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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检察控申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9 09:00:3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控申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积极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防止进京到省上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工作会议精神。

6月末,黑河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2、对重点的涉法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今年以来,黑河市院对省院交办的10起涉法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后,对重点的进京到省案件确定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亲自包案的两起进京上访案均得到妥善安置。除此之外,还实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要求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做到责任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3、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注意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配合中发挥职能作用,把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如张玉东不服市院对陈刚诈骗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捕的决定,多次上访后又到省上访。省院交办我院后,我们立即责成首办部门对此案重新复查,侦查监督科复查后认为原不捕决定是正确的,通过逐次复查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尽快补查,尽快查清此案。我院又将复查情况向远在俄罗斯的张玉东进行反馈,张表示对市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理解,同时我们也主动地做了稳控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办理好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办理各类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如市院办理的张朋保申诉一案,张对五市院认定刘喜成正当防卫不服,经五市院复查维持了原决定后,又到市院申诉。市院在复查过程中认真阅卷后,曾两次到实地调查此案,最终认定维持了五市院正当防卫的决定,申诉人表示认可。逊克刘恩义赔偿案,因赔偿金只执行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又迟迟不到位,刘某曾多次到省人大、省院上访,我们多次主动与刘某联系,我院在政府未拨专款、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经费,使这起赔偿案及时执结,刘非常满意。

为了进一步办理好刑事赔偿案,上半年全市有七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刑赔工作培训班,为今后办理好刑赔案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举报处查工作。按照省院黑检举发(20xx)2号《关于依法开展和规范处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我院召开了控申科长会议,进 行学习贯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要求初查工作必须严格按《通知》规定办理,确保初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防止滥用职权和初查工作的随意性,使举报人满意,决不能因处理不当,造成新的上访案件发生。如省院交办的逊克县鲍兴洲举报第一中学校长张某贪污问题,我院派人对鲍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经查鲍举报张账外款情况属实,鲍也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

(四)开展好“举报宣传周”和调研工作。

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黑河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日前圆满结束。为了使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开展的好,开展的卓有成效,黑河市院对这次宣传活动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要领导重视,细心组织;二是要制定方案,超前谋划;三是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四是要突出主题,维护公正。根据宣传活动确定的“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参加人数多。全市145名干警参加了宣传活动,其中正副检察长20人。黑河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与干警一道上街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两级检察长接待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9人9件。北安市院超前谋划,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宣传点多面广。全市设立12个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154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申诉6件。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新闻媒介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进行专题宣传8次,深入到国企、社区、重点乡镇宣传14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发放宣传单18700份,制作图板78幅。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以来,狠抓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6篇,该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推荐第2篇: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控申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积极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防止进京到省上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工作会议精神。

6月末,黑河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2、对重点的涉法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今年以来,黑河市院对省院交办的10起涉法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后,对重点的进京到省案件确定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亲自包案的两起进京上访案均得到妥善安置。除此之外,还实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要求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做到责任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3、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注意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配合中发挥职能作用,把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如张玉东不服市院对陈刚诈骗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捕的决定,多次上访后又到省上访。省院交办我院后,我们立即责成首办部门对此案重新复查,侦查监督科复查后认为原不捕决定是正确的,通过逐次复查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尽快补查,尽快查清此案。我院又将复查情况向远在俄罗斯的张玉东进行反馈,张表示对市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理解,同时我们也主动地做了稳控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办理好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办理各类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如市院办理的张朋保申诉一案,张对五市院认定刘喜成正当防卫不服,经五市院复查维持了原决定后,又到市院申诉。市院在复查过程中认真阅卷后,曾两次到实地调查此案,最终认定维持了五市院正当防卫的决定,申诉人表示认可。逊克刘恩义赔偿案,因赔偿金只执行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又迟迟不到位,刘某曾多次到省人大、省院上访,我们多次主动与刘某联系,我院在政府未拨专款、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经费,使这起赔偿案及时执结,刘非常满意。

为了进一步办理好刑事赔偿案,上半年全市有七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刑赔工作培训班,为今后办理好刑赔案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举报处查工作。按照省院黑检举发(2006)2号《关于依法开展和规范处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我院召开了控申科长会议,进

行学习贯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要求初查工作必须严格按《通知》规定办理,确保初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防止滥用职权和初查工作的随意性,使举报人满意,决不能因处理不当,造成新的上访案件发生。如省院交办的逊克县鲍兴洲举报第一中学校长张某贪污问题,我院派人对鲍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经查鲍举报张账外款情况属实,鲍也表示认

可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

(四)开展好“举报宣传周”和调研工作。

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黑河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日前圆满结束。为了使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开展的好,开展的卓有成效,黑河市院对这次宣传活动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要领导重视,细心组织;二是要制定方案,超前谋划;三是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四是要突出主题,维护公正。根据宣传活动确定的“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参加人数多。全市145名干警参加了宣传活动,其中正副检察长20人。黑河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与干警一道上街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两级检察长接待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9人9件。北安市院超前谋划,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宣传点多面广。全市设立12个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154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申诉6件。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新闻媒介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进行专题宣传8次,深入到国企、社区、重点乡镇宣传14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发放宣传单18700份,制作图板78幅。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以来,狠抓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6篇,该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推荐第3篇: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大发展

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大发展

一、控申检察部门在巢湖大发展中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控申检察业务是检察机关重要的职能之一。控申检察业务部门主要肩负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以及进行法制宣传等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器。

(一)发挥“前沿”职能,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提供案源

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一直令群众深恶痛绝,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巢湖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利益的驱使,重大工程建设往往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检察机关是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举报工作是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控申检察业务部门通过认真开展举报宣传、举报受理、线索审查分析、分流以及举报线索的初查等工作,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案源,为巢湖大发展保驾护航。

(二)发挥“窗口”职能,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控申检察业务部门是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窗口,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紧的部门。控申检察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广大 1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巢湖大发展、大建设,由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劳动力安臵等引起的矛盾日益凸显,巢湖信访工作将面临严峻考验。控申检察业务部门通过文明接待、热情接待,拉近与来访群众的距离,消除他们对检察机关的隔阂感,使群众愿意和检察机关说真话;通过依法认真办理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巢湖大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三)发挥“监督”职能,解决人民群众诉求

控申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在侦查、批捕、起诉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中出现冤错案件后,最终都需要在控申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中得以纠正。控申检察业务部门通过办案履行监督职责,防止错捕、错诉现象的发生;通过办案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司法不公现象。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从强化法律监督角度审查法院在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存在的错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侦查和诉讼部门办案是否公正,使有罪的人受到法律追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公安机关活动是否违法。因此控申检察业务部门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巢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发挥“初核”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控申部门负责对来信来访中控告举报内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以及检察长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核。控申检察业务部门通过受理初核案件,可以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在初核中坚持“首办责任制”,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威信,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有利于做好息诉罢访。通过细致的初核,有利于举报线索的定性,整理归类案件线索达到高质量化,从而可以在侦查活动阶段节省警力,实现重点突破。另外检察人员还可以灵活控制控申

2 初核的程度,必要时与侦查部门的取得配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顺利交接,从而为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提供“优质的原料”。检察机关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巢湖大发展营造一个廉洁、勤政、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经济建设良性发展。

(五)发挥“宣传”职能,参与社会综合管理

举报工作是进行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举报更是检察机关反贪线索重要来源。扎实开展职务犯罪举报宣传是控申检察业务部门的重要职能,控申检察业务部门认真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一年一度“举报宣传周”活动及其他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制宣传,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案件受理范围、举报途径、工作制度及所取得的成绩,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通过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帮助群众理顺信访秩序,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打消群众“越级访”、“进京访”等念头。同时通过宣传活动也对伺机作案的准犯罪分子起到震撼作用,让他们警钟长鸣。法制宣传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和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融洽了检民关系,为巢湖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发挥“服务”作用,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检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部门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息诉罢访为目标,努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强化领导包案、集中处理、责任到人,全力做好上访人的息诉工作;通过举办检察机关法制宣传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散发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文明上访,依法诉求;通过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通过加强信访统计分析,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形成信访一盘棋的大信访格局;通过办理控告、申诉、赔偿案件有效发

3 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纠正因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所导致的错误裁判,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构建和谐巢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控申检察业务部门服务巢湖大发展的具体做法

控申举报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处理涉检上访为重点,全面履行控申检察的各项职能,力求将问题和矛盾解决或化解于初始状态,为推动巢湖大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畅通举报渠道

控申检察业务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窗口”,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接待人员的言谈举止将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形象。因此必须要坚持“热情报务、文明接待”的原则,努力做好接待工作。一要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检察机关要充实控申检察业务部门工作力量,配备专门接待室和候访室及专职接待员,配臵微机、自动化举报受理系统及沙发、毛巾、茶杯等用具,同时要将“投诉指南”、“受案范围”、“来访须知”、“接待人员公约”、“接待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成版块上墙,便于群众了解检察机关。二要提高软件建设,树立窗口形象。控申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细心地记录、解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坚持耐心地听取来访人意见,坚持对待上访人感情上有爱心,坚持公心对待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作风。坚持做到初访重访一样,熟人生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反映问题大小一样,坚持公正对待每个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论是大是小,人多或人少,简单或复杂,还是通情达理或胡搅蛮缠,均不厌其烦,从不推诿,不粗暴,耐心听述,认真记录,详细解释,真正

4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使来访者来时揪心,走时宽心。三要增设新型便捷举报方式。为确保举报线索能够及时、便捷到达、进入控申检察业务部门。检察机关要在传统的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等举报方式上,开通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网络举报及全国统一电话12309等新型举报渠道,实现举报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并加强举报网站的管理,确保网上举报安全,增强群众信任度。

(二)创新举报宣传方式,加大举报宣传力度

一是要会同反贪、反渎、民行、技术等部门密切配合,以\"举报宣传周\"为重点,利用接待、办案、举报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举报宣传活动,鼓励群众依法、实名举报,提高法律宣传工作。二是要改进举报宣传方式,深入社区、农村进行定点及流动宣传。三是要重点宣传网站、12309电话、QQ等现代化举报方式.四是要积极开展保护举报人、奖励举报人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有一件查一件,不手软,不姑息。以奖励有功举报人方式促进群众积极举报,扩大案源。

(三)依法积极开展举报线索的初核,提高初核移送立案率,为消化举报线索、查处犯罪提供基础

一是要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线索,加强线索评估,提高初核率。二是要对近年来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进行集中清理排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审批,减少由此引发的涉检信访问题。三是要严格规范初核程序,严格初核纪律, 严禁扣押、冻结款物和使用强制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避免新的信访问题发生。

(三)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办好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1、积极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办理。一是坚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的案件,坚决禁止启动复查程序,防止导致无休止申诉问题。二是及时复查。应进入复查程序的案件,必须全部依法复查,杜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的越级访。

2、认真做好

5 刑事赔偿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对刑事赔偿案件,该赔偿的要坚决赔偿。充分发挥刑事赔偿的权益保障,权利制约、止诉罢访的功能。

3、认真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切实提高案件的纠错能力和决定的执行力,严格执行高检院《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申诉案件办理标准》的规定,提高办案的规范化程度。

4、进一步抓好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化救助制度建设,以扎实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健全完善涉检信访工作制度

1、要确定以息诉罢访,涉检信访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为目的,将“事要解决”与息诉罢访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始终,牢固树立“结案并非息诉,息诉才是结案”的观念。在办案中摸清、消除涉检信访的根源。

2、明确规定凡属于本院管辖的涉检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接待,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检信访案件优先办理,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到底。既负责案件办理,又负责与包案领导一起共同做好息诉工作,让来访人反映的所有涉检信访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落实。

3、要求涉检信访案件在受理后,集中办案力量依法迅速办结,绝不能因办案时间过长引发信访人越级或再次上访。

4、对涉检信访案件不定期的进行清理排查,做到经常掌握,心中有数,对可能出现越级访、赴省、进京访的,发现苗头,主动出击,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5、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对涉检信访案件做到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首办责任制的规定,将严肃追究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责任,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倒究。

6、不定期的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在排查中掌握涉检信访案件的发展动态,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可能出现的赴省进京访、越级访、重复访的苗头,为及时化解矛盾赢得时机。排查后对涉检信访案件建立台帐,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五)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接待工作的意见》,规范文明接待工作。切

6 实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控申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开展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巢湖“两问、两整治”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文明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推动控申检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控申检察业务职能作用。

三、新时期控申检察业务干警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服务巢湖大发展

(一)提高个人认识高度,认真处理好每个案件

每个上访案件都涉及到上访人的个人重大问题,不妥善处理有可能会引发申诉人的不满,甚至会有更严重后果,尤其是刑事申诉及刑事赔偿案件,更应该提高警觉,及时、认真处理,避免上访人、申诉人、申请人越级上访或造成更严重问题。

(二)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政策方向

通过学习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刑事申诉复查案件规定、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质量、业务技能,为更好地办理案件打下基础。同时多了解政府的政策方向,通过了解政策可以洞察社会发展趋势、社会热点问题所在,为处理社会矛盾做好准备。

(三)锻炼接访技巧,为开展控申检察业务工作打好基础

控申工作首先是接待,它不但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更要求有熟练的法律知识,并要善于观察、善于分析问题,从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入手,找出产生问题的症结所在,使问题说到点子上,暖在心窝里,落实在实际中。

推荐第4篇:申请检察监督书

申请检察监督书

申请人:迟换全,男,32岁,汉族,残疾人,无职业,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现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罗衙社区居委会第一居民小组88号。联系电话:152884429

41、18314306556。

被申请人:湖南顺昌建筑有限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城西贾家湖居委会洞庭大道中段99号,法定代表人:黄理清,联系电话:0736—7217808。

湖南顺昌建筑有限公司黄登项目部负责人刘镇韦,联系电话:13508862318 被申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澜沧江分局,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上海东盟写字楼A座16楼,法定代表人: 李义君。

联系电话:0871—68113571

胡经理(转):13208866599 被申请人:和贵元,男,白族,44岁,个体户,云南住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新华村委会乌罗村。联系电话:13208866699

13211737800 申请事项:

一、不服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兰民初字第259号]的判决结果,我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合法取得,都是出自国家行政机关或合法单位,一审法院未向相关证明出具单位致函核实,仅凭被告方的一句不予认可就下结论,敬请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促使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出院后护理费、住院期间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改判,支持上诉人在一审诉讼请求中所提出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出院后护理费、住院期间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项目的数额”。

二、不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怒

1 民一申字第14号]的裁决结果,被告方不存在支付困难的问题。我作为一个高位截瘫的一级伤残残疾人,不可能每年都到湖南和兰坪申请执行,今年8月份我到水电八局澜沧江分局申请支付后期治疗费,该公司领导及黄登项目部胡经理告诉我,只要法院判决,不管赔偿数额多少,都一次性支付给我,让我别在相信刘镇韦的胡言乱语。

三、支持申请人迟换全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计算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的赔偿项目数额错误。

1、医疗费1300元。上诉人自己垫付了医疗费1300元,医疗发票出院时全被被上诉人方拿走,该费用是上诉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2、残疾赔偿金321300元。上诉人2009年3月25日至今一直都居住在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罗衙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87号,上诉人在2008年2008年3月19日至2009年9月20日期间在云南恒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班,月工资为1800元,在2010年10月5日来为被上诉人和贵元做活,口头约定是500元每天,才在上诉方工地上干了7天活,就在营梅公路2标段公路工地进行坡面排险作业时摔成1级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年4月3日[2006]民他字第25号)及2009年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四、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11„„,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1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上诉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在城市——昆明,在昆明连续居住、生活超过了1年以上,上诉人的残疾赔偿金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一审法院按照农民居民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计算错误。上诉人的残疾赔偿金应是321300元。(16065元×20年×100%=321300元)

3、后期治疗费723000元。根据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2011]临床鉴字2018号鉴定事项为“后期医疗费用评估”,其结论为:被子鉴定人迟换全需以

2 下后期治疗:

1、择期行内固定取出术、对症、支持治疗、定期复查、后期治疗需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2、继续药物治疗、预防感染、康复训练、对症支持治疗、定期复查、每年的后续治疗费用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在“关于对被子鉴定人迟换全后期医疗费用评估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的补充说明”,很明白的说明了被鉴定人迟换全的后期治疗费用包括两部份。第

一、被鉴定人迟换全在住院治疗期间已行“第

11、12胸椎骨折、脱位,后路切开减压内固定术”,需择期行内固定取出术,对症、支持治疗,定期复查,后期治疗需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第

二、被鉴定人迟换全目前为:第

11、12胸椎骨折、脱位、脊髓损伤并截瘫,后路切开减压内固定术后,双下肢肌力0级,浅感觉消失,大小便失禁。尚需继续药物治疗,预防感染、康复训练、对症支持治疗、定期复查,每年的后期治疗费用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由于被鉴定人迟换全为双下肢肌力0级(截瘫)伴大小便失禁,其生活不能自理,终身需他人护理。故此部分后期治疗费用为终身需要的费用。15000元这笔后期治疗费是上诉人只要活着到死亡前每年都需要的费用,按照我国年均寿命75岁算,上诉人现年28岁,需要计算47年(即75岁-28岁=47岁(47年)×15000元/年=705000元);而一审法院只是模糊其间的提到“从2012年起由被告和贵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迟换全每年的后续治疗费15000元直至原告死亡为止,„„”;一审法院没有把上诉人只要活着到死亡前每年都需要15000元的费用具体化,上诉人作为一个下半身截瘫的一级伤残的弱势群体行动不便的农民工,不可能每年都路途遥远,坐着轮椅来兰坪县法院起诉这15000元后续治疗费,这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已把上诉人终身每年需15000元后续治疗费确定为终身,后续治疗费按照我国年均寿年75岁算,要被上诉人赔偿47年,每年15000元的后续治疗费是符合上诉人病情的实际情况的。18000元+(75岁-28岁)=47岁(即47年)×15000元/年=18000元+705000元=723000元。

4、对于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33980元(即上诉人的父亲迟学富、母亲魏朝飞2人),没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5、被抚养人迟嵩明、迟清菁的抚养费现全部由我个人承担,因老婆也不知去向,3398元÷2=1699元的抚养费,如何分配才能将小孩养大成人,迟嵩明现在上学每天开支为:早餐5元,中餐6元,晚餐6元,生活用品3元,其12年的抚养费为12年×365天×(5+6+6+3)=87600元,迟清箐抚养需抚养18年,前4年抚养费为4年×3398元/年=13592元,后14年×365天×(5+6+6+3)/天=102200元

6、住院期间护理费7560元。上诉人住院63天,当地护工标准为120元每天,而一审法院只按30元每天计算,不符合实际情况,上诉人属一级伤残,下半身截瘫,大小便失禁,需人24小时护理,住院63天×120元/天=7560元。

7、出院后护理费1015200元。上诉人迟换全生活不能自理,终身需他人护理,护理人数为1人,按中国年均平均寿年75岁算,上诉人现年才28岁,上诉人的护理期限为47年(75岁-28岁=47年),按每天60元计算,每月的护理费是1800元,47年的护理费是2030400元(47年×3600元×12月=2030400元)。一审法院按1人护理,每天30元,算20年,太低,不符合云南省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符合一个下半身截瘫,大小便失禁的病人的实际情况,每天的护理费应按120元计算。

8、住院期间营养费3780元。上诉人为一级伤残,下半身截瘫,大小便失禁,住院63天,实际每天产生营养费100元左右,上诉人只按每天60元的营养费。63天×60元/天=7560元。一审法院按每天30元计算。

9、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750元,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没意见。

10、误工费22638元。上诉人误工231天,每天按98元计算,231天×98元/天=22638元,迟换全的工资证明是每月1800元,与被上诉人和贵元约定的每天是500元,而一审法院按照每天9.31元计算,不符合实际情况,现在随着物价水平和工资的上涨,哪个农民工一天只拿9.31元的工资,不够一包香烟钱,在建筑工地上,随便一个点工的工每天的工资都是400元至500元。一审法院按每天9.31的工资计算,与上诉人实际工资水平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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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费2000元。上诉人产生的交通费有3518元,而上诉人只主张了2000元,一审法院只支持了1198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12、残疾辅助器具费35334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而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云南德林义肢康复器材司法鉴定所[2011]肢鉴定第084号鉴定意见是:根据患者的截瘫状况:给予配置截瘫支具(RGO),价格为人民币35100元/具,该产品可正常使用五年,每五年更换一次;另配置轮椅1500元/辆,该产品可以使用3年,每三年更换一次。

1、截瘫支具:迟换全现年28岁,按我国年均寿命75岁算,还要活47年(75岁-28岁=47年),每具截瘫支具(RGO)五年换一次,47年÷5年=9.4具×35100元/具=329940元;

2、轮椅:1500元/辆,每三年更换一次,47年÷3年=15.6辆×1500元/辆=23400元。故此,残疾辅助器具为:329940元+23400元=353340元。而一审法院确定辅助器具给付年限为五至十年为适用司法解释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赔偿权利人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内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人损司法解释26条确定了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第33条确定的是超过给付年限仍需配制辅助器具的处理,是说按我国年均寿命75岁算,赔偿权利人还活到80岁至更长的时间,其还可以有权向赔偿义务人再次要求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五至十年。并不是像一审法院所理解的“根据法律,辅助器具给付年限为五至十年”。

13、一审法院确定的鉴定费2180元没有意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上诉人属一级伤残,双下肢肌力为0级

5 (截瘫),大小便失禁,其生活不能自理,终身需他人护理;上诉人现年才28岁,正处在青春年华的美好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黄金时期,其从28岁以后,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能够正常健康的工作,每天都要躺在病床上,要他人护理照管,后半生完全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精神受到沉重的打击;而一审法院只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与上诉人的一级伤残,高位截瘫,终身需他人护理的情况不相符合,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诉人下半身高位截瘫的实际情况,1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都不算多,而上诉人只提出了3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审法院应当支持。

二、望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以维护作为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农民工迟换全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兰民初字第259号] 附件二: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怒民一终字第33号] 附件三: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怒民一申字第14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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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控申检察法律监督能力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七大对检察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久前相继召开的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对检察机关围绕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出了具体部署。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公正”成为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控申检察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倾听人民群众新诉求、新期待的重要窗口,在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控申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在侦查、批捕、起诉等诸多环节中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中出现冤错案件后,最终都需要在控申部门执法工作中得以纠正。从这一点看,控申部门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控申检察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谈几点认识。

一、近年来临邑控申检察工作的几点探索

(一)强化控申检察软硬件建设。一是强化控申检察组织保障。为了切实提高控申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院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靠上抓具体工作,控申、自侦、刑检、民行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控申科。领导小组提请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涉检信访、举报接待处理办法》,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责任到人、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二是不断加大接访“硬件”设施投入。相继投资12万元,高标准整修了接待室、接访室和公开听证室,购置了电子触摸屏、液晶电脑,设置了公开接访电子显示屏,安装了电脑自动受理系统,开通了举报网站。三是健全信访联系机制。检察长亲自出面协调,与公安、法院、信访局等部门建立了横向联系机制,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聘请了26名联络员,不断加深信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坚持每周检察长接访和预约接访,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期间,检察长全天候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 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均给予热情耐心的解释答复,并落实到责任人限期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如2006年5月26日,德平镇西关村22名群众不服法院对村支书儿子故意伤害一案的判决结果,打着横幅到检察院集体上访。检察长明确表示,查清问题,限时反馈,使上访人当场打消了越级上访的念头。后经检委会研究讨论,认为法院一审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判决后,这起集体群访案件再没有出现反复。

(二)强化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一是坚持“八不承诺”。在不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要求办案人员用情办每一起案子,真诚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人要息诉、事要解决”。为此,我们郑重作出“八不”承诺:即热情接待不冷落,便利群众不怕难,一视同仁不歧视,有访必接不推委,热情服务不厌烦,严格纪律不泄密,公正司法不徇私,践行承诺不护短。二是创造性地开通了举报“绿色通道”,畅通控告申诉渠道。与邮政部门联合向全县公布,凡在临邑辖区内向检察院举报犯罪的信件,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举报信”二字,不用贴邮票,免费邮寄。三是建立接访工作“征求意见卡”,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来访者可对接访人员的态度是否热情、言行是否文明、提供咨询是否明确、回答问题是否细致、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一一填写在卡内相应的栏目内,并可对接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来访者感觉当场有所不便,可带回去填写,然后用我们事先贴好邮票的信封直接寄给检察长。自1997年以来,临邑县院已两度蝉联“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强化创新涉检信访机制。实践中,我们依靠不断创新机制,走出了一条息诉罢访的新路子。一是尝试推行了与上访人签订《停访息诉协议书》制度。在检察院调查期间当事人停访停诉,检察机关承诺尽快调查处理。去年9月份,省院转来高检院关于王敬满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函件。我们首先接触上访人,与其签定《停访息诉协议书》,然后马上责成专人处理此案。经调查,王敬满与当村干部的亲兄弟常年不和,进而发生殴斗,均致对方轻伤。公安机关以情节轻微,双方互有损伤为由没有立案。检察长与法院取得联系,由王敬满提起自诉,法院同意受理,王敬满愉快地接受了处理结果。二是诉讼手段与非诉讼手段并用。2000年,四川籍打工妹屈晓华在临邑打工期间与厂方发生纠纷,温州藉老板拒不支付2000元打工钱。由于屈晓华不懂法,错过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审二审都输了官司,最后到检察院申诉。鉴于生效判决并没有不当之处,老板已到上海发展,我们就通过温州商会临邑分会会长做工作,屈晓华终于领到了拖欠5年之久的血汗钱。三是举行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处理申诉案件。如农村妇女李庆玲1999年9月因阑尾炎术后肠粘连,将医院诉诸法院,但无钱作医疗事故鉴定,极不情愿地接受了法院的调解,花费了6000多元的医药费只得到1500元的赔偿。因为手术造成的后遗症需继续治疗,医药费用不断增加,她不断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申诉。我们在受理案件后,认为已经时过境迁,事实确实无法认定,就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专业人联合召开听证会,李庆玲对听证结果表示信服,决定罢访息诉。四是实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彻底解决案件时息时诉的现象的发生。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案件时息时诉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因家庭困难,有的受其它案件的影响,有的是受他人的唆使。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在工作中不是一息了之,而是坚持回访考察。如我们对李庆玲回访考察时,与县卫生局领导的多次协商,共同捐资5000元帮助她度过难关,该村村民十余人鸣放鞭炮,送来“扶弱济贫,恩情似海,人民公仆,永暖民心”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五是试行律师参与接访,协助罢访息诉工作。通过检察长出面争取、协调,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会签了《律师参与控申检察接访制度》,由县司法局指定二名律师参与检察机关的接访,为上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一方面律师可以为上访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减轻上访人的讼累和国家机关的负担;另一方面,律师作为上访人的代理人,他们对案件的分析容易被上访人接受,有利于缓解上访人的敌对情绪,做好上访人的说服教育工作。

二、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发挥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控申办案重要性的认识。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就是办理案件,因此,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任务。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内设的一个综合性的业务部门,担负着重要的执法职责。控申办案工作既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的主要渠道。控申部门应以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突出重点,狠抓办案。以办案促执法,以执法促公平。通过办案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办案履行监督职责,防止错捕、错诉现象的发生;通过办案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

(二)抓办案工作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从多年的实践工作看,申诉赔偿案件比较复杂,工作难度很大。多数案件经过几次复查,许多证据已时过境迁,事实难查,证据难取。有的案件在处理上涉及很多部门,处理难度大;有的案件虽然已做出纠正处理的决定,但善后工作很难落实。控申案件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办案中要有一种“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精神,不管怎么复杂,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多少涉案款项金额,都要依法公正处理。依法公正就要落实在证据上,有些案件虽经分析推理,原办案并没有错误,但落实到证据上时却又难以认定。对待这类案件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该纠正就要纠正。要树立较强的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多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工作开展。要研究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办案工作如何增加透明度上下功夫。可以运用听证会、公开程序等方式,让申诉人和申诉人周围的群众了解我们处理案件是公正的、合理的,以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只有这样,办案工作才能提高质量,办案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一般情况下,对于控申管辖的案件,应做到件件受理,案案复查,按照办案时限正常办理。但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案件,应该有所侧重。如检察长接待的案件;领导交办的案件;申诉人长期上访得不到解决的老户案件;重要刑事赔偿案件等。检察长接待日的接待案件,一定要办好。目前,人们对检察长接待日寄予很大希望,如果不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检察长接待日就要失去作用,人们对检察机关就会缺乏信任。因此,应该重视这类案件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交办案件和老户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应采取一定措施,抓紧办理,力争彻底息诉。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办理案件重点是检察机关已做出决定的案件、这类案件,凡属受理范围的,都应受理,并应依法迅速办结。

要依照法律规定和高检院的有关规定加强初查工作。按照高检院的规定,初查是控申举报部门的一项办案任务。控申举报部门应积极地开展初查工作。初查必须按照初查范围进行,不应扩大初查范围,应注意初查方法,加大初查力度,对于检察长批准的初查线索,应认真进行分析,选准初查方向,制定详细得初查方案,提高初查成案率,保证初查效果。

关于案件管辖问题。一是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这类案件,高检院已经明确划归控申部门管辖,应切实担负起来,研究这类案件复查的方法和程序,需要抗诉的,应与法院搞好衔接。二是是不服不立案案件的复查工作。办理不服不立案案件应按照高检院的分工,一律转侦查监督部门办理,这是高检院的一项新规定,应加强与侦监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应的办法,使这类申诉案件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在控申检察工作中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也是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解决涉检信访息诉工作这一现实问题的需要。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涉法上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尤为重要。

(一)落实宽严相济要以公正执法为前提,从源头上预防缠访、越级访的发生。在司法工作中,宽严相济并不是法外施恩,公正是第一位的。为了实现公正的目标首先要严格执行法律,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除了严格执行法律之外,在执法方式方面要更加透明、更加公开,公开和透明是彰显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方式。分析重复访、越级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执法不严,宽严相济体现不充分,信访人认为司法机关对该追究责任的不了了之,不该认定犯罪的认定了,办案程序当中有不合理、不合法之处。或者是该解释说理的一推了之,使信访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认可。这些问题,信访人在基层办案单位得不到解决或长期得不到解决,只能通过缠访、越级访解决问题。有些上访案件,从案件本身的处理来看,并没有什么错误,只是由于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程序或者处理结果不理解,导致不停地上访。因此,在息诉息访工作中首先要以公正执法为前提。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的公开性,以促进当事人对办案程序以及案件处理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在源头上预防缠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要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利,建立和完善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制度,体现宽严相济的公平性。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当中关于被告人人权保障和无罪推定等法律规范日益完善。如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法律将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选择。但如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息诉息访工作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实当中,部分案件的被害人权益保障问题处理得不好,不仅体现不出刑事诉讼的目的和社会公平性,而且产生了很多的后遗症,随之就会带来申诉、上访等问题,进而影响案件的处理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解决被害人权利保障的问题,关键在于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制度。一方面完善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的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国家对被害人救助的制度。听取被害人意见不仅是针对其中一个诉讼环节,而是在整个诉讼环节当中都要加入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的规范。被害人在涉及切身利益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除了要求赔偿之外,还会要求对被告人提出定罪判刑的意见,抗诉意见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经济责任,这是被害人的权利,也是刑罚的目的之一。如果被害人的意见于法无据,要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并同时告知其他相应的救济权利。建立国家对被害人救助的制度,不仅仅是对被害人进行经济上的救助,更是刑罚公正性的体现。在刑事案赔偿是一种事后补偿,要等到判决生效后才生效,并受到被告人支付能力的限制。在此过程当中,如果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得不到国家正常渠道之下的相应救助,可能会加剧其受害感、加重不公平的社会效果。建立被害人求助制度,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体现,是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保障。

(三)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应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尽力促成刑事和解结案。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是在控申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精神和落脚点。即对犯罪的人依法能争取的尽量争取,能挽救的尽量挽救,给犯罪人以出路,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体而言,对于七类案件(涉及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特别是对因生活无着落,偶然发生的侵财性轻微犯罪;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因亲友、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属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不是为了制造新的矛盾,更不能激化矛盾,而是为要着眼于解决矛盾,尽可能消除矛盾。在控申检察环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要注重通过和解、调解、赔偿等方式,促使犯罪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效地消除一些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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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来源:浮梁纪检监察网 编辑:余健 作者: 添加时间:2006-11-17 11:34:52 [ 发布时间:1993年8月 生效时间:1993年8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控告申诉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第四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五)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 县以上(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建立控告申诉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干部,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布有关的规章制度,为党内外群众提供检举、控告、申诉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节 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

第七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上述成员的检举、控告,应及时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对第

七、第八条所列范围以外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处理。重要的问题,应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条 对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调查处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检举、控告,必须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第十二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立案而被检举、控告人确有缺点、错误的,可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责成被检举、控告人作出检讨或说明,或通过党内生活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匿名检举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节 处理申诉的程序

第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第十五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第十六条 经过复议、复查,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处理的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结案;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执行。如果复议、复查结论和决定是由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则不必办理上述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复议、复查,也可以责成有关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复议、复查。

第十八条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第十九条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第三节 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基本方法

第二十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可采取适当的书面形式,及时向党的有关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对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申诉,分别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办理。重要的可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批示办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下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下级相应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重要的可函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有的可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转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交办的纪律检查机关可采取检查、催办、参与调查、参与研究处理意见等方法,促使问题及时、正确地得到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匿名的检举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的,可将问题摘抄给被检举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内容反动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章 受理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责任是:按照规定的范围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从中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和违纪案件线索;直接办理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和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助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控告申诉工作部门承担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日常工作,遵照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订控告申诉工作的规章制度,对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二十七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对应由上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报告上级处理;对应由本级处理的问题,本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对应由下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转交下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于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也应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第二十九条 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材料齐全。

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二)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

(四)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报告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二)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第三十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有关党组织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审核后,对处理正确的要及时结案;对处理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在重要问题上有不同意见,由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如果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确有错误又坚持不改的,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对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完毕后,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应按档案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十二条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如实检举、报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对于党员、党组织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第三十六条 发现党的组织或负责人对党员或党组织的申诉不认真复议、复查和对冤假错案坚持不纠,对受理的检举、控告不负责任,无故拖延不办,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予以包庇的,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当事人仍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可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十八条 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对重要的检举、控告、申诉,应亲自阅批、接谈,进行处理;要支持承办人员履行职责,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三)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一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三)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有权进行说明解释。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他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有权要求党组织将调查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

(四)对党组织认定本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当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三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党组织查清被检举、控告的问题,如实提供情况和证人,接受检查和询问,主动交代问题。如有隐瞒、诬陷、抗拒等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对所犯错误,必须正确对待,认真检讨,接受处理,不得违反组织决定。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如有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是党内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规则,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条例的细则或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可参照本条例另作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控告申诉工作的规定,如与本条例不一致时,按本条例执行。

推荐第7篇:控申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篇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工作计划

通过认真的学习与讨论,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思路和安排,即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立足全市前列,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加强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服务反腐倡廉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注重监督实效;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立足咸阳市检察机关领先地位,进入全国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控申检察宣传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取得新突破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两次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深做细日常法制宣传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媒介资源宣传控申检察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控申检察工作职能,支持控申检察工作。二要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深入乡村围绕涉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经常性宣传力度。三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二)增强创新意识,深入推进涉检信访工作,在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上达到新境界

1、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和案件办理的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一要进一步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对容易导致涉检信访问题产生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处臵预案,加强释理说法工作,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

三要关注民生,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2、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件,化解一起矛盾,维护一方稳定。控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部门的信访隐患,主动参与、督促排查化解矛盾。

3、着力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一要在举报处理环节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首办处理的制度,实行专人审查处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三级程序。二要在举报答复环节做到署名举报“三次答复”:即“分流答复”、“进展答复”和“结案答复”。三要推进线索审查工作。科室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初查决定不立案而当事人未提出复议请求的举报线索,主动审查并提出重新初查或补充初查的建议,加强举报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促使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在举报环节切实防范有案不立、违规执法等情况产生。

(三)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达到新水平

1、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要加强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 发的涉检信访问题。严格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赔偿的一定要给予赔偿。

2、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对原审裁判却有错误的案件,特别是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错案,要提出监督意见。把反映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申诉案件作为复查重点,将复查案件与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有机结合。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新进步

1、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方案,不断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优化控申干警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2、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行业绩考核评比激励机制,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控申干警的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

3、狠抓廉政教育,严格规范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从检行为,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篇三: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一要在树立全新工作理念上实现新突破。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三个至上”,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通过提升群众观念,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要在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深入下访巡访,并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通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完善首办责任、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案件回访等制度,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同时,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控申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五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实现新突破。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化解矛盾的高效力、群众工作的说服力以及协调配合与语言表达力。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水平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推动控告申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篇四: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

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篇五:2012年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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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论文控申检察工作思路- 控申检察为大局服务的实现途径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用来为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用来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服务。也就是说,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都必须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这是检察工作指导思想的应有之义。控申检察顾名思义,主要由控告检察和刑事申诉检察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案件及非管辖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的受理、管理、审查、处理,以及对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复查等。控申检察业务是一项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联系最为紧密的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既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保障。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目前,涉法上访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把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好,把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解决好,把无理缠诉的问题依法处理好,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新时期的信访不同于建国初期和“*”后期的信访。过去那个历史时期的信访特点有四:一是信访量少,越来越小级访极少。二是反映的问题,涉及的领域单

一、集中。三是表达方式较为平和有序,以个体访居多。四是要求解决的问题趋于合理,多为平反、昭雪、落实政策等政治民主权利方面的要求,涉及经济利益较少。新的历史时期信访也有四个特点:一是信访量大增,越级访居高不下。二是反映的问题涉及领域广泛,涉政、涉法访居多。三是表达方式过激,缠诉、无序,既有个体也有群体,往往是

要求的合理性与表达方式的违法性相交织。四是要求解决的问题不尽合理,往往是有理访与无理取闹相混杂,既有政治民主权益方面的要求,更有获取经济利益之目的。

上访一头连着党和国家,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和谐与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一个重要问题是依法有序地看待和处理我们面对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程序表达意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涉法上访、控告、申诉提出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检察机关的控申检察工作必须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必须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息诉、罢访作为办结案件的标准。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减少错案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使涉法上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除做好以上工作。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公开听证、公开处理制度,要制定工作规则。还要积极探索构建预防和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和舆论导向机制。促使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取信于民,加大受理、查办控告、举报线索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活动

控告检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取信于民上“做文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推动控告、举报工作全面发

展的力量源泉。检察工作实践表明,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绝大部分来自人民群众的控告、举报。宣传鼓励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获取犯罪线索、惩罚犯罪的有效手段。只有依靠群众控告、举报,才能获取众多的案件线索,为惩罚犯罪提供条件和可能;只有深入群众,拓宽举报渠道,才能调取到各种可靠的证据,及时、准确有力的打击犯罪。受理线索是查办案件的第一道工序,是案源,取信于民必须从第一道工序认真做起。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中实名举报占有一定比例,实名举报内容详尽、具体,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有价值的、质量较高的侦查线索。敢于使用真实姓名举报,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憎恶,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高度信赖。检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办理实名举报。

首先,严格管理实名举报线索。实名举报信函的原件作为案件线索来源的依据,从举报中心分流出去后,要经自侦、批捕、起诉直至审判阶段,涉及多个环节,诸多办案人员。这对线索的保密,对举报人的保护是很不利的。检察机关对举报线索的管理,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线索的管理,应进一步改进、完善、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接交手续。

其二,安排得力人员查办实名举报线索。检察机关查办实名举报,要安排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检察人员承办,

避免贻误战机、放纵犯罪。只有大量揭露、证实、惩罚犯罪,才能取信于民,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其三,加强线索的跟踪、催办工作,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无论被举报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受到刑事追究,都要如实向举报人通报,对不构成犯罪的更应向举报人说明情况。一经查结,必须将查处结果

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同时,对因举报不实,使被举报人受到影响的,要视情、适时“正名”。

其四,加大保护举报人的工作力度。检察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防泄密,对“跑、冒、滴、漏”者要严惩不贷,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保障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力;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惩,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

三、提高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和刑事赔偿工作,要以法律监督为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要在强化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机关整体水平上下功夫。要实现办案效率、息诉效果和法律监督效能的同步提高。

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是申诉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在办案中除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纠正冤错案件外,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检察机关在诉讼各个环节和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要做到随来随办,有一件办一件;对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要认真办理,对法院裁判明显不公、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突出重点,下大气力查处。对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判,要利用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措施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判决、裁定正确的要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对刑事赔偿案件,要严格依法赔偿,该赔即赔。对于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要想方设法执行到位,并严格执行追偿制度。强化刑事申诉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处理。做到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赔偿,该维持的维持,该返还财物的返还财物。

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必须全面提高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公正执法。办案效率必须是公正之下的效率,这种效率当服从于法律,如果是非法执法,效率越高,危害越大。司法公正是所有国家法律机关追求的一致目标。公正是司法机关安身立命之本,是国家和人民对司法机关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执法活动首要的价值目标就是公正。

推荐第9篇:控申科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推荐第10篇: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

第11篇:检察院控申工作总结

2010 年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 33 件,其中群众来信 25 件,来 ,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 31 件;检察长参加接待 12 次,访 8 人(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 12 件,接待来访群众 12 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 1 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 1 件;审查刑事赔偿案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赔偿金额 15099.57 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 24 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 11 件 11 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 13 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 5 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 3 件,其余的 2 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 2 件已按期反馈 1 件 1 人,正在办理的 1 件 1 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 4 月 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 4 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 2 件 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1 件 1 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 1 件1 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 5 月 9 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 3 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抓布置,各部门积极配合。散发各类宣传资料 3000 份,出动干警 46 人,展出宣传挂图 25 册,张贴宣传标语 100 多幅,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标准、检务公开、举报常识、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院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 34 件,立案侦查 23 件 25 人,挽回经济损失 25 余万元,为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挖掘案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各类案件的办理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开展好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的专项活动。。

(一)立案复查不服本院扣押款刑事申诉案件 1 件 1 人。我院受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及时调卷立案复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协调各方面关系,排除阻力,现正在办理之中。

(二)我院依法受理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国家赔偿 15099.57 元,并在二个月内全部办结。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控申部门人员少,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首办责任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活动中,要创控申品牌,与之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来年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立足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和 2006 年立案复查的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情况质量检查两个专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来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第12篇:控申科工作总结

XX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科工作总结

控申科在院党组、检察长的领导和市院控申处的指导下,在全体控申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谋划全年工作,坚持早起步,开好局,全面开展控申工作,控申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基本情况

二○一○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上升。其中贪污类线索件,贿赂类线索件,其他利用职权犯罪类线索件,其中署名举报件。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本院其他部门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今年,共受理申诉案件件,经审查,转民行科民事行政案件件,自办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00余人次。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1、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在日常接待中,控申干警遵循时间到位、组织到位、信件处理到位的原则,克服了人员不足的困难,安排好每天的接待工作,保证举报热线12309在工作时间内都有专人接听,来访有两人以上热情耐心接待,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同时按照检察长接待日的安排协调做好检察长接待工作。由于“两会”、“四体会”、“世 1

博会”的举办,社会稳定工作成为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控申科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处理涉检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在“两会”、“世博会”间坚持每个工作日有院党组成员及专人值班,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重点时期的稳定,实现了今年没有赴省赴京上访的工作目标。

2、以案结事了为标准,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控申科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坚持有一件办一件,有案必办、随来随办,强化监督意识,发现问题有错必究。今年控申科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件,立案复查件,做到了有案必查。其中改变原决定件,做到了有错必纠。此外,对于法院并未违法但处理不当的案件,我们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法院的及时回馈,真正做到了解决申诉人实际困难。件申诉案件最终都在规定时间内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案件评查。今年月份,根据上级部署,我院积极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按照市院和政法委的要求,认真抽选个案件进行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门机构,就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处理结果、执法思想、社会效果,提出明确意见,形成集体意见,以提升办案质量。及时报送各种材料,整理评查材料装订入卷。市院案件评查小组到我院进行检查时,对我

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十分满意,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成效。

4、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我院于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中心内容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并于6月22日在设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各类宣传材料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余次,并受理举报案件件。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宣传了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拉近了检察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控申科积极开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对等人进行举报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

三、积极探索控申工作新机制

1、今年,控申科收到一份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申请人因罪服刑年望我院返还一笔款项,以解燃眉之急。由于之前并未办理过国家赔偿案件,接到申诉材料后,控申干警十分重视,迅速从调阅卷宗,从原案承办人处了解案件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多次全科室进行讨论,最终在向领导汇报请示后决定返还其款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控申干警敢于迎难而上,对从未处理过的案件,严格遵照办案程序和期限,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力求办好此案,同时做了大量工作

安抚申请人情绪,取得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绵薄之力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2、今年,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缓解其生活困难作出了努力。同时设身处地为被害人着想,对于身在外地的被害人,尽可能简化手续以减少被害人来往奔波的次数,节省其来往费用。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赞扬检察院是真正向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的好单位。

3、申诉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今年控申科致力办好每个申诉案件,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上级院。全年市院共转发工作材料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为案件办理效果出色,工作经验总结及时,我院有个案件候选案件。

四、进一步做好思想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在院党组的部署,控申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实施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阶段的自查自纠、自省自改,更深入地理解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对于人民检察官的意义,进

一步增强了控申干警的宗旨意思和执法理念,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提供了保证。

此外,控申科在日常工作之余,注重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经常在检察长带领下,进行业务学习,全科室也时常共同学习讨论,学习之后注意撰写学习心得,总结学习成果。全年共学习了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明年工作安排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在促进发展上有新举措,由被动信访变为“主动出击”,坚持开展下访、巡访制度、带案下访,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大信访机制,加强与其他科室的联系,在接待群众的来访过程中,将举报中心接待与群众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门首办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做好有关解释工作,将控申工作做得更好。

控告申诉检察科

第13篇:控申总结[推荐]

2011年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总结

2011年,XX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两级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坚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源头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不断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力度,改善接待环境,强化文明接待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了控申举报各项业务。

一、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今年,我院继续把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一要深入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制度,彻底摸清底数,逐案登记,逐案落实解决

1方案。二要强化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高质高效地办理案件。要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要切实提高案件的纠错能力和决定的执行力,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检积案。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切实做到该纠正的错误决定坚决予以纠正,该赔偿的依法给予赔偿,防止初信初访变重复申诉上访。对于作出的纠正或者赔偿决定,要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五要强化息诉,追求和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运用疏导、协商等各种手段,做好善后工作,将依法妥善处理案件与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在止诉息访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控申业务。

(一)、控申科在学习实践三项重点工作中,思想重视,部署周密,贴近实际,主要表现在: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理

想和信念。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在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中:一是院党组始终把窗口建

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信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目前,我院对信访

件和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使举报线索不丢失、遗漏,举报线索7日内分流。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接待,举止文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采取首次接待责任制,承诺服务等措施。

(三)、为了规范接待工作,立足于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防止上访户的产生,提高检察干警的责任心,我院明确了各部门各办案人的责任,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就注意法制的宣传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四)、控申科认真学习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分院主管检察长的主持下,两级院民行部门围绕国家赔偿法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解能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依法严格行使职权,有效地制约检察权的滥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三、完善举报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举报线索。

(一)、深入开展举报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扩大举报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开展举报宣传工作中,我们主要作到了以下几点:

1、师电视台拍摄纪录片、编辑新闻等方式宣传法律宣传周的活动情况,扩大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影响,突出宣传检察机关反腐查案所取得的成果,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

2、突出了宣传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

3、是突出宣传检察机

关管辖线索的比重,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

4、是突出宣传检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署名举报反馈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署名举报,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

5、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集中举报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6、为方便群众参与举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根据分院党组安排,从6月22日—6月27日开展了主题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举报横幅1条,挂图30余幅,宣传材料1000余份(维、汉各500余份),接受教育的群众2000余人,并在十四师各个团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二)、严格管理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举报线索 ,逐件登记。对举报线索首先由专人审查,审查意见由科长审核,做到准确分流。

(三)、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加大办理控告申诉 控申部门担负着对内制约、对外监督的职能,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首办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稳妥地办理复查申诉案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维持有理、纠正有据,不枉不纵。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举报控告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整,制订的现有制度

不能有效执行。

2、控申检察工作队伍亟待进一步加强。这表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控申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很多案件政策性特点明显,对工作人员要求较高;本部门的办案力度还不大,工作经验缺乏。因此积极开展各种控申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是深化控申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3、控申检察工作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影响范围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社会各种发达的宣传媒体如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以及利用各种机会如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传单、举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好控申举报工作。

五、明年控申工作打算:

1、规范各类举报控告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宣传调研的撰写,争取发表信息宣传调研。

3、加大同分院控申处的联系,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促进我院控申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依法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依法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要严格依法进行复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使有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无罪的人不致于受到刑事处罚,保

障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田垦区检察院控申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14篇:控申科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第15篇: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第16篇:《关于书的书——怎样写读书笔记》内容摘要

《——怎样写读书笔记》内容摘要

《——怎样写读书笔记》内容摘要

书籍名称:

《——怎样写读书笔记》

作者:本书编委会

出版:电子图书·学校专集

阅读日期:2011年10月14-18日

《关于书的书》丛书共10册,分别是:“书的知识”、“书的趣闻”、“书的格言”、“读书的故事”、“名人谈读书”、“书迷谈书”、“中国著名图书”、“读书方法”、“怎样写读书笔记”、“读书和图书馆”。包括了关于书的方方面面知识。

知识性、指导性和趣味性结合是这套丛书的特点。知识性说的是书中不仅介绍了书的历史、书的知识等以前大家很少接触的内容,而且汇集了古今中外的读书名言、故事,可以扩大读者的知识面;指导性指的是书中选有“读书方法”、“怎样写读书笔记”和“中国著名图书”等内容。它不仅能帮助大家选择优秀的图书。又能使大家找到读书的捷径。此外,丛书不仅语言生动,而且介绍了大量有趣的读书故事和书的趣闻,使本书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怎样写读书笔记》一书,共分三个部分,其纲目如下:

第一部分:怎样写读书笔记

一、什么叫读书笔记

(一)读书笔记的性质

(二)读书笔记的作用

写读书笔记的好处:

1.写读书笔记有助于加强记忆

(1)做读书笔记能够帮助读者克服头脑识记和储存知识的局限性。

(2)做读书笔记的过程,就是理解、消化你所学到的知识的过程。

(3)在阅读时,通过做读书笔记,可以把读者所读的零散、片断的内容系统化、条理化,编成知识网,能够有条理地记忆,提高对知识的记忆能力。

2.写读书笔记有助于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3.写读书笔记有助于阅读注意力的集中

4.写读书笔记有助于激发创造性阅读

5.写读书笔记有助于积累资料

6.写读书笔记有助于扩大知识面

二、写读书笔记的规律指导

(一)写读书笔记的原则

1.持之以恒,养成习惯

2.格式明确,符号统一

3.先要理解内容,再写读书笔记

4.要求简明

5.要分类

(1)以笔记的内容为主。必要时再按时间、出处、笔记形式分类。

(2)按笔记学科属性分类。

(3)按专题研究的问题分类。

6.注明时间和出处

除去写明笔记的时间以外,还要注明所记录资料的出处,如果是书籍,应该注明书名、著者、出版社、出版的时间、页码等;如果是报刊资料,除去写明题目和著者以外,还要注明报刊的名称、刊登的刊期和日期;同时对于外文的资料还要写明是哪个语种等等,目的是便于日后查找、核对。

7.写笔记要便于自己阅读

8.经常复习笔记

(二)写读书笔记的类型及做法

读书笔记从载体上分,可分为书本式读书笔记(多记载在笔记本或者是原书上)、纸张式读书笔记(多记载在活页纸或其他的纸张上)、卡片式读书笔记(多记载在卡片上)三种类型。如果从内容及形式上分,可分为评点标画式读书笔记、摘抄式读书笔记、缩写式读书笔记、感想式读书笔记、心得式读书笔记、综合式读书笔记等6种类型。

1.评点标画式读书笔记与好处

(1)标画式:

①标画,就是在书上做记号。利用各种符号来标示,以表明重点之所在。

记号有许多种,最常见的是在字旁加圈点或者是划线。

②划线:

划线包括:直线(——)、波浪线(~~)、或单线、划叉叉、打杠等。

人们习惯用的符号有以下几种:

“……”着重号。点在文章中需要着重领会,加深记忆的词句下面。

“□”方框。画出文章中的生字,难词。

“——”直线。画出文章中的难句。

“~~”波浪线也叫曲线。画在文章中精辟的和重要的语句下面。

“√”填补号。用在文章语句中表达不完满,需要作一些填补的地

方。

(2)评点式:

评点,是我国传统的读书方法,是对所阅读的内容加以评点,也就是评注。所谓“评”,就是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正文顶端和旁边及边缘空隙处,对文章的某一部分用简短的文字作扼要的评价或提示;“注”就是指对文章中的疑难字、词或典故出处进行必要的注释或加以补充说明。

①旁批:旁批,这是一种简便的批注方法,在正文旁边用简短的文字作扼要的提示或批注(竖线左边文字为原文,右边文字为提示或批注)。

②行批:就是在文章的字里行间,对文章的某一点或某一部分进行简单的评点。

③眉批:是在标画的基础上,在书页的天头或地脚处写上简单的心得、体会、评语或疑问等的笔记方式。所谓“天头”,是指正文上面的一段空白的边。与它相对称,正文下面的一段空白的边叫“地脚”。

(3)评点标画式读书笔记的好处:

第一,评点标画是在书上进行的,所以,这种方法只适于自己的书籍。这样随读随画记号、写评注,可以使读书更加专心致志,促使自己边读边想,锻炼思考力。

第二,评点标画是在书上进行的,而书页的空白处有限,就要求语言尽量精炼,不宜长篇大论。而评注只能三言两语,拣主要的话来写,养成行文简洁,不说空话、废话的好的文风。

第三,评点标画是在书上进行的,不必再去翻找读书笔记本,便于重读。

第四,评点标画是在书上进行的,形式自由灵活,又很简单方便,省去了在本子上写体会、补充、批驳,不可避免地要复述一些原文内容这一道“工序”。

第五,评点标画是在书上进行的,在读完一本书之后,回头对全书评点标画处加以整理,可以便之系统化、条理化。

第六,做评点标画式笔记要有一套自己的符号系统,前后要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培养自己的规律性。

2.摘抄式读书笔记的方式与要求

摘抄:摘,就是摘要,即摘出书中的要点。也可以用极精炼的语言概括出文章的基本内容,理出文章的脉络。抄,就是抄录。自己喜欢的那些精彩的词语、句子、段落,都可以抄录下来。

(1)抄录式:抄录式是初学者最容易采用的一种方式,就是在自学时把特别精彩的章节、段落、或句子等,全部抄录下来。抄一遍比读一遍的印象要深刻得多,所以抄录可以帮助记忆。同时,抄录下来的资料也有利于保存,便于今后温故知新。一定在抄录后注明出处。

一要抄录那些精彩、有价值、有必要的内容。

二是抄录后要经过核对,确保无误,并且要注明出处。

三是可在专用笔记本上抄录,便于存放保存。

四是如果能在抄录之后,随时写点体会、感想,就更好了。

五是抄录时注意要与原文相符,甚至标点符号也要与原文一样,否则就有可能把作者的原意弄错。

(2)摘抄式:

摘抄式,指在读书时把自己认为较有用的语句、段落、数据、公式、定理、概意和情节、绝句等等记在笔记本上或写在卡片上,以便于使用。一般摘抄多摘所读文章中的佳词、佳句、格言、警句和激人上进的段落、事例等。

①摘抄词语:

读书时碰上不懂的词语就把它抄下来,切记不可囫囵吞枣,一瞥而过。最好是全句抄下来,生疏的词语要注明读音和词义。例如:

雪后初晴,玉树琼枝,掩映如画。

〔注〕形容白雪覆盖的树枝好像用美玉制成似的。琼(qióng),美玉。

②摘抄谚语、格言和警句:

谚语、格言、警句是人民智慧的结晶或名人思想的火花,经常摘抄,可以丰富我们的思想和语文词汇。摘抄要注明出处,同时要用一两句话概括它的内容,以备查阅。例如:

要理智地、自觉地、有效地投身于革命,就必须学习。(列宁:《论彼得格勒公共图书馆的任务》,见《列宁论国民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59年版,第269页)

③摘抄优美的写景状物的句子:

摘抄优美的写景状物的句子,仔细琢磨别人是怎样写景状物的,对今后在描写景物感慨一番上大有好处。

例如:《荷叶咏》的开头,写出了夏日荷塘的景色: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星罗棋布玉立婷婷的荷花。红荷垂露,盈盈欲滴;白荷带雨,皎皎无瑕;怒放的,嫩蕊摇黄;含苞的,娇羞欲语。再加上绿盖叠翠,青盘滚珠,好一幅迷人的景色。

④摘抄表达细腻思想感情的句子:

摘抄表示细腻思想感情的句子,学学别人是怎样表达情感的,对今后的写作大有好处。

例如:有一位同学在《银锭观山》作文中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银锭桥你只不过是美丽的北京的一角,整个北京的缩影。既有古城的风情,又有现代城市的气魄。哦!未来的银锭桥,未来的北京,一定会展现出更新、更美的风貌,我愿意用我的心血、用我的汗水,把你建设得更加先进,把你装扮得更加美好。”

⑤摘抄激人上进的事例:

摘抄激人上进的事例以自勉,激发自己克服困难的精神。

例如:上海某女青年患贫血、肾炎,没念完中学就病休了,一家三口仅靠母亲30多元工资维持生活,然而,10多年来,她自学了高中和理科大学5年课程,钻研了基本粒子问题,后来考取了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所的研究生。(摘自1980年6月5日《中国青年报》《首先要“马”》)

——人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摘抄式笔记应注意:一要摘抄文中重点部分、精彩部分或是有价值的部分。二是遇有省略处,要加省略号。三要将摘抄的原文写明出处。四是摘抄的笔记可写在笔记本上,也可写在卡片上。五是摘抄的内容可分类整理:六是不要随便改动原文的字句和标点。七是如果能在摘抄后,随时写点体会、感想,那就更好了。

(3)摘录式:

对于科学技术书籍中关键性的内容,理论著作精辟的论述,文艺作品中精彩的描绘或发人深省的警句,可在读书笔记中摘录下来。最好是用“文摘卡片”,便于整理、分类、保存和使用。

摘录式笔记应注意:一是摘录的内容要与原文相符,甚至标点符号也要一样。二是摘录原文时,可以摘录几句,可以摘录一段,不论长短,不拘一格。三是摘录前后或中间有所省略,可用省略号表示。四是摘录最好写在卡片上,摘好后可分类收存;也可多备几个笔记本,按需要分门别类抄写。五是摘录时在引文后面要注明出处,便于查找。六是摘录原文时,如果写上自己的心得或感情,可以促使自己对原文的理解。七是摘录要掌握严一些,要少而精。

(4)摘记式:

摘记的方法,是在读过书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情况,用自己的话,把原文的基本内容简要地记下来。这种摘记,与原文不同的是,原文里面有些无关紧要的字句被省略掉了。

摘记式笔记应注意:一是对作者的论点、主题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有意地曲解。二要注意善于选择内容,不要什么都往上写。三是不能把原文完全打乱,根据自己的主观想法去写。要注意原文的结构和逻辑性。四是因为做这样的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深刻地了解书中的基本内容和逻辑结构,于是花费的时间就比摘录原文要多些,困难些,所以做这样的笔记要认真、耐心、仔细。

(5)摘要式:

摘要,就是把书里面的要点摘录下来。下面的几个例子就是从语文书中摘录下来的要点。

摘要式笔记应注意:一要按原文的顺序。二要尽可能用原文的语句。三是如果摘要后附上自己的体会和心得,可在摘要后用自己的话写出来,这样也可以促使自己加深对原文的理解。四要摘录原文中自己认为关键的句子、段落。要注意摘书要点。

(6)索引式:

索引式主要是将有关的书名或文章题目的来源、出处、页码等填写在卡片上,借以达到揭示该书、该文到哪里查找的目的。

自学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某些参考书或杂志上的文章,对自己十分有用,但内容较多,一时不易采用以上笔记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搞个索引就可以了,以便需要的时候就能够信手拈来。

3.缩写式读书笔记的方式与要求

缩写式读书笔记,即概括式缩写所读之书的内容重点或总结中心思想等。概括内容要准确,可以插入自己的看法。它有助于加深对原文的理解和记忆,训练分析问题和综合问题的能力。

(1)提要式:就是在自学过程中,运用综合、概括、系统化等思维方式,把所学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方法和要点,用自己的语言简明扼要地写出来,这种概括方法叫提要式。这种提要式的写法常常在读长篇、中篇的各种书籍时使用。

①记叙文的提要:

在记叙性质的文章中,内容写到人的活动和事件的经过,我们写提要时,可以抓住人物的主要活动和事件的主要情节来写。例如:

《西游记》这部小说的内容提要:《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作的长篇小说。根据唐代名僧玄奘去天竺(今印度)取经这一真实的历史事件,在民间传说和有关话剧本、杂剧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成。全书一百回。前七回写孙悟空出世、远游求道、闯龙宫、搅冥府、大闹天宫;第八回至第十二回,描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出世,交待取经缘起;第十三回以后,转写孙悟空被迫皈依佛教,保护唐僧降妖伏魔,化险为夷,安达西天。小说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以神猴孙悟空为主人公,将社会矛盾和自然力量幻化为一个五光十色的神奇世界,曲折地表现了劳动人民蔑视封建统治,捣乱封建秩序,不畏强暴,战胜困难,同一切灾害和邪恶势力作坚决斗争的精神。

《聊斋志异》这部小说的内容提要:《聊斋志异》文言短篇小说集,清蒲松龄作。内容多取材民间故事,经作者丰富想象,通过人鬼相杂、世幽相间的艺术画面,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官场的罪恶,讽刺科举制度的虚伪和种种弊端,歌颂男女青年的纯真爱情,批判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作品继承和发展了魏晋志怪小说和唐人小说的艺术成就,一方面把花妖狐魁和幽冥世界等非现实的事物人格化、社会化,曲折而自由地反映社会现实中的矛盾和斗争;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类特殊形象所提供的超现实力量,鲜明表达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既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又给人以现实主义的真实感。小说构思奇巧,既幻异曲折,跌宕多变,又脉络分明,层次井然。其思想与艺术成就,标志着我国文言小说创作上新的高峰。

《红楼梦》这部小说的内容提要:《红楼梦》长篇小说,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为清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多认为由高鹗续成。曹雪芹的未定稿名《石头记》,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时,改名为《红楼梦》。清末书坊印行时曾题作《金玉缘》。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描述了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表现在婚姻道德、文化、教育、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有对立阶级的压迫与抗争,也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钳制与叛逆;有家族之间的倾轧、骨肉之间的陷害,也有豪强之间的掠夺、走卒之间的诱骗。其中,尤以宝玉、黛玉同贾政、薛宝钗等人之间所展开的反封建礼教、争取爱情自由的斗争最为激烈。当贾府统治者兼用高压和欺骗手段,强迫宝玉与思想上格格不入的宝钗结合时,黛玉以血泪泣诉和最后一死,控诉了封建社会对她的煎迫;宝玉也以顿发痴呆和最后出走,表达了他同封建家庭的决裂。作品虽对封建大家庭的没落,不时流露出悼惜之情,描写也带有贵族色彩,但瑕不掩瑜,仍以其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成就,成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

②论说文的提要:在论说性质的文章中,它有提出观点的部分,有阐发和证明观点的部分。我们写提要的时候,可以把文中主要观点概括出来写成提要。

例如:《事事关心》一文的内容提要:《事事关心》这是一篇借古论今,阐明读书与关心政治的关系的杂文。文章从陈林党人一副对联谈起,然后层层深入阐明“一面要致力读书,一面要关心政治,两方面要紧密结合”的道理,劝勉人们要“事事关心”。

提要式笔记应注意:一要抓住原作的主要精神。二是语言要简练。三要概括全文。四是这种笔记写法,常常在读长篇、中篇的各种书籍时使用。

(2)提纲式:就是把整本书的内容要点,用简括的语句和条举形式依次地记载下来。

提纲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有段落提纲、情节提纲、描写提纲、人物提纲和论证提纲等多种。但使用最多的是段落提纲。

(3)压缩式:就是将原文加以浓缩,也就是把比较长的原文压缩成比较

短的文章,但原文的主要精神要抓住,要保留,而且层次结构要与原文保持一致。

4.编目录

写读书笔记,天长日久积累多了,就要学会编辑整理,这就要求编目录。编目录是最基本的,方便查找。

目录可以这样编写:

《读书笔记》

(一) (1981.1—1981.12)

1.词语摘抄

……………………×—×页 2.谚语、警句摘抄

人生…………………………×—×页

求学…………………………×—×页

交友…………………………×—×页

3.古今人物刻苦学习的事例

贝多芬、舒曼………………×—×页

爱因斯坦、居里夫人………×—×页

4.写景状物

荷塘景色…………………………×页

红叶、兰花…………………×—×页

5.文章的结构提纲

《事事关心》………………×—×页

《后生可畏》……………………×页

6.一点心得

赞雷锋………………………×—×页

7.读书心得

《给青年们的一封信》……×—×页

三、读书笔记赏析

从阅读过的书籍中记下提要,或者把自己消化了的书本上的内容整理形成的文字叫读书笔记。

第二部分

怎样写读书心得

一、什么叫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是将自己阅读后的感受系统整理而形成的一种笔记形式。

二、写读书心得的规律指导

1.写读书心得必须认真阅读原文

2.写读书心得要介绍读物的概况

3、写读书心得时要重点突出

4、写读书心得要有真情实感

5、写读书心得必须联系实际

6、写读书心得必须观点鲜明

7、写读书心得必须要叙议结合

三、例文与评析

四、名家读书心得赏析

第三部分 怎样写读书札记

一、什么叫读书札记

读书札记,也称读书随笔、随感。它把读书过程中的收获、感想或对读物内容的意见、见解、补充、评价、质疑等随手记录下来的一种笔记形式。札记是感想式笔记中最灵活的一种,它是在读完一本书或一一篇文章后把书、文中的有关材料摘下来,以表明自己的某种心得体会、感想或质疑。它既可以对全书的内容发表感想,也可以考证、注释名篇佳句。

读书札记的形式多样。从字数上来看,札记可多可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同时又可将自己摘引的材料用于札记中。从形式上看,札记没有固定格式,怎么想就怎么写。

读书礼记不同于一般读书摘要,反映出作者的鲜明观点和认识,不拘一格。

书札记形式多样,要求有较丰富的知识,较高的造诣。但只要我们努力学习,不间断练习,就可以写出好的读书札记来。

二、写读书札记的规律指导

1.精读原著,把握要点

2.联系实际,有感而发

3.正确分析,揭示哲理

三、例文与评析

四、名家读书札记赏析

相关概念:

1、读书笔记:

是阅读的重要辅助手段,无论是理论上的研究,还是实践中的运用,都证明了阅读时做笔记要比不做笔记效果好得多。读书笔记是科学地读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读书时要善于做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是应用文的一种。即把读书的心得体会或原书的内容要点写出来,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抄录下来加深理解和加强记忆的读书方法。

读书笔记,是指我们在阅读各类书籍报刊时,把读到的某书、某文的精华部分和段落、重要情节、精辟见解、观点材料、警句词语等进行勾画,摘录要点,或拟提纲,或写出自己的收获体会、感想、质疑等。

典型事例:

认真读书的典型事例:许多在学业上获得成就的人,都曾在这方面付出艰辛的劳动。

[徐特立]

革命前辈徐特立同志少年时期只上过6年私塾,后来在长沙仅仅读了4个月的师范学校。他的渊博的知识完全是靠刻苦自学得来的。他从19岁到43岁的漫长岁月中,每天晚上必定要读3个小时书,结果成了博学的教育家。徐老有一个重要的学习经验:不动笔墨不读书。他告诫学生:读书不要贪多图快,要仔细研读。还说:买书不如借书,借书不如抄书,全抄不如摘抄。可见他是非常重视写读书笔记的。

[马克思] 马克思为写《资本论》,曾认真钻研过1500种以上的书籍,而且每本书都写了提要,每本书都有笔记可查。仅1843年到1847年间,属经济学的笔记就记了24大本,总量相当于《资本论》第一卷的两倍;1850年到1851年仅一年时间,

又记了18本;1861年到1863年记了23本。这些笔记再加上他的其它笔记,其总字数至今未有人能精确地统计出来。

[列宁] 列宁为研究哲学,对阅读过的历史、哲学、逻辑、宗教、军事、经济、艺术等书,无一不作笔记,后来他把这些记下来的东西作了精心的整理,印成了一本书,这就是现在我们读到的字数在50万字以上的《哲学笔记》。

[毛泽东] 毛泽东同志做的读书笔记,我们能见到的也有不少。毛泽东同志对那些自己特别喜爱的书不仅一读再读,而且总要记下一些什么。如德国鲍尔生著的《伦理学原理》一书,全书原文只有10万字左右,而笔记本上的笔记字数却有12000字之多,在原书所作的笔记还不算在内。

[姚雪垠] 当代著名作家姚雪垠为了写巨著《李自成》,花费了几十年的时间,从各种书刊上摘录了大量的文章,又做了50万张卡片。

精言:

读书不注意做笔记,犹如入宝山而空手归。人的大脑,犹如知识的仓库,善于写读书笔记的人,他的知识经过整理消化,能有条理地储蓄起来,日积月累头脑里就有了随时可以支取的知识财富。而且随着知识的增长,智力也在发展,于是写文章、分析事理的能力也就无形中增强了。

(姚天德于2011年10月18日17:28摘录)

第17篇: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事迹材料

***,男,现年36岁,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边防局服役,1989年8月加进中国我党,90年12月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当山派出所工作,1992年11月调进丹江口市人民***工作,前后在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武当山检察办事处任职,曾屡次取得院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现任丹江口市人民***控告申诉科科长,正局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在工作中,***同道始终牢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建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认真学习,研究方法,应用艺术,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题目,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化解了很多濒临激化的矛盾。勤学苦练 爱岗敬业2002年中旬,***同道从武当山检察办事处到控申科负责,控申部分是检察机关一个主要业务部分,承当着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初查、信访接待等任务,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工作既忙乱又辛劳,还要受气,一般年轻干警都不愿干这个工作,***同道服从领导安排,无怨无悔来到控申科,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他学习了与控申业务相干的大量法律规定,调阅了控申科近几年来办理的所有申诉、赔偿案件、处理的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等疑问案件和举报初查案件的卷宗,认真学习办案方法和接待经验,主动向同道们请教。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他还留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广泛地学习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干学科知识,进步自己理论水平,并联系实际研究接待工作中的语言表达艺术,进步工作质量,可以说,工作之余和大部份闲暇时间,他都是在学习中度过的,经过艰苦努力的学习,很快适应这项工作,成为一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控申工作职员,并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在把握一定的控申检察业务理论后,***同道还重视理论结合实践,不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几年来,只要是碰到群众上访特别是两访一户等疑问信访,他都主动接待,不断学习同道们的工作态度、接待经验、答复技能,进步本身接待水平。在接待疑问信访的时候,他重视引导群众处于安稳的情绪,努力使反映题目能做到客观冷静。在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时,他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办案,认真分析造成申诉和赔偿的缘由,组织科里的同道们一起剖析题目产生的本源,积极向办案部分和院领导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完善的地方,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文明接待 维护稳定***同道始终以为,在我们控申部分接待的来访者中,部份是最基层的群众,除个别情况外,他们反映的题目一般都事出有因,只是由于题目得不到美满处理才来到检察机关讨个公道。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找到我们,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是人民***,检察干警是人民公仆,必须站在人民的态度上,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动身,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他做到了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处理题目有回声;把群众反映的题目记清,上访人的权利义务讲清,群众举报的题目查清,上访人要找的部分指清。真心诚意的为群众排难解纷,让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亲切感、安全感、暖和感、信任感,二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51件292人,批阅信件558件,就地化解集体访22起,集体访18起,消除越级访、进京访隐患,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18篇:控申科廉政建设措施

XX区检察院控申科

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

根据本院纪检组的通知要求,控申科结合部门特点及2010年部门工作计划,制订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武装思想,提高认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体现在反腐败,而控申科作为接受举报信息、进行案件初查的部门,是一切反腐败工作的源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如此重要的任务,控申干警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从思想源头抓起,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明白两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认清形势,严格按照部署,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为人民服务,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公信力及廉洁形象,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二、严格要求,认真落实。热心接听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使用高检院规定的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详实记录举报信息,尽快做好案件分流,慎重调查,及时处理,尽早反馈举报人,坚决杜绝说清、送礼、请吃等现象,严守办案纪律,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认真查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执法无小

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打造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提高检察干警队伍形象。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大局观。同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不断强化两项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控申工作实践。

XX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第19篇:检察院控申个人事迹材料

xxx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by wylhj11

1xxx同志自1996年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10年,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学习,公正执法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xxx同志加强学习与控申工作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敢于在办案实践中运用。此外,她还善于分析控申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撰写调研文章。由于她的不断努力,使本院的控申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学习,她深刻认识到做好控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的“阳光接待”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她与全科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办案安全教育。与全科干警一道,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xxx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转变观念,开拓进取

控告、申诉,举报工作是检察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xxx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看似简单的接待工作,但要让来访者满意是很不容易的,xxx同志在控申工作调整后,积极向领导出主意想办法,在全市率先提出: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应当实行“阳光接待”。“阳光接待”就是让来访者知道办案流程,知道证据链条,知道疑罪存无的法律原则,让其亲自看书,学法律,司法解释,取得来访者的信任理解。这项工程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加了来访者的理解,化解了不少不必要的误会。她本人自~年以来共接待来访者群众400多人次,举报信件35件,初查30件,转公安机关10件,立案5件,转反贪9件立案6件,转渎检7件,转公诉2件,转民行2件,初查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

三、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年以来,控申部门坚持“两访一户”,采取定任务、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的“一定三包”措施,搞好“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xxx同志在主管副检察长和科长的带领下明确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对那些要求过高的来访人员,尽量劝导、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对赴京进省的集体访、个人访苗头,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限期解决,坚决做到稳定住、疏导开、处理好,决不允许因我们的工作失误出现新的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力争把涉法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

xxx县保和乡乔沟村某,78岁,1995年与保和乡政府工作人员胡宝之子发生矛盾,因受其子和其妻子的的谩骂和后来胡宝的谩骂气病,到县医院检查为脑血管崩裂,住院花去20000元,多年来想告状终因不能走路,以致到现在才提出告状,要求胡宝赔偿损失,xxx同志耐心地听完胡某告状理由后,对其进行了细致法律事实和管辖规定的通报,告知此事归法院管辖负责处理。胡某愿意到法院去告状, 那天是7月9日,天下大雨,胡某身披个塑料布,行走十分困难,梁鹏和科长一起把胡某从沙发上搀起扶上车,开车把胡某送到法院。后因其交不起诉讼费而放弃了要求胡宝赔偿的诉求,但又提出胡宝身为国家干部支持儿子违背计划生育,如若不真拿命担保。我们接访人员讲,计划生育是计生委管,你应该到计生委去反映,胡某愿意到计生委反映,因怕没有熟人告状无门要求引见,因胡某年近80岁行走不便又不认识人,xxx同志就挽扶着胡某和其一起道到计生委反映,计生委的同志知道来意后说,象你们检察院这种态度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马上向领导反映进行调查。计生委很重视,调查后情况属实,特奖励胡某200元,胡某也很满意又专程来科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说:事情解决的很满意,我不在跑了,在家安心生活,安度晚年。此后,胡某年近80岁高龄,只要进县城必到控申科坐坐,为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官老爷架子,说话心是里热呼。

涉民无小事!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四、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多年来,她一直坚持在工作第一线,始终面临着~和反~的严峻考验。但她却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做到了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初查案件线索中,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检。~年9月,在对一农村干部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初查时,她得知自己的爱人与嫌疑人的爱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又住在同一个大院内,但她不因为是熟人而徇私情。为避免办案中的干扰,她巧用侦查技巧,以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为由,与民行科的同志联合进行初查,隐蔽了调查的意图,达到了初查目的。当其家人给xxx同志送来价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时,被她婉言拒绝。在工作中,她从来没有吃过当事人一次请,也从没有发生过办私案、办人情案的现象。

五、关注民生,为百姓服务

作为一个检察院干警和县政协委员,xxx同志深知自身的责任重大,一方面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地方稳定,一方面又要深入群众,了解民生,关注社情~,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谏言献策。她利用工作和休息时间,经常深入群众,和他们一起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呼声,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在工作中她对每一个带有全局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的分析,不断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一年来,她共走访群众2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多次,从而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积极评价,都说她是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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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20篇:检察院控申科工作报告

一、单位简介

**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全称控告申诉检察科,下辖三个内设机构,即举报中心、刑事申诉办公室、刑事赔偿办公室。控申科现有人员5人,科长1人。

控申部门的具体职能就是,受理来信、来访,承办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的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和事项;统一管理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线索分流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综合分析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做好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在行将过去的一年里,**区院控申举报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在“窗口”建设中不断强化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文明接待、规范管理的意识和措施,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在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一年来,我们以争创“文明接待室”的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认真负责地接受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努力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精神风貌,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强化文明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在接访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多年来,**院对控申举报工作高度重视,以举报工作为“龙头”,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和动力,狠抓控申举报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在接待工作中控申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的制度。坚持“热情服务,勤政为民”的宗旨,实行“五心”服务,即接待来访人热心,了解问题耐心,解答疑问细心,服务群众诚心,处理案件公心。认真听取每位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对来访者承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无一起出现赴市到省进京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区的社会稳定。

2、全力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召开

2008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全国两会的召开、以及举世瞩目的奥运会、残奥会的同时举行,给信访和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新的考验。控申科的全体干警增强责任感,齐心协力,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由于成绩突出,被徐州市院授予“2008年奥运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同志被评为全市控申系统优秀科长。

⑴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区院根据上级院有关精神,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涉检信访的排查、上报等具体事项,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涉检信访的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并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一做好说服化解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⑵认真实行多项维稳制度

为了保证维稳工作确实落到实处,**区院在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多项制度。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全体干警值班制度。二是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每天下午定时向市院控申处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区院维护稳定工作情况。三是实行全员干警

备勤制度。每位干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随时联络、随时行动。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

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信访应急预案。为了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成立了由一名副检察长任队长的应急小分队,在资金和车辆上给予了充分保障,随时待命处置进京、赴省集体访、告急访和非正常访。

⑷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涉检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法

控申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仅仅依靠程序化的方式,有时很难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因此,创新有效且多元化地解决方法成为控申干警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如今年在对待上访老户的问题上,控申部门采取了公开答复听证会的形式成功解决了问题。听证会在市院的主持下,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委成员、信访局成员、上访人所在的街道、社区代表及其亲近的人员参加。会上,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和调查材料,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听证人员充分了解了案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会后,还对上访人又做了必要的息诉工作。

3、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举报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举报宣传周的统一部署,**区院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的举报宣传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1)深入涉农办事处,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工作”活动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三个专项工作”活动,向苏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发放了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法律知识试题,发放了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信息收集卡,发放了检察机关检风检纪监督表。还针对涉农办事处的特点,编写了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民商案例和刑事案例的《以案说法手册》,《居民行为规范及法律服务手册》,引导广大村民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保护自己,同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深入利国铁矿积极开展举报宣传

**区院来到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矿产资源的利国铁矿开展大型举报宣传活动。检察人员向群众介绍了“三个专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向广大群众介绍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受案范围,向咨询的群众介绍了举报须知、举报注意事项、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有关内容,引导群众“举报什么”、“怎样举报”,积极投入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3)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孙光永同志在**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

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孙光永同志深入**区院进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在接访中,孙光永同志结合全国“举报宣传周”,向举报人宣传了检察机关举报保护、举报奖励和实名答复的有关规定,打消了举报人的疑虑,举报人当即表示以实名举报。同时对举报人到检察机关积极举报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告之举报人在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还要保守举报秘密,减少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4)召开全区三项专项工作动员大会

**区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检察院关于三项专项工作的汇报,召开常委会进行了专项的部署,同时召开全区三项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检察长张金辉宣读了《**区检察院开展三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副检察长查新民从八个方面详细解释了开展三项专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罪名、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有力地促进了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5)送法进校园,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

**区院深入辖区新陈庄小学,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树立良好法制观念,做一名守法守纪的好少年”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课。通过宣传挂图、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激发了广

大学生的学法兴趣,引导学生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4、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控申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科干警积极参加全院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的讲话,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的讲话,以及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成的讲话,还参加了市院组织的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学习后,更是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神为指导,在控申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控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由于控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心系上访群众,公正执法,无私奉献,努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耐心倾听上访人员的呼声,深入调查研究,做了大量地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公平正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2008年2月,**区检察院控申科再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怎样写检察控申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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