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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整改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21 12:06:0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刘福建惠农资金报告

临零办发〔2011〕83号

临潼区零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财政支农资金自查结果的报告

为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切实落实责任。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财政支农资金自查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按时限、高质量的圆满完成任务。根据临潼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临财发【2011】29号)精神要求,我办从9月10日至25日组织专人对专项检查的三类资金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检查范围三类强农惠农资金中,我办只涉及一类,即: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生产性惠民补贴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玉米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能繁 - 1 -

母猪补贴等。

对支农资金专项检查既是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因此,在资金的发放兑现过程中,我们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保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从根本上杜绝了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确保了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满意,给上级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充分做到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并及时录入惠农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不存在挤占、挪用、贪污、套取资金的问题;财政支农资金相关账户账簿设置、资金划转、资金管理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问题;财政支农资金按照项目计划及时足额使用,不存在资金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财政支农资金项目按照规定进行评审,不存在优亲厚友问题;也不存在违反财政惠农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问题。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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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丹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政发[2011]号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11]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11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11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报告文县丹堡乡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印发

推荐第3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龙沙镇自查领导小组: 根据政府会议精神,要求我站对我镇畜牧业惠农资金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站由于体制管理的要求,从未涉及相关方面的惠农资金的兑现,不涉及侵占资金情况,另外经我站请示县局人财科,人财科回复是涉及项目已经自查。

特此报告

龙沙镇畜牧兽医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4篇:资金整改报告

篇1: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 “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共印10份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0日印制篇2:整改报告 管理提升全面整改报告

项目部通过动员启动学习提高、自我诊断找准问题、对标管理、活动督导检查等,查找出管理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拟定了全面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工程部: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偏少,经验欠缺

整改措施:工程技术部在项目管理中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策划及制定、进度计划编制、物资材料计划编制、核算等工作,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今后将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能力。同时,多组织进行培训和学习交流,给他们也提供一定的平台,充分调动年轻员工的积极性。

二、财务部:在发挥自身管理优势时候,客观上在资金时间价值管理、合同管理这些方面同集团其他兄弟单位存在一定的差距,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项目资金时间价值管理

坚持以当月结算为主,少量工程借款为辅的资金支付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日支付,合理利用商业信用。做好资金收支预测,合理分配项目初期,中期,后期的资金流,使资金收益最大化。由于本项目资金为业主监管型,项目资金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将冗余资金与开户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使项目资金收益最大化。

2、项目合同管理

强化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增强工程价款意识,认真分析、熟悉合同条款,为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必须合理合法地履行合同。以前我们单位对业主主合同、项目分包单位合同管理、机电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不精细,涉及到财务收支的相关条款掌握程度不够,容易导致资金少收多付。(1)财务部建立了合同登记台账,将涉及到财务收支,费用分配方面的财务收支条款进行统计汇总,使每个财务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分包单位挂账项目不漏记。(2)注重合同条款和实际结算数据的数量单价对比分析,在物资采购及外包结算过程中,发现实际单价超出局规定的内部结算价(或信息指导价)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三、计合部:分包队伍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除库底填筑和临建设施属自营外,其余均为分包,特别是还有协作方这家大金额的分包队伍,分包队伍管理更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项目部经营人员要经常到工地现场,了解分包单位实际的资源投入和施工情况,及时告知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的合同边界条件。同时,加强与集团内水电十二局、三局等兄弟单位进行对标学习,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机物部

(一)、通过自我诊断,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1、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人员不足,设备物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2、设备物资管理在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等方面有待改进,需要分局乃至公司设备物资部的大力支持与推动;

3、设备物资采购计划性有待提高,科学配臵资源的能力有待加强;

4、物资的收、发、领、退、核算等关键环节上,还存在着诸多的管理漏洞;整改措施:

1、通过增强人员配臵,很抓落实,提高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水平,规范设备物资管理行为,降低设备物资消耗成本,构建标准化的设备物资管理体系;

2、加强设备物资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充分调动设备物资从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修订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的各项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并组织编写一套完整的、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设备物资设备管理操作手册,将设备物资管理的流程和要点进行细化;

4、以建立成本倒逼机制为切入点,切实降低设备物资购臵成本,重点加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5、在项目推行以计划管理、采购验收管理、现场物资贮存管理、物资使用、盘点、核算、废旧物资处臵、内业管理及考核管理为主线的物资管理体系,强化“限额领料制度”、“月度材料节超核算分析”的工作程序,对材料的领用和消耗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

通过管理提升活动的有效推进,逐步建立以“行的通、管的住、出效益”作为管理理念、“用表格说话”作为管理手段、“用数据说话”衡量管理效果、过程控制“引用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提高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表格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精细、高效。

五、质管部

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力不足。

要求各施工队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施工队的质量管理;各作业班组成立质量小组对各工序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最终形成作业班组初检,作业队班长复检,项目部终检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项目部每月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学习,定期组织三检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施工现场分片区专人进行管理,从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到对上、对下工程量的结算都有该质检员完成,减少了交接工作之间出现差错,施工队伍也能跟好的管理,责任到人。

六、安全部

1、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陈旧,奖惩机制不明确

由于外协队伍和合作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陈旧,还存在着“安全管理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管理思路,同时只注重于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更新较慢,奖罚制度不分明,只是罚而没有奖,员工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要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却没有奖。比如:争先创优,创建文明工地等,安全管理到不到位没有多少实在意义,做好了是职责范围内的,不到位要受罚;这就是奖罚制度不分明。

2、对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由于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将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摆到正确位臵,一些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领导只重视生产进度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外协队伍和合作方更是如此,他们只追求生产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落实不到位,从而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3、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

现在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和临时工,人员更换频繁,加之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文化水平较低,有的则是刚放下锄头就拿起瓦刀,瞬间就变成了水电企业的建设者,这类人员往往是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较差,对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安全知识理解能力较差。为此,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风险。 整改措施:

1、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不仅指明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消除隐患,还表明了安全生产要预防为主,同时更指出了安全生产必须要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必须保证每一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工种、每一个操作过程都要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体系统的安全。至于对我们c2标项目部来说,只有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外协队伍和合作方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工种、每一个岗位及操作人员,都要不断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杜绝习惯性违章,才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有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有效防范“三违”现象的重要手段,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来对各级负责人,尤其是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形成约束,形成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保障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克服“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加强安全投入是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和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作为项目部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尤其是对外协队伍和合作方的安全投入要加强管控,督促和监督外协队伍和合作方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可采取项目部统一购买,分发使用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另外,还要加强安全教育及培训的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常识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等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环节。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项目部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公司及分局的安全教育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使各级管理人员、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不仅要自身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项目部还可以印发“员工安全生产手册”加强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篇3:财务收支整改报告-katy 关于xx部资金收支整改的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资金收支行为的紧急通知》xx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审计检查实际情况,现就我部本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部成立了以副经理为组长的资金收支情况自查整改小组,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整改小组后,我部按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内容进行自查,制定了相应工作的方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期达到“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不留死角”的目标,使公司保持良性运行的轨道。

三、认真自查,及时整改

1、我部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假发票报销获取费用。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无以虚假理赔或夸大损失扩大赔付、虚假扩大公估费用、开具阴阳支票等多种违规形式获取理赔资金。无以虚开中介发票形式获取手续费资金等。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我部认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无串户使用资金、混淆使用账户,无使用支出户、费用户收取保费收入等各类收入,无任何收入户资金发生除支付银行结算费、上划资金以外的支出的行为;保费全额入账,无一切形式的净保费结算。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部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部严格执行车险见费出单,大力推进非车险见费出单,严禁未收到现金而先代垫刷卡、待收取保费后再从公司退回带刷卡的资金行为。

9、我部加强对员工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监控费用报销,严格实行无现金管理,直接转账到费用使用人本人账户(直接转账到开票单位的除外),无委托他人收款,严禁由一人领款后再提取现金迸行“二次分配”的行为。对报销金额较大(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每月累计报销金额5万元以上)或报销频率较高(每月5次以上)人员费用使用的合规性迸行分析监控,并向员工公开信息,发挥员工监督作用。

10、我部严禁编制虚假未达账项或存在长期挂账的未达账项。

11、我部严禁任何洗钱行为。

12、我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推荐第5篇:区科技局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区科技局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核查领导小组,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全镇2013年度、2014年度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2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13353.60万元,全部支付。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285.8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2270.37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等资金1048.75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11.2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6992.08万元,物探征地补偿1167.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99.0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79.07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719户3409人,享受80岁高龄340户356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

2014年,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9563.87万元,实际支付9167.47万元,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429.54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1821.00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育苗等资金1611.03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42.95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3072.31万元,物探征地补偿543.3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84.7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62.62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820户3499人,享受80岁高龄339户361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结余396.40万元,其中:残膜回收资金1.90万元,物探征地补偿32.27万元,因征地面积有争议,暂时未兑付;危房改造资金95.30万元,作为2015年危房改造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98万元,属公益林管理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育苗资金229.93万元,因资金拨付到位迟,计划第二批兑付,燃油补贴36.02万元,用于2015年造林及林木管护抚育燃油补贴。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3年、2014年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在良种补贴上补贴面积大,补贴资金多;二是部分涉农资金因分配方案未定、地界纠纷、补偿标准低等原因,致使征地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兑付给农户;三是部分村组空挂户套取农牧户补贴、基础母羊及重复兑付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42500元;四是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操作透明度不够,公开到群众时间长,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五是涉农资金公开的形式单一,仅限于村级公开栏纸质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六是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七是涉农资金的发放都采取“一卡通”发放,部分农户将“一卡通”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站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兑付涉农资金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针对目前发现部分村组有套取农户补助、退耕还林款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将多套取的涉农资金全部收回,分别上交相关村集体经济和镇财政。共收回上缴违规资金42500元。同时要求今后各涉农站所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位置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要求镇财政所进一步核实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手续是否完善合法,对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坚决收回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站所要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内容,要在党员活动日、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要将纸质材料公开到组、到群众中间,接受群众监督。正真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操作,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支付程序,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的“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坚强监管,严肃查处。镇纪委、财政所等站所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套取等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5]24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2015]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20

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2013—2014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2013年1073.31万元,2014年3058.67万元。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2013年40.14万元,2014年336.95万元。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2013年223.63万元,2014年272.38万元。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2013年1209.72万元,2014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2013年172.5万元,2014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2005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 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

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3、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分工、协调合作、落实责任、上下合力”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推荐第6篇:代发惠农资金协议

代发惠民补贴资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营业机构为甲方提供代发甲方惠民补贴资金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粮食直补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抚恤(优抚)补助资金、征地折迁补偿资金、其他补助(补贴)农民资金等_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在乙方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乙方的内部结算账户。乙方保证甲方代发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的正常使用,但如因国家规定的有权机关对甲方帐户实施的冻结、扣划,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开立一卡通的方式代发甲方惠民补贴资金。采用移交纸质清单由乙方手工录入联机代发工资的,由甲方编制惠民补贴资金清单,甲方对代发工资清单中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金额等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甲方将代发工资清单交乙方营业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同时将足额资金转入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代发工资专户,乙核对无误后,乙方凭此代发惠民补贴资金清单进行录入发放;采用磁介质报盘批量代发工资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格式进行编辑,甲方对磁介质中记载的姓名、金额、帐号等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将编辑无误的磁介质交乙方营业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同时将足额资金转入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代发惠民补贴资金专户,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凭此磁介质报相关部门进行批量发放,并将发放情况反馈甲方。

三、因甲方未及时划转代发惠民补贴资金、划转资金不足或提供清单有误、提供磁介质损坏及错误等情况导致惠民补贴资金不能代发或代发有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录入发放有误,导致发放有误,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划转代发惠民补贴资金超过代发工资总额的,乙方应将超过部分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另有规定,则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强农惠农资金

强农惠农资金

基本概念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2.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3.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科技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4.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5.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

1 育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资金。

6.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资金。

7.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等医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资金、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8.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9.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10.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11.其它强农惠农资金。

二、相关规定:

①财政部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申请、计划分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2 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

③强农惠农资金坚持逐级申报原则。资金申报部门,为申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部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上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⑤强农惠农资金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等分配方法实行规范化分配。强化资金分配的内部制约机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增加资金分配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三、如何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1.遵循“四个原则”,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原则:①应统发尽统发原则。凡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均实行县级统发。②统一集中支付原则。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由县财政统一集中支付,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发放到户。③审核权不变原则。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等权限仍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④是高效简捷便民原则。对各项惠农资金不再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财政层层划转,减少发放环节,实行“财政——银行——个人”发放模式,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2、强化“三项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全面推行以“财政——银行——个人”为流程的社会化发放模式,实行“三个一”管理。

①资金“一户”管。县财政局在县信用社营业部开设惠农资金统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财政拨入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拨付到群众“一卡(折)通”账户上的各项资金的划入、转出和结存情况。县财政局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划入该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②服务“一站”办。县财政局是惠农资金发放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各部门做好“一卡(折)通”基础数据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惠农资金的公示、告知发放情况和“一卡(折)通”存折发放工作等,为受惠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③资金“一卡(折)”发。各项惠农资金一律由统一指定的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实行“一卡(折)通”发放。乡镇信用社为享受惠农补贴的家庭或个人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将群众享受的各项惠农资金直接存入存折。

3、严把“三个环节”,确保操作程序到位

实行由资金主管部门填报和审核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程序。 ①严把基础数据填报关。县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对账单后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对受惠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编造补贴发放花名册。

②严把财政部门审核关。县财政局对报送的基础数据做好合理性与逻辑性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传递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填好受惠人

4 收款账号,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反馈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③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对报送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开具支付凭证,县信用联社营业部直接将资金划入群众的“一卡(折)通”账户。对各项支农项目资金,分门别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承建商,并建立县报账制度,严防支农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挪用。

4、健全“四项制度”,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①建立公示、告知制度。乡镇财政所将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做到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公示结果。在惠农资金拨付后3天内,乡镇财政所将发放的资金名称、拨付时间及时向群众张榜告知。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在实施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

5 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推荐第8篇:资金检查整改报告

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5月19日,教育体育局对我校2013年2014年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据要素不全;

2、定额发票有没付清单现象;

3、2014年11月一张培训费票据回来较晚,校长未能及时签字。

二、整改结果及措施

1、2013年2014年两年全部单据都已检查完善到位;

2、培训费票据校长现已补签完整;

3、今后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提高业务素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己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东十里小学

2015/5/28篇二: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

报 告

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

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农户退社现象严重

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

经过我们自查,从2008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 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不管什么原因和目的,只要与指南不相符的,都不可以操作。认真对待每一借款、严格纪律、维持好操作指南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

三、逾期借款性质严重

互助社运行以来,我们都严格审查、检查,认真核对。可还是出现了三笔总数量为七千元的逾期借款,其中一笔是农户借款后,户主得疾病而病故,另外两笔是借款搞养殖,结果牲畜死亡,无法按期归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如果再出现更多的逾期借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决定将继续追回逾期借款,并在今后借款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把关、认真核对,争取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社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篇三:财务检查整改报告

青岛总部检查组2016年1月28日对我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情况我单位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经理高度重视

组织学习有关财务文件,提高认识。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这次总部财务检查发现的错误,是因为2015年4月至5月保监局检查报表太多,同时和各保险公司核对数据工作量大疏忽大意导致报销单漏报。

三、针对这次检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特做如下整改措施:

(1)、杜绝报销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费用和三项期间费用,严禁不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范围的各种开支。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必须经过总部审批后方可报销,避免领导未签字而支出现金。所有报销单必须四方签字后方可报销,四方签字是指经办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分管经理签字和总部领导签字,四方签字缺一不可。保证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

(2)、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

办法、有措施、上手段、决不手软,确保资金的安全。

(3)、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总之,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们受益匪浅,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并进行了认真整改,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与总部的联系,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东营泓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篇四:卫生院半年财务检查通报自查整改报告

卫生院半年财务检查通报自查整改报告 县卫计局计财股: 我院收到卫计局关于上半年财务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院委会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吸取通报总结的各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半年工作检查作为一面镜子认真查找我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找差距,并对检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及时整改。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补发所拨村室专项资金,所有拨发村室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不挪用,挤占专用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强制度管理,及时制订了院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等同志组成的“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坚决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今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坚决控制“三公经费”下降比例。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分管财经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四、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成立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基药严格实行 零利润销售。中草药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规定,按进价顺加20%,将原来的库存中草药都已下调零售价格,统统调为在进价的基础上顺加20%利润。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组织专班对各科室财产、器械进行认真的清点盘存,进行逐笔登记,各科负责保管财产的负责人签字负责保管。以便以后财产进行核对,丢失损坏科室照价赔偿。将盘存财产在电脑上进行分科、分类登记,并建立财产台账,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变动情况。 *****卫生院 2014年8月17日篇五: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瓮安县人民检查院建议书,瓮检反贪建(2012)02号文件,我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人袁愈均挪用公款一案,所呈现出单位资金管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避免大额现金支出,杜绝白条顶库现象,严禁坐支现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每月核实银行存款实际存量制,建立奖罚制度;严禁库管和业务人员收取货款,杜绝以个人名义私存款。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大额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严格可控费用和三项期间费用预算管理,严禁不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范围的各种开支。

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对资金定期清查盘点,加强流动资金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流动资金进行清查和盘点,严禁白条顶库,确保资产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办法、有措施、上手段、决不手软,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队伍,要求全体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推荐第9篇:资金检查整改报告

篇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二:东十里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 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5月19日,教育体育局对我校2013年2014年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据要素不全;

2、定额发票有没付清单现象;

二、整改结果及措施

1、2013年2014年两年全部单据都已检查完善到位;

2、培训费票据校长现已补签完整;

3、今后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提高业务素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己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东十里小学

2015/5/28篇三: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 报 告

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 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农户退社现象严重

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

经过我们自查,从2008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不管什么原因和目的,只要与指南不相符的,都不可以操作。认真对待每一借款、严格纪律、维持好操作指南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

三、逾期借款性质严重

互助社运行以来,我们都严格审查、检查,认真核对。可还是出现了三笔总数量为七千元的逾期借款,其中一笔是农户借款后,户主得疾病而病故,另外两笔是借款搞养殖,结果牲畜死亡,无法按期归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如果再出现更多的逾期借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决定将继续追回逾期借款,并在今后借款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把关、认真核对,争取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社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推荐第10篇:乡镇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乡镇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乡镇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

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村错发资金36800元,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

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那一世范文网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第11篇:关于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辖区内的惠农资金严格按照渠道不乱、专款专用的原则执行,在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能够按照上级政策组织落实和发放,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一)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方面: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制度健全,做到了政策宣传到户、村级负责种植面积测量并张榜公示,经管站核实后填制补贴底册,财政所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数据核实正确无误后,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发放至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一本通”账户中,实现了申报核实与补贴兑付的分离,确保了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使补贴资金兑付做到了按标准,按程序,及时发放。

(二)项目资金利用方面

惠农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由村级提出申请,财政所进行初步审查,报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对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后实施开工建设。分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三个阶段由项目管理单位、财政所、财政局进行现场拍照存档。

二、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措施:

1、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存在各部门申报、核实及资金在开户行的封闭运行,个别农户往往对资金及时性要求迫切、现收现取造成误解。宣传工作应在广度、深度和方式上有所加强。在以后工作中,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明白纸,村内喇叭广播等形式,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准确;规范程序操作,加强部门的协调,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资金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2、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体制、模式及相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等。要加强监管惠农项目资金管理,通过监督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严禁一个项目多头上报,骗取国家的支农惠农资金的现象发生。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工作,检查涉农资金的分配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是否保证和突出了重点,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是否在资金上予以落实等。在资金拨付环节上,重点监管滞留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资金的使用环节上,杜绝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合理有效地利用涉农资金。

3、改进方式方法,确保监管实效。建立健全涉农资金专项监管相关制度,建立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实行涉农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明确规定各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拨付、报账程序;将项目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实施责任人等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纪委、财政、审计、经管站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制定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将严格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第12篇: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

离市区强农惠农资金

重点检查报告

为促进强农惠农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查找问题、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堵塞漏洞,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吕梁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吕财农[2010]597号文件要求,经市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市直工委纪检组长马和平书记带队,我组一行五人,对离石区2007年至2009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15天的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组成员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在离市区强农惠农专项清查领导组的配合下,围绕离石区专项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投入重点检查工作。

(一)多种式形开展工作

为使重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灵活的工作方式,首先认真听取了离石区自查自纠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离石区专项清查以来,各阶段工作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其次,针对强农惠

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途径,对涉及的国土、水利部门的项目资料进行了走访核查;最后,参照实施方案要求,综合上述各种资料,经反复研究,针对离石区涉及到的强农惠农13个资金项目,确定将资金流量比较集中、资金项目比较突出的西蜀巴街道办、信义镇和坪头乡三个乡镇、街道办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并就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确定走访的农户,共走访了11个村25户农户。

(二)检查着重“六查六看”

在走访检查中,我们一是查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政策的执行和到位问题;二是查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整改工作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问题是否得到纠正;三是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制度、政策、项目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环节是否存在漏洞和问题,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压缩补助范围以及克扣、挪用补助资金和擅自抵扣各种费用现象;四是查专项资金效益情况,看项目是否正常运营;五是查财务制度健全情况,看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报账手续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六是查工作机制健全情况,看各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自查自纠活动中敷衍塞责不如实申报情况。

(三)重点项目检查情况

针对强农惠农政策和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从区财政到乡、村最终到达农民或者项目工程实施人手中,每

一项资金都进行了核对、查实。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我们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以及离石区强农惠农资金的清查自查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掌握和了解。

离石区下设12个乡镇、街道办,重点检查要求的4大类18项涉及13项;2007年至2009年共计安排强农惠农资金12876万元,其中2007年拨付1331万元;2008年4697万元;2009年拨付4998万元;拨付实际支出11777万元,结余1099万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检查工作围绕四大类,离石区涉及的1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 (1)强农惠农资金拨付情况

①农民补贴资金类 离市区农民补贴资金涉及的项目主要有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玉米性差价补贴等七项。

为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玉米性差价补贴资金,可以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通过与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实现了农民补贴“一卡通”,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离市区2007年下拨粮食直补102万元;2008年下拨粮食直补94万元;2009年拨付粮食直补96万元,支付94万元;三年共计下拨粮食直补290万元,区财政结余2

万元;2007年下拨农资综合补贴211万元;2008年下拨农资综合补贴659万元;2009年下拨农资综合补贴672万元,三年共计 1528万元,区财政结余13﹒7万元;2009年下拨良种补贴54万元;玉米保护性差价补贴59﹒3万元,四项合计1933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打入了农户账号,补贴给全区农户,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机具补贴,凭购买发票兑付,2007年补贴拨付14万元;2008年拨付13万元,共计27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也是实行凭购买票据支付,2009年拨付184万元;农民补贴资金类2007年至2009年共计拨付补贴 2144万元,区财政结余15﹒7万元。

②农业和农村基础实施建设类 离石区涉及到的项目主要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四个项目。

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区财政拨付给农业局,直接用于沼气建设工程,2007年拨付60﹒8万元;2008年拨付125万元;2009年拨付54﹒5万元,三年共计拨付240﹒3万元,财政结余4﹒4万元;村连村工程为乡村铺平了经济发展的途径,为了搞活全区农村经济发展,2008年财政向全区下拨公路改造专项资金173万元,直接用于乡村公路建设工程;为使工程能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款的拨付在工程验收合格以后,才

全额拨付;农村饮水工程款2007年全区拨付158万元;2008年拨付304;2009年拨付525万元,支付400万元,结余125万元;三年共计拨付86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7年拨付361万元;2008年拨付945万元,支付895万元;2009年拨付681万元,支付524万元,三年共计拨付1780万元,区财政结余207万元。农业和农村基础实施建设类,2007年至2009年共计拨付资金3055﹒3万元,区财政结余336﹒4万元。

③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类 离市区涉及的项目有财政扶贫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两项。

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由区财政拨付医核中心,乡镇街道办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经医核中心审核,核实实际支的资金后,再拨款进行补贴。合作医疗资金2007年拨付441万元;2008年拨付720﹒3万元;2009年拨付542﹒2万元,三年共计拨付1704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007年拨付966﹒8万元,支付420﹒5万元;2008年拨付449﹒3万元,支付522﹒8万元;2009年拨付730﹒9万元,支付559﹒9万元,三年共计拨付1503万元,区财政结余643﹒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类资金,2007至2009年三年共计拨付3207万元,财政结余643﹒8万元。

④其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类 离市区涉及的只退耕还林一项。区财政退耕还林资金2007年拨付756万元;2008年

拨付966﹒8万元;2009年拨付817﹒9万元,支付700﹒7万元,三年共计拨付2424万元,区财政结余117﹒2万元。

(2)三个乡镇检查情况

①、信义镇重点检查情况:2007年至2009年资金安排数1331.1万元,三年支出数1310.2万元(其中:农机具补贴5.9万元,粮食直补95万元,开户费0.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52.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8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4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55万元,退耕还林615.9万元)。结余96.68万元(其中:良种补贴10万元,玉米差价补贴10.9万元,退耕还林52.3万元)。②、西属巴街道办重点检查情况:2007年至2009年资金安排数978.4万元,三年支出数958万元(其中:农机具补贴2.1万元,粮食直补76万元,开户费0.7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4.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29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396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17万元,退耕还林31.02万元)。结余96.18万元(其中:良种补贴9.7万元,玉米差价补贴10.7万元,退耕还林75.78万元)。③、坪头乡镇重点检查情况:2007年至2009年资金安排数1585.8万元,三年支出数1543.8万元(其中:农机具补贴5.9万元,粮食直补95万元,开户费0.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52.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8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4

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55万元,退耕还林668.2万元)。结余农业土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42万元。

二、离市区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往检查的问题纠正情况

2009年3月经区审计局检查发现,区财政局受到2007年上级拨入的“两区”项目龙头企业贷款资金422万元,2008年拨入的709万元,未纳入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区财政及时进行了纠正,将资金纳入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并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

离市区2007年至2009年强农惠农项目资金12876万元,实际支出11777万元,结余1099万元,其中207万元为校舍安全资金,其余为退耕还林资金以及扶贫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未拨付原因为:07年至08年区林业局未组织验收退耕还林工程,财政按90%付,验收工程后拨付余额10%;09年财政按全额拨付,其余为不合格工程未付款项;

扶贫资金未拨付原因为:西属巴街道办留子局村委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核桃的栽植,为确保成活率,工程验收按4︰3︰3的比例拨付栽植管理费,结余资金待全部验收合格后足额补齐;移民工程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按建房主体完工后拨付80%,入住后拨付20%余额;两区项目资金已通知项目单位,督促其尽快完工验收,拨付余额。

还有一些校舍安全资金,待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将于近期尽快拨付。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离石区自查自纠和此次重点检查,从区财政的强农惠农资金拨付、资金项目涉及部门的项目设臵,以及乡镇一级的资金管理使用、审批审核等具体实施过程来看,各类工程资金的拨付都能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结算,资金的具体使用基本也能都能按资金使用办法执行,但仍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退耕还林资金普遍存在滞留问题

从区财政到乡财政所,退耕还林资金的发放普便存在资金结余情况,原因是有些村的林木验收不合格,不能按合同发放,或者成活率不高不能全部发放等。截止目前,区财政未拨付退耕还林资金117﹒2万元,大部分乡镇也有部分资金未发放。交口街道办账户结余上级拨入的2007年退耕还林资金26﹒7万元;2008年退耕还林资金26﹒7万元;2009年退耕还林资金12﹒1万元,共计65﹒5万元;枣林乡账户结余上级拨入2007年退耕还林资金2﹒96万元;2008年退耕还林资金96﹒12万元;2009年退耕还林资金69﹒45万元,共计168﹒5万元;红眼川乡账户结余上级拨入2009年退耕还林资金14﹒36万元;西属巴街道办账户结余上级拨入的2008年退耕还林资金37﹒79万元;2009年退耕还林资金0

﹒2万元,共计37﹒99万元;信义镇结余退耕还林款52﹒30万元。

(二)乡镇街道办财务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此次重点检查工作中发现,西属巴镇街道办于07年3月收到区财政拨付的退耕还林资金31﹒35万元,07年5至8月份发放31﹒14万元,其中包括包括06年年度的26﹒32万元,补发05年的30%部分4﹒82万元,07年当年结余5﹒03万元。由于东属巴村中泽平村调整会计时产生纠纷,无法移交会计资料,导致两个村07年的退耕还林资金5﹒03万元至今滞留街道办,未能兑现到农民手中。交口街道办两种补贴资金1﹒54万元存帐,正在兑现中;枣林乡良种补贴资金11﹒15万元存帐,正在兑现中;红眼川乡良种补贴11﹒15万元存帐,正在兑现中;上述问题的存在,表现出乡镇对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完全积极主动地协调处理政策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同时财务管理的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此次重点检查中,发现有些会计科目的使用比较混乱;账务处理存在不及时的现象;程序手续不清楚,会计处理问题不确切,给检查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而且制度执行上不严格。(比如,某乡镇危房改造资金财政拨付100万元,却不具备相应的项目资金申请及相关审批文件,账户和原始凭

证没有下落等?);有些乡镇工程项目款项只有账簿,不见原始凭证;或者项目资金拨付没有工程验收合格凭证等等问题,这些原因都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科目设臵不当的种种原因造成的。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和提高,为改进工作,确保今后惠民政策的落实,真正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民,就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解决退耕还林资金结余问题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目的是防止水土流失、发展农村经济,是一项利国惠民的好政策。落实好退耕还林资金,就是根本上惠民为民,针对目前离市区普遍结余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建议离石区寻找新的解决途径,尽快将结余的资金,及时地补发给当地群众,为维护当前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建立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加强乡镇街道办财务管理力度

提高乡镇街道办领导的思想认识,促进财务管理力度的加强,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解决诸如西属

巴镇东属巴村会计不愿移交村委账簿的问题,将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加强乡级财务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提高乡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组织乡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处理各项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把关守口,保证会计科目的设臵正确,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规范遵循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能有效监督督促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壮大基层集体经济,理顺各方往来关系,最终为实现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检查

离市区检查组 2010年8月27日

第13篇:减负惠农整改方案

龙门镇中心小学

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改情况汇报

平江县教育局计财股:

我校在这次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检查中,出现了一些违规和不规范行为,现已进行整改,一补资金的发放我校已修改了发放方案,以后将让家长或学生直接到财会室领取,不再到班主任处领取,奖教基金捐款名册已重新造册,奥赛报名费已全额清退(名单附后)。

龙门镇中心小学

2012-12-5

第14篇:惠农政策整改通知

2011 13

关于对全县惠农政策督查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

各乡镇,有关单位:

2011年5月10至18日,市委派出的由市委农村工作部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以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文件(定办发[2011]97号)通报了督查情况。县委吉书记、县纪委赵书记等领导做了批示,要求对督查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一、督查通报涉及我县的问题

从督查结果来看,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各乡镇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惠农政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虽然乡村各级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但仍存在宣传不够深入、不够到位的问题,致使部分边远山区、深山区农户对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在所检查的行政村中,大部分村部都没有任何有关惠农政策的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部分农户对自己应该享受哪些惠农政策,对每一项惠农政策的补贴对象和标准不是十分清楚,甚至有个别农户毫不知情。

2.“一册明”、“一折统”运作不规范。一是“明白册”填写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所填内容缺项、漏项较多,有的填写的标准金额与实际不符,农户的签字盖章不全,明白册与存折对应的惠农资金名称不统一,个别乡镇“明白册”中出现2011年项目款项照抄2010年的,2010年照抄2009年的错误现象。“明白册”没有起到让农户“明白”的作用。二是“一折统”执行不规范。个别乡镇的农户“一折统”上所引用条目大部分不规范,有的为全称,有的为简称,有的两项合并为一项,有的甚至填写错误,不能直接看出是什么资金。三是个别惠农资金仍延用现金发放形式,没有通过“一折统”发放,而是由乡镇站所直接发放现金。

3.个别乡镇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财务人员记账不规范。部分乡镇惠农资金未设明细核算,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三项资金拨入与支出全部在同一科目中核算,未设明细,全部是流水账且个别记账方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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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不规范。部分乡镇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民主评议不充分,甚至个别村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对象确定后只在村址附近进行简单公示,有的甚至不进行公示,有些村社群众反映低保对象由村社干部内定,群众意见较大。二是在入户检查时发现,存在应该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没有享受低保的问题,农村低保仍有扩面空间。另外,个别乡镇还存在分户施保的现象。

5.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落实参差不齐。在确定享受补贴对象时,大多数乡镇、村社没有进行民主评议,也没有进行公示,只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商议确定,造成个别乡镇补贴对象不准确,补贴标准不规范。有些地方,困难农户建房时享受不到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建房不但享受补贴,且补贴标准比较高。个别乡镇村社在落实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时存在收取押金的问题。

6.落实义务教育政策不够深入。一是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普遍不规范。部分学校存在春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下半年补发的现象,造成春季初三学生毕业后,生活补助资金仍留在学校账上没有兑现。有些被检查学校还存在补贴发放花名册一个班的由一人或几人代签名的现象。二是有些学校财务管理混乱。无专业财务人员,存在支出不规范、大笔提取现金、大量使用代开发票、发票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维修项目多次重复进行等现象。三是存在学校统一征订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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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和违规代收费的现象,向每个学生收取资料费从三四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个别学校还向学生代收保险费,虽然数额都不多,但仍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资金出现大量结余。2009年,各乡镇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部分中的门诊费用通过“一折统”打入了农户账户,2010年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实行门诊统筹,不再将这部分资金打入农户账户,而是用于农民在发生门诊费用时进行补偿。但对如何享受这一门诊补偿却没有告知农民,农民在发生门诊费用时未能得到补偿,形成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大量结余,门诊统筹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大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很大。

8.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相关政策落实不力。一是独生子女领证户相关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个别乡镇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没有办理养老储蓄,对干部职工独生子女领证户每年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未能落实。二是个别农村二女结扎户没有享受到奖励政策,也没有办理养老储蓄。三是部分乡镇提供的二女结扎户名单中存在虚假,致使二女结扎户奖励资金在乡镇形成结余。四是个别村社向农村“两户”(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重复收取新农合参合金等应由政府代缴的资金。

9.个别地方存在乱收费问题。个别乡村将“一事一议”收费变相为固定收费项目,以“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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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田建设款等。

10.基层单位作风不实。个别基层信用社存在 “一折统”引用科目时不按规范,存在资金滞留未能及时划转到农户“一折统”上,有的存在将资金错打到别人帐户上的现象,甚至还发现个别信用社在发放中抵扣贷款或利息;部分乡镇干部由于工作作风不实,入户不够全面,了解情况少,对村整体情况及农户基本情况不熟悉,个别出现“明白册”交换填写不够及时仔细现象。对村级公开公示、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等指导帮助不够。

二、整改要求

1.进一步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首先,要继续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惠农政策的宣传,多为农民举办以保障农民权益为主的政策培训,将部门多头分散进行宣传转变为综合性系统性宣传,编发更加简洁明了的宣传资料。其次,要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县农民移动手机用户达到13万户、电信手机用户达到3.2万户、电信固话用户达到3.5万户,普及率已经很高,农村信息公开平台将成为一条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惠农政策宣传渠道,把农村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强化惠农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平台建设进度,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将惠农政策更加深入广泛地宣传到千家万户。第三,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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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干部全面掌握惠农政策的主要精神和惠农补贴上报、审核与发放的基本流程,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细化工作措施,特别是要让“明白册”切实发挥作用,“一折统”对应清楚,让群众看地明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村务公开的要求。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的公示力度,对发放惠农补贴的对象和依据、数据,乡镇、村要严格把关,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核,经公示并且在村民无异议后才能上报,补贴下拨后要及时张榜公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等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严禁个别人内定。对评议或公示后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3.严格涉农收费管理。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清理对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负担与惠农政策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凡未经国务院、省政府及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县减负办要切实做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加强农民负担重点领域的治理。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对中小学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乱收费、乱摊派、乱征订问题严重的学校和单位,要严肃查处。要组织对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并认真开展财务检查。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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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严禁开大处方,减少参合农民自费药品和自费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4.切实提升有关部门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怀着深厚的感情为农村群众服务。二是继续规范“一册明、一折统”操作程序,及时规范和更新“明白册”填写内容,扩大财政“一折统”发放范围,凡属直接拨付到农户的各项惠农补助资金,都要进入财政“一折统”进行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惠农资金。三是完善补贴资金支付兑现的网点布局。大的乡镇可以允许两家金融机构支付兑现惠农补贴资金,通过合理竞争提升服务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支付兑现网点,每个乡镇都应设立支付兑现点,人口稠密的乡镇,还要多设兑现点。对偏远山区,要定期定点上门服务,真正实现惠农便农。

5.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督查。一是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和县委农村工作部。二是监督检查常态化,认真落实《定西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办法》加大力度对补贴资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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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或社会关注的项目及资金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整治。

2011年9月15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 督查 通知

抄送: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市委农村工作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

中共渭源县委农村工作部 2011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45份

第15篇:惠农政策整改工作报告

一、财政“一卡通”发放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补助未通过“一卡通”发放的问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文件规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中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旱灾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必须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我县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以财政“一卡通”补贴系统内“救灾补助资金”类型于20xx年9月1日发放1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xx年还未发放,县住建局正在落实“一卡通”发放相关资料;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已于20xx年6月19日发放,发放金额4003875元;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补助因“一卡通”补贴系统内无此补贴类型,也不属省规定51项必发项目,后经教育部门打卡发放。

据统计,全省惠农补贴项目165项,涉及92项,省规定必须经过“一卡通”发放项目51项,涉及34项,在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专项检查中已明确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到目前止,20xx年已通过“一卡通”发放35项,占92项的38%,其中省必发项目17项,占34项的50%。在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问题上,我县离上级要求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也确实有许多工作亟待加强。我县已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通知》文件,为确保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将按规定能从“一卡通”发放的资金从“一卡通”发放到位。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程序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对于乡村5万元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首先该项目进行了村民代表一事一议,有乡、县两级减负部门签署的意见,筹劳审批符合减负部门相关规定,筹劳资料齐全;其次,奖补项目申报符合村申请,乡初审,县审批的程序。过来我县为了规范该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xx年度印发了永政办函[20xx]22号《关于印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永政办函[20xx]23号《关于修订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了较为明晰的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即村申请,乡镇初审,县审核拨付的工作流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备齐筹资筹劳和申请奖补两大类资料,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也是按照上述规定操作的。但是,在执行政策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因经办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部分奖补项目工作程序欠规范。同时,在报送项目奖补申报资料时,县对村自主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没有硬性要求签署施工合同,加之工作人员在审核申报相关表格资料时的疏漏,造成项目竣工表无县减负部门签章,发票签字手续欠完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按照贵办的整改要求,我局已研究新出台了永财乡财[20xx]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我们将严格按照永政办函[20xx]22号、永政办函[20xx]23号、永财乡财[20xx]31号文件要求抓紧、抓好、抓落实,使奖补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

奖补项目一村多项的问题。镇村三个奖补项目。镇村属县人大扶贫点,扶贫队反映在扶贫工作遇到了困难,希望综改办帮助解决,为了支持扶贫队工作,给该村安排了三个项目。狮子村七个项目。20xx年省综改办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示范村工作试点,我县由于工作未到位,没有争取到试点县。按照省综改办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行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要求,20xx年经报请县领导同意,在镇、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示范村试点,探索试点管理工作经验,经乡(镇)政府确定,在镇狮子村、乡马鞍村进行,县综改办下达了《关于20xx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示范村奖补项目的批复》文件。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我县在这两个制度间的平衡上把握得不够到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强化项目库建设,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地方,以达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目的。

三、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乡乡代管财务不规范的问题确实存在,接到贵办的反馈意见后,我局责成乡财局、乡财政所进行了整改。错误原因是:乡村账乡代管于20xx年10月以前财务由经管站管理,移交后以前财务没有进行变动,由财政部门管理后,是按照长沙四毅软件公司的村账乡代管系统进行做帐的,共有31级会计科目,由于系统没有更新,所以导致个别科目不相符合。对于会计科目错误的问题,于20xx年11月17日省技术员进行了更新,错误的帐务和凭证已分别进行了重新处理和装订。为了规范我县乡代管工作,由农经部门出台了规范性文件。

第16篇:惠农资金拉网检查自查报告

惠农资金拉网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11]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10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17篇:惠农资金检查的通知

临夏县财政局

关于对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

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内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监督的管理工作,促进惠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各项惠农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二是账务处理是否合规,各种凭证、资料是否完善;三是各乡、镇财政所是否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四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通过“一册明、一折统”的形式将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六是是否存在侵占、克扣惠民资金的问题;七是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二、检查时间

2012年3月 日- 日

三、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走访检查,检查的范围和农户由各检查组随机确定;二是听取工作汇报,在走访的基础上,听取各财政所对上述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的汇

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局内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检查小组要加强对所负责乡镇检查工作的督促、重点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检查工作由局机关统一协调,各检查组对检查工作各负其责,加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重要情况和事项及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应及时向局机关反馈。

(三)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检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汇总检查情况,将检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局务会议并将检查结果向各财政所进行反馈,各财政所要根据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第18篇:惠农资金检查整顿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和各级有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清理、重点抽查。既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摸清我市涉农投入底数;又要突出重点,对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查范围。分重点涉农部门、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和具体使用涉农资金的单位。重点涉农部门主要指各级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

(二)清查重点。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三)查找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有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

要做好全市动员部署和启动工作。中央和省动员部署的基础上。

1成立组织协调及办事机构。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组建工作专班,专司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

一是成立市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财政局局长宋波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牵头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农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审计局、建设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局、气象局、特产局、经贸局、文体局、卫生局、交通局、商业总公司、人行市支行、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有关领导分别任副组长、成员。

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清理和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是组建清查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清查工作专班。以及从基层单位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办公。专班下设三个组:

综合协调组:承担日常协调、政策解释、开展培训、筹备会议、上传下达、接待等工作。

检查督办组:承担指导全市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中央检查组和市检查组开展核查和重点抽查等工作。

统计宣传组:承担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编发简报、对外宣传等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又要达到上级统一要求。

3及时召开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

认真开展清查工作。既要对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本级部门涉农支出的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清理和统计,这次主要对年三年中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支出、基金、政府借款等)按照不重复、不遗漏、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的要求。又要对本级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和统计,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第一。认真填报“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有关情况表。

第二。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坚决予以纠正。

第三。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四。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第五。其中市本级使用中央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追加)其中市本级使用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含追加)于月日前将“专项清理”情况表报送市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审核,月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二是市直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填报:中央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市本级使用中央和省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追加)其中市本级使用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农村工作项目资金(含追加)先由市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对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核对,对需要填报的进行布置,于月日前将“专项清理”情况表报送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审核,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是农业综合开发等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局有关股室负责填报。

并附上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情况表,市级清理和检查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情况表集中审核汇总上报。于7月30日前报咸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阶段

制定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检查专班。一是对各单位的各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本级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对下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彻底摸清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二是配合上级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对近三年来纠风、审计、财政监督等重点审计、检查的项目进行梳理,充分运用审计、检查成果。四是根据审计、检查情况,对部门项目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市级核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达到50%要求。

(四)整改总结阶段

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市领导小组于月中旬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市领导小组领导下。下设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确保清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工作保障机制。市里要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需要。三是分工负责机制。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清理清查、重点检查等工作。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要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所对口单位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清理、审核汇总和检查工作。四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自查和分片清查过程中,按时完成任务。五是定期通报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收集、整理市级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咸宁市报送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准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检查。予以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的重要性、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积极营造关注和支持专项清查的良好舆论氛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利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及时编发清查工作信息,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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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强农惠农资金(定稿)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专门制定《关于印发青岛市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3‟151号),按照要求全区做了统一部署,我镇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小组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任组员,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工作自2013年12月24日开始2014年3月14日结束。

在整个整顿工作进行过程中,我镇工作人员对全镇63个村庄和每一个单位调查走访,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但发现惠农

资金因各种原因(主要是玉米良种补贴在登记帐号过程中出现错误全镇共768次,并已及时纠错上报。)未及时全部发放到位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镇特建立章程,定立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涉农补贴资金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不定期对我镇惠农资金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严明纪律,严格细化责任。为使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下发了相关文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针对小麦、玉米、花生补贴等各村专门成立核对小组,对村民上报的面积进行抽查丈量核对),明确各清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行政村责任,要求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工作,相互配合协调,做到层层抓落实,使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村文书等从事补贴上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责任心教育,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三是建立备案,强化纪委监督。镇纪委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做到每个季度清理一次,杜绝强农惠农资金被拖延、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情况广大村民宣传教育,对发现有慌报漏报情况的苗头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

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农村、社区实行“阳光”公示,将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向广大群众做出说明,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不断完善的公示制度,使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务求创新,确保制度长效。通过深入自查自纠、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预防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出现问题。不断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成因,不断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制度。以期常改常新,尽善尽美。

第20篇: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

***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推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闽财农[2009]10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第三条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是指对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监管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是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能。

第二章 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支持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对下级报送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要进行综合平衡,做到科学、公正安排;建立完善强农惠农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对中央、省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要求配套的,要做到配套到位。

第六条 坚持快速便捷、方便群众原则,对补贴、补助农户(个人)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核定,通过 “一折(卡)通”等形式足额发放到位;对公益性的补贴资金(如公益林保护、农村家园清洁、农民培训等),也要按村、按受益点为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第七条 实施县级报帐制管理,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抓项目,监理部门把质量,施工单位报帐目”的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实施县级报帐制,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在审核报帐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后,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商。

第八条 执行强农惠农项目工程资金使用\"五制\"规定。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将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第九条 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三章 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办法

第十条 政策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是公开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方向、原则、依据、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等;

第十一条 对象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项目、企业名称和受惠群众等;

第十二条 标准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标准,以及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管理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 数量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指标分配情况、申报数量,上级下达扶持(补助、补贴)指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发放情况等。 第十四条 公开范围:

凡涉及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发放到农户、低保户、农村“六大员”、村主干等个人手中的项目和资金,主要包括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和以后逐步出台下达的新政策,都属于公开范围。

第十五条 公开方式:

(一)公开时间:

1、固定公开:长期补贴的项目和资金要以固定的方式如实公开。

2、定期公开:一定时间补贴的项目和资金,按政务、村务公开要求定期及时公开。

3、随时公开:上级随时下达的临时性政策、项目和资金要在一周内及时公开。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网站或触摸屏、电子屏幕、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2、印发宣传手册、政策问答等方式进行公开。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发布。第十六条 公开主体:

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各涉及强农惠农政策主管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执行五级同步公开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财政部门公开:强农惠农政策法规规定,重点是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方向、原则、对象、范围、标准和资金总数、分配指标等。

2、市直涉农主管部门公开: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财政补贴资金扶持方向,具体实施项目名称,申报项目条件、范围、时间、数量、申报程序、全市业务对口单位的数量、分配指标、完成情况等;

3、县(市、区)涉农主管部门公开:补贴、补助政策具体项目、指标、时间、申报情况和工作程序、分配各乡镇到位情况等;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上级具体项目指标到位情况、申报项目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申报结果和发放程序、分配各村(居)的资金数额和到位情况等;

5、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公开:补贴、补助到村、群众的项目名称、农户姓名、标准、金额和到位情况等。

第四章 强农惠农资金的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 推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与涉农主管部门对项目实行跟踪问效评价工作。项目竣工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一并作为项目绩效评估的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前,项目所在地各涉农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实施内容、建设地点、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渠道,建设工期、工程与物资采购方式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项目验收的依据是经财政部门和涉农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实施方案等项目文件.项目竣工验收由财政部门和涉农主管部门组织,并对其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步强农惠农资金设立和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单位要定期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给予终止项目执行。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分析。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第二十一条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为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提供坚强的保障。

第二十二条 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真正落实群众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强农惠农资金资金进行审计或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开支渠道不合理,开支超标、票据不规范等问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在强农惠农资金拨付使用中,单位或个人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资金等不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对涉农主管部门因监管不力、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纠风办负责解释。各级财政部门可与涉农主管部门联合,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惠农资金整改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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