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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员工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9 06:09:1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辞退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金计算方法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

二、

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公司因为经营业绩的问题,前段时间裁员了一部分员工,然后就根据《劳动法》的补偿原则,给他们满半年以上的人补偿一个月的月薪,不足半年的给了半个月月薪。可是,有些下面办事处的员工却不满意,说要补偿他们三倍的工资,提出公司解雇他们的理由不充分。当时因为人事上操作的员工已经离开了公司,考虑办事处与总部相隔两地,没有及时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故他们提出要补偿双倍工资,到底应该如何操作呢?不签合同的后果体现出来了。

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金更高:

市民关先生:我在一家饭店做厨师长,饭店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又无故把我辞退,请问我能要求饭店给我赔偿吗?

海润所鲁蕊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饭店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饭店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饭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若属于非过失解除合同,饭店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的,应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推荐第2篇: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其他符合辞退的,也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

1、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试用期内,如果是公司能证明员

2、部门经理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至综合部;综合部写明意见后再交至总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的具体原因(需注意辞退员工谈话的语言和技巧)

4、员工签字同意后,通知辞职员工依据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离职手续表》

5、离职人员进行离职交接工作,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等交接

综合部:资产及其他物品等归还,收回人事手册及考勤卡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及其它情况进行审核 以上手续办理完后由依次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0、最后,上级领导,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依次签署意见,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手续表》签名确认。

备注: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推荐第3篇:J企业员工辞退通知书

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日到期。公司决定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接此通知书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离开本公司。

公司综合部

格式二 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员工辞退

四川一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入职(试用)录用、辞职、辞退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新入职的员工统一实行先试用后录用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办法:

一 试用

1、新入职员工,到生产部人事管理员黄金权主任处报到并领取和填写试工单。

2、根据生产部的统一安排进行定期试工和学习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岗前培训。

3、试用员工凭试工单到下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① 到行政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出入证出入厂区(押金20元,退证退款);

② 到财务部办理饭卡,凭饭卡在公司员工餐厅就餐(饭卡工本费10元,就餐费现金充值);

③ 到库房领取相关生产工具和劳保用品;

④ 需要在厂住宿的,由本车间主任统一安排住宿。

4、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将试工单交到车间主任统一管理。

二、录用

1、试工期满后,经本车间班组长、车间主任和生产部长同意并在试工单上签署意见后,凭试工单到黄金权填写入职登记表(入职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

2、凭试工单和入职登记表附带一寸近照4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公司行政办办理入职登记手续,退回出入证,办理工作证。

3、凭公司行政办签署的录用证明到库房领取工作服后正式上岗。

三、劳动合同签订

1、计时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可签定1年、3年或5年合同。

2、计件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年合同。

四、辞职

厂内在职员工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提出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辞职相关手续:

1、提前30日到行政办领取辞职申请单,将书面申请填写完毕后递交到本车间主任处,报

生产部部长审批并签署意见。

2、经审批同意后,持签署后的辞职申请到下列部门办理手续:

① 到库房办理生产工具、新领服装退还手续,由库房在申请上签署意见;

② 到本车间主任处办理退房交接手续并签署意见;

③ 到行政办办理辞职备案并签署意见;

3、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持各部门签署完的意见申请,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饭卡退款、工资结

清手续。

4、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的,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退款及支付工资。

五、辞退

1、凡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经公司决定不予留用的一律予以辞退;

2、辞退人员按辞职程序第2条和第3条办理相关手续。

3、一经辞退,公司永不录用。

六、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内容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一)、员工辞职: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

行政办备案,待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两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报行政办备案。

3.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并得到同意后,到各部门办理清所有离职交接手续,归还公司

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应在离开公司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

4.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未按以上相关规定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1、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毁坏公司声誉的;

2、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3、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4、未履行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而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限5天不到岗且未有任何书面

说明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

按照公司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制定执行

(三)、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

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3.涂改重要文件,耽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者;

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6.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7.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直接罢工者;

8.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9.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拘留和受到刑事指控者。

以上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2011年7月6日

推荐第5篇:辞退员工

离职面谈方法

部门永远不会走人是不可能的。因为有时候并不是部门经理的原因,而是整个大环境或员工个人的因素。所以部门经理在员工辞职方面不要有太大压力,而是在处理离职的时候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1.员工辞职的情况

◆如何对待辞职者

虽然不一定非要留住他,因为任何人提出辞职是经过深思熟虑了的。所以不要轻易退还他的离职书,要认真考虑负责,部门经理也应该让他考虑清楚,要完全自己负责,如果他确实坚持,就不要强人所难,这是对辞职者的态度。

◆请辞职者提出改进意见

另外可以跟他谈一下现在的工作环境是不是有可以改善的地方,这是辞职者临走之前发表意见的好时机。例如他觉得公司在员工培训方面没有给员工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希望将来公司能够有所改进,这是值得公司考虑的。把这些意见记录下来,对公司是有帮助的。

◆保持良好的心态

所有的建议包括员工对组织的一些看法都是以爱护的心态来谈的,不是以一种仇恨的心态来漫骂诋毁。面谈的过程中情绪要尽量平和、稳定,一般来讲离职面谈最好不要在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太敏感,可以在外面的咖啡馆之类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这样才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2.员工被辞退的情况

如果是公司要辞退员工,这样的离职面谈挑战性更大。

◆清楚任务、避免冲突

部门经理首先得弄清楚,自己的任务是要辞退这个职工,面谈时就不要涉及太多细节,越讲细节就越说不清楚,一定要简单冷静的传达公司对这件事的决定和理由。决定是必须照办的,理由的争论性可能就很大,大多数人往往认为自己比别人好,在这种情况下,部门经理最好只倾听,不要去争辩,否则很容易造成冲突。

◆“顺水人情”

部门经理可以做一个“顺水人情”。就算要辞退他,也可以跟他委婉地谈三件事。

不要让他怀着埋怨与仇恨离开企业,表达一定要非常温和。

这是私人情谊,他听了当然会非常感激。

这是礼貌的祝愿。在分离的时刻说出,谁都会感动的。

当然,为避免员工情绪过于激动,最好不要在公司内部做这些事情。同时,面谈结束后也要把必要的内容记录并留存起来。在员工离职的作业中,所有的相关材料不管是在法律上或者管理上,一定要有非常完整的记录保存,以免以后产生争论冲突。

【自检】

人才是非常难得的,因为其能力比普通人员相对要强,所以当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的时

候,人才就很容易流动。也就是说,很多人才会被猎头公司挖走,公司就会流失很多人才。在现有条件下,你如何留住人才、避免人才流失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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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参考答案12-2

【本讲小结】

本讲主要介绍的是部门经理在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角色问题。简单讲,部门经理在二者间起了桥梁作用,同时也是个双向代表的角色。

经理被任命后,首先是代表公司来管理一个部门,所以他必须能够清楚明白的把公司的所有相关决定和政策传达下去;但他同时也是员工,不管是部门员工还是他本人,如果发现问题或有意见也要代表部门向公司反映。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定的沟通技巧是行不通的。

现在员工离职是经常发生的事,部门经理处理不好常常会发生冲突。其实这也是个角色问题。部门经理处理时首先要明白自己的角色是代表公司的,而且要清楚自己的任务,注意自己的心态和交谈方式。此外,交谈的地点一定要选在企业外部,交谈过后还要注意做好记录保存下来。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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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辞退员工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辞退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并且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如果属于经济性裁员还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减人员,裁员企业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在书面通知劳动者后一个月才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期间,劳动者仍可要求继续上班和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及相关福利待遇。

推荐第7篇:员工辞退

员工辞退证明书

已于2012年06月30日被我公司辞退。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7日

推荐第8篇:员工辞退

这些员工如果在没有犯错的情况是辞退是需要给予补偿的

1、合同期没到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需要补偿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没有得前一个通知解除的需要补多一个月。

2、合同期到而终止劳动关系的,2008年前入职的员工,可从2008年1月起开始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2008年后入职的是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

3、补偿的基数按离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

4、这些员工建议你还是教育教育吧,或者可以等犯错了再处理。

可以连续放三个月假的,但放假期间都给工资的,放假第一个月按原的工资发放,第

二、第三个月可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合同期到期终止2008年前入职与2008年后入职计算补偿不一样的

合同终止,2008年前入职的都是从2008年1月起计算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

2008年1月后入职的,按入日期计算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 我也查过了

没参保的在经济补偿中是不可以一次性补的。

社保是由员工和企业共同缴交的。

如这些员工要追社保一定要到劳动部门立案受理后,由员工先交个人部份到企业再由企业办理补缴的手续。

这些员基本上都是生产员工,可制定质量、件数等未能达标下警告书给员工,发第三份警告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另外:可以在制度上严些,员工好容易就范的

是呀,员工不能太久的,你或者可以合同到期将员工换来换去,38和12车间之间换都可以的,不过调动时一定要重新写入职表

是呀,员工不能太久的,你或者可以合同到期将员工换来换去,38和12车间之间换都可以的,不过调动时一定要重新写入职表

最好调动12车间

在调往12车间时一定要员工同时签订三份(12车间的入职表、12车间的劳动合同、38车间的辞职书),这样你公司就会有好大空间变换了

创辉没有在工商注册的,签合同一定要用38车间或12车间签。

你先叫人把刚才的资料拿过来吧,调动12车间是最好的方法

12车间现在都有车间的吗???

这些人两边换

一定要签辞职书,你公司有辞职书的样板吗??

发过来帮看看

推荐第9篇:企业如何无风险辞退员工[推荐]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即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说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大家可能会想当然的认为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对试用期的一种错误理解。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因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只有证明劳动者确系不符合其录用条件,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时单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个前提条件没有成立,用人单位无权随时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一些企业对试用期的员工不满意,但因为在招聘时没有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使试用期这一法律保护措施对企业失去了作用。

案例:某公司因需要开展一个新项目,决定招收一批工作人员。周先生经过层层面试,最终被公司聘用。公司与周先生等人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履行后不到2个月,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决定撤销该新项目,周先生被列入了裁员范围。人力资源部经理将这一决定通知周先生时,周先生要求单位补偿2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公司先提出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这一“无理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当场予以拒绝,并说:“公司是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根据《劳动法》规定,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周先生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不到两周就将公司告到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支持了周先生的请求。

点评:本案企业败诉的原因就是公司将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条件想象的过于简单,认为试用期可以无条件的辞退劳动者。事实不然,本案中该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当首先与周先生就合同变更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实践中,经常还有这样的情形发生,例如,对试用期内患病的职工、怀孕的女职工等,企业一般也以在试用期为由辞退,其实,这些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员工一旦较起真来,败诉的肯定是企业。但是,有一个例外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的规定,劳动者患精神病,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因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超过试用期,应当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因此,对于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有精神病时,企业可以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即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拖延至试用期届满后再作处理。因为,试用期届满后要适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届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由此可见,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为了更好地预防并降低辞退成本,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切忌一刀切或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自己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等。“录用条件”的共性我们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我们可以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明确方法有很多,大部分企业也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定,关键是要符合企业招聘人员的要求。

二、要对“录用条件”事先公示

公示,简单说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公示的方法有:

通过招聘公告来公示,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固定,以便为诉讼保留证据; 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把岗位职责等要求作为“录用条件”,还必须完善自己的职位说明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界定什么是符合岗位职责,什么是不符合要求,有一个可固化、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

三、要做好平时的试用期考核工作

明确、公示录用条件后,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单位录用条件,还需要做好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工作。如果没有考核评估结果,用人单位很难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

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就只有在试用期可用,过了这个时间,就无法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因此,这就要求单位在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应及时解除合同,尽量在试用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否则,超过试用期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现象,的确很让管理者头疼。为此,企业会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让员工遵守。但是,即便有规章制度,有些员工还是会有意或者无意的违反。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有些管理者就会马上辞退员工,并认为员工违纪单位就可以以正当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不但能驱走不合格员工,而且还能对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其实不然,《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纪律或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来说,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用人单位制定有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并且这些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理合法;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是严重的违纪或违反规章

制度的行为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案例:王小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王小姐因上班期间打电脑游戏被单位发现,单位遂以王小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不服,遂将该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上班期间打电脑游戏属于禁止的行为,但是这种禁止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说明。最后,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予以纠正。

点评:本案中公司之所以败诉,原因就是其规章制度存在漏洞,只规定禁止的行为,并没有明确何为重大违纪行为,以至在仲裁中处于被动地位。

企业欲根据严重违纪的法律规定辞退劳动者的,为防范法律风险,应事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否则无法运用这一法律准绳来辞退劳动者。二是要在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作出明确的界定,即在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中事先明确哪些行为是“严重违纪”,而且最好明确哪些行为是“严重违纪”且可以随时被辞退的情形。对于“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行为,也可以通过严密的逻辑结构让一系列行为的过错程度不断升级,如三次轻微违纪为一次中度违纪,三次中度违纪为一次严重违纪等。三是做好日常管理、取证工作,因为违纪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很难证明哪些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一点,同样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有玩忽职守、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二是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即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害,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生产废品、损害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以及泄漏或出卖商业秘密等。

用人单位运用这一条款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点在“重大损害”,也就说何谓“重大损害”。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

的规定,“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由此可见,对于何谓“重大损害”,界定权首先在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界定,比如损害本身很小,而将其界定为“重大损害”,这样就可能因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不能被采用,只能由仲裁机构和法院予以重新认定。如果企业对何谓“重大损害”事先没有界定或界定不合理,当事人发生争议时,仲裁机构与法院有权对此作出界定。因此,企业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明确界定十分重要,否则,不予界定或界定不合理,就等于将界定权完全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自己就将失去主动权,在仲裁或诉讼时就会多一层败诉风险。案例一:黄先生是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空调维修工人,该公司认为,黄先生维修的空调常存在返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便作出辞退黄先生的决定,黄先生不服将该争议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在审理时发现该公司只是笼统的说黄先生返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没有事先明确造成多大的损害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在仲裁庭的调解下,公司撤回了辞退决定。

案例

二、谢某系某公司管理部主管,2006年公司搬迁新址装修时,谢某利用职务之便,选用自己朋友的装修公司为公司进行装修。结果,装修时许多材料系假冒伪劣,给公司造成了20余万元的损失。公司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与谢某解除劳动合同。谢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因工作人员的原因,给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公司可以提前辞退。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支持谢某的请求。

点评:案例一中公司无法以“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带来重大损害”为由辞退劳动者,而案例二中公司却可以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原因就在于案例一中公司没有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界定,而案例二中公司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界定。

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要了解何谓“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还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案例一: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在关押期间,其所在企业以其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了与刘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后来刘某被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予以无罪释放。刘某要求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被拒,单位不予恢复。刘某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刘某所在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并责令公司与刘某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案例二:徐某系某公司职工,公司与其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工作到第三年时,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后经法院审理被判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该公司便开出退工单,与徐某解除劳动关系。徐某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未获支持。

点评:这两个案例最终的结果之所以不同,关键是员工是否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一中,员工刘某被拘留审查,最终因证据不足被公安机关释放,说明没有触犯刑法,也就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案例二中,员工徐某被判刑,属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辞退。

推荐第10篇:企业员工辞退通知书范本(推荐)

企业员工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 _ 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11篇: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注意要点

辞 退 员 工 要 点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

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

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

第12篇:企业辞退员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辞退员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 胡燕来 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

企业辞退员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辞退员工对人力资源经理来说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 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公正、公平、平等原则 , 坚持原则 , 果断面对 , 有充分的依据 , 了解和顺应被辞退员……

企业辞退员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辞退员工对人力资源经理来说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公正、公平、平等原则,坚持原则,果断面对,有充分的依据,了解和顺应被辞退员工的心理,消除员工的对抗情绪,这样才能减少纠纷。

1.处罚适当,罚而有据

劳动者违纪情况发生后,要具体分析其违纪的原因。比如:是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初犯还是屡教不改等,然后分别情况给予处理,而不应不加区别地对职工只要违纪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应制定较为严格而科学的劳动纪律,如明确区分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对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确定不同的处罚。如可规定:上班时间不认真工作,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处罚或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等。

2.结合教育,罚而有理

员工的违纪处罚应坚持最大人性化管理。处理违纪职工时,企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立足帮助、批评、教育,只有在反复批评教育后仍然不改正错误的,才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当处分。沟通过程中,管理者应先征询他们是否有好的改善方法。不过,管理人必须事先有一个帮助他的大致方案,此举会使员工感到企业的确关心他的问题,因此乐意接受改变。要确保员工切实地改善纪律问题,管理人还需要清楚员工的“死穴”所在。所谓“死穴元/,便是员工在工作上最关心的地方。在讨论时告诉员工,如他不能在限期内改善他的纪律,他将面对什么后果。例如员工最关心自己在公司中的晋升机会,便可告诉他“如不能改善的话,你两年之后晋升可能会有很大障碍”。可以更大程度激励员工努力做出改进。

3.体面裁人,罚而有情

对违纪员工实施裁员时注意保护其自尊心,可采取协商方式让其主动辞职一避免发生争议。处理违纪员工适用条款要明确、易懂,不产生歧义。为避免激化矛盾,处理违纪员工时不要用辞退、开除、除名的字眼,可采取“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第3款的规定与某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变通方式予以表述。

4.注重程序,罚而合法

从程序设计上,企业可以设定调查违纪事实、评估违纪程度、填写处罚报告、经理审批、通知工会、发出处罚通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等程序,确保违纪员工处罚程序合法。

5.听取申辩,罚而有道

处罚员工并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且对员工做出较严厉的处罚本身是双刃剑。

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因此,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最理想的状态。企业不应把对员工的处理变成单方面行为,应该给员工充分的沟通渠道,在企业内部设立必要的申辩程序。

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倾听劳动者对其违纪的申辩理由,一方面可以尽量减少错误实施处罚的概率,降低企业管理错误导致的成本,另一方面职工通过倾诉进行宣泄,能减少其心中积累的抑郁情感,从而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纠纷的出现。

6.同等对待,罚而平等

每个企业都有规章制度,企业中的任何人触犯规章制度都要受到惩处。“热炉效应”形象地阐述了违纪惩处的平等原则:

(1)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警告性原则。企业领导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

(2)每当你碰到热炉,肯定会被火灼伤――致性原则。“说”和“做”是一致的,说到就会做到。也就是说只要触犯企业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

(3)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一―即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能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4)不管是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公平性原则。在企业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企业领导还是下属,只要触犯企业的规章制度,都要受到惩处。

7.解决问题,罚而有得

错误不只是负面的事情,它可以让员工和企业一起成长,有时也是一种很好的训练方法。企业违纪裁员管理,应该起到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作用,绝非“断江截流”,而恰恰应该是“开江引流”。解决问题的前提就是要剖析问题,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员工违纪问题的本质多种多样,隐藏在表象背后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企业应该把员工违纪看作一类问题而非单纯的一件事情。用发现的眼光去认识问题,找到解决类似问题的根本措施,罚而有“得”,使企业真正得到长期稳定发展。(文章来源:胡律师网上海地区邮箱:hulvshi119@163.com)

第13篇:辞退员工协议

1、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2、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交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

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第14篇:员工辞退证明

员工辞退证明(精选多篇)

员工辞退证明

员工辞退证明书

——先生/女士已于年月日被我公司辞退,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及范文汇总

辞退通知书是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使用的文书。按照规定,辞退员工应当向员工签发通知书。当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严重违反法违纪,或者公司根据业务重组的需要,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

企业一旦向员工出具了辞退通知书,那么将意味着公司有向员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的义务,该通知书将成为仲裁或诉讼的主要证据。企业对此应当慎重。

辞退员工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被辞退员工的姓名,辞退的原因,辞退的待遇和补偿的处理等。

特别提示:

制作辞退通知书的基本要求是把辞退的理由解释清楚。属于员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辞退的,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要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进行的裁员,公司应当予相应的补偿。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

格式一通知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

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格式二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2.

辞退通知书

xxx,我公司与你于2014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态度差。并且由于你的不良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本公司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应保险费补偿。同时,接到本辞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义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此致

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企业辞退员工,企业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如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有效地向劳动者送达,是一个经常被用人单位忽略的问题。事实上,企业辞退员工,或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书,将是劳动争议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不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文书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涉劳动争议

的处理结果。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应制作的法律文书类别

由于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使得企业辞退员工,即系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建议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则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签署解除协议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下边,笔者根据自己的律师实务经验,分别谈谈几种文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

等。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仅在法律上无意义,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过程带来困难。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简明扼要,但文义应清楚、无歧义。

二、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应尽可能地制作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相应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终止时间,明确终止理由,这同样涉及到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尽可能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时间,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程序,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四、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主要有六种。包括直接送达,即直接向劳动者本人送达,由其签收。留置送达,企业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留置于受送达人的住所。委托送达,即委托他人代为送达。邮寄送达。企业采用邮寄送达一定要在快递单上载明送达的文书名称,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是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送达,方可。

辞退证明!

案例:一个朝阳区的饮食行业的企业,辞退一名员工,这名员工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庭审中,企业所聘请的律师,当庭答辩说是单位并没有辞退该员工,是该员工自己离职至今未归的。员工目瞪口呆,

由于单位辞退员工时,进行了口头通知。员工手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结果败诉,后来起诉到朝阳区法院,同样也是败诉。

在我们接待的当事人中,很多劳动者在受到辞退时,没用或者没能向单位要求一份书面的辞退证明。由于缺乏证据,使很多被辞退员工失去了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机会。

在实践中,劳动者在正常无法得到辞退证明的时候,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取到辞退的证明的,凯文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建议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工作交接单

在办理工作交接过程中,在工作交接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为“辞退”,并想办法让单位盖章或者法人签字。有的没有工作交接单的,就自己想办法打印一下工作交接单。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则用处不大。

记住:制作的要及时,不要和公司索要赔偿没有结果后,再制作,那个时

候公司就警惕了,盖章的可能性不大。

二、离职证明

现在找新的工作,新单位都要离职证明,要求单位开据离职证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够写明是被单位辞退的,更好!不能写得就只写离职事实也可,离职原因仲裁时由单位举证去吧。

三、录音

录音一定要录取公司主要领导的,特别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处不大。要清楚,内容完整。

特别提醒:取证时机要注意,要在通知你辞退得一两天内,先拿到辞退证明,再谈经济赔偿的问题,一定要在单位还不是太防范你时,去取到这些证据。否则单位警惕,你将很难拿到有力的证据,因此建议发生辞退的前兆时及时学习劳动法知识或者咨询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套完整周密的的方案,这样才能为你今后的索赔奠定基础。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

制度。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辞退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并且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如果属于经济性裁员还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减人员,裁员企业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在书面通知劳动者后一个月才实际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期间,劳动者仍可要求继续上班和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及相关福利待遇。

离职面谈方法

部门永远不会走人是不可能的。因为有时候并不是部门经理的原因,而是整个大环境或员工个人的因素。所以部门经理在员工辞职方面不要有太大压力,而是在处理离职的时候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1.员工辞职的情况

◆如何对待辞职者

虽然不一定非要留住他,因为任何人提出辞职是经过深思熟虑了的。所以不要轻易退还他的离职书,要认真考虑负责,部门经理也应该让他考虑清楚,要完全自己负责,如果他确实坚持,就不要强人所难,这是对辞职者的态度。

◆请辞职者提出改进意见

另外可以跟他谈一下现在的工作环境是不是有可以改善的地方,这是辞职者临走之前发表意见的好时机。例如他觉得公司在员工培训方面没有给员工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希望将来公司能够有所改进,这是值得公司考虑的。把

这些意见记录下来,对公司是有帮助的。

◆保持良好的心态

所有的建议包括员工对组织的一些看法都是以爱护的心态来谈的,不是以一种仇恨的心态来漫骂诋毁。面谈的过程中情绪要尽量平和、稳定,一般来讲离职面谈最好不要在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太敏感,可以在外面的咖啡馆之类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这样才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2.员工被辞退的情况

如果是公司要辞退员工,这样的离职面谈挑战性更大。

◆清楚任务、避免冲突

部门经理首先得弄清楚,自己的任务是要辞退这个职工,面谈时就不要涉及太多细节,越讲细节就越说不清楚,一定要简单冷静的传达公司对这件事的决定和理由。决定是必须照办的,理由的争论性可能就很大,大多数人往往认为自己比别人好,在这种情况下,部门经理最好只倾听,不要去争辩,否则很

容易造成冲突。

◆“顺水人情”

部门经理可以做一个“顺水人情”。就算要辞退他,也可以跟他委婉地谈三件事。

不要让他怀着埋怨与仇恨离开企业,表达一定要非常温和。

这是私人情谊,他听了当然会非常感激。

这是礼貌的祝愿。在分离的时刻说出,谁都会感动的。

当然,为避免员工情绪过于激动,最好不要在公司内部做这些事情。同时,面谈结束后也要把必要的内容记录并留存起来。在员工离职的作业中,所有的相关材料不管是在法律上或者管理上,一定要有非常完整的记录保存,以免以后产生争论冲突。

人才是非常难得的,因为其能力比普通人员相对要强,所以当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的时

候,人才就很容易流动。也就是说,

很多人才会被猎头公司挖走,公司就会流失很多人才。在现有条件下,你如何留住人才、避免人才流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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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参考答案12-2

本讲主要介绍的是部门经理在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角色问题。简单讲,部门经理在二者间起了桥梁作用,同时也是个双向代表的角色。

经理被任命后,首先是代表公司来管理一个部门,所以他必须能够清楚明白的把公司的所有相关决定和政策传达下去;但他同时也是员工,不管是部门员工还是他本人,如果发现问题或有意见也要代表部门向公司反映。要做到这

些,没有一定的沟通技巧是行不通的。

现在员工离职是经常发生的事,部门经理处理不好常常会发生冲突。其实这也是个角色问题。部门经理处理时首先要明白自己的角色是代表公司的,而且要清楚自己的任务,注意自己的心态和交谈方式。此外,交谈的地点一定要选在企业外部,交谈过后还要注意做好记录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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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素质,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加强对员工的入职、辞退、离职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辞职管理

第二条 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技术类员工辞职以一个项目为节点,待项目完成后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 辞职流程: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辞职申请单》,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与本人沟通后签署意见将辞职申请交主管人力资源的常务副总审批,对于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离职审批交接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应向其发出《辞职

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七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

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八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一个

月通知所在部门经理,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辞职申请

单》,报主管人力资源的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待各项工作交接完毕,

方可离开公司。

第三章 辞退管理

第九条 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

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

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

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且事实情节重大,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私自将公司合同、文案、技术文档、核心技术资料、业务机密等私自出售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公司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1)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12)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13)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2)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3)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5)员工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工作者;

(16)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进行岗位调动后仍不合格者;

(17)隐瞒个人婚姻状况,简历造假者。

第十一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按第十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提前30日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理由,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

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3.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十二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领导办理签证,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发展或辞退员工,必须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和建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考核、审查,上报常务副总审核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将直接视为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四章财务结算

第十八条离职人员的工资计算:

1、离职人员当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当月实际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应休息天数)+应补项目-应扣项目;

2、离职人员在绩效考核工资计算完以前离职的(一般为每月3日),考核系数为1;

4、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当月工资一律不予结算;

5、辞职人员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离职的,需按合同要求赔偿公司损失(合同一般约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

6、公司劝退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合同特别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并不给予工资以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7、如若员工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因业务紧缩需减少一部分员工时,应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8、对于违反公司《关于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中有关解雇条款的员工,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立即解雇该员工,并不给予工资以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如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员工凭《离职审批交接单》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审批交接单》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和

工作交接手续。单位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资结算单,再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二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

1.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人力资源部查证后,提出对管理者的考核意见;

2.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主管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附则

本规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16篇:员工辞退申请书

辞退申请书

现有

单位

岗位的职工 ,因 原因,多次进行批评教育均无效,属于屡教不改,现我站决定予以辞退申请,请局领导给予批复。

申请部门: 单位领导意见: 审批人 :

局领导意见 : 审批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7篇:员工辞退通知书

员工辞退通知书

丁林先生:

由于您在试用期内未向公司提供任何书面请假手续并连续多日未向公司报到(按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旷工三日属自动离职),在公司人事部多次主动联系您后仍未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鉴于您在公司有暂支钱款及携带公司物品情况,公司财务部通知您到公司结清欠款并领取工资遭到拒绝,并出言顶撞及诬陷诽谤公司致电您询问情况的领导,公司人事部现正式通知您:因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请尽快至公司办理完毕各项工作移交手续,并凭《工作移交清单》,到财务部结清各项费用和薪资并归还公司物品,否则公司将追究您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常州中科前方自动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部

2014年7月19日

第18篇:公司辞退员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具备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依据上述(7)或(8)情形辞退劳动者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但单位辞退员工却并不能随意,仍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件满足时方可辞退员工。本案中,公司仅仅认为员工不适合公司,既擅自作出辞退决定,既便在试用期合法的前提下,这一决定也过于草率,难免发生风险。

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去申请仲裁的,多数员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除非是用人单位扣发了员工的工资或者做其他让员工难以忍受的事情,导致员工心理严重失衡,超出了员工心理忍受的最大极限,方才导致劳动仲裁的发生。

第19篇:员工辞退通告

精选员工辞退通告范文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文书要点

辞退通知书是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使用的文书。辞退员工需向员工签发通知书。

辞退员工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被辞退员工的姓名、辞退的原因、辞退待遇和补偿的处理等。

特别提示

制作辞退通知书的基本要求是要把辞退的理由解释清楚。属于员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辞退的,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要求员工依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进行的裁员,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现在大家知道员工辞退通告的内容了吧!希望大家可以好好利用!

第20篇:辞退员工申请表

南京杰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市奇乐儿休闲玩具有限公司 辞退员工申请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年 月 日 部 门 岗 位 入职时间 劳动合同 签订情况 辞退前月均工资 代 通 知 金 __ 计划辞退日期 _年__ _月__ _日 至 元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_ _ 年__ _月 _日 月 经济补偿金总额 元 经济补偿月数 元 辞 退 原 因 申请人(签字) : 部 门 负责人 意 见 负责人 (签字) : 人 力 行政部 意 见 负责人 (签字) : 副总经理 审 批 负责人 (签字) : 总经理 审 批 负责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Page 1 of 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 1 号天安数码城 2 栋 1808 室 电话(FAX):0757-86390220

企业辞退员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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