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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9:55:04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轮台镇XX社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以及轮台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迪那路社区在2011年5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安久安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轮台镇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自治区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坚持走群众落线,坚持以人为 1

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时间、方法和步骤

迪那路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从2011年5月15日启动。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换届选举准备工作,16天时间(2011年5月15日-5月30日)。主要任务:

1、制定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2、成立迪那路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3、学习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掌握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每个阶段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学习领导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讲话

4、召开轮台镇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召开轮台镇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方法、步骤,把换届选举工作为近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阶段:选举轮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天时间(2011年5月31日—7月10日),共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5月31日选举工作队进点开始工作,主要任务:

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强有力的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地向选民宣传选举法、代表法、自治区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2、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16天时间(2011年5月31日—6月15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计算选民年满十八岁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即1993年7月6日出生者)。

不予选民登记的三种特殊规定:①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进行选民登记。②对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间歇性精神患者除外)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经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暂不列入选民名单。③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把工作人员分成小组进行登记工作。

第一组包片

组长:

成员:

第二组包片

组长:

成员:

第三组包片

组长:

成员:

3、上报选民登记表。

第二步: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5天时间(2011年6月16日—6月20日)。县、乡(镇)各选举委员会汇总各方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务于6月20日前公布。

第三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8天时间(6月21日—6月28日)。选举委员会于6月28日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四步:由镇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7天时间(2011年6月29日—7月5日)。停止介绍候选人的时间为2011年7月5日24时。

第五步:投票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天时间(2011年7月6日为全县选举日)。

(1)由选民小组推选监票人、计票。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2)投票选举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

(3)委托投票。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书面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办法,选民可以对代表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5)投票选举时,本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6)投票选举县、乡(镇)人大代表时,选票分别印制,同时投票,分别支票,分别公布选举结果。

宣布选举计票结果。一是由唱票人、计票人、总监票、监票人填写选举计票结果报告表(单),经各选区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主持人宣布候选人得票情况。二是经县、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审核选举结果后,予以公布。三是各选区将选举计票结果报告表(单)连同选票密封后及时报送乡镇选举委员会。

第六步:县、乡(镇)总结换届选举工作,4天时间(2011年7月7日---7月10日)。审查代表资格。选举结束后,选区向选举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报告、代表登记表、名册。

第三阶段:筹备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5天时间(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第四阶段:组织县代表参加轮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7月7日---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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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提力中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2012-9-6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英教党工字

【2012】46号)文件及《英吉沙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英教党工字【201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党支部实际,特制定以下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党支部成员配备及任务条件

(一) 新一届党支部成员配备情况: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工作的要求,此次选举通过等额选举选好配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妇联、青年委员1名。

(二)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任职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2)坚持党的宗旨和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能够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踏实肯干,以身作则,用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具有正确的办学思想,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7日——9月8日)对本届委员会的

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设置,拟定委员候选人,并明确其中的书记任选。

2向县教育工委提出换届申请(9月11日)

请示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安排;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的设置情况;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人选名单)

3.县教育工委审核并下发批复(9月11日——9月12日)

4.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3日)

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分工情况,抓好落实工作;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5.召开党员大会(9月14日——9月18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会议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其具体程序为:(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主持。(2)宣布开会开幕,唱《国歌》。(3)宣布会议议程。(4)宣读教育工委的批复文件。(5)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6)党员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7)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8)党员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9)宣读选举办法(草案)。(10)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11)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选举表决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12)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道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13)选举人举手表决。(1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15)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6)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讲话。(18)全体起立,唱《国际歌》。(19)宣布散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县教育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指导。

6.上报选举结果(9月19日——9月20日)。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名单。

五、选举结果的申报与审批

支部接到教育工委的批复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以公示的形式告知全体党员。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进行归档。

六、组织领导

做好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尊重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促进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点指导,严格把关”的总要求,我支部成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奥布拉什姆.喀迪尔(色提力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麦尔耶姆古丽(色提力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吞萨古丽〃买买提明(色提力中学工会主席)

成员:木合塔尔.买买提明(学校教务室主任)

努尔阿米娜.艾力(学校政教室主任)

屯亚仔.艾木子(教师)

此次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做到坚持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与9月21日前报县教育工委党建办。

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说明书

换届选举结束后,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本单位保留存档,复印件上交教科局党建办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1.本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3.向教育工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县教育工委下发的批文

5.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

6.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7.选举结果上报表

8.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9.相关图片资料

10.相关表格,包括选举票等资料

另外,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新闻上报教育工委。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推荐第3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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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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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代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

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

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

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

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

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

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

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

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

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

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

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10、进行唱、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

推荐第4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发[2005]31号)文件精神 (以下简称“三法一方案”),切实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法一方案”为依据,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严格依法选举,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为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2005年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原则上要按照-办发[2005]1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为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③村选委会推选时间为10月19日晚19时至23时采取设流动票箱入户,每户一票的方式推选第七届洋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即派出5个流动票箱,由户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进行汇总确定。

④村选委会由7人组成,并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2、10月8日,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村选举方案,确定村选举日为11月18日。并确定候选人条件。

3、推选结束后及时公布第一号公告。

4、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大字块、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三法一方案”做到家喻户晓。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组织选举。

(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

1、选民登记应以所在派出所户口底卡或微机打印的农业户口薄中,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为准。选民年龄记算时间为1987年11月19日前出生(含19日)

2、村选委会以本村居住人员为基数,依法对本村选民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增减。

3、在选举日20日前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年满18周岁不具有选民资格名单、离开本村2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名单,无行走能力老弱病残名单。

4、10月25日—11月11日,村选委会受理村民对选民资格有异议的申诉和办理委托手续。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要求认定。

5、11月8日前颁发选民证。

(三)酝酿确定候选人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10月25日,村选委会召集会议讨论确定:

1、举行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点—19点。地点:。(发布第三号公告)

2、提名方式:设立流动票箱5个,选举工作人员分成2组,每组三人,携带选民登记花名册和提名票入户发票,选民签字领票并填好后投入流动票箱,将流动票箱原封不动地集中到村办公室,公开唱票、计票,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号公告)

3、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按得提名票多少顺序确定。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为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为6人。

4、于选举日10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即本届村委会选举大会正式选举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8时至11时。设流动票箱3个,流动票箱投票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11时。

5、于选举日5日前发布第六号公告,即提名工作结束并公告结果后,村选委会首先应对按得提名票多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征求是否参选意见,如本人不同意参选、依次递补,之后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姓名笔划为序)。

6、竞职演说时间:2005年11月19日8时(正式选举前)。地点:――小学。要求主任候选人必须有书面竞职材料,并提前交选委会审阅。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11日——11月19日)

1、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布置会场,制做票箱,准备各种会议用品。除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选举大会推选外,事前安排好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2、正式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告单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选委会成员签名。并及时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告当选结果。同时将密封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政府。

3、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4、公布第八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分工职责。

5、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的移交工作。

(五)总结工作阶段(11月20日——23日)

1、材料归档立卷。

2、写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一)选民登记

1、因当兵、升学户口迁出的村民不能计入选民名单,如户口未迁出则计入选民名单。

2、非农户口不予登记。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3、离开本村两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不计入选民基数。

4、对非本村户口但在本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村选委会确认后,方可给予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有错、漏、重登,请选民务于11月6日前向选委会出。选委会应及时纠正,逾期不提出,视为弃权。选举日后不再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申诉。

(二)提名候选人。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不允许委托提名。

2、同一人被提名为多种职务候选人的,由候选人本人书面说明选择一种职务参加正式选举。

3、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应书面说明,其缺额按得提名票多少依次递补。

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票中,女委员候选人提名栏中如填写男性选民则此栏无效。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允许中途退出。选举期间如触犯刑律或有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形除外。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选委会及村民不得以以下缘由要求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选举期间举报正式候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未查实或时间来不及调查的。

3、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时做为正式候选人。

(四)委托手续办理

1、为鼓励选民直接参选,对选民外出距离范围进行限定:

①要求在――行政辖区内的外出选民必须由本人领票、投票,不允许委托他人投票(因大病需在镇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除外,但需就诊医院出具住院医疗证明)。

②在――行政辖区以外的外出选民。可由本人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按村选委会印制的委托书加盖本人名章后委托候选人以外选民代为投票。

2、委托书需加盖选民外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章,证明未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并附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委托书采用邮寄方式的,还要查验邮戳。禁止电话委托。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正式选举时办理的委托手续,适用于另行选举。

5、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3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不能是候选人。

6、村选委会受理委托相关事宜的时限为:选举日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7、村选委会应在选举日3日前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通告被委托人。

(五)投票办法

1、投票方式:在村办公室以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由选民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

2、投票次数:主任和委员票两种选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

3、选票的认定:

①有效票: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清晰的选票。

②无效票:未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不清晰的选票。

③弃权票:未作意愿表示的选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村民会议推选成立洋草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 ―― ――

推荐第5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

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

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代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

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

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

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

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

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

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

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

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

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

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

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10、进行唱、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于十五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和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1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3、封存选票。

14、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选委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

四、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立村委会工作机构和健全村委会各项制度,以保证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新班子产生后,各村委会依法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干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其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本次换届选举结束后,除凤山镇北门、东门、南门、西门、东区、闽凤六个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外,其余村挂村民委员会牌子,取消原居民委员会牌子。

五、切实加强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镇农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时间短、任务重、情况复杂,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都做了专项部署,因此,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它作为今年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对在选举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应当及时向镇指导组汇报,选举王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选举统计、选举档案整理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备案。

推荐第6篇: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机关事企业单位党支部:

我镇第十三届党委自2001年换届以来,现已任届期满,根据《党章》规定和县委(2006)3号文件精神,将在2006年8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党委换届选举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镇,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镇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听取和审议镇党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镇纪委的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的委员会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0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共30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镇党委成立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帮助指导各支部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召开党委会,学习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实施意见;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3、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县委和县委组织部以及镇党委有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文件。

4、分配代表名额。县委分配给我镇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80名,镇党委根据各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划分到各支部,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会前筹备工作。时间从2006年7月21日至8月4日,共15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代表条件:党代会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应是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奋发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显著,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

2、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各支部要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比例,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支部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全面考察。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镇党委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

5、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6、审查代表资格。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7、组织酝酿提出新一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8、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9、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10、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11、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时间从2006年8月5日至20日,共15天。党员代表大会一般为二天。

本阶段主要工作主要有两项:

1、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是:上届党委、纪委报告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新的工作打算,提交代表审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召开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2、做好会议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党委换届选举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镇经济与发展,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每个工作环节,与镇党委紧密配合,抓好组织实施。镇派指导组人员要加强工作纪律性,及时深入各支部,帮助指导党支部搞好代表提名选举,共同完成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推荐第7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八角街道第七届杨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石景山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为做好第七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石景山区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地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重点,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健全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为核心的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强化社区自治功能,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贡献,为促进石景山区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组织领导选举工作的原则;坚持严格依法选举的原则;坚持扩大民主和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和勇于创新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杨北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长:

王存生

马福海 副组长:

蒋志谋

张双林

员:

李金生

杨丽萍

徐黎升

倪景涛

刘月明

屈香蕊

袁少英

杜仲霞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区工作部民政科 主

任:刘淑丽

张晓煜 副主任:刘建新

员:安金花

张云英

王子霞

王宏宇

陈秋杰

张宝庆

李宝清

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3、确定投票选举日期;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5、

选派选举指导员,具体指导选举工作;

6、

向区选举办公室报送选举进展情况、选举信息和报表;

7、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二)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

各社区均要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由上届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推选,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依法进入选举委员会,并保证党员在选举委员会中占有一定比例。 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2、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3、划分选民小组,确定召集人;

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5、组织、召集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公布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填发选民证;

7、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正式候选人;

8、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0、报送选举信息和统计报表;

11、主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09年2月开始,2009年7月15日前全部结束。社区妇代会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时承担社区女王代会的选举工作。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一2009年4月)

1、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009年4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月活动,街道和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选举《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选举法律法规,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 以及建设和谐社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3、做好培训工作。街道要组织参加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4、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做好社区工作岗位人员配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一2009年6月)

1、社区居委会的组成

(1)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员配置由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确定后提出。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可交叉任职。

(2)社区居委会内设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委员会、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委员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等六个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成 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主任。

2、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换届选举要重点做好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投票选举、居委会班子工作交接等环节的工作。

(1)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倡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其成员由主任、委员5—9人组成。

选举委员会由社区的知名人士、老干部、老党员等具有一 定代表性的人员构成。

(2)选民资格的确定。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可参加居住地所在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非本市户口但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选民资格及候选人条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选民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并参加选举。

(3)确定选举方式。选举方式有三种:一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二是户代表选举方式;

三是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本次选举,以居民代表选举作为主要方式。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的比例原则上与上届相同。选举方式的确定,必须在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的条件可由各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提出建议,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后,向社区居民公告。在提名候选人阶段,要引导居民把热心为居民服务、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文化水平较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月1日之前出生),52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5)介绍正式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代表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回答选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张贴有关正式候选人的情况。

(6)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选举委员会应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可根据居住状况与便于组织的原则,分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街道投票选举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8日之间。届时确定4个社区参加石景山区统一投票选举日(2009年6月27日、6月28日)选举,具体投票选举时间应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确定。社区选举结果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公布,并报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7)居委会工作的交接。新一届居委会班子产生后,应及时做好新旧居民委员会班子工作交接,并召开新一届居委会成员会议和居民会议,成立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社区居委会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运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6月29日一7月15日)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居委会要写出书面选举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2、各社区居委会要在总结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归档工作。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社区选举工作进行验收。

3、街道组织召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大会。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依法办事,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每项工作。

2、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内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力口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社区党组织要主动负起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全过程。

3、认真做好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要耐心细致做好被调整人员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选举期间接受国(境)外机构或个人采访,必须及时与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4、严格依法选举,扩大基层民主。严格按照《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实施选举,绝不能减少、更改、颠倒规程规定的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要坚决杜绝选举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严格保证每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

5、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各社区对于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并研究解决;对于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好离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搞好工作衔接,杜绝不稳定因素发生。

6、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确保选举期间地区社会稳定。要切实尊重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妥善处理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社区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信访登记和复信制度,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并及时沟通、总结信访情况,尽量避免居民群众投诉无门或越级集体上访的发生,确保选举期间街道的社会稳定。

7、加强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负责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选举工作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各社区要确定一名选举工作信息员,每周报送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换届选举办公室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推荐第8篇: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黎组发[2011] 号

中共黎城县委组织部

关于2011年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

(2011年11月1日)

2008年底,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目前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扩大“公推直选”的范围,继续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和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打造“中国硅都、世界红山、宜居古城”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法制观念较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处理到位限制期已满,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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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构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中要注意选配妇女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支部“两委”干部竞选,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选,是党员的担任支委干部,不是党员的担任村委干部,每个乡镇至少要选配1名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每个村至少要选配1名支委妇女干部或村委妇女干部;要注意引导把培养成熟的优秀后备干部选进党支部班子,进一步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

(三)提倡“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积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和支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鼓励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的党员村委会主任,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通过党内选举担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鼓励当选的党员村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通过党内选举兼任党组织成员,实现支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比例不得低于上届的比例。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村级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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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珍惜党员权利,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4、培训骨干。举办骨干培训班,组织乡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掌握农村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

(二)选举实施阶段

1、做好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按照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要求,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扩大“公推直选”的范围。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先行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复转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候选人。要引导大学生村干部党员积极参加选举。本村一时无党支部负责人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要采取下派干部、跨村任职等方式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2、认真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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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好农村党支部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乡镇党委要组织新当选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提高对加强党的领导和群众自治的认识和理解,正确处理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形成工作上的合力,共同做好工作;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引深对全县农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公开承诺考核管理的通知》(黎组发字[2006]7号)要求,组织新当选的支、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任期内要干的大事、实事,向群众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要指导农村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任期工作计划,完善“一课三会”、“四议两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把发扬党内民主同完善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使农村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我县农村社会的发展稳定和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乡镇党委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近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力上高度集中、组织上措施到位,做到程序不变通、标准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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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模范作用。对矛盾较为突出的村,要制定工作预案,坚决防止和杜绝宗教和宗族势力的干扰。要重点把握好“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测评〉、正式选举)”三个关键环节,一旦出现推荐和测评中群众的意愿和党员的意愿不相一致时,要耐心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并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考虑,做出科学的判断处理。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及时沟通上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换届后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凡有关换届工作的文件、材料、选票、各种表格,均要分类装订成册,分别由乡镇、村妥善保管,同时要认真搞好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党支部 换届选举 方案

中共黎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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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4〕1号)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下简称《选举规程》)等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级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公正有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换届选举,切实选优配强村委班子,培养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要依法引导、保障党员和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探索推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切实尊重、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不断提高选举结果的公信度。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村组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前完成。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2014年2月26日至3月13日前)。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县、乡(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公开和民主评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务公开的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委会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摸底。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进行摸底,重点掌握换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认真摸清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县、乡镇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县负责培训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乡镇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村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即时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确定后,应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发布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老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完成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还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村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是:居住的本村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有参事议事能力;联系群众,并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中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不得少于60人,一般以不超过100人为宜,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提倡推选党员为村民代表。

6.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乡级选举工作方案参照县级选举方案,根据职责、权限依法制定具体规定。村换届选举方案可参考《选举规程》中的参考样式进行制定换届选举方案。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委职数(3月14日至3月23日)。

1.搞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人数。根据上届惯例,对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同意(或不同意)进行登记。同意进行登记的人员,要出具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登记证明,属于城市居委会户口的,要出具户籍所在地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未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名单,请村民提供联系线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联系,作好联系记录;表示参加选举的予以登记,选举时,没有回村也没有委托投票的,不计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表示不参加或多方联系不到的,不予登记,但选举日前回村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的,或改变不参加选举的意愿要委托投票的,可以列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列入选民名单。

驻村企业人员可以不予登记;监狱服刑人员可不予登记;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嫁出嫁入人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登记为选民。

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0日前结束,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解释或者调整。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按照隆发〔2014〕10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2—3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3—5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5人组成,我县原则上每村3名,情况特殊的大村最多不能超过5名,是否设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 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45岁以下的村党干部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每村至少要有1名女性委员,原则上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委班子,是党员的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注意选拔优秀女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

3.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 (3月24日至4月12日)。

1.候选人提名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下列人员不得确定为候选人:①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②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③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过的;④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关于违反计划生育的问题,如多数选民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在推荐和介绍候选人时,应当如实介绍被推荐人违法生育的情况,不得隐瞒。

在正式选举日前违法判刑的不得当选为候选人,应依法中止;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资格自行中止。

2.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公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具体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应保证候选人当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要及时公布提名得票结果。

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能力或特点、竞选承诺以及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介绍。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乡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后,于正式选举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不接受其退出要求。

3.集体谈话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要求,乡镇党委要建立和完善对参与竞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制度。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镇党委要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

4.正式候选人签字制度。选民名单、委托投票人员名单、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应交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检票、选举结果等都应当由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分检票结下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唱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虽封。正式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过半数同意,视同其放弃签字权力。正式候选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并干扰选举进程,造成恶劣影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5.正式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举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选举日和投票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产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举日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申请报告单,经批准后才能更改。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4月13日至4月22日)。

1.做好选举后的有关工作。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级班子应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

2.选举资料归档。县、乡(镇)、村三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支部和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3.推选村民小组长。《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一般在村民代表中推选。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4.组建下属工作机构。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人民调解委员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各村都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第五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4月23日至5月8日)。

《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定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名称、人数、职责、推选方式以及工作制度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议定,推选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履行职责。为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县委书记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选举期间,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对在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信访部门要牵头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等不法行为的打击。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各乡镇、村要做好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并对现任村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教育群众克服和纠正宗族派别观念,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要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2.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要认真贯彻《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邵组通〔2013〕38号),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采取冲击会场、毁坏选票或票箱等形式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迫害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直接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调查认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3.做好信访,确保稳定。各乡镇信访、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坚持党的领导。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提倡先选村党组织,提倡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宝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乡镇和村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及时统计、汇总。乡镇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第10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04年11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04年11月1日一11月22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人员。镇政府将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选举工作程序等。培训的方式: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4、选举经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费由镇、村负责,选举工作中的表格、选民证、选票等,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模式印制。

5、做好村民委员会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镇人民政府将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日1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4年11月23日一12月22日)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村民推选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多数人意见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制定出本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实施。

2、选民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3、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在选举日15天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所提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4、投票选举。12月18日、19日为投票选举日。其中,18日为下片的××、××、××、××、××、××、××、××、××、××、××、××、××、××14村的选举日。19日为上片的××、××、××、××、××、××、××、××8个村的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选举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保障每个选民的民主选举权。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召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选举时应统一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选民,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护送。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代填写。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填选票的,代写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填选票,每个人代写人最多只能代3个人填写。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人应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选票,其代写的人数不限。

选举结果的确认,严格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5、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把票箱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公告当选名单。选票要当众封存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妥善保存。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6、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镇人民政府将派出人员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4年12月23日一28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受县民政局的委托向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镇人民政府应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四)检查和总结阶段(2004年12月28日一31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镇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下至上的逐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撰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和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民政、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并把检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总之,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确保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11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红星社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2011年18号文件和市委2011年23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红星社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区人民正在区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皖江区域和谐文明新镜湖。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区级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选民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及省选举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红星社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经红星社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红星社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小组,主持红星社区人大代表选举的各项工作。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诚 (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 副组长:解丽虹 (社区党委专职书记) 成 员:李亚平(社区副主任) 汪春萍 (社区副主任) 陈野林 (社区党委委员) 杨成仓 (社区党委委员) 李柏松 (社区党委纪委委员)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与步骤

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0月30日开始至2012年2月29日止,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求是:2011年12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2011年12月25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2012年元月1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012年元月8日是区人大代表选举日,选出红星社区选区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上报上级部门。整个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1年11月15日)

1、制定方案。召开社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2、成立组织。成立红星社区选举工作小组,主持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小组由7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5人。按实际情况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组织本选民小组的选举活动。

3、培训骨干。组织选举工作全体成员及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组织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相关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掌握法律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30日)

为了提高社区广大居民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民主与法制观念,社区按照上级布置,向社区居民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省、市有关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各级政权建设,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宣传人大代表是人民的光荣使者,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对人大的认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打好思想基础,确保选民参选率。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阶段(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2月20日)

1、选民登记。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选民登记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凡是2006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选民册保存完整的,可以按原选民册注销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只对新满18周岁的(公历1994年元月8日前出生)和外地迁入的以及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进行登记。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

②上届选举中选民册没有保存或保存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登记。此外,对那些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痴、呆、傻人员,经询问家属,以县(区)以上医院的证明为准,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其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羁押、劳教和受拘留审查等人员,要会同监管部门进行核准,协商后确定如何参选。

③对那些变换单位名称,转换隶属关系和搬迁单位的居民的选民登记要特别注意。要注意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选民登记。对外地来本区经商、做工、办企业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同时,要注意对临时外出的流动人员的选民登记,对婚嫁的无户口人员,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或取得原籍证明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对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实后,可以不用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对在现居住地时间三年以上,书面提出要求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外来务工人员,经选举办公室审核后,可以为其办理登记手续。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红星社区选区的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之前(2011年12月20日前)张榜公布。

2、划分选区。红星社区选区按居住状况划分。

第四阶段: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1年12月20日-2012年元月1日)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选举工作小组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联名的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提候选人情况和理由。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之前(2011年12月25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2、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在提名推荐候选人中,通过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

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七日之前(2012年元月1日前)向本选区选民公布,提交选民讨论。

第五阶段: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阶段(2012年元月1日至2012年元月8日)

2012年元月8日是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的日期,红星社区选区在这一天召开选举大会,设投票站、流动票箱进行选举。为了保证选举质量,提高选民参选率,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充分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2012年元月1日-2012年元月7日),以保证选民的知情权,增强代表候选人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二是培训好监票人、计票人以及有关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依法办事。三是印制好选票,制作投票箱,布置选举场地和投票站等。为便于选民参加投票选举,设投票站,辅设流动票箱。并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统一开封计票、唱票。对因故确实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可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办法,但须经过选举委员会同意。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2、坚持实行差额选举。严格执行选举法第三十条关于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

3、依法确定当选结果。按照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并在选区公布选举结果,并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确认。

4、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本选区将选出代表的代表登记表及时报送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区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然后按选区张榜公布当选的人大代表名单。

第七阶段:总结归档阶段。(2012年3月20日前) 红星社区选举工作小组将选举材料加以整理,分门别类,负责归档,并做好有关数据、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法律、政策性强,红星社区选区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总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讲政治的要求,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在选举工作中,社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做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凡是工作需要解决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逐级上报,请示批准,等答复后方可实施。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区委和选举委员会报告。在选举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保证我选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第12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及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7月全面展开,8月25日结束。根据《**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选举法、代表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推进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导思想是: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由镇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广大选民参加选举。

(三)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及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在镇党委换届之后开始,于8月25日前结束。按照有关要求,这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日定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5日-7月3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召开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分配代表名额(7月31日-8月1日)。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选举日公告;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各选区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各选区对选民进行宣传动员;对选民进行复核登记;在7月31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讨论,确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8月2日-8月14日)。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初步代表候选人,县、镇人大代表名单汇总后,分别由县、镇选举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审查,并在8月6日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8月14日以前公布其名单、基本情况和具体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8月15日-8月21日)。主要

任务是应选民的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各选区在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辅助设立流动票箱;组织投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的审查确认。

第五阶段: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8月22日-8月25日)。主要任务是在8月25日以前筹备并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在同一时间内分别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协商确定要同步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当在投票地点、选举方式等方面统一安排,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二是选举产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后,按照自下而上换届选举的精神,组织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新一届镇人大、政府的选举任务。三是党委提名推荐的政府领导候选人要尽量提前到位,以便让选民熟知了解,有利于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依法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一)根据法律规定,镇人大换届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镇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由7-9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选由各村党支部提名,提交各选区酝酿讨论确定后,报镇人大备案。各村选举领导小组在镇选举委员会指导下,主持办理本村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划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

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各选区分别成立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并主持本选区的代表选举工作。各选区的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选举委员会与该选区的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民主协商产生,报镇选举委员会备案。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承办本选区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选民名单公布和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受理等具体工作;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协助选举委员会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本选区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意见,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根据选举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公布选举结果;办理上级选举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选区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 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办、站、所、厂、公司等为单位,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荐正、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

(四))经镇党委同意,此次换届选举各选区指导工作,以镇村干部为主,每个选区安排1名科级干部、2-3名一般干部组织指导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工作机构自行消失。有关选

举的各种表册、印章、选票、会议记录等全部资料,由镇选举委员会分别统一收集整理后,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分别保存。

五、宣传动员

(一)召开全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各村、各单位也要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传达学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步骤、方法和要求。

(三)各选区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广泛的民主与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激发他们的民主政治热情,调动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

(四)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稿件,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及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结构要不断优化。按照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

当”的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任代表要占30%左右。在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依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镇分配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1名,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54名。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选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要注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一般应具备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能起草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身体健康,能积极出席会议并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七、选区划分

(一)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分别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划

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二)选区的划分按照便于换届选举工作、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侯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和每一选区应选代表最多不超过3名的原则,采取下列办法划分:

1、尽量使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个镇人大代表选区,以便换届选举工作共享选民登记信息、降低选举成本、方便选举的组织工作。

2、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一般以村为单位划分,镇人大代表选区可以几个村民小组联合划为一个选区,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人口多的村民小组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

3、镇机关单位或派出机构,划入所在选区参加选举。(三)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

(四)全镇共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10个。镇人大代表选区21个。

八、选民登记

(一)选民必须是到公历2011年8月21日年满十八周岁,即公历1993年8月21日前出生的公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登记为准。

(二)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在进行选民登记工作时,除认真做好选民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外,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动员选民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在此基础上,可组织选区选

举工作人员对因老、弱、病、残以及其它原因没有到站登记的选民进行上门登记。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核对,防止漏登、重登、错登。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所在单位登记。临泽一中、职教中心等学校学生中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律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四)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登记。

(五)离休、退休人员行政关系在原工作单位的,在所在单位登记,本人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六)流动人口原则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现在本镇居住3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登记。对户口在本地但长期在外的选民,其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

(七)镇属企业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按照便于选民参加投票的原则,就近登记,组织参加选举。

(八)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以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教场所登记。

(九)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予以补办登记手续。

(十)精神病患者,痴、呆、傻人员以及盲、聋、哑人员并有精神病或严重痴呆,失去表达自己意志的能力,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十一)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

(十二)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在原来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即增加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同时减去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迁出本选区的人员,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十三)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于选举日前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发给统一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证。

(十四)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十五)选民登记总的要求是把工作做细、做实,对于流动人口和生活困难的群众,在选举工作中要多宣传、多发动,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坚决避免发生错登、漏登、重登现象。要特别注意三点:一是要注意做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二是要注意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选民登记工作;三是要注意做好未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恢复行使政治权利的人的选民登记

工作。

九、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一)2011年8月2日至14日为同时提名推荐确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间。

(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凡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都可以被提名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镇选举委员会可以分别就县镇两级各选区推荐哪些方面的代表候选人提出建议,选民、人民团体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可以按照所提建议推荐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推荐其他方面的选民作为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三) 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既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又要考虑代表的先进性。要按照“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当”的要求,优化人大代表结构,体现各阶层、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要注重代表候选人素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违反基本国策或者不讲诚信、偷税漏税、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如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必须依法妥善处理,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四)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五) 推荐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负责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及时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

当向选民通报。

(六)推荐者所提侯选人列入初步侯选人名单后,经镇选举委员会同意,在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推荐者可向选区选民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基本表现等情况。

(七)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者向选民补充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八)依法推荐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经镇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征求意见,审查各方面情况,形成初步代表侯选人名单,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向选民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生产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凡按法律规定方式推荐的候选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要同等对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或者增减各方面所提代表候选人名单。

(九)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县、镇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7日前,并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可以采取下列三种办法:

1.直接确定法。如果提名的初步代表侯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比例之内,经各选民小组讨论后,可以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三上三下、三榜定案”确定法。如果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超出应选代表名额的一倍以上,首先,将全部侯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予以公布(一上一榜),然后交各选民小组讨论(一下);其次,汇总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召开选民小组长或选民代表会议,

介绍各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并进行协商,缩小侯选人范围,同时予以公布(二上二榜),然后向选民介绍各小组讨论情况和协商会议情况,听取选民对二榜公布的侯选人的意见(二下);再次,汇总各选民小组讨论的情况(三上),然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三下三榜)。

3.预选确定法。通过“三上三下”,如果选民仍然对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分歧较大,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预选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预选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十)县镇两级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

(十一)县镇两级各选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没有经过预选确定的,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按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十二)县镇两级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的方式,既可以在选民小组或选民代表会议上介绍,也可以在选民全体会议上介绍;既可以口头介绍,也可以书面介绍。介绍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议政能力等。介绍情况时应实事求是,一视同仁。

(十三) 在选举日前,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不能由个人自行安排进行。如何具

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可结合实际情况把握。但是,在选举日当天必须一律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十、选举程序

(一)选举日正式投票选举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活动。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投票的方式主要有投票站和选举大会。要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投票站的设臵,应当以方便选民为原则,以村或村民小组(选民小组)为单位合理设臵投票站点。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大会要注意选择好会场,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各选区选举大会、投票站由选举委员会委托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主持。

此外,还可以辅助设立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设立流动票箱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其范围和比例要适当减少。防止大量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投票站参加投票。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止漏填、私填现象的发生。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票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如果是经过预选的,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县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临泽县选举委员会印章,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镇选举委员会印章。

3.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选民小组要广泛动员选民尽可能到会、到站参加投票选举,努力做到选举一次成功。

4.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参加选举的选民,要做好摸底工作,哪些选民能到会投票,哪些选民委托投票,哪些选民因老

弱病残不能到会投票,识字的有多少,不识字的有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5.在选举代表时,选民一律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也可凭身份证领取选票,要严格统计选民人数,严格核发选票。

6.选举主持人应当向到站、到会的选民报告或者公布本选区或者本次会议应选代表的名额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说明写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各选区投票选举前,经酝酿讨论,分别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本选区若干名监票人和计票人(包括各投票站、流动票箱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本选区的监票和计票工作。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8.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选举大会和投票站工作,不得参与本选区代表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9.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票。

10.对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11.在看守所羁押的选民、在监狱关押的选民和被劳动教养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也可以在执行机关驻地单独设立投票站进行投票。

12.投票选举前,监票人应当众检查票箱,检查委托投票人所持委托票数是否超过三张。流动票箱应由选区选举领导小

组成员和监票人检查加封。投票选举时,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或者监票人不得示意选谁与不选谁,必须充分尊重选民的意见,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13.选民对于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二)投票结束后,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由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包括各投票站票箱、流动票箱,清点选票,严防作弊。各投票站票箱和各流动票箱必须由监票人、计票人统一送至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

2.由监票人、计票人和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3.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必须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可以进行计票。

4.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5.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6.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选举结果的记录、选票,必须一律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名封存,妥善保管。

7.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的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选举结果材料报送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县、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并由各选区在投票选举结束的三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县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由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和公告;镇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镇人大主席团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确认和公告。

(三)因特殊情况在选举日未能进行选举的,或者因选举无效需要另行选举的,应当在选举日后七日内完成选举工作。

十一、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一)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二)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或者单位都有权向县、镇选举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对处臵预案,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三)对于破坏选举的刑事案件,县、镇选举委员会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十二、其他

(一)选举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按《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镇选举委员会要根据《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及本实施方案,制定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日程安排表,印发各选区组织实施。

(三)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本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选民登记表、选民证、选票、代表登记表、代表当选证等由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县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盖章使用。

第13篇: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团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1、申请换届改选。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基础上提出团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名单,报经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候选人4人进行团支部换届选举。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等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如下:

⑴ 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⑵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⑶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 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 宣布投票次序。

⑺ 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⑻ 计票。

⑼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得票最高者当选团支部书记,另外2名候选人自动当选团支部委员)

⑽ 将当选的团支部书记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上级团委批准并公布

待审批通过,将上级团组织批复向全体团员正式公布。

第14篇:村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周家村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于2011年7月24日经周家村全体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村长、副村长与村民小组长(队长)的选举方式。村长、副村长均由全村有选举权的户代表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队长)均由各生产队有选举权的户代表选举产生。

二、村长、副村长及村民小组长(队长)的条件和任期

(1) 村长、副村长及村民小组长(队长)的条件:

1、年满18周 岁以上的本村村民。

2、在本村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

3、秉公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村村民服务的。

(2) 村长、副村长及村民小组长(队长)的任期:每届三年,可 连选连任。

三、参选人员是以户为基数。(户是以派出所的户口信息和户口簿 为准)

四、选举方式是普选即是海选。

五、投票方式:(1)是设立固定投票箱一个集中投票。(2)户代表 应在验证发票处领票,在秘密写票间填票。

六、委托投票不得超1张。

七、选举日和选举地点

(1) 选举日为2011年8月1日(星期一)。

(2) 投票的起止是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10时至2011年8月 1日下午14时30止,超过规定的时间投票的一律视为无效票。

(3) 选举设中心投票场,地点在村市场中心。

八、关于“三票”人员

总监票人:周 尧;监票人:周宜南:计票人:周 生;唱票人:周 六。

九、关于选民资格

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票,户是以户口簿为准。户代表应是年满18周岁的村民即出生1993年 7月 1日以前的。

十、计票鉴定

(一)有效票的认定:按票的说明规范填写的为有效票。

(二)无效票的认定:不按填写要求填写的或书写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票。

(三)同名村民的识别及规定:凡是有同名,填写其姓名时必须注明其家属姓名作为辨别,否则视为无效票计票。

十一、宣布当选。获得参加本届选举的三分之二的户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始为当选。

十二、若哪个职务赞成票不能过半的,须取赞成票最多的两位在选举日往后推的第三天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十三、各队长的换届选举方式也按照此方案实施,但时间必须在正、副村长产生的第五天开始由正、副村长牵头组织选举产生各队的队长或代表。

十四、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搞非法活动,绝不允许虚报票数和追查选票,绝不允许压制民主行为,如果发现有违反的情况。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条例,给予个人或团体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当选者必须5个工作日内,召开群众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说出任期的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计划为村民办哪些实事、好事。

六、本选举方案,经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一致通过。

周家村委会选举委员会

2011年7月24日

第15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以下简称“三法一方案”),切实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法一方案”为依据,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严格依法选举,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为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前期准备阶段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原则上要按照-办发[]1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为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③村选委会推选时间为10月19日晚19时至23时采取设流动票箱入户,每户一票的方式推选第七届洋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即派出5个流动票箱,由户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进行汇总确定。

④村选委会由7人组成,并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2、10月8日,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村选举方案,确定村选举日为11月18日。并确定候选人条件。

3、推选结束后及时公布第一号公告。

4、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大字块、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三法一方案”做到家喻户晓。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组织选举。

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

1、选民登记应以所在派出所户口底卡或微机打印的农业户口薄中,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为准。选民年龄记算时间为1987年11月19日前出生

2、村选委会以本村居住人员为基数,依法对本村选民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增减。

3、在选举日20日前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年满18周岁不具有选民资格名单、离开本村2年

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名单,无行走能力老弱病残名单。

4、10月25日—11月11日,村选委会受理村民对选民资格有异议的申诉和办理委托手续。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要求认定。

5、11月8日前颁发选民证。

酝酿确定候选人阶段

10月25日,村选委会召集会议讨论确定:

1、举行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点—19点。地点:。

2、提名方式:设立流动票箱5个,选举工作人员分成2组,每组三人,携带选民登记花名册和提名票入户发票,选民签字领票并填好后投入流动票箱,将流动票箱原封不动地集中到村办公室,公开唱票、计票,张榜公布提名结果。

3、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按得提名票多少顺序确定。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为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为6人。

4、于选举日10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即本届村委会选举大会正式选举时间为:11月19日8时至11时。设流动票箱3个,流动票箱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11时。

5、于选举日5日前发布第六号公告,即提名工作结束并公告结果后,村选委会首先应对按得提名票多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征求是否参选意见,如本人不同意参选、依次递补,之后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

6、竞职演说时间:11月19日8时。地点:――小学。要求主任候选人必须有书面竞职材料,并提前交选委会审阅。

直接选举阶段

1、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布置会场,制做票箱,准备各种会议用品。除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选举大会推选外,事前安排好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2、正式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

告单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选委会成员签名。并及时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告当选结果。同时将密封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政府。

3、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4、公布第八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分工职责。

5、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的移交工作。

总结工作阶段

1、材料归档立卷。

2、写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选民登记

1、因当兵、升学户口迁出的村民不能计入选民名单,如户口未迁出则计入选民名单。

2、非农户口不予登记。

3、离开本村两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不计入选民基数。

4、对非本村户口但在本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村选委会确认后,方可给予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有错、漏、重登,请选民务于11月6日前向选委会出。选委会应及时纠正,逾期不提出,视为弃权。选举日后不再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申诉。

提名候选人。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不允许委托提名。

2、同一人被提名为多种职务候选人的,由候选人本人书面说明选择一种职务参加正式选举。

3、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应书面说明,其缺额按得提名票多少依次递补。

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票中,女委员候选人提名栏中如填写男性选民则此栏无效。

确定正式候选人

1、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允许中途退出。选举期间如触犯刑律或有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形除外。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选委会及村民不得以以下缘由要求取消其候选人

资格:

选举期间举报正式候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未查实或时间来不及调查的。

3、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时做为正式候选人。

委托手续办理

1、为鼓励选民直接参选,对选民外出距离范围进行限定:

①要求在――行政辖区内的外出选民必须由本人领票、投票,不允许委托他人投票。

②在――行政辖区以外的外出选民。可由本人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按村选委会印制的委托书加盖本人名章后委托候选人以外选民代为投票。

2、委托书需加盖选民外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章,证明未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并附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委托书采用邮寄方式的,还要

查验邮戳。禁止电话委托。

4、正式选举时办理的委托手续,适用于另行选举。

5、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3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不能是候选人。

6、村选委会受理委托相关事宜的时限为:选举日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7、村选委会应在选举日3日前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通告被委托人。

投票办法

1、投票方式:在村办公室以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由选民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

2、投票次数:主任和委员票两种选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

3、选票的认定:

①有效票: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清晰的选票。

②无效票:未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不清晰的选票。

③弃权票:未作意愿表示的选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村民会议推选成立洋草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 ―― ――

第16篇: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XX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XX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XX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结合起来,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高素质、强能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和谐XX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换届选举范围

三、换届选举方式

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集中进行学习教育。换届选举之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党员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党组织报告工作并组织评议。由党组织结合任期目标,对上一届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班子建设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党员大会报告,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组织党员根据工作报告对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现任党组织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确定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组织考察。根据党组织成员任职条件,组织党员和党外群众分别进行民主推荐,参照民主推荐结果确定新一届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组织考察。

4、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复。新一届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正式批复后,按程序组织换届选举。

5、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进行选举。党总支委员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先进行差额预选、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正式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举时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再由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正、副书记。

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由上届总支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其具体程序为:⑴由会议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就选举的具体事项进行说明。⑵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从本总支中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⑶填写选票。选票

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委托他人按本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⑷唱票汇总。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应及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唱票,计票人、唱票人应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汇总结束后应由监票人当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⑸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公布后,由会议主持人进一步核实,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核对无误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由上级党组织行文批复后正式公布。

6、呈报上级党组织行文批复。党组织正式选举结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上级党组织行文批复,批复后正式公布。

7、建章立制。新一届党组织产生后,建立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党组织成员分工责任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党员教育和考评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同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反馈,并张榜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党组织成立由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支委委员等组成的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任办公

室主任。

第17篇:某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镇XX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和镇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尧渡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镇实施方案要求,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村“两委”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时间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做好换届准备(7月31日前完成)。

在镇指导组领导下,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制定村“两

1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配合镇审计人员对村财务及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村实施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8月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8月7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群众推荐(8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

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8月15日前完成)。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8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于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8月5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

选人的村党组织选派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办法(8月15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组的指导和引导下,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8月25日前完成)。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9月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候选人的方式采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提名后将提名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出说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作为正式候

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投票选举前,要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确定选举方式、投票方法,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布置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定为9月14日至16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选民的投票权。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2)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选举时,一般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设中心投票站(设在村部)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投票分站只投票,不计票,票箱必须在选举日当天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要严格控制

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确实不能到现场投票的老弱病残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3人以上携带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接收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9月底前完成)。村“两委”新老班子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做好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任职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干部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中共XX镇XX支部委员会

XX村民委员会

2011年8月2日

第18篇: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和镇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尧渡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镇实施方案要求,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村“两委”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时间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做好换届准备(7月31日前完成)。

在镇指导组领导下,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配合镇审计人员对村财务及村

1“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村实施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8月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8月7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群众推荐(8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

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8月15日前完成)。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8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于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8月5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选派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办法(8月15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组的指导和引导下,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8月25日前完成)。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9月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候选人的方式采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提名后将提名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出说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候选

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投票选举前,要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确定选举方式、投票方法,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布置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定为9月14日至16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选民的投票权。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2)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选举时,一般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设中心投票站(设在村部)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投票分站只投票,不计票,票箱必须在选举日当天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确实不

能到现场投票的老弱病残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3人以上携带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接收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9月底前完成)。村“两委”新老班子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做好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任职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干部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中共XX镇XX支部委员会

XX村民委员会

2011年8月2日

第19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某某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村新一届农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栲镇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保持农村稳定为前提,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五个好”为目标,把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1年11月12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村里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镇领导和市直各单位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在会上广泛宣传了农村党

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把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3日——2011年12月8日)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我村采取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由选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候选人,再召开正式选举大会,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记票、差额确定的办法,经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村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本人应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在这一阶段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召开党员推荐会,认真进行党员评议,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位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他们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支部班子推荐。第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采取户代表形式,即每户派一名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述职之后,参会人员推荐党支部班子成员。第三,认真研究确定支委候选人。通过党员推荐、村民推荐、上级党委推荐,支委会从民意好

的党员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然后经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对支部所报批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后,及时批复村支部进行选举。第四,严密组织党员大会的选举。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参会人数。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月15日)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各村自查与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换届选举的有关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村要写出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镇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

农村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事关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党委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视,成立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包村领导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上下沟通,妥善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还要做好落选干部、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我们村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支部经常性建设上来,抓好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加强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两委”决策议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党内活动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农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20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某某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村新一届农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栲镇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保持农村稳定为前提,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五个好”为目标,把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1年11月12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村里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镇领导和市直各单位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在会上广泛宣传了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把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3日——2011年12月8日)

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我村采取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由选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候选人,再召开正式选举大会,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记票、差额确定的办法,经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村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本人应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在这一阶段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召开党员推荐会,认真进行党员评议,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位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他们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支部班子推荐。第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采取户代表形式,即每户派一名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述职之后,参会人员推荐党支部班子成员。第三,认真研究确定支委候选人。通过党员推荐、村民推荐、上级党委推荐,支委会从民意好的党员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然后经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对支部所报批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后,及时批复村支部进行选举。第四,严密组织党员大会的选举。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参会人数。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月15日)

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各村自查与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换届选举的有关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村要写出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镇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

农村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事关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党委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视,成立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包村领导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上下沟通,妥善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还要做好落选干部、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我们村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支部经常性建设上来,抓好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两委”决策议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党内活动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农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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