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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访回复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13 12:05:2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信访回复

信访回复范文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格式

一、文本格式

(一)标题:关于×××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

(二)正文:

第一部分:信访人反映的具体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包括:(1)收到信访事项的日期。如果是由其他机关转送、交办的,要写明转送、交办机关和本单位收到日期。(2)受理的信访事项。如受理多个信访事项,应逐一写明。

第二部分:信访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及处理意见。包括:(1)对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的认定。(2)作出处理意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处理意见。对多个信访事项要逐一答复。

第三部分:告知对答复意见不服的救济途径。告知信访人如对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三)落款:包括作出答复意见的单位名称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关要求

(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必须由有权处理机关作出,不能以机关内设机构或信访职能处室的名义答复信访人。答复意见书加盖单位公章,不能盖单位内设处室章。

(二)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要有针对性。对信访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避而不答,多个信访事项要逐一进行答复,答复意见要明确具体。

(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要有准确性。用词造句通俗易懂,表述准确,简明扼要,不使信访人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四)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形成要有严格的报批审查程序。一般信访事项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重大信访事项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五)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使用A4纸。

(六)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须在法定期限内送达信访人,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挂号邮寄送达等。答复意见书抄报上一级机关和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要向交办机关报送办理情况报告;其他机关转送的,要向转送机关通报办理情况。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格式

一、文本格式

(一)标题:关于×××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

(二)正文:

第一部分: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包括:(1)收到信访事项交办函的日期、交办机关的名称及交办编号。(2)交办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3)向信访人送达受理告知单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部分:信访人基本情况及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基本过程。包括:(1)信访人基本情况。(2)调查核实、会议研究、领导审批、确定处理意见等工作过程。

第三部分:对信访事项的事实认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包括:(1)经核实认定的主要事实。(2)作出处理意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3)处理意见。多个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要逐一写明。 第四部分: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向信访人进行答复的情况。包括:(1)书面答复意见的送达方式及日期。(2)信访人对书面答复意见的态度。

(三)落款:包括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名称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关要求

(一)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用词恰当、言简意赅。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须经信访事项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重大信访事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在文头标明。

(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使用A4纸,文头纸使用单位文件纸。落款加盖单位公章,不能盖单位内设处室章。

(四)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作为办结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交办机关。

(五)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抄送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推荐第2篇:信访回复规范

关于信访回复规范

一、信访回复件要装订成卷宗

1、重要信访拟办单(检举控告)

2、调查原始笔录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3、信访件反馈情况表

4、核实报告

二、要将核实报告用优盘拷贝交信访室存档

三、附件:为了规范、统一信访核实报告,附模板供大家参照执行。

初核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

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核报告,不能笼统写成‚初核报告,“如《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问题的初核报告》。”如果反映的违纪线索中的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如《关于反映某市副市长×××收受贿赂等问题的初核报告》。 2.导语

导语要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括。初核依据应交代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工作的概括包括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及起止时间等。 3.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任主要职务和现任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因说明何时何地因何事受过何种处分。 4.初步核实的事实 这一部分应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要求,实事求是的对所核实的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及时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要如实客观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要叙述。

5.处理建议 这一部分要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对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检查,但须批评教育、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做出恰当处理;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对于初步审查后,认为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但依次应有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理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给予刑事处分的,移送司法机关;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6.信访人回复情况(将调查处理情况如实向反映人通报,反映人对调查结果的满意度)

7.署名

应写明承办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制作初核报告的时间。

范文:

关于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李阳

收受贿赂问题的初核报告

2008年12月,县委书记接到群众署名对李阳收受贿赂问题的举报,批转县纪委‚迅速调查处理。12月20日,县纪委按照县领导的批示,责成案件检查一室对李阳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案件检查一室两位工作人员于12月21日分别对李阳和红星药厂负责人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一、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李阳,男,汉族,大专文化,1967年5月出生,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任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

二、初步核实的事实 经查,2007年7月28日,李阳带队对红星药厂进行税务稽查。查实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该厂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涉嫌偷漏税,数额较大。2007年8月1日,红星药厂负责人到李阳家中,送给李阳2000元购物卡。李阳和红星药厂负责人均承认上述事实,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建议

在核查过程中,李阳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将收取的2000元购物卡交给了调查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可以认定李阳有收受贿赂的错误。但鉴于其收受贿赂的数额较少,且并未违规给红星药厂谋取利益,同时认错态度较好,并上交了所收的2000元购物卡。建议对李阳的错误不予纪律处分,可责令其写出检查,以观后效。

四、信访人回复情况

A县纪委案件检查一室副主任 xxx 办案员 xxx 2008年12月22日

5、

推荐第3篇:信访调查报告回复要求

XX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关于文号为市长信箱『2008』

3718信访事项的调查报告

分局:

我所(科、队)收到分局转来的XX(信访人姓名)信访事项后,立即开展了工作,现回复如下:

(回复四部分内容):

一、简述信访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及理由,清楚表述其信访诉求。可以参考“信访转办单”上的内容(第一部分)

二、与信访人取得沟通,信访后针对信访诉求办理过程及调查措施介绍必须全面。(调查的方式主要有听取信访人陈述、要求信访相关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调阅有关原始案卷、召开案件汇报会、就信访事项涉及案件开展侦查活动、向第三人调查、举行公开听证、专家会诊等)。信访调查的情况应在办理情况报告中充分体现。(信访人及针对其诉求调查材料,和如拘留证等结论性的材料复印盖章附后)(第二部分)

三、案件查证情况。证据材料全面、确凿、清楚,并根据收集到的证据阐述能够证明的事实(即案件情况)。(第三部分)

四、明确办理意见明确回复信访人的全部诉求。并表明办理意见及其具体法律、政策、依据,不能回避信访人的主要诉求。意见已落实的说明清楚,尚未落实的必须明确下一步计划和进度表。(第四部分)

XX区公安分局XXX(单位名称)、公章(以原报告日期为准)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4篇:法院信访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盛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优习网)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推荐第5篇:法院信访书

胡院长:

您好,冒昧的打扰您,我是在新闻上了解到您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是业界公认的学者型院长,而关于法院判决书公正与否也只有您这样的领导,才能给我们公民公平公正的答案。我是一名之前在惠阳人民法院因金融纠纷一案作为被告的公民,麻烦您百忙之中能抽几分钟时间看一下我的案件,看看惠阳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否以事实为根据,公平公正。在此之前,我曾咨询过多位律师与12348公众法律援助,如实告知对方案情与判决结果,都说我这案子原告代理律师费根本不应该产生更不应该由我来承担…曾给信访局.12345.政法委.监察室打过电话,都说管不了,都扔下一句话,如果不服判决有证据可以上诉,证据,我最有利的证据(原告也无异议)在一审上也得不到公正判决,那我没新证据的情况下上诉会如何?!那公民永远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还能相信政府吗?

我先简单描述事情的发生与结果(具体证据全在副本资料里)我在惠阳淡水工行按揭一套房子,月供期间不慎有过几期逾期,在知道逾期后,2015年2月1日已结清了逾期的全部本息及罚息,至今未出现过逾期,而2015年9月23日惠阳工行一起诉状把我起诉了,惠阳工行为了起诉我,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谎言,在起诉书上编造:被告至2015年6月30日止已累计16期未还款…上述逾期货款,原告催收未果…实际上作为被告的我在2015年2月1日已经把逾期的贷

款已经结清,已经履行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还款义务,原告催收已有果(庭审上原告也无异议)那原告再找代理律师起诉我追讨什么?而一审判决却是,本案纠纷是被告违约引起,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本案诉讼发生的费用。被告支付原告因追索该借款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 。

我有事实依据,审判官却不以事实为根据,自己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类似案件不同法官不同判决,

作为中国公民,我只想讨回个公道----

2016年4月26日

推荐第6篇:法院信访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XX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劳动合同,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推荐第7篇:法院信访工作经验

法院信访工作经验

法院信访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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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院将信访工作作为贯彻中央“稳定压倒一切”工作方针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改进信访工作方法,落实配套措施,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信访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在我院出现了“人人关心信访、人人参与信访、大事小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本院”的良好信访工作局面,几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96人次,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督办信访案件46件,及时化解矛盾43起,取得了“三无一减少”的效果,即:无赴京进蓉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长期纠缠信访老户案件、无违法失职致矛盾激化事件、上访人员逐年减少,有力疏导和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肯定和好评,我院2003年被县委、政府评为“××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今年2月在全市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并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清理上访老户专项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我们的做法是:

一、明确一个思路,抓好信访日常工作机制建设

在当前热点问题多、各种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法院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是我院几届党组均在认真思考的问题。特别是2002年以来,我院确定了“以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抓好信访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疏导矛盾”的工作思路,几年来,党组紧紧围绕这一思路,不遗余力抓好信访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努力推进我院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工作中具体抓好“一个办法、两个制度、三个落实、四个原则。”第一,“一个办法”。我们及时总结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制定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立案、信访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纪律、操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第二,“两个制度”。一是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立足于解决“衙门”作风和群众告状投诉难的问题,我们明确要求第一个接受群众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指导群众诉讼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带领其找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力争在日常信访工作中做到有问必接。二是院长接待日制度。着力于便利群众,我院一直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特别是2003年院长接待制度化,每周星期三院领导轮流值班,立案庭提前公布接待领导姓名,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和反映问题。几年来,院领导共接待群众228人次,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34个。第三,“三个落实”。一是落实硬件设施。为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工作,2002年,我院在院机关大门口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群众一到法院就可以找到法官反映问题、帮助其解决困难。同时完善了接待室内电话、饮水机、群众休息座椅等设施,从细微处给来访群众提供便利。二是落实工作人员。我院克服人员紧张的困难,长期由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从事信访工作。三是落实工作人员待遇。院党组从工作、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给予信访工作人员关怀,及时落实信访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工作。第四,“四个原则”,即在日常信访案件处理上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四个原则,使信访工作做到有理有节,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实事求是”,指注重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对信访案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处理”,指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办事,凡属冤、假、错案一律改判,凡属正当合理要求,一律予以解决,凡属违法乱纪行为,一律进行查处。如:2003年,我院通过信访渠道发现我县金泉乡小学教师赵邦宁1977年判决的刑事强奸案有误,及时立案审查,依法撤销原判,在26年后还其清白,受到各方积极评价,全国很多媒体均作了报道,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作了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归口办理”,指法院各业务审判庭按业务性质分工,归口承办信访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指在依法解决有关问题的同时,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法,对有关信访者进行疏导教育,教育他们提高思想认识,解决思想疙瘩。如:2003年,我院在审理××县运输公司改制案时,该企业80余名职工认为改制领导小组将资产低价出售,先后到我院和县委、政府反映情况,扬言要到省、市上访,院党组给予高度重视,指派原副院长何谦和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积极向职工做宣传、解释工作,通过耐心细致思想工作赢得职工们信任,打消了职工怀疑、敌对情绪,将案件成功调解结案,及时化解了这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所做工作受到县委、政府充分肯定。通过这些措施,我院日常信访工作机制得以有效建立,工作中实现

推荐第8篇:法院信访稳定工作经验

法院信访稳定工作经验

目前法院信访形势很严峻,问题很复杂,工作很难做,而且责任重大。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法院信访工作与我们每位同志密切相关,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起案件都有可能发生信访问题。下面我从进京上访的形势、当前我院的信访情况、信访原因、反映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

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谈谈北京的上访形势。上个月,我参加了市信访局举办的《信访条例》培训,市信访局副局长对信访形势的总体概括是:从2003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以越级进京上访作为标志,形成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轮信访高潮,信访处于爆发态势,至今居高不下。第二次信访高潮有四个特点:第一是进京上访量剧增。我省2003年进京访130余万件次,2004年我省总进京访人数要多于2003年;第二是群体性事件频发。2003年到北京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了二十多起。如2004年12月4日,全国各地400余名上访人员到中央电视台门前聚集请愿(其中有我们××的涉法上访人员33名,我院的涉法上访人员××*因此被劳动教养);第三是上访人员互相串连,组织严密。2004年1月11日,来自全国21个省、市、地区的涉法涉诉上访人员1100余名在别有用心的人精心组织下,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访,公然向我国的司法体制、政治体制进行挑战;第四是情况复杂,难以定性。既有有理的也有无理的,既有行政问题也有涉法涉诉问题,涉法涉诉的上访人占总量的60-80。以上四个特点反映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心在上移,发展趋势已经危及到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

位。2004年2月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修改原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正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个问题是我院信访形势及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自2004年1月份以来,我院涉法进京上访的当事人逐月增加,其中有些上访人是多年积累下来的进京上访老户,并多次重复进京上访。据统计,2004年我院进京上访人数为48人。其中经过复查程序及两级法院审委会讨论认定为无理访已向省法院报终结的有××*等24人;经工作已息访的有××*等7人;交给其它单位做接续工作的3人;责任主体为市法院的4人;决定再审的2人;市法院审(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司法建议的2人;在诉讼或者执行程序当中的5人。今年我院在两会期间成立了信访稳定工作指挥中心,由院长亲自指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到区、市、省及北京全国两会新增的上访人数为36人。今年1-4月份省政法委交办的三批进京上访案件中,涉及我院的新上访人只有2名。这两名上访人涉及的案件经过我院复查、听证会、审委会,均认定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我院信访工作出现了新增上访人数量减少的良好势头。

当事人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法院裁判不服,认为裁判不公。2004年48件进京上访案件中对裁判不服的有34件,占总数的71。二是案件执行难问题。04年48件涉法进京上访案中,执行案件9件,占总数的19;今年新增的有15件执行案件,数量比较大。

第三谈谈各级领导对法院信访工作的关注。涉法上访问题是当前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和法院形象。市委书记在一次会议上说,法院审判工作要占领全国制高点,必须先把上访数量从制高点上降下来。市法院副院长杨欲兵在每次召开全市法院系统信访工作会议时均强调:“上访就是不稳定,不上访就是稳定。”我院院长和其他院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十分重视。院长上任后第一次主持召开法院领导班子会议,议题就是研究信访稳定工作,把信访工作提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将其作为法院工作的大事来抓。去年4月份,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同时启动了由主管院长包案,庭长协管,承办人具体负责的信访工作网络。。相继出台了《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副院级以上领导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接访、督办的意见》、《关于落实信访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落实案件审判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控制涉法进京上访案件及人员的相关办法》以及重点上访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听证等一系列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了信访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机制,构筑起人人抓信访、人人懂

信访的工作格局。院长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还经常参加重要上访案件的接待,对我院每名老上访人的情况均了如指掌,凡是上访人找到孔院长的,院长都尽力抽出时间亲自接访。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省、市、区各级领导把涉法上访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副市级以上每位领导都要包一件涉法上访案。常务副市长包我院××*上访案,市人大副主任包我院××*上访案·,副市长包我院××*上访案等等。市政法

推荐第9篇:法院关于信访工作汇报

**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管理,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呈现初访结案高、接待质量高、群众满意率高和重复

信访率低、越级上访率低、集体上访率低的“三高、三低”良好局面。

楚雄市人民法院新建综合审判大楼落成投入使用后,就如何创新工作方法,合理利用良好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推敲、统一规划,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四项措施:

1、健全和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日常接访和节假日接待制度,全天候接待涉诉信访。在新建综合审判大楼的值班室设立信访接待处,节假日不休、二十四小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对每一件信访件进行认真登记、回复、转办、督办。

2、改革完善院长接待制度,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实行从周一至周五,由院长和四位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当事人,形成天天都有院长接访、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的接访工作机制。

3、在大厅设立值班点,建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隔离带。案件当事人、律师来访,由值班法警直接通知法官助理到办公楼一楼大厅接待。案件审理前,法官不得与当事人和律师见面,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产生。

4、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要求接访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解答、真心办理的“四心”方针,规定凡因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不负责任、解决信访案件不力而引发上访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现象,运用说服教育、耐心引导和热情服务的方法,及时、合理地依法处理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市法院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建立起了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有效防止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更加充分地关注诉讼群体的司法需求,满足诉讼群众的合理愿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这一举措得到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形成了以立案庭为中心,各庭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出现了“人人关心信访、人人参与信访、大事小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本院”的良好信访工作局面,形成了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推荐第10篇:环境信访事项办理回复要件

本溪市环境信访办理回复件

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如电话)等。

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1、被投诉人(含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法定名称(全称)、详细地址、法人姓名、具体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投产日期、生产状况(是否正常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和燃料及主要原辅材料等;

2、被投诉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有无环评报告及批复?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是否进行环保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及达标情况如何;有无在线监测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危废储存处置及转移是否合法等。

三、投诉的具体事项

投诉的具体内容、诉求及最终目的等。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写明造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及原因;

2、对被投诉人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含下达的法律文书具体名称、内容及时限);

3、被投诉人自行整改措施的情况说明;

4、是否对被投诉人进行过立案处罚?执行是否到位?处罚文书是否齐全等。

五、与投诉人沟通及反馈情况

1、是否与投诉人进行过沟通,所反映问题是否属实;

2、查处结果是否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

第11篇:署实名信访受理回复制度

署实名信访受理回复制度

一、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力把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和促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署实名信访件,系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反映人有签署(告知)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来电及其他信访举报件。

三、署实名信访件根据批办程序和领导批示意见,转由有关部室或其他单位办理的,调查工作结束后,除按规定做好报送办结手续外,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承办单位(人)视情向信访人做出明确答复和说明,避免因反映问题无结果而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以及意外情况发生。

四、对一般性问题采取口头回复,较复杂的问题则以书面回复。

五、对反映内容经查证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必须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信访反映人;对明显的错告,应向投诉者讲清事实真象,说明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请投诉者全面、客观、公正地看问题,避免错告问题再度发生;对故意为达到个人目的,无中生有、诬陷他人的,应对信访反映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

六、对署实名信访问题的调查结果应回复而未回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信访的,应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

七、回复工作中,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

八、乡纪委、绩能办负责本制度的督办工作。

九、本制度由乡纪委、绩能办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时起试行。

中共克孜勒阿瓦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12篇:关于环境信访舆情回复材料

舆情回复材料

2015年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以来,化工园区和企业通过增加环保投入、提升污染防治效果、推进相关问题整治,园区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近期检查发现,环保专项整治验收后,园区个别企业存在环保意识松懈,环境管理较差,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废水、废水偷排等情况,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出现了“回潮”现象,目前园区环境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园区存在的突出环保问题,市环保局联合各县区有关环保部门,开展一系列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行动。

狠抓废气污染防治,今年3月份,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通报了“两灌”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情况,对19家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较差的化工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切实推进了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4月9日夜间,市环保局局长带队,对灌云县化工园区开展飞行检查,4家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5家厂界臭气浓度超标企业被严处,检查情况同时通报到灌云县政府。4月16日,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灌云县化工园区及有关企业,现场要求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形成环境执法持续高压态势,推进全市化工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两罐”化工园区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园区废气污染治理力度,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环保、安全等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瑞邦化工、嘉康实业等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实施企业被立案查处。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从4月份开始,对园区全面开展第二轮废气专项治理,对38家企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治理。对整治进展缓慢、力度不足,硬件投入没有完全到位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停产整治到期仍未通过验收的企业,将提请县政府进行取缔关闭。克胜农药、七州绿色化工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被查处。

严查废水偷排行为。2月份,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对全市沿海五个化工园区主要河段地表水55个点位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到有关县区,要求相关部门对园区内污染严重河道立即进行开展整治,确保园区内水污染情况取得根本好转。并要求有关园区环保部门对重点河道加大巡查力度和采样监测频次,严厉打击利用暗管、雨水沟及架接软管等方法向园区内河道偷排废水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执法态势。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面对周边园区地表水污染的严峻态势,组织开展“査暗管防偷排”专项行动,并购置暗管探测仪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地下管道探查。2015年,灌云县公安局对园区部分企业顶风作案、存在利用规避监管的方式向外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7家环境违法企业11名责任人给予最高限期行政拘留。今年4月初,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对园区内胜科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破损,管道内污水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严查废水偷排的同时,4月9日,市环保局在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夜间突击检查时,发现胜科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污染物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灌南县化工产业园区将对污染严重的大咀大沟等河段开展彻底清理排查,利用园区二排河、三排河等重点河道闸坝,对水质进行分段跟踪监测,严密排查隐藏在河道内的暗管和偷排行为。

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为彻底排查化工园区消除化工园区暗管偷排现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市县环保部门还将联合,出重拳、用重典,对“两罐”化工园区内河道及园区外环境开展“清管”行动,彻底排查隐藏在对化工园区内的暗管。为鼓励园区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暗管排查大行动,打造监管无死角的良好氛围,市县环保部门在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的基础上,建立有奖举报、电话热线等多渠道的举报机制,与职工群众之间建立了互动治水的良好关系,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近期还将对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一次水平衡调查,严格按照企业项目环评、产品产量情况核算企业废水产生量,全面摸清企业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逐步规范企业的生产和排污行为,从源头控制企业偷排。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废水偷排、废水稀释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在河长履职、网格化管理、部门联动的基础上,发动河道附近企业责任联保,共同担责制度。通过建立企业联防联保、责任包干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河道污染治理责任。各化工园区正在掀起对园区内河流全面整治,将实施对河道采取抽水、疏浚、清淤,排查拆除沿河排口,封堵各类无主排口和暗管。逐步对化工企业实施雨污切换系统改造,使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排水系统实施科学的清污、雨污分流,通过在企业的雨排口设置监控、提升泵等措施,避免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事故状态下废水污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河道。

第13篇:法院如何面对信访尴尬

法院如何面对信访尴尬

作者:秋风

编者按:本文通过对政府机关陷于民众越级上访、地方政府截访的信访怪圈的分析,认为信访制度本身也具有内在缺陷:民众越级上访,而接访的上级政府机关没有向民众直接提供救济的渠道,多是把民众的信访转回民众控诉的那一级政府处理,导致问题还是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在此分析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从司法制度上完善对民众的权利救济。

法院如何面对信访尴尬

(秋风

知名学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针对法院执行工作说,各级法院要建立有效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对重大信访或重复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畅通当事人与案件执行法官的联系,做好案件执行的答复和释明工作。(5月1日《北京晨报》)这个表态对促进案件执行的效果,应该说颇有意义。不过,在此之外,法院通常还忙着接待涉及案件审判的信访,这究竟是否合理?

信访制度的初衷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现实中,它主要是自认权益遭受各级政府及其官员、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损害的民众寻求救济的一种渠道。

向民众提供救济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信访制度本身也具有内在缺陷:信访所控告的对象多为政府机关,民众为寻求救济,倾向于越级上访。接访的上级政府机关通常又没有向民众直接提供救济的渠道,因而,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是把民众的信访转回民众控诉的那一级政府处理,导致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于是,“老上访户”频繁上访,高层政府要求基层政府大接访,基层政府却想方设法“截访”。

如果说,其他政府机关陷于信访怪圈还情有可原,惟独法院没理由陷入信访困境。法院本身就是向民众提供救济的场所,而且,古往今来,法院通常被认为是在和平秩序下民众寻求救济的最后场所。法院有公开的审理程序,也给双方当事人提供公平的辩论机会,法官也是按照法律判决。更重要的是,法院体系还有复审机制,对初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凡此种种程序和机制,任何其他政府机关都不具有。从理论上说,终审法院的判决就是一个人在人世间所能得到的终局裁决。

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一种救济手段,法院也应当比信访更可靠,人们应当是在信访无效之后到法院寻求救济。可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各级法院却经常成为信访的对象。这样一来,法院与信访之间就构成了一种奇怪的关系。法院的判决不是终局的,相反,人们在法院体系已经走完法定的上诉、再审程序之后,把信访当成了超级上诉程序。之所以说它是超级的,因为信访程序对信访的次数、理由等,没有明确限制,当事人可以不断上访。

当事人之所以针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上访,当然不是因为当事人精神不正常,而是因为,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不大相信法院的判决及其执行过程是公正的。这里面可能有私人原因,但更多是由于制度上的原因。但是,针对法院的信访频繁发生,对整个社会治理秩序的损害巨大。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信访,尤其是向法院之外的党政机关上访,这意味着,对各种纠纷,社会不再存在终局性裁决机构。这个社会丧失了终极的权威,正义虚悬在未知之处,法官和当事人都难以把握。开展法院院长大接访,或者法院就信访举行公开听证,无助于解决这样的困境。

信访制度该怎样发展,暂且不论。但至少,确实该认真思考法院与信访的关系了。为今之计,可以改革审级制度,从两审终审改为三审终审,将部分信访转化为常规上诉。更广泛地看,则需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让法官更有条件公正司法,从而遏制针对司法的信访。这一改革也能把大多数信访转变成常规诉讼,从而理顺社会治理机制。

来源:《新京报》2009年5月2日

第14篇:法院信访档案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本文作者:闵涛 好范文原创投稿

浅谈法院信访档案的管理

闵涛

信访机关在处理人民群众来访工作中直接形成并集中存在起来的具有文字、图表、声像等真实记录。信访档案的管理是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而基础的工作,它的完整性直接关系到以事实为依据的信访工作的客观公正性。目前,国内有关的信访法规中,对信访档案的收

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等工作尚无具体的规定和明确的规范,而只是对丢失、隐匿、擅自销毁信访档案材料的事后处理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笔者试对如何进一步规范信访档案工作进行探讨。

一、了解信访档案的特点,为信访工作全过程服务

信访档案与信访工作息息相关,是一种专门档案,它是信访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在国家档案中占据特殊地位。除具有一般文书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信息性、凭证性、价值性等特点外,还具有自身公正性的特点。一是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全过程的重要记录。它不仅是信访工作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也是群众信访案件处理的重要历史资料,是信访工作有形资产的依据和证明,更是信访工作中一种无形资产的依据和证明。所以说,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管理和处理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性、记录性、知识性、信息性的 重要信息资源。二是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全过程的详实记录。一份完整的信访档案,详实地记录了信访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经过以及关联的人物,不仅有信访人和机关的印信,而且有主管机关的调查处理经过和结论,上级机关的批复和当事人对处理结论的态度,保留着真实的历史标记。

二、提高对信访档案工作作用的认识,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服务

一是信访档案工作是信访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不能替代、不容忽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查阅信访档案,可使领导掌握有关的历史资料,了解信访工作规律,便于对现实问题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也为贯彻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和处理问题的借鉴案例。二是信访和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各个时期、各个阶段指导和开展信访活动的情况,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败的教训。充分借鉴和利用信访档案材料,关于从历史经验教训中汲取知识养料,不仅有利于当前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今后工作的统筹安排,为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三是信访档案中不仅有信访者书写的材料,而且有组织的调查处理经过和结论,对现实同类问题具有借鉴作用,对处理重信重访、越级信访、申诉信访等是不可缺少的依据。特别是在处理历史遗留信访老案时,由于机构更迭,人事变迁,仅靠大概回忆和口头介绍都无液晶于事,只有借助于信访档案处理问题,以信访档案为可靠依据,才能有效避免随意性,减少失误。只有完整齐全的信访档案,才可以变“死档案”为“活证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做好信访档案的归档工作,为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信访档案分案件档案和文书档案两类。案件档案即信访部门对一件信访问题从接待、调查、核实、处理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案卷;文书档案则是信访部门在工作中自身形成的和上级下发的业务性文件和资料等各种文书材料的归档卷宗。一是把以纸质为载体的信访事项,通过收集、整理、加工等程序,按每件信访事项受理的编号顺序,用专门的档案装具(盒、柜)存放。每件信访档案材料的排列次序一般为:领导批示、请示、处理单、调查报告、调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原始信访件、信封。二是对数字信访档案归档,就是对以光盘、硬盘、优秀等新型介质为载体的信访档案进行归档。应按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并拷贝至耐久好的载体上,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在数字信访档案与传统信访档案之间,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按照年度、类目进行打压缩包,拷贝至新型介质上,并贴上标签存档。这样,通过建立数字信访档案,既可以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又可以减少借阅过程中对纸质档案的人为磨损。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访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一是收集电子文件。随着办公造化的普及,各信访部门都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文件,将这些电子文件以虚拟全宗形式集中起来,也就成为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主要途径。为此,信访档案机构必须加紧研究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利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二是纸质信访档案的数字化。目前,信访档案多以纸质档案为主,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势在必行。各信访档案机构应扬长避短,充分利用所藏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优先对有特色的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数字化。三是构建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档案案卷级目录的建设、档案文件级目

录的建设、档案全宗级目录的建设、专题档案目录建设和档案全文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建立高质量的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要保证具有较完备的档案信息资源,做好信访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是利用档案的先行条件,收集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统一保管,维护案件之间完整,保持历史真实面貌,以便更好地进行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信访档案保护工作,为

社会稳定服务

维护信访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因此既不能片面强调保护档案而不考虑利用方便,同时也不能只顾一时利用方便,不考虑档案的保护,而影响档案长远利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利用既有矛盾又有一致性,这就要求我们档案工作者在信访档案管理上必须做到“十防”:一是防盗,要设置专用铁柜进行保管;二是防破坏,防止人为造成对档案的损坏;三是防火,及时排除一些火灾隐患;四是防水,杜绝淋湿、浸泡现象;五是防尘,灰尘和烟尘不宜太浓;六是防潮,按标准规定相对湿度在50%--60%为宜,过度潮湿可使档案形成纸砖;七是防霉变,以往档案中多使用糨糊粘补,易形成档案蛀虫;八是防鼠,定期放置鼠药以防老鼠咬伤档案;九是防虫,定期在柜子中放置樟脑球,定期喷洒虫剂,以达到杀菌作用;十是防光,强烈的紫外线可使档案褪色,纸张也会变黄发脆,损害档案寿命。

第15篇:环保督查餐饮油烟举报信访回复

A000000000000090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XX街道办事处XX巷四个餐馆(XX快餐、XX餐馆、XX夜宵、XX快餐)晚上摆摊至街道上造成严重油烟、噪音污染。

二、交办信访件

本信访件编号A000000000000090,属xx批,编号xx号。由xx区政府承办,收到、办理日期为2018年x月xx日,反馈时间为x月xx日。

三、信访件诉求 解决油烟和噪音污染。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四个餐馆(xx快餐、xx餐馆、xx夜宵、xx快餐)地址在xxxxxxxxx理处内xxxx临巷面一楼店铺,其中xx快餐、xx快餐主营中餐、晚餐业务,xx餐馆主营早餐业务,xx夜宵主营夜宵业务。xx快餐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0000000022)、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6xx200xx64);xx快餐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0000000003)、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54xxxx);xx夜宵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xxxxxxxxxxxx)、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xx餐馆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xxxxxxxxxxxx)、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

五、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22日,x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xxxx,xxx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x,xx街办事处副主任xxx,xxxx管委会党委委员xxxxxxx,区城管局监察大队xxxxxx,xxx城管中队副队长xxx,xxx城管中队副队长xxxxxx,联合到现场以明查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1、xxx夜宵店白天一直关门,营业时间为晚上7:00-12:00左右,经过片区管辖人员调查、询问,该夜宵店已经装有油烟净化器,但偶尔有出店经营现象,并且晚上片区管辖人员多次告诫该店主,不能出店经营,且声音不能过大,影响居民生活,该店主能够配合。

2、经过实地查看了解,xxxxxx、xxxx快餐店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9:00,属于正常营业,目前已经装有油烟净化器,基本上无占道经营和噪音污染影响的情况。

3、xxxxx营业时间为上午7:00至晚上7:30,属于正常营业,基本上无占道经营和油烟污染影响。

六、存在问题

1、xxxx夜宵店偶尔有出店经营现象。

2、偶尔有噪音污染。

七、处理整改情况

1.联合执法队员现场对两快餐店、一家夜宵店业主进行了告诫教育,要求两店多清洗油烟净化器,使油烟净化最佳化。 2.对四家餐饮店做出要求:坚决不能占道经营。 3.劝解消费者在深夜不能发出噪音,如在巡查中发现有噪音污染现象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xxxx中队、xxxx中队会加强管理,每日早中晚三次,到实地进行监督落实。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xxxx市政府网站、xxxx市xxxx区政府网站、xxxx市环保局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年6月22日

第16篇:国土资源信访回复的可诉性论文

国土资源信访答复意见的可诉性

信访活动在我国历史上早已存在。夏朝建立的最初国家政权机构中,就有了执掌“纳言”的官职。其职责就是下情上达,上请下达的意思。“信访”一词被我国党政机关正式采用始于1971年,当时《红旗》杂志刊登《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一文,首次公开把人民来信来访称为“信访”,从此,“信访”一词被整个社会确认。①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面临加速转型期,国土资源信访的焦点问题聚焦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民生问题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信访作为一种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越来越被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运用于各类国土管理活动中,因此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呈逐年上升趋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信访答复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繁多,对相对人效力拘束不一;有的完全不属于《信访条例》所规定的涉访事项,也适用信访程序进行处理。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信访答复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此而引发的法律问题是“信访答复”是否可诉?

在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信访答复的起诉是否受理的操作也不尽相同。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对行政机关作出信访答复的可诉性及相关司法审查探析如下:

一、信访答复的性质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修订后的《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条对“国土资源信访”的概念也作了相类似的规定。

从上述信访的概念和内涵可以知晓,信访是是指信访活动,并且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社会活动,信访是一种互动、双向的活动过程,包含行政管理相对人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和需要提出信访事项的活动和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的活动。②信访答复即是行政机关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对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作出采纳或者不采纳、支持或者不支持的决定,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处理方式。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一款明确规定了信访事项的针对主体及涉访内容,仅限于五类组织及其人员的职务行为:第一类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当然包括在内。 所谓履行职务的行为,即是指履行本机关或者单位职责、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行为,或者代表本机关或者单位,以机关、单位名义履行职责所做出的行为,而非以个人名义做出的行为。按照职权法定和权责相一致原则,国土管理部门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行政法学理论中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③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作出的信访答复,带有从属法律性、单方意志性、裁量性、政策性等行政行为特征,因而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二、信访答复内容的几种表现形式:

国土管理部门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具有不同内容的信访活动,其作出的信访答复的内容与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信访条例》及《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均规定了对收到信访事项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式及相关程序。

有的信访答复只是对当事人的一般咨询问题给予的告知,而更多的是针对当事人要求国土管理部门履行某个行为作出的答复,《信访条例》第32条《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26条都规定了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经调查核实,依法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是请求事实清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支持;二是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是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予支持。这种信访答复所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比较是比较常见的。

三、信访答复行政行为可诉性审查标准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行政争议的种类和权限。所谓行政争议,是指因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公务活动而发生的法律争端。④200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行,为了更好地体现行政诉讼法关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该解释的第一条第一款取消了原来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时对受案范围的一些不适当限制,将《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所指的“具体行政行为”恢复到“行政行为”,同时在第二款中,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六种事项作出了具体排除。

该解释所指行政行为,是指国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与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有关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以及相应的不作为。⑤因此,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可诉的。

其实信访答复具有行政行为性质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具体到每一件信访答复是否可诉,应看它是否具备《行政诉讼法》上所指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主体标准。可诉性信访答复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行为。

第二、内容标准。可诉性信访答复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与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行为。

第三、结果标准。可诉性信访答复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其结果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产生实际影响。所谓实际影响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有的信访答复行政行为虽还没有执行,但该行为已经产生确定力,如果相对人不自动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四、必要性标准。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消除违法行政行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不利影响。根据“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基本原则,可诉性信访答复行政行为如果不通过行政诉讼来救济,相对人就没有其它救济途径,将可能对相对人造成更大损害,故必须赋予这类行政行为可诉,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可能性标准。司法监督的实质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能够对信访答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明确判断。否则,势必会造成审查上的无所适从,使下判成为难题。

上述标准表明,同属行政行为范畴,可诉的信访答复较之不可诉的信访答复有着本质的不同,关键在于信访答复的理由和结果是否实际影响了当事人的权益。如果信访答复内容涉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处理,还要进一步审查国土管理部门是新作出的行为还是一种重复处理行为,既该答复内容是对原处理行为的重复还是对原处理结果的改变。对于当事人就某些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咨询的,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解释、说明等,应属一种单纯的答复行为,因其欠缺完整意义上的行政行为的全部特征,不实际影响或设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故就其性质而言不具有可诉性。信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作出具有处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因其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就是可诉的信访答复。

四、对信访答复提起诉讼的程序性审查应注意的问题

1、对信访答复不服的起诉能否直接受理的问题

笔者认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信访答复,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受理不能一概而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看出,信访人对属于《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信访事项答复不服的,其通过“复查”、“复核”行政救济途径是解决问题的必经程序。而“复核意见”是有权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终局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人的行政救济途径并授权相关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终局处理权,因此,人民法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各级信访答复意见不服提起诉讼的均应裁定不予受理。笔者不完全赞同该观点。其一,《信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虽然其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复查”、“复核”救济程序与《行政诉讼法》所提的“行政复议”救济程序用语上有区别,但《信访条例》作为处理信访事项的特别法规,其行政程序设计的立法本意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应理解为“复查”“复核”程序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但该前置程序仅适用于国土管理部门针对《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的信访事项作出的信访答复。对该类具有可诉性的信访答复,人民法院应运用释明权告知起诉人通过行政“复查”、“复核”程序先行解决,如起诉人坚持起诉,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其二,《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信访条例》仅是行政法规,所授权的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并未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该终局裁决行为仅表明行政救济途径已完结。因此,如果该“复核意见”仍属于法律规定的复议、诉讼受理范围,仍不影响信访人行使这些救济权利。其三,《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二款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规范化管理及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对相对人通过信访方式提出的投诉请求,不进行认真审查,把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属于信访事项内容的投诉请求,也按照信访程序用信访答复形式作出处理,******虽然上述相对人形式上都是通过给相关行政机关写信的方式而不是直接提出某某申请,但实质上在信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请求:要求审批宅基地、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投诉请求均有明确的处理程序规定,因此,对不服该类信访答复的起诉,人民法院不能把是否经过“复查”、“复核”程序作为受理案件的前置条件,依法应直接受理或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后受理。

2、对国土管理部门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诉性

本文所探讨的受理,是指国土管理部门针对信访人依照《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一款所规定的信访事项通过书信等信访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在程序上作出接受的行政行为。

《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因此,受理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是国土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

行政程序公开原则要求国土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时应当公开、透明。国土管理部门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进行处理并给予答复。如果国土管理部门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请求明确表示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拖延答复等,都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国土管理部门如果以推诿、拖延等理由拒绝受理申请,或者受理后拖延、退回请求等表现形式作出的行政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相对人面临程序阻隔,被挡在解决问题的“门槛”之外,从而彻底丧失实现实体利益的可能。显然,拒绝或拖延“受理”行为,虽不直接影响相对人实体权益,但无疑将起到间接影响作用。正因为如此,国土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无争议。但《信访条例》对国土管理部门受理并办结信访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并设计了严格的制度保障。一是督办。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信访处分建议。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三是对不作为行为的处理。第四十二条规定,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过程中对收到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据此,相对人对国土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告知其通过行政救济程序解决。如果上级行政机关接到信访人要求其履行政监督职能而怠于履行的,对相对人的该类起诉,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综上,笔者通过对信访答复的性质、信访答复的表现形式、信访答复的可诉性审查标准及程序性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的论证,试对前述案例的可诉性逐一分析:

[注释] 作者单位: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①此案编写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1期《杨一民诉成都市政府其他行政纠纷案》。由于篇幅关系,未对案件所有事实全文照录,而是根据论证需要,重点就涉及可诉性部分加以引用②案例见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2008)荣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

③案例见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2007)荣行初字第30号行政裁定书④此案编写参考了《人民法院报》2003年4月25日B3版,《行政答复是否具有可诉性》。由于篇幅关系,未对案件所有事实全文照录,而是根据论证需要,重点就涉及可诉性部分加以引用。

⑤案例见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2005)荣行初字第55号行政裁定书。

⑥《信访条例》注释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⑦张利民主编,《中国行政审判教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2页。

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释义,中国城市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第17篇:立案信访大厅流程 省法院

立案信访大厅各窗口工作流程

立案信访大厅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从多层次、全方位规范、有效的服务于服务审判、服务人民群众。

立案信访大厅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要语言规范、文明,见面首先问“您好”,遇来访人员情绪激动的,接待人员应耐心接待,同时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冲突。

大厅接待人员按照取号机显示,接待来访人员。未取号条的告知其去取号条,来访人员号条显示与窗口不符的,指引其去相应窗口。

一、导诉窗口

导诉窗口由导诉员负责接待来本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咨询人员、信访人员,根据来访人员来访目的,将来访人员引导至相应窗口或场所,从而改变因不了解法院内部机构和工作流程,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提高法院干警的工作效率。

1、来访人员进入立案信访大厅,由导诉员主动询问其来访事项,指导其去相应的接待场所。

2、来访人员来访事由属于立案信访大厅职责范围的,由导诉员指引来访人员在取号机上依照来访事项领取相应业务窗口的号条,并指引其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办理或在大厅休息区等待业务窗口叫号。

3、进入大厅的来访人员,导诉员应随时注意其在大厅的各

1 种情况,如:有来访者带未成年子女的进入大厅,告知其看护好子女,防止意外发生;有情绪激动的及时递上杯水,协助化解矛盾。在做到热情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把好第一道关,防患于未来。

3、对于不属于立案信访大厅职责范围。首先,导诉员应当及时通知安检人员,告知来访人员其来访事项不属于大厅职责范围,对于来访人员执意进入大厅或者放言去法院正门滋事,应及时通知大厅工作人员及庭长。

4、来访人员要求法律咨询的,导诉员应当向来访人员说明法律咨询解答范围,法律咨询仅对程序问题咨询,不对实体问题咨询。

5、遇来访人员扰乱大厅秩序如:滞留窗口,影响后面来访人员办理来访事项的,漫骂政府、法院、法官等或躺在大厅桌椅或地上,导诉员应协助疏导其他来访人员办理正常的来访事项,并通知大厅执勤法警及工作人员或庭长,关注事态变化。

6、遇来访人员在大厅等待区迟迟不去窗口办理来访登记或办理后迟迟不离开服务区,应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事项未办理”,遇来访人员可能下班后要滞留大厅,应及时通知大厅执勤法警及工作人员或庭长。

7、上述扰乱大厅秩序的来访人员,导诉员应记录其名单,其下次来访时导诉员应更加主动热情服务,并时时注意该来访人员是否有过激行为,及时向大厅执勤法警及工作人员或庭长汇

2 报。

二、法官联络窗口:

法官联络窗口负责联系本院正在审理或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以及案件裁判后6个月内,当事人需要承办法官或审判长对裁判结果释疑解惑的预约。如承办法官或审判长答疑后,当事人仍不满意,要求庭、院领导接访,由该窗口负责预约。

1、来访人员要求约见承办法官,应当填写《约见法官登记表》,接待人员及时以电话方式联系法官。首先联系案件承办人,应告知承办法官来访人员姓名、来访事项,确定法官是否能当日接待,不能及时接待的,能在电话里解答的电话里解答。如承办人无法联络,可以通知书记员或其部门内勤,转告案件承办人与来访人员及时联系。上述人员均联系不上的,接待人员对电话联系的时间与次数予以记录。

2、对于当日电话联系不上的,当事人可填写《法官联络留言表》写明来访事项及通讯方式。接待人员最迟于收到留言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各部门书面送达通知,并由接收书面通知的人员签收。

3、接待人员对各部门书记员、内勤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视为对承办法官本人的通知。除当日接待的外,由各部门自行通知当事人具体接待时间及具体接待方式,并将接待时间、方式、效果反馈立案信访大厅。

4、当事人路途遥远且有关部门具备接待条件的,原则上应

3 于当日安排接待;当事人情绪激动,并有闹事、滞留倾向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向庭长汇报,联系有关部门安排当日接待或确定接待日期。

5、对于正在审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反复约见法官,应建议其通过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法官陈述意见,接待人员原则上对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提出的联络法官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因审限延长、扣除等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或当事人情绪激动,有闹事、滞留倾向及其他紧急情况需联络法官的除外。

6、因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而需联络承办法官的,由当事人填写《判后答疑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通知方式同前述

1、

2、3项。承办法官对案件答疑以两次为限,当事人仍不满意,要求审判长答疑的,可以约见审判长答疑。

7、承办法官或审判长答疑后,当事人仍不满意,要求庭、院领导接访,由当事人填写判后答疑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通知方式同前述

1、

2、3项。同时,由接待人员填写《领导预约接访工作流程表》,由立案二庭庭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随《领导预约接访通知单》及《领导预约接访通知单回执》转送相关部门签收。《领导预约接访通知单回执》于接访前3日送交立案信访大厅,《领导预约接访通知单》于接访后填写完毕退回立案信访大厅。未及时退回的,由该窗口负责催办。

三、案件查询窗口:

案件查询窗口负责接待已向本院递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和

4 代理人对是否已立案、承办法官等事项的查询。

1、来访人员查询案件,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手续,填写《案件查询登记表》,写明查询事项。

2、接待人员通过审判管理流程系统网上查询立案情况及承办法官,开庭日期及案件审理状态不予查询。如当事人表示需要与法官沟通,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

3、来访人员要求约见承办法官,应当填写《约见法官登记表》,接待人员联系承办法官同法官联络窗口

1、

2、3项。

四、材料收转窗口

材料收转窗口负责接受本院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案件诉讼材料,并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转交承办法官。

1、当事人填写《诉讼材料收转清单》(一式两份)。

2、接待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名称、数量等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接受人处签字,并加盖诉讼材料接收专用章加以确认,盖章后的《诉讼材料收转清单》当事人留存。

3、接待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相关业务庭法官、书记员或内勤领取材料,并由领取人在另一份《诉讼材料收转清单》的领取人处签字,由立案信访大厅接待人员保存备查。

五、服务设施窗口

服务设施窗口为立案信访大厅内设立的便民窗口,由接待人员告知所提供的服务事项,为避免损坏设施或发生危险,由服务

5 设施窗口工作人员指导来访人员正确使用提供的服务设施,为来访人员提供复印、打印、传真、E-MAIL等服务,确保提供的设施服务于审判。

1、使用互联网,仅限于上网查询与诉讼相关的资料,或接受与诉讼相关的电子邮件,如需打印收取工本费。使用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或打印机收取工本费,由立案信访大厅开据收据。当事人如对收取工本费提出异议,建议其回去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2、服务设施使用完毕,需填写《服务设施使用登记表》。

3、服务设施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督办组完成信访信笺、督办案件等文字、表格的录入工作。

第18篇:2020年7月法院信访工作总结[优秀]

法院信访,体现了法院接受人民监督,接受群众建议,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法治,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优秀的法院信访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1)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xx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

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

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

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xx年以来,市法院先后 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院长xx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xx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

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xx年我们尚存的xx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 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

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

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

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

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

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2)

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

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

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

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

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

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

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

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

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

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

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

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创新举措,务求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

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

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

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

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

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 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四、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

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

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

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

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

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

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

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

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

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以各种手段相威胁,谩骂、攻击甚至伤害接访人员。

这些人虽经各级各部门耐心地反复做工作,但仍屡访不止,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耗费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访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同时极大地增加了法院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的经济负累。

3、对无理闹访、缠访人员制裁力度不强

未能坚决制裁违法信访。对无理访,数年缠访的分析原因,理性处置,耐心劝其息诉的同时,对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无理取闹,蓄意煽动,抵毁法院形象,诽谤法官的无理上访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时,对其他无理上记人没能起到警示作用。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3)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中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一一定成果,全年度共接待来访人员 113人次,妥善处理上级转办群众信访事项18件,共化解了涉诉信访案6件,其中让xx二个疑难积案的当事人出具了息访承诺书,成功劝阻欲到省进京上访的涉诉信访人员12人次,有效处理xx等上访人的信访突发事件3起,有效预防了涉诉信访突发事件9起。

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十多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院领导带班值周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每周轮流安排院领导带班值周。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如,邓电平案和余珍秀案均为院长谢华云包案,该二均已彻底化解,两案的当事人感激涕零地出具了息访承诺书。

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从源头息访

(一)抓好立案关,以疏化访。

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等等,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

(二)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机制,对信访问题尽早发现尽早解决。

具体做法:

1、在院内对所立和所结案件每月进行一次疏理,从中发现问题苗头。

2、对已结案件勤下基层排查问题。

(三)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引导办案庭局、办案人员在办案中主动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

如把其所办案件是否发生信访问题及发生率与其年度积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勾;对其在办案中排查问题是否有力进行奖罚,如其应排查出来而未排查出来,日后又发生信访问题的,除罚款外,还要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其在办案中是否积极配合立案信访部门化解信访问题实行奖罚。

三、抓好联动调解,以调息访

一是实施速裁机制整合资源,短平快调解纠纷,息诉率达到98%,形成与村委会、居委会、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社会联动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率;

二是抓好判后释法,以明释访。要求100%公开宣判,100%实行主审法官亲自向当事人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及判决结果的意见,将判后释法纳入宣判的明确要求,使胜败皆明;

三是抓信访解决,以效定访。例如:院里有三个赔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未能将赔偿标的款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生活确实困难,院里分别给予他们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平息了他们的激动情绪,使原本要带生活用品到法院住下来闹访的当事人放弃了闹访的念头。

四、建立科学长效的工作流程

在具体操作上,建立三级工作机制:

(一)一级机制。

对在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成立以带班值周院领导、该案所属的分管院领导、庭(局)长、案件承办人及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为成员的工作组,提前做疏导防范工作,如出现小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如出现较大问题,上升二级机制解决。

(二)二级机制。

对已经在本市内信访尚未到省进京访的上访案,由信访专干写情况汇报和建立台账,由院长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确定解决时限,并成立以包案领导、各相应分管院领导、庭(局)长及责任人、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为成员的工作组,制订方案,谋划措施,做矛盾化解工作,如出现大的信访问题,上升至三级机制解决。

(三)三级机制。

对已经到省、进京的信访案,成立以院长亲自担纲的工作组强力化解。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发生信访问题的案件所属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带班值周院领导及原案件所属庭(局)长、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及原案承办人为成员,进行信访稳控及矛盾化解工作。工作组研究对策,制定工作预案,即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又通力合作。

五、做好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联通测试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协调落实好远程视频接访联通工作,已实现了与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视频接访网络联通。

设置了专用远程视频接访室,固定办理场所,完善了相关设备,明确了联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加?a href=\'http://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迸嘌担晟瓢炖砹鞒蹋谏霞豆娑ǖ钠谙弈谑迪至苏T俗?/p>

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精神,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的“进京访”不计算在进京访总量中,省法院视频接访的“到省访”也不计算到省访总量中。对有到省进京访苗头的上访人,今后要积极引导尽可能的争取通过视频方式接访,以减少到省进京上访量。

六、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

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

一要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

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区政法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区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

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

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

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

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

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

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以各种手段相威胁,谩骂、攻击甚至伤害接访人员。这些人虽经各级各部门耐心地反复做工作,但仍屡访不止,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耗费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访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同时极大地增加了法院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的经济负累。

3、对无理闹访、缠访人员制裁力度不强

未能坚决制裁违法信访。对无理访,数年缠访的分析原因,理性处置,耐心劝其息诉的同时,对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无理取闹,蓄意鼓动,抵毁法院形象,诽谤法官的无理上访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时,对其他无理上访人没能起到警示作用。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4)

2018年以来,xx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以下是信访工作总结汇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

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xx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办工作总结》、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

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

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

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

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

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5)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05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06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07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00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06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第19篇: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经验材料

政法工作

(第二十期)

中共X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编 2011年10月31日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来信来访案件居高不下,成为困扰各级领导同志和执法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题之一。X州市法院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中,以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促进司法公正、解决实际问题为统揽,提出和采取办案理念上对信访案件实行“三推定”的新举措,有效化解了一批老大难信访积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值得相关部门在信访工作中加以借鉴。

走 出 信 访 “沼 泽 地”

——X州市法院信访工作实招频出效果显著

“只要一开门,满屋都是人”,这曾是上级领导对法院信访状况的客观描述。为尽快走出信访“沼泽地”,彻底摆脱X州市法院信访工作落后和被动的局面,X州市法院领导班子经研究、摸索,推行了一整套攻坚信访案件和信访工作的组合拳,收到明显的效果。

一、更新信访理念,提出“三个推定”

X州市法院对信访问题的认识是在接处大量的信访案件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提高的。在每次信访专题会议上,XX院长都反复强调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对信访问题“三个推定”的理论,即涉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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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一旦出现,首先推定当事人有理;其次推定法院有过;最后推定信访案件有解。从而使信访工作的理念得到更新,进而提高了信访工人员做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和责任心,有力促进了工作。

为确保信访工作尽快见成效,X州市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置专司信访工作的立案二庭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信访工作考核小组,制定并落实信访工作考核细则、风险评估、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应制度,配足配强信访工作力量,保障了该庭的办案经费,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从而为信访工作在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流程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处访措施 注重机制建设

为畅通信访渠道,X州市法院率先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和院领导接访窗口,派员进驻区信访接待中心,增加接访人员,改善接访环境和办公条件。新年伊始,该院就制定并落实院领导全日制公开接访制度,将接访领导、接访案件类型、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新年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并在本院网站发布,这在该院乃至全市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为全面部署今年的信访工作,该院于年初召开了清理积案活动专题动员会、信访案件调度会、执行案件调度会、信访案件质量评查调度会,并实行个案调度与集中调度相结合,最难案件调度与最易案件调度相结合,重点案件调度与一般案件调度相结合,上级交办案件调度与本院自排案件调度相结合,定期调度与任务艰巨时天天调度相结合。从而做到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确保今年信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为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督促办访力度,X州市法院首创信访案件实名公开月通报制度,对进京非访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在去年开展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活动中,X州市法院通过本院的简报首次对清积工作进行了专题系列报导。年终,X州市法院对各级

2

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整体总结,并对法院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逐案考核。

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治标更治本,该院以立案一庭为主体,建立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以立案二庭为主体,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处理机制;以审判和执行庭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以立案二庭、调解中心、其他业务庭为主体,建立和完善诉前、诉讼、委托等多元调解机制;以廉政监察员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全院党风政风行风监察机制;以审监庭为主体,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和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政治处为主体,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办公室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以调研室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司法宣传与调研机制。

为使信访途径更加通畅,该院一方面力促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还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的救助、执行案件的救助、司法赔偿、信访案件终结的力度,从而使该院整个信访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为加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或重大会议之前,该院提前安排部署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维稳工作,远早于上级机关的安排和部署,使该院信访工作行动的早、落实的好、消化的了,从而有效避免了在敏感期发生进京赴省访案件。

三、凸显信访成效步入良性轨道

一年来,X州市法院及时审查处理各级机关、领导交办和本院发现的信访问题突出或集中的棘手案件,及时控制信访事态,有效预防信访升级,避免了信访极端事件的发生。成功化解了张胜峰、赵大祥、朱宗美、李明、黄永华等十余件当事人情绪激动,极易出现极端事件的缠访、非访案件。

正是采取了上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X州市法院彻底地挫解了百余件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信访老案,使历来是信访大户和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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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落后的X州市法院走出信访泥潭,步入良性轨道,为法院以后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创造了坚实的条件。

(X州市法院供稿)

主题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简报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委政法委

发:市直政法各部门 编发:XXX (共印20份)

第20篇:法院信访机制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大港法院不断提高干警涉诉信访预防意识,积极营造大信访格局,逐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涉诉信访的上升势头,并通过开展从信访看审判活动,实现信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涉诉信访案件自2006年以来逐年下降,今年上半年信访仅3件,同比下降了63%,化解率100%,无一重访、闹访、缠访。

一、以信访审判一体化为切入点,构建大信访格局

院党组在对信访形势理性分析和前瞻把握基础上,提出“将抓好审判第一要务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体化”的理念,采取六个一措施:一是坚持一个理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全员、全程、全环节树立稳定意识;二是算好一笔细帐。从身边所发生的上访老户对法院造成的形象、声誉损害及给法官带来的巨大精力损失等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共鸣;三是制定一个预案。要求全院部门负责人保持二十四小时信息畅通,随时掌握、沟通信访信息,及时第一线化解各类突发信访事件;四是构筑一道平台。积极建立与区人大、区政法委、区信访办沟通协商,信息共享的信访联席会制度,协同合力化解信访;五是强化一份责任。责任到人到部门,层层签订信访目标责任书,使责任量化、细化形成涉诉信访“谁的案件,谁负责,分级负责,部门化解”的态势;六是硬化一个考核。将信访预防开展情况、信访发生率作为部门考核标准,并计入部门和个人业绩档案。

二、以健全信访机制为关键,增强信访化解效力

从强化信访部门的管理职能和规范信访工作的有效管理入手,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规定》等,逐步形成信访有序管理机制:实施涉诉信访预警排查机制,大事要案报告,信访办与各部门定期主动沟通随时排查,主动制定预案,信访办主任列席审判委员会,针对集团诉讼、涉及辖区稳定等特殊类型的案件,提前研究部署不稳定因素案件的稳控化解工作;实施首接负责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每天设一名业务庭正职庭长轮流接待当事人,及时疏导化解各类信访苗头的案件,并做好当事人的判后答疑;实施涉诉信访接待与联动处理工作机制,坚持遇重大节日、活动每天院长及各副院长轮流值班接待及日常信访接待制度,并明确了全院各部门的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对超出信访范围,超越信访部门处理能力的突发性信访案件,由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及共同组成接待,化解信访。2009年5月,针对一合伙民事纠纷发生的当事人不出面,指使其妻子携70多岁的公公携带生活用品突然来到法院,扬言不撤销判决,要长期居住在法院的突发信访事件,当日启动信访联动工作机制,由院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与当事人的亲属进行了沟通,经过教育和释法,当事人的亲属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使一起突发性事件及时予以化解。

三、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多策息诉源头息访

一是抓好立案关,以疏化访。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等等,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二是抓好联动调解,以调息访。实施速裁机制整合资源,短平快调解纠纷,息诉率达到98%,形成与村委会、居委会、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社会联动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率,2009年达到64.5%。比06年提高30个百分点;三是抓好判后释法,以明释访。要求100%公开宣判,100%实行主审法官亲自向当事人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及判决结果的意见,将判后释法纳入宣判的明确要求,使胜败皆明;四是抓信访解决,以效定访。例如:针对我院审理的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均有上访苗头,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赔偿3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害人事后以定罪定性不准且量刑过轻为由来法院闹访,且情绪相当激动。经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健亲自接待闹访人员,并责令院审监庭对此案及时进行审查。通过多次接访了解到由于被害人生前欠债较多,遗留亲属的生活较为困难,其闹访的目的在于想通过法院向致害方再次要求经济补偿,院党组本着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的方针,再次主动与被告人家属进行了沟通,获得被告人的再补偿,使停尸达两年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四、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创新诉访分离工作机制

院党组科学把握信访工作规律,坚持以诉讼服务优化信访软环境,将信访纳入法院诉讼服务的重要环节,2008年10月,创造性的在诉讼服务中心实施诉访分流,科学界定“诉”“访”,正确引导当事人行使权利。对

在审理和执行中,或诉讼程序未终结的信访案件,耐心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明确告知当事人不按信访案件处理,同时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使多数当事人转变信访做法而步入诉讼程序。

五、以信访评估机制为导向,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对信访工作进行评估,是促使信访化解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全院增强责任感和争优意识,建立信访良性处

理机制的根本,为此,院党组在2009年初分析几年来因审判作风、审判瑕疵等导致的信访案件情况基础上,制定了由信访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审监庭成立了涉诉信访评估小组,对案件审理、执行程序全部终结的,当事人因某种原因进行信访的案件整体评估,并根据信访人反映的不同类型情况,由小组做出最终定性意见。同时制定出具体的定性标准,并与干警年终评先挂钩,有力地保障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法院信访机制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法院信访回复范文
《法院信访回复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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