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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7 21:01:2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办理程序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办理部门 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全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其它类型检验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考核工作。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四、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

2、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5、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1、提出书面申请(复查评审须于到期前6个月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1)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书(2份);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1份)

(3)法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首次认证的须同时带原件(1份); a、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b、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母体法人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授权委托书; c、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4)典型检验报告(每类申报项目各1份);

(5)申请人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6)最近1次的内审、管评材料;

(7)申请检测项目所用标准/规范的有效性确认材料。

(二)受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接到申请材料初审,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

(三)组织评审考核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束时形成评审意见及结论,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人需对现场评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整改时间一般为1-3月)

(四)批准、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j技术评审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期限

自技术评审完结之日起20日内,根据技术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执行青海省发改委、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具体见:发改价格[2008]74号

八、工作措施

1、承担考核任务的评审组和评审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审。

2、对不按工作程序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十、受理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联系电话:6161730)

推荐第2篇:浅谈实验室资质认定

浅谈实验室资质认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使我们检测机构所提供数据和结果合法化的必经途径,也是我们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信任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进行资质认定对我们检测部门来说就尤为重要。在今年的资质认定工作中自己感触颇深,下面就简单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一、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国计量认证\")。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9)量认(国)字(×××××)号, 认可范围与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范围相同。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过程中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1.定期监督评审可涉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部分要素,但以下要素是每次监督评审必须涉及的:

(1) 4.2管理体系;

(2)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3) 4.9 记录 (4) 4.10内部审核; (5) 4.11管理评审; (6) 5.4.1设备和标准物质; (7) 5.5.3 设备检定和校准 (8) 5.7结果质量控制 (9) 5.8结果报告

2、现场试验的选择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原则:

(1) 初次评审(复评审)和扩项评审时,覆盖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仪器设备、检测/校准方法、类型、主要试验人员、试验材料;

(2) 依靠检测/校准人员主观判断较多的项目; (3) 难度较大、操作复杂的项目; (4) 很少进行检测/校准的项目;

(5) 被考核的进行现场试验的人员应具有代表性; (6) 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的项目; (7) 客户质疑次数较多或出现不符合结果的项目; (8)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项目负责人安排的测量审核项目。

3、涉及能力验证的要求:

(1) 参加了省级及以上的政府机关(或授权)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比对活动且该活动中参与该项目的实验室数量大于20家,且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若实验室的试验人员、环境、试验用仪器设备、资质认定的标准/方法没有变化,且仪器设备在校准周期内且持续确认有效,现场评审时,可免除对该项目的现场试验,直接确认。

(2)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会特别关注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为不满意和有问题的项目,这类项目不仅是实验室已获资质认定范围内的,还应包括资质认定范围外的项目。关注的含义即: a.优先安排现场试验;

b.核查整改报告及采取的纠正措施;

c.特别注意能力验证结果所涉及的相关要素的评审; d.在评审报告中对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和有问题的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4、对量值溯源有效性的要求: (1) 承认的量值溯源的机构有: a.中国法定计量体系中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b.国家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2) 现场评审时,被评审方应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机构或本实验室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作为量值溯源的依据。属于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中给出的数据,需要进行结果确认。报告/证书中的数据必须覆盖仪器预期使用的范围和准确度的要求。

(3) 当无法溯源,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应保证:

a.选择的实验室应至少三家以上;

b.制订比对方案,并确认其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c.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 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有: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 b.国际、国内行业公认的标准物质。 (5) 标准物质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5、对于多场所的现场评审问题(对我们来说应该尤为关注) (1) 对于实验室申请多场所资质认定时,现场评审应覆盖所有的场所。现场评审时,评审员对所有场所实验室都要进行评审。这就要求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当按照部门或岗位的职责以及每项管理活动的程序覆盖所有(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和校准项目涉及的场所,即每个不同的场所都应当在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的控制和管理范围之内,不允许出现不受控的场所。 (2) 评审结束前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评审组在各场所实验室情况汇总后,统一做出结论。

(3) 各分场所实验室评审时的现场试验报告/证书,按照实验室要求的地点封存。

(4) 现场评审过程中,评审组长会与在各分场所实验室评审的评审组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6、中途停止现场评审

评审组在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经请示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同意,可以停止评审:

(1) 实验室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描述严重不符; (2)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失效;

(3) 现场不具备评审条件(如:关键管理、技术人员不在场); (4) 实验室有意妨碍评审工作,以致无法进行评审; (5) 实验室有恶意损害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声誉的行为。

7、监督评审时评审组还会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新上岗人员进行操作的项目;

(2) 上次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的项目与简易扩项的项目; (3) 实验室技术能力发生变化的项目;

(4) 同一项现场考核试验应选择与此前评审时不同的试验人 员进行操作;

(5) 由评审员/技术专家携带盲样进行现场考核时,应保证样品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是准确和可靠的。

8、关于计量认证标志(CMA标志)的使用问题:

实验室应在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确定的项目和标准范围内使用计量认证CMA标志,没有认定的项目和标准不得使用该标志。对使用作废的标准进行检验时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计量认证标志,若因法律仲裁等原因需使用作废的标准进行检验时,须能提供该标准曾获得计量认证证明文件方可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三、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意义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总之,实验室在经过资质认定后即具备了按照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列入了获准认可机构名录,也获得了签署互认协议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同时,实验室资质认定对规范我们检测行为、提高我们检测能力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推荐第3篇:实验室资质认定习题

第一节

一、判断题

请将你的判断符号填在(

)内,对的为“√”;错的为“×”。

1.经实验室指派,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担任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

签字人。

(

)

答案:×

2.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所有场所。

(

)

答案:×

3.实验室可以口头规定对检测(或校准) 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

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

答案:×

4.质量监督员应当由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来担任。

(

)

答案:×

5.质量监督员应当对检测的关键环节、主要步骤、重要的检测任务以及在培训人员进

行重点监督;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人员应当有

权中止检测工作。

( )

答案:√

6.质量监督员应当对管理体系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

)

答案:×

7.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i不

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

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

答案:√

8.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 )

答案:√ 9.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技术运作,质量主管负责保证管理体系有效的运行。(

)

答案:√

10.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

) 答案:√

l 1.实验室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特殊

产品的检测、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 )

答案:√

12.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主管部门授权,独立对外行文和

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

)

答案:×

13.保证检测活动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是对实验室最基本的要求。

(

)

答案:√

14.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凡申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

必须是独立法人。( )

答案:×

15.实验室内部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责是按照实验室负责人的要求,对检测数据和检验报

告进行监督。

( )

答案:×

1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第4.1.9指出: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该条款同样适用于授权签字人不在时,可指定其他人代

行其职责。

(

)

答案:×

17.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可以不具备固定

的工作场所。

( )

答案:×

18.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的中介机构,不能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能力进行评价,不能

接受其检定。

( )

答案:×

19.只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计量认证。(

)

答案:×

20.日常监督主要是对环境、仪器运行状况的监督。

(

)

答案:×

21.《评审准则》第4.1.10所指的监督,就是针对技术要求中5.1.4“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

(

)

答案:×

t

22.为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责,应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对检验检测报告签字批准,以

示负责。

(

)

答案:×

23.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必须由其法人单位的领导担任。

(

)

答案:×

二、选择题

在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

)内。 1.实验室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

)

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A.固定的

B.固定的和可移动的

c.固定的和临时的

D.固定的、临时的和可移动的

答案:D 2.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

)。

A.专业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

B.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

C.检测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辅助人员

D.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答案:D

3.实验室及其人员要遵守如下规定:(

)。

A.尽可能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适当的利益

关系

B.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C.积极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

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D.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

业贿赂

答案:B,D 4.(

)必须申请资质认定。

A.企业内部的实验室

B.学校的实验室

C.计量检定机构

D.为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

答案:D 5.实验室一般应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

)。

A.由上级主管单位确认其最高管理者

B.经法人书面授权

C.独立承担检验工作和相关法律责任

D.经认监委批准

答案:B 6.实验室应当规定本实验室(

)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A.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者

B.最高管理者和各级管理者

C.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

D.所有人员

答案:C 7.实验室管理体系应当覆盖(

)。

A.其在固定场所开展的检测工作

B.其在固定场所实施的质量管理和开展的检测工作

C.其在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D.其他场所

答案:C 8.实验室的(

)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

A.最高管理者

B.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各部门主管

C.全体人员

D.授权签字人

答案:B 9.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和结果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的关键环

节进行(

)。

A.控制

B.检查

C.监督

D.检测

答案:C 10.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

)进行检测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

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设备设施。

A.完整

B.准确

C.正确

D.全部

答案:C 11.质量负责人( )。

A.对技术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

B.对技术工作日常负责

C.应进入最高管理层

D.是技术负责人的代理人

E.对管理体系的运行全面负责

答案: E 12.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

A.必须是独立法人

B.可以是临时的实验室

C.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D.可随意变更技术主管

答案:C 13.法人授权性质的实验室,其法律责任应由(

)承担。

A.实验室

B.母体组织

C.上级机关

答案:B 14.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

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

)以上。

A.3年

B.5年

C.8年

答案:A 15.实验室质量手册的现行有效性由实验室的(

)负责保持。

A.技术负责人

B.质量负责人

C.内审员

D.最高管理者

答案:B 16.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

的压力和影响,防止( )。

A.行政干预

B.商业贿赂

C.行业影响

答案:B 17.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应(

)。

A.是独立的法人

B.是非独立法人

C.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C 18.实验室监督应由(

)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

A.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

B.程序

C.目的

D.结果评价

E.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答案:A,B,C,D

三、问答题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保证检验机构独立性和诚实性提出了哪些要求?

参考答案:“三个不得”

实验室及检查机构的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一个确保”、“一个防止”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 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2.如何表达和明确组织和组织机构?

参考答案:组织的定义是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这种安排 通常是有序的。组织结构的定义是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组织结构的正式表 述通常在质量手册或项目的质量计划中提供,组织结构的范围可包括有关与外部组织的 接口。

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一般用组织机构图,并结合岗位职责的文字描述来表述。组织 结构图最好用两张图表述:一张是描述实验室内部组织机构的图,用方框表示各种管理职务 或相应的部门,箭头表示权利的指向,岗位职责的文字描述要求简单明确地指出该管理岗位 (职务)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力、与组织中其他部门和职务的关系以及担任某项职务者所

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技术知识、工作经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任职条件;另一张图主要是用来描述实验室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重点是描述实验室与外部组织之间的接口。当然以上两张图也可以合二为一。在组织机构图绘制过程中,应把组织机构的质量管理部门、技术工作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尽量表示出来,必要时可用文字补充说明。

3.实验室怎样才能做到对检测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参考答案:(1)对监督人员应有资质要求,由熟悉各项检测/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 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

(2)开展监督工作要有监督计划,过程和方法确定,突出监督重点,做好监督的记录 和评价;

(3)在不同的专业、不同的领域均有监督员;

(4)监督人员的比例恰当,满足监督工作需要;

(5)在一定时期应形成监督报告,将监督工作情况纳入管理评审的输入。

4.实验室应正确配备进行检验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 动检测设备设施的实质要求是什么?

参考答案:(1)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符合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2)设施能达到规定的用途和目的;

(3)对设施和仪器设备拥有自主掌握的调配使用权和对其实施监控的管理权。

5.什么是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主过程?

参考答案:技术工作在实验室中是指从识别客户需求开始,并将客户的需求转化为过程 输入,利用资源(人力、物力,包括资金、信息)开展检测和/或校准,将过程输人转化为一系列的检测和/或校准的输出,即数据和结果,最后“包装”为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这就是实验室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主过程。

6.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责是什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担任质量监督员?

参考答案: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责是对检测/校准的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的环节、主要 的步骤、重要的检测/校准任务以及新上岗的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检测/校准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人员应当令其中止检测/校准工作。

熟悉各项检测/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才能担任质量监督员。

四、分析题

请说明是否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依据《评审准则》的哪一条款,并说明理由。

1.评审组在现场参观实验室时发现其中一间办公室装修很好。室主任讲,那是从事室 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工作室,我们从事房间装饰装修、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直到空气质量检测 的一条龙服务,为业主创造方便条件。

答案要点:

(1)不符合《评审准则》第4.1.5条的要求。

(2)《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不得与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 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2.评审员在检查实验室的用户申诉和投诉记录时发现有一条意见:“实验室的技术负责

人经常不在家,检测报告中的问题总是得不到及时解决。”技术负责人如是说:“这是没法解决的问题,因为我确实需要经常出差。”

答案要点:

(1)不符合《评审准则》第4.1.9条的要求。

(2)《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在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是关键管理人员之一,应该指定其代理人。因为没有代理人而不能 满足客户的要求,实验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评审组对某设计院下设的一个实验室进行复查评审。实验室张主任正陪同评审员查 阅软件资料。

评审员问:“张主任,从质量手册中可以看出实验室的技术主管一年前发生了变动,李 强为现任技术主管,技术主管变更后你们报评审机构了吗?”

张主任:“没有,这是我们机构内部的事。”

答案要点:

(1)不符合《评审准则》第4.1.8条的要求。

(2)《评审准则》规定:最高管理者和技术主管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 确认。

该实验室技术主管变更后未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部门确认。

推荐第4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试题

2014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考试试题答案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黑体字条款是一票否决性条款(×)

2.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3.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可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4.租用的设备应由被评审实验室人员进行操作。(√)

5.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公证性,实验室应不允许客户进入有关区域观察为该客户所进行的检测(×)

6.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必须由其法人单位的领导担任。( × ) 7.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8.实验室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应包括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程序。(√) 9.样品加工设备可以不使用状态标识。(×)

10.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 )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A、按行业分工委托 B、按计划委托 C、按地区分工委托 D、自愿委托 答案:D 2.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 )主持考核合格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A、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C、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答案:C 3.实验室按照本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应当能够保证其公证性和( ),并与实验室开展的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

A、独立性 B、完整性 C、有效性 D、准确性 答案:A 4.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 )实施样品的抽取、处置、传送和贮存、制备,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检验数据的分析等检测、校准活动。

A、程序 B、方法 C、标准 D、作业指导书 答案:C

5.每次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括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 )。

A、满足要求 B、充分有效 C.再现 D.真实可靠 答案:C 6.实验室对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质量控制方法不包括(

)。

A.能力验证 B.存留样品再检测 C.人员比对 D.实验室间比对 答案:C 7.选择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一般应评价( )。

A、实验室规模 B、实验室性质 C、检定资质 D、隶属部门 答案:C 8.实验室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工作的( )过程。

A.出具证书/报告 B.测量和试验 C.全部 D.量值溯源 答案:C 9.为了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 )

A、工作条件 B、处理措施 C、设施设备 D、技术规范 答案:C 10.认可机构委托他人完成与认可有关的具体评审业务的,由( )对评审结论负责。

A、认可机构 B、被委托机构 C、用户 D、双方 答案:A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 )活动。

A、合格评定 B、行政许可 C、审查评审 D、现场检查 答案:A 12.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校准和检查结论提出的( )。

A、意见 B、纠纷 C、异议 D、措施 答案:C 13.测量仪器的标称范围上限值和下限值之差的绝对值称为 ( )。

A、测量范围 B、标称范围 C、量程 D、计量规程 答案:C 14.实验室对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质量控制方法不包括(

)。

A、能力验证 B、存留样品再检测 C、人员比对 D、实验室间比对 答案:C 15.按照《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应由(

)承担。

A、实验室管理者指定的人员 B、技术负责人 C、受过培训并有资格的人员 D、质量监督员 答案:C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什么是资质、资质认定? 参考答案:

实验室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2.什么叫量值溯源? 参考答案:

量值溯源是测量结果通过具有适当准确度的中间比较环节逐级往上追溯至国家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的过程。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它使被测对象的量值能与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从而保证量值的准确一致。 3.何谓样品的标识系统?其意义何在? 参考答案:

样品标识是在检测/校准过程中识别和记录样品的唯一标记,是样品管理的关键环节,必不可少。一是区分物类,避免混淆,尤其是同一类物品的混淆。二是表明检测/校准状态,确定已检、未检、在检、留样。三是表明样品的细分,保证分样、子样、附件的一致。四是保证样品传递过程中不发生混淆。

其意义是:保证样品的惟一性和可追溯性。确保样品及所涉及的记录和文件中不发生任何混淆

4.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参考答案: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的一般步骤是: (1)内部审核策划与准备; (2)内审的实施; (3)编写内审报告; (4)跟踪审核验证; (5)内审的总结。 5.简述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 参考答案: 现代抽样检验方法建立在概率统计理论基础上,主要以随机抽取样本和统计推断方法为其理论依据。抽样检验基本流程包括: ⑴ 制定抽样方案。根据检验任务要求,确定样本大小和质量判定规则。

⑵ 进行样品采集。采用的抽样方法应尽可能地保证样本是独立同分布的简单随机样本。 ⑶ 检验。运用适当的检测资源,实施对样本的全数检验。

⑷ 统计推断。根据判定规则和样本检验结果,对检查批质量进行推断,作出产品检查批是否可以接受的抽样检验结论。

2014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黑体字条款是一票否决性条款( )

2.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 3.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可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

4.租用的设备应由被评审实验室人员进行操作。( )

5.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公证性,实验室应不允许客户进入有关区域观察为该客户所进行的检测( )

6.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必须由其法人单位的领导担任。( ) 7.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

8.实验室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应包括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程序。( ) 9.样品加工设备可以不使用状态标识。( )

10.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 )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A、按行业分工委托 B、按计划委托 C、按地区分工委托 D、自愿委托

2.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 )主持考核合格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A、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C、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实验室按照本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应当能够保证其公证性和( ),并与实验室开展的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

A、独立性 B、完整性 C、有效性 D、准确性

4.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 )实施样品的抽取、处置、传送和贮存、制备,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检验数据的分析等检测、校准活动。

A、程序 B、方法 C、标准 D、作业指导书 5.每次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括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 )。

A、满足要求 B、充分有效 C、再现 D、真实可靠 6.实验室对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质量控制方法不包括(

)。 A、能力验证 B、存留样品再检测 C、人员比对 D、实验室间比对 7.选择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一般应评价( )。

A、实验室规模 B、实验室性质 C、检定资质 D、隶属部门 8.实验室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工作的(

)过程。

A、出具证书/报告 B、测量和试验 C、全部 D、量值溯源

9.为了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 )

A、工作条件 B、处理措施 C、设施设备 D、技术规范 10.认可机构委托他人完成与认可有关的具体评审业务的,由( )对评审结论负责。

A、认可机构 B、被委托机构 C、用户 D、双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 )活动。

A、合格评定 B、行政许可 C、审查评审 D、现场检查

12.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校准和检查结论提出的( )。

A、意见 B、纠纷 C、异议 D、措施 13.测量仪器的标称范围上限值和下限值之差的绝对值称为 ( )。

A、测量范围 B、标称范围 C、量程 D、计量规程 14.实验室对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质量控制方法不包括(

)。

A、能力验证 B、存留样品再检测 C、人员比对 D、实验室间比对

15.按照《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应由(

)承担。

A、实验室管理者指定的人员 B、技术负责人 C、受过培训并有资格的人员 D、质量监督员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什么是资质、资质认定? 2.什么叫量值溯源?

3.何谓样品的标识系统?其意义何在? 4.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5.简述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

推荐第5篇: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09-05-26 发布者:

一、法律依据及原则

(一)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即实验室资质认定。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凡属地方管理的检测/校准机构必须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

(三)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实行“八公开”原则(见附件1)。即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的公开。

二、

申请对象

(一)计量认证的对象是:依法设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生产企业所属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投资设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不属于计量认证的对象。由流通、储运、工程建设、科研教育等单位建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可以进行计量认证。获证后使用CMA标志。

(二)监督检验机构授权/验收的对象是:质检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具有监督检验职能的质检机构。这些机构应符合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规划要求。获证后使用CAL标志。

三、申请前的准备

(一)实验室需满足基本的申请条件和能力(见附件1中申请条件)。

(二)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须运行6个月以上(注:首次申请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时间/工商部门注册时间/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并能提供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客观证据(管理评审和内审材料)。

(三)申请项目/参数的标准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立项依据(按照国认实函[2002]78号文件第2条规定,企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立项的依据),立项的标准需经有效性确认,标准确认可到安徽标准化研究院查询。

(四)实验室的内审员、检测人员需符合《准则》要求,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国家已经开展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的行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首次/扩项申请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按照开展新项目程序,每个检验项目/产品应有相应的检验经历(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

(六)申请程序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许可工作程流程图(见安徽金质网“认证认可”的“办事指南”)。

2、实验室可自行下载申请书,并按照“申请书填写须知”要求,使用电脑输入内容,不可用手写方式填写。

3、实验室按附件1表中“审批程序”栏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实验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安徽省政务中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四、要求

(一)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1份);

2、典型检测报告(1份);

3、质量手册(1份);

4、程序文件(1套);

5、其它证明文件:

(1)独立法人实验室:实验室设立批文复印件(1份);法人地位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1份)。其中事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机构设置批文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应提供有效的机构设置批文和社团法人证书。

(2)非独立法人实验室:

a、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b、法人授权文件原件(1份);

c、实验室设立批文复印件(1份);

d、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原件(1份);

(3)固定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1份);

(4)检测/校准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首次、扩项,提供仪器设备采购清单及发票,1份);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包括在编人员名册,聘用/合同制人员,提供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和办理“三保”的证明材料,1份);

(6)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复印件(当年的全套材料,各1套);

(7)从事特殊检测/校准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提供国家级或行业颁发的资质证书,1份);

(8)拟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测机构,在其首次申请资质认定前,必须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同意申请”意见;拟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的检测机构,在其首次申请资质认定前,必须报经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原件1份)。

(二)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实验室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三)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必须在满足条件、准备充分后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四)发证部门批准现场评审计划后,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技术评审,没有正当理由推迟评审时间的实验室,需重新申请资质认定。

五、申请书填写须知

(一)申请书封面:

1、“机构名称”:指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指定的实验室的名称,填写后加盖机构公章;

2、“主管部门”:指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1)必须经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母体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盖章;

(2)无主管部门的独立法人此处不填写。

(二)“实验室概况”:

1、“实验室名称”:与封面相同的名称。

2、“地址”: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住所一致。实际检测场所地址与住所不一致的,以及多场所实验室应在此栏写明(每个)检测场所具体地址。

3、“所属法人单位名称”:针对非独立法人实验室而言,是指其母体或挂靠单位的名称。

4、“主管部门名称”:

(1)对于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此处填写其母体或挂靠单位的直接主管部门;

(2)对于独立法人实验室,此处填写该实验室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实验室此处不填写。

(三)“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应填写申请认证项目的不同专业领域名称,如家电类、食品类、玩具类、生物类、化工类„„

(四)“实验室资源”:

1、“实验室总人数”:是指检测人员数量,不包括后勤行政人员。

2、“实验室资产情况”中的“产权状况”:三种情况可以复选。

(五)“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在相应栏划勾。

(六)附表1: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

1、当按检测项目/产品的形式填写时,填写格式和内容如下:

(1)“检测产品/类别”前的“序号”,要用汉字数字(

一、

二、三„„)表示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领域类别(如家建材、电类、食品类、玩具类、生物类、化工类„„)的序号。专业领域类别要与《申请书》第3条的类别相符合。

(2)在“项目/参数名称”中的序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3)名称填写项目名称如:水泥、食品等。

(4)具体所检产品的序号以阿拉伯数字小数填写;名称如:硅酸盐水泥等,并对应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5) “限制范围或说明”填写:

a、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b、分包参数;

c、检验量程的限制;

d、检验方法的限制,如:限用分光光度计法;

e、对申请检测项目应用限制的说明,如:“限特定委托方”;

f、租赁/租借设备。

(6)例举:见附件2。

2、按检测项目/参数形式填写。填写格式和内容如下:

(1)“检测产品/类别”前的“序号”,要用汉字数字(

一、

二、三„„)表示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领域类别(如家建材、电类、食品类、玩具类、生物类、化工类„„)的序号。专业领域类别要与《申请书》第3条的类别相符合。

(2)在“项目/参数名称”中的序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3)项目名称,如:水泥、钢筋并对应“标准的名称、代号及年号”。

(4)参数以阿拉伯数字小数填写并对应“检测标准(方法)名称、代号及年号”。

(5)“限制范围或说明”的填写:

a、不能检的参数名称;

b、分包参数;

c、检验量程的限制;

d、检验方法的限制,如:限用分光光度计法;

e、对申请检测项目应用限制的说明,如:“限特定委托方”;

f、租赁/租借设备。

(6)例举:见附件2。

3、接受分包单位必须为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且分包的参数,不计算入本实验室检验能力。

4、应注意的问题:

(1)所检测产品的参数能全项检测的,只填写产品名称,不填写参数名称;

(2)所检测产品的全部参数均能检测,但有的参数在设备量程、检测方法等方面受限制时,应将参数展开填写;

(3)所检测产品只能做部分参数,且该参数不需要展开时,则只填写产品名称,在“限制范围或说明”中填写能检测或不能检测的参数名称;

(4)对于需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原则上不接受其按参数申请认证项目;

(5)尽量避免标准的重复填写。

(七)附表2.1:授权签字人申请一览表

“申请授权签字领域”:指“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范围内的具体领域名称。

(八)附表3:组织结构框图,实验室应在组织机构框图中清楚描述以下关系:

1、实验室内部:

包括实验室名称、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业务管理部门、技术检测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关系。

2、实验室外部:

(1)对于独立法人实验室,实线表明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虚线表明与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的关系。

(2)对于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实线表明实验室与母体的组织关系,表明母体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虚线表明母体与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的关系,表明母体内部对实验室起支持服务作用的职能部门与实验室的关系。

3、在组织机构框图的空白处加盖有本机构名称和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印章。

(九)附表4:实验室人员一览表

1、人员(在编在职人员、合同制人员、长期聘用人员等):包含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部门主管、各岗位管理人员、检测人员。

2、“现在部门岗位”:要指明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部门主管、各岗位管理人员、检测人员。

(十)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

1、本表的前五列应与附表1一一对应填写,序号的顺序应与附表1一致。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

2、以项目/产品申请时,对于参数相同的产品,可在“检测项目/参数”栏填写多个产品名称,为避免参数的重复填写,参数的序号仅填写附表1中第一个产品的参数序号。对于附表1中所检测产品的参数能全项检测参数没有展开的,以及所检测产品只能做部分参数且参数没有展开(在“限制范围或说明”中填写不能检测的参数名称)的,应在本附表中按照产品检测标准自行编制参数序号。

3、以项目/参数申请时,应在“检测产品/类别”填写参数类别名称,在“检测项目/参数”栏填写具体参数;对于依据同一检验方法标准检测的参数,可在“检测项目/参数”栏填写多个参数名称,以避免参数检验方法标准的重复填写。

4、“溯源方式”:指检定、校准、自校准等方式。

5、对于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十一)申请书格式不得变动,不得增加或删减申请书内容;

(十二)申请书适用于实验室资质认定首次、扩项、复评审申请。

六、其他事宜

(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评审处负责全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356130、63356124

(三)省政务中心质监窗口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866730

(四)申请书点击下载: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附件1(点击下载)、附件2(点击下载)

推荐第6篇: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表案例

案例二:项目表

2不规范的名称热轧光圆钢筋 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规范的名称 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

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

3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所执行的标准名称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电气附件: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

断路器

点评:不规范的名称所界定的范围大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路器:用于交流的断路器 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一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

推荐第7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汇报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评审专家: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环境监测站全体人员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为迎接资质认定评审组的审查验收,为了保证我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的资源配置,以及开展的质量活动能够满足《实验室质量定评审准则》的要求。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体型文件,并对实验室环境进行了改造升级。下面就我单位的基本情况,运行管理体系以及迎检筹备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境监测站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实验室,例属于×××环境保护局管理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人,内审员4人。总办公面积300多平方米,其中检测实验区面积150平方米,分为接样区、制样区和检测区等6个室区。质控办公区150平方米分为;质量保证室、办公室、综合技术室、档案和仪器设备室。本次申报的监测项目包括废水中的水温、PH值COD等18项。大气中的烟尘粉尘两项,噪声5项,共计25项。单位现有仪器40余套台,其中与此次资质认定相关的有21台套,今年完成采购的大型仪器有栗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等仪器设 备16台套。固定资产200余万元。

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我单位于2013年2月颁布实施了第一版管理体系文件《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共5个文件。管理体系文件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编写,涵盖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2013年7月20日至20日我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全面的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由两名具有资质的内审员常鹏、王勇对单位的领导和各区室进行了全部审核、体系运行情况、总体符合性较好。为此单位资质认定评审奠定了基础。

2013年7月27日按照计划、由沈彤组织,进行了一次管理评审,我们结合本单位从准备、联系、培训、考核。比对等多个环节中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管理评审。通过管理评审,我认为我们的管理体系是充分的,有效的,适宜的。管理体系在本单位工作运行中基本正常。

三、实验室筹备建设情况

今年3月份,我们制订了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将实验室分为样品区、制样区、检测区,其中检测区分为;高温干燥室、加热消解室、试剂配制室、纯水室、天平室、仪器分析

一、二室和前处理室等共10个功能区室。先后投资约200万元对实验室进行了仪器购置和装修。

四、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为了使检测人员能快速适应检测工作,我单位陆续派人到市环境监测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县兄弟单位学习培训20余人次。并邀请市站专家老师来我单位指导授课,为提高人员的基本素质与基础知识,我们邀请专家和通过内部学习的方式,对全体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了检验方法标准并予以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五、扎实练习,提高基本技能

从今年3月分开始,我们先后组织了多次内部培训和操作练习,质控样联系20余次,完成了持证上岗的盲样测试,资质认定盲样测试共计10余次,共完成了10多次完整的检测报告记录。

六、完善档案资料及标识

我们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给多有设备编写并表明了唯一性标识,建立了设备档案和设备计量检定台账,完善了人员档案,规范了样品的编号及样品的管理。

七、邀请专家查找问题夯实基础

我单位是初次认定的监测分析实验室,为了夯实基础,我们在今年准备的各个阶段,分各批次邀请市局监测站的专家领导到我站检查指导逐步提高改正,对于专家指出的问题,落实到人立即纠正

各位评审专家,领导同志,我们监测站实验室刚刚起步,虽然我们走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也这样和那样的 不足。因此,我们真心的希望各位专家领导们给予帮助指正。

最终我代表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专家领导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最真挚的谢意 谢谢大家!

推荐第8篇:实验室资质认定汇报材料

实验室资质认定自查汇报材料

为迎接省局评审组的审查验收和保证我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的资源配置和开展的质量活动能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我单位重新改版了质量体系文件,并对实验室环境进行了改造。现将我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简介:

我单位是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是在原xx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xx县计量检定测试管理所的基础上于2003年2月合并成立的,隶属于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独立的事业法人,法人代表xxx。本中心质检部门主要承担xx县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任务。

2、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设置了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化验室。办公室负责后勤管理,财务室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业务室负责中心的业务管理、抽样和质量活动记录,化验室负责样品的检验。

3、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

目前,我单位配备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48台(套),总资产价值60多万元。房屋面积550平方米,质检实验室用房230平方米,其中控温实验室230平方米。现有从事质检工作干部职工15人,高级工以上技术人员6人,其中助理工程师1人、技师1人。

4、资质能力方面:

我单位于2005年8月通过了省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可开展食品、

建材、轻工3个项目77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08年8月,由于实验室改造以及购买的设备没有到位等原因,实验室停止检验工作,今年3月,我中心实验室改造完成,设备基本到位,并通过检定或校准,人员也通过相关知识培训,能独立开展检验工作,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质检工作的需要。此次复查申请,我单位同时申请扩充食品、建材和化工等检验项目,使我单位的检测能力大大提高,如审查通过,可对食品、轻工、化工、建材等大类170种产品和45项参数进行检测。

二、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我单位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GB/T 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对原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改版,增加了合同评审等内容,改版后的体系文件于xxx年xx月xx日由主任办公会批准发布,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三个层次。《质量手册》共分五章,规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检测和/或检验分包、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合同评审、申诉和投诉、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管理要求和人员、设施与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理、结果质量控制和结果报告等技术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作了系统地、纲领性地阐述,明确了应进行的质量活动和对质量要求的控制。《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共包含了31个程序文件,规定了质量活动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质量文件包括质量记录表格和仪器操作规程等。

2、人员培训:

我中心所有人员都按计划经过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化验室工作人员都参加过省局组织的化验员培训、考核,获得检验员资格证书,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3、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

一是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局每年组织的比对实验,每次比对实验都符合要求,未出现整改现象;二是化验室按计划开展实验室间针对性的比对实验和实验室人员之间能力验证,从而验证人员技术能力和设备性能。

三、申请准备情况:

1、确定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

根据我县县域实际情况和我单位自身情况,经过我单位的考察论证,拟定申请食品、轻工、化工、建材等4大类170种产品和45项参数的认证,并根据项目要求配备了相应的仪器设备,具备了检验认证产品和参数的检测能力,已将申请材料(申请书附有机构设置批文和法定代表人批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目标和典型检验报告以及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等)交于省局质监处。

2、确定人员:

我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任命有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明确了授权签字人,并对授权情况做了详细描述,符合规定的要求。

3、内审和管理评审:

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计量认证的要求,2月底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并把审核出来的问题作为输入项提交管理评审,编制、批准了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并跟踪验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得到有效控制,使质量活动对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得到验证。

4、改造实验室环境:

为了使实验室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减少环境条件对检测人员身心健康的危害和对检测结果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我单位对化验室进行了改造。一是把一楼用作建材检验室,业务办公室全部搬到二楼,使实验区和办公室区有效隔离;二是按照仪器设备管理要求,将仪器设备按合格、准用、停用分类存放并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并且保证在用仪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 ;三是对化验室环境更新改造,统一布局,使实验室环境得到有效监控和控制;四是加强安全环保管理,通过各种措施使水、电等设施和化学药品的放置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注意防水、防爆、防触电和漏电,配备有相关的防盗设施,。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中心从实验室布局、环境、设备和人员配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等能够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单位的特殊情况,在运行过程中可能有部分要素存在不符合现象,记录的控制也不尽完善,请评审组及时指正,我们将把这些信息输入本年度的管理评审中,以促进我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持续运行和有效改进。

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xxxx年x月xx日

推荐第9篇:ISO17025实验室资质认定要素

ISO17025实验室资质认定要素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技术要求:8个要素;评审要点有104个,其中管理要求:51个要点,技术要求:53个要点。

1.管理要求(11个)

1.1组织

1.2管理体系

1.3文件控制

1.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6合同评审

1.7申诉和投诉

1.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9记录

1.10内部审核

1.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求(8个)

2.1人员

2.2设施和环境条件

2.3检测和校准方法

2.4设备和标准物质

2.5量值溯源

2.6抽样和样品处置

2.7结果质量控制

2.8结果报告

评审要点

各个要素与评审要点分布具体如下:

4.管理要求(51个)

4.1组织(12个)

4.2管理体系(5个)

4.3文件控制(4个)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3个)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个)

4.6合同评审(2个)

4.7申诉和投诉(3个)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个)

4.9记录(6个)

4.10内部审核(5个)

4.11管理评审(3个)

5.技术要求(53个)

5.1人员(7个)

5.2设施和环境条件(6个)

5.3检测和校准方法(6个)

5.4设备和标准物质(10个)

5.5测量溯源(7个)

5.6抽样和样品处理(7个)

5.7结果质量控制(2个)

5.8结果报告(5个)

4.1组织:12个

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书; 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 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审查仪器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

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

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

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

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能否有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

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在有关的活动中实施情况。

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他们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恰当,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

9)是否规定了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监督员职责是否到位,评价其工作的有效性。

11)是否任命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是否明确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的职责和权力。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4.2管理体系:5个。

1)建立管理体系的职责是否明确并得以落实;

质量过程是否予以明确;

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如移动的、多检测场所等);

相应的质量记录能否证明体系的运行;

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

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以及对照本准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结合本准则全部要素的评审情况和实施效果,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3)在评审过程中,注意与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清楚明白。

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否适宜;

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

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分析管理体系关键和重点环节管理状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应当是评审组集体评判的意见和结论。

4.3文件控制(4个)

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有关的内容和环节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可操作性。

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

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是否存在一个文件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

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改的文件是否经过再批准,并加以说明。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3个)

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的名单,每个分包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

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本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

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个)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用品的选择、购买和验收、储存的相关管理程序文件。

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是否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的名单。

3)实验室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方。

4)实验室是否已规定了对采购品的验收要求,对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是否经过验收。

4.6合同评审(2个)

1)实验室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

2)实验室是否对不同类型的委托书、标书或合同,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了评审。

4.7申诉和投诉(3个)

1)实验室是否制定处理申诉和投诉程序文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

2)实验室处理申诉和投诉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确属实验室原因造成的投诉或申诉,是否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对有关工作领域或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个)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对不符合工作予以及时处理。

2)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程序,在“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时,执行纠正措施程序。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分析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实验室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实验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是进行了验证。

4.9记录(6个)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记录管理程序,内容是否齐全、合理。

2)实验室的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的信息是否“足够”,是否能够“复现”管理和技术活动。

3)实验室的各种记录填写和更改是否正确、完整、清晰、明了。

4)实验室是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5)实验室现存记录是否安全储存、妥善保管,保存方式是否合理,方便存取、查阅方便。

6)实验室是否按照4.1.6条的规定,做到为客户保密。

4.10内部审核(5个)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2)实验室是否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了内部审核,审核其完整的内审资料。

3)实验室内审工作程序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不符合报告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针对不符合工作制定的纠正措施是否合理、纠正措施是否实施、实施的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等。

4)每个年度的内审工作是否包括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否覆盖了实验室的所有部门和工作场所。

5)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是否经过恰当的培训;内审人员是否做到了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11管理评审(3个)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

2)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每次评审输入是否明确,评审是否充分,结果是否恰当。

3)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其结果是否得到验证。

5.1人员(7个)

1)实验室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合同制人员、其他的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是否胜任,其工作是否符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所有人员的持证上岗记录,有无资格确认,上岗授权是否明确。

3)实验室是否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有无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记录。

4)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要求。

5)查实验室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6)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是否满足要求。

5.2设施和环境条件(6个)

1)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设施和环境条件影响结果时,实验室是否有监控记录;

非固定场所检测时是否有规定。

3)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实验室环境保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是否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5.3检测和校准方法(6个)

1)实验室是否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2)实验室是否对选用的新方法(包括变化的方法)进行确认,是否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并便于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4)实验室采用的国际标准和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是否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方法是否经过确认。

5)实验室对检测/校准方法的偏离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客户接受,是否将偏离方法形成文件。

6)实验室是否建立并实施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的规定,是否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5.4设备和标准物质(10个)

1)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标准物质;所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维护。

2)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立即停用并明确标识;

修复的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测/校准的影响。

3)实验室使用的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是否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4)所有设备是否均授权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实验室是否保存对检测/校准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6)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否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7)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返回后、恢复使用前,实验室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显示满意结果。

8)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并执行。

9)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实验室是否正确应用。

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记录”与“人员”两个要素在现场评审时涉及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评审。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实验室应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着手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管理要求的准备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职责等重大事宜的决策,掌握认证工作的进度及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

二、确定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

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复查认证的单位需统计出复审项目数及扩项项目数。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试验室要把所有的文件材料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的顺序,分门别类清楚存放。每一类文件要有清晰的标签表明文件与评审要素相关联的名称。每一类文件的类容要明确对应评审准侧的有关要求。

三、确定人员

1、确定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需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并经评审组考核合格报认监委进行最终批准认可,才能在实验室被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报告上签字。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一个实验室至少应有两名授权签字人。另根据铁路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试验主管也需进行授权考核。

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

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3、培训与任命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

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实验室应配备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符合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是为检测一线的业务工作岗位而设置的。实验室在配备监督人员时,比例应当恰当,应根据检测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考虑。内审员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担任。通常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应有任命文件。

四、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1、编制、下发与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是描述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编写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生搬硬套。编写完成成后应及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2、管理体系的试运行与改进

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发布,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管理体系至少运行3个月,才能进行计量认证评审。

为了保证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需持续改进,根据3个月来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的情况,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然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评审前实验室要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自查,及对实验室提交的《申请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现场评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改进。

五、评审前内审及管理评审

评审前实验室需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及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的内审。事先制定检查实施计划,内容包括:检查内容、检查部门、检查人、完成时间等。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措施及完成情况等填写在内审专用表格中。内审中检查出来的问题有必要提交管理评审解决的,还需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内审及管理评审所有记录均应保持,以备评审组检查(包括自最近一次取证以来每年进行的内审及管理评审资料)。

六、提出申请

计量认证分国家级和省级两级管理,申请计量认证,需提前6个月向发证部门或行业评审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4)质量手册; (5)程序文件目录; (6)典型检测报告(1~2份)

(7)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

七、现场评审汇报材料的准备

计量认证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上被认证实验室负责人需向评审组全体人员简要汇报本实验室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机构简介、人员结构、申请认证的技术能力领域及项目数、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人员技术培训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为了迎接本次计量认证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第二、技术要求的准备

一、人员培训与考核

1、制定培训计划

为了使技术人员能快速、准确的掌握检测技术的同时不断进行技术更新,实验室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年初要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要有记录。最终将每年年度人员培训计划、计划完成情况、培训记录及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计量认证基础知识的培训

评审前需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计量认证基础知识的培训。复查评审时,需抽10%~20%的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理论考试。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检测人员应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对所使用的仪器性能、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有清楚的了解;具有数据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证明这部分人员能达到上述要求,必须进行上岗考核,合格后方可对外出具检测数据。申请认证的项目需落实到每位检测人员,每个检测项目必须有人持证,不得缺项。上岗证有效期为5年,人员上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能力准备

1、开展新检测项目的评价确认 新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有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资源,要有检测依据的方法标准。《程序文件》中要有“开展新工作项目的管理程序”。其程序步骤为:

(1)明确新开展检测项目的标准。

(2)编制原始记录表格格式和确定检测报告格式。 (3)培训检测人员。

(4)相关检测人员负责准备新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设备和试剂等。

(5)采购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采购。 (6)新仪器的计量检定、建立仪器档案。

(7)按标准规范、检测细则进行试验并记录,形成检测报告并审批。同时应组织安排一次比对验证试验,确保新开项目的有效性。 (8)对照标准要求评审检测工作,证实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若完全符合要求并结果5~10次以上检测后,方可申请认证。

2、非标方法的确认

首先在《程序文件》中要有“非标方法管理程序”,采用非标方法进行检测先要编制申报表,报技术负责人组织讨论,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形成检测方法初稿,同时进行必要的验证试验。

3、现场考核项目的准备

实验室一旦确定了申请认证的项目,需要按照申请项目专业和产品,制定现场考核计划进行技术能力的准备(包括人员、仪器、试剂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等)。

三、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与校准

1、编制仪器设备一览表

根据申请认定的项目,将各项目检测方法标准中要求的仪器设备编制成表。凡申请项目表中所列项目涉及到的仪器设备必须配齐。

2、仪器的计量检定、校准及验证

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并能溯源,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校验,具体有4中情况:

(1)仪器检定:认证项目所用的仪器。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必须定点、定期送检。

(2)仪器校准:未列入强检目录的仪器设备,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 (3)仪器设备自校准:对于不能溯源的、非强检的仪器,可以自己进行自校准。

(4)仪器比对:对于没有国家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尚不能溯源的仪器,可采取实验室间仪器比对的方法进行。

3、计量仪器的标识化管理

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不论是送检还是自校准,均应实行标识化管理。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规范的标识。

4、装置、设施的标识化管理 对于那些影响检测工作质量又不需要检定或校准的装置需经验证,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也应用三色标识表明其经验证后的状态。

5、制定仪器检定周期表

计量检定及校验工作完成后,要制定“仪器检定(校验)周期表”。检定周期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执行。自校仪器设备校验周期可参照类似的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确定,或按仪器设备的准确度、使用频繁程度和使用环境条件来确定。

6、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对于那些使用频率高、准确度要求高、易损坏及发生过损坏事故的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校验期间要进行期间核查。每年年初要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每次期间核查要详细记录。

四、档案整理

1、建立与完善仪器设备档案

实验室除应有全部仪器设备的台账和管理卡片外,还应对每台在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商、购置价格、购置日期、出厂编号、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编号(仪器设备唯一识别号)、保管人、放置地点、仪器设备目前状态(在用、停用、报废);

(2)说明书,若是外文说明书应有使用方法及校准部分的中文译文; (3)仪器检定、校准或校验情况记录,包括检定校准日期、证书号、检定单位电话、有效期、送检人、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4)购置仪器的申请、仪器装箱单、仪器验收清单、仪器验收日期及验收记录(仪器设备调试报告)、仪器启用日期;

(5)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仪器设备损坏、故障、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存放位置变更记录及报废情况记录等。要特别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应放在仪器附近。

2、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的归档整理

对于复查评审,需整理归档自前一次计量认证发证以来对外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报告。按年度编制“检测报告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承担人、审批人、报告发送日期等。通常将检测委托单、检测通知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一并归档。

3、建立技术人业绩档案

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包括人员简历、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书籍及一些复印件(学历证明、上岗证、课题完成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4、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资料的整理

标准、规范、规程是检测工作的技术准侧,必须完整的收集申报项目所依据的检测方法标准。必须保证使用的规范、规程现行有效,不得使用过期标准。过期的标准应在封面右上角加盖“作废”章。

五、整顿实验室环境

整顿实验室环境的目的是使实验室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减少环境条件对检测人员身心健康的危害和对检测结果造成不良的影响,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整顿实验室环境注意以下几点:

1、实验室合理布局

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便于工作,测试项目之间应互不产生干扰。实验区与办公区要有效隔离,仪器设备的放置避免受到化学试剂及有害气体的腐蚀。实验室要划分出样品“待检区”、“在检区”、“检毕区”。

2、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理

将实验室仪器设备分为在用、闲置及报废3类。将闲置的仪器设备单独存放,报废的仪器设备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处理。与所开展的检测工作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放入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实行三色标识。不允许不明状态的仪器摆放在实验室内。

3、明确被评审的区域和路线

对于现场评审有关的环境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哪些是本次评审的相关场所。对被评审的场所要有明确的标识。

4、安全环保管理检查

(1)水、电、气的设置及化学药品的放置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

(2)实验室应配置消防器材,并在有效期内。

(3)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应有处理措施,不得造成社会公害。

(4)实验室内保持安静,合理控制噪音。

(5)实验室应有保持安全作业的管理程序。并配备有必要的作业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

(1)危险剧毒化学药品需双人、双锁保管。

(2)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要有台帐。台帐应注明生产厂家、级别、有效期、规格等。

6、现场评审时评审员可能会提出的问题

(1).现场评审时评审员会召集部分员工进行座谈,座谈中评审员可能会提出一些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检验工作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不会太难,但实验室也应该有所准备。在此,列出一些常见问题(绝非仅限于此):

1)本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是什么?

2)实验室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如何实现的,或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3)质量管理体系有多少要素?其中管理要求有多少要素?技术要求有多少要素?

4)你的岗位是什么?岗位职责是什么? 5)本实验室有多少个程序文件? 6)本实验室的检验工作流程如何? 7)实验室认可准则依据什么国际标准制定? 8)实验室如何实施监督?

9)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记各是什么含义?见到仪器上贴有黄色标记应注意什么问题?

10)实验室在什么情况下要实施环境隔离 ? 11)本实验室样品是如何标识的?

12)如何检查验收实验室所购供应品的质量? 13)什么情况下要对检测仪器进行期间核查? 14)实验室一年至少要进行几次内审? 15)内审员和监督员有何区别?

16)实验室可以通过那些手段发现不符合? 17)实验室如何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18)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三个不得”是指什么? 19)为保证检验质量,野外操作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20)仪器设备应该如何维护?

2.除了员工座谈会以外,评审员要对授权签字人进行当面考核,提出的问题围绕检验报告的审核以及检验质量的保证等,例如:

1)对检验报告的原则要求是什么? 2)检验报告应包括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3)校核、审核、批准报告的职责各是什么? 4)影响检验结果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5)本实验室主要有哪些质量保证活动?

6)实验室认可的标识是什么?资质认定的标识是什么? 7)如何正确使用实验室认可标识或资质认定标识? 8)如何验证检验程序的性能?

9)如何确认实验室使用标准方法的能力?

10)什么情况下报告中需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当检验数据处于临界状态时应如何给出检验结论?

推荐第10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

一、组织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从法律上认定是否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或注册证书;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审查食品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

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和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能否有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

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在有关的活动中实施情况。

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和监督人员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他们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恰当,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

9、是否规定了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监督员职责是否到位,评价其工作有效性。

11、是否任命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是否明确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的职责和权力。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二、管理体系的评审要点:

1、建立管理体系的职责是否明确并得以落实;质量过程是否予以明确;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如移动的、多检测场所等);相应的质量记录能否证明体系的运行;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

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以及对照本准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结合本准则全部要素的评审情况和实施效果,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3、在评审过程中,注意与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目标是否清楚明了。

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否适宜;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

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分析管理体系关键和重点环节管理状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往往不是某个评审人员的意见,应当是评审组集体评判的意见和结论。

三、文件控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有关的内容和环节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注意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

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是否存在一个文件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

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改的文件是否经过再批准,并加以注明。

四、检测和/或校准分包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名单,行个分包实验室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

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本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

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

五、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和验收、储存的相关管理程序文件。

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方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是否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名单。

3、实验室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方。

4、实验室是否规定了对采购品的验收要求,对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是否经过验收。

六、合同评审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

2、实验室是否对不同类型的委托书、标书或合同,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了评审。

七、申诉和投诉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处理申诉和投诉程序文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

2、实验室处理申诉和投诉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确属实验室原因造成的投诉或申诉,是否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对有关工作领域或管理休系进行改进。

3

八、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对不符合工作予以及时处理。

2、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程序,在“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时,执行纠正措施程序。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分析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实验室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实验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

九、记录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记录管理程序,内容是否齐全、合理。

2、实验室的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的信息是否“足够”,是否能够“复现”管理和技术活动。

3、实验室的各种记录填写和更改是否正确、完整、清晰、明了。

4、实验室足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5、实验室现存记录是否安全储存、妥善保管,保存方式是否合理,方便存取、查阅方便。

6、实验室是否做到为客户保密。

十、内部审核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2、实验室是否按照程序开展了内部审核,审阅其完整的内审资料。

3、实验室内审工作程度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不符合报告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针对不符合工作制定的纠正措施是否合理、纠正措施是否实施、实施的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等。

4、每个年度的内部审核工作是否包括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否覆盖了实验室的所有部门和工作场所。

5、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是否经过恰当的培训;内审人员是否做到了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十一、管理评审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

2、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每次评审输入是否明确,评审是否充分,结果是否恰当。

3、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其结果是否得到验证。

十二、人员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合同制人员、其他的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是否胜任,其工作是否符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所有人员的持证上岗记录,有无资格确认,上岗授权是否明确;

3、实验室是否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有无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记录;

4、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要求;

5、查实验室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6、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是否满足要求。

十三、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设施和环境条件影响结果时,实验室是否有监控记录;非固定场所检测时是否有规定;

3、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实验室环境保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是否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5 十

四、检测和校准方法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2、实验室是否对选用的新方法(包括变化的方法)进行确认,是否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并便于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4、实验室采用的国际标准和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是否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方法是否经过确认;

5、实验室对检测/校准方法的偏离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客户接受,是否将偏离方法形成文件;

6、实验室是否建立并实施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的规定,是否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十五、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标准物质;所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维护;

2、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立即停用并明显标识;修复的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测/校准的影响;

3、实验室使用的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是否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4、所有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实验室是否保存对检测/校准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6、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否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7、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返回后、恢复使用前,实验室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显示满意结果;

8、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并执行;

9、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实验室是否正确应用;

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十六、量值溯源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仪器设备校准、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是否确保结果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设备校准时,是否可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

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是否能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

3、实验室是否制定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设备使用前进行检定/校准;

4、实验室是否制定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参考标准进行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进行检定/校准;测量参考标准是否仅用于校准,若用于其他目的是否可证明不影响参考标准的性能;

5、实验室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时,可否确保量值准确;

6、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7、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程序。

十七、抽样和样品处置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当实验室有抽样要求时,检查有无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过程是否得到控制,能否确保抽样的代表性。

2、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和处置;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时,实验室是否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并注意抽样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因素;

3、实验室是否保存抽样记录,该记录是否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可能时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4、实验室是否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

7 知相关人员;

5、实验室是否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6、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标识系统,该系统是否可避免样品或在记录提及时的混淆;

7、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实验室是否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十八、结果质量控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并对其定期评审。

2、实验室是否充分运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发现测量系统的变化趋势;是否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结果是否合格的判断依据,是否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是否针对不合格的质量控制结果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

十九、结果报告的评审要点:

1、实验时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程序的要求,及时出具结果报告;结果报告是否准确、客观、真实;报告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结果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检测报告中包含分包方的结果时,是否清晰标明;分包方是否书面或电子方式结果;

4、使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结果时,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5、已经发出报告需要做实质性修改时,是否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是否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报告修改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发新报告时,是否有必要发新报告时,是否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有替代的原件。

8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2.参考文件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9 4.管理要求 4.1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4.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4.1.4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4.1.6 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10 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10 4.1.11 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

4.1.12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实验室)。 4.2 管理体系

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4.3 文件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4.6 合同评审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 4.7 申诉和投诉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或校准结论提出的异议。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实验室应通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11 4.9 记录

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 /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4.10 内部审核

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11 管理评审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5.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1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12 5.1.2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5.1.3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5.1.4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 5.1.5 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5.1.6 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

5.1.7 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5.2.2 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测时应特别注意环境条件的影响。

5.2.3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确保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以有效控制,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4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5.2.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

13 5.3.1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和/或校准活动。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5.3.2 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5.3.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等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

5.3.4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

5.3.6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客户接受,并将该方法偏离进行文件规定。5.3.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4 设备和标准物质

5.4.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并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5.4.2 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所造成的影响。 5.4.3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14 5.4.4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4.5 实验室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该档案至少应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

d) 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g)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h)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 i)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5.4.6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5.4.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5.4.8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4.9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 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5.5 量值溯源

5.5.1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基标准。实验室应制定和实施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对于设备校准,应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

5.5.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应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

15 5.5.3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检定/校准的计划。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校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5.5.4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应校准。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应仅用于校准而不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

5.5.5可能时,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时,实验室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5.5.6实验室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对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

5.5.7实验室应有程序来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5.6 抽样和样品处置

5.6.1实验室应有用于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确保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完整性。

5.6.2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实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5.6.3实验室抽样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5.6.4实验室应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

5.6.5实验室应记录接收检测或校准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5.6.6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5.6.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确保样品不受损坏。实验室应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16 5.7结果质量控制

5.7.1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c)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 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 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5.7.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5.8 结果报告

5.8.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和/或校准数据和结果,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8.2检测和/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与实验室地址不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地点; c) 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 e) 所用标准或方法的识别; f) 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g) 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日期(必要时); h)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 i) 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

j) 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17 k) 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

5.8.3 需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做出说明的,报告中还可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测和/或校准条件信息;

b) 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的声明;

c)当不确定度与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有要求,或不确定度影响到对结果符合性的判定时,报告中还需要包括不确定度的信息; d) 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5.8.4 对含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抽样日期;

b) 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c) 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d) 抽样人;

e)列出所用的抽样计划;

f)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5.8.5检测报告中含分包结果的,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5.8.6 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检测和/或校准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5.8.7对已发出报告的实质性修改,应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并应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或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报告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发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18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

一、组织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从法律上认定是否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或注册证书;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审查食品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

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和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能否有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

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在有关的活动中实施情况。

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和监督人员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他们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恰当,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

9、是否规定了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监督员职责是否到位,评价其工作有效性。

11、是否任命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是否明确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的职责和权力。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二、管理体系的评审要点:

1、建立管理体系的职责是否明确并得以落实;质量过程是否予以明确;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如移动的、多检测场所等);相应的质量记录能否证明体系的运行;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

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以及对照本准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结合本准则全部要素的评审情况和实施效果,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3、在评审过程中,注意与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目标是否清楚明了。

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否适宜;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

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分析管理体系关键和重点环节管理状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往往不是某个评审人员的意见,应当是评审组集体评判的意见和结论。

三、文件控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有关的内容和环节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注意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

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是否存在一个文件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

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改的文件是否经过再批准,并加以注明。

四、检测和/或校准分包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名单,行个分包实验室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

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本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

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

五、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和验收、储存的相关管理程序文件。

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方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是否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名单。

3、实验室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方。

4、实验室是否规定了对采购品的验收要求,对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是否经过验收。

六、合同评审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

2、实验室是否对不同类型的委托书、标书或合同,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了评审。

七、申诉和投诉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处理申诉和投诉程序文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

2、实验室处理申诉和投诉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确属实验室原因造成的投诉或申诉,是否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对有关工作领域或管理休系进行改进。

21

八、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对不符合工作予以及时处理。

2、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程序,在“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时,执行纠正措施程序。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分析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实验室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实验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

九、记录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记录管理程序,内容是否齐全、合理。

2、实验室的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的信息是否“足够”,是否能够“复现”管理和技术活动。

3、实验室的各种记录填写和更改是否正确、完整、清晰、明了。

4、实验室足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5、实验室现存记录是否安全储存、妥善保管,保存方式是否合理,方便存取、查阅方便。

6、实验室是否做到为客户保密。

十、内部审核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2、实验室是否按照程序开展了内部审核,审阅其完整的内审资料。

3、实验室内审工作程度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不符合报告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针对不符合工作制定的纠正措施是否合理、纠正措施是否实施、实施的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等。

4、每个年度的内部审核工作是否包括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否覆盖了实验室的所有部门和工作场所。

22

5、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是否经过恰当的培训;内审人员是否做到了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十一、管理评审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

2、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每次评审输入是否明确,评审是否充分,结果是否恰当。

3、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其结果是否得到验证。

十二、人员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合同制人员、其他的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是否胜任,其工作是否符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所有人员的持证上岗记录,有无资格确认,上岗授权是否明确;

3、实验室是否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有无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记录;

4、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要求;

5、查实验室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6、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是否满足要求。

十三、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设施和环境条件影响结果时,实验室是否有监控记录;非固定场所检测时是否有规定;

3、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实验室环境保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是否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23 十

四、检测和校准方法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2、实验室是否对选用的新方法(包括变化的方法)进行确认,是否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并便于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4、实验室采用的国际标准和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是否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方法是否经过确认;

5、实验室对检测/校准方法的偏离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客户接受,是否将偏离方法形成文件;

6、实验室是否建立并实施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的规定,是否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十五、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标准物质;所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维护;

2、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立即停用并明显标识;修复的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测/校准的影响;

3、实验室使用的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是否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4、所有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实验室是否保存对检测/校准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6、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否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7、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返回后、恢复使用前,实验室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显示满意结果;

8、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并执行;

24

9、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实验室是否正确应用;

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十六、量值溯源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仪器设备校准、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是否确保结果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设备校准时,是否可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

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是否能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

3、实验室是否制定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设备使用前进行检定/校准;

4、实验室是否制定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参考标准进行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进行检定/校准;测量参考标准是否仅用于校准,若用于其他目的是否可证明不影响参考标准的性能;

5、实验室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时,可否确保量值准确;

6、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7、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程序。

十七、抽样和样品处置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当实验室有抽样要求时,检查有无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过程是否得到控制,能否确保抽样的代表性。

2、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和处置;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时,实验室是否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并注意抽样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因素;

3、实验室是否保存抽样记录,该记录是否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可能时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4、实验室是否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

25 知相关人员;

5、实验室是否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6、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标识系统,该系统是否可避免样品或在记录提及时的混淆;

7、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实验室是否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十八、结果质量控制的评审要点:

1、实验室是否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并对其定期评审。

2、实验室是否充分运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发现测量系统的变化趋势;是否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结果是否合格的判断依据,是否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是否针对不合格的质量控制结果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

十九、结果报告的评审要点:

1、实验时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程序的要求,及时出具结果报告;结果报告是否准确、客观、真实;报告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结果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检测报告中包含分包方的结果时,是否清晰标明;分包方是否书面或电子方式结果;

4、使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结果时,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5、已经发出报告需要做实质性修改时,是否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是否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报告修改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发新报告时,是否有必要发新报告时,是否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有替代的原件。

26

第11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技术要求:8个要素;评审要点有75条,178款。

4.1组织:

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书; 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

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审查仪器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

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能否有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

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在有关的活动中实施情况。

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和监督人员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他们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恰当,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

9)是否规定了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监督员职责是否到位,评价其工作的有效性。

查监督人员是否有任命,是否由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担任;是否对检测的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的步骤、重要的检测任务以及新上岗人员进行重点监督;监督记录是否对样品状态、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情况、标准方法、监督过程等进行了详细描述。

11)是否任命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是否明确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的职责和权力。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两个名称的实验室,如中铁XX局检测中心/XXX检测公司,应按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实验室两种方案准备(两个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管理人员任命等)。

4.2管理体系:

1)建立管理体系的职责是否明确并得以落实;质量过程是否予以明确;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如移动的、多检测场所等);相应的质量记录能否证明体系的运行;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

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以及对照评审准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结合评审准则全部要素的评审情况和实施效果,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3)在评审过程中,注意与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清楚明白。

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否适宜;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

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分析管理体系关键和重点环节管理状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评审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应当是评审组集体评判的意见和结论。

4.3文件控制

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有关的内容和环节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可操作性。

无论是文本文件还是电子版文件,都要按照规定要求实施有效的控制。

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

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是否存在一个文件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

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改的文件是否经过再批准,并加以说明。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的名单,每个分包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

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评审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

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2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用品的选择、购买和验收、储存的相关管理程序文件。

包括选择合格的检定或校准的服务方、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的供应方和对购买、验收、存储和不合格品的处理规定等内容。

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是否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的名单。 实验室对供货单位或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保证能力应当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和服务方的名单。

3)实验室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方。 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定授权书等。

4)实验室是否已规定了对采购品的验收要求,对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是否经过验收。

4.6合同评审:

1)实验室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

2)实验室是否对不同类型的委托书、标书或合同,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了评审。 对于常规的、一般性的或非常明确的客户需求,可简化评审的过程,经有关人员在委托单上加以签字确认即可;对于偏离标准的或检测法律后果需要论证的,以及需要落实工作量工期能否满足客户要求的,实验室应按照有关程序的规定实施合同评审。

4.7申诉和投诉:

1)实验室是否制定处理申诉和投诉程序文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

2)实验室处理申诉和投诉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确属实验室原因造成的投诉或申诉,是否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对有关工作领域或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对不符合工作予以及时处理。

2)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程序,在“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时,执行纠正措施程序。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分析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实验室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实验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是进行了验证。

4.9记录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记录管理程序,内容是否齐全、合理。

2)实验室的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的信息是否“足够”,是否能够“复现”管理和技术活动。

3)实验室的各种记录填写和更改是否正确、完整、清晰、明了。

4)实验室是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5)实验室现存记录是否安全储存、妥善保管,保存方式是否合理,方便存取、查阅方便。

6)实验室是否按照4.1.6条的规定,做到为客户保密。

实验室所有的工作是否当时予以记录,不允许事后补记或追记。无论是书面文本记录还是电子信息记录,均要按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对电子版的记录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数据的丢失或未经批准,有关人员擅自修改记录。对记录的要求是: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再现。

4.10内部审核:

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2)实验室是否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了内部审核,审核其完整的内审资料。

3)实验室内审工作程序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不符合报告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针对不符合工作制定的纠正措施是否合理、纠正措施是否实施、实施的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等。

4)每个年度的内审工作是否包括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否覆盖了实验室的所有部门和工作场所。

5)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是否经过恰当的培训;内审人员是否做到了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11管理评审

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

2)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每次评审输入是否明确,评审是否充分,结果是否恰当。

3)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其结果是否得到验证。 管理评审十一个方面的输入:1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2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3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4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5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6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7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8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9改进的建议;10质量控制活动;11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5.1人员:

1)实验室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合同制人员、其他的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是否胜任,其工作是否符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所有人员的持证上岗记录,有无资格确认,上岗授权是否明确。

所有从事抽样、检测、签发报告、操作设备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上岗的授权必须明确、具体,如授权进行某一项检测工作签发某范围的报告、操作某一台设备等。上岗前的资格确认方式可以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个人学历、经验水平、专门培训、见习、考核情况进行确定。

3)实验室是否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有无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记录。

4)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要求。

5)查实验室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6)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是否满足要求。

5.2设施和环境条件:

1)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设施和环境条件影响结果时,实验室是否有监控记录; 非固定场所检测时是否有规定。

3)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接触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的实验室,要从存贮、领用、标识、交接、试验、无害化处置等各环节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不泄露、不流失、不会对检测人员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对涉及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要确保监测设施有效,环境条件处于严格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水、电、火、气等日常管理也应高度重视,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

4)实验室环境保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实验室要正确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得到合理的处置,处置的效果符合环保要求, 并做好相应记录。超出实验室处置范围的,应委托环保部门处置。

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是否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a)危险剧毒化学药品需双人、双锁保管。b)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要有台帐。台帐应注明生产厂家、级别、有效期、规格等。出入库要有登记。

5.3检测和校准方法:

1)实验室是否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2)实验室是否对选用的新方法(包括变化的方法)进行确认,是否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①实验室使用新标准、新方法实施检测,对所用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技术等条件予以确认,并提供相应的验证证明,以证明实验室能正确使用该新标准实施检测。

要按《开展新工作项目的管理程序》予以确认:

a)、明确新开展检测项目的标准。对于国家有检测方法标准的项目,应按国家检测方法操作;对于国家没有检测方法标准的项目,应按实验室自定检测标准的要求予以确认。

b)、编制原始记录表格格式和确定检测报告格式。 c)、培训检测人员。

d)、相关检测人员负责准备新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设备和试剂等。 e)、采购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购置。

f)、新仪器的计量检定,建立仪器档案。

g)、按标准规范、检测细则进行试验并记录,形成检测报告并审批。同时应组织安排一次比对验证试验,确保新开展项目的可靠性。

5 h)、对照标准要求评审检测工作,证实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i)、若完全符合要求并经指定次以上检测校准后,方可确认。

②实验室应根据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对标准变化的处置意见:

a)、标准只是代号变更,其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参数没有变化的,只需将标准名称和代号用文字统一汇总后报认证机构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b)、按正常情况更新、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实验室应对标准内容进行研究。如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参数有轻微变化,实验室应及时进行比对试验/能力验证、数据分析,在确认数据准确可靠后,填写“办理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待监督评审或复查评审时由评审组现场确认报发证机关予以批准。

c)、不仅年号发生变化,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参数也随之提高,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才能满足标准要求,属于检验性质发生变化。实验室应申请扩项评审,经评审组现场确认后,由发证机关核发新的项目附表。

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并便于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实验室至少应制定以下四方面的作业指导书:

方法方面:用以指导检测过程的(如检测细则、大纲、指南);

设备方面:设备的使用,操作规范(如自校、在线仪表的特殊管理方法等); 样品方面:包括样品的准备、处置和制备规则;

数据方面:检测的有效位数、修约、异常值的剔除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表征规范等。

除以上四种最基本的作业指导书外,实验室还可以编制现场取样作业指导书,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数字修约和用法作业指导书,不确定度的评定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等。

对常识性的操作技能则不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如对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玻璃量器,万用表等等操作,属于检测人员“应知应会”范围。

检测细则的编写应以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的“产品检测标准”或“检测方法标准”为依据。如果这些标准已详细地规定了检测的步骤、方法和顺序,且实验室按照这些标准执行检测时,实验室可以保证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一致性,那么实验室技术主管可以考虑将这些检测标准直接转化为检测细则。

4)实验室采用的国际标准和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是否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方法是否经过确认。

5)实验室对检测/校准方法的偏离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客户接受,是否将偏离方法形成文件。

实验室应当建立在例外情况下允许偏离的规定或程序,对方法的任何偏离必须以不得背离质量方针和目标为前提。偏离仅限于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并经技术判断、授权和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6 6)实验室是否建立并实施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的规定,是否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对数据控制和核查的要求,是检测/校准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要查验实验室检测管理软件的核查验证记录。

a)、实验应当对检测/校准活动中的计算处理和数据转换作出相应措施规定,以确保检测/校准获得的数据得到正确的计算和转换。避免因计算处理和数据转换出现的错误而造成结果不可靠。因此,当计算作为检测活动的一部分时,如有条件应尽可能由检测以外的人对各种计算进行详细检查,并被文件化。手抄数据也应该核查,以保证没有抄错,或错误地输入到计算机文件中。

b)、当实验室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对出具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包括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程序,其内容包括:使用者开发的软件应被制成足够详细的文件,并加以验证;要逐步开展对计算机软件的测评,以确保软件的功能和安全性;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实行专职制,未经批准不得交叉使用;计算机硬盘应有备份,并建立定期刻录和电子签名制度;软盘、光盘、U盘应由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非授权人接触,防止结果被修改;软件应有不同等级的密码保护:当很多用户同时访问同一个数据库时,系统应有几层不同级别的访问权,以确定对每个用户的开放性。应经常对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必需的环境和运行条件;防止病毒感染。

5.4设备和标准物质:

1)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标准物质;所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维护。

2)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立即停用并明确标识;

修复的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测/校准的影响。

3)实验室使用的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是否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4)所有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实验室是否保存对检测/校准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档案至少应包括: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 d) 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f)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g)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h)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i)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6)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否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7 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和“停用”三种,通常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具体标志为:

a)、合格标志(绿色):经计量检定或校准、验证合格,确认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的;

b)、准用标志(黄色):仪器设备存在部分缺陷,但在限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的(即受限使用的),包括: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所用功能正常,且检定校准合格者;测试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验(检测)所用量程合格者;降等降级后使用的仪器设备。

c)、停用标志(红色):仪器设备目前状态不能使用,但经检定校准或修复后可以使用的,不是实验室不需要的废品杂物。废品杂物应从应予清理,以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停用包含:仪器设备损坏者;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不合格者;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仪器设备超过周期未检定校准者,不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

d)、状态标识中应包含必要的信息,的如检定/日期校准、有效期、检定校准单位、设备自编号、使用人等。

7)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返回后、恢复使用前,实验室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显示满意结果。

8)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并执行。

a)、期间核查不是一般的功能检查,更不是缩短检定校准周期,其目的是在两次正式校准/检定的间隔期间防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

b)、“期间核查”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的和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检测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不是所有的设备都要进行期间核查,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物质)(如破坏性试验)也无法进行期间核查。

c)、开展“期间核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基本上以等精度核查的方式进行,如仪器间的比对,方法比对、标准物质验证、加标回收、单点自校等都有是可以采用的。更多的期间核查是通过核查标准来实现的,所谓核查标准是指用来代表被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它物体。它的量限、准确度等级都应接近于被测对象,而它的稳定性要比实际的被测对象好。核查标准本身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d)、实验室进行“期间核查”后,应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达真正达到“期间核查”要求的目的。

9)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实验室是否正确应用。

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5.5量值溯源

1)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仪器设备校准、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是否确保结果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设备校准时,是否可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

对于校准证书、测试报告要进行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的确认。

8 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是否能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

3)实验室是否制定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设备使用前进行检定/校准; 4)实验室是否制定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参考标准进行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进行检定/校准;测量参考标准是否仅用于校准,若用于其他目的是否可证明不影响参考标准的性能;

如校准试模用游标卡尺不应用于钢筋试验。参考标准的检定计划和检定周期表应单列。

5)实验室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时,可否确保量值准确; 6)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7)实验室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程序。

5.6抽样和样品处置

1)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当实验室有抽样要求时,检查有无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过程是否得到控制,能否确保抽样的代表性。

2)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和处置;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时,实验室是否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并注意抽样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因素;

3)实验室是否保存抽样记录,该记录是否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可能时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4)实验室是否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

5)实验室是否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大多试验室一般为委托检验,样品管理员应与客户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单,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应报请技术主管进行合同评审。样品的状态描述应当具体,从颜色、尺寸、形状、表面观感、赋存状态(固体、液体、气体等)、粒径大小、数量等多方面叙述,不能仅以“正常”或“完好”二字代替。

6)实验室是否建立样品的标识系统,该系统是否可避免样品或在记录提及时的混淆;

实验室建立样品的唯一标识系统是样品管理的关键环节,它是每个样品在检测/校准过程中识别和记录的唯一的标记。样品除物类标识外,还应有状态标识,表明该样品的检测/校准状态,是待检,检毕,还是留样。建立唯一标识系统的目的是确保样品在实验室自始自终不会发生混淆。标识的第二个作用是实现样品的可追溯性。

7)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实验室是否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施条件,确保样品在储存、搬运、准备和检测中不发生变质或损坏,也不会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完整性。贮存环境条件应与样品要求相符,如通风、防潮、控温、清洁等到,还应做好记录。当样品及其部件需妥善保存时,实验室应有贮存和安全的措施,保持样品及其部件的状态完好,这点对承担检测认证产品的实验室特别重要。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对仲裁检验,样品需留样,以备在客户有争议时复测。对于价值昂贵的样品,更需保险、防盗,并在程序中有相应的防护规定。有些样品上有可调部位,如在样品流转过程中有人随意触动这些部位,可导致校准失效。因此,在可调部位应贴上封印。

5.7结果质量控制

1)实验室是否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并对

9 其定期评审。

检测过程是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的主要过程。影响过程输出(检测报告)的因素很多,包括人员、设备、和环境条件、检测方法、设备、测量的溯源、抽样及样品的处置等。检测结果准确与否,是体系运行中对各种因素控制好坏的综合反映。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校准工作的全过程。

技术校核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的重要方法,通过技术校核能对检测过程是否持续满足预定目标的能力(通常是检测准确率质量目标)进行确认。

实验室技术校核的方法有:a)、利用内部手段,如对盲样检测、留样检测、人员比对、方法比对等验证检测工作的可靠性;b)、借助外部力量,如实验室间比对和参加能力验证等验证检测能力。在标准更新、人员交替、设备变化和检测质量波动的情况下,尤其应加强技术校核工作。

如果检测机构没有技术校核计划、不能提供技术校核证据,就不能认为是检测过程控制有效、体系运行良好的实验室。在资质认定现场考核中,将技术校核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对提高检测机构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十分重要。

2)实验室是否充分运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发现测量系统的变化趋势;是否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结果是否合格的判断依据,是否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是否针对不合格的质量控制结果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

实验室应记录并分析质量控制的结果数据,记录方式应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实验室应制定质量控制结果是否可接受的判断依据,即对每项质量控制结果,在可接受限以内则判断为符合要求、可以接受,在可接受限以外则判断为不符合要求、不可接受;对于所有被判断为不可接受的质量控制结果,实验室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消除造成不可接受结果的影响因素。

5.8结果报告

1)实验时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程序的要求,及时出具结果报告;结果报告是否准确、客观、真实;报告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实验室应及时出具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一是依据的正确性,即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二是报告的及时性,按规定时限向客户提交结果报告;三是报告的准确性,即对报告的质量要求,应当准确、清晰、客观、真实,易于理解;四是对使用计量单位的要求,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结果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检测报告中包含分包方的结果时,是否清晰标明;分包方是否书面或电子方式结果;

4)使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结果时,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5)已经发出报告需要做实质性修改时,是否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是否包括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报告修改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发新报告时,是否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未经允许不得部分复制报告。

第12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试题1

实验室资质认定试题

姓名:单位: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20分)

请将你的判断符号填在题号上,对的为√;错的为×。

1、地方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3、实验室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校准和检查项目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4、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授权或验收的项目相同的,可以同时进行评审。

5、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形式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6、经实验室指派,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担任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

7、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主管部门授权,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8、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9、为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责,应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对检验检测报告签字批准,以示负责。

10、质量手册规定的都是工作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可参照执行。

11、质量手册对实验室内部是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外是证实实验室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据。

12、质量方针声明由最高管理者发布。

13、实验室出具的家用电器检验的报告中,虽未对所分包出去的电磁兼容项目做任何说明,但该分包实验室确已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睡计量认证证书。

14、可以根据实验室的需要,选定有能力、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即可实施检测工作的分包,分包比例不必进行控制。

15、分包是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应提倡多分包。

16、分包可以充公利用社会资源,实验室在承担检测任务时应提倡多分包。

17、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所有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18、实验室采购活动仅仅是指实验室所仪器设备和消耗性材料。

19、无论采购何物品,实验室只能从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货单位。

20、补写应明确客户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管理评审。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5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前的字母填在()内。

1、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后,计量认证合格单位()。

A 右自愿采用B 必须采用C 可通过与用户签订合同约定使用。

2、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要求,对其所使用的检测、校准和检查设施设备以及环境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正确()。

A 使用B 维护C 标识D校准

3、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

A 由上级主管单位确认其最高管理者B 经法人书面授权

C 独立承担检验工作和相关法律责任D经认监委批准

4、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和结果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

A控制B检查C监督D全部

5、法人授权性质的实验室,其法律责任应由()承担。

A实验室B母体组织C上有机关

6、作业指导书是管理体系文件中的一类,它包括()

A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B管理评审报告C期间核查记录D方法的实施细则。

7、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质量手册B程序文件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D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

8、当实验室内外部环境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以确保()的适宜性和完整性。

A内部文件B程序文件C外部文件D管理体系

9、建立识别文件当前修订状态和分发控制清单或等效的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实验室人使用当前有效版本的文件,防止使用()文件。

A有效的B无效的C无效或作废的D作废的

10、实验室的如下项目可以分包:()。

A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B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的项目C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的项目D出口检验项目

11、检测分包项目专指()。

A检测实验室不能检的项目B检测实验室因故临时不能检的项目C按产品认证时检

测实验室不能检的个别特殊项目D按产品认证时检测实验室不能检的主要项目。

12、分包方代为履行合同并不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代为履行的分包方依然以合同实验室的名义进行活动,()依然对未履行的义务负有责任。

A政府B客户C分包方D发包实验室

13、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检测任务不允许分包,如需要分包,必须由()指定。A实验室B业主C政府部门D认监委

14、实验室()属于服务采购活动。

A选择合格的检定机构B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C对采购的办公用品D选择合格的培训机构

15、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具有的计量检定资质证明是()。

A营业执照B计量授权证书C机构代码证书D验收证书

16、合同评审是在合同签订之前,由实验室()所进行的系统评审活动。

A主任B实验员C质量负责人D程序文件规定的业务人员

17、实验室合同评审的结果之一可能是()。

A检测委托书B检测报告C检定证书D程序文件

18、()是客户对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提出书面异议。

A申诉B投诉C上诉D抱怨

19、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

A纠正措施B预防措施C纠正和预防措施D合同评审。

20、实验室在确定了潜在的不符合原因时,应采取()。

A纠正措施B预防措施C整改措施D纠正

21、实验室在确定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性。A客户申诉B客户投诉C潜在不符合的原因D不符合工作。

22、实验室在确认了()时,应采取纠正措施。

A客户申诉B客户投诉C潜在不符合的原因D不符合工作。

23、实验室记录制度中的如下内容不正确的是()。

A记录应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B修改后的记录应重抄后存档。C规定了原始观测记

录的保存期限D记录应防止虫蛀

24、记录应储存在()。

A保险柜子里B最高管理者规定的地方C检验室以外的场所D技术负责人的办公

室E安全的地方

25、下列原始记录的规定,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 原始记录格式要规范化B原始记录应实行标识化管理,应有受控标识。C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纪实,若填写错了,可以删减

三、问答题(每题5分,共30分)

1、实验室怎样才能做到对检测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2、实验室就通过哪些主要活动来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3、实验室一般应制定哪几个方面的技术类作业指导书?

4、如何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5、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用文字叙述)

6、检验报告和检测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第13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试题

姓名:科室: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4分,共40分。对的打“ √ ”,错的打“×”):

1.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

范、有利于 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 )

2.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主管部门授权,

独立对外 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 )

3.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

数据和结果 存在利益关系。( √ )

4.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

目标和承诺, 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 )

5.实验室对口头形式表达的投诉应及时处理,但可以不记录归档。

( × )

6.分包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验室在承担检测任务时应提倡多分

包。( × )

7.内审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内审员应独立

于被审核的 工作。( √ )8.管理评审是资质认定评审组专家对

实验室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审核。 ( × )

9.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 √ )

10.所有的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 × )

二、单选题(每题5分,共60分)

1.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E )

A.质量手册B.程序文件C.作业指导书 D.质量记录E.以上都

2.( B )是客户对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服务或数据、结果的异议。

A.投诉B.申诉C.上诉D.报怨E.举报

3.实验室每年应进行至少( A )次涵盖全部要素的内审。

A.1次B.2次C.3次D.4次E.以上都不是

4.实验室技术主管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D )

A.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B.熟悉业务C.经考核合格D.

以上都是E.以上都不是

5.实验室采用的检测方法应优选选择( C )

A.国际通用标准B.欧洲标准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准 D.企业标准E.以上都不是

6.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B )

A.2年B.3年C.5年D.6年E.长期

7.计量认证工作的法律依据是( D )A.《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准则》B.《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C.《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D.《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E.以上

都不是

8.为避免重复和漏检现象,实验室对样品应有( D )

A.客户标识B.名称标识C.状态标识D.唯一性标识E.以

上都是

9.授权签字人是指检测报告的( C )

A.编制者B.审核者C.签发者D.检验者E.以上都是

10.为保证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实验室应进行( A )

A.质量控制B.内部审核C.管理评审D.期间核查E.以上

都不是

11.量值溯源的要求是指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结果能够溯源至( B )

A.国家标准B.国家基标准C.计量主管部门标准 D.法定计量

单位E.以上都不是 12.计量认证的徽标是( B )A.

B.C.

D.

第14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程序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程序

实验室需向省质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均一式一份,用A4纸张,不加任何装帧):

(一)实验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声明(见附件一);

(二)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或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文件;

(三)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申请书);

(四)质量手册;

(五)程序文件目录;

(六)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近期的);

(七)典型检验报告(方法类似的每类产品需提供2~3份报告,须涵盖所有申请项目的参数);

(八)参加能力验证和新增项目比对试验的证明材料。

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的实验室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对于新增检验项目,还需提交《依法设置或授权实验室新增检验项目审定表》(见附件三)。

第15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欢迎词

2011年实验室定期监督评审欢迎辞

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全体职工对各位专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所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实验室的简要情况向各位专家汇报如下:

威海市质检所成立于1987年10月,由一个县级市所升格为地市级检验机构。国家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威海市纤维检验所均附设在威海市质检所。

2007年10月19日,我所由原统一路搬迁到了现在的办公地点,检验环境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目前,我所拥有实验室面积近5000㎡,其中检验室面积3280㎡, 拥有总面积260㎡的两个国家一级恒温恒湿实验室,设备固定资产920余万元,设有食品、化工、机械、电器、轻工、纺织、建材、珠宝、渔具9个专业检测室。现有在职职工55名,其中研究员1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2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41人,已形成了良好的人员梯队,能够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目前全所有1579个项目通过了省局资质认定(其中584个产品,635个方法,360个产品参数),有46个项目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

附设的国家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渔具专业检验机构,1999年通过国家总局的三位一体审核,自99年以来,连续承担渔用绳网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2003年中心获准安全网发证检验资质,2004年以来连续承担安全网的国抽任务,抽查工作得到了总局领导的好评。

为迎接本次监督评审,我们从改善环境条件、设备配置、人员素质方面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及精力,但有些工作可能与准则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恳请各位专家将各自的宝贵经验传授给我们,多提建设性意见,我们力求通过本次评审,推动我所的各项工作及业务管理水平再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各位专家在威海期间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谢谢!

第16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6)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评审准则》的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评审准则》,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进行新评审准则的宣贯,督促实验室及时进行转版。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三、国家认监委将依据《评审准则》编写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国家级评审员及省级评审员师资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以下评审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执行实验室现场评审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具有注册评审员资质。

四、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只对本准则有别于认可准则的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殊条款进行评审。

五、本准则有关规定与原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准则规定为准执行。

六、本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届时,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废止 。

特此通知。

附件: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2.参考文件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4.1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4.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4.1.4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4.1.6 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10 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4.1.11 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

4.1.12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实验室)。

4.2 管理体系

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4.3 文件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4.6 合同评审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 4.7 申诉和投诉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或校准结论提出的异议。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实验室应通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4.9 记录

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

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 /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4.10 内部审核

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11 管理评审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5.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1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5.1.2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5.1.3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

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5.1.4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

5.1.5 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5.1.6 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

5.1.7 依法设臵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5.2.2 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测时应特别注意环境条件的影响。

5.2.3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确保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以有效控制,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4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噪声、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5.2.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

5.3.1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和/或校准活动。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5.3.2 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5.3.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等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5.3.4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 5.3.6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客户接受,并将该方法偏离进行文件规定。

5.3.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4 设备和标准物质

5.4.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并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5.4.2 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所造成的影响。

5.4.3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5.4.4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4.5 实验室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该档案至少应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 d) 当前的位臵(如果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g)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h)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

i)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5.4.6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5.4.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5.4.8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4.9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 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5.5 量值溯源

5.5.1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基标准。实验室应制定和实施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对于设备校准,应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

5.5.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应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5.5.3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检定/校准的计划。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校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5.5.4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应校准。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应仅用于校准而不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

5.5.5可能时,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时,实验室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5.5.6实验室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对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臵信度。

5.5.7实验室应有程序来安全处臵、运输、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5.6 抽样和样品处臵

5.6.1实验室应有用于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臵、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确保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完整性。

5.6.2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臵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实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5.6.3实验室抽样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臵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5.6.4实验室应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5.6.5实验室应记录接收检测或校准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5.6.6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5.6.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确保样品不受损坏。实验室应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5.7结果质量控制

5.7.1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c)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 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 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5.7.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5.8 结果报告

5.8.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和/或校准数据和结果,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8.2检测和/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与实验室地址不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地点;

c) 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

e) 所用标准或方法的识别; f) 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g) 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日期(必要时); h)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 i) 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

j) 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k) 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

5.8.3 需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做出说明的,报告中还可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测和/或校准条件信息; b) 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的声明;

c)当不确定度与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有要求,或不确定度影响到对结果符合性的判定时,报告中还需要包括不确定度的信息;

d) 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5.8.4 对含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抽样日期;

b) 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c) 抽样位臵,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d) 抽样人;

e)列出所用的抽样计划;

f)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5.8.5检测报告中含分包结果的,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5.8.6 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检测和/或校准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5.8.7对已发出报告的实质性修改,应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并应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或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报告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发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第17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记录”与“人员”两个要素在现场评审时涉及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评审。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实验室应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着手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管理要求的准备

 成立工作机构

为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职责等重大事宜的决策,掌握认证工作的进度及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

二、确定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

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复查认证的单位需统计出复审项目数及扩项项目数。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试验室要把所有的文件材料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的顺序,分门别类清楚存放。每一类文件要有清晰的标签表明文件与评审要素相关联的名称。每一类文件的类容要明确对应评审准侧的有关要求。

三、确定人员

1、确定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需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并经评审组考核合格报认监委进行最终批准认可,才能在实验室被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报告上签字。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一个实验室至少应有两名授权签字人。另根据铁路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试验主管也需进行授权考核。

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

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3、培训与任命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

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实验室应配备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符合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是为检测一线的业务工作岗位而设置的。实验室在配备监督人员时,比例应当恰当,应根据检测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考虑。内审员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担任。通常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应有任命文件。

四、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1、编制、下发与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是描述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编写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生搬硬套。编写完成成后应及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2、管理体系的试运行与改进

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发布,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管理体系至少运行3个月,才能进行计量认证评审。

为了保证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需持续改进,根据3个月来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的情况,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然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评审前实验室要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自查,及对实验室提交的《申请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现场评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改进。

五、评审前内审及管理评审 评审前实验室需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及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的内审。事先制定检查实施计划,内容包括:检查内容、检查部门、检查人、完成时间等。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措施及完成情况等填写在内审专用表格中。内审中检查出来的问题有必要提交管理评审解决的,还需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内审及管理评审所有记录均应保持,以备评审组检查(包括自最近一次取证以来每年进行的内审及管理评审资料)。

六、提出申请

计量认证分国家级和省级两级管理,申请计量认证,需提前6个月向发证部门或行业评审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4)质量手册; (5)程序文件目录;

(6)典型检测报告(1~2份)

(7)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

七、现场评审汇报材料的准备

计量认证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上被认证实验室负责人需向评审组全体人员简要汇报本实验室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机构简介、人员结构、申请认证的技术能力领域及项目数、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人员技术培训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为了迎接本次计量认证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第

二、技术要求的准备

一、人员培训与考核

1、制定培训计划

为了使技术人员能快速、准确的掌握检测技术的同时不断进行技术更新,实验室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年初要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要有记录。最终将每年年度人员培训计划、计划完成情况、培训记录及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计量认证基础知识的培训

评审前需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计量认证基础知识的培训。复查评审时,需抽10%~20%的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理论考试。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检测人员应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对所使用的仪器性能、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有清楚的了解;具有数据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证明这部分人员能达到上述要求,必须进行上岗考核,合格后方可对外出具检测数据。申请认证的项目需落实到每位检测人员,每个检测项目必须有人持证,不得缺项。上岗证有效期为5年,人员上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 技术能力准备

 开展新检测项目的评价确认

新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有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资源,要有检测依据的方法标准。《程序文件》中要有“开展新工作项目的管理程序”。其程序步骤为: (1)明确新开展检测项目的标准。 (2)编制原始记录表格格式和确定检测报告格式。 (3)培训检测人员。

(4)相关检测人员负责准备新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设备和试剂等。 (5)采购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采购。 (6)新仪器的计量检定、建立仪器档案。

(7)按标准规范、检测细则进行试验并记录,形成检测报告并审批。同时应组织安排一次比对验证试验,确保新开项目的有效性。

(8)对照标准要求评审检测工作,证实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若完全符合要求并结果5~10次以上检测后,方可申请认证。

2、非标方法的确认

首先在《程序文件》中要有“非标方法管理程序”,采用非标方法进行检测先要编制申报表,报技术负责人组织讨论,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形成检测方法初稿,同时进行必要的验证试验。

3、现场考核项目的准备

实验室一旦确定了申请认证的项目,需要按照申请项目专业和产品,制定现场考核计划进行技术能力的准备(包括人员、仪器、试剂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等)。

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与校准

1、编制仪器设备一览表

根据申请认定的项目,将各项目检测方法标准中要求的仪器设备编制成表。凡申请项目表中所列项目涉及到的仪器设备必须配齐。

2、仪器的计量检定、校准及验证

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并能溯源,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校验,具体有4中情况:

(1)仪器检定:认证项目所用的仪器。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必须定点、定期送检。

(2)仪器校准:未列入强检目录的仪器设备,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

(3)仪器设备自校准:对于不能溯源的、非强检的仪器,可以自己进行自校准。

(4)仪器比对:对于没有国家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尚不能溯源的仪器,可采取实验室间仪器比对的方法进行。

3、计量仪器的标识化管理

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不论是送检还是自校准,均应实行标识化管理。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规范的标识。

4、装置、设施的标识化管理

对于那些影响检测工作质量又不需要检定或校准的装置需经验证,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也应用三色标识表明其经验证后的状态。

5、制定仪器检定周期表

计量检定及校验工作完成后,要制定“仪器检定(校验)周期表”。检定周期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执行。自校仪器设备校验周期可参照类似的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确定,或按仪器设备的准确度、使用频繁程度和使用环境条件来确定。

6、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对于那些使用频率高、准确度要求高、易损坏及发生过损坏事故的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校验期间要进行期间核查。每年年初要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每次期间核查要详细记录。

四、档案整理

1、建立与完善仪器设备档案

实验室除应有全部仪器设备的台账和管理卡片外,还应对每台在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商、购置价格、购置日期、出厂编号、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编号(仪器设备唯一识别号)、保管人、放置地点、仪器设备目前状态(在用、停用、报废);

(2)说明书,若是外文说明书应有使用方法及校准部分的中文译文;

(3)仪器检定、校准或校验情况记录,包括检定校准日期、证书号、检定单位电话、有效期、送检人、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4)购置仪器的申请、仪器装箱单、仪器验收清单、仪器验收日期及验收记录(仪器设备调试报告)、仪器启用日期;

(5)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仪器设备损坏、故障、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存放位置变更记录及报废情况记录等。要特别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应放在仪器附近。

2、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的归档整理

对于复查评审,需整理归档自前一次计量认证发证以来对外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报告。按年度编制“检测报告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承担人、审批人、报告发送日期等。通常将检测委托单、检测通知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一并归档。

3、建立技术人业绩档案

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包括人员简历、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书籍及一些复印件(学历证明、上岗证、课题完成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4、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资料的整理

标准、规范、规程是检测工作的技术准侧,必须完整的收集申报项目所依据的检测方法标准。必须保证使用的规范、规程现行有效,不得使用过期标准。过期的标准应在封面右上角加盖“作废”章。

 整顿实验室环境

整顿实验室环境的目的是使实验室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减少环境条件对检测人员身心健康的危害和对检测结果造成不良的影响,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整顿实验室环境注意以下几点:

1、实验室合理布局

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便于工作,测试项目之间应互不产生干扰。实验区与办公区要有效隔离,仪器设备的放置避免受到化学试剂及有害气体的腐蚀。实验室要划分出样品“待检区”、“在检区”、“检毕区”。

2、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理

将实验室仪器设备分为在用、闲置及报废3类。将闲置的仪器设备单独存放,报废的仪器设备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处理。与所开展的检测工作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放入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实行三色标识。不允许不明状态的仪器摆放在实验室内。

3、明确被评审的区域和路线

对于现场评审有关的环境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哪些是本次评审的相关场所。对被评审的场所要有明确的标识。

4、安全环保管理检查

(1)水、电、气的设置及化学药品的放置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 (2)实验室应配置消防器材,并在有效期内。

(3)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应有处理措施,不得造成社会公害。 (4)实验室内保持安静,合理控制噪音。

(5)实验室应有保持安全作业的管理程序。并配备有必要的作业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

(1)危险剧毒化学药品需双人、双锁保管。

(2)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要有台帐。台帐应注明生产厂家、级别、有效期、规格等。

6、现场评审时评审员可能会提出的问题

(1).现场评审时评审员会召集部分员工进行座谈,座谈中评审员可能会提出一些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检验工作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不会太难,但实验室也应该有所准备。在此,列出一些常见问题(绝非仅限于此): 1)本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是什么?

2)实验室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如何实现的,或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3)质量管理体系有多少要素?其中管理要求有多少要素?技术要求有多少要素? 4)你的岗位是什么?岗位职责是什么? 5)本实验室有多少个程序文件? 6)本实验室的检验工作流程如何?

7)实验室认可准则依据什么国际标准制定? 8)实验室如何实施监督?

9)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记各是什么含义?见到仪器上贴有黄色标记应注意什么问题? 10)实验室在什么情况下要实施环境隔离 ? 11)本实验室样品是如何标识的?

12)如何检查验收实验室所购供应品的质量? 13)什么情况下要对检测仪器进行期间核查? 14)实验室一年至少要进行几次内审? 15)内审员和监督员有何区别?

16)实验室可以通过那些手段发现不符合? 17)实验室如何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18)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三个不得”是指什么?

19)为保证检验质量,野外操作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20)仪器设备应该如何维护?

2.除了员工座谈会以外,评审员要对授权签字人进行当面考核,提出的问题围绕检验报告的审核以及检验质量的保证等,例如: 1)对检验报告的原则要求是什么?

2)检验报告应包括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3)校核、审核、批准报告的职责各是什么? 4)影响检验结果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5)本实验室主要有哪些质量保证活动?

6)实验室认可的标识是什么?资质认定的标识是什么? 7)如何正确使用实验室认可标识或资质认定标识? 8)如何验证检验程序的性能?

9)如何确认实验室使用标准方法的能力?

10)什么情况下报告中需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当检验数据处于临界状态时应如何给出检验结论?

第18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自查工作总结

实验室自查工作总结

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的检测机构,于2008年7月3日获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编号为青(公路)检乙第(005)号,于2009年5月5日获得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号为:2009290133R,有效期至:2012年5月4日。本公司独立依法设立,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试验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验室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试验室检测用房1400余平方米,按功能划分为收样室、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标养室、外检室、留样室等十余间功能室,各功能室通水通电,环境现均已满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历年来我公司的试验仪器设备不断更新,现有试验仪器设备已达120台(套),所有仪器设备均由专业计量检定部门定期检定校准并取得了检定(校准)证书后投入使用,我公司编制了完整的仪器设备操作指导书,填写了仪器试验使用台账以便随时监控仪器的工作状态。

我公司现有技术人员5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5人,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的人数达13人,检测员人数达43人,公司每年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检测人员实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人员技术能力满足检测岗位要求。

本公司建立了一套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检测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具有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公司独立于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影响等。因而评审准则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工作程序符合公司实际和特点。

根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质监量函【2011】13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公司按照有关精神要求,组织了实验室自查工作,开展形式为组织内部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对照2011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检查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提高检测水平,提高管理水平。下面就从各部门主要工作做自查总结。

一、各部门工作自查总结:

1、综合办公室:

(1)2011年4月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二版的编制及审核工作,负责学习和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工作。并记录文件发放及编号受控现行有效。

(2)配合公司经理完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实验室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组织各相关人员学习。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各类文件的收发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4)负责公司员工的人员档案建立,收集相关培训记录和资料。配合技术负责人完成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实际运作。积极完成人才队伍建设。 (5)协助管理层领导完成文字打印工作,负责公司的后勤工作,负责各室的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发放。

(6)负责客户申诉和投诉处理,并建立客户调查记录。主动征求客户意见,积极了解客户的抱怨,倾听客户意见,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各部门,以便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建立优质服务标准,为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而努力。

(7)配合质量负责人监督实验室各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并收集相关改进意见。

此次自查的不符合项是质量手册的发放和回收发放各科室必须有记录。通过自查发现对个别科室质量手册发放未作记录。现已要求有关人员加强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做发放记录,此不符合项已关闭。

2、材料设备室:

(1)依据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完成仪器设备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并建立设备管理卡片,将设备责任落实到人。

(2)做好设备检定工作,建立好设备检定台账。

(3)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始终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合理配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设备管理人员监督设备的操作并制止违规操作。 (5)设备设施的标识化管理。使用三色标识验证其状态。设备状态正常者贴绿色标识;设备状态不是很好,但不是影响其使用的贴黄色标识;设备不正常、无法使用者贴红色标识。

(6)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对使用频率高、准确度要求高、易损害及发生过损害事故的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校验期间要进行期间核查。

此次自查的不符合项为个别试验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不全,个别仪器没有明显状态标识管理。加强设备管理是检测工作的重要保障,现已完成不符合项纠正。加强设备管理人员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收样室及留样室

(1)对每个样品根据抽样、送样单将样品详细登记,由专人负责。属于委托检验,样品管理员与客户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单,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应报技术主管进行合同评审。检查样品特性,并做描述。

(2)建立样品唯一性标识系统。样品除有物类标识外,还应有状态标识,标明是“待检”、“已检”、“留样”。

(3)储存环境条件应符合样品要求。并记录样品保存的环境条件,并记录环境温度及湿度。

(4)对需要留样的样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记录保存期限及销毁记录。

(5)样品丢失按质量事故处理,上报质量负责人,并追查责任。 此次自查的不符合项是个别样品没有标明检测状态,个别样品没有销毁记录。现已要求样品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个别样品做好样品检测状态注明,做好个别样品销毁记录。加强样品管理。样品是检测工作的第一要素和检测工作的重要条件,只有保证样品的完好、无损,才能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数据准确。今后要加强对样品管理的工作。

4、各检测室

(1)接受样品任务单办理样品接受手续,做好样品流转记录。并核对样品,样品领取后,由本室负责人接受和保管样品,对未检和检毕的样品分区域存放,检验完毕后,操作人负责把需留样的样品送还留样室进行标识存放。

(2)待检测的样品,各室严格依据作业指导书、相关规程标准、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在进行每个试验前一定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检查水电是否正常,检测室内温度、湿度、室内通风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计量标准、仪器操作规程。在试验中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并力求将人为误差、仪器误差降至最低,为客户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并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做好相应试验原始记录。

(4)原始记录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并对数据作出整理,注意数据的有效位数确定。剔除异常值,按规定修约。试验记录填写完整,应填写样品编号、样品描述、样品用途、样品规格、任务单编号、依据规程或方法、试验条件、所用试验仪器型号、编号等,并填写原始数据。原始记录填写试验、复核人及试验负责人签字齐全。 (5)确认试验数据及仪器、环境条件无误后,才可将样品作出处理。

(6)清理试验室现场,将仪器擦洗干净,工具清洗干净,摆放整齐,切断电源。

(7)数据整理无误后交资料室出具报告。

各室检测项目均在计量认证检测范围内,不存在超项、超期检测。均按照现行有效地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检测。依据的规范标准均经过受控,现行有效。

各室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控制,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通过顾客的反馈意见对各室的检测能力及服务质量得到了较满意的评价。对人员也实行了岗前考核,实行持证上岗。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

此次自查的不符合项共5项,分别是沥青室有个别原始资料有涂改现象,现已重新填写原始记录。此不符合项已关闭。沥青试验室温湿度记录不齐全,现已完成温湿度记录填写,此不符合项已关闭。土工试验室有个别原始资料有涂改现象,现已重新填写原始记录,此不符合项已关闭。集料室检测区域划分混乱,样品推放没有严格按“待检区”、“已检区”堆放,造成了样品堆放混乱。现已整改完毕,检测区域已划分,此不符合项已关闭。水泥室没有相应的安全设施,没有设置灭火器,现已设置灭火器,此不符合项已关闭。

4、资料档案室 (1)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及程序文件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能保证数据结果准确、客观和真实。

(2)实验室对报告进行了质量控制,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应用计算机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报告、存储,计算机操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软盘、U盘等专人保管,软件也有相应的密码保护。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3)档案室依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依据《档案法》负责收集各类文档、规范、标准、各类记录表格、原始记录、资料报告、仪器档案、公司各类文件的存档及保存保管工作,并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各类文件分类保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机查阅各质量及技术记录。 (5)检测报告格式正确、信息充分,检测结论意见用语正确,并经授权人批准签字。

此次自查中资料档案室没有不符合项,但对于检测报告的个别结论有待进一步完善,检测报告的一次性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测报告室检测公司的最终产品,科学、规范、准确是我公司的检测工作宗旨。

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1、内部审核

于2011年7月24日-2011年8月10日完成内部审核,通过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召开内部审核首次会议,组成内审小组,任命内审组织和内审员,查阅文件记录,查阅原始资料、检测报告、试验各类台账及各类质量记录及文件,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记录。及时发现不符合项,召开未次会议,提出责任部门整改建议。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并由内审员跟踪验证,实施纠正措施。使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适用,并编写内部审核。提交到管理评审。通过内部审核,是检查各项工作的手段,也是为了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检验是否具备管理评审的条件,验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符合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管理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

2.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为了确保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以达到公司质量目标所进行的活动,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对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评价。我公司每年年底进行管理评审,确保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充分性。

三、自查总结:

通过以上自查工作,本次内部审核不符合项共8项,其中要求现场整改的1项。对于开出的不符合项,现已全部进行了纠正。主要是在文件发放、原始记录、设备管理、样品管理、设施和环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本次自查的情况可以看出,公司已按照计量认证/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建立、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比较系统、适用和规范,能够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质量体系具有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并加以纠正的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施过程中,全员参与,过程控制严格,已将质量体系运行贯穿于整个检测工作的全过程。

四、纠正、预防措施建议:

通过本次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内审组提出以下纠正、预防 措施及建议:

1、加强各级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

2、样品管理员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样品的管理,确保每个样品编号、检测状态有唯一性标识。

3、对检测技术人员需进一步加强技术规范、规准的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和业务水平。

4、检测人员应当重视原始记录的填写,使各类记录完整、清晰。

5、实验室完善归档的管理工作,使文件、记录的保密、归档满足《档案法》的要求。

6、设备管理组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台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台账,定期检测各试验室的仪器使用台账。

7、试验室工作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检测人员积极学习新技术,熟练掌握更多的操作,应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避免教条,僵化的工作方法。

8、每位员工加强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加强学习各项管理制度。

9、注重安全工作,安全是检测工作的最重要保障,完善安全设施,注重安全知识学习。

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第19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5.6.7条: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确保样品不受损坏。 实验室应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本条款关注:贮存、处理及流转。

(一) 本条款要求实验室需有适当的设备及设施条件,来确保样品在储存、搬运、准备和检测过程中不发生变质或损坏,不会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完整性。(二) 贮存的环境条件及保存期限

1)贮存的环境条件

必须与样品要求的条件相符。

如:通风、防潮、防尘、控温、控湿等。

设施的环境条件满足了要求,相关的记录也要跟进。 2)样品保存期限

不同类别及同一类别的样品,根据不同的需要,其保存期限是不同的,实验室应对其保存期限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 (3)对样品及其部件需妥善保存时,实验室应有贮存和安全的管理措施,来保持样品及其部件的状态完好。

这一点要求对承担检测认证产品的实验室尤为重要。

对价值昂贵的样品,实验室更是需要保险、防盗,并在程序中有相应的防护规定 (四) (4)关于留样

主要针对客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来进行复测。

尤其是对仲裁检验,样品需保留,以备在客户有争议时复测。 (五) (5)关于可调部位的样品

针对有些样品上有可调部位,如果在流转过程中有人随意触动(或误动)这些部位,可导致检测/校准的失效。

关键是在可调部位上贴上封印。 (六) (6)关于危险品

实验室必须有明确的书面规定,不仅要确定正确的处理技术,而且要说明在发生意外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七) (7)关于流转记录

实验室应保持样品在整个周期内的流转记录,以便于核查。

1)实验室的样品标识系统是否合理、完善,能否保证样品在整个周期内不发生任何混淆。

2)样品的接收是否有详细的记录,是否建立样品登记台账。

3)样品的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对样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否有明确规定 (8)现场评审

1)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 2)是否保留样品的流转记录? 3)重点检查样品库的管理要求。

第20篇: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步骤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实验室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应从现场评审时主要涉及的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几个方面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要求

一、完善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是是管理要求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也是一个实验室存在的基础和法律证明,它包括实验室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要求两方面的内容。

1、法律地位

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应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具有独立法人或授权法人资格。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实验室本身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而是母体组织的一部分,母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正式的书面授权实验室进行与检测有关的活动。能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并能够提书面有效的法律证据则满足要求。

一般来说,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编办的成立批文、法人证书、法人授权文件等相关的文件或者证书。

2、完善准备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 1)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的调动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对于申请资质认定的单位来说,一般都有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划分、协调人财物等资源的利用等重大问题,掌握认证工作安排和进度,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等。

2)成立计量认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等。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开展,实验室应将涉及19个要素的文件按照顺序分门别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3、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质量方针又是实验室各部门和各岗位必须遵守的尊则,因此,实验室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发布公正性和独立性声明 保证检测活动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是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必须根据准则的要求,制定和发布相关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声明,并严格按照声明规定的内容实施。

5、确定组织机构,分配管理责任 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必须有利于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实验室各环节与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利于职能部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分配管理职责的时候,应注意各项管理活动之间的接口和协调措施,防止出现职能空缺和职能重叠的现象。

以上5部分为完善实验室组织机构需要做的基本工作,只有完成了以上基本工作,才能保证实验室具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完善的组织机构,清晰的职能职责划分。也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要求部分的编写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为实验室以后的运行和管理搭建了一个平台。

二、确定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 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的多少决定实验室建设规模的大小和投入的多少,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人员等情况,拟定资质认定的申请项目,并填写好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确定申请项目的原则一般为:

1)根据政府政务信息发布的需求; 2)根据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的需求;

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需求;

4)根据本实验室所能投入的资金的多少;

5)根据实验室自身所能使用的人员技术能力; 一般说来,水利系统根据其管理职能的要求,需要具备一大类4个项目的能力,即水这个大类,4个项目为:地表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污废水和再生水4个项目,根据水利系统现有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首次认证一般申请项目总数(不包含重复)在30~35个参数之间,具备基本的常规水质检测能力(常规水质检测能力推荐表具体见附件1)。

三、根据所申请的能力配备相应的硬件 根据所申请的检测能力,实验室应配备能够满足能力要求的所有硬件设备,包含试验场地、仪器设备、辅助设备、安全设备、药品试剂、标准物质、各类消耗品等。下面就附表1中所申请的项目需要具备的基本硬件做简要说明。

1、试验场地

一般来说,为了满足附表1中所申请的项目参数的检测,实验室应具备主分析室、次分析室、原子吸收室、原子荧光室、精密仪器室、天平室、微生物分析室、药品室、玻璃器皿耗材室、纯水制备室、加热消解室、样品管理室等共12个房间用作试验场地,另应具备办公室、档案室和会议室等基本办公需要的场地。

2、主要仪器设备

实验室为了能满足附表1中的能力参数,需要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有: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pH计、电导率仪、电热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洁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高温电阻炉、电热鼓风干燥箱、高压灭菌器、电子天平等。

3、辅助设备、药品试剂和标准物质 除了试验场地和主要仪器设备之外,实验室还需配备试验台柜、通风柜、药品柜、玻璃器皿柜等辅助设施设备,并根据所申请项目参数的检验方法确定需购置的药品试剂和标准物质。

4、安全设备、采样用车辆等 实验室还要根据准则的要求,配备满足实验室自身及人员安全所必须的一些安全设备,比如灭火器等各类消防器材,试验人员日常使用的个人防护器材等。另外,实验室还应具备采样所需的车辆、采样设备设施等。

四、确定关键岗位人员

1、确定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由实验室提名,经评审机构考核合格后能在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报告上面获准签字的人员。其推荐条件要求是: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为了保证实验室正常工作的开展,一般一个实验室至少应具有两名以上的授权签字人。

2、确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实验室应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办理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实验室对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任命文件的形式确认。实验室技术主管一般要求具有工程师及机上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3、培训和任命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 实验室在培训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时,需要考虑人员比例恰当,为了便于开展工作,通常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由本单位任命,需要注意的是,两者都应该是具有一定的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还需要取得内审员资格,即通过培训,获得内审员证。

五、建立与运行管理体系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描述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系统,是管理体系的具体体现和运行法规,也是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不论内审还是外审),所以,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必须得到实验室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1)一般来说,除了《质量手册》需要统一组织编制外,其余的体系文件如《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格》等相关文件应按照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分工到各个部门或人员,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草案,然后再组织进行审核。

2)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能纯粹的照搬照抄,应将管理体系的要素按照职能分配到各职能部门和岗位。

3)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要依据准则,以满足准则要求为标准,但是在具体做法上又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4)在体系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不同层次文件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要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反复讨论和审核、修改后,确定编制的管理体系文件即符合准则要求,又符合自身实际情况。

2、管理体系的试运行和改进 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就进入了试运行和改进阶段,运行和改进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试运行,考察管理体系文件与本实验室运作模式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达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的目的。

其一般的做法为:

1)宣贯已经编制好的管理体系文件,使全体职工能够深入了解管理体系文件,只有做到深入了解,才能在执行中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2)体系试运行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全体职工必须能够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如实的反应给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对体系进行改进。

3)对体系文件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改进,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比如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讨论,借鉴其他单位的做法等。

4)加强有关信息的收集,确保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与人员都应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做到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和存档工作。

六、评审前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在申请资质认定前,实验室应根据准则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第一次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步骤主要为:

1)第一次内审: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对管理体系惊醒第一次内审,内审范围应包含除内审和管理评审两个要素以外的所有17个要素,内审的对象应为包含管理层在内的所有部门。

2)管理评审:第一次内审结束后,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组织对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应对管理体系试运行的情况和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确定是否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改。

3)第二次内审:第二次内审主要是对内审和管理评审两个要素进行审核,第二次内审完成后,如证实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各要素基本满足准则及相关要求,即可以向质监局提出资质认定评审申请。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一、人员及人员培训与考核

1、人员

实验室必须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管理任务、岗位设置以及所承担的任务量等相关因素,确定本实验室需要的人员,包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等,确保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准则和管理体系的要求(包含人员数量和人员相关技能两部分,一般来说,实验室应具有最高管理者1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1人,分析人员4人以上,档案管理员1人,财务人员1人,其余如授权签字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样品管理员、药品管理员等岗位可以由以上人员兼职担任)。

2、人员培训与考核 1)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岗位设置和实验室长期发展需求,确定人员总体培训需求,一般应制定一个计量认证周期(3年)的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总体培训计划,实验室每年都应该制定相关的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并根据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的要求,对需要实施培训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计量认证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化学分析基础知识等。

人员培训过程中应做好培训记录。 2)检测人员上岗考核

所有从事抽样、检测、签发报告、设备操作的人员都应该按照准则要求,持证上岗,按照准则要求,每个项目应有两个人员以上(含两个)持证,以满足实验室日常运行的需要,各实验室必须认真做好实验人员上岗考核工作。

二、仪器设备

1、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功能检查 1)仪器设备一览表的编制

根据所申请的能力参数,配备满足能力参数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凡申请项目参数表内项目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必须全部配齐,并编制仪器设备一览表,在一览表中必须反映出能直接读出测试数据的仪器设备以及与其直接有关的仪器设备。

2)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功能检查 认证项目的所有仪器,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2001年)的必须定点、定时送检。

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仪器设备,则可以选择检定、校准或者功能检查。

若实验室对仪器进行自校准,还需要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2-1998)编制自校准规程,根据规程进行相应的校准活动。

2、仪器设备的标识化管理

所有的仪器设备,不管是检定、校准或者是功能检查,都应进行标识化管理,对仪器设备进行“三色“的标识化管理可以防止误用不在检定或者校准周期内的仪器设备,达到仪器设备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3、编制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 计量器具及仪器设备送检后,应编制完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

4、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1)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实验室每年应根据准则对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要求和实验室自身的具体情况,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确定需进行核查的仪器设备以及核查方法等。 2)根据计划进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完善档案

1、完善仪器设备档案

实验室除应具有全部仪器设备的台账和管理卡片外,还应对每台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对重要的、贵重的、大型的计量仪器设备,应一台一档。

2、完善人员业绩档案

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包括人员简历、获奖情况、培训情况、历年检测项目内容与经历、科技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书籍及一些复印件(如:学历证、上岗证、岗位资质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称证书等)。

3、完善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的归档整理

实验室应按年度编制“检测报告登记表”,为了便于管理并保证监测过程的完整性,归档时通常将监测委托单、技术合同、监测任务书、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一并归档保存。

4、建立文件资料档案

这类档案收集与本实验室检测业务有关的来文和会议资料,如有关会议发放的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等。

5、清理现行有效的标准 1)确保检验方法的齐全性

实验室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的监测,包括被监测样品的抽取、样品处理、运输、储存和准备。如果缺少作业指导书可能会给监测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则实验室应该制定作业指导书。

2)确保方法的权威性

实验室应优先使用国家、行业公布的标准方法,应确保使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

3)确保方法的现行有效

实验室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与其工作有关的作业指导书、技术和管理标准、工作手册和参考数据的现行有效,并能及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4)确保方法的严肃性

对选用的方法尤其是标准方法,使用者应毫无保留的执行。对方法在技术上的任何改动,都必须得到权威机构的批准,任何人或者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和变动。

四、整顿实验室环境

1、实验室合理布局

实验室布局要合理,符合安全、使用方便和检测项目之间互不产生干扰等要求,如三氮和挥发酚不能在同一检测室检测等。天平和大型仪器设备应设专用室,仪器设备的防治位置应避免化学试剂及有害气体的腐蚀;样品管理室要划分出样品的“待检区”、“在检区”、“检毕区”和“留样区”;办公室尽量设置在与实验区隔离的位置。

2、实验室设施清理

实验室的设施主要包含供水、供电、供气、采光、照明、通风、安全、恒温恒湿等相关设施,确保检测工作能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实验室仪器设备根据其使用状态分为三类:在用、闲置和报废,一般来说,闲置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存放,报废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尽可能移出实验室。

3、安全环境管理检查

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安全器材;注意防水、防爆、放触电、漏电等;实验室配备的高压钢瓶应分类妥善保管,原理火源、热源、避免曝晒、强烈震动等,隔离存放在有报警装置的气瓶柜里;实验室产程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应有处理措施,避免造成社会公害;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噪声应低于55~60分贝;实验室应有保持安全作业的管理程序,并配备有必要的作业防护设施和用品。

4、化学试剂、药品管理

实验室应加强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的管理,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使用方便。实验室应建立有效管理药品试剂的程序和规定,确保药品管理规范,账物相符。

5、标准物质管理

实验室应建立标准物质的一览表和领用登记,做到保管合理,领用规范,账物相符。

6、加强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确保检测样品在检测的整个过程中标识清晰、可追溯;确保样品在贮存、制备和处理过程中不变质、不遗失、不损坏。样品管理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实验室应确保在这几个步骤中记录清晰,内容真实。

1)样品的接收和标识; 2)样品的流转与防护; 3)样品的贮存与保管。

除以上两部分内容外,实验室还应准备好申请和现场评审材料,主要包含资质认定评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可参考质监局评审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现场评审汇报材料准备等。现场评审汇报材料主要包含:本单位机构简介、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申请认证的能力范围和参数、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情况、人员技术培训情况、仪器设备配备和检定情况、为了迎接本次评审所作的其他准备工作情况等。材料要形成书面文字,最好能在评审时以ppt形式进行讲解。

实验室资质认定范文
《实验室资质认定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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