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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12:03:4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食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新右旗质监局上半年

食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上半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和呼伦贝尔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狠抓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旗食品加工行业主要有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糕点、豆腐、熟食、馒头、切面等小作坊式加工业。

1、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我旗现有肉类食品加工企业9家,并已全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为新右旗大力实施“西旗羊肉”品牌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肉类加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每年的生产期在7月末至12月,因此上半年并未对该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为确保旗内已获证的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市场准入要求生产,我局针对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化验员操作水平不足的情况,以免费的形式,专门聘请了经验丰富的老师,手把手的教企业化验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真正帮助获证企业把好出厂检验这一关。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建议政府给予取缔,或按小作坊进行监管,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2、食品加工小作坊。今年我局下大力气对全旗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并对12家小作坊生产的7个品种15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检验,15个品种主要包括豆腐、馒头、糕点、切面、熟食等,不合格批次1个,检验合格率为93.3%。不合格的产品有豆腐1个批次,不合格项为蛋白质含量不合格。根据这一情况,我局对小作坊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整改,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率达到100%。通过近年来对小作坊的监管与扶持,终于使我旗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当地放心食品。

二、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

我局按照“全旗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对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了“两项制度”、严把“三关”、实行“三查”,有效的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一是落实“企业建立台帐、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制度”。“企业建立台帐制度”就是要求企业对每批食品添加剂严格进货、入库、使用情况登记管理,对进货渠道不明、质量等级不清的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购入和使用。“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就是要求所有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通过

督办我局已对21家企业使用的12类添加剂进行了备案。

二是严把“三关”。严把进货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需向企业索要生产许可证,以及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和正规进货发票。严把使用关,通过加强对产品配方、出入库管理、计量器具及添加剂使用限量的规范管理,突出关键控制点配料的审核,切实把好使用过程管理关。

三是实行“三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是检查使用企业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二是检查使用企业是否建立使用台帐;三是检查使用企业是否按照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小作坊监管

建立食品小作坊详细档案,包括小作坊基本信息登记,食品添加剂备案表,并为小作坊印制了进销货台账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监督巡查,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

(三)开展地沟油专项执法检查

在使用环节检查中要求:我局开展食用油加工环节整治,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照地沟油加工点;食用油使用企业要开展自查,严把进货关,严格

遵照索证索票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原辅料等进验货索证索票记录制度,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严禁使用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或标注不清的食用油;严禁使用非食用或腐败变质的食用油,坚决杜绝“地沟油”流入;确保食用油使用源头的质量安全。对所使用的食用油来源不明的,无证无票的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

在废油处理环节检查中要求:部分食用油使用大户(尤其是油炸类食品),我局要求一定要做好过程检验记录,对于使用油的使用数量和更换时间一定要做到记录有据可查,准确无误;对于使用后废油处理方式一定要有明确的记录,并责任到人。

(四)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春节、五

一、六

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积极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通过整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培训情况

上半年分别针对食品流通环节中的商店和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举办了共四期培训班,就《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加工市场准入制度》和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国家政策法规进行了讲解,共培训269人。通过培训大大

加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知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明确了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推荐第2篇: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全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和应用,规范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结果、检出未超标结果以及国外通报不合格问题的处理程序,建立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预警通报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食品的法定检测、企业自检自控与委托检测检出的不合格结果、检出未超标结果以及被国外通报的不合格问题的处理与预警工作。

三、定义

1、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不合格结果:是指出口食品经检测发现其涉及安全、卫生、健康与反欺诈的项目不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与进口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结果。

3、检出未超标结果:是指出口食品涉及安全、卫生、与健康的项目被检出但未超过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与进口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限量要求的结果。

4、法定检测:是指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抽取出口食品的代表性样品对有关质量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的检测,包括残留监控、食品安全监控与日常检验检测。

5、企业自检自控检测:是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其出口食品开展的质量安全卫生项目检测。

6、委托检测:是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其出口食品有关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的检测。

7、处理:对于不合格结果,是指进行调查、信息收集、原因分析、报告、风险评估、货物处臵以及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等。对于检出未超标结果,是指进行信息收集、统计、报告与风险评估等。

四、管理职责与要求

1、省局主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全省出口食品检验不合格结果与检出未超标结果的处理和预警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与指导,组织开展风险分析。

2、省局技术中心负责对所承担的法定检测和企业委托检测信息录入(LRP2000系统,包括样品性质、编号、国内产地、输出国别、检测项目、进口国限量要求、送样人等信息)、检测、结果判定、登记、出具报告与反馈等。

3、各分支局负责对所承担的法定检测、委托检测业务的受理、信息录入(LRP2000系统,包括样品性质、编号、国内产地、输出国别、检测项目、进口国限量要求、送样人等信息)、检测、结果判定、登记、上报、原因调查(包括追溯)与分析、后续跟踪与监管等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业务和结果反馈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4、分支局依据省局规定对检出的不合格结果、检出未超标结果以及国外通报的不合格问题等进行调查处理与分析。

五、质量安全问题的报告

1、各分支局实验室、省局技术中心对检出的不合格结果和检出未超标结果应在24小时内录入LRP2000系统,并在结果登记的评价栏内分别注明“超标”和“未超标”作为筛选标识。

2、对于分支局承担的法定检测和委托检测等检出的不合格结果以及委托省局技术中心检测检出的不合格结果,由分支局负责确认并填写《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重要风险预警信息表》(附表1),随附实验室检测报告,在24小时内通过传真报省局主管处室,对于检出特别重大、特别敏感,并需及时采取处臵措施的不合格结果,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对于检测样品名称与总数、项目与总数、检出的不合格结果以及检出未超标结果的统计等,由分支局填写《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控结果统计表》(附表2,青岛局和黄岛局委托省局技术中心开展的检测业务,由省局技术中心负责填写),每两周汇总一次,并于第二周周五通过OA报省局主管处室(如遇假期,放假前1天报送)。

3、对于企业自检自控、委托检测检出的不合格结果与检出未超标结果,由分支局参照第五条第2款的要求进行收集和报送。

4、分支局、省局技术中心应对法定检测和委托检测检出的不合格结果加强保密管理,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将有关信息透露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分支局应要求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加强保密管理并对其进行监督。

5、各分支局对于直接或间接收集到的出口食品被国外检出的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如农兽药残留、添加物、动植物疫病疫情等),要在第一时间报送省局主管处室,其他质量安全问题要在24小时内报送。

6、省局主管处室负责对全省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汇总、分析,上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地方政府及预警等工作。

六、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一)出口法定检测不合格结果的处理

1、对货物的监管

对于检出农兽药残留、致病菌、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辐照、成分标识等项目不合格的,分支局应及时通知企业有效隔离并标识相关成品、半成品、原料、辅料、添加剂与包装材料等;对于已经放行出口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企业采取召回等措施,以降低或消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企业应向分支局提交对有关货物的处理情况报告。

对于出口食用动物产品被检出疫病疫情问题的,应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2、组织调查及处理

(1)对于检出生物毒素、允许使用的农兽药与添加剂、重金属、辐照、成分标识、致病菌等不合格的,分支局应要求企业立即对不合格问题进行自查,并对企业调查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分支局应派调查组调查。

对于检出禁用农兽药、禁用添加剂、非食用添加物等不合格的,分支局应及时派调查组对不合格问题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分支局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18条第

(二)款规定,暂停企业出口报检。

(2)调查范围应至少包括:一是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档案与诚信情况;二是企业自检自控情况;三是企业有关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和标识材料等的来源、验收、核销与管理等情况;四是生产工艺与配方、生产计划、生产、加工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等情况。

(3)在调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诚信问题的,一律暂停其出口报检,情况特别严重者,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应及时提出整改和加严监管的要求。

3、企业整改与结果验证。对自查和检验检疫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企业,完成整改后应书面向分支局提出验证申请。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批准恢复对其实施正常检验监管。

对于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检测结果未超标的,分支局要指导企业对结果进行分析和利用,并收集有关信息。

(二)企业自检自控与委托检测不合格结果的处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控与委托检测检出不合格结果时,分支局应指导企业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与调查,查明原因,同时要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及时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被国外通报不合格结果的处理

1、对货物的监管

对于被国外检出农兽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非食用添加物、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辐照等不合格问题的,分支局应要求企业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避免或降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对国外退运和企业主动召回的货物做好后续跟踪监管。

对于被国外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退运的货物,要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组织核查

(1)对于允许使用的农兽药物、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致病菌、辐照、成分标识等被国外检出不合格问题的,分支局应及时派调查组进行核查。

对于被国外检出禁用农兽药残留、禁用添加剂、非食用添加物以及检疫性有害生物等不合格,并在国外造成重大影响的,分支局应立即派调查组核查,必要时省局将派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期间,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18条第

(二)款规定,暂停企业出口报检。

(2)核查范围至少包括:一是企业质量安全档案与诚信情况;二是企业自检自控情况;三是企业有关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和标识材料等的来源、验收、核销与管理等情况;四是生产工艺与配方、生产计划、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与管理等;五是检验检疫机构监管与监控情况;六是检验检疫人员扦样、检测和检疫处理等情况。

(3)经调查,凡是因企业诚信造成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律暂停企业出口报检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问题特别严重的,要吊销企业注册登记资格,并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是因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律实施限期整改并加严监管;凡是因检验检疫人员责任造成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总局第59号令)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完成调查后,分支局应及时向省局主管处室提交《出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情况反馈表》(附件3)与书面核查报告,并附核查材料。

3、批准与恢复。被暂停报检、限期整改、加严检验监管的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向分支局提交整改报告和书面申请,分支局负责受理并对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考核与验证。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批准对其恢复出口报检和实施正常检验检疫监管与监控。对于被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提出恢复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时,要按照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四)跟踪监管

对于暂停报检、限期整改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支局应加强后续跟踪监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持续符合要求。如发现企业不能保证其产品质量安全的,应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七、风险分析与预警通报

(一)风险分析

1、省局主管处室依据汇总的全省出口食品法定检测、企业自检自控、委托检测检出的不合格与检出未超标结果以及被国外检出的不合格问题等信息,结合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国外食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的变化情况,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撰写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报局领导,经批准后下发各分支局执行;对于特别重大、紧急敏感,需立即处臵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同时,省局将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全省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提出指导意见。

2、各分支局要组织企业对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对于出口食品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各分支局应及时调整监控频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相关产品及项目的监控检测,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在其他企业发生。相关企业问题分析、整改报告以及分支局的风险分析与监管措施报告要留存备查。

各分支局要对本年度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据此调整下一年度出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

(二)预警通报

1、检验检疫系统内通报

(1)省局将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适时在全省系统内对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布预警通报。对需要采取紧急预防措施的质量安全问题,要随时研究,及时发布预警通报。

(2)分支局要认真落实省局预警通报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有关项目的监控检测,降低或消除风险。同时,要针对有关问题举一反三,及时采取相关跟进措施。

(3)对于已发布的预警通报,省局将适时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已经消除或达到可接受水平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通报。

2、对政府部门的通报

(1)向省政府报告

省局定期对全省出口食品农兽药残留等不合格问题进行全面汇总、分析,结合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提交有关报告,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提请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

(2)向地方政府通报

对于出口食品农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省局将及时把有关情况汇总通报其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商请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农兽药等化学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管理,净化农兽药市场,并加强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控和产地环境治理,确保区域内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分支局也要对辖区内出口食品不合格问题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

推荐第3篇:食品质量安全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单位组织了仓库、配料中心以及生产部门针对食品从原材料到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深入探讨,结合消费者对我单位产品反应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反思,从而提高了认识,立即对各个环节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并进行了相关整改,现汇报如下:

一、严格把关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严格规范食品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原料加工前进行二次筛选,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有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必要时进行消毒, 原料加工后在规定时间内如不及时使用要进行分类冷藏。

三、严格把控食品加工流程中的各个生产关键控制点

生产车间在加工食品时应对加工好的原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有异常的,不得进行制作加工,蒸煮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品控部门必须做好产品的留样工作以及相关台帐记录。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抱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及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市××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推荐第4篇: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GL014-2005)

为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报告如下:

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排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有生技科长、车间主任和质检科长、化验员组成。

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加工销售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产品。

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账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化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该产品的审查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员工每年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生产人员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本公司将定期抽取样品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推荐第5篇:食品质量安全

浅谈当今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班级:英语1110班姓名:张亚梓学号:2011081019

摘要: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近些年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双汇瘦肉精引起的多起群体性食物中毒,地沟油变为食用油事件,奶制品行业普遍存在的三聚氰胺事件,以及今年曝光的假羊肉和毒生姜事件。这些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引起了国民百姓空前的广泛关注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影响。这些事件充分暴露了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本篇文章中,我将简单探讨一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原因对策

正文: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食品的质量不安全,将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食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活、生存、延续,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严重,媒体曝光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越来越多,下面我就简单介绍几个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2008年09月11日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发表《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开始浮出水面,并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通报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截止到2009年1月9日,全国累计报告患儿近29.6万人。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逮捕60人。“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三聚氰胺的阴影依旧不散。2010年7月,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

地沟油事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城市的下水道成了一些人发财致富的地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据报道,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至300万吨。一旦食用,则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泔水油”中的主要危害物—黄曲霉素的毒性则是砒霜的100倍。

1.3.假羊肉事件。

2013年,媒体曝光称不法商家将未经检验的狐狸、水貂、老鼠等肉品掺杂至羊肉中销往多地的农贸市场。为了降低成本,厂家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除了用鸭肉,老鼠肉等廉价肉刷上羊尾油冒充羊肉外,更有一些厂家在加工肉卷时还会注水,为了确保加到肉卷里的水分不流失,他们还会在里面加一种保水剂的东西。而食品用保水剂是一种复合磷酸盐,在肉制品中,每千克不得超过五克。而保水剂超量对于人体钙的吸收会有影响,可能会造成钙的流失,特别对于一些老年人、青少年、孕妇,它的潜在的危害风险是很大的。这种假羊肉从生产批发到零售的各个环节,不管是未经检疫的其他动物肉还是生产过程中,超标添加等行为,都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和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

(1)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

(2)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

(3)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只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2)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3)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采取了多项措施来

保障食品的安全。同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门也加大了 对生产企业、市场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目前已形成了全国上下重视食品安全,狠抓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并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从整体上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有很大的改进,但要进一步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

种植养殖知识等;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使国民珍爱我们的环境,使每一个人在办每一件事时,都要从保护我们的环境出发。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研究并提出既符合WTO有关原则,又适应于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制

订配套性、系统性、先进性、实用性均较强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全面提升国家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水平。还要不断提高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

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农产品和食品实行监督抽查,增加抽查的次数和覆盖面。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4)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

建立和完善食品与营养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监测不同地区、不同

品种食品生产、消费、贸易状况。加强食品信息建设,建立我国食品安全预警系统,保障全民食品消费安全。利用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的食品生产、食品供给、食品分配和食品贸易等环节安全动态。密切关注和研究市场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对食品供给带来的影响,提前作好各种应对准备,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国食品安全。

相信在政府企业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很大的好转。相信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也会有所提高,达成真正意义上的为民服务的理念,创建和谐社会。

4.参考文献:

黄大川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措施研究》 中国知网;

冯俊华 《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中国知网“

刘亚平.《走向监管国家-以食品安全为例》.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5-1。

推荐第6篇: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三、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各行政村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以任何形式阻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决不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五、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克服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六、各行政村要督促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掺杂掺假,对拒不整改的制售假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各行政村要建立质量监管协管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建立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台帐,记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状况、诚信记录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本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动态和问题。

八、各行政村应积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本村食品守法经营企业,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支持。

九、各行政村要确保本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形成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或形成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较长时间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组织查处的,视为打假责任未落实,将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或阻挠质量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查处。

十、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十一、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推荐第7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 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 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 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 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 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 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号

推荐第8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销售伪劣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愿意按货值金额十倍增加赔偿。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一个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体系,促进食品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我企业作出如下承诺,请社会予以监督。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三、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有关产品标准、卫生规范的要求,决不让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四、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杜绝一切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中片面追求利润、忽视食品质量安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日 联系电话:

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1.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食品经营资格。

2.按照《索证索票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的要求对食品供货商进行经营资格审验,验明所进的“三证”、合格检验报告书等证明文件。

3.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进货台账制度》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4.按照《销货台账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的要求,对销售食品进行登记备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不合适食品退市制度》。

5.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公示经销食品的安全信息,确保经销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有效,发现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销售。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操作流程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具体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置。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具体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天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空中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空中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重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置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置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推荐第9篇: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2年是第十个五年计划关键的一年,也是我县改革发展积极的一年,食品安全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在州局、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省、市局部署的中心工作,配合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在市局、县委、县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助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质监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质监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质监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全面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对质监工作提出的要求。

二、主要成绩

(一)源头质量监管工作取得进展。我局在巩固工业企业质量普查建档工作成果和加强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的同时,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全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先后按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帮助企业完成“老五类”、“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工作,并为“后十三类”食品的市场准入作了充分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帮助陆金茶厂做好“后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现场审查示范点的准备工作即是其中最典型之例。

(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根据福贡县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是个体工商户)的产品品种少、规模小,达不到申证条件的实际,通过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形式与全县15家生产加工米线、蛋糕的个体工商户签定了承诺书。

(三)积极做好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每逢假日,我局均组织人员参加县委政府统一安排的联合大检查,全年共组织人员参加联合大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5台次,共检查600多种各类食品,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和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荐第10篇: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每年食源性疾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公众健康优先考虑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范本,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1

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村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庄负责人(签字)

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此次大赛食品责任,确保整个大赛的食品安全,特制定XXX年度江苏雪冠集团与扬州大学就业创业协会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扬州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乙方:江苏雪冠集团

乙方作为本次大赛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此次大赛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参与此次大赛的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 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

2。 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售;

3。 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 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 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乙方对参与本次大赛的工作人员进行将抗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参与生产加工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或者故意延迟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发放至食品中毒

严格验收、报关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五、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

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公章:

第12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营造温馨购物环境,接待顾客礼貌、热情、热心、耐心、周到。

第三条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条认真履行进货食品查制度,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建立进货台帐,做到台帐与进货凭证相符。

第六条实行食品售前检查制度、食品上柜销售前要检查质量和食品外观,谢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第七条食品实行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

第八条所经销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经销有害有毒、污染、变质、过期食品;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食品;不经销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

第九条对食品自检中发现和工商机关监测或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第十条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发票按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如果违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工作,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13篇: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4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我(们)是食品经营户(单位),为确保消费者购买健康安全放心食品,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保证做到:

一、持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做到主体资格合法。

二、不从非正规渠道购进任何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货台帐制度。

三、决不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进货渠道不明、无QS标志以及“三无”食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四、决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决不销售非法添加剂的食品。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在销售食品时,出具有效票据。当所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愿意承担应当责任。

六、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食品市场安全有序。

承诺人:

年月日

第15篇: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坝镇同心艺术幼儿园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园负责人:

经营单位:

2011年 12月日

第16篇: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7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荆门满天星超市

第18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1、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2、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4、经营中发现问题,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5、坚持依法、诚心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

6、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或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7、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8、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19篇: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经营。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食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六、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负责人:

年月日

第20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为确保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本企业研究,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人员职责分工组长:为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所经营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企业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成员: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成员: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经本企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本企业开业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企业的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业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企业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食品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六、本企业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配送经营的食品,由企业总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八、检验购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九、本企业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企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尽可能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散装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重点食品加强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本经营企业。

三、本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检查销售食品的内外质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日期的食品。

四、经质量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食品、真空包装食品漏气、包装损坏的食品立即撤柜下架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五、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予以先行下柜下架、停止销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七、本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食品质量承诺制度本企业自愿按照下列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食品;

3、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4、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食品进货台账;

7、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经营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9、经营的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10、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11、不经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12、不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13、不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4、不经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5、不经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业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退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食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追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企业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企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五、进货台帐登记的内容:(1)进货时间;(2)食品名称;(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5)食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6)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7)登记人签名;

六、销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销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内容: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则,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酒类、肉类、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留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在办QS证,工厂需一套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需最新的按质量监督局要求的。网上找到一些都不齐全,需文本格式,请发1228403896@qq.com!感谢!参考资料:中旭商学院回答者:zxwh004来自团队中旭商学院|七级采纳率:35%擅长领域:企业管理商务文书经济研究创业投资个人理财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谢谢,虽然和我要的有出入,但还是感谢!

食品质量安全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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