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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答辩状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06:01:1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离婚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xxx年3月15日生,x族,xx市xx县人,现住xx号,居民省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就xxx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院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想关的事实,夫妻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与答辩人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两年时间的互相了解,彼此接纳了对方,1995年的农历正月初五,答辩人按照xx县xx乡的习俗举办了婚宴,将原告迎娶进门,1998年农历十二月初三生育了长子,2000年农历十二月二十生育了次子,由于当时迫于生计,答辩人一直偕同原告携带两子于广东务工,直到2009年一同回到老家xx县,并于2009年11月23日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经过婚前漫长的相识相爱过程,使两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础,原告提出的“因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不符合事实。

2、原告在诉讼中提出“婚后夫妻时常为了家庭琐事争吵,被告无端怀疑、指责原告,做事无法与被告沟通。”对此说法答辩人不同意。原因有: (1) 自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令旁人羡慕,偶尔的琐事争吵也是很多家庭存在的现象。原告自生育两子以来,一直跟着答辩人在答辩人工作所在地养育两子,原告偶尔出去工作也好吃懒做,一份工作常常做不到几个月就辞职,原告最近一份工作是在xx市人民医院做清洁工,没做几个月现在也离职了,二十年来,家庭生活的经济来源全靠答辩人在汽修厂做喷漆和钣金技工,答辩人作为技术工人,工资在社会上也属于比较高的行列,为了这个家,为了答辩人对家的责任,每月的工资答辩人都如数交给原告,由原告自由的支配,而原告花钱大手大脚,完全不顾家庭的实际困难,经常购买名牌的衣服,连吃肉都必须买最贵的所谓全生态的猪肉,原告的这些不切实际的行为当然会引起夫妻间的争吵及偶尔对原告一些善意的指责,但出于答辩人对原告的婚姻承诺,以及作为一个男人对家庭的责任,原告的这些缺点答辩人都一直在用男人的胸怀包容,并利用喷漆钣金技工工作之余,每天晚上都在街上摆地摊赚钱用于填补家庭生活开销。

(2) 原告近几年来,开始与一些男性朋友利用手机的聊天软件经常聊些语气暧昧的内容,甚至夜不归宿(以前从未有过),更离谱的是居然带着次子岑业祥远赴南宁会见男性朋友,白天三人游玩,晚上安排次子岑业祥住亲戚家,原告却和男性朋友在外面开房,面对答辩人的询问言辞闪烁。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很多,答辩人对原告的某些言行及行为提出善意的批评,也是为了家庭幸福着想,答辩人并非无端怀疑、指责原告。 (3) 答辩人白天在汽修厂上班,晚上在街上摆地摊赚钱填补家用,辛辛苦苦的为了这个家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原告也每天晚上在答辩人摆地摊期间送上晚餐以关心答辩人,尽管答辩人如此的努力还是无法满足原告对物质的需求及其异性朋友对原告的诱惑,总是指责答辩人物质上的无能及无法沟通。答辩人是老实人,几十年以来一直奉承“脚踏实地、诚实做人、勤俭节约”的宗旨,原告所诉的“做事无法与被告沟通”只是原告在各种不切实际的诱惑下不认同答辩人所奉承的“脚踏实地、诚实做人、勤俭节约”的宗旨,完全不顾及二十多年来夫妻的感情,及两个尚未成年孩子的未来,总是以各种理由提出离婚。答辩人念及原告二十多年间的夫妻感情及保护两个尚未成年孩子免于承受父母离婚所带来的巨大伤害,不接受离婚原告就认为“做事无法与被告沟通”。

二、答辩人不同意婚生长子xxx,次子xxx,由原、被告各抚养一个。理由是:

1、原告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正常的收入,20多年来,原告一直好吃懒做,生活奢侈,每份工作都不超过半年就以总总理由辞职,一直以来家庭生活开支绝大部分都是答辩人用工作收入来支撑,原告根本就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更无法独自让孩子在精神上及物质上正常、健康的成长。所以原告独立抚养小孩只会对小孩造成更大的伤害。

2、答辩人从事喷漆钣金技术工作十几年,有着行业内丰富的技术经验,就职于xx市规模比较大的汽车修理厂,工资远高于《xx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045元,达到4600元,加上平时利用工作之余在街上摆地摊赚钱,每月总收入约有6000元,以xx地区的生活水平,答辩人完全有能力抚养长子及次子。

三、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答辩人愿意有条件的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理由如下:

答辩人与原告结婚以来,尽管答辩人的收入可观,但由于原告的好吃懒做及生活奢侈,夫妻间并没有存款,唯有2014年借钱在老家自建的两层半楼房,“自建两层半楼房”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唯一的共同财产,在依法分割的同时,建立楼房所产生的债务人民币40000元也应当由夫妻间共同承担,所以如果在原告同意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件下,答辩人就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四、答辩人同意“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理由如下:

原告xxx近几年来经常的无理取闹,答辩人出于丈夫对妻子的爱一直在包容原告,相信此次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也是一次头脑冲动的无理取闹,答辩人作为原告的丈夫,包容了原告那么多年,不在乎再包容一次,所以答辩人愿意承担本案受理费用。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双方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管是从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还是从爱护未成年孩子的角度,答辩人都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与情节,驳回原告的诉请,判决不准离婚,维护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15年1月28日

附证据4份: (1)《劳动合同》1份 (2)《收入证明》1份 (3)《手机通话记录清单》1份 (4)《借款欠条》1份

推荐第2篇:离婚答辩状范本

离婚答辩状范本

来源:作者:

来源:婚姻律师离婚咨询网http:/// 作者:黄杨辉律师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吴××,女,1980年1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被答辩人:李××,男,1980年1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00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80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2003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67.65元,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推荐第3篇:民事答辩状离婚

民事答辩状离婚

原告:唐**,男1975年9月19日出生,汉族,**商场员工,住**市**管理区**家园小区*号楼*单元***室,电话:

被告:刘**,女,1976蔫月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市**管理区**家园小区*号楼*单元***室,电话:

诉讼请求

1、维持婚姻关系。

2、如法院判决离婚,请求:

(1) 女儿**选择随被告,法院应依法支持。

(2) 家中仅有的6楼64平住房给女儿,房照过给女儿名下,监护人有居住权,无处置权。

(3) **商场存款5万元及利息,还清万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给女儿做抚养费。此款用完由原告与被告共同承担抚养费用。

(4) 从2013年10月起延至离婚判决生效前,原告将工资的50%交给被告用于家庭生计。

(5) 原告同意上述四项,被告同意将周家的杨树归原告。

事实与理由

2000年结婚,2001年生了女儿。由于没有人帮带孩子,再加上他挣的工资很少,就一直住在娘家吃住两年(三口人)。刚有孩子的时候他工资是每月600元,后来我给他交了5500元的押金让他成了**商城的合同工。在娘家住的两年里,我们没有交伙食费,都是吃妈家的。

2005年4月1日他向妈借了20000元买房,当时他承诺可以随时让妈到家中住。要是我妈愿意来就养老送终。妈说钱就不用还了,就当房子有她住的份了。

2005年4月份向我哥借了20000元买房用,两年以后还的。

2006年8月份向我五姨借了40000元开超市,向我老婶借20000元。老婶的钱1年还的,五姨的一直没还。超市开了五年兑出去了,钱想还五姨,这些年也没给一点利息,后来经五姨同意就放**放贷了。

2006年来超市一个人不行,孩子上学要有人接送,超市也忙不开,就把妈接来帮忙。侄也上学没人照顾一起也来了。

2010年超市兑出来之后,我就一直在三毛卖童装。

2013年孩子在学校摔伤了,需要每天有人接送,我就不上班几个月。

2013年7月份我又在楼下超市上班了,10月26日楼下超市兑店了,我也又不上班了。就在那天他和我妈吵了一架,借故就在外边呆了半个月,工资也都花了,我妈被他逼走了一段时间,侄也让我哥接回去了。

春节前,他提出的要离婚。妈、哥、朋友都不让,我为孩子考虑,没有同意离婚。从2013年10月起他一直不往家里交生活费,只给孩子付学费,年前的工资、奖金、商场发的福利,都没往家里拿,过完年还是一分钱都不交家。我正月十二做了子宫糜烂手术,他不但不给我钱看病,还不回家。我向朋友借了3000元看病、买药、来回坐车,他连问都没问我。由于他不给家里生活费,这六个月来又向妈借了5000多元。

2014年3月1日,他又一次向我提出离婚,我想到他之前对我的态度及想给孩子一个平静的生活:“我同意和他离婚”。但是他要我们把房子卖了平分,我要女儿,我想把房子留给女儿,他不同意,他说不给,说我要是在这房子住就必须得给他返钱。

我们在**商城有50000元的存款,这里有我妈的20000元,妈说存点利息,就当是在我家住交的生活费,现在不做买卖了,不吃他们的。当时妈说要是以后身体患病了就拿这钱花,不用就放那存着,还有女儿这14年过年的压岁钱5000元也在**商城50000元的存款之内了。

我与原告虽有争吵,但从来未发生家庭暴力,他对女儿也很呵护及疼爱,为了女儿的身心健康,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被告请求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理由。

原告列举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仅有的64平住宅,购买款5万元,我向我妈、哥借了四万元,原告向被告母亲亲手写的欠款字据,字据上承诺:“随时岳母到家中住都可以,直至养老送终”。至今欠款未还,字据还在,被告有什么理由要求将房子卖掉拿走50%房款,而将被告、女儿及岳母驱逐家门?这是被告请求判决住宅给女儿的理由。

家中仅有的一张**存款单,去掉家中债务,剩余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判决剩余的共同财产50%给原告,原告承担女儿50%的抚养费。也可以将判决剩余的共同财产给女儿做抚养费,并设定此款的抚养截止日期,期满原告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原告工资低,被告无业,身体又不好,将仅有的家庭积蓄离婚分掉了,原告再成家,如无力抚养女儿,女儿只有因父母离异而缀学了。这是被告请求判决将家中净积蓄留给女儿做抚养费的理由。

原告微薄的薪水,在诉壮中奢谈他“汗水的收入全部交由被告掌控和支配”,实际上在婚后,如没有被告娘家的资助非但买不起房,生活也难以维持。被告从2013年10月蓄意离婚开始,已经放弃了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是离婚案中的过错方。因此,请求法庭判决从2013年10月起延至离婚判决生效前原告将工资额的50%交给被告用以维持家中生活。

请法庭保护弱者,保护未成年人,以理以法明断。

附:1.原告欠据1件

2.被告欠据1件

此致

**市人民法院

被告:

2014年3月15日

推荐第4篇:同意离婚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19**年*月*日生,汉族,××乡××行政村××自然村人。现为××乡××小学教师。电话:139******** 被答辩人:×××,女,19**年*月*日生,汉族,××乡××行政村××自然村人。

答辩人就原告×××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

1.原告称答辩人在婚前对婚史隐瞒而欺骗她,这与事实不符。2.婚后至2007年3月,原告一直随我在校生活,2006年国庆长假原告也未曾回家。此事可由××乡××小学原任校长×××作证。

3.2007年3月原告带着身孕无故出走,我抛下工作四处走访亲友,历时两月之久才将原告找到平凉市,此时,原告已有离婚念头,故原告娘家人无理要求我写下不再打骂的保证,他们认为我会不写从而达到他们离婚目的,但我年龄偏大,更无一个子女,只能依从。

4.更令人可恨的是,原告于2008年4月抛弃5个月大且正在哺乳的亲生骨肉无故离家,随后答辩人及其68岁的父亲多次催叫未果。从此,可怜的小生命便吃上了害人不浅的三鹿奶粉。(后改吃贝因美)

5.原告与我结婚而收取财物属欺诈行为,事实如下:①原告与我结婚时,娘家给原告连一分钱财物也没赠送,只送了一台十八年前的老缝纫机。②原告与我婚后多次探望其前婚所生儿子,这本无可厚非,我也积极大力支持。但令人费解的是2006年刚放暑假,原告无事生非借故去了娘家,第二天我找到娘家,娘家人谎称未见,我便赶往泾川县××乡××村赵××家,结果原告与前夫合家吃饭并洗了大量衣物。③同年9月原告与娘家人及其娘家亲戚到前夫家给其儿子大过生日(当时我也给原告准备了衣服学习用品等)。④如前“一.3”所述,逼我写下“不打骂保证”试图叫我无功而返。⑤原告前夫在原告父亲去世一周年之际也前来吊唁。

综上所述,原告利欲熏心,财迷心窍,还想再借婚姻大收财物,显而易见,我极力维系已经无望,故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儿子由答辩人抚养

1.答辩人6代单传,且已超过法定婚育年龄,更无其他子女。2.原告今年36岁,年轻有为,尚在法定婚育年龄。

3.原告生性多疑,脾气暴躁,喜怒无常,心底不善,能弃5个月大的亲生骨肉于不顾,足见其残忍程度。

4.原告弃亲生骨肉5年来,未打一个电话,未捎一件衣物,未买一件玩具,未过一次生日。试问:何谈思念?何谈疼爱?何谈感情?何谈抚养?

5.原告对其亲生的两个儿子,如前所述,态度情感截然不同,有着天壤之别,答辩人要问: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

综上所述,原告抚养我儿乃天理不容! 三.答辩人债务成因

1.我家曾在20世纪70年代贷款130元(后附借还条据5张)。2.我家曾在20世纪80年代贷款500元(后附借还条据13张)。3.我家曾在20世纪90年代贷款3710元(后附借还条据23张)。 4.我于2002年贷款600元,于2008年1月8日还清,本息合 计934.49元(后附借还条据3张)。

5.2003年3月,××乡教师×××说骑摩托车碾断一小孩双腿, 为救人于水火,我便以工资折作抵押为其贷款1万元,谁知他诈骗钱财后弃工作而逃。我四处借钱,再加工资,于2004年4月还清,本息合计10523.04元(当年受骗人还有×××、×××等,此事××信用社×××等很多人可以作证,后附借还条据4张)。

6.原告与我结婚时,我不但无任何积蓄,且有少量借款,只能在亲朋好友处借钱归清财礼2万元而得以完婚,后因部分亲朋催要,无奈又于2007年3月贷款8000元,为了摆脱利息,我又东拼西凑于2008年1月还清贷款,本息合计8371.00元(后附借还条据4张)。

7.原告与我结婚时,已患子宫Ⅲ度糜烂,自2006年3月至12月,原告持续服药及定期输液,年底经查完全康复,随于2007年正月怀孕(原告为证)。8.答辩人之子×××,于2008年正月在××县中医院以及××县人民医院连续住院25天(原告为证)。

9.答辩人之子×××,自2008年4月至2012年3月,历时4年奶粉未断(后附2011年5月2日15时46分44秒手机拍摄照片1张)。

10.答辩人之子×××,在2012年3月至5月间,经常发高烧、肚子疼痛难忍,先后在××卫生院、××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及许多私人诊所治疗,未见效果,后于2012年5月18日至6月1日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救治,经查是化脓性扁桃体炎,因拟行扁桃体切除术,当对其心脏功能检查时发现我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后附检查报告及诊断证明2张)。

11.答辩人父母年事已高,更为不幸的是,在2010年10月,我唯一的妹妹因不堪忍受其丈夫的摧残而服毒自杀,这如晴天霹雳,本来就体弱多病的老人怎能承受得起如此沉重打击,无疑雪上加霜,至今疾病缠身,服药从未间断。另外,因我拿不出几万元的手术费,我母亲的手术可治之病至今搁放(后附检查报告及诊断证明4张)。

12.我家房屋修建于1985年,属土木结构,钻天杨椽,虫蛀十分严重,目前已成严重危房,因资金短缺,至今从未修缮(一看便知)。

13.答辩人对本人有过4次婚姻并不否认,请问:哪有不出钱就能取来媳妇的好事?

14.答辩人患有严重痔疮,只因拿不出昂贵的治疗费用而强忍疼痛,至今搁放(原告为证)。

综上所述,答辩人之家本来就不富裕,更无其它任何经济来源,尤其近几年来,老弱病残之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已形成5万元负债。单靠我一个人并不算高的工资,能够维持这样一个破碎不堪的家,而没产生过高的负债已实属不易,哪来原告所言12万存款之说?对于这样的家庭,稍有头脑之人便会认定:有债务属正常;有存款则反常。

四.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抚养费的问题

1.答辩人与原告平分5万元债务(借李××,3万,借张××2万)。2.原告年轻力壮,正是打工好年华,近几年来,女性打工薪水高,工种多,工作又好找,最差工作薪水已达2000元以上。原告离家已整5年,每年最低按1万元计算,现最少已有5万元存款。答辩人要求平均分配。

3.答辩人认为,就上述第2条理由,原告有责任更有能力承担孩子抚养费,具体数额望法院按有关法律条文予以裁决。

4.答辩人与原告所生之子×××,其满8周岁拟行心脏冠状动脉瘘管结扎术,满10周岁拟行扁桃体切除术,而更为重要的是我儿先心病之成因,原告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原告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乃天经地义,责无旁贷,具体数额望法院按有关法律条文予以裁决。

5.原告无事生非,有意制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置答辩人及其幼小儿子于水深火热,弃我老小于不顾,给答辩人尤其是幼小的孩子造成极大伤害,致使今后的生活极度艰辛和痛苦,答辩人要求给予一定精神赔偿,具体数额望法院按有关法律条文予以裁决。

6.诉讼费用应由原告一人承担(理由:为何离婚?)。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答辩人:×××

2012年4月30日

附:

1.本答辩状副本1份。2.答辩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答辩人之子户口簿复印件1份,打印相片1张,电子相片1张。4.答辩人之子及答辩人之母疾病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共6张。 5.答辩人家庭贷还款条据共52张。

××县人民法院

推荐第5篇:离婚答辩状例文

答 辩 状

答辩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县**镇**村***号,公民身份号码**************1519。

答辩人因与***诉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不能成立,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其理由:

第一、原告诉称:“婚前,原告对被告缺乏了解……双方性格各异,没有共同语言,夫妻感情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属不实之词。尽管原告与答辩人是经人介绍,但双方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即陷入爱河,并经过比较慎重的考虑后才结婚,婚后不久即生育一子,说明双方彼此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才能如此迅速的组成一个完美的家庭。且自婚生子出生以来,答辩人对原告和婚生子更是疼爱有嘉,虽然原告与答辩人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会有点小矛盾,但答辩人认为,夫妻之间意见不同乃是常事,但既使答辩人的意见是对的,事后也能积极主动的与原告和好,故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多来并未出现大矛盾,夫妻间能够互敬互爱,同甘共苦,建立了较深的感情基础。此次原告因为琐事提起诉讼乃是一时之气,是草率的行为,请贵院不予支持。

第二、原告诉称:“被告缺乏建立家庭的责任心,未给付婚生子生活费,……,不参加社会劳动谋生。”这只是原告离婚的借口,而事实并非如此。答辩人是装潢工人,长期都有业务,只是因为目前社会经济萧条,业务量相对较少,但每月收入也有两千余元,且答辩人所得工资大部分用在家庭的日常开支、婚生子的生活费和交付每个月的会仔款,会仔款也是用于生活费用和清偿债务。仅仅用于婚生子的生活费和会仔款已经有近两千元,说明答辩人是全心倾注于家庭,而不是如原告所称的“缺乏家庭责任心”。

第三、原告诉称答辩人:“沉沦赌博,彻底不归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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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无望”,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答辩人整天忙于干活,难得清闲,偶尔与朋友聚会,也只是为了放松一下而已,并没有影响到家庭生活和工作,没有沉沦赌博不愿谋生,如果原告认为答辩人平时的一些生活方式不合适,答辩人可以纠正,两人完全没有必要离婚。

第四、答辩人认为,婚生子现在只有八岁,双方都应该站在维护孩子利益的角度思考。对于孩子来讲,不管是失去母爱或是失去父爱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作为孩子的父亲,答辩人实在不忍心看着孩子在单亲情况下成长,原告作为婚生子的母亲也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长远利益,不要赌一时之气而毁了孩子的童年。

以上答辩意见请贵院予以充分考虑,调解或判决不准原告与答辩人离婚,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同意离婚答辩状

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云南省xxx县人,住xx县xx镇xx村委会xx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云南省xx县人,现住xx县xx镇xx村委会xx组,目前在xxxxxx公司上班,合同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被答辩人***的婚姻关系

2014年初,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大我8岁,丧偶、生育有两女,且家中尚有80多岁老母亲的被答辩人***。鉴于我也是离异,且带着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儿;我本以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都是经历过不幸变故的可伶人,双方都需要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在无任何感情基础的情况下,我与被答辩人***匆匆于2014年1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答辩人尽着妻子应尽的责任,尽心尽力的照顾着这个家,田间地头劳作、操持家务、侍奉婆婆、从无怨言。农闲时,就到家附近的西瓜田里打零工,以贴补家用。可惜好景不长,被答辩人***见我打零工挣钱太少,于是就叫我到*******工区食堂去煮饭(工资比打零工稍高,但离家相对较远),经不住被答辩人***的苦苦哀求,答辩人***同意到*****工区食堂上班。但因身体原因,答辩人实在无法承受早出晚归后还要照管农田、操持家务以及恪尽妻子本份的那份辛劳。在坚持了几个月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商量,还是回家附近打打零工,以便能更好的照顾家庭,但是被答辩人***并不同意,答辩人生病也不闻不问,不拿医药费,对答辩人尚未成年的女儿也漠不关心;村邻家办红、白喜事做客,也不给答辩人家用等开销,以致答辩人既要自己贴补,有时甚至要向乡邻借款度日。勉强维持到去年8月底,答辩人因被答辩人的自私冷漠、经济原因等无法再在家里立足,只好另想它法,回到****镇娘家求助。从我离开后,被答辩人***至今尚未给我通过一次电话,更别说来我娘家接我回去。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孩子、母亲都视若自己的孩子、父母来关心、照顾;但是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孩子却从来不管不问,不尊敬答辩人的父母。将心比心,人心都是肉长的,可想而知,被答辩人的前妻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黯然离世的?我不想多说,为避免步入被答辩人前妻的后尘,答辩人经过深思熟虑,同意结束这段本就无感情基础的婚姻。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二、答辩人就退赔礼金人民币6000.00元做答辩

被答辩人***请求退赔礼金人民币6000.0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第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双方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第

二、被答辩人***是xxxxxx公司的合同工,每月工资2600-2800元,有经济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被答辩人***退赔礼金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驳回。

三、答辩人就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做答辩

答辩人***并非婚姻的过错方,答辩人于被答辩人双方都是再婚。本想好好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姻出现问题后没有有效沟通,被答辩人***本可以与答辩人协议离婚,但是被答辩人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并非答辩人所愿, 因此诉讼费不应由答辩人***承担。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恳请xx县人民法院依照保护妇女儿童为原则的法律法规给出满意的判决,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7篇:离婚答辩状离婚应诉答辩状

离婚答辩状-离婚应诉答辩状范文

最新离婚起诉书答辩状

最新离婚起诉书答辩状

原告:男, 30岁

被告:女,29岁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财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xx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

第一,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

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并且几乎每星期就要吵闹一次,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工作,为此原告于xx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被告也在自己单位附近租房居住;

第二,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论在家还是在朋友同事面前都无法控制自己,致使原告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三,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已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汪XX

xx年9月4日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女,29岁

被答辩人:男, 30岁

答辩人就汪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与汪XX的婚姻关系,理由如下:

1、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原告与被告于xx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xx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与事实相悖。

事实是,我们通过网络相识,见面前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xx年3月我与原告初次见面之后,原告更是几乎天天坚持短信电话联系,还经常周末约我一起看电影逛街;xx年7月,我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感情一直很好;xx年5月,我们走进婚姻的殿堂。我们是在经历了一

年多时间的深入了解,才决定结婚的,原告说“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草率结婚”实在牵强,如果没有感情基础,被告也不会在原告口口声声的山盟海誓中结婚。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2、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答辩人认为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更没有无缘无故吵闹,任何一对夫妻在日常生活当中都难免有矛盾,偶尔吵闹不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原告一有矛盾不沟通,冷战甚至跑回他妈妈家住,是不成熟也是不负责的表现,才是影响到夫妻感情的根本

3、原告称于xx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答辩人认为此系原告无中生有,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原告所说不是事实。

4、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答辩人认为这

更是原告的无稽之言。每一个女人都非常看重自己的家庭和感情,如果看见自己丈夫对别的女人很好而有所不满也是人之常情,但原告所说“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从说起,被告心理健康,原告称被告患有强迫症是无中生有。

5、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答辩人认为,答辩人是为了挽回即将破裂的婚姻,而原告要求离婚是为了重新结婚、另寻新欢,对家庭不负责任,践踏《婚姻法》赋予妻子方的权利。

6、在这段婚姻中,被告为了顾全家庭大局,身体受到很大创伤。当初我意外怀孕,他坚持要我做人流,说

7、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到今天,建立这个小家庭是多么不容易,记不记当初

我妈给钱付了首付,我们没有钱却不好意思再找家里要,墙砖买的是5元一平米的特价砖。为了能多赚些钱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我辞去稳定清闲的工作,天天加班加点。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怀孕时一次从妇产医院坐一个多小时公车一路颠簸回来,到家就开始流血,去医院诊断为先兆性流产,躺在家里一个多星期才好转。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结婚初期我因身体原因没法工作,你妈妈给的一万礼金也给了你让你去还房屋贷款。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为了你工作上的事我到处找同学朋友帮忙,为了支持你的工作我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你工作逐渐有了很大起色,我也松了口气,以为从此以后可以安心照顾家庭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年初时我们到处看二手房,计划在你单位附近买个小房子这样你上班就不用每天花两三小时在路上了,回龙观房子的贷款也一次还清了,我想着到时天通苑、回龙观两套房子都用于出租,

租金就够我们生活的很好了。我以为生活已逐步进入正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好的未来。但我没想到的是收入增加的同时原告的自负和脾气也在迅速的膨涨。没想到的是就因为原告打球回来晚了,我作为妻子抱怨了几句,原告就暴跳如雷,要离婚。还说“我现在的地位,要找个贤内助”,我既然达不到原告“贤内助”的标准,你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跟我结婚?

8、我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没有工作,每个月医药费用至少

6、7百,每月还要负担房贷一千八百多、物业暖气费用、及其他家庭生活开支,生活经济状况很差,多次与原告协商,原告一年收入在二三十万,但为达到其离婚目的,原告不顾法律和道义,拒绝履行夫妻基本的抚养义务.我已跟我妈借了两万多的生活费用,投了很多简历工作还是没着落,身体也没见好转。希望法院能保护我作为妻子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并不是像原

告说的夫妻感情已破裂,而是原告视婚姻如儿戏,为逃避婚姻家庭的责任,无中生有,任性胡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

答辩人

2016年 月,

推荐第8篇: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陈慧仪,女,1983年11月30日出生,现住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349号804房,邮编:510380,联系电话:13560473161

被答辩人:何伟仲,男,1975年10月18日出生,现住广州市荔湾区社家巷29号

就何伟仲与陈慧仪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这段感情的过错方是被答辩人:

原告与答辩人与2009年2月10日登记结婚,女儿于2009年8月23日诞下,也就是说答辩人是未婚先孕。并且其实原告在这段婚姻之前有另外一段婚姻,被答辩人在得知答辩人怀孕之后才与前妻离婚,被答辩人在双方交往过程中隐瞒这个重要事实,答辩人也只是在怀孕后才得知这一事实,但是因为答辩人正在怀孕,考虑到孩子日后的成长以及答辩人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原谅了被答辩人。婚后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偶有争吵并且有时候被答辩人会对答辩人进行家暴,但是答辩人为了女儿为了家庭都忍声吞气,2014年的3月1日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在争执进行一次家暴,答辩人迫于无奈,回到娘家求救。在此之后,答辩人多次想回家,希望被答辩人能够悔过与答辩人和好,但是被答辩人却无意悔过还百般阻扰不肯答辩人与女儿相见。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1.被答辩人还期待丈夫能够知道自己的错误和女方从修愈好。 2.双方还有女儿这个可以维系感情的枢纽。

(三)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编造“双方 2013年2月分居至今”是谎言,与事实不符。分居时间应为“2014年3月”分居时间紧为短短半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4)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予以判决离婚。现在分居时间才短短半年,,对照婚姻法第32条,本案无论在实质要求还是在形式要求上均不符合离婚条件,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荔湾区人民法院

2014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离婚诉讼答辩状

答 辩 状

答辩人:XXXX,女,XXXX生,住XXXXX号,身份证号:XXXX,电话:XXXX。

被答辩人:XXX,男,XXX生,住XXXX,联系电话:XXXX。

答辩人因X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1.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被答辩人诉状中所称的感情完全破裂,而是考虑到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家人现在想极力拆散这段姻缘的不正常想法和现状,考虑到想为我的孩子提供一个温暖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才同意离婚。

答辩人想说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自由恋爱认识,并由双方亲友认可后结婚,感情一直很好。但由于被答辩人听信他人闲言,加上没有固定工作,导致性情孤僻猜忌,经常为家庭琐事挑起家庭纠纷。直至答辩人收到起诉状之日,答辩人仍相信被答辩人是受他人挑拨一时意气用事。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口角,夫妻感情破裂,这不是事实。感情再好的夫妻也难免有矛盾,有摩擦有争吵在家庭生活中并非不正常的事,并不能因此说夫妻感情破裂。事实上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因为家庭琐事几乎很少发生争吵,大多数都是被答辩人被其他人尤其是其母亲、胞姐说教、闲言后就会挑起与答辩人的争吵。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说的2011年5月发生的争吵,也是由于被其

家人说教闲语后由被答辩人挑起的。这次事情之后,由于当时答辩人带着小孩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期间答辩人的父母胞弟都曾多次联系被答辩人,希望能回到婆家居住,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都不予理睬。没想到,不久之后答辩人就收到一纸诉状。

答辩人一直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才能修得共枕眠,答辩人十分珍惜和被答辩人的缘分,尤其是现在还有尚咿咿学语的孩子,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一直感情很好,也有共同的生活目标,答辩人想不出能有什么严重的矛盾使得双方要以离婚的方式才能解决,也无法相信被答辩人竟然如此臵夫妻感情、父子感情于不顾,为莫须有的家庭琐事要对簿法庭。既然被答辩人执意如此,尤其是被答辩人的家人,不但不为其至亲的婚姻祝福,还推波助澜,答辩人认为即使现在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要求,被答辩人和其家人也不会善罢甘休。考虑再三,为了答辩人和孩子有个更平和融洽的家庭成长环境,答辩人愿意成全被答辩人及其家人,同意离婚。

2.婚生子XXXX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定期给付抚养费。

原被告于XXXX日生育一子XX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孩子刚刚满2岁,而且一直由答辩人直接抚养。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从照顾孩子的衣食起居直到现在孩子上幼儿园,都是由答辩人在承担。而被答辩人却对孩子漠不关心,不仅平时对小孩缺乏关注照顾,甚至孩子生日、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都未与孩子一起度过,甚至电话都没有打过,可见被答辩人对亲生孩子的感情冷淡到何地步!

第二,答辩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被答辩人却一直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三,被答辩人有抽烟的不良嗜好,烟史多年,且烟瘾很大,即使在答辩人怀孕期间,也无法戒掉。如果小孩跟随父亲生活,将对小孩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

第四,答辩人的娘家父母、胞弟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都愿意无条件帮助答辩人抚养孩子,并且答辩人的娘家家庭成员组成较之被答辩人家庭更完整,四代同堂,和睦温馨,从无矛盾,是远近闻名的模范家庭,将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因为家庭缺失而产生更大消极影响。

3.请求法院判决将双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并由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自2011年5月起由答辩人一人承担的孩子的营养、教育、医药、日常生活费用共计10581.9元的一半(因答辩人从未料想到被答辩人会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大部分孩子日常开销的收据发票并未有意保存,现将部分现有收据发票附上,作为小孩每月基本营养、教育、医药等费用的标准。

1)营养费用:192元/月,共计1344元。 2)教育费用:340元/月,共计2380元。 3)医药费用:229.7元/月,共计1607.9元。

4)其他日常生活费用:25元/天*30=750元/月,,共计5250元。

共同财产情况:

1)婚后购买的家具一套,现市值约3000元;

2)婚后购买一辆车一部,现市值约为6000元,一直由原告使用;

3)婚后购买摩托车一部,现市值约为2600元,目前由答辩人使用。

另外,因结婚前答辩人娘家购臵了一套家具作为嫁妆赠与女方,此为答辩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答辩人一直认为“成一个家难、拆一个家易”,原告现在不珍惜婚姻,不珍惜家庭,但答辩人希望原告能以孩子为重,以此为戒,不要再杜撰事实,混淆视听,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也恳请法院核实上述答辩意见并采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5年1月12日

推荐第10篇:离婚答辩状(全文)

关于XXX诉离婚一案

[(20XX)X民初字第XXX号]的答辩状

答辩人:XXX(即该案所称被告),男,X族,XXXX年X月X日生,农民,住XX县XX镇XX村委会XX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即该案所称原告),女,X族,农民,XXXX年X月X日生,住XX县XX镇XX村委会XX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XXXX)X民初字第XX号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仍与同村寡妇XXX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一说无任何事实依据。XXXX年上半年,因答辩人自制力差,一时糊涂,与XXX有过暧昧关系,但XXXX年X月X日以后,经长辈及亲友的教育,答辩人已痛改前非,决然与XXX断绝了一切关系,不再与XXX任何来往。对此,被答辩人XXX也曾表示过谅解。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协议墨迹未干,被告又故伎重演”之说,纯属主观臆测,无中生有。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系经自由恋爱后于XXXX年X月X日在XX镇(乡)民政所自愿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分别于XXXX年X月XX日和XXXX年X月X日生育女儿XXX和儿子XXX。被答辩人“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说辞与事实完全不符。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至今已有N年,被答辩人也只在XXXX年X月X日夜才莫名离家;就在被答辩人偷偷离家三天前即X月X日夜还有夫妻性生活,何谈“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了共筑这个家庭,抚养儿女,结婚后双方都付出了全部的心血与汗水。因此,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夫妻感情没有确已破裂的情形,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理由既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要件,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的规定。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儿女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目前,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生女儿XXX才X岁,正在XX(学校)读X年级;儿子XXX更是年仅X岁,正在XX(学校)读X年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本案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草率离婚,必然会对两个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被答辩人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 ,这是故意隐瞒事实,掩盖真相。为建房子,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在XX银行共同贷了X万元的款,现在不但本金未还1元,连利息都未结清(相关证明材料附后);除此之外,还与亲友欠了X元的债务。尽管卖牛所得X千多元已被被答辩人席卷而去,但答辩人仍希望双方能共同劳动,共同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被答辩人所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程度。只要法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对被答辩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辅之以耐心细致的说服调解,是能够帮助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和好如初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因此,恳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X年X月X日

第11篇:民事答辩状(离婚)

民事答辩状范文(离婚)

答辩人:罗xx,女,生于1986年7月10日,汉族,xx省xx县人,家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身份证编号:51152xx60x00661,电话:1860x673。

被答辩人:刘xx,男,生于1980年8月13日,汉族,xx省市xx市人,务农,住xx省xx市xx乡xx庄65号。

2013年5月6日,答辩人娘家祖父亲罗xx收到xx省xx市人民法院《公告》,在公告中已有具体内容,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结合现在实际,针对《公告》中内容摘要。简要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一)同意被告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二)婚生女儿刘xx由答辩人抚养,答辩人不给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建房三间拆款8万元、存款2万元、出让土地补偿费10万,总共的一半10万元。

(四)依法请求被答辩人支付补偿答辩人生活困难费用5万元。

二、事实及其理由:

(一)被答辩人对答辩人具虐待行为,导致离婚,答辩人没有过错。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虽然是自由变爱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性格不合,常为家庭锁事发生纠纷,被答辩人动殴打答辩人,被打后答辩人无路可走,特别是异地他乡,举目无亲,多次准备一死了之。

(二)婚生女儿刘xx依法归答辩人抚养。

婚生女儿刘xx今年7岁,年纪尚小,加上一个父亲带着女儿不很方便,加之被答辩人对于答辩人生育一女孩就具 歧视性,只因为异地他乡,对于孩子管理有其心无其力,如果刘xx能随答辩人生活,则有利刘xx的健康成长是更好,请被答辩人及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予以考虑,现在答辩人确实身无分文,没有支付孩子生活费能力,但能和孩子在一起,渡过即使贫困一点,但每天总是开心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具有其共同财产应折款分割。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未婚前具小青瓦房三间,折价5万元,婚后又修建楼房三间折款八万元,答辩人离家时有银行存款2万元,近年来因开发征地,政府补偿款约10万元,也依法应有答辩人的一半,按照《婚烟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应由被答辩人折款补偿给答辩人,至于赠与其女刘xx的与否?则由答辩人另行处理。

(四)被答辩人依应补偿答辩人生活困难费用。

由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不合,受到被答辩人殴打出走,其答辩人殴打出走,并非答辩人自愿。现在身无分文,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对方具有困难的另方应酌情给经济帮助。

另外: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答辩人因为经济上和其原因不能准时到庭,请法院判决后将《判决书》与《生效证明书》 按邮寄的方式寄到我娘家:“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父亲罗进西”收,关于离婚后,答辩人的户籍仍在异乡也不方便,敬请法院出据《人民法院协执行通知书》将户口迁回娘家,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阴差阳错,结婚后,由婚前爱情基础差,婚后不能真正建立夫妻感情,有女儿和共创的房款、存款与征地补偿等收入,是因被答辩人虐待而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之规定,敬请法院在判决时将照顾女儿和女方与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给予公正、合理判决为谢。

仅此答辩。

此致

第12篇: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 靳** 男 汉 现住**县**镇**村

身份证:****电话:***

被答辩人(原告):周** 女 汉 现住**县**镇**村

身份证:******* 电话:****

答辩请求:

1、周**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2、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上诉理由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08年经熟人介绍相识,后经二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我们彼此快乐开心,彼此倾诉双方的家庭背景,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的感情日益升华,彼此都见到双方父母,并且给双方父母留下了良好的印象,答辩人还按风俗送彩礼,得到被答辩人的同意。于2010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11年4月20日生育儿子靳佳乐。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基础良好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人介绍相识,两年的恋爱,相互了解,有深后的感情基础,双方的性格相近,爱好相同,婚前婚后均能和睦相处,感情较好。两年的恋爱,走入婚姻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双方结婚时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对方有深入的了解,婚后一起度过了三年多的幸福生活。这些基本的事实,是被答辩人不能否认得。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谈到的婚后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没有经常吵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起在被答辩人家中生活了一年多,在此期间被答辩人的父母及家人,对我很好,待我像亲生儿子及亲兄弟一样,与其父母及家人从没有发生过口角。在居住期间,家人们也帮助我解决很多问题,比如工作问题,洗衣做饭等等。这些事实,也是被答辩人及其家人不能否认的。

(四)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二 恳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

1 本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 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疙瘩”,帮助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儿子,让儿子从小在残缺的家庭中生活成长。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中的离婚事由,故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请贵院依法驳回其起诉。

此致

**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第13篇:离婚答辩状范本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王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XXXX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XXXX年生育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第14篇: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被告):XXX,女,,汉族,籍贯XXX,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市XX路××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XXX,男,32岁,汉族,籍贯XXX,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市户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XX路××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xiexiebang.com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依事实写

以上答辩请求,希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欧XX

第15篇:不想离婚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现住平度市XX办事处XX路XX号。

对张XX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和答辩人于20XX年便相识了,自由恋爱达5年之久,并已育下幸福的结晶——女儿李X,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XX年X月X日,原告因家庭琐事与答辩人吵架,当时答辩人因一时气愤,确实动手打了原告两下,但在恋爱期间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答辩人并没有多次殴打过原告。自原告提出离婚以来,答辩人已充分认识到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为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维持住与原告的婚姻,答辩人开始加倍地努力工作,拼命赚钱,对妻儿更是呵护有加。

综上所述,原告与答辩人的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通过原告的诉状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的年龄均接近90后,在为人处事方面(尤其是受到他人的撺掇时),难免不够沉稳、不够冷静,在此,原告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脾气性格和所作所为,在处理婚姻家庭的关系方面,动辄大吵大闹,将离婚挂在嘴边,是最不理智的一种方式。故,请求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和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不理智诉求,给尚还不愔世事的孩子保留住一个完整的家。

此致平度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

20XX年X月X日

(制作人:单鹏13697655555)

第16篇: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状的回答和辩论,因此答辩状应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辩论,对事实有出入的,予以纠正、反驳,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就离婚案件的答辩状来说,被告一方首先应明确自己对离婚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离婚。若是同意,那么对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要求是否赞同,如果不赞同,自己的意见是什么;若是不同意离婚,要将理由写清楚,该理由应落实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唯一标准,因此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将此作为重点,并应举例说明,以事实服人。如果有证人,那最好,把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写清楚,以便法院调查核实。另外,不同意离婚的被告,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文字的表达,既然不想离婚,要让对方感到你对他(她)还有感情,语言应婉转,留有余地,同时,也应该向对方表示你的诚意,主动提出合好。

第17篇:离婚案件答辩状——完美版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司维新,男,1981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临漳县杜村集乡宋村。

被答辩人孙明星,女,1982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临漳县狄邱乡北孔村。

2011年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临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孙明星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2008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2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11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2010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临漳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第18篇: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答辩状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同意离婚答

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不同意离婚

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民事答辩状,讲求以情动人。既然不想离婚,就只字别提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否则会给法官以态度摇摆的印象。在庭审时可审时度势,灵活调整己方的诉求。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女,汉族,

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

镇东大街

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杨某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其《民事起诉状》作出

如下答辩: 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和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原、被告之间婚前缺乏了解”不属实。

事实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婚前时双方的父母系伙伴,两家交往颇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该良好的相处环境中逐渐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双方于xx年10月份订立婚约。尔后,双方在进一步的相处了解后,彼此之间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等诸方面都非常满意合适,才于xx年6月份登记结婚。从订婚到结婚的一年半时间里,双方形影不离,一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稳定。

2016年

日,女儿杨xx出生。女儿的到来,无疑更增添了家庭的欢乐气氛。面对天真烂漫的女儿,面对比较称心的工作和生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

夫妻之间心存感恩,感恩上天眷顾,得以沐浴天伦之乐;感恩拥有彼此,庆幸人生没有缺憾。

诚然,生活中夫妻之间为某些琐事闹点小别扭也是难免的,但哪有马勺不碰锅沿的?但凡正常的夫妻生活,搁谁都难免。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之间的深厚感情,并没因这种小摩擦而稍有改变。

从被答辩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个月以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双方一直双栖双宿,和谐相处,生活和工作都不曾受到影响。同时,答辩人与公婆的关系也一如既往的好,譬如公 1

公依然把经营收入交由答辩人打理,要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真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公婆怎么还放心对答辩人授以重托呢?

三、被答辩人起诉离婚的真实原因是由于心理障碍。

由于工作环境的影响,被答辩人在诸如性取向等问题上有心理障碍,该情

况在其与答辩人的姑妈等亲戚交谈时做过说明,在给答辩人父亲的短信中也有过陈述。他为此困惑,感到心理压力莫名的大,于是就稀里糊涂地动了离婚的念想,以为这样就能解脱,就能给夫妻彼此一个好的归宿,殊不知这是个地地道道的笨办法,一点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遇到点困难算什么,他怎么就忘了他的身旁一直有一个愿意与他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妻子,只要双方好好沟通,一起努力,相信风雨过后的彩虹必将更加绚烂多姿,双方都会更加珍惜弥足珍贵的爱情。

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基础牢固,且婚后家庭和睦美满,彼此都深爱着对方。现在稚女尚幼,她非常需要一个温暖家庭的呵护。本离婚闹剧,仅仅是正常夫妻生活的锅碗瓢盆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一个小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

于夫妻间平常的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并且双方都有和好的愿望。

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结,从而维护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鉴于以上事实,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 致

乐清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2民事答辩状(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

民事答辩状(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

发布日期:2016-09-1

4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律师在线咨询中了解到不同意

离婚的民事答辩状是针对原告起诉离婚之民事起诉状所作,应紧紧围绕民事起诉状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与理由谈出其不成立的原因,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式如下:

民事答辩状(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张丽

答辩人因原告刘春明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相互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了解。xx年6月,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

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

原告勤奋刻苦而上进,适应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强。当初,我正是欣赏原告才答应与其结婚,我们结婚时,他只是一名办事员。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处,从何而谈嫌弃他出生农村的家境,更没有对他的待人接物有过异议。…… ……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原告在其诉状中理直气壮直言被告在2016年前就多达3次提出要与他离婚、于2016年5月以来,双方也就离婚问题多次协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却

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辩人。如果答辩人真提出过离婚,亲友们又何来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

人之间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19篇:最新离婚起诉书答辩状

最新离婚起诉书答辩状 原告:男, 30岁

被告:女,29岁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财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2005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

第一,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并且几乎每星期就要吵闹一次,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工作,为此原告于2006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被告也在自己单位附近租房居住;

第二,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论在家还是在朋友同事面前都无法控制自己,致使原告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三,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已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汪XX

2007年9月4日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女,29岁

被答辩人:男, 30岁

答辩人就汪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与汪XX的婚姻关系,理由如下:

1、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2005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与事实相悖。

事实是,我们通过网络相识,见面前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2004年3月我与原告初次见面之后,原告更是几乎天天坚持短信电话联系,还经常周末约我一起看电影逛街;2004年7月,我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感情一直很好;2005年5月,我们走进婚姻的殿堂。我们是在经历了一年多时间的深入了解,才决定结婚的,原告说“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草率结婚”实在牵强,如果没有感情基础,被告也不会在原告口口声声的山盟海誓中结婚。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2、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答辩人认为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更没有无缘无故吵闹,任何一对夫妻在日常生活当中都难免有矛盾,偶尔吵闹不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原告一有矛盾不沟通,冷战甚至跑回他妈妈家住,是不成熟也是不负责的表现,才是影响到夫妻感情的根本

3、原告称于2006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答辩人认为此系原告无中生有,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原告所说不是事实。

4、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答辩人认为这更是原告的无稽之言。每一个女人都非常看重自己的家庭和感情,如果看见自己丈夫对别的女人很好而有所不满也是人之常情,但原告所说“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从说起,被告心理健康,原告称被告患有强迫症是无中生有。

5、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答辩人认为,答辩人是为了挽回即将破裂的婚姻,而原告要求离婚是为了重新结婚、另寻新欢,对家庭不负责任,践踏《婚姻法》赋予妻子方的权利。

6、在这段婚姻中,被告为了顾全家庭大局,身体受到很大创伤。当初我意外怀孕,他坚持要我做人流,说\"事业刚起步,没精力照顾孩子\",为了支持他事业,也为了家庭的将来,我忍痛做了流产手术,但做完手术后留下了并发症,病理名称是多囊卵巢综合症 (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 PCOS),多囊卵巢综合症是育龄女性内分泌紊乱性疾病,最大的危害就是不孕。这个病应该说是一个终身治疗的病。如果不积极治疗,会导致一系列恶果。患者长期慢性雄激素水平上升,会导致一系列代谢异常。如血脂代谢会受到影响,使女性患者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出现心血管问题;糖代谢也会出现异常,从而出现胰岛素抵抗,诱发糖尿病。另外患者体内的孕激素水平非常低,子宫内膜无法正常脱落,还可能诱发子宫内膜癌。到现在我还在服用大量的药物,难道我做的牺牲原告就可以视而不见,难道因为这些你就要抛弃你的结发妻子吗!

7、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到今天,建立这个小家庭是多么不容易,记不记当初我妈给钱付了首付,我们没有钱却不好意思再找家里要,墙砖买的是5元一平米的特价砖。为了能多赚些钱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我辞去稳定清闲的工作,天天加班加点。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怀孕时一次从妇产医院坐一个多小时公车一路颠簸回来,到家就开始流血,去医院诊断为先兆性流产,躺在家里一个多星期才好转。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结婚初期我因身体原因没法工作,你妈妈给的一万礼金也给了你让你去还房屋贷款。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为了你工作上的事我到处找同学朋友帮忙,为了支持你的工作我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你工作逐渐有了很大起色,我也松了口气,以为从此以后可以安心照顾家庭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年初时我们到处看二手房,计划在你单位附近买个小房子这样你上班就不用每天花两三小时在路上了,回龙观房子的贷款也一次还清了,我想着到时天通苑、回龙观两套房子都用于出租,租金就够我们生活的很好了。我以为生活已逐步进入正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好的未来。但我没想到的是收入增加的同时原告的自负和脾气也在迅速的膨涨。没想到的是就因为原告打球回来晚了,我作为妻子抱怨了几句,原告就暴跳如雷,要离婚。还说“我现在的地位,要找个贤内助”,我既然达不到原告“贤内助”的标准,你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跟我结婚?

8、我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没有工作,每个月医药费用至少

6、7百,每月还要负担房贷一千八百多、物业暖气费用、及其他家庭生活开支,生活经济状况很差,多次与原告协商,原告一年收入在二三十万,但为达到其离婚目的,原告不顾法律和道义,拒绝履行夫妻基本的抚养义务.我已跟我妈借了两万多的生活费用,投了很多简历工作还是没着落,身体也没见好转。希望法院能保护我作为妻子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并不是像原告说的夫妻感情已破裂,而是原告视婚姻如儿戏,为逃避婚姻家庭的责任,无中生有,任性胡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

答辩人

2010年 月,

第20篇:民事答辩状(离婚案件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颜X、女、汉族、小学文化、住:金牛区XX乡近郊名居XX栋X单元X号

因张XX起诉离婚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公正审理,依法判决。

一、原告诉请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2006年上年双方认识,半年后在金牛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出现性格不合,原告随意殴打答辩人,甚至在怀孕期间原告也对答辩人殴打,且不让答辩人上班,不许答辩人与异性接触,不给答辩人自由。2008年2月29日,答辩人生下一子,取名张XX,后因先天性心脏病夭折。2010年3月31日,答辩人又生下一女,取名张X萍。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原告经常对答辩人殴打,并无缘无故动手打答辩人父母,有时连他自己的父母也打。为此,答辩人多次找过社区干部,也向公安机关求助过。

2013年8月,答辩人实在无法忍受原告的折磨,依法提出离婚,于同月26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答辩人希望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原告,给他改过的机会。但是,原告当着法官的面亲口承认、亲笔写的保证,一走出法院大门马上变卦,对答辩人还是以前一样,逼得答辩人经常有家也不敢回,只好躲着原告过日子。原告诉状称2014年9月起诉离婚,答辩人并不知情。2014年10月16日晚,因答辩人在外面与同事吃饭,回来后遭到原告殴打。到了11月3日,原告又向答辩人赔礼道歉,又写下书面悔过书,保证以后不再折磨答辩人了。几天后,原告生病向答辩人母亲处接了5000元治病,也是答辩人帮忙求情的,不然答辩人的妈妈也不会借钱给原告。

可是,好景不长原告打人的毛病又犯了,答辩人只好找又不停的社区领导调解,向社区干部求助。2015年2月25日,原告又当着社

1 区干部的面写下保证,可事后很快旧病复发,导致二人从此分居至今。如今,原告既然已经两次提出离婚,答辩人也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再也没和好的可能,同意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

虽然原告起诉离婚提出孩子由他抚养,但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抚养的能力,加之其性格古怪,脾气暴躁,又有赌博的恶习,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希望人民法院判决孩子归自己抚养,原告每月支付1000-1200元的抚育费,直到孩子18岁为止。另,孩子的医疗费用,除国家按相关规定报销的以外,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安置房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原告把答辩人和孩子的安置过渡费9000元领取了,答辩人要求原告归还给自己和孩子。

四、原告向答辩人妈妈处借钱5000元看病的债务,也应由原告自己偿还,并驳回原告离婚之外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以上答辩意见,请人民法院予以依法支持。

此致

金牛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2015年X月XX日

男方离婚答辩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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