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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工程款律师函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4 12:02:0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催要工程款律师函(材料)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关于催收工程款的律师函

) 律函字第( )号××××××××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委托人工程款及停工补贴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双方履约情形之概况。

1、委托人履约之概况。××年××月××日贵司同委托人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自开工到××年××月××日累计完成工程量人民币3186.5243万元。此工程量经××有限公司审计,由贵司同委托人确认。

2、贵司履约之概况。截止××年××月××日,贵司已支付委托人工程款人民币2466.86459万元。

日,贵司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50万元。

3、贵司同委托人于××年××月××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第五条约定,因本工程停工而补贴支付给委托人人民币100万元。

综上,贵司尚欠工程款及停工补贴合计人民币669.65971万元。

二、根据前述提出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贵司同委托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双方真实明确的意思表述,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的合法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双方的义务亦受法律约束。

2、《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6条、《补充协议》第四条本工程复工事宜第3条已经明确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虽经委托人多次讨要,贵司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停工补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贵司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重大违约责任。

三、为遵循继续合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我们提出如下要求。贵司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十个工作日内履行下列义务:a、支付工程款569.65971万元;b、支付停工补贴100万元;

若不按前款规定内履行义务,本律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一切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都一并由贵司承担。

为妥善解决此事,本律师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本函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指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顺颂商祺!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委托人:××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推荐第2篇:催签买卖合同律师函

XXXX先生: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师就您与XX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一事郑重致函于您:

2012年1月13日,您与XX公司签订《恒港●水木清华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书》),认购了“XXXXXX”8栋1102房。该房屋的建筑面积130.86平方米,认购单价3760元/平方米,认购总价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选择一次性付款,最终您与XX公司达成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单价3593.1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470193元。依照《认购书》的相关规定,您应当于2012年2月20日前往“XXXXXX”售楼处签署《商品买卖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时,您还向XX公司交付了三万元定金作为履行上述签约义务的保证。XX公司按《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您前往“X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签约义务。

为此,本律师郑重建议,请您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到“XXXXX”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与办理相关手续、交缴相关费用。逾期,XX公司将根据《认购书》相关约定,将该房对外另行出售,且不退还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对上述事实存有异议,也可及时与本律师联系。若期限届满,您仍未就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复,本律师将代理XX公师函

司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请慎虑,以免诉累!

2014

律师电话: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年4月28日

推荐第3篇:逾期催帐律师函

律师函

致阁下: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受武汉九州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龙公司”)之委托,就阁下拖欠挖掘机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Ⅰ、据九州龙公司员工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年月日,九州龙公司与阁下就买卖挖掘机事宜签订有《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借款协议》□、《分期付款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设备款项合计为万元,阁下应付款项如下: 首付款万元,余款(分期/按揭/融资款等)万元。 合同均有阁下签字捺手印,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州龙公司于年月日,向阁下交付了设备,并由阁下签字确认收货且验收合格。

现阁下仅支付首付款万元,尚拖欠首付到期款万元,分期/按揭/融资逾期款万元,分期/按揭/融资到期款万,欠款共计万元。

Ⅱ、根据我委托人陈述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本律师认为,阁下之行为损害了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明显构成违约。

Ⅲ、现本律师郑重声明:按照我委托人与阁下签订之协议,我方有权随时锁机、收回设备直至诉讼,并由阁下按逾期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 请阁下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与本律师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否则,我方将可能经诉讼途径追回阁下所欠款项,届时阁下将可能面临房屋被收回、财产被查封、支付欠款、违约金和滞纳金、承担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拖车运费、诉讼费的风险。

孰利孰弊,敬请权衡!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推荐第4篇:逾期催帐律师函

律师函

致 阁下: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受武汉九州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龙公司”)之委托,就阁下拖欠 挖掘机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Ⅰ、据九州龙公司员工提供的证据及陈述: 年 月 日,九州龙公司与阁下就买卖 挖掘机事宜签订有《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借款协议》□、《分期付款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设备款项合计为 万元,阁下应付款项如下: 首付款 万元,余款(分期/按揭/融资款等) 万元。 合同均有阁下签字捺手印,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州龙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阁下交付了设备,并由阁下签字确认收货且验收合格。

现阁下仅支付首付款 万元,尚拖欠首付到期款 万元,分期/按揭/融资逾期款 万元,分期/按揭/融资到期款 万,欠款共计 万元。

Ⅱ、根据我委托人陈述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本律师认为,阁下之行为损害了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明显构成违约。

Ⅲ、现本律师郑重声明:按照我委托人与阁下签订之协议,我方有权随时锁机、收回设备直至诉讼,并由阁下按逾期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

请阁下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与本律师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否则,我方将可能经诉讼途径追回阁下所欠款项,届时阁下将可能面临房屋被收回、财产被查封、支付欠款、违约金和滞纳金、承担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拖车运费、诉讼费的风险。

孰利孰弊,敬请权衡!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第5篇:物业公司催费律师函

律 师 函 ***先生

本律师受***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您拖欠物业费等违约行为,特向您发出如下律师函:

依照您于2009年5月2日与*****公司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8元”的标准,您应为您居住的 7-604号楼建筑面积为137.52㎡的房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320.19元/年。但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您已拖欠物业费共计2861.01元未予交纳。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和《业主临时规约》第三十条的约定,如您不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物业有权要求您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总额日3‰的比例承担违约金。按此约定,您欠缴物业费相应的违约金为3656.37 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可知,您在无任何正当、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无权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或不需享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鉴于此,本律师郑重向您催告:请您于接到本函之日起14日内前往***物业补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及逾期违约金共计6517.38元。如您在上述时间内未能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逾期违约金的,我委托人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诉至法院。届时,您除向我委托人补交物业费及违约金外,还将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望您慎重考虑诉讼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思之慎之,以免讼累。

特此致函!

律师:

2012年月 日

推荐第6篇:签约催签律师函

催签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位于洪河路与港口路交汇处南翔恒泰城所属物业。

您已经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南翔恒泰城商铺认购书》,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南翔恒泰城 号 楼 号商铺。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南翔恒泰城商铺房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您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携带《南翔恒泰城商铺认购书》、定金收据、VIP卡、《预约协议书》及收据、首付款、本人身份证件/ 护照正本等、到南翔恒泰城现场展示中心办理缴款手续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到目前为止,您依然没有按照《南翔恒泰城商铺认购书》的约定时间前来签约。

为体现我司的签约诚意,我司郑重函告您,请收到催签函后三日内按《南翔恒泰城商铺认购书》要求到南翔恒泰城展示中心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逾期未签署,本公司将按照《南翔恒泰城商铺认购书》中认购条款第五条约定处理,出售方将有权没收认购方所付的认购定金并终止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您将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推荐第7篇:催收工程款的律师函

催收工程款的律师函

开发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 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特指派本所 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外墙装饰工程款的相关事宜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于2009年将 外墙装饰工程承包给山东省惠鲁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顺利完工后,双方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后贵公司陆续给付了部分工程款。但至2013年9月18日,贵公司尚欠山东省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90000元。该部分欠款,虽经多次催收,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

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合同履行中诚信缺失,拖欠工程款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现 律师事务所接受 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再次向贵公司正式致函催告,望贵公司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欠付工程款390000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若贵公司未在本函指定的期限内付清上述欠付租金及违约金,我方将根据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届时,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工程款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诉诸法律所发生的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望贵公司接函后权衡利弊,尽快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讼争。 本函一式三份,贵公司一份, 工程有限公司一份,本所留存一份。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

江苏XX律师事务所

地 址:XXXXXX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X

律 师 函

致: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事务律师,就贵司开发的XXXX项目拖欠XXXX工程款事宜,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正式函告于您:

一、双方履约情形之概况,及亦或导致第三方法律纠纷和农民工群体讨薪事件发生。

1、XXXX履约之概况:贵司与XXXX就XXXX项目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自该项目开工起至2013年8月25日,XXXX按照协议约定及贵司要求累计完成工作量28200万元(此款项包含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8月25日,XXXX项目部已向贵司申报完成工作量2700万元,贵司依合同相应条款视为审核完毕)。

2、贵司履约之概况:对照协议约定,贵司应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即28200万元x 70%=19740万元;然截止2013年9月18日止,贵司仅支付进度款13064万元,实际应支付工程款差额6676万元。

3、贵司和XXXX于2013年8月21日的会议纪要中明确以下内容:a、贵司明确在XXXX融资款确保支付XXXX3500万元工程款;b、贵司承诺在2013年9月15日前,从贵司获得的公积金返还款中,按实际到账拨付50%支付给XXXX;c、贵司承诺将铝合金门窗单位500万元债务支付给XXXX,由XXXX代为归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d、关于应付工程款的未支付部分及后续月进度工程款支付,贵司已明确表示在2013年10月30日前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70%。同时为解决施工方外单位的材料往来款支付,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10月30日前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以便XXXX与外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缓解各方情绪和压力。同时,贵司应严格遵照该付款计划执行。

而贵司实际履行情形为:a、贵司实际支付工程款2950万元,剩余550万;b、c及d项贵司未履行亦或不完全履行。

1

4、当前XXXX项目部面临的外部施工条件非常艰苦,所有欠债单位均对其进行债务追讨,其中已有多家供应商正在准备起诉XXXX。同时已经发生工人现场讨薪闹事的事件;已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以逼近停工边缘。

二、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贵司与XXXX之间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和《会议纪要》为双方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的合法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双方的义务亦受法律的约束。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第五条关于付款方式中,已十分明确地表述了总承包单位垫资的范围和标准,工程款支付的起算阶段及支付的比例;同时,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6.1条同样重复了总承包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第26.3条又十分明确地表述了结构封顶前及结构封顶时的付款比例。但是贵司既未按合同条款所述,履行对月进度工程款进行支付,亦不履行对施工方报送的月进度完成工作量的审核。已多次违反了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贵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重大违约责任。

三、为遵循继续合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贵司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a、支付工程款550万元;b、支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债务500万元;c、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2013年10月15日之前能履行完毕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鉴于此在贵司未支付完70%工程进度款的差额部分之前,XXXX将被迫停止工程施工。

若不按前款规定内履行义务,本律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一切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都一并由贵司承担。

顺颂商祺!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江苏XX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本函以挂号寄出并以短讯方式通知视为送达)

2

推荐第9篇:律师函

律 师 函

×××××:

云南五木律师事务所接受普×××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就贵所要求提前收回房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等事宜,指派张虹律师依法郑重发出本律师函。

根据贵所与××公司于2010年4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贵所的住房一套,月租金400元,租期10年,即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已一次性付清10年房租48000元。租赁合同还约定,若贵所中途收回房屋,应退还××公司剩余年限租金、按评估价值赔偿××公司的装修损失、按已交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近日,贵所通知××公司,要提前收回住房。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若贵所需提前收回住房,除退还××公司剩余年限租金外,还应当按评估价值赔偿××公司的装修损失,并支付违约金9600元。

现我所特发此函,请贵所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顺祝业祺!

云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推荐第10篇:律师函

在生活中,如果男女双方要订婚的,有的地区女方要求男方给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男方想要退婚的,彩礼钱能够要回来吗?今天为您答疑解惑。

[案情简介]

秀屿农村小伙子林某,2006年初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黄某,并开始交往。没过多久,二人商量订婚事宜,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笔彩礼,林某家并非大富人家,但为了讨得黄某欢喜,还是向亲朋好友借钱给黄家各项订婚礼金共计16万元。事后,两人性格不合,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理由是:男方给付彩礼,是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往往男方并不情愿,是一种无奈的做法,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现实结婚为条件,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致使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对该条所规定的“一方生活困难”解释为“依照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故从婚姻立法的原意来看,《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所规定“生活困难”,应属绝对困难,即以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低保线以上,中低收入线以下作为“生活困难”的标准。

第11篇:律师函

中国·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致:上海外滩xx酒店

主题:关于终止合作合同后协商结款之事宜的函 页数: 3页

日期: 2011年12月1日 编号: 2011- 050

尊敬的MR.xx阁下: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为委托合作关系,长期为xx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因xx与贵方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协商结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事特指派赵小虎律师,就上述情况出具本律师函如下:

贵酒店与xx于2011年8月5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因出现特殊事由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从11月14日合同中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以来,xx便本着认真履行协议,积极友好协商的原则与贵酒店有关人员进行了协商沟通以期解决相关善后事宜。目前,在与贵方相关部门人员协商结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差异,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我委托人xx认为:

第1页,共 3页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94950/85806947/85806749 传真:010—85803002

1、8月5日签定合同,明确约定最高取消费用为总费用的70%;

2、2011年9月xx日和11月x日xx分两次给贵酒店帐号汇去人民币xx元;

3、11月15日贵酒店发来的最终账单明确显示和标明总费用为人民币xx元;

4、贵方应退回xx多汇人民币款项为:xx-xx=xx元。

我们认为,以上事实有合同书、汇款凭证和贵方的形式发票中的内容可予以证明,其中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就各项费用、违约责任的规定清晰明了,汇款凭证与形式发票与以上所述事实一一对应,事情发生的过程简单清晰,xx所提要求也清楚明了。我们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请xxx先生阁下要求贵方相关部门根据以上相关事实能及时回函并给予合理解决尽快将多汇款项退回。双方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问题即可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我代表xx感谢阁下和贵酒店相关部门,特别是贵方销售部对此团准备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与xx的真诚合作。希望贵酒店能本着长远友好合作的态度与xx妥善处理本次合作的相关善后事宜,也希望双方在以后的合作更加愉快! 我们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请贵方就本事务所的委托人以上所述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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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94950/85806947/85806749 传真:010—85803002

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合理解决,给予我们肯定答复。 律师郑重声明: 上述要求及建议请贵方慎重对待,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有关处理意见及时反馈与本事务所律师或xx的相关人员。

本事务所特代表xx的要求函告贵酒店,请贵方收到本函件后尽快给予我委托人肯定答复,如蒙同意,我方愿意进一步协商具体事宜,否则,我委托人保留对因贵方给我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权利!

以上内容,特此函达。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赵小虎律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

1、合同书。

2、汇款凭据。

3、形式发票。

4、联系方式:赵小虎律师:13911618689

第3页,共 3页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94950/85806947/85806749 传真:010—85803002

第12篇:律师函

律师函

xx:

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xx就你违反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书的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xxx有限公司根据《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中介服务。在合同的订立阶段,因物业产权证在办理中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从而对过户时间做了协定。但在合同存续期间,买方xx以不买房、卖方xx以不卖房为由来推脱而绕过我公司与卖方私下办理了过户手续,从而逃避应该支付我公司的中介费用x元整。此种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逃避了甲乙双方应尽义务,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事后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合同于xx年x月xx签订至xx年x月x日,依同期银行存款利率x计算,至今可获得利息x元;此阶段支付律师费用xxx元,共计费用x元整。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希望xx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另,买卖双方在签订的《房产买卖经济合同》中商定成交价是xx元整,但在房管过户中心所查交易合同价格是xx元整,双方在私下订立“鸳鸯”合同有做价逃税的违法行为,因此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分别对卖家偷逃营业税,买家偷逃契税的行为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就构成偷税罪,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我方诉至法院,将会引起司法机关的介入,望高红本人权衡利弊。

本律师特此督促xx收到本致函后七日内会同xx积极与xx公司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此函告,望高红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日期:xxx

联系方式:xxx

第13篇:律师函

律师函

上海XXX律师事务所函

致:XXX服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上海XXX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委托,关于贵公司返还预付款12万元事宜,向贵公司函告如下:

2016年2月19日,XXX与贵公司开始商谈购买男装/女装及其配件事宜,并委托XX(并不是XXX员工,只是委托XX检查货物),去贵公司仓库检查货物。XXX得到检查后反馈:贵公司的货物是近3年生产,但是贵公司即将退出中国市场,出售时间紧张。XXX为表明有商谈合作的诚意,于2月25日支付预付款12万元;但是尚未与贵公司就本次交易达成协议,签订合同。3月1日,XX再次去检查货物后告知XXX,两次检查货物的仓库不一致,货物也不一致,此次检查的货物为至少前5年生产。与此同时,贵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区奥特莱斯商场举办了一次特卖会,时间自2月22日至2月底。因此本公司有理由认为,贵公司在商谈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即在XX第一次检查后,将大部分近3年的货物已经售出,将余下至少前5年生产的货物出售给本公司。

上述事实有双方来往邮件、照片等证据予以确认,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等相关法律规定,截止目前为止,XXX与贵公司之间合同始终处于商议阶段,尚未成立。

根据以上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受XXX委托,正式函告贵公司:

上海XXX经贸有限公司不愿再与贵公司签订合同,请贵公司于接到本律师函后5日内一次性返还预付款12万元;如逾期未支付,上海XXX经贸有限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届时贵公司除返还预付款外,还将承担逾期利息及缔约过失责任。

此致

XXX服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XXX律师事务所

2016年3月9日

第14篇:律师函

2015律师函范文

第1篇:律师函

湖北XX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XX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XX银行XX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2015年9月,中国XX银行XX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XX资产管理公司。中国XX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荆州市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科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权进行清收。截止到2015年2月20日,该项借款本息余额累计已达3012.64万元。

荆州市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贵公司进行接洽,商谈如何还款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没有拿出还款的诚意,致使该事项陷入僵局。现正式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请贵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XX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律师函范本

致:北京XX有限公司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2015年成立书刊发行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XX时尚》、《XX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XX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128593.52元即可。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律师函

上海XXX有限公司:

上海XX律师事务所受上海XXX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你司拖欠上海XXX有限公司XX工程款事宜,郑重致函你司:

2015年XX月XX日,上海XX有限公司与你司就位于XX路XX弄XX号4号厂房的消防工程装修事宜签定工程总造价为XXX元人民币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你司先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XX公司;工程到70%,且消防建审批文批复后,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XX公司;通过消防验收后,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给XX公司;余款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给XX公司。合同签定后,XX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己方之义务,工程在约定的期限内完工。2015年XX月XX日,工程已通过了上海市XX区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为合格的验收意见,工程可以投入使用。你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即人民币XXX元)给XX公司,但XX公司向你司多次请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均未果。

你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合同之约定,严重侵犯了上海XX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方请你司慎重考虑此事,收到此函后七日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与说明,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否则,我方将就你司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究你司的法律责任。

上海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第4篇:律师函

致:山东XX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

2015年11月,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贵司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诸多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贵司的诸多原因,使工期延误;根据贵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14.2.1\\14.2.3条款的约定,委托人可以终止合同.现贵司自2015年5月13日已经撤离工地现场.

2015年5月11日,由于贵司不支付其工人工资及其他种种原因,贵司的工人罢工并聚集在委托人的办公室门口聚众闹事要求支付工资,委托人无数次联系贵司,均无音,委托人替贵司垫付了工人工资199657元.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函告贵司:

1、终止与贵司的合同关系;

2、经工程核算结算,贵司应该返还委托人工程进度款279281元;

3、支付委托人为贵司垫付的工人工资199657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要求贵司在自收到本律师函七日内对本律师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约行为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联系方式:XXXXXXXX

第5篇:律师函范本

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XXX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XXXX年XX月XX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XX,总价款XXXX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XX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XXXX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

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XXX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______元(大写:_____);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第6篇:律师函

深圳市__公司:

我是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受深圳市南山区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致律师函如下:

经核实,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贵公司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__公司陆续采购总价为__元货物,依照采购订单约定,贵公司应于收货当月__号付清货款。在__交付货物后,贵公司却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经__公司多次催收,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欠款。这一事实,有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可以确认。

请贵司收到律师函后三日内将欠款__元支付给__公司,如有疑问,可与本律师直接联系或回律师函/传真。如逾期未支付催款,本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开始处理,贵司将承担逾期利息及可能扩大的经济责任。

请慎重考虑!

顺祝

商祺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华

____年__月__日

第15篇:律师函

关于某工程工程的律 师 函

湖南某某公司:

湖南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望城某某公司的委托,作为望城某某公司的代理人,就贵司与委托单位之间的某工程工程的质量、进度及现场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向贵司致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与贵司签订的《某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及代理人就该工程项目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代理人认为,贵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如下问题:

1、工程质量不合格,具体表现为:(1)铝单板安装不垂直,两端与石材面的缝隙不均匀;(2)填缝(胶缝)人员技术极差,胶缝宽度不一致,表面不平整、不流畅,个别有断胶现象;(3)石材颜色控制不到位,对损坏的石材边角没修补到位,石材表面防水不到位(雨天成明显对比),个别石柱几何尺寸不方正垂直,超过合同允许偏差。

2、现场管理混乱,具体表现为:(1)材料堆码凌乱,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2)安全员以外的的管理人员上班不按时,几乎都是上午

九、十点才到现场,且周

六、周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都基本不到岗,现场几乎无管理人员指挥施工;(3)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无法有效指挥,且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工期严重滞后,具体表现为: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3月1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40天,工期已包含所有的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且已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但截至目前为止,距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已超过70余天,而已定工程量仅为总工程量的60%左右。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代理人认为贵司已违反合同以下条款:

1、合同第四条第1款(P3);

2、合同第八条第2款(P6-P7)、第8款(P7-P8);

3、合同第十条第2款1)项(P10)、4)项(P10)、10)项(P11);

4、合同第十三条第6款(P14)。

基于以上事实,代理人认为,贵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并导 致工程竣工日期严重滞后,给望城某某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根据合同约定,望城某某公司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并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鉴于此,代理人代表望城某某公司向贵司提出如下要求:

1、请贵司在2016年 月 日前,针对目前项目上存在的管理缺陷,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用于该项目工程并提交望城某某公司备案,同时更换其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2、请贵司在2016年 月 日前,向望城某某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用于该项目工程,并确保在2016年 月 日之前能够竣工。

望贵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珍惜双方来之不易的合作关系。如贵司仍不按本函件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代理人将按照望城某某公司的授权,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贵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清包施工队伍的外架、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建筑公司和监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合同续期费用等直接损失及其它间接损失,望贵司慎重对待!

顺祝,商祺!

湖南某某律师事务所

某某 律师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本函件仅为督促加快工程进度、促进双方合作的需要提供,不代表委托人对合同权利的放弃,同时委托人保留对贵司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16篇:律师函

篇1:律师函

律函字第__号

深圳市__公司:

我是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受深圳市南山区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致律师函如下:

经核实,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贵公司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__公司陆续采购总价为__元货物,依照采购订单约定,贵公司应于收货当月__号付清货款。在__交付货物后,贵公司却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经__公司多次催收,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欠款。这一事实,有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可以确认。

请贵司收到律师函后三日内将欠款__元支付给__公司,如有疑问,可与本律师直接联系或回律师函/传真。如逾期未支付催款,本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开始处理,贵司将承担逾期利息及可能扩大的经济责任。

请慎重考虑!

顺祝

商祺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华

__年__月__日

篇2:律师函

***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万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某于20**年12月28日亲笔书写的欠***某人民币***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生逾期未向***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先生;

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先生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

顺颂商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篇3:律师函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就贵公司蚌埠项目部经理赵长江拖欠蚌埠鸿鑫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公司)经理张继红的蚌埠兰凌路工程材料款一事,本律师受鸿鑫公司暨张继红委托和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函告如下:

1.请你公司在20**年1月24日前向蚌埠鸿鑫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材料款共计561715元。

2.若不按时支付,本律师将代理鸿鑫公司暨张继红将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鸿鑫公司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欠款,而且还要支付滞纳金、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特此函告!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沈涛:律师

20**年1月18日

第17篇:律师函

北京中略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北京书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就你公司违反协议约定,不支付北京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地公司)贷款利息和承担违约责任事宜。北京中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大地公司的委托,指派崔云宏律师对该事宜向你公司出具本律师函。

2006年4月1日,你公司与大地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第一条第

(三)项约定“自该场地清空之日起,乙方(你公司)负责每月10日前向甲方(大地公司)支付该土地在银行的担保的900万元银行贷款的利息,直到该笔贷款全部还清时止”。2006年4月27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第一条第

(三)、

(四)项中的付款金额变更为1000万元”。你公司一直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大地公司支付银行利息,根据《协议书》第六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到目前为止,你公司欠大地公司贷款利息和违约金已达一千多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公司未按照《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将义务继续履行完毕,并承担违约责任。你公司作为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大地公司作为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拒绝你公司相应的履行要求。

鉴于此,大地公司特授权本律师向你公司告知:你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欠大地公司利息和违约金全部付清。

经本律师函告知后,若你公司不按照上述合理要求办理,本律师将依据大地公司的授权,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护大地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北京中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方式:

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

第18篇:律师函

律师函

___有限公司:

受___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司)委托,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___就贵司与我司签订的___合同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根据贵司与我司在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合同之约定,贵司应当___,但直至___月___日我司方___。之后,由于___致使___,贵司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贵司应当___,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当由贵司承担。

为保障我司利益,我司数次与贵司协商均无果,希望贵司依约定___,以便我司___。望贵司自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___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我司将依法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

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联系人:___律师联系电话:___

第19篇:律师函

律 师 事 务 所

律师函

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李玉权先生

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构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根据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本事务所xx律师在此代表委托人就贵司违约及贵司员工聚众闹事一事,向贵司及李玉全先生郑重致函如下:

在听取了委托人相关工作人员对事情来龙去脉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后,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如下:

一、贵司与委托人于2014年3月20日签订了xx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300万元,应于2014年4月30日竣工,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竣工时支付工程款至60%,逾期每日支付违约金1万元。委托人依约按照进度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但贵司时至今日仍未完成工程,导致工期延误70多天。

二、2014年7月17日,贵司负责工程的以贵司拖欠他们的工人工资和无法与李玉权先生联系为由,纠集工人围堵施工现场,并干扰阻碍其他人员施工,造成现场施工停止,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委托人也无法联系上李玉权先生,纠纷和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和升级。 依据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律师认为贵司应当立即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贵司代表李玉权先生应立即出面向委托人和工人解释说明相关情况,并尽快排除对现场施工的干扰,避免损失近一步的扩大和工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否则,委托人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重思考并妥善对待。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2014年7月18日

第20篇:律师函

律师函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律师函模板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律师函

致:#####有限公司

XXXXX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

2008年11月,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贵司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诸多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贵司的诸多原因,使工期延误; 根据贵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14.2.1\\14.2.3条款的约定,委托人可以终止合同.现贵司自2009年5月13日已经撤离工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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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1日,由于贵司不支付其工人工资及其他种种原因,贵司的工人罢工并聚集在委托人的办公室门口聚众闹事要求支付工资, 委托人无数次联系贵司,均无音,委托人替贵司垫付了工人工资199657元.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函告贵司:

1.终止与贵司的合同关系;

2.经工程核算结算,贵司应该返还委托人工程进度款279281元;

3.支付委托人为贵司垫付的工人工资199657 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要求贵司在自收到本律师函七日内对本律师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约行为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日期:

联系方式:

催工程款律师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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