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补贴服务窗口
服务标准:“五有”标准,即一有专门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业务;二有服务窗口和网络专线;三有牌子和宣传阵地;四有服务内容及项目;五有明确的工作制度。
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诸多原因,对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阵地建设、服务窗口厅等亮点建设有待加强。
2、惠农补贴一站式办理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
3、政府及业务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及交流。
4、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等。 调查问卷:
1、2009年、2010年粮食直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2、辖区农户惠农补贴有哪几种?
3、粮食直补资金是否通过“一折统”发放?
4、各项补贴资金有截留、挪用等现象?
5、办理补贴申报需要几个工作日?
6、对前来办理的群众是否热情接待、耐心宣传、讲解政策?
7、当你拿到粮补、汽车下乡补贴等资金的时候有何感想?
8、家电下乡直补后,你在购买家电时商家是否垫补?
9、“明白册”的各项补贴是否合适、签字没有?
10、国家惠农政策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计生办便民服务标准
1、二女结扎户奖励。二女户落实节育措施后,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二女结扎户奖励审批表,村委会审核公示后报办事处计生办,办事处计生办按条件审核公示后,按季度上报区计生局审批,以“一折统”的形式发放奖励资金3000元。
2、奖励扶助。办事处计生办每年3月底前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村和办事处审核后公示,于4月底上报区计生局审批,以“一折统”的形式发放,每人每年720元。
3、特困救助。办事处计生办每年3月底前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特困救助对象,村和办事处审核后公示,于4月底上报区计生局审批,以“一折统”的形式发放1000-4000元奖励金。
4、特别扶助。办事处计生办每年3月底前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村和办事处审核后公示,于4月底上报区计生局审批,以“一折统”的形式发放960-1200元扶助金。
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本人申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自领证之日起至十六周岁止,每户每月给予2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办事处列支发放。 “两户”子女升学加分。“两户”子女在本省初中升高中和初中升中专、高中升职业学校时,由办事处计生办及
6、“两户”子女升学加分。“两户”子女在本省初中升高中和初中升中专、高中升职业学校时,由办事处计生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教育部门在总分中增加10分;省内大学录取时,办事处计生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教育部门给予适应照顾。
7、农村二胎生育指标审批。夫妻双方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审核后报办事处计生办,由计生办15个工作日内登记审核公示,并报送区计生局审核后计生办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到户。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由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计生办审查随时免费办理。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两户”升学加分在市直学校落的不实。
调 查 问 卷
1、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是否落实到位?
2、奖励扶助是否按条件上报?有没有遗漏?
3、特困救助对象确定是否准确?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否兑现到位?
5、“两户”升学加分对象确定是否准确?能否落实到位?
6、二胎生育指标发放是否准确?
7、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没有收费现象? 行政效能建设基本情况
1、各乡镇、街办共辖(6)个村、( 无 )个社区、( 6 )个站所、( 3 )个办事窗口(服务窗口),各事窗口(服务窗口)分别为: 民政办、计生办、惠农政策资金管理办 ,并将各站(所)的归属管理情况注明(农村工作部:农机站、水保站、畜牧站、林果站、农经站;财政所);
民政办服务窗口
服务标准:
1、每季度对民政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勤排查、勤摸底,变上访为深入调查和走访。
2、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老红军、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3、积极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二至三次送温暖活动。
4、发放意见征询书和政策宣传资料,征求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使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高效。
6、救助资金及实物实行一级发放制。
7、救灾救助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8、接待上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时效办理制。 存在的问题:(无)
调查问卷:
1、民政工作人员对民政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2、社会救助对象拟定是否准确?
3、救助对象是否及时、准确?
4、救助对象走访是否全面、到位?
5、申报是否及时、准确、公正?
6、救助金发放程序是否合理?
7、每年是否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
8、每年对双拥优抚对象是否进行慰问?
9、灾情申报是否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