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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08 08:35:59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发展党员

我县二00四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结合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加大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力度,促使村级班子办公正常化。同时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通过县、乡(镇)、村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一、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威宁县委组织部于年初制定下发了200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于2004年六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作出强调。要求各基层党委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程序和手续,严格遵守预审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生产一线、妇女、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逐步消灭无党员村民组和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

2004年底全县共有党员22552名,其中农民党员14432名,占党员总数的63.9%;少数民族党员6379名,占28.2%,女党员2524名,占11.2%,大学本科学历的425名,占1.88%,大中专学历的4082名占18.1%,高中学历的2127名,占9.4%,初中及初中以下的15913名,占70.5%,35岁及以下的5370名,占23.8%。

全年共发展党员632名,其中农民党员335名,占发展数的53%,妇女91名,占14.4%,少数民族183名,占28.9%;35岁及以下的491名,占77.6%,36-59岁的141名,占22.3%;大学本科学历的40名,占6.3%,大、中专学历的239名,占37.8%,高中学历的43名,占6.8%,初中及初中以下的310名,占49%。

与二00三年相比,全县发展党员数增长了3.9%,少数民族党员和女党员比去年略有下降,降低了1个百分点;党员年轻化程度比去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5岁以下比去年多了1个百分点,26岁至35岁的比去年多了6个百分点,36岁至59岁比去年下降了5.1%;发展党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4.4%,大专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1.2%,生产工作一线的比去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基本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目标计划,党员队伍的结构逐步得到改善。

二、加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障发展党员质量

工作中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把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的周围,加大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努力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00四年全县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845名,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了3%,其中妇女474名,占16.5%,少数民族679名,占23.7%,35岁及以下的2132名,占74.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01名,占13.9%,高中、中专学历的968名,占33.8%;生产工作第一线的2441名,占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85.2%。

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妇女和少数民族比例比去年降低了1个百分点左右,35岁以下的比去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高中、中专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在生产工作一线入党积极分子与去年相比较仍占到80%以上,无明显变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与去年相比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县委组织部作为负责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针对农村党员发展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制定全县中远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强调要重视在初中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打工回乡的农民中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年内每个村至少发展1名党员、培养4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各乡镇党委按照全县发展党员目标制订本乡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有序进行。

2、县部门实行联系乡镇、村工作制度,县、乡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联系点工作制度,并组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从县直部门抽调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善于开拓创新的138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乡镇帮助开展工作,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帮助、督促和指导。注重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建设管理,下大力解决村党组织“有址议事”的问题,总共投入资金1473.994万元建设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为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及有关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严格按照“四个敢于”的标准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下大力整建后进村支部。对工作后进的村党组织,其党支部书记要负主要领导责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时间内工作仍无起色,坚决给予调换。

4、不断加强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和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启迪普通职工加深对党的认识,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年共发展非农入党积极分子870人,新经济组织中18人,党的阶级基础得到壮大。

5、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力度,采取项目、资金、技术、慰问、救助、低保等多种扶持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帮助他们提高增收致富的本领以摆脱贫困,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2004年,县委组织部在七一期间从代县委管理的党费中共拿出4万余元经费,对贫困党员进行了慰问,体现了党组织对贫困党员的关心;制定实施贫困农民党员最低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特困农民党员实行每月3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建立解决农民贫困党员生产生活困难的长效机制,让农民贫困党员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坚定了对党的信念,进一步吸引了大部分农村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6、加强制度建设。县委组织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预审制已得到良好的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7、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一方面对组工干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发展党员的有关政策、原则及操作规程;另一方面对普通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以《党章》、《入党培训教材》等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先进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全年共投入经费15.7万元,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38期,培训人数达18000人,其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300余

人。

8、针对基层党组织资料缺乏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从代县委管理的党费中补助出一部分,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订阅《当代贵州》杂志,并挤出部份资金,订购了相当数量的党报党刊及有关资料,如党章、党课教材等发到各基层党

支部,使党员能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了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现象仍很突出,全县19928名农村党员,55岁以上的有7093名,占总数的35.6%,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923名,占总数的4.6%,初中及以下的有15041名,占总数的75.5%,虽然发展的农民党员在年龄、学历方面逐步有所改善,但在短期内无法明显改变农村党员结构。

2、党员男女性别比例不尽合理,主要体现为女党员比例偏少,女党员2524名,占党员总数的11.2%,在今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女党员91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4.4%;与年初制定的女党员比例达20%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党组织部对发展妇女党员工作没有尽到最大努力,加之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的妇女人数较少,从而造成女党员比例偏少的现状,今后应加大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力度,注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发展妇女党员。

3、由于农村村级组织缺乏经费来源,多数群团组织工作开展不正常,致使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在“推优”方面还有所欠缺,今年共发展共青团员54人入党,经过“推优”的32人,占总数的59%,达不到年初制订的90%目标,在下步工作中将注意调动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

4、由于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缺少就业渠道,大部分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和退伍军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减少,致使基层党组织培养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增加了困难,存在无法按计划发展党员的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近年来,我县的发展党员工作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关心帮助下,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三制”,严把发展党员的“入口关”,确保了发展党员质量。现将三年来我县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我县共发展党员2563名。2002年发展党员694人,其中男党员592人,占85.3%,女党员102人,占14.7%;35岁以下党员508人,占73.2%;高中以上学历的594人,占85.6%;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31人,占4.5%;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普通群众505人,占72.8%。

2003年共发展新党员993名,其中男党员669名,占67.4%,女党员269名,占32.6%;35岁以下党员512名,占51.6%,高中以上学历655人,占66%;农村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563人,占56.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81人,占8.1%。

2004年共发展党员876名,其中男党员621名,占70.9%。女党员255名,占29.1%,35岁以下党员529名,占60.4%,高中以上学历623名,占71.1%,农村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495名占56.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89名,占10.2%。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2002年12月底,县委组织部下发长组发[2002]12号文件,从2003年开始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严格实行公示制、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加强组工干部的业务素质,县委组织部在三年间八次对全县组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各单位党员发展计划、目标,要求各基层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宏观调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党员发展规划,并将“三制”文件复印到全县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今年七月中旬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先后到20个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国税局、邮政局、电信局党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党委解决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根据公示制有关要求,在全县统一“预备党员发展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的格式,切实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从严把握各个环节,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为了保证全县新发展党员的高质量,我县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每年分三批对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国家教师和高中学生进行培训,三年来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557名。我们切实加强了对各乡镇党委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要求各乡镇党委在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将培训计划、培训名单报组织科备案,然后根据培训人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方能开班,确保了基层党委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县20个乡镇党委三年来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221人。二是狠抓发展程序的到位。在每次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班上,组织科重点进行了发展党员程序、环节的培训工作,将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所需的十三个材料编印发放到每位组工干部手中,切实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规范,资料齐全。三是狠抓了党员发展的审查工作。审查制是上级组织部门党员发展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对全县有审批党员资格的26个基层党委所申报的2624套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共审查发展党员材料34117份,审查出不符合发展条件和要求的对象68名,下发审查通知书2575份,各基层党委最后审批通过2563名。

(三)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纪律,保证了全县新党员队伍的高素质

发展新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今年7月,下发长组发[2004]10号《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关

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明确追究对象为基层党支部、基层党委的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人。具体对象为基层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推荐人、培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副书记、党委书记。严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多次深入基层党委检查党员发展工作,深入基层党支部抽查了解党员、群众对本单位新党员的各方面反映,确保了新党员队伍的高素质。在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的2575名对象中,基层党委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纪律,有12名发展对象在党委讨论审批时未予通过,基层党委将审批未通过对象名单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主要效果

(一)党员的素质较以往普遍提高

通过严格把好入党的“三关”和推行“三制”,今年全县发展的党员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其一是文化水平的提高。新发展的2558名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70人,占73.1%,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大幅度减少。其二是实用农业技术水平提高。今年有187名种养能人加入党的组织,他们正利用手中的技术帮助、指导、带动周围的农户勤劳致富。其三是开拓进取精神增强。所发展的党员政治理论素质高,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知识快,在全县各条战线正发挥着骨干作用。

(二)党员的结构更趋合理

新发展的党员中不仅有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机关干部、奋战在农村第一线的普通群众,而且还有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不仅有国有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还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管理干部、工人和从事私营、个体经济的管理人员;不仅男党员的数量未减,而且女党员的比例有所增加;不仅有50岁以上的中年党员(年龄最大的64岁),而且有20岁以下的年轻学生党员。今年7月,长沙远大直燃机有限公司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新发展年轻党员2名,全县新发展的党员遍布各个阶层,形成了中青年党员为主、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业务骨干为主的党员结构。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通过推行公示制,有效地防止了政治上不合要求、程序上没有严格操作就批准入党的情况发生,将党员的发展过程置于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下。推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杜绝了发展党员的有关负责人不负责任的现象,使得党员发展工作更加严格。推行审查制,全县所有农村新党员的发展都必须经过县委组织部审查,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农村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现象发生。总之,推行“三制”确保了党员发展程序的科学规范,确保了新党员的高质量、高素质。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2004年8月6日

推荐第2篇:发展党员

注意:每一页用一篇信笺纸写,省略号、XX处为自己补全,内容尽量多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可辨。

发展党员登记表:

第三页:第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XX同学在上半年的培养考察期间,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接着写自己的考证情况和获奖情况。

此外,该同学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缺点必须写)

希望XX同学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克服自己不足,不断提升自己。

第四页:第二次培养考察情况

XX同学在下半年考察期间,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 XX同学还需改进的是……。

希望XX同学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克服自己不足,不断提升自己。

入党志愿书:

第八页:入党介绍人意见

上栏

XX同学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接着写自己的考证情况和获奖情况。 该同学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我愿意介绍XX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下栏

XX同学政治上……;工作上……。

但该同学缺点……。

我认为XX同学已基本达到入党条件,我愿意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第3篇:发展党员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步骤

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具体步骤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学应主动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书》由各党支部书记暂时保管。

二、团组织推优

1.班级团支部推优;

2.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

3.到研究生院团委盖章。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会议记录》;

2.党支部书记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3.党支部书记填写《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登记表》,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4.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凭《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登记表》到校组织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党支部书记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团组织推优意见”一栏需要到研究生院团委签字盖章;

6.党支部书记要提醒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上交一篇《思想汇报》并收齐存档,党支部应有计划地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联系人和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注意:为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系统,更加有序,也为方便学院党委及研究生团总支组织部开展工作,特别要求,每年3月、5月上旬、10月、12月上旬各做一次推优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推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四、参加党训班学习以及考核

1.学院党委于每年4月和11月各办一期党训班;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训班学习以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发展为党员;

3.党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这1年之内若没有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则需要再参加党训班学习。

五、确定发展对象

1.条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党训班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其他重大问题;

2.党支部书记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时间表》安排发展党员时间,发给组织部商定及备份,并按照商定后的时间安排来开展工作、填写党员材料;

3.党支部书记做《拟发展对象公示》及民主测评或座谈会;

4.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发展对象,做《会议记录》;

5.党支部书记指导发展对象写作《入党志愿书》、《自传》;

6.党支部书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公共管理学院发展党员审批表》、《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7.组织部交学院党委预审,凭《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到校组织部领取发展党员材料;

8.支部书记指导发展对象填写材料。

六、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党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做《会议记录》;

2.党支部书记做《预备党员公示》;

3.党支部书记安排新党员谈话,并进一步完成材料填写;

4.新党员档案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审核;

5.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

6.党支部书记要提醒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并收

齐存档,党支部应有计划地召开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会,《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培养人和支部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

七、转正

1.预备期为一年,无重大问题不要随意延长预备期,如需延长预备期,要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做好《会议记录》;

2.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主动上交《转正申请书》,落款时间为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为好;

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培养人和支部意见,并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后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做好《会议记录》;

4.党支部书记补充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时间表》,上报组织部;

5.党支部书记填写《入党志愿书》转正决议,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6.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

所需材料:

一、几份比较重要的表格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入党志愿书

5.思想汇报

6.自传

二、几次比较重要的公示

1.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2.拟发展对象公示

3.预备党员公示

三、几次比较重大的会议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

2.确定拟发展对象支部大会

3.转预备支部大会

4.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推荐第4篇:发展党员计划

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安徽省2014-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和《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办字〔2018〕23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 党员队伍实际,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委组织部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味、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已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

1 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质量第一放在发展的首位,决不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决杜绝突击发展、插队发展现象。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工作目标

发展党员要注意向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倾斜。要更加重视在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要注重做好在先进模范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和先进模范,把生产经营骨干和先进模范培养成党员。

2018年县直机关计划发展党员107名,其中,发展女党员35名,占32.7%;发展少数民族2名,占2%;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85名,占79%;发展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07名,占100%;发展产业工人(含劳务派遣工)党员10名,占9.3%;发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25名,占23%。入党积极分子总量要保持在500名左右的规模,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

四、工作措施

深入研究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特点,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全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一)科学规划,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指导数发展党员,控制党员数量,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一是摸清情况,合理分配名额。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收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摸清实际情况,厘清主要矛盾,增强党员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员发展指导数细化到每个党委、每个总支、每个支部;二是分类指导,重点调控。针对农村、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分类制定党员发展目标,明确不同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确保党员发展指导数分配合理,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能落实;三是划分阶段,圆满完成发展党员计划。“七·一”之前至少完成50%的发展党员任务,“十·一”之前要全部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在“七·一”和“十·一”时分别举行两次集中入党宣誓仪式。

(二)拓宽渠道,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首先就要把最广泛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从源头上解决有人入党的问题。一是重点把握八类人群:非党村(社区)干部、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者、各条战线上的妇女骨干。多增加与这部分人的沟通联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提高他们的觉悟认识,引导他们加入到党组织中;二是建立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变“被动接受发展对象”为“主动

3 寻找发展对象”。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必须按照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等要求上报积极分子名单,次年发展党员必须从上年的积极分子名单里产生,从源头上保障了后备党员力量的充足以及结构的优化。

(三)严格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民主推荐、教育培训、政审考察、发展公示、讨论票决和转正审批等关键环节上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增强发展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举报案件中牵涉到违规发展党员的,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四)突出要点,完善党员培训制度。一是重视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通过指定培养联系人、办培训班、听党课、参加社会工作等培训方式,既使积极分子时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又使党组织及时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二是重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严格“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远程教育、在线学习、微信党支部等网络手段,线上线下互联互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

4 高党员整体素质,促进党员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监管,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对发展党员实行全程介入、跟踪监管,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全程纪实工作负总责,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拍”,从入党申请人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到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切实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记、一步一审”,做到“谁经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质量过硬。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两次以上、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两次以上,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使党(工)委、总支、支部、党小组既有任务、又有责任。对发展党员重点、难点村(社区)和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对连续2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要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2.加强督查考核。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党员发展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月一调度,不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违规发展党员的及时进行查处,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明确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细化考核细则,对发展程序、发展进度等都有具体分值规定,增强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责任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

5 作格局。县委组织部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作为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加强督查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3.完善保障措施。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加强对相关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党务水平,把好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增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手段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把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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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某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对要求进步并有意向成为中共党员的同志进行平时的教育和监督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坚持和执行好这一制度,对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密切党群之间和干群之间的关系,把党员群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干部犯错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对象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认真,积极负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时刻以人民教师的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教学水平高,原则性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这类同志可以作为党员发展的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1、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2、执行上级决议消极,有抵触,或贯彻不力的;

3、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

4、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出现较大失误的;

5、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突击提干,任用干部不按程序办理,或违反回避制度任用亲属,搞裙带关系的;

6、争权夺利,闹不团结,搞内耗,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

7、个人独断专横,办事违背组织原则,群众意见较大的;

8、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9、对待不同意见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

10、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或有短期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

11、工作不够称职,实绩较差,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占30%以上,或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群众意见较多的;

12、违反保密制度,随意传播、泄露组织尚未公开事宜的;

13、有其他错误行为的,但由于错误轻微或认错态度较好不追究纪律责任的

14、其它事项由学校办公室最终解释。

推荐第6篇: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在高校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又红又专的、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党员队伍,是把高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的组织基础和保证。对于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党支部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党的后备力量。这支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因此,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

(一)建立积极分子队伍。这支队伍的来源和组成有三种情况:一是从已经写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中挑选;二是注意发现靠近党组织并有进步要求的同志,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认为自己条件不够对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积极帮助教育,及时把他们吸收为积极分子;三是通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把优秀的共青团员和团的干部吸收进来。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写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交给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因为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自己在想些什么,对照党员标准还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等,需要让党组织了解,以得到党组织的帮助。 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党支部应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2、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

2、听取其他党小组的意见,或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

3、听取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评价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

4、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其程序主要为:

1、介绍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其有关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

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4、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及时将申请入党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上报党总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同意后,并通知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把申请入党人的材料退还党支部。

党支部接到党总支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谈话,通知他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同时,帮助他严肃、认真的填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第

1、2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团支部、党支部(党总支)要填写好该表第

3、4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有关组织和个人适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相应的栏目。

二、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这就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这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1、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向上,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经常性的培养教育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的教育。教育途径有:①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③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改造世界观,在联系群众中负起一个党员的责任,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尽快成熟起来。

3、定期考察

①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特别要注意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情况,有什么进步提高。考察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例如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②每考察一次,党支部都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教育积极分子正确对待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觉接受考察的态度。

③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都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如实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关栏目内。

(三)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要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及时安排参加党校短期集中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提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短期培训,接受比较系统的教育。培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者,一般不能被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四)确定发展对象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按下列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①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的对其进行评价,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③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④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⑤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总支委员会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⑥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向校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校党委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

2、对于外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时间,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制定发展计划

党支部每年12月份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排队,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各党总支在对积极分子队伍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填写组织部下发的《ΧΧΧΧ年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上报组织部。

各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将个别因情况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调整出来,将其他够条件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

(六)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

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主要内容是:

1、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的思想变化,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2、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形势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态度;

3、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4、个人主要履历,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撰写时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照抄报刊上的内容;二要实事求是,对党忠实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一般来说,应由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

2、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做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③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④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⑤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八)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书、一般群众的意见。对大学生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还要征求有关教研室和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九)政治审查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本人基本情况。②个人简历。③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党课、业余党校学习情况。④历次重大政治运动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⑤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查阅档案需要通过系党总支开具介绍信到人事档案室查阅;做函调需由系党总支发外调函。

外调函是党组织通过函件的形式调查了解党员发展对象亲属的政治情况及发展对象在原工作单位的政治表现情况,从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必备文件。发展对象父母健在的必须要有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证明材料(在农村的由村党支部出具,乡镇党委盖章有效)。如果父母下岗,由父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外调函由支部委员(一般由组织委员)到党总支填写相关登记材料,并负责签发。

(十)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标准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十二)向党总支汇报发展工作计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征得党总支同意,并领取《入党志愿书》。正式汇报支部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日常工作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直属支部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十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要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中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严格按《入党志愿书》里“说明”填写。要求《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真实,不可有任何隐瞒和虚假。可先打好草稿,经支部有关负责同志审查后,再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清楚,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要写上“无”字,不能有空白,也不能划“/”。并必须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填写不下的项目可以另外附纸填写,但必须注明是附属哪个栏目的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l、“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入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16、“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17、“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18、“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十四)支委会审查及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草拟好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①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觉悟程度;③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④工作、学习表现;⑤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

2、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②提前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

③支部组织委员将支委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谈话了解的情况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等,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如实的向支部大会报告。

④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其作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并且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做好不被通过的必要思想准备。

⑤布置会场。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事先做好表决票。

(十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支部讨论大会要认真纪录。可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1、主要程序是: ①党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并表明支委会的意见。

⑤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如果在讨论中持不同意见的人的分歧较大,可暂缓表决,暂时休会,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⑦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决议草案(在草拟好的决议中加上本支部应到人数——正式党员数、实到党员数、表决结果、日期),经讨论后形成正式决议。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③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④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⑤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⑥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⑦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

四、预备党员的报批

(十六)填写支部大会的决议,将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1、将支部大会形成的正式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向上级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自传;③政审综合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⑤党校培训结业证书;⑥发展对象平时的重要汇报材料。(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以审批学生党员;教职工发展对象的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十七)、党委派人找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组织部审核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之后,在党委审批之前,党委要派组织员(或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己对发展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内,并向党委汇报。

(十八)、党委审批

1、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校党委(接受授权的党总支)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经党支部讨论通过的新党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碰头会、联系会或委托党委职能部门代行审批预备党员,更不能个人说了算。参加审批党员的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否则,应改期召开。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3、及时讨论、审批。党委(党总支)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和填写《入党通知书》,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所在党总支、党支部。

(十九)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支部需做的工作。

1、党支部接到批复的意见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并将其编入党小组。同时,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找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鼓励他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入党。

2、要求入党介绍人作为联系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十)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每年“七?一”前组织全校性的新党员宣誓大会。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二十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经常谈心,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改正。

2、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上党课和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党组织应吸收预备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并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和特点,分配给他们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看他们能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能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应委托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考察材料报支部。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应根据入党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和党小组意见,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

(二十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快要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作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他提出转正申请。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出申请或本人提出不愿转正的,党组织经查明原因后,确属不愿意继续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4、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前,必须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和处理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预备党员,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和入党介绍人应到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5、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的人数,表决结果。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7、支部大会做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分别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

(二十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必须经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代表党委进行审批。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3、党委对支部上报转正的预备党员,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又不得少于半年。

4、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支部要具体地向他(她)说明延长的原因,帮助其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一定要有事实根据,理由要充足,并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其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仍要关心他们的进步。一旦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

6、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有关的栏目内,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并鼓励其继续努力。

党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组织员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档案材料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推荐第7篇:发展党员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现在的社会有很多浮躁的人,我们看到许多我们称之为炒作的现象总是刺激着我们的道德底线,作为发展党员,我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安心踏实的工作和学习?我认为我们应当静静的反思一种叫做默默奉献的精神。

默默奉献,是无声无息积极的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出有益的事情,即称之为默默奉献;是相互关爱、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桥梁和纽带。默默奉献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奉献能使人变得乐观豁达,加深朋友友谊、家庭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美好、促进人与人之间互助互惠。奉献又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主动的、自觉的、真诚的、发自内心的无私无悔的积极行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不论是在日常生活里还是在工作生产中,都能够自觉的充分认识到自身利益与他人、社会、国家、民族利益的一致性,能够树立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将他人、国家、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的利益之上,去助人为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就会不计名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默默奉献并不要求无谓的牺牲,而是要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关心他人的利益、人民的利

益,最大限度地发辉自己力能所及的作用,为人民多谋利、为社会多做贡献。

请党组织相信,我会踏实的学习,默默的奉献,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我能力许可的时候,我会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对社会做出有意义的事。

科学发展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凝聚人心,形成共识,通力合作。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汇报人: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编辑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编辑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单位)党委组织部。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主持人(单位)组织部。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单位)党委。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编辑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编辑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讨论;(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7)上报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32.审查审批:(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主持人(单位)党委。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主持人(单位)党委。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由县级组织部管理。主持人(单位)党委。

推荐第9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计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根据党委办要求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尹集学区马九川小学支部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严格发展党员计划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学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8年我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目标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

三、发展重点

重点要做好在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教学计划第一线、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计划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计划措施,落实计划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计划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计划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每年1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计划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计划的重点。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计划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计划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根据不同职称、岗位、地域、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推荐第10篇: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1 2.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4.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5.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

6.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2 7.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8.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主持人(单位)党委组织部。

10.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11.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12.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主持人(单位)组织部。

3 13.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主持人(单位)党委。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3.讨论研究发展意见: (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 (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 (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4.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 (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4 (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5)支委会发表意见; (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 (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 (9)被发展对象表态。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5.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1)到会党员情况; (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3)支部大会的意见; (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6.上报审批: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

7.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 (1)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5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8.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9.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10.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

(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 (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 (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4)党员代表发言; (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四、预备党员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6 (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 (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 (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10.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11.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1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4)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 (5)与会党员讨论; (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

7 (7)上报审批。

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13.审查审批: (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主持人(单位)党委。

14.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主持人(单位)党委。

15.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

16.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由县级组织部管理。

主持人(单位)党委。

第11篇:发展党员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党是我心中的一个梦,也是我心中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从儿时的少先队员到校园时代的共青团员,在这条属于青春的道路上,我不断地向前,不断地努力,为的是那面心中的旗帜,那个光荣的梦想。还记得,虔诚的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那一天;还记得,被党组织确定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那一天,还记得发展会的那一天,我的心被荣耀自豪的光环所笼罩。毕竟,能够得到党组织的考验,能够有希望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推动四个现代化和改革开放步伐,带领中国崛起的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本身就是一件多么无比荣耀自豪的事。

从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每一篇思想汇报的形成,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思想也随之升华,当我终于面对着党旗高唱着《国际歌》的时候,当我意识到那面飘扬的旗帜,那个光荣的梦想终于变成现实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不仅是一名学生,更要成为一名年轻的党员。

我们党自1921年建党以来,走过了一段艰难的风雨历程,时至今日,我们党日益茁壮,是历经了几代党员的艰苦创业,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党的组织,成为我们的一分子。不可否认,这之中也有极少数投机分子,因此,端正入党动机是入党的首要条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动力。一个人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有了正确的动机这种内在动力,就能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不懈努力。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求入党的同志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只有端正了入党动机,才会信念坚定,方向明确,不畏艰难,始终如一的朝着党的既定目标前进。争取入党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对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一些党员不顾党的法律,置党的优良传统于不顾,敢于以身试法,大大损害了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所以,加强党风建设,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极其必要的。党风是一个政党党性和世界观的外在表现。一个政党具有什么样的党性和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思想作风,也是工作作风。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党就能正确分析形势,使革命和建设不断胜利的发展;\"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在我们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成为党的优秀的接班人。

当然,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仅仅学习党的纲领文件是不够的。同样重要的是要把组织交付的任务按时、保质、足量的完成,而这样的前提是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具体就是多读书、多钻研、多和党内同志及身边的教师谈心。在工作中注意积累,发现问题后用心思考、解决问题,使得自己不是固步自封。

大学生活已过去一大半了,我为今后人生路途而努力奋斗着。就要踏上社会了,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可我坚信,只要我时时刻刻跟着党走,一心一意为社会做贡献,将来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创出一番成绩,那就实现了我的人生价值,因此我渴望早日成为一名正式的党员。

以上是我近一年来基本情况的小结,若有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渴望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请党组织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12篇: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预审时要按照此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要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必须手写,不能打印。要有两篇思想汇报,可半年一次。思想汇报与申请书笔迹必须一致。

2、是团员的要填写团员推荐表,推荐内容要填写完整。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后,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时间一般在申请时间半年之后。考察时间为半年一次,考察意见要填写完整,考察人要签字。

4、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后,经支委会研究,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呈报时间要在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后的时间。

5、要有申请人计生、综治证明,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政审证明。

6、要有群众座谈意见。群众座谈意见要有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记录人,每人发言要有记录。

7、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政审,以党组织名义撰写综合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分为三部分:一是列出个人简历,对个人简历进行审查;二是列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并经过调查,历史清白,没有政治历史问题;三是对个人表现的基本表述。最后,结论。党组织落款盖章。

8、要有进行培训的相关表格,有参加考试的试卷。

9、有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10、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要写明会议时间、应到党员、实到党员,经票决,多少党员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党委要谈话,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后签署意见。

11、预备党员期间,要撰写思想汇报,期满要撰写转正申请书,要有预备党员考察表。

12、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要写明会议时间、应到党员、实到党员,经票决,多少党员同意转为正式党员。党委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后签署意见。

13、所有表格,凡有乡镇党委意见栏的,乡镇党委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13篇:发展党员发言稿

大家好,我是XXX,很感谢有这个机会,作为一名发展党员在这里谈话,和大家一起学习,我感觉我与一名党员的距离又进了一步。

自从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就梦想着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平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院规院纪,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发挥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也号召身边的同学做好。同时,我也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接受监督。

由于我在团总支工作,身边接触到更多党支部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他们工作认真负责,不怕繁琐,我想他们为同学们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我感受很深,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在团总支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协助党总之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工作,改正错误,不断完善,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而且,在团总支工作,审阅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协助党总支组织安排党课培训等工作,又与各党支部的党员接触,我对党章知识,党的历史也逐渐提高。

第14篇:发展党员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注意事项

请填写入党各类表格前,一定参照《发展党员流程》填写,有些时间点,参加党员人数等,要求必须在表格里注明,因此请参照《流程》填写。

1、入党申请人,是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都可以叫入党申请人,但入党申请人不代表就是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把入党申请书交到党支部后,党支部必须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模板在《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常用文书)文件里有。这里要注意一个时间,《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第一页,有个“何时提出入党申请”,就是你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那你的《谈话记录》一定是在这个时间之后的一个月之内。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后,党支部召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注意一个时间,大家填《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第一页,“民主推荐情况”这一栏的时间,一定是上面“何时提出入党申请”六个月之后的时间。从提出入党申请到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六个月以上!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有“公示、公示情况说明”两个材料。(入党积极分子不需要报备案报告,如特别要求需要,时间也要在公示之后。)

4、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培训一年以上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咱们这里一般是要求培训2年。那这一年以上的时间里,入党积极分子要求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参考《常用文书》)。每个人要按照每季度一份的要求,补足《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训,这个《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面都有,上面一共是四次的,培训和后面的半年一次考察时相对应的,前后差个几天就行,一定是先培训后考察,不要把时间写错了。

6、确定发展对象,除“发展党员对象备案报告落款时间在公示时间之前”外,其余程序都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注意时间的先后顺序。所有的材料的填写,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上都有模板,不要随意填写,照着模板要求的填写。

6、综合政审报告,简历必须与入党志愿书内的简历一致,签字的政审人,不能是入党介绍人。

7、“两新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还必须提供“在两新组织工作不少于3年的证明及有关工资合同证明材料”

8、《入党志愿书》的填写一定要参考《工作流程》和《工作手册》填写。要求是不能涂改!

(1)《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入党志愿”时,参照入党申请书写,但和入党申请书还是有区别的,《入党志愿书》上的入党志愿这里,只写正文即可,不需要标题、不需要抬头称谓、不需要落款署名,也不需要写时间!

(2)本人经历,注意起止时间的衔接,要求是从小学开始写起。 再就是奖励、处分那些没有的,都写个“无”,有的就写上。 (3)家庭主要成员关系这一栏,“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这里,上面写配偶的“政治面貌”那里,是党员的要写明是“中共党员”,是群众的写“群众”。“其他成员”只填写父母和子女,或者养父母,养子养女这样的直系亲属。已经退休离休的,要注明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离退休时间。已经去世的,生前的工作单位及职务,以及去世时间都要注明。

(4)“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你的岳父母,姑叔舅姨之类的关系,要注意,这里填的,一定是你政审材料里,去政审过的那些亲属。和你关系密切的亲属才需要去政审,这些人填了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这里。

(5)第7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那里,有的写,一般都没有,写个“无”就行。

(6)本人签名后面的那个时间,要求是党工委材料预审之后,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就是你们材料报过来我们审核完了之后领回去的时间之后,但要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之前,中间这段时间。

(7)“入党介绍人意见”那里的时间也是要求在支部大会之前。入党介绍人要求是两名,第一介绍人和第二介绍人,他们分别是谁?这个问题组织部在谈话时基本都会问。

(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定要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里的模板填写!

本人要熟知这个会议流程,组织部为确定发展党员流程的严肃性,就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的一些细节,他们在考试谈话时都会问一些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本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都必须参加,本人需要向大会汇报思想情况,在进行党员投票时,本人是不需要离开的。投票采用的是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还有大会的主持人是谁,这些本人都需要牢记。

还有就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和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都要求党工委派员列席。如果组织部问,要说派人列席了。

(9)“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这里一定不要填,往年有不知道的,填上党支部书记谈话情况了。这里是需要组织部填的,一定不要填。

(10)有党总支的,在填写“党总支审查意见”时,注意时间是在支部大会之后就可以。这些都有模板,参照模板填写就行。

第15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8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讲话,认真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积极进步爱岗敬业踏实能干,奋发有为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组织,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具体目标

根据分公司党支部的建设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总体要求是要从实际出发,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全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把素质高、有文化、思想进步、群众威信好的同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加强教育,帮助提高,等条件成熟后及时入党。

2、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发展的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3、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发展的对象,都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时间、接受培训、政治审查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结果要作为确定是否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

第16篇:发展党员总结

孔目江生态经济区2007-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自2006年成立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面,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68个基层党组织支部,党员1772名。2007年-2010年共发展新党员108名。其中:农牧民党员61名,占总数的56.5%;妇女党员23名,占总数的21.3%;35岁以下的68名,占发展党员数的6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6名,占发展党员数的51.9%。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工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了职责明确、上下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就发展党员工作做专题培训讨论,反复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讲清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使基层党委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自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为强化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工委加强了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农村“双培双带”工程和单位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定期讨论研究,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考核,大大增强了各党委、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狠抓制度,保证质量

1 死守各项制度,严把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1、坚持预审制,提高规范度。要求各级党组织根据年初制定的发展计划,将入党积极分子逐一落实到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并报组织部门备案。各级党委进行预审,机关党委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各基层党委条件可适当放宽,同时,要求对特殊培养的积极分子要作出说明,确保了结构比例和质量要求。

2、抓好学习培训制度,提高素质。通过党校培训、支部培养、联系人帮教、压担培养、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强化教育培训,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力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为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紧密结合区情,认真执行考核制,以市党校和各乡镇党校为阵地,规定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发展入党。三年来全区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4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共196人次。同时,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进行一次分类站队,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发展对象,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

3、坚持公示制,提高透明度。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求各党支部通过确定建党对象、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主要环节在所在党支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和通报,充分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新党员队伍的质量。

4、推行票决制,提高公认度。各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对建党对象能否转入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差在外的党员要进行书 2 面投票,确保了党员人人参与,严格了发展程序,有效地克服了发展党员举手表决中的“一言堂”、“当好人”、“人情票”现象,准确地反映了群众对发展对象的认可度,并把党支部对获得多数赞成票通过的投票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保证了新党员在群众中的威望和质量。

5、坚持回访考察制,提高保障度。预备党员转正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最后一关。为此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健全完善了预备党员回访考察制度。在基层党委讨论转正前,都组织了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查阅预备党员档案,并对预备党员所在支部及对象本人进行了回访考察,提高了保障度。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农村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突出解决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难的问题。提出了“三个以上”的工作目标,即: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要保持在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保持在50%以上、发展的新党员数与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2007年以来,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87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80.6%;发展妇女党员23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21.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6名,占新发展党员的51.9%,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的68名,占发展党员数的63%。

(四)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 3 展。尤其强调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人拒于党外,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三关”和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六个不发展”是: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壮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着源头不足的问题,同时也面临着农村流动党员增多不好管理的问题。

2、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对发展的新党员,有的搞论资排辈;有的只注重业务能力,忽视了政治素质;还有的盲目追求发展数量,忽视质量等,使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3、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 4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一是要把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四、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领导抓提高。不断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从而为企业发展党员创造良好的条件。借助个体私协党组织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党委(工委)管理,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建立制度保“源头”。为切实解决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偏少和村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村党组织,试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即:由村党组织组织本村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推荐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制度,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面;另一方面,结合农牧民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实行“一带二”的培养措施,确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三建立并实施“农牧民党员双向培养制度”,即:把农牧民党员培养成科技示范户,把科技示范户培养成党员。增强农牧民党员“双带”能力。

三是要把着力点放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上。首先要对党务干部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其次在发展党员中,要求基层党务干部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衡量每一名入党对象。

第17篇: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遵循《党章》规定的工作程序。根据人才流动中心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人事档案委托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如本人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可直接向聘用单位党支部或中心党委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二、党支部接到要求入党同志的申请后,找本人谈话,对申请入党人的入党条件进行初核,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自传和思想汇报材料。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认为入党条件基本成熟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并报中心党委审批。

四、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主要内容是本人的思想汇报、工作的现实表现及相关材料,政审后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五、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六、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指导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上报中心党委审批。

七、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支部上报的决议,审批前,指定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填写谈话意见,审批形成决议后通知报批党支部,并以喜报形式予以公示。

八、党支部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组织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党龄的计算方法

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些时期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则没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入党时间从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有些时期入党时间则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情况不尽相同。这样,在不同的时期,党龄的计算就有了不同的情况。

1921年7月1日--1923年6月9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3年6月10日--1927年4月26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预备期;劳动者预备期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1927年4月27日--1928年6月17日,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三个月。

1928年6月18日--1945年4月22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45年4月23日--1956年9月14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士兵预备期六个月;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一年;其他人员二年。

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中心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本人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代理的中共党员,中心党委均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本人须持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来中心党委报到,并填写《流动党员入库登记表》、《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名册表》、《流动党员联系卡》,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凡其所在工作单位已有中心党委下设支部的,由党委负责将其编入所在支部,指定其参加所在支部的有关活动。

4、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其从业地点不固定或因所在工作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的,由党委负责将其编入党委下设流动党员管理支部。流动党员外出或外埠从业,时间在6个以内,所在单位有党组织的,由中心党委为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应每个季度向流动党员管理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期缴纳党费。如流动党员中途变更从业单位或地点,应及时向管理支部报告。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1、凡流动党员因本人档案、人事关系转出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或所在从业单位设立了党组织,经流动党员本人申请,中心党委可按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2、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时,应携带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或对方党组织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方能办理。

3、党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所持《流动党员联系卡》应同时上交党委,以便予以注销。

4、党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应按规定缴清党费。撤销、改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程序 作者: 日期:2004-03-17 HITS:1200 (1)由原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撤销或改建的请示报告,写清撤销或改建的具体理由和方案。

(2)上级党组织根据请示的内容,先交组织部门考察,提出意见,再由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后由组织部门具体承办批复手续。

(3)在特殊情况下,上级党组织亦可直接对下属党的组织做出撤销或改建的决定。

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程序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1)由单位或系统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立基层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申明建立党组织的条件、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其人选应填写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呈报审批表”,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2)由上级党组织审查,组织部门具体承办:了解核对单位以及党员情况,对其组织成员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根据了解、核对情况,组织部门先提出是否建立基层党组织及其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方面的具体意见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审批。

(4)上级党的委员会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研究审批。

(5)以上级党的委员会名义发文批复,由组织部门具体承办批复手续。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990年8月1日)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约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中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l、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费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 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两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证试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上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教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党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1990年9月1日起试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考核党员的工作程序

(1)找党员谈话,了解他们在工作学习中的表现。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道进行。

(3)已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要检查党员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党支部对党员现状进行综合分析。

(5)用考评栏或其他形式公布考核结果。

(6)表扬先进党员,对后进党员进行教育或处置。

第18篇:发展党员程序

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

一、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每一个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都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以向党组织表明 自己的入党志愿,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并得到党组织更多的帮助。入党申请书写好后,交给所在的党支部的负责同志或支部的其他委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

根据本人所在团支部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对象的意见”和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及在其它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若本人非团员或者已经超过28周岁,则由本人所在长期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及在其它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凡经支委会确定的积极分子,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进行培养考察,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信仰、入党动机、思想、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培养人每季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写实填入考察表中。另外,党支部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对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还要送党校进行短期正规培训。对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接收其入党;不符合条件的继续培养考察;如果有严重违纪现象,经支委会讨论,可取消积极分子资格。

四、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根据镇党委的要求,支委会根据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全面分析及本支部党员队伍的结构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报组织部审查,确定下一年发展计划。

五、函调政审

确定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函调政审,审查的对象为父母、爱人的父母及来往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发函调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表,函调证明材料落款加盖镇党委、党支部公章。在对方的回函证明材料上党组织印章加盖到党委或组织部外调专用章。

六、党校培训

对计划发展对象,按计划顺序先后送党校进行培训,以端正其入党动机,提高思想素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党校培训结束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党校办公室负责填写党校培训登记表。

七、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审查

支部委员会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进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工作,了解其在群众中的表现及群众基础,填写统一格式的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表,并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和讨论,检查基础材料,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并形成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填入统一格式综合审查报告表。

八、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在支委会综合审查之后, 要把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定积极分子时间等)进行公示,期限公示7天,设立情况反映受理电话,公示结束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九、上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预审

发展对象材料由镇党委进行预审,同时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提出可否按计划履行入党手续的意见,填写预审表。各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有: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团组织推荐意见、函调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审查报告、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校培训登记表、自传。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决定。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详细说明,指导其填好《入党志愿书》。

二、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会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

2、两名入党介绍人概括介绍其培养对象的综合情况,并表明对申请人加入党组织的态度。

3、由支部组织委员报告对申请人综合审查的情况。

4、到会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5、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

6、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支部书记总结讲话。

三、党支部整理发展对象材料

发展对象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思想汇报

4、自传

5、团组织推荐表

6、入党积极分子短期培训登记表

7、函调政审

8、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9、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

10、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11、接收新党员预审表

12. 入党志愿书

十四、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镇党委最后审批前,由支部委派培养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及其他情况。支部委派培养人概括发展对象的综合情况并填写《入党志愿书》中“上级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

五、召开党委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党委审查(审批)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

(2)会上由培养人介绍发展对象的综合情况;党委成员充分讨论、表决之后,做出审查(审批)决定,并将党委审查(审批)意见填在党委审批意见栏内、

(3)党委审批意见栏:被党委授权的系部党总支加盖党委授权章。未被党委授权的单位

(4)将审批结果及时下批复通知有关党支部,党支部委员要与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谈一次话,提出预备期的要求,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十六、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宣誓。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党委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镇党委统一组织进行。

十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认真考察预备党员,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措施之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预备党员考察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预备党员接受党的教育、考察和锻炼自己的一个重要阶段。党组织要教育预备党员,使他们懂得预备期的意义,自觉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监督,自觉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保证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一)考察的内容和要求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察了解他们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考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品质、学习和工作的态度。

3、考察了解他们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当个人利益同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否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党组织通过考察,全面掌握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帮助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考察的结果作为转正的依据。

(二)预备党员转正履行的手续

1、本人申请。每一个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将满之时,都应提前半个月主动、及时地向党支部提出要求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以便党组织能够全面了解其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情况和现实表现。

2、培养人向党小组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3、党小组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5、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和培养人的考察意见、及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综合审查报告。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6、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的会议程序如下:

(1)预备党员自己汇报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

(2)培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和能否转正的意见。

(3)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和能否转正的意见。

(4)组织委员报告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和综合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5)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6)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

(7)申请转正人表态发言。

(8)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9)支部书记总结讲话。

(三)镇党委开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

党支部大会结束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内有关表格中,连同其它材料一起交给镇党委审批。

(1) 镇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决议应在一个月内审查(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讨论,逐个表决决定的原则。

(2)会上由培养人介绍预备党员培养情况;党委成员充分讨论表决后,作审批决定。并将镇党委审批意见填在相应栏内。

(3)将审批结果,及时下批复,通知各相关党支部。由党支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19篇:发展党员自查报告

三道水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我乡对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25个党支部,现有党员523名。其中:机关事业党支部6个,农村党支部18个、非公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523名(预备党员20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139名,占党员总数的27%,农村党员384名,占党员总数的73%;

二、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来,我乡按期转正党员19名。新发展党员20名,其中,农村党员17名,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3名;男性党员16名,女性党员4名。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0人,35岁以下4人,35岁以上16人。新发展的党员在本单位本村,都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同志。

三、主要做法

(一)党委重视,支部落实。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今年来,乡党委及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三)制度上做到“四个严把”

一是严把“入口关”。 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杜绝不成熟对象进入党员队伍的现象。二是严把“考察关”。通过交流谈心、外调政审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形成综合政审材料,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三是严把“透明关”。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也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举手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今年来,我们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党务工作的个别规定要求理解不透,发展党员材料整理不够完善等,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三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20篇:发展党员请示

„2003‟武河边字25号

请 示

关于吸收马泽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请示

支队政治处:

马泽同志自2002年7月份分配到我大队新户边防派出所工作,经过6个月的集训和一年的学习工作实践,较好地完成了由一名大学生向一名合格军人的转变。2002年9月15日,马泽同志提交了加入党组织的申请书。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思想积极上进;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克尽职守,任劳任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发挥所学之长,对派出所的文件写作,所财务的管理、

网络使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一年的培养考察期,所党支部认为马泽同志诚实可

靠、思想纯洁、入党动机端正,已具备预备党员的条件。于

2003年10月2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党员6名,实到

党员5名,符合法定人数,组织程序合法,大会采取举手表

决的形式,一致通过,吸收马泽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妥否,请批示

中 国 人 民

河口区边防大队

武装警察部队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 吸收马泽同志中共预备党员请示送:支队党委共印(2份)

责任单位:大队办公室2003年11月3日印发

发展党员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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