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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12:2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 X 县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

均等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喀什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试点、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尽快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

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各项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

1、宣教服务均等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和创建法治城市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人口计生政策宣讲、科普教育和维权力度,营造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在市场、工地、住宅小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地经常性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和人口学校,大型公益广告牌、群众宣传队、图书室、阅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举办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便民服务措施等,确保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2、关怀关爱均等化。以“居民化待遇、人性化服务、亲情化管理”为目标,利用“计生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为载体,向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和计生政策咨询,

宣传生殖保健和现代婚育知识,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常规随访及孕情检测服务双结合。

3、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实施“新市民”健康培增计划,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服务及免费技术服务,并建立相关档案。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开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程序。对外来务工的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时,向其发放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使其能够在就近的计生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提供错峰式或自主选择的上门式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等服务。为居住在涉农街道的流动人口,每年定期提供免费“三查”服务。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

4、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均等化。从关怀流动人口的细微处着手,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全程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在流动人口集聚场所设立标识明显、领取方便的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确保有需求的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对流动人口药具使用建立台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服务型”

的药具发放网络,使流动人口享受到安全、优质、及时的避孕药具服务。

5、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将“生育关怀”一条龙免费服务扩大到流动人口范畴。凡取得《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暂住证》即可在孕前享受我区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参加“一对一”优生咨询。通过如此一系列生育关怀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出生人口素质。

6、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阳光计生”,施行政务公开,实施各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约定内容和签订程序合法。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办制度,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技术服务等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平台通报其户籍地;免费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规范社区计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公开计生政务,让群众明白计生政策、办事程序等,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等内容的政策法规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

7、信息化建设均等化。依托和利用好PIS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积

极与户籍地沟通联系,对无证怀孕人员及时通报,做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现居地和户籍地异地查询、联系通报、信息共享、协同查处,堵塞管理漏洞。

(二)推进利益导向,全面落实“新市民”帮扶计划。

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流动人口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以资金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三结合”帮扶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贫困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帮扶。深化“关注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怀健康成长”和“关爱女孩”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上门访视和帮扶。

(三)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信息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相关信息,全面了解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实现部门合作和区域协作,推进信息互通、政策互动、资源共享。

(四)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队伍稳定强化机制。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在社区配备人员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将社区划

分若干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定期对他们进行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的系统培训,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精、操作技能好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业队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XX镇XX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开展考核评估。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人口计生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对县上安排的均等化服务项目,要积极开展,保障经费投入。

(三)强化双向管理。按照“区域互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其它区、喀什经济圈和省外重点区域互动体系的建设,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流动人口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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