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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3 08:36:15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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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法治〔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扎实推进全县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法治东海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东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重点突出目标化管理、系列化推进、规范化运作、信息化联动“四化建设”引领,全面推进规划局法治创建,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满意度与获得感,力争3年达到县级以上法治创建先进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合同等事项提交局会办会讨论前,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局会办会等集体决策制度。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公众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凡是我局制定的公开性文件、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都要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凡是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和办理结果等。

(四)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微博和机关内网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综合服务功能,更好地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接受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我局重大政策信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社会预期。

(五)加强规划法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建立并落实法治建设培训制度,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个科室一套法律知识读本,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开展规划为民服务。

(六)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规划事业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加瑞同志任组长,周昕、徐法明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将基层法治建设列入目标管理,统筹规划加大创建,开拓创新加大投入,确保我县依法治县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整体联动的管理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同时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指南。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告、受理、办理、审批、监管功能,提升运行水平和实际功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岗位设置、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投诉电话等;坚持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

(三)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建立固定的法治东海宣传阵地。将法治东海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织集体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的力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要求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述职,交流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办实事求实效上提高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度,针对群众点题,认真梳理,按期办理,整治结果要接受群众评判。

(四)严格督查,确保法治实效。成立督查考评工作机构。建立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建设督查考评组,专门负责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考评。重点督查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宣传发动情况目标任务分解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以及对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下发《法治东海建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查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向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供决策参考。

推荐第3篇:开展法治甘孜建设实施方案

丹巴县丹东小学

开展“法治甘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法治甘孜建设”活动,落实“丹教发[2014]6号”文件的精神,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水平,全面提升我校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确保社会团结稳定。结合“六五”普法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治甘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引导教职工和青少年依法管理、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带动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1、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教职工、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

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3、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工、青少年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自身的切身利益。

4、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创造符合我县县情、具有嘉绒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推进丹巴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和活动要求

1、成立以校长兰卡泽朗为领导的“法治甘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大力度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报送教育局法治甘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法律进校园”活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3、学校每期举办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课,各班组织学生办一次法制专题板报,运用与青少年相关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上好法制教育课。每月开展一次法律进课堂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教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强化法律意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聘请丹东派出所陈俊昌所长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每期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同时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档案。

5、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使教职工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6、做好活动材料的归纳整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专卷。

丹巴县丹东小学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推荐第4篇:鹿寨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鹿寨县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鹿发〔2017〕2号)精神,全面推进鹿寨林业法治建设,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快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并将其提升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举措的战略高度。林业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林业领域的具体体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章,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林业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破解林业改革发展难题,扫清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基本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林业法治建设的各项主要任务,切实将林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涉林纠纷有效化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法制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更加坚定,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报务水平显著提高。

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律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林业主管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2)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省林业厅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和衔接,确保不出现管理真空。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3)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作为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当前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提出修订的建议。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4)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以标准化促规范化。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林业主管部门多个部门的,应当统一受理,联合审批。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2.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相关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完善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执法大队、林政办、公益林办、防火办、森防站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明显提高,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措施: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程序,代县人民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本单位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讨论,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其他越权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2)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度部门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

责任单位:局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2017年底完成。 5.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没有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清理并按照规定重新发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建立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但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档案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高。

6.措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机关要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宝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含专家论证事项清单)、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审议林业中长期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林业改革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安排林业重大工程项目等,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建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7.增加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工作意见。行政决策机关要加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生态环境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

8.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行政决策机关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合法性问题的,未经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法制组 10.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完善与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执法力量配置标准和执法保障体系。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做到政策制定职能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技术检验职能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林业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2.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监督方式。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规范和统一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按照“谁执法,谁统计”的原则,确定一个部门统一汇总、统计分析林业行政案件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统一。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强化现代科技、装备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积极对接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界定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与人大常委会、政府法制部门等开展专项法律法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督查等监督制度,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排除对正常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查处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效果评估。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责任单位: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财务室、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专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损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1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坚持党委对党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7.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等。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8.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解决“民告官不见官”现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积极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依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让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理念切实转变为行政机关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六)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目标: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的信访工作,全面尽快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措施:

20.健全预防化解纠纷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涉林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涉林重点问题的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涉林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纠纷信息,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通过走访、排查等多种形式,尽早发现涉林纠纷的苗头,将涉林纠纷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涉林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不同制度解决纠纷的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解和仲裁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引导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探索建立健全林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1.加强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坚持依法复议,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林业行政行为,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信息告知等行政行为后,要提前研判复议应诉工作形势。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林业行政复议应诉内部工作机制,经过行政复议且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为主进行应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或者经过行政复议但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业务工作机构为主进行应诉。建立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实现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促进行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配备、充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2.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责任单位: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七)全面提高林业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守法诚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在法制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23.加强对政林业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1)完善并坚持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通过各种会议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一次以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4.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林业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事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配合。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目标:强化党对法制政府建设的领导,法制政府建设标准和年度考核制度完备,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基本形成。

措施:

25.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26.落实主体责任。林业系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林业局班子要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本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林业系统干部要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性,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要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确定合理权重。

局各股室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健全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阶段工作任务。每年12月15日前,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局执法大队(法制办)汇总后县委办、县政府办,并抄送县法制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说明理由。

全局各责任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法治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推荐第5篇:凤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凤翔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

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陕发〔2016〕33号)《宝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宝发〔2017〕15号)要求,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把法治建设与全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实力强县,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实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落实大部门制改革。推进县、镇政府事权规范化和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执行职责。(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牵头,各镇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方案除明确各部门负责的工作外,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在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承接和下放工作。贯彻落实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县级放权经济发达镇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及城关镇、柳林镇等有关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按照《陕西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以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制度,实行审批监管线上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推进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凡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2018年底前一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网络系统,逐步落实县、镇两级网上审批,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实现政务“一号通”。推行“掌上办事大厅”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微信平台,实现点对点政民互动服务。(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介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县编办(县审改办)、物价局、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3.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和更新已编制公布的权责清单。(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分类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县发改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开县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县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局、民政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4.完善宏观调控

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修订、发布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县发改局、商务局、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5.加强市场监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进“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多证合一”。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县市场监管局、编办、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负责)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守法。(县市场监管局、编办等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建设与接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失信整治力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等部门负责)

6.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发展依法自治、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2018年,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等部门负责)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县编办、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县综治办、公安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面推行基层网格化管理。(县应急办、民政局、网信办、维稳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优化公共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文广局、人社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调整完善并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县财政局、编办、发改局、民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法规规章。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县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开展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市场交易。(县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水利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

2018年,建立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到2020年,力争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县环保局、审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41号)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等必经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或者签发。各部门、镇政府以本单位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须经本单位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履行“三统一”制度。落实《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或者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对部门职责不清、行政管理措施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审查的,要认真办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信息化建设,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一般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每2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及时按程序处理。2017年底前,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工作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全面贯彻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法律规章的落实。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深化改革、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决策与法律规章相统

一、相衔接。对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问题,各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完善落实《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委报告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县、镇政府要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论证。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要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应当终身追究。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调整和纠正,减少因决策失误或者情势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县监察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14.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加快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和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财政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畅通政府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效规范成本核算、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购买质量和效率。(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县、镇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镇政府职能,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由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城关镇、柳林镇及其他相关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县编办、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推动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建设。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破除市场监管多头执法、相互分割,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工作部署,2017年实现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县编办,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住建局、卫计局、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等相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制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夯实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执法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投诉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级信息资源共享。(县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全面推行,逐步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和标准执法。(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县级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职责不清、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县级各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7年在全县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2019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18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的日常全员执法业务培训、网络培训和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县政府法制办、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发挥政府诚信示范作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按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处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真研究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县政府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2.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政府内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开展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的常态化层级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察机关及时落实完成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2017年底前,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县人大法工委、监察局、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县审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3.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监察局、信访局、县级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4.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政府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财政局、发改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人社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6.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线索,倾心听取群众诉求。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信访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网信办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听证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重现场调查。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设置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满足开展复议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构,借助社会力量,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提高办案质量。对行政机关不积极主动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8.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明确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仲裁制度。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发挥仲裁在解决人事、劳动、民商事等纠纷中的作用,推进仲裁工作健康发展。(县人社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9.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类型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县司法局、综治办、县法院、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0.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实现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完善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抓实依法逐级走访、初信初访办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力度,公开督查结果。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1.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县级各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2.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33.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县、镇政府及其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县政府办、县委党校、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4.完善和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 推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在政府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中加大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容,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司法局、县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35.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委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6.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县、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问题,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县、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安排,政府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和本年度安排,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7.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县政府根据年度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依法行政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县考核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8.加强经费保障

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县财政要切实保障行政机关法治建设支出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肃查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县财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9.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增加和落实人员,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法治建设的繁重任务相适应。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设置法制股室,确定1名以上专职人员,实行执法办案审办分离。(县编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大对法制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拓宽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0.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可检验成果、推进措施以及进度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底前完成。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县委有关部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要在每年7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同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协商,确保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推荐第6篇:石首市工商局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方案

石首市工商局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在执法体制、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基本实现法治化。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法治工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有效运作的客观状态和表现。法治工商的建设,其基本内涵在于透明、在于阳光;核心是依法规范权力,依法行使权力;着力点在于两个“规范”,即规范办事行为、规范执法行为。

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为主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目标是: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商行政执法体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工商行政处罚、许可、检查、指导等执法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文明、适当、规范;行

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

三、工作任务

(一)转变工作职能,完善执法体制。按照新“三 定”

方案 要求,优化职责、机构、人员配置,适应停征“两费”

后工商职能转型的需要,优化人员配置,做到定职责、定机

构、定人员,落实新“三定”方案 ,促进工商职责全面到

位。建立完善属地管理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和属地监管原则,

明确各类市场监管执法的区域、人员和工作职责。按照属地

管理和集中办案为主的原则,明确市局和各基层分局执法办

案事权,理顺办案机制,建立案件集中管理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市局建立完善了工商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

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

度、行政决策追究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决策制,使决策更

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

结果科学公正,同时加大了对违规决策行为的追究力度。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政党法

“三制”,使执法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执法

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层级监督,改

进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年度专项执法

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工商政务信息

公开,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有

效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执法权力。

(四)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

考核机制,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内容进行考核。表彰一批“法治工商建设示范单位”,以强力推进法治工商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一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工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人教、法规线要认真做好日常和阶段性的督查,各职能业务线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要求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提供优质服务。

(三)积极营造建设“法治工商”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注意收集、总结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及时报送信息。要精心组织“五五”普法活动,要与“红盾风采·阳光工商”主题活动、“三访”活动、“万名创业者素质培训”相结合,加强和改进面向社会的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营造建设“法治工商”的社会氛围。

(四)牢固树立亮剑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工商”理念。要全面理解和践行亮剑精神,一是敢于亮剑。剑指市场不平,要着眼于世界市场一体化条件下来进行国内市场的监管。二是精于剑道,剑出有名,依据是法律;剑出有路,要有程序和招术;剑出有效,要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三是剑胆琴心。

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能野蛮执法,执法者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树立法治、助动、引导三位一体的法制理念。

(五)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抓好法规机构核审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案件审查、把关能力。二是抓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从调查取证的方法、证据的关联性及效力和规范处罚文书的要求等,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技能。三是抓新法律法规的培训,重点对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定、公务员法等,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四是开展执法办案研讨交流。五是开展各种业务能手的评选活动。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7篇:区纪委、监察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区纪委、监察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为使法治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围绕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经省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基础、争先进”的要求,结合委局机关法治建设和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突出法制宣传教育这项重点,深入开展委局机关法治创建活动,整合力量,全委创建,全面推进委局机关学法用法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公正高效、权威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08年法治建设成果,为力争年内建成“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而努力。

三、主要任务

1、加大作风建设力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好转。要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 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以“治庸、治懒、治乱、治繁”为重点,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信息反馈、快速查办、督促检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解决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问题;吃、拿、卡、要的问题。认真解决少数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工作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脱离实际、作风飘浮、弄虚作假的问题;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问题。

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破坏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2、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并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从政道德修养,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法纪防线。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选准教育时机,改进教育方式,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要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年内,对2007年以来新任区管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组织乡局级后备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整合场馆场所资源,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以廉政文化进社

2 区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3月为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将集中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严格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治理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中违规违纪的问题,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节日期间、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情况清理,配合区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问题;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继续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3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3、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企业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集体)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查办民生领域 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医疗领域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教育领域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贪污、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金的案件。

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

4 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不立案信访件“二审”报结制,更好地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加大案件审理“三推一改”工作力度,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探索办案工作主办人负责制,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办案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查找漏洞,推进建章立制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4、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着重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费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乱发房屋产权证等不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等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促进行业自律、依法执业、规范发展。继续治理教育、医疗、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书记信箱,深化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全面推行信访公开质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积极打造

5 “阳光信访”。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联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合格、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扎实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年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的村组改革到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以“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的第二轮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5、加大民主和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力予以推进。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工作,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强化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坚持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自觉把民主和监督贯穿于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监督,积极推广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代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科学设置权力,实行分权制约,强化过程监控,形成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和协调运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对群众创造的经验要及时总结、帮助提高。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进行监督。

6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在重点领域、热点部门全面推广勤廉“双述双评”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建立区纪委常委会集体巡查制度,加强对镇(街)、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查。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促进政府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综合运用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三种手段,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与省、市的联网运行。打造“电子保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政府服务群众的新渠道。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对否决事项报告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部门存在的“中梗阻”现象。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察,坚决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行为。加强对产监、评估、公证、拆卸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城镇拆迁市场,确保拆迁工作健康开展。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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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法治建设

意义

也许与湖湘与生俱来的灵秀地气有关,近年来,湖南总是在全国率先走出先声夺人的一步,创造一项项引人注目的成绩,“填补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如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审议通过,更是让湖南在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创新的这个节点更加光芒四射,让“法治湖南”的名片大放异彩。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湖南将“法治湖南”提升到法规层面,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显然是把“法律”当成必须的社会管理“信仰”,无疑对湖南来说意义重大。

纲要的出台是保障湖南科学发展得以践行的稳固基石。

周强多次强调,建设法治湖南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需要,是省委根据新形势,立足新起点,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他还提出“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科学发展”的口号,为此,湖南积极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来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但是无疑这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去推动。《纲要》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行动纲领,会要求湖南按设定的目标持之一恒的走好、走下去,那么它对于湖南的科学发展之路就像投下了“定盘石”。这个《纲要》会产生强大的推动力,推动湖南尽快的走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提高整个湖南的法治化水平,让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在湖南生根、开出奇葩、结出硕果。

纲要的出台是保障人民“四项权益”得以彰显的重要条件。

法治是政治的重要内容。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法治湖南的进程,人民群众应当是积极的建言者与参与者。为此,省委书记周强在湖南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大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保障湖南人民的四权,是“法治湖南”建设问民意、聚民力、合民心的重要保证。《纲要》的出台,显然有利于更好维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湖南”建设的各项权利,为社会各阶层成员都能自由的表达自身权益诉求提供了条件与法律支持。由此也就有利于拓展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推力。从而实现上下相得益彰,形成整体建设的合力。纲要的出台是保障法治政府“湖南样本”更加出彩的得力推手。

当代中国,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控制模式必然是法治而非人治。只有实行“法治”才能更好的限制权力,约束权力,让权力在合法合理的轨道上运行。五年来,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起点,湖南开启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破冰之旅,之后,《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作为我国首部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出台。几个规章的出台,打造了一条依法行政逻辑链条,像是在干部头上戴上“紧箍咒”,开启了一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并由此打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纲要》的出台,会让政府更能“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会提高政府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会让服务老百姓不仅成为广大干部的一种自觉意识,而且成为一种法定义务。由此,会推动法治政府这个“湖南样本”更加出彩出新。[

推荐第9篇: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晓府发﹝2018﹞12号

晓景乡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县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文件精神,2018年我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坚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重点抓好“七五”普法的实施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 1

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晓景乡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各村居和单位部门要结合《规划》出台本村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全乡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

2.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乡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涉及经济、农业、生态、旅游、扶贫、安全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党纪党规等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开展“走向城市之路”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为易地搬迁移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法律服务。年内要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法律明白人培训不少于1期,专项宣传活动1次以上。

3.推动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严格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适合我镇的具体落实措施。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有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配合上级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开展培训学习、考试等工作。积极推动我乡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重点推动《意见》的落实。

4.重点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

2

民教育体系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落地。继续抓好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切实发挥主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协同教育、综治等部门,抓好专兼职法治教师、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培训,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师资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专栏(橱窗)、法治广播视频等为抓手,重视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今年,我乡要完成1期专兼职法治教师或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建立1个以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5.重点抓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按照“市-县-乡(镇)”三级培训模式,继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重点做好村(居)干部、党员、综治站长、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培训培养,尤其是偏远村寨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助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6.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法治文化创作,收集民间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推广应用。大力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宣传活动,促进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漫画墙、法治文化橱窗等阵地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策划设计法治文化建设有效载 3

体,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8.积极探索开展法治创建试点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法治创建村试点,建立完善试点创建指标,推动面上的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法治乡镇、村寨的创建工作,推动基层的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点创建,全年完成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9.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活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年度考核,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

五、加强法治机构组织建设

1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整合法治人才资源,成立普法讲师团,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加强专职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业务培训,提升全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履职能力。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督查。切实发挥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地。要根据本地、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绩效目标 4

考核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晓景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推荐第10篇: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梁集镇第二小学

法治建设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校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精神,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我校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制学校创建标准和要求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二、总体要求

法制学校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为基础,建立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三位一体”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法育人、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违法现象,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知识、有纪律、懂法律、守法律的新型人才。

三、工作目标

学校教职工、学生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同时,实现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的从教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校园,创造一个稳定有序、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1、在青少年学生中逐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预防与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全社会人人参与学法、知法、守法的活动,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

2、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自护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增强自护意识和能力。

3、逐步建立一支合格、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开发,形成适应小学生特点的法制教育的校本教材。构建适应本校学生实际的法制教育网络。

四、方法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

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分管校长和法制副校长具体抓法制教育,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委、司法、公安、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家长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开展活动,加强教育。要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四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⑴ 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⑵ 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星期一升国旗、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校园网络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宣传工作。⑶ 通过班、队会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一次。结合安全教育,每学期每班安排2节法制课。

⑷学校组织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以活动促进学生知法、明法、用法,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做一个尊法、守法的新时期好少年。

4、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制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5、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三室两厅’、网吧,争做‘四有’新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创安全文明校园”既净化师生的生存环境,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又通过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规范自己言行,养成“文明、守纪、守法”的习惯。

6、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劳动实习等活动和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五、保障机制

建立创建法制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超

副组长:王行桂

成员:蔡鹏郑玉松仝春梅杨玉芹

六、明确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2、周密安排,讲求实效。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考核,完善资料,把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影响,养成习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4、营造氛围,寓教于乐。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基本法律知识、基本行为规范和现代法治观念作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2010年9月

第11篇:“法治企业”实施方案

**公司2011年“法治企业”建设

实施方案

为使本企业2011年的法治工作有序推进,提高法治化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11年“法治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违法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方法措施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 1

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办专题节目(栏目)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充分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交流活动,从而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送法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基层。

(三)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建立职工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

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重视法制宣传活动,把加强法制宣传与企业学法用法等有机结合起来,让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走进企业,让法治为服务。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同时要总结交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保障措施。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圳,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第12篇:法治宣传实施方案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范文

根据市依法治市和法治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科技工作创新、新区加快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教育实践,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促进科技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调研员任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指导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支持市普法办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指导下属部门的活动开展,同时与业务有联系、工作性质接近、法律法规有交叉的兄弟部门加强协调,合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谋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突出学习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一是始终突出宪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意识。二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科技服务对象特点与需求,整合资源,集聚优势,针对群众法律需求,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教育队伍、阵地等建设,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大力加强科技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明确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主动把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日常化、制度化。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探索、完善、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及方式。一方面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要根据对象不同,灵活采取定期培训、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大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继续做好科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手册等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规范活动内容,拓展活动特色化,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充分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工作监督检查,注重工作经验提炼。一是强化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和服务重点工作的需要,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台帐管理、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各重点处室、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及重要活动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督,督促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注重工作经验总结。在工作开展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好的做法,进一步指导工作的推进,以更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延伸宣传触角,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13篇: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2-05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的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 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法律准确、有效、全面实施为主线,通过专项行动的方式,立说立行,立竿见影,分阶段推进我市 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执政水平、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司法公信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等有明显提升。

——依法执政水平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党委决策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立法质量显著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意愿,立法论证制度更加健全,立法程序更加规范,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更加多样,法规规章清理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立法后评估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更见成效。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界定合理,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规则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政府信息透明度持续提升,行政问责制度充分落实。

——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资源配置合理,司法公开成效明显,司法效率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得到加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普遍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分阶段工作安排

分阶段、分专题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每一阶段的专项行动在本阶段见到成效,本阶段结束后要继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一)第一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6月)。集中开展7个专项行动:

1. 开展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 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模范带领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结合当前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针对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别开展宪法等法 律知识普及培训、行政法规培训,以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与职员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分级分类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提升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依法办事自查自纠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对照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 查问题、找差距,及时整改。结合年度考核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 惩的重要依据。开展开门监督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进行监督。〔牵头领导:张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 部,参与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

2. 开展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开展法规梳理工作,查找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选择一批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法规,加强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帮助、督促法规实施单位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并建立相应机制,使法规实施情况梳理常态化、制度化。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与其他法规交叉矛盾、不 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时启动修改或者废止程序。健全人大代表监督法规实施的体制机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进一步树立法律的 权威。〔牵头领导:刘军,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参与单位: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

3. 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专项行动。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相分离,建立受理、甄别和分类处理机制,完善审查办理机 制,健全刚性终结及移交机制,加大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的力度,适时公开审理一批典型案件,加强宣传引导,把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实现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牵头领导:蒋尊玉、霍敏,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等)

4. 开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法院职能特点、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着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 度,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制度,争取跨行政区域设立法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探 索建立多渠道的法官遴选机制,打通法官与其他职业流转的通道,吸纳优秀律师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官队伍。(牵头领导:张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5. 开展前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速专项行动。充分依托特区立法优势,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在前海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体系。在前海法庭的基 础上探索设立前海商事法院,建立适应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商事审判制度。进一步完善深圳国际仲裁院运作机制。探索推动包含港澳在内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到 前海开设办事处或者分所,丰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在前海率先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头领导:吕锐锋,牵头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 院,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

6. 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涉及民生执法的行政部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曝光和处理一批负面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行政 执法行为,整顿行政执法作风,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公正处理涉及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案件,切实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法严格处理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职 能,切实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有案不立等问题,着力抓好信息共享平台和配套工作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牵头领导:蒋尊玉、唐 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

7. 开展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社会的智慧,让一流法 治城市建设的过程成为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和遵法、守法能力的过程。积极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法律推广的先进经验,改革普法体制、加大普法投入、创新普法方 式,大力提升市民的法律素养。结合市民文化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制讲座。加大法制公益广告投放的力度,明确媒体开展法制公益宣传版面、时间的比例,在黄金时段播放普法宣传案例,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的强度和频度。针对中小学生、来深建设者等普法重点对象制定专项普法措施,强化学校和企业知法、普 法、守法的社会责任,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法制宣传的内容,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剖析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等,切实增强宣传的效果。〔牵 头领导:陈应春,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深圳 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

(二)第二阶段(2014年7月—12月)。

第二阶段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提前启动有关调研,并于2014年5月底前向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提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内容,确保7月正式实施。

1. 开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专项行动。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通过媒体、网络公开征集立法选题。通过媒体、网络公开立法进程和立法资料,听取社会 各方面的意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对公众在参与立法过程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建立分析采纳和反馈制度。(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

2.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废止程序,使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保持统一。(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3. 开展政府信息透明度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公报、网络、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 式,适时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机 制,打通信息“孤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开展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各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度、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市、区政府组成部门定期向市、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5.开展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继续总结城市综合执法经验,理顺城管等执法体制,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办)

6.开展司法公开专项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逐步实现人民法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依法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诉讼活动的公开审查制度,以公开促公正。(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三)第三阶段(2015年1月起)。

第三阶段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提前启动有关调研,并于2014年11月底前向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提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内容,确保2015年1月正式实施。

1. 开展党委、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专项行动。健全党委、政府决策机制,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以及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 查制度,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的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等。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加强重大问题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

2. 开展加强人大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积极探索人大运用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涉及公共利益的司法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切实提高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实效。探索人大代表 履职的新方式,优化代表知识和年龄结构,完善对代表履职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3. 开展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 法》,对不依法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行政职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肃查处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 法行政等行为。(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4.开展加大法治政府考核力度专项行动。贯彻实施《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深化考评制度顶层设计,修订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考评结果应用机制。(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5. 开展创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专项行动。探索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裁判者负责。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 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创新审判方式,总结刑事审判经验,健全民事审判程序,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6. 开展强化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继续加大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 题。全力推进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监督、刑罚执行及监管场所监督四大平台和相应的配套机 制建设。(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分阶段有序推进实施,努力为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提 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专项行动分别由一名市领导牵头,指导、组织、协调行动的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 确责任人、具体方案和推进时间表,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各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专项行动方案确 定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理论研究。各社科研究单位要加强对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制度和理论研究,重点研究与香港、新加坡等地在管理、法治方面的差距,结合深圳实际拿出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 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统一汇总、评估进度后报告市委。 每个阶段结束后,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要对本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督促各牵头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并报告市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 踪督促检查,确保各专项行动按进度推进;对活动不开展、要求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理念、思路、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14篇:某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组的重点“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价格科;

工作时限:全年)

(二)严格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xx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规定》,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委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季度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1.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委出台的相关规范文件,由制定科室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清理意见,对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及修改工作。(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服务业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2.持续推进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在建项目清单,掌握底数,督促项目建单位依法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投资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3.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并公布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价格科;

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1.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和项目的政策,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2.加强对外资企业的走访服务,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听取外资企业和商会对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主动回应企业关切。(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3.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在信用修复承诺的基础上,将《信用承诺书》纳入企业登记注册开办环节,加强信用记录归集,指导各部门探索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1.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对照“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编制市发改委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单位依法行政的职权依据,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同时使企业和群众对发改部门的办事流程更加了解,提高办事效率,并根据法律依据和单位工作职能,不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2.组织各县(区)和有关科室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提出修订意见、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废止《xx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1.进一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跨部门惩戒制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重点领域、重要人群诚信档案及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2.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对失信者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依法依规落实相应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九)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干部下基层、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建活动等契机,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

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风尚。(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统筹规划发改各项工作,推进发改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15篇:加强某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XX村“民主法治示范村”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XX“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努力将XX村打造成为XX民主法治示范的窗口,使之成为XX镇、XX乃至整个XX的一张“法治名片”。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完善章程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1、完善XX包括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相关章程和制度,制作成公示板方便群众监督。

2、建立以镇党委政府为核心,村支部村委为主导,司法所业务指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委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普法示范大院”之间的联动机制,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农户与村民小组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

4、完善普法网络,健全由村委—“普法示范大院”(村民小组)—“普法示范户”组成的三级普法队伍。由镇法建办对村委,村委对“普法示范大院”(村民小组),“普法示范大院”(村民小组)对“普法示范户”逐级进行指导,使五星村的“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硬件设施,丰富法制宣传形式。

1、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现有农家书屋加设一个法律书角,充实法律书籍,方便干部群众阅读学习。针对农村常遇到的 1 法律问题制作法制宣传漫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

2、在进村口处制作一幅永久的法制宣传标语。在村级服务中心设置一个小型的电子显示屏和一块法制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方便过往群众了解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村支部村委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增强民主法治建设的群众氛围。

3、配置一台小型投影仪,使法律学习内容更加生动、方式更加多样化。同时收集汇总XX村民主法制建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各种经验教训,将其制作成影像,方便以后进行交流学习。

4、每两个月组织村民学法一次,可邀请律师对村民进行讲解。司法所将定期到XX村进行民主法治建设业务指导,开展法制讲座。

5、建立信息化宣传平台,在家人员以传统广播的形式进行宣传,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则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三、加强“普法示范大院”、“普法示范户”建设,夯实群众基础。

1、每个村民小组确定一个“普法示范大院”,重点打造村民一小组和村民二小组。

2、每个“普法示范大院”悬挂布标两幅,每间学习室张贴四幅法制宣传标语。

3、法制学习室和法制图书阅览室统一制作标识标牌,配备桌椅、电视机、影碟机、法律书籍和影像制品,订购法制报刊。

4、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至两名法律明白人,负责“普法示范大院”的组织工作,组织村民定期进行法律学习,并负责做好相应的学习记录,让参加学习的群众进行签到。

四、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

1、司法所将在XX村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在每个村民小组确定一至两名人民调解员,由在村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战士、老模范)担任,定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在每个村民小组确定一名法律援助信息员(联络员),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满足困难弱势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所有纠纷不过夜。

3、联系协调XX人民法院XX人民法庭做好便民诉讼,确定村委主任XX为便民诉讼联络员。

二○XX年XX月XX日

第16篇:燕子小学建设法治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旺苍县燕子乡中心小学校

关于深入推行“三养九行动”模式建设法治学校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进我校的法治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学校利益和推动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县教科局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法制教育的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学时,在校学生应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

2、建立依法治校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学校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建立健全包括学校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责任追究、奖惩等内容的学校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工作不断线”的法治教育领导小组,使依法治校从单纯的法制教育向依法治理教学秩序、规范各种收费、提高教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文明校园环境转变,切实提高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3、加强法治主题教育。针对广大师生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到校作专题报告,以案说法,让师生接受生动的法治教育,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建全机构,为加强领导,成立法治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鹤

副组长:杨小兵

母新明

组员:汤金海

张彦快

孙茂脐

祝红花

各班主任 法律顾问:旺苍县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 法律辅导员:母新明

祝红花 法制课教师:孙茂脐 法制办公室主任:杨小兵

2、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明确备课要求,充实教学力量,将课堂法治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之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治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4、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母新明,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5、把法治教育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书写心得体会,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将师德切实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6、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悬挂法治标语、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建设“法治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加大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校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三)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制度、学法培训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成为学校工作的常态,为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旺苍县燕子乡中心小学校

2015年5月8日

第17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柳堡镇中心小学法治建设全年工作总结

(2014年)

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我校年初就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在加强对法制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中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教育局党委、镇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和学校周边的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抓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学校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和多年文明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校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领导核心的建设。学校组建了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了法制副校长(镇派出所指导员)和学校党、政、工、少先队各部门负责人。学校党政领导率先参加普法学习,当好教师学法、守法的榜样,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学校依照上级的普法工作要求及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学校普法工作年度计划,精心构筑“共育”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使我校的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抓学习,强化法治意识

为确保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学校从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年多来领导干部坚持每周一次、普通教工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实行行政干部蹲点负责制,学校党支部要求党员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央有关依法治国的文件,学习邓小平法制建设理论和教育思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通过配发读本、辅导学习、开办讲座、观看影视、撰写心得、演讲比赛、考查测试、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先后开办了教育法规学习讲座、师德规范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辅导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辅导班。邀请局党委纪委书记来校作题为“对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考”专题辅导报告。每学期结束举行休业式的时候,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为全体师生作法制辅导报告。利用召开学生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平时学校把法制教育列为晨会课必讲内容,溶入到教书育人各个环节,落实到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依法施教,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校园环境。长期以来学校没有出现教师违纪违法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抓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在开展依法治校过程中,我校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育人。根据学校加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学校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细化,制定了《教学工作“六认真”(征求意见稿)》、《教育教学一日常规》、《柳堡镇中心小学学生须知》、《柳堡镇中心小学教职工无偿献血条例(草案)》、《安全卫生制度》、《柳堡镇中心小学校外人员进出校门登记制度》、《柳堡镇中心小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实施方案》、《柳堡镇中心校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通过各项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严格依法治教,促使学校管理日趋目标化、规范化、法治化,每项工作、每件事情的处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运作有序,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为确保这些制度的落实,学校还进一步明确了校级、处室和基层三级管理的岗位职责,并且层层签定责任状,要求各部门要“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看好自家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罚分明,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了文明、规范的窗口形象,让“社会放心、家庭称心、学生舒心”的服务宗旨得到很好的体现。

四、抓监督,推行校务公开

我校相应建立了八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三是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实施民主监督,学校决策重民主,办事重民意。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发挥教工代表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对校长的工作报告和重大改革方案行使审议权,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财务收支行使监督权,提高校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教工的主人翁地位。四是每学年召开一次少代会,建立少先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征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提案,并且学校做到案案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五是定期举行师生座谈会,设立投诉制度,广泛征求民主治校的群众意见,了解师生的心声,调整各项工作。六是设置家长来访接待日和家校互访制度,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对依法办学的建议和意见。七是设立党风监督和行风监督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担任学校党风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八是依法建立家长委员会,借助家长和社会力量帮助学校抓好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教。

五、抓效益,提高办学水平

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做到了两个结合:

1、与教书育人相结合,“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对学习、行为“双差”的特殊生,通过帮教工作、家校联系等制度给他们多一点关爱、多一份温暖、多一分帮助,热忱鼓励他们改正不足。

2、与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以“和谐办公室”、“温馨教室”建设为抓手,通过“文明班级”、“文明组室”等评比,规范师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我校积极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六五”普法的具体部署,坚持把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放在首位,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校风,学校长期无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恶性灾害事故。学校被评为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宝应县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宝应县文明单位、宝应县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美丽的校园、温馨的家园、学习的乐园”三园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已成为社区百姓心目中的一块绿洲和一方净土。

第18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加强法治镇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得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两年来,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什委发[xx]6号《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什委发[xx]7号《什地镇开展法制镇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涉灾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什地,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什地灾后重建”、“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场镇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镇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学业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煮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灾后重建大量外来民工前来我镇务工,由于外来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又分散,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居)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近两年共为民工调解各类纠纷达700余起,帮助讨回300余万元。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镇建设

(一)加强法治镇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镇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什地”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成立什地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大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第19篇:民主法治建设

专题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参与政治生活

一、时政点击

1、全国法制宣传日。2011年12月4日是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

2、法制宣传教育。2011年7月27日,新华社全文公布了我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规划指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3、交通安全日。公安部近日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据悉,今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 “文明交通,告别陋习”。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到2010年底,我国已经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且全面完成了对现行法律和法规的集中整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4、药家鑫案件。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5、高晓松酒驾案。2011年5月17日。高晓松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

6、贪腐问题。最高人民法院7月19日上午公布,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许迈永、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这两名罪犯已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7、公开“三公”经费。国务院2011年5月4日开会,要求中央部门公开2010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地方比照中央公开经费。三公消费包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

8、打黑行动。刚刚过去的2010年扫黑除恶高潮迭起,2011年打黑仍在继续。随着全国打黑风暴的持续深入,作为最终受益的百姓的安全感也在相应不断提高。201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一共有10个地级以上城市当选,重庆是4个直辖市唯一当选的城市,市民安全感指数达95.89%,创10年来最高,打黑专项行动深入民心。

9、全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

10、“微博问政”。当年博客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代表委员赶在两会期间纷纷开设个人博客,通过博客吸纳民意。近半年来微博大热,这种热度也迅速扩展到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都纷纷开通微博听取民声,“微博问政”一时成为时尚。

11、“两会”的召开。

二、相关知识链接

1、法律的特征、作用;违法行为的类别和责任。

2、我国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3、依法治国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4、依法治国对国家机关的要求和公民的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义。

5、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6、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离开人民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要实现依法治国是不可能的。

7、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和方式。

8、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地位和职权。

三、命题预测

(1)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说明了什么?——依法治国做到了有法可依。

2、腐败分子和名人违反法律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说明了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3、全国开展的打黑行动说明了什么?——我国政府执政为民;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施行依法治国。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哪些重大意义?

有利于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小康社会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哪些意义?

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做到自觉守法;有利于公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建设和谐社会。

6、为什么要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这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总要内容和客观要求,又是重要途径和有力保证。

7、开展打黑行动有什么意义?

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8、为什么要公开“三公”经费?

这是建设廉洁、节俭政府,遏制权力腐败和社会不正之风的有益尝试;是尊重民众知情权,切实履行执政为民的需要;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加快;有助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设;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9、酒驾入刑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保证人民的生命健康;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有利于通过立法防患于

未然,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10、法制宣传教育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不够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学习法律知识是健康安全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关系到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效果;

11、青少年应该怎样参与到依法治国中?

思路——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12、药家鑫案件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要学会合理调控自己的情绪;要学会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13、请你为反腐倡廉提出合理化建议?

坚持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法律监督和举报机制,保障公民的批评建议权。

14、国家大力打击腐败行为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认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不做违法的事;发现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有违法失职等行为,要举报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列举有哪些交通陋习?

闯红灯、翻路中间的栏杆、自行车走快车道、机动车非法变道、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16、设计几个宣传标语。——安全出行,为家人负责;

17、设置交通安全日的意义有哪些?

有利于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有利于改变交通陋习,遵守规则;有利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18、为“文明交通,告别陋习”活动,提出自己的倡议?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我们要看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路上黄灯等一等! 行人横过车行道,有人行道、过街天桥或地道的,我们要走人行道、过街天桥或地道.我们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须注意车辆保证安全,直行通过,不许在街道上打闹和奔跑。

车行道上车比较多时,我们要先看左边,没有车来,再到达中线;然后看看看右边车辆情况,再继续通过。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

14、全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说明了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最基本的权利;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5、微博问政说明了什么?——我国公民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6、请列举我们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途径——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

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

17、微博问政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公民更快捷有效的行使自己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有利于反腐倡廉。

18、甲说:微博问政意义大,民主监督全靠它;乙说:微博问政有弊端,不当言论随便说。(1 )微博问政有利于公民更快捷有效的行使自己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有利于反腐倡廉。相比面对面的现实问政,微博问政省时省力、便捷高效又环保,既节约行政成本,也节约民众的“问政”成本。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2)我国公民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渠道是很广泛的,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

(3) “微博问政”有时会出现情绪化和偏激化表达问题。这种情绪可能带有一定的非理性成分,尤其在对待公权和政府管理问题上,激烈的言论甚至“网络谣言”的散布,会对官民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4)对待“微博问政”,政府要积极的引导和利用,充分发挥其优势,避开他的劣势;普通公民也要怀着负责任的态度,如实客观的反应情况,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

第20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观念,与时俱进,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委局机关内部营造了浓厚的 “平安**、法治**、和谐**”建设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委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学法用法工作,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党纪法规的自学,从而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委局机关及时成立机关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没,一把手担任组长,对委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委局机关还及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人、联络员和宣传员,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保证了委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高质开展。

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1、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保证学法用法实效。委局机关紧紧围绕全年宣传教育整体安排,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下访、信访质询等密切关系民生的工作,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学法用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搭建、活动形式创新,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深入开展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委局机关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的学习,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委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3、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一是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分层施教,开展警示教育,采取听服刑人员忏悔、看警示教育片、读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坚持“三必谈”制度,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时,必须接受任前谈话;有苗头性问题时,必须进行提醒谈话;有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信访质询,切实为民办实事。先后在8个村开展11次农村疑难信访问题质询活动,解决村级财务、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干部违纪问题、违规收费等各类问题83个,给予3名村干部纪律处分。有效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群众与村组织和村干部关系的和谐。三是切实服务拆迁工作,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结合开展党政干部下访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与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广泛宣传房屋拆迁政策,帮助被拆迁群众解读政

策,充分理解群众的合理要求,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既锤炼了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推进了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效果 委局机关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和交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保证学法用法工作按时完成、高质完成。同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和“回头看”,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加以完善、对成效不显著的地方及时加大力度、对遗漏的工作内容及时实施开展,保证了委局机关形成疗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有效促进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以学促干、干中带学的良好形势。委局机关还积极做好台帐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保证了工作有痕迹、有记录,有效保证了总结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效果,委局机关还稽核年终考核和各项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强化学习意识,积极思考来年工作的思路,并将学法用法的要求融入一起谋划,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而言之,上半年以来,委局机关在学法用法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纪检干部的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增

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个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我们也看到,学法用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活动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这些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加以完善。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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