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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除名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7 18:08:1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除名通知书

除名通知书

伟###:

鉴于你至今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东莞市

##合伙协议》第十条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对你除名并收回股权。请于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来

办理退伙手续,逾期视为你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

2014年8月5日

推荐第2篇:除名通知书

篇1:开除通知书模板

员工违纪处理通知书

xx部门员工xx:

鉴于您在本公司就职期间内,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向其他公司同行泄露本公司内部经营信息,您的行为属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决定做出开除的处理。

请您在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之前到人资部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工作交接完毕,并不带走公司任何信息

本公司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篇2:除名通知书

除名通知书

伟###:

鉴于你至今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东莞市

##合伙协议》第十条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对你除名并收回股权。请于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来

办理退伙手续,逾期视为你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 2014年8月5日 篇3:开除通告范本

通 告

致 :全体员工 编号:chip-pad-2010-077 由 :人事行政部

时间:2010年12月24日 刊布日期至:2010年12月24日 事由: 关于xx部员工xx开除事宜

一、2010年12月19日,xx部员工xx顶撞上司,并手持铁锤冲到上司办 公室威胁上司,经向现场多名当事人了解,事实确凿。

二、xx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厂规厂纪,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其他员工 及所在部门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xx解除劳动 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罚。

特此通告!

人事行政部

篇4:员工开除通知书

员工违纪处理通知书

物业部员工xxx(身份证号码:):

鉴于您在无故殴打xcx,辱骂领导,且年龄较大等原因,已不再适合我公司的物业部保洁工作,且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处以公司内通报,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

请您于2013年8月18日16时之前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我公司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篇5:员工辞退开除通知书

正本

员工辞退/开除通知书 :

因 原因,公司现决定辞去原任公司 岗位的员工 ,请该员工按照《员工进出异动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的要求于 内完成离职手续,任职新岗位。

特此通知

被辞退员工确认:

部门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审批:

综合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 副本

员工辞退/开除通知书 :

因 原因,公司现决定辞去原任公司

岗位的员工 ,请该员工按照《员工进出异动管理办法》第三

十条的要求于 内完成离职手续,任职新岗位。

推荐第3篇:除名申请书

除名申请书

中国银行:

我单位因为财务人员失职,没有及时掌握帐户余额变化,致使贵行收到空头支票.现申请除名,请给予办理,为谢!

开头,写清楚违规事实 中间,详细说明违规原因及补救措施 最后,诚恳请求去除黑名单 大体就是这样,全篇语气要诚恳,表现歉意 事实和原因要详细论述,同时对于补救措施及今后改进方向要多写

希望能帮助你,祝你成功申请

只要把开空头支票的原由陈述清楚,态度要诚恳点,我刚办过,提交下就没什么问题了,不过我们就这一次,第二次可能要真的罚款了。可以向我下面那样写写。 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领导: 你们好!

关于本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一事,我公司现做以下陈述: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开出一张金额为X元的支票付给XX公司,出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支票号为XXXX。

下面就称述下签发空头支票的原因,不要写太复杂。我是不管什么具体原因,直接写了:兹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粗心大意,导致XX笔货款未能及时到达公司帐户,从而签发了空头支票一事。

我司与XX公司(指收票公司)有长期友好的合作。事后我公司向XX公司说明了情况,XX公司对我司所做的失误及造成的损失予以了理解并答应。。。。(写你们怎么把这笔钱给了对方公司)。该笔XX的货款已于XX年XX月XX日到达对方公司帐户。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并非故意开出空头支票,这与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故意开头支票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我公司之前并没有任何违反行政处罚法,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今后也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请求贵行免于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 此致 敬礼

XX XX年XX月XX日

希望可以帮到你。写谅解书得支票上那笔钱到达对方公司帐户上。得索要对方凭据。

推荐第4篇:除名通知书

员工违纪处理通知书 xx部门员工xx:

请您在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之前到人资部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工作交接完毕,并不带走公司任何信息

本公司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篇2:除名通知书

除名通知书

伟###:

鉴于你至今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东莞市

##合伙协议》第十条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对你除名并收回股权。请于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来

办理退伙手续,逾期视为你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 2014年8月5日篇3:开除通告范本

通 告

致 :全体员工 编号:chip-pad-2010-077 由 :人事行政部

时间:2010年12月24日 刊布日期至:2010年12月24日 事由: 关于xx部员工xx开除事宜

一、2010年12月19日,xx部员工xx顶撞上司,并手持铁锤冲到上司办 公室威胁上司,经向现场多名当事人了解,事实确凿。

二、xx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厂规厂纪,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其他员工 及所在部门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xx解除劳动 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罚。

特此通告!

人事行政部篇4:员工开除通知书

员工违纪处理通知书

物业部员工xxx(身份证号码:):

鉴于您在无故殴打xcx,辱骂领导,且年龄较大等原因,已不再适合我公司的物业部保洁工作,且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处以公司内通报,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 请您于2013年8月18日16时之前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我公司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篇5:公司辞退除名通知书

关于对 除名的通知

公司(职位+姓名)因(事情原因),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管理制度)制度的第 条第 款,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除名处理,请您于 年 月 日之前,按《员工离职交接表》的要求,做好工作、公司文件资料、财物的移交,于 年 月 日之前来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等事宜,超过此时限,我们将视为您放弃此权益!特此通知。

推荐第5篇:员工除名通告

员工除名通知书

_____先生/女士:

鉴于您在担任本公司营销部________(写明职务)期间,违反公司____规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根据实际原因注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公司的《劳动管理办法》第____条的规定,决定予以除名。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业务及离职交接手续。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6篇:公司除名通报

公司除名通报

公司XX部门员工XXX,因二〇一三年春节后连续一个多月未到公司上班,按公司规定视为无故连续旷工,并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同时也给XX部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和经营规章制度》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给予除名通报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处分。

特此通报

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推荐第7篇:员工除名通告

员工除名通知

***同志:

鉴于您在担任本公司****期间,违反公司员工出勤管理规定,多次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在员工间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因行业特殊性,本公司明确规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并做好项目移交工作,但您递交辞职信当日未做任何工作移交即离岗,严重影响了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和进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公司的《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除名。

本公司保留追究您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15-4-30

推荐第8篇:被除名的台风

被除名的台风

当某个台风造成了重大损失,将从这个名单上除名,以用来单独保留。

2012年的第24号超强台风“宝霞”在菲律宾棉兰老岛影响620余万人口,造成1000人以上死亡,房屋6万间全倒、9万间半倒,经济损失近十亿美元。(柬埔寨命名)

2011年的第21号强热带风暴“天鹰”在菲律宾棉兰老岛造成1200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占到全年西太热带气旋总数75%以上。替补名“天鸽(Hato)”。(日本命名) 2010年的第11号超强“台风凡亚比”在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101人死亡,41人失踪。因灾伤病328人,紧急转移安置12.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51.5亿元人民币。其替补名为“雷伊(Rai)”。(密克罗尼西亚命名)

2009年的第8号台风“莫拉克”在台、闽、浙、赣造成巨大损失,遇难人数600人以上,8000余人被困,造成台湾数百亿台币损失,大陆损失近百亿人民币,被除名,替补名为“艾莎尼(Atsani)”。(泰国命名)

2009年的16号台风“凯萨娜”造成菲律宾、南海诸岛、越南共计402人死亡,造成农业经济损失重大,替补名为“蔷琵(Champi)”。(老挝命名)

2009年的17号超强台风“芭玛”造成菲律宾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台湾降水量打破全年记录,给海南、广西等省造成一定洪涝灾害,经济损失惨重,死亡441人,替补名为“烟花(In-Fa)”。(澳门命名) 2006年的1号强台风“珍珠”(Chanchu),在菲律宾、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104人死亡以及12亿美元的损失,替补命名为“三巴”(Sanba)。(澳门命名) 2006年的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Bilis),在菲律宾、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800多人死亡或失踪以及44亿美元的损失,替补命名为“马力斯”(Maliksi)。(菲律宾命名) 2006年的8号超强台风“桑美”(Saomai),在马利安那群岛、中国东南沿海以及台湾省总共造成458人死亡以及2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山神”(Son-Tinh)。(越南命名) 2006年的16号超强台风“象神”(Xangsane),在菲律宾、海南、越南、柬埔寨、泰国总共造成279人死亡以及7.47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丽琵”(Leepi)。(老挝命名) 2006年的22号超强台风“榴莲”(Durian),在菲律宾、越南、泰国总共造成于819人死亡,经济损失无法估计,替补命名为“山竹”(Mangkhut)。(泰国命名) 2005年的9号强台风“麦莎”(Matsa),给我国华东地区造成重大损失。40万人被撤离,上海地铁停运。仅浙江直接经济损失达65亿元(其中宁波损失27亿元)。江苏发生狂风暴雨天气,并且造成经济损失达12亿元。替补命名为“帕卡”(Pakhar)。(老挝命名) 2005年的14号超强台风“彩蝶”(Nabi),在日本造成21人死亡,替补命名为“杜苏芮”(Doksuri)。(韩国命名)

2005年的19号超强台风“龙王”(Longwang),给我国台湾、福建、广东、江西等地造成大风大雨,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替补命名为“海葵”(Haikui)。(中国命名) 2004年的1号台风“苏特”(Sudal),给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帕劳、中国台湾、日本等地带来一定自然灾害和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银河”(Mirinae)。(韩国命名)

2004年的8号台风“婷婷”(Tingting),造成日本南鸟岛4人死亡,多人受伤,并造成一定自然灾害。替补命名为\"狮子山\"(Lionrock)。(香港命名) 2004年的14号强”台风云娜”(Rananim),“云娜”台风登陆中国东南沿海。造成164人死亡,2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181.28亿元。替补命名为\"凡亚比\"(Fanapi)。(密克罗尼西亚命名)

2003年的1号台风“欣欣”(Yanyan),给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造成一定灾害。替补命名为\"白海豚\"(Dolphin)(香港命名) 2003年的7号超强台风“伊布都”(Imbudo),造成菲律宾、我国华南地区重大人员伤亡。仅在中国广西就造成12人死亡,损失超过5亿元。替补命名为“莫拉菲”(Molave)。(菲律宾命名)

2003年的14号超强台风“鸣蝉”(Maemi),造成韩国150多人丧生。损失无法计算。替补命名为“彩虹”(Mujigae)。(韩国命名) 2002年的6号超强台风“查特安”(Chataan),登陆日本关东平原,造成多人丧生和严重的财产损失,替补命名为“麦德姆”(Matmo)。(美国命名) 2002年的15号台风“鹿莎”(Rusa),袭击韩国西部,替补命名为“鹦鹉”(Nuri)。(马来西亚命名)

2002年的26号“凤仙台风”(Pongsona),造成关岛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替补命名为“红霞”(Noul)。(朝鲜命名) 2001年的26号热带风暴“画眉”(Vamei),虽然不是很强,但它是有史以来最靠近赤道的台风,所以被除名了,替补命名为“琵琶”(Peipah)。(澳门命名)

(婷婷(Tingting),欣欣(YanYan)(都是中国香港命名)并未被除名,但是由于缺少特色,香港主动提出更换,替补命名为“狮子山”(Lionrock)和“白海豚”(Dolphin))[8]鉴于宝霞给菲律宾带来惨痛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台风委员会于2013年1月29日至2月1日举行的第45届年度会议上决定将宝霞除名,替补名将在2014年举行的第46届年度会议上公布。[9]

推荐第9篇:支票除名申请书[材料]

除名申请书

建设银行上步支行:

关于本公司签发漏填支票密码一事,我公司现做以下陈述:我公司分别于2017年07月06日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2120元的支票,支付给深圳市优科达电子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07月07日,支票号为1050953046,收款方开户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2016年06月03日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67391.80元的支票,支付给深圳市铜铝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06月04日,支票号为1050953855,收款方开户行:工商银行松岗支行。2015年12月17日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800元的支票,支付给深圳市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5年12月18日,支票号为10509536,收款方开户行:农业银行龙城支行。 兹因我单位财务人员失职,漏填支票密码,致使贵行收到空头支票。我司与以上三家公司有长期友好的合作。事后我司向上述公司说明了情况,三家公司均对我司所做的失误及造成的损失予以了理解并答应通过网银的方式支付。所有货款均已于票面日期内到达对方公司帐户。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并非故意开出空头支票,这与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故意开空头支票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我公司之前并没有任何违反行政处罚法,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今后也将严格管理,多增加财务人工复核次数,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请求贵行免于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

此致

敬礼

深圳市五金模具钢材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5日

推荐第10篇:给予

给予

世上每一件事都需要给予才有能做到,当有了给予这个名词时,获得也就诞生了,给予与获得是一对孪生兄弟,世间万物有给予就有获得,当给予消失时,获得也就荡然无存了。

二战期间,一次雨天丘吉尔刚从演讲完的台子上走下去不幸滑倒,摔了跟头,当时士兵没见过首长出丑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而丘吉尔摔掉身上的泥水,冲着士兵们微微一笑。士兵们见首长如此亲切,平易近人,肃然起敬,个个士气大振。

只是一个微笑,却换来军队的信任。如果丘吉尔当时大怒或是指责,结果必然适得其反。给予爱,获得了爱;给予狠,获得了狠;给予汗水,获得了果实;给予懒惰,获得了空虚。世界就是如此公平,只有给予别人珍贵的东西,才能获得更珍贵的东西。

希望是给予积极进取的人,成功是给予坚持到底的人,健康是给予涵养身心的人,财富是给予勤俭精明的人,智慧是给予用心学习的人,机会是给予准备完全的人。 对着镜子,你对它哭,它会对你哭;你对他笑,它会对你笑,那么不妨多笑一笑,那样你也会获得更多的灿烂。

第11篇:给予

给予

恩!圣诞节快到了,这是每一个孩子甚至大人期待的节日。

在这样的日子里,孩子们总会收到许多各式各样的礼物,一个贫穷的女孩,也想过这样的礼物,可为了服侍生重病的父亲,她放弃了许多同龄人因该得到的东西。就在圣诞节这天,雪花纷飞在大地,这个女孩也只能在破旧的窗前,祈祷着救世主耶稣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看着这个早已失去母亲,每个日夜都无怨无悔的照顾父亲的女孩儿;看到她受到重大打击后的坚强义无返顾的照顾父亲女孩的愿望很简单,只求父亲的病快好起来。

经过讨论,耶稣和圣母玛利亚决定,给予这个懂事的女孩,一个天下无双的礼物金胸章。

圣诞节晚上,女孩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着了。她梦见,父亲的病好了,正在与自己玩儿呢!第二天清晨,女孩看见枕旁放着两枚金胸章,上面各印着圣母玛利亚和救世主的头像。女孩心里乐极了!从那以后,女孩更加孝敬父亲了,每晚都跪在窗前,感谢圣母玛利亚和耶稣。

不久,村子里许多人都得了瘟疫,可又没钱请医生,这可怎么办?女孩毫不犹豫地拿出金胸章,为大家治病。

第12篇:除名与开除解析(终极版)

除名与开除解析(终极版)

一、开除与除名还能使用吗?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92部行政法规进行了废止和清理,其中国发[1982]59号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也包括在内。那么,59号令废止后,用人单位还使用开除和除名的方式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吗?如果不能使用,如何处理违纪职工才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简称《条例》)发布并施行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法制的进步,《条例》已经发挥了其特定历史时期的作用,逐渐暴露出局限性。首先,《条例》的适用范围过于狭隘。根据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这样一来,不但合资、民营、乡镇企业不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定对象也不能适用,这势必造成同一问题、不同对象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异;其次,《条例》中关于处理的要求过于苛刻。比如对职工作开除处理,《条例》第13条规定,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这一要求增加了员工管理的复杂性;再者,开除、除名职工已经失去了原有意义。在计划经济下,职工被开除和除名将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工龄丧失;二是干部身份丧失。但是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健全,工龄的存续主要以缴费年限来确定,加之《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后,同一单位的不同用工界限已经打破,因此干部身份对一个劳动者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另外,《条例》的很多规定已经与新的法律、法规产生了不一致的地方,或者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所替代,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已经不适合继续使用。正是基于上述因素,国务院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同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劳动方

面的行政法规还有《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由于开除、除名的处理方式,其法律出处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此,此条例废止后,企业不能再采取开除、除名的方式来处理员工。

那么,《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违纪职工呢?《劳动法》第25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在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奖惩制度》将成为处理违纪职工的重要依据。

二、除名与开除有何区别?

2009年 6月12日,某公司职工小刘,在未向公司请假的情况下擅离工作岗位,直至7月底才返回。公司认定小刘的行为属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对小刘予以“除名”。2009年8月3日,在公司全体人员大会上,公司经理宣布了对小刘的“开除”决定。小刘对该决定不服,遂将公司诉到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庭审理,仲裁委支持了小刘的申诉请求,裁决某公司“开除决定”无效。

请问除名和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读者 周立周立同志:

除名是企业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而开除是根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犯错误职工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企业对开除决定的处理必须依照程序严格执行。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企业对违纪、违法职工享有的“除名”和“开除”权,均是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而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的名义对职工做出处理决定,一旦职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往往因企业的规章制度陈旧于法无据,而由企业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将《劳动法》

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作为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就本案而言,如公司欲与小刘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在完善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法对小刘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开除决定”。

三、名词解析

1、开除: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如下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2、除名: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

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3、辞退:

它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4、辞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

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6、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第24至32条的规定去做,又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双方即可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7、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分两类,一是合同期满,二是当事人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避免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现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约定。约定的内容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本合同即应终止\";\"当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一方消失,合同应即终止\"等等。

第13篇:除名与开除解析(终极版)

规范企业于员工劳动关系管理

一、开除与除名还能使用吗?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92部行政法规进行了废止和清理,其中国发[1982]59号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也包括在内。那么,59号令废止后,用人单位还使用开除和除名的方式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吗?如果不能使用,如何处理违纪职工才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简称《条例》)发布并施行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法制的进步,《条例》已经发挥了其特定历史时期的作用,逐渐暴露出局限性。首先,《条例》的适用范围过于狭隘。根据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这样一来,不但合资、民营、乡镇企业不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定对象也不能适用,这势必造成同一问题、不同对象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异;其次,《条例》中关于处理的要求过于苛刻。比如对职工作开除处理,《条例》第13条规定,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这一要求增加了员工管理的复杂性;再者,开除、除名职工已经失去了原有意义。在计划经济下,职工被开除和除名将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工龄丧失;二是干部身份丧失。但是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健全,工龄的存续主要以缴费年限来确定,加之《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后,同一单位的不同用工界限已经打破,因此干部身份对一个劳动者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另外,《条例》的很多规定已经与新的法律、法规产生了不一致的地方,或者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所替代,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已经不适合继续使用。

正是基于上述因素,国务院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同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劳动方面的行政法规还有《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由于开除、除名的处理方式,其法律出处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此,此条例废止后,企业不能再采取开除、除名的方式来处理员工。

那么,《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违纪职工呢?《劳动法》第25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在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奖惩制度》将成为处理违纪职工的重要依据。

二、除名与开除有何区别?

2009年 6月12日,某公司职工小刘,在未向公司请假的情况下擅离工作岗位,直至7月底才返回。公司认定小刘的行为属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对小刘予以“除名”。2009年8月3日,在公司全体人员大会上,公司经理宣布了对小刘的“开除”决定。小刘对该决定不服,遂将公司诉到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庭审理,仲裁委支持了小刘的申诉请求,裁决某公司“开除决定”无效。

请问除名和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除名是企业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而开除是根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犯错误职工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企业对开除决定的处理必须依照程序严格执行。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企业对违纪、违法职工享有的“除名”和“开除”权,均是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而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的名义对职工做出处理决定,一旦职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往往因企业的规章制度陈旧于法无据,而由企业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将《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作为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就本案而言,如公司欲与小刘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在完善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法对小刘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开除决定”。

三、名词解析

1、开除: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如下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2、除名: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3、辞退:

它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4、辞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6、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第24至32条的规定去做,又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双方即可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7、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分两类,一是合同期满,二是当事人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避免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现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约定。约定的内容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本合同即应终止\";\"当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一方消失,合同应即终止\"等等。

第14篇:公文写作员工除名通知书

员工除名通知书

【概念解说】

员工除名通知书是企业员工因为严重触犯了法律,或者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定

而被开除,为此所制作的书面文件。如果员工因犯规被除名,企业不需承担劳动法

律责任。

【范例参考】

通 知

××先生/小姐:

鉴于您在担任本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时,经人揭发并查证,您有收受\"红包\"的行

为,此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职工奖惩和本公司的《劳动管理条例》第×××条的规

定,决定予以除名。

本公司保留对您的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视您的表现)。

特此通知。

××(市)××公司人事部

××年×月×日

公 文 写 作

目 录 第一部分

一、公文概论

二、公文种类 1.办公用文

(1)通告 (2)通知 (3)报告 (4)通报 (5)请示 (6)批复 (7)会议纪要 (8)函 2.常用文书

(1)计划(2)总结(3)调查报告(4)述职报告(5)讲话稿(6)开幕词(7)闭幕词(8)简报

三、行文规则

1.行文规则的含义 2.行文基本规则

四、常见病例

1.公文标题中常见病例分析 2.公文写作中常见的问题

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二部分

决定 通告 通报 函 会议纪要 悼词 入党志愿书 答谢词 欢迎词 感谢信 介绍信 开幕词 表扬信 慰问信 第三部分

行政管理规范 行政登记书 述职报告 工作汇报 自我鉴定 挑战书 应战书

讲演词 请示 批复 报告 劳动合同停薪留职合同 求职自传 第四部分

求职简历 求职信 求职推荐信函 工作调动申请书 工作保证书 入职担保书 企业员工辞退书 员工除名通知书 员工处理决定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请假条 结婚典礼仪式安排及贺词 寿诞启事及寿宴请柬 第五部分

行业对联 请柬 推荐信 拒绝信 讣告 墓碑文 祭文 挽联 贺词 第一部分

一、公文概述

(一)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三)公文的行文关系

1、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可分为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隶属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不同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不相隶属关系。行文关系是根据行文单位各处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2、建立正确的行文关系,遵守必要的行文规则,有助于机关、部门、单位维护正常的领导和管理,避免行文混乱,防止“公文旅行”,克服文牍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的行文关系,规定和约束了公文按照一定的方向运行,通称为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在具体行文中,根据组织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逐级、多级、越级、直达、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3、遵照以下规则: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按隶属关系行文、一般应当逐级行文等。

4、行文其他注意事项:主送与抄送应准确得当;一般应一文一事;准确把握联合行文规定、公布公文如不另行文,应在公布时注明。

二、公文种类

(一)办公用文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常用文书。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1、通

(1)通告的概念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2)通告的特征

A、用于宣布一般性事项,有别于公告宣布重大事项。

B、通告只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别于公告向国内也向国外公布。

C、通告可以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布,有别于公告只能由地位较高机关发布。

D、通告不写抬头,无主送单位。

(3)通告的种类

周知类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4)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 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署名和日期 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2、通

(1)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2)通知的种类

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平级均可发送。

事务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就某一具体事项布置工作,交待任务;同级机关及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就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进行或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要求对方配合、协助办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等。

(3)通知的写作格式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A、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B、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C、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D、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E、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3、报

(1)报告的概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2)报告的种类

综合性报告。是将全面工作或一个阶段许多方面的工作综合起来写成的报告。它在内容上具有综合性、广泛性,写作难度较大,要求较高。

专题性报告。是针对某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事件或某一活动写成的报告,在内容上具有专一性。

回复报告。是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人的查询、提问作出的报告。

(3)报告的写作格式 A、综合性报告的写法

标题 事由加文种,如《关于200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事由加文种,如《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2003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正文 把握三点:(1)开头,概括说明全文主旨,开门见山,起名立意。将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工作的总情况,如依据、目的,对整个工作的估计、评价等作概述,以点明主旨。(2)主体,内容要丰富充实。作为正文的核心,将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3)结尾,要具体切实。写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具体意见。最后可写“请审阅”或“特此报告”等语作结。

B、专题报告的写法

标题 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招商工作有关政策的报告》。有的报告标题也可标明发文机关。标题要明显反映报告专题事由,突出其专一性。

正文 可采用“三段式”结构法。以反映情况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和意见;以总结经验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经验,有的还可略写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因工作失误向上级写的检查报告主要写错误的事实、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造成错误的责任、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等。结尾通常以“请审核”、“请审示”等语作结。

C、回复报告的写法

标题 与前两种报告大体相同

正文 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查询、提问,有针对性作出报告,要突出专一性、时效性。 (4)报告的写作要求

A、写综合报告应注意抓住重点,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基础上列出若干观点,分层次阐述。说明观点的材料要详略得当,以观点统领材料。

B、专题报告,要一事一报,体现其专一性,切忌在同一专题报告中反映几件各不相干的事项和问题。

C、切忌将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

4、通报

(1)通报的概念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通报属下行公文。

(2)通报的种类

表彰性通报。主要用来表彰先进,介绍单位或个人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改进与推动工作。

批评性通报。用来批评后进,纠正错误,打击歪风,指出有关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错误事实,提出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

传达性通报。用于传达上级重要精神与重要情况;引起人们的警觉与注意,对当前的工作起指导作用。

(3)通报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通报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组成。

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等。 正文 表彰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一般分为三部分:

(一)主要事实。表彰性通报要突出主要先进事迹,批评性通报要抓住主要错误事实;

(二)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表彰性通报,有在阐述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提炼出主要经验、意义和值得学习与发扬的精神。批评性通报要分析错误的性质、危害,产生的根源和责任,指出应吸取的主要教训等;

(三)决定要求。表彰性和批评性的通报,应写明组织结论与予以表彰或处理的决定,同时提出对表彰或批评对象与读者的希望、要求。为了防范和杜绝类似错误发生,批评性通报的结尾处,通常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的措施或规定。传达性通报一般不写决定要求。

(四)生效标识。在正文右下方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加盖印章,写明发文日期。

情况通报有两种形式:一种只对有关事实作客观叙述;另一种还对有关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有时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应采取何种对策的指导性意见。 5请 示

(1)请示的概念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和批准的公文文种。请示主要用于: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处理;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3.超出本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请示上级予以指示。

请示和报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是两个都是写给上级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陈述意见,反映情况的内容。区别是:第一,时间有别。请示跟报告相比,时间要求更紧迫。请示写的情况是未解决的,属于将来时,报告写的情况是已做过的,属于过去时;第二,内容的侧重点有别。请示着重于请示批准,报告着重于汇报工作;第三,要求有别,请示要求上级必须回复,报告则不必,只供上级参考。

(2)请示的写法

请示按请示目的分,可分为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两类。

批准性请示内容比较简单、具体,往往是一些较为细小的实际事项的请求。请示被批准后,执行机关范围也比较小,常常就是请示单位自己。

批准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常是导语式的,要扼要地讲明请示的背景和根据,及概括地写出请示事项。复杂的一般写成一段话,简单的则就以一句话为之。请示理由之后,许多请示中都要紧接着写上一句承上启下的过渡语。它们的基本的格式是“现将……报告如下”,随之点上冒号。但有些极短小的请求也可不写。

请示内容是请示的中心部分,要写得具体,条理清楚,说服力强。请示内容包括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或事实两项内容。提出请示事项要详细,阐述说明道理要充分,只有这样才能使有关领导心中有数,易下决心。

有些情况简单,有条文和规定可依据,只是出于组织原则报给上级知道,请示批准的请示。请示内容部分只需提出请示事项即可,不必阐释道理。

请示结语是请示的结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请示结语语气要谦恭。请示结语的通常写法是:“特此请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特些请示,请批复”等。 呈转性请示,请示事项较为重大复杂,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不但需要上级批准,还需要上级转发。

呈转性请示和呈转性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呈转性请示不但要求上级批转,而且一定要有复文。呈转性报告虽也要求上级批转,但不要求上级复文;呈转性请示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具体的作法、措施;呈转性报告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原则、较概括的政策性意见。

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也有较大区别,不仅是要求目的上的区别,而且在执行范围上也有区别。批准性请示执行范围较窄,一般就是请示单位自己;呈转性请示执行范围较宽泛,往往不仅是请示者的本单位,而且还要包括其他很多有关单位共同执行。 呈转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和批准性请示的写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有时语气较批准性请示更为庄重一些,由于这种请示批准转发后带有指导性,所以有时理由交待得要较详细,以期更加引起领导重视。

请示理由之后的过渡语和批准性请示相同。

请示内容,一般都是请示单位的设想和建议。因为比较复杂,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两条,缺一不可。阐释道理时,可采取引用理论根据或摆明事实根据两种写法。呈转性请示内容部分在书写时要更注意条理分明,较长者要分条分项来写。

请示结语,呈转性请示结语也要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写法与批准性请示结尾略有不同,通常写法是:“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以上意见,如属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或其他一些类似的说法。

在写请示时,应当注意以下一些事项:要坚持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不要搞多头请示(请示应主送直接主管机关或主管领导,其他确需了解请示事项的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采取抄报形式处理。如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也应根据请示内容,择要送一处领导机关,由主送机关答复请示的问题,对另一领导机关采取抄报形式);一般不得越级请示,个别需要越级请示的,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转呈式,可以既避免越级,又明确主送机关;另一种是在越级请求的同时,把请示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不要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或既写主送机关,又同时主送、抄送给主送机关领导人。一般情况下,也不得在上报请示的同时抄送平级和下级机关。

6、批

(1)批复的性质和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性公文,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指示性等特点:

1、权威性。批复发自上级机关,代表着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对请示事项的单位有约束力,特别是那些关于重要事项或问题的批复,常常具有明显的法规作用。

2、针对性。凡是批复,必须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而发,内容单纯,针对性强。

3、指示性。批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因此批复在表明态度以后,还应当概括地说明方针、政策以及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批复的写作

A、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a、关于发文单位。批复的发文单位即行文主体,既不能不写,也不能随意略写或简化。 b、关于事由。批复的事由大致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用表示关联范围的介词“关于”加上请示或批复的事项来表述,如《国务院关于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要点的批复》;另一种是在“关于”和请示或批复事项中间再插入一个表态动词“同意”来表述,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航空口岸的批复》。

B、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a、引语 批复的开头通常要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依据,引述的方法有四种:第一种是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来文收悉”;第二种是结合来文的日期和文号引述,如“×年×月×日×号文收悉”;第三种是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第四种是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b、主文 主文是批复的主体,这部分应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表示同意与否的态度,有时还要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复请示事项针对性要强,答复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无误。

c、结尾 是批复正文的最后部分,它的写法有三种:第一种是提行写“此复”或“特此批复”;第二种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第三种是秃尾,就是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结尾方法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要写好批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有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研究请示所注意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有些情况应先作调查研究;第二,凡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批复前都要与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对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的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误事。

7、会议纪要

(1)概念和特点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是会议议定事项和重要精神,并要求有关单位执行的一种文体。有的需要下发执行的会议纪要,可以“通知”形式发出。 会议纪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A、综合性。会议纪要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B、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要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要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纪要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C、备考性。一些会议纪要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2)分类

按照会议性质来分,会议纪要大致有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联席(协调)会议纪要、座谈会议纪要等。

办公会议纪要是记述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等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议决等事项的一种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一般有例行型办公会议纪要,即记述例行办公会议情况及其议决事项的会议纪要,以及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即为解决某重大问题而召集有关方面和有关单位在现场研究、议决或协商的办公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是专门记述座谈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与成果的一种会议纪要。其主要特点是主题的集中性与观点意见的分呈性相结合,既要归纳比较集中、统一的认识,又要将各种不同观点和倾向性意见都归纳表达出来。

(3)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分两大部分。开头第一部分一般应写明会议概况,包括会议进行的时间、地点、届次、组织者、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议程和进行情况以及对会议的总体评价等。第二部分是纪要的中心部分,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讨论意见和议决事项等。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A、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B、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C、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8、函

(1)函的概念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函的使用范围广泛,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

(2)函的种类

函可分为公函与便函两种。

(3)公函的写作格式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

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答复事项)的复函》。

正文 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4)公函的写作要求

A、要一函一事,切忌一函数事。

B、要体现平等坦诚精神,文字恳切得体、简洁朴实,用语谦和有礼切不可盛气凌人。

第15篇:历史上被除名的台风

历史上被除名的台风具体如下:

2013年11月,一只疯狂的“海燕”飞过西太平洋,在菲律宾、中国、越南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的浩劫。它就是2013年第30号台风“海燕”,也是人类有记录以来登陆最强的超强台风。

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联合国称“海燕”造成菲律宾4460人死亡,92万人流离失所,灾民人数达1180万;中国至少13人死亡,5人失踪;越南至少13人死亡,81人受伤。

空前的强度、惨烈的伤亡、巨大的灾情,都在描绘着这个台风的独一无二。“当一个台风破坏力太大或太特别,它的名字将会被弃用。”中国气象局台风与海洋气象预报中心首席预报员许映龙说,“海燕”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会被除名。

2012年第24号台风“宝霞”(超强台风)在菲律宾棉兰老岛影响620余万人口,造成1000人以上死亡,房屋6万间全倒、9万间半倒,经济损失近十亿美元。(柬埔寨命名)

2011年第21号台风“天鹰”(强热带风暴)在菲律宾棉兰老岛造成1200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占到全年西太热带气旋总数75%以上。替补名“天鸽”(Hato)。(日本命名)

2010年第11号台风“凡亚比”(超强台风)在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101人死亡,41人失踪。因灾伤病328人,紧急转移安置12.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51.5亿元人民币。其替补名为“雷伊”(Rai)。(密克罗尼西亚命名) 2009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在台、闽、浙、赣造成巨大损失,遇难人数600人以上,8000余人被困,造成台湾数百亿台币损失,大陆损失近百亿人民币,被除名,替补名为“艾莎尼”(Atsani)。(泰国命名)

2009年第16号台风“凯萨娜”造成菲律宾、南海诸岛、越南共计402人死亡,造成农业经济损失重大,替补名为“蔷琵”(Champi)。(老挝命名)

2009年第17号台风“芭玛”(超强台风)造成菲律宾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台湾降水量打破全年记录,给海南、广西等省造成一定洪涝灾害,经济损失惨重,死亡441人,替补名为“烟花”(In-Fa)。(中国澳门命名)

2006年第1号台风“珍珠”(强台风),在菲律宾、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104人死亡以及12亿美元的损失,替补命名为“三巴”(Sanba)。(中国澳门命名)

2006年第4号台风“碧利斯”(强热带风暴),在菲律宾、中国东南部、台湾总共造成800多人死亡或失踪以及44亿美元的损失,替补命名为“马力斯”(Maliksi)。(菲律宾命名)

2006年第8号台风“桑美”(超强台风),在马利安那群岛、中国东南沿海以及台湾省总共造成458人死亡以及2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山神”(Son-Tinh)。(越南命名)

2006年第16号台风“象神”(超强台风),在菲律宾、海南、越南、柬埔寨、泰国总共造成279人死亡以及7.47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丽琵”(Leepi)。(老挝命名) 2006年第22号台风“榴莲”(超强台风),在菲律宾、越南、泰国总共造成于819人死亡,经济损失无法估计,替补命名为“山竹”(Mangkhut)。(泰国命名)

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强台风),给我国华东地区造成重大损失。40万人被撤离,上海地铁停运。仅浙江直接经济损失达65亿元(其中宁波损失27亿元)。江苏发生狂风暴雨天气,并且造成经济损失达12亿元。替补命名为“帕卡”(Pakhar)。(老挝命名)

2005年第14号台风“彩蝶”(超强台风),在日本造成21人死亡,替补命名为“杜苏芮”(Doksuri)。(韩国命名)

2005年第19号台风“龙王”(超强台风),给我国台湾、福建、广东、江西等地造成大风大雨,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替补命名为“海葵”(Haikui)。(中国命名)

2004年第1号台风“苏特”,给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帕劳、中国台湾、日本等地带来一定自然灾害和经济损失,替补命名为“银河”(Mirinae)。(韩国命名)

2004年第8号台风“婷婷”,造成日本南鸟岛4人死亡,多人受伤,并造成一定自然灾害。替补命名为“狮子山”(Lionrock)。(中国澳门命名)

2004年第14号台风“云娜”(强台风),“云娜”台风登陆中国东南沿海。造成164人死亡,2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181.28亿元。替补命名为“凡亚比”(Fanapi)。(密克罗尼西亚命名) 2003年第1号台风“欣欣”,给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造成一定灾害。替补命名为“白海豚”(Dolphin)。(中国香港命名)

2003年第7号台风“伊布都”(超强台风),造成菲律宾、我国华南地区重大人员伤亡。仅在中国广西就造成12人死亡,损失超过5亿元。替补命名为“莫拉菲”(Molave)。(菲律宾命名)

2003年第14号超强台风“鸣蝉”(Maemi),造成韩国150多人丧生。损失无法计算。替补命名为“彩虹”(Mujigae)。(韩国命名)

2002年第6号台风“查特安”(超强台风),登陆日本关东平原,造成多人丧生和严重的财产损失,替补命名为“麦德姆”(Matmo)。(美国命名)

2002年第15号台风“鹿莎”,袭击韩国西部,替补命名为“鹦鹉”(Nuri)。(马来西亚命名)

2002年第26号台风“凤仙”,造成关岛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替补命名为“红霞”(Noul)。(朝鲜命名)

2001年第26号台风“画眉”(热带风暴),虽然不是很强,但它是有史以来最靠近赤道的台风,所以被除名了,替补命名为“琵琶”(Peipah)。(中国澳门命名)

来源:中国天气网

第16篇:除名的规定是在

除名的规定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有规定,该条例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已经明确废除,那么还能否再对职工予以除名?除名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如果说除名的法律已经失效,但为什么劳动争议仲裁法仍有除名纠纷。自动离职员工,是否可以当然认为劳动合同已经单方解除而不需要以旷工等名义作出开除处分?

[答复:]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八十年代的产物,虽然其中没有明确,但是鉴于当时的经济制度,学界多认为其规范的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九十年代初市场经济改革启动后,劳动法开始实施,企业拥有了自我管理的权利,特别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经济,有权制定自己内部奖惩的制度。

但是计划经济在我们国家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很多词语已经使用习惯了,很难改口。“开除”和“除名”都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的用语,在劳动法中并不见。那是因为所谓的“开除”和“除名”在劳动法中已被其他用语代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条列举的后三类情况就类似于过去我们所说的“开除”和“除名”。不过,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地位与过去不同,不具备行政处罚权力,因此,叫“开除”这样具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名称在现在已经不合适。准确点说,现在应该叫“开除”和“除名”为过错解除比较恰当。

至于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提到除名争议也属于适用范围,也许和他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然,更有可能是“除名”这样的词语在立法者心中有重要印象,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词语更准确地表述法律所要表达的含义罢了。同理,“辞职”和“辞退”也并非法律术语,这次也一同被写入了《调解仲裁法》。

至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不能再以旷工为名解除了

第17篇:“除名”、“开除”还是“解除劳动合同”?

案 例:

2009年6月12日,某公司职工小刘,在未向公司请假的情况下擅离工作岗位,直至7月底才返回。公司认定小刘的行为属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对小刘予以“除名”。2009年8月3日,在公司全体人员大会上,公司经理宣布了对小刘的“开除”决定。小刘对该决定不服,遂将公司诉到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庭审理,仲裁委支持了小刘的申诉请求,裁决某公司“开除决定”无效。

公司负责人认为,小刘无故旷工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法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除名”的标准,公司对小刘作出“开除”决定并无不当。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很“委屈”的用人单位败诉呢?

分 析:

除名是企业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而开除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企业对开除决定的处理必须依照程序严格执行。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企业对违纪、违法职工享有的“除名”和“开除”权,均是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而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的名义对职工作出处理决定,一旦职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往往因企业的规章制度陈旧于法无据,而由企业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将《劳动法》

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作为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就本案而言,如公司欲与小刘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在完善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法对小刘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开除决定”。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第18篇:开除除名辞退的区别

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等等。此外,企业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

除名

除名,是指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对处理不服发生的争议,就称为除名争议。认定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履行除名争议,也应主要看企业对职工的最终处理结果。这里需要明确一点,1993年劳动部发出《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2条、第6条中规定的职工要求停薪留职,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应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这里?quot;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因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也属于除名争议范围。除名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目前,除名争议处理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等。

辞退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又可以分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被辞退的职工对此不服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就称为辞退争议。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未达到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安置富余职工的规定,解除企业富余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14条规定:\"富余职工由企业自行安置有困难到社会待业的,在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帮助职工再就业。\"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规定了被正常辞退的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待遇等问题。辞退争议的主要处

理依据违纪辞退争议与正常辞退争议的内容与原因有很大区别,因此,处理依据也不同。处理违纪辞退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关于若干问题解答》等。另外,企业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也可作为处理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务院正在清理法规,在不久以后,上述两个文件即将废止。违纪辞退的法律依据应为《劳动法》第25条及相关的配套规章,将违纪辞退的职工按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手续。正常辞退争议处理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

24、

26、27条及相关的规定和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对正常辞退的职工应办理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2001年10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19号)已将《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废止。因此,违纪辞退职工针对性很强的法律依据也就相应没有了。实际上,国家是将违纪辞退职工的权力下放给用人单位了。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今后处理违纪职工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应当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这种辞退行为,实际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其笼统的法律依据,应当是《劳动法》第25条第2项的规定。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者之间区别主要是: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除名和违纪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违纪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违纪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第19篇:给予人生哲理

曾经有一穷汉问佛:我为啥不能成功?佛曰:因为你未学会给予别人。穷汉反问:我身五分文如何给予?佛曰:一个人即使没有钱,也可给予别人七样东西,颜施:微笑处事。音施:多说鼓励赞美安慰的话。心施:敞开心扉诚恳待人。眼施:给予别人善意的眼光。身施:以行动帮助别人。座施:谦让座位。房施:有容人之心。

这是一段寻常文字,平实而美好,我一一记心,并时时反省我是否己做到。佛心向善,真诚的,善良的,才是美好的。怀着对佛的敬重,我慕名来到中台禅寺。

中台禅寺位于台中的南投县,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xx年对外开放,耗资五十亿新台币。主建筑楼高十六层,目前向游人开放的只是

一、二两层。主楼四檐皆由黄铜所铸的巨型莲花瓣相拥相衬,逐层向内收紧,俯看去应该就是一朵巨型的莲花。仰视之,庄严而富丽。所有外墙都是用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贴面。进入正殿,空间视觉上很像梵蒂冈大教堂,层高和深度都远远超出我们寻常对于寺庙的认识。大殿内四角的佛像石雕则“顶天立地”,高约二十米。沿台阶往上行,心底对于佛的敬仰也随台阶级级攀升。

在中台禅寺,礼佛不烧香。所以没有人一路跑着碎步跟在身后推销香烛。于是寺庙便少了烟薰味,多了份宁静与幽雅。寺内的僧、尼一律素素的,快步行走,与他们相比,只觉得自己躁而俗。禅寺建在山坡上,周边被葱绿环绕,所以在台中,去寺庙也叫进山门。

寺内的住持名惟觉,年已八十多岁了,但思维敏捷,能写一手地道的唐楷,寺内所有匾额、门联皆出自他的手笔,书法与建筑相得益彰。而整座寺庙完全由惟觉多年辛苦化缘积累所建,仅设计就花了整整三年,细细推敲,以臻完美。

我去的时节在初冬,绵雨之后初睛,天空蓝得似水晶一般有穿透感,云白得耀眼,像北欧的晴空。正赶上火焰木的盛花期,禅寺门前大片的火焰木于树梢吐着火红的焰苗,花朵比凤凰花硕大,比木棉花柔媚,在浓密的羽状叶里,艳到无以复加。

沿着火焰木的方向下行,我走到了禅寺的后院,这里有许多几百年的古木,都是从世界各地移植来的,树型奇绝,有摩纳哥的合欢树,菲律宾的黄连木,缅甸的鹿角树,澳洲的柠檬桉……这些移居的树木已在寺内扎根开花,枝繁叶茂,开始了她们迈向千年的里程。

在大树隐映的侧殿中,我无意中发现了几十尊保存十分完好的历代石刻佛像,面容清朗,气度从容,有的石像高达二三米,如此多的造像都是从哪里请来的?想起来,像个谜。

走在这样的佛地,有许多常人不可想象的事情,却被不食烟尘的他们一一拿定。佛的智慧在于点拨,所谓四两拨千斤,便是智慧的成果。

施舍,是佛门最常用的词条,有众生的施舍,中台禅寺才得以建成。而禅寺立于台中,四方人士来此礼佛,在佛的光照中得平静、得祥和、和心想事成之愿、得心安理得之态,得舍,舍得,人在其间怡然。

施与舍皆给予,给予是一种愉悦的状态,可小可大,可少可多。这不同于奉献,没有使命感,更无强制性。只是慧心所向,佛心所指,而佛的能量正来源于这两个字:给予。

第20篇:给予树

给予树

教学目标:

1、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能够说出课文的大意。

3、通过联系上下文,分析母亲心情的变化,体会金吉娅善良之心、仁爱之情、体贴之意。

教学重点:分析母亲心情的变化,体会金吉娅善良之心、仁爱之情、体贴之意。 教学难点:联系上下文,理解结尾段的含意。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出示圣诞树的图片)同学们,你们看,这是什么?看到了这么漂亮的圣诞树,你想到了什么?生:想到了圣诞节、圣诞礼物、圣诞老人。

2、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就在一个难忘的圣诞之夜,这棵圣诞树把两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连在了一起,因此得名“给予树”。板书:《给予树》

3、通过预习,你知道“给予”是什么意思?像这样在一个词中,两个字表示同一个意思的词叫并列合成词。出示:甜蜜、拥抱、宽裕、试探、猜测这些词中,哪个词也是并列合成词? 读一读,为什么?

过渡:文中写了谁拥抱了谁?请你回忆文中讲了一件什么事?

二、感悟课文:

1、让学生说一说本课的主要意思。

2、在这件事中,妈妈的心情有什么变化?快请同学打开书,画出描写妈妈心情变化的词语来。

生:找到担心、生气、激动。

3、针对这些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吗?引导学生提出妈妈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

4、好,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妈妈的心情是怎样的变化的。

(1)妈妈担心什么?理解宽裕一词,你从哪可以看出家里不宽裕? 生:只攒了一百元,由五个孩子分享。

问:不宽裕就别买礼物了,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分享快乐? 让学生体会这恰好体现了妈妈源自对孩子的一种爱。 对比理解:他们怎么可能买到很多很好的礼物呢? 他们买不到很多很好的礼物。 让学生理解后再指导朗读。 (2)妈妈为什么生气?

理解“一些”与“一大把”的区别。“五十美分”与“二十美元”的对比,显然看出棒棒糖太便宜了„„

问:请你仔细读课文,找出妈妈还可能为了什么生气?

生:妈妈想让孩子送出最诚挚的祝福,而小金吉娅却不够诚挚。 让学生体会妈妈是一位严格的家长。

(3)妈妈为什么而激动?用(因为„„所以„„)回答。 就让我们跟随书中的主人公小金吉娅一起来到这棵圣诞树下,取下那张牵动人心的小卡片。

金吉娅看到卡片,是怎样做的?让学生体会金吉娅的善良、仁爱。 让我们回到书中,再一次体会金吉娅,你有哪些新的认识? 出示句子:

生:先开口 本来想送给哥哥姐姐礼物(可以看出金吉娅是个体贴的孩子) 金吉娅发现了给予树上的卡片(可以看出金吉娅是个细心的孩子)

她取下卡片买了洋娃娃(她毫不犹豫买了洋娃娃,可以看出金吉娅的善良和仁爱)只够买棒棒糖(可以看出金吉娅体贴家人) 哥哥姐姐与小女孩比,小女孩更需要礼物(可以看出金吉娅有同情心)等等。 她把事情的经过全都告诉了妈妈(可以看出金吉娅非常诚实。)

让学生理解金吉娅所做的一切正体现了她有一颗同情心。正是这样,小金吉娅才对妈妈说话时显得声音很低。 师指导朗读第二段。

5、当妈妈激动不已时,是怎样想的?朗诵最后一段。填空练习。 问:如愿以偿是什么意思?联系上下文理解如愿以偿。

金吉娅送给我们的礼物中哪一个最重要?为什么?指导朗读最后一段。

三、拓展延伸课文

1、一天,妈妈带着金吉娅和她的哥哥姐姐,通过工作人员的精心安排,在这棵圣诞树下与小爱丽斯见面了,大家都争着对金吉娅说„„

2、你想代表谁,最想说什么?

3、老师想代表工作人员说:有了你们的爱,才使这棵普通的给予树变成了一棵圣诞树,有了像小金吉娅这样的人献出善良、同情,才能使我们的给予树常青、常绿。(边板书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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