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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2 07:43:23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昆山市2009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须知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我局决定于2009年2月21日起至5月20日止,在全市开展2009年度昆山市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有使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及其他有用工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在2008年12月底前注册登记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属审查对象,应到所辖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事处或监察中队接受审查,具体见审查时间安排。

二、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劳动合同书面报告情况;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等。

(二)用人单位工会组建、签订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三)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劳务派遣规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驻苏单位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连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号页”一并复印)。

(二)填报的《书面材料审查表》一式三份

(三)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首次报送书面材料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后发放),2008年度劳动政策法规培训合格证。

(四)近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通知单及参保人员明细。

(五)报送时的职工花名册(须含职工姓名、进单位时间和身份证号码)及考勤汇总,如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

(六)劳动部门盖章的录用备案花名册,未备案的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文本;使用外单位职工的有关证明(如原单位内退证明),聘用离退休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

(七)报送时的单位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财务记账凭证。

(八)提供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九)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许可决定书。

(十)企业组建工会的证明文件。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方式

用人单位就如实填写《书面材料审查表》,并主动向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部门报送规定的书面材料,对不主动报送书面材料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采取日常巡视、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书面材料审查。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单位名称:请于2009年月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办事处接受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及市劳动监察大队各中队联系电话

推荐第2篇: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昆山市2010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

定期审查须知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我局决定于2010年3月15日起至5月31日止,在全市开展2010年度昆山市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有使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及其他有用工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在2009年12月底前注册登记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属审查对象,应到所辖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事处或监察中队接受审查,具体见审查时间安排。

二、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劳动合同书面报告情况;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等。

(二)用人单位工会组建、签订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三)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劳务派遣规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驻苏单位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二)填报的《书面材料审查表》一式三份。

(三)近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通知单及参保人员明细。

(四)报送时的职工花名册(须含职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及考勤汇总,如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

(五)当年度劳动部门盖章的企业职工录用(续用)备案花名册,未备案的需

提供职工劳动合同文本;使用外单位职工的有关证明(如原单位内退证明),聘用离退休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

(六)最近一期的单位发放的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明细(如银行转帐发放的还需提供银行进帐单),财务记账凭证。

(七)提供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八)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许可决定书。

(九)企业组建工会的证明文件。

(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方式

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昆山市2010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审查表》,并主动向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规定的书面材料,对不主动报送书面材料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采取日常巡视、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书面材料审查。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单位名称:请于2010年月日 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办事处接受劳动保障书面 材料审查。

推荐第3篇: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材料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公司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材料

一年来,我公司始终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新劳动法实施以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及员工管理难度,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利益,使员工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学习培训,坚持立足当前,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集中对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外派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系统学习《劳动合同法》,同时利用广播、报纸等宣传等方式加强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氛围。

二、积极组织实施。全力做好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与《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不一致和相抵触的,我们立即修改或废止。同时利

用集团公司四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对以前的《白银天诚有色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汇编》中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情况。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完全采取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合法原则。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例如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的,首先由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我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移交手续。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工会议决定,并报请职代会通过,下发文件,并告知本人,在无法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报纸上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我们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公休日、节假日、年休假安排员工休息。对于因突发事件或生产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我们按照延长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三种加班方式以员工日工资的150%、200%、300%的比例予以支付加班费。同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按照《女职工保护法》执行,在此期间女职工享受各类保险及福利待遇。从

2005年至今基础工资从340元调整到400元,今年又调整到580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每月我公司都按时缴纳各类保险,并从2008年起为职工新增了女职工生育保险,同时医疗保险企业缴纳部分从原来的3%提高到6%,个人帐户划拔比例从原来的2.5%调整到3.5%。

今后我们将更好的规范《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各项制度,让员工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推荐第4篇:劳动监察大队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实践是对理论最好的检验。毕业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毕业做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这次实习时间最长,也最充分,因为我们之前的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都是短短的一周,我们没有机会进行较深入的实习。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13年12月16日到2014年3月30日,这次毕业实习使我获得了更大的收获。认识实习我初次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我对于法学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专业实习给了我检验自己新的学习方法的机会,我对法学专业有了更深的认知。这次毕业实习也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和老师们一起,来分享自己劳动的快乐。

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认识到理论的学习必须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互相促进。因此,我决定利用实习的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我实习的部门是龙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大概三个月。

刚到劳动监察大队的时候,感觉就是严肃、谨慎,也许是执法机关在生活中的潜移默化吧。但实习了一两天以后感觉:无论是监察队员,还是领导,在工作之余还是很亲切的,时常开开玩笑,拉拉家常,缓解一下大队的严肃气氛。

第一、二天基本就是实习来熟悉一下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环境,各部门的分工以及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问题。我们应该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我通过整理实习记录,对在龙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有关劳动关系的事务,对外业务主要有劳动合同鉴证、办理劳动就业证、劳动争议处理。除此之外,通过各种行政手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对开发区的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监督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鉴证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障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而办理的一种认证手续。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劳动合同鉴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是符合劳动法的劳动用工合同,不管是否经过鉴证,都是受劳动法保护,有合法效力的合同。但是为了起到规范劳动合同的作用,建议还是将已签定的劳动合同送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避免以后因劳动合同条款的不明晰造成的劳动争议。所以,劳动合同鉴证从根本上来说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的一种规范,以及从根本上杜绝劳动争议的一种尝试。

每个劳动者在初次就业的时候,就业单位都应依法为其办理就业证。劳动就业证不仅是劳动者就业的证明,而且是在办理失业保险等其他业务时必要的证件。所以在就业时办理劳动就业证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就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而我们主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仲裁这个步骤。劳动仲裁主要包括受理申诉、庭审准备、庭审和宣判这几个程序。当劳动者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就进入庭审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负责案件的仲裁员要准备相关材料,并通知申诉人和被诉人具体的庭审时间。庭审阶段是在仲裁庭中进行的。庭审一般包括以下阶段:书记员宣布庭内纪律、开庭、验证申诉人被诉人身份、庭审调查、双方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宣布闭庭。在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会制定裁决书,送达申诉人以及被诉人。

劳动监察是对辖区内的企业用工进行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劳动监察一般包括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作裁决书、送达、回馈、立案归档这几个步骤。一般来说,劳动监察部门只受理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诉,并且只能对辖区内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劳动者进行登记应该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调查取证要收集证据。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承办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当写明被监察单位或个人,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等。处理完成后,应制作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4.处罚决定;5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6.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7.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8.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制作好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后,应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当事人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之后的步骤是回馈。当送达回执收到时,可以开始调查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应当立案归档,将案件记录下来,制定卷宗。另外,劳动年检也是劳动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年检主要是在每年的特定时期对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做好实习期的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各种制度和业务的学习,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劳动监察大队的各种制度和业务。

2、以实践带学习全方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注重学习的同时狠抓实践,在实践中利用所学知识用知识指导实践全方位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3、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热情的工作作风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力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4、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5、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专业知识,树立职业意识;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宜主动出击:找实习岗位和找工作一样,都要讲究方法。公司一般不会对外公布实习机会,可以主动和其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实习机会。可特别留意正在招聘人选的公司,说明其正缺乏人手,在没有招到合适的员工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暂时选择实习生替代。

2、宜知己知彼:求职信和求职电话要稳、准、狠,即稳当地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大背景及所申请岗位的要求,准确地阐述自己的竞争力,自信自己就是对方要找的人;同时很诚恳地表现出低姿态,表示实习的热望和决心。此外,规范的简历,良好的面试技巧都有助于提高实习成功率。

3、宜避热趋冷:寻找实习单位时,宜避开热门的实习单位和实习发布网站,勇于找冷门公司,回避热点信息和实习高峰期,实习成功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4、忌免费午餐: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双赢关系,主动跟对方说我不要钱来干活是很糟糕的开始,说明自己缺乏自信。有价值的付出一定要有价值的回报,不存在施舍性的实习岗位,能够为雇主创造价值的实习生才是对方所需,而理性考虑到实习生价值的单位会给予实习生更多的锻炼机会。

5、忌盲目实习:未来求职拼的是专业度而不是态度。谋职实习不应是简单的劳动经验积累和态度培养,比如端盘子一类的工作,可能会增加挫折体验;与专业不对口的实习在未来求职竞争时含金量很低,从找工作的角度,这样的实习弊大于利。

三、实习经过

整个实习过程中,非常忙碌,非常充实。劳动监察大队里事情很多,归档,整理案卷文宗,调解当事人的诉求等,每天总是有很多事情。

(一) 通过整理卷宗熟悉整个办案流程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一个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权委托书、起诉书、证据资料、代理词、答辩状、判决书等,可以说是一个案件的完整记录和完全再现。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本来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帮队长写一份劳

动赔偿协议,其中涉及到的是劳动法及法律风险等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想空洞的头脑和简单的思维断然写不好甚至写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书书的时候,我在法言法语和文书内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队长指出。这时我才充分体会到知识的运用也需要良好的表达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

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队长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 通过协助队长咨询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该行业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老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老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咨询过程学习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前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四)实习总结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队员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这段实习期间收获良多。进入劳动监察大队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第二,解决劳动建议,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就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其处理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而我们主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调解这个步骤。第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我是跟指导老师涂老师一起办案的,我很佩服他的办案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时,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经常会阅读卷宗,不断完善、充实自己。

四、实习心得

毕业实习是我们毕业必须要经过的一次锻炼,没有毕业实习,我们的大学生活就是不完整的。理论和实践是我们大学生活的两个翅膀,离开任何一个,我们都不是合格的毕业生。

在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工作是整理文宗和归档,这是一个枯燥和忙碌的过

程,但是这也是一个熟悉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虽然劳动保障法的理论知识我们已经学习过,但是这次实习才让我完全熟练的掌握了劳动法。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是某个具体规定。

在劳动监察大队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感到愧疚。但是这两个多月来的实习,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劳动法的魅力。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学这门学科所具有的很强的实践性,也许你已经掌握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力量,运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所在。进一步说,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一种实践环境,需要实践的指导。大学教育阶段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远远不够,但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却绝对是一个前提,或者说是一个为你走向社会的铺垫,一个最好的准备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你就业的前景。在这次实习中,给我收获最大的是:我觉得很多工作需要我去摸索和探讨,要不怕吃苦,勇于激流勇进,有的工作虽然单调又重复,但这是磨练意志最有效的方法,我告诫自己要认真完成,做到每一件事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一定要争取不抛弃,不放弃,坚持“战斗”,只要希望还在,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最后,我想向龙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及全体队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给我提供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谢谢你们一路的提点和帮助。也感谢学校给与的实习机会,我才能把自己理论联系实践,更好的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推荐第5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集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推荐第6篇: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共接待来信来访77起,受理投诉77起,结案77起,涉及劳动者264人,涉及金额9.7474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1起,涉及劳动者14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人数188人,涉案金额482.8983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从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5月末,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574户,涉及劳动者19963人,合格企业1142户,基本合格企业52户,不合格企业6户,待审查企业375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从2010年2月25日至4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户,检查用人单位29户。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从2010年3月15日到2010年5月10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从2010年3月29日到2010年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养老保险专项检查企业6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577人。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童工问题绝迹难。个别企业、家庭作坊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个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3.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4.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推荐第7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1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总队的具体指导下,立足本职岗位,着眼提高起点,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坚决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坚持教育批评与重点处罚相结合,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76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份;办理违法案件60起;为800多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共714万元;办理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案件5起,促收社会保险基金27万余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38份;处理童工案1起,超额完成局里下达的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大队根据市人力社保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障转户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住宿和餐饮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加强全县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22户次;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727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700多人次。

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0件,已全部处理,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60户次,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5、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我队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列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软件方面已作了充分准备,针对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提出了规范监察员行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面对案件多,案情复杂,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等不靠,针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内部通报,提出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文明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监察大队建立了案件受理岗位,由经验丰富的监察员进行专门接访,对日常投诉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确保了“绿色投诉通道”的通畅,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推进“阳光工程”。严格执法监督是维护执法公正的必要手段,是维护行政执法机关良好形象必然要求,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首先,监察大队实行了“循环式”案件处理机制,做好内部监督,即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处理相分离。其次,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劳动执法年检程序进行公示;对用人单位实施上下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方便当事人劳动政策咨询和投诉;再次,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加强监察人员的管理,严格奖惩,督促监察员遵守《监察员守则》,维护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四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升监察大队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首先,监察大队加强制度管理,将“保持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整洁”以“工作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提高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其次,监察大队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每天早晨上班前搞内务,每一名工作人员“自扫门前雪”,努力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不断改善监察窗口整体形象。

硬件建设上,由于我县财政经费紧张,在办案设备添置上与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条件有一定差距,但我大队在积极创造条件准备申报。

7、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一是落实了专人负责,二是严格按市局要求按时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8、突发事处置情况。为及时、妥善处置因企业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聚众讨薪或其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探索有效措施,由我队起草,政府出台了《处置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并成立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在20分钟之内报告县领导小组,并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视具体情况及时通知公安、建委、工商、企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涉案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查清案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能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置,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9、跨省权益保护问题。凡在我县行政区域管辖的用人单位,不管它使用的本地或外地劳动者,都应受本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管辖。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的劳动者都是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推荐第8篇:劳动监察大队职能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职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职能职责

大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受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3、负责劳动保障法律社会监督机制的外部协调工作。

4、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着装、证件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工作。

6、负责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1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1、受理

2、立案

3、调查取证

4、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制作处理决定书

6、送达

推荐第9篇:劳动监察大队公开承诺书

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向我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按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劳动监察,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劳动监察工作透明度。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时间开展劳动保障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能。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实行查处分离,一案一档,专人管理,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实行对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会议讨论制度,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文明执法。我队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对不是职权范围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当事人应去的部门。属我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对于投诉举报热情认真

接待,制作询问笔录,待调查处理以后,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务必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

五、搞好入区企业服务工作。做好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方针,有计划的组织入区企业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完善劳动保障和谐园区建设。

六、完善制度,减少环节,公开程序,阳光作业,对越权办理,违法办理以及在办理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公开通报查处,绝不姑息。

七、强化监督,坚持纠、评、建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聘请的监督员对我队的行风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指导。

推荐第10篇:劳动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2011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根据自治区、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和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我们把日常巡视检查与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及时送到用人单位,当场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咨询,同时掌握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取得的效果是,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

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8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3000多人。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2011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矿山、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 36个,砖瓦厂6个,大型超市、饭店6家,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2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63多万元。

三、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1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其中行政处罚13件,责令限期改正18件。共为34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8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201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达2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铁路工程,矿山采选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提高预见性,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在交通、公路工程、矿山企业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011年7月4日

第11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计划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2年工作计划

为扎实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我大队将认真服从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特计划如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做好农民工工作。主要是认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根据区、市、县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要求,全力做好辖区内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管理工作,扎实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保一方平安。

2、全面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在电视台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在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服务工作指南和劳动者维权宣传专栏,把宣传与服务有机结合,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开,全面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

3、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是规范劳动用工招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是:切实规范招工市场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在招工主体资格、招工广告信息内容、性别和年龄与工种资格审查、社会保障待遇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招工广告信息的公开发布实行严格审批,积极查处非法招工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

4、努力打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亮点。我们要在2011年度劳动监察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作为2012年的主要工作,结合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行动的开展,把我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劳动用工底子摸清,力争率先在全市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从而成为全市劳动用工案件工作的亮点。适时保证机关、事业、企业劳动用工底子清,人员清楚。以此为基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5、全力做好劳动保障接待服务工作。主要是做好劳动监察前台服务工作,热情周到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接待和咨询解答服务,搞好来信来访登记,限时办结,及时答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共产党员先锋岗”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的形象。

6、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深入劳动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重点要开启对全市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场处罚方面的先河。

二、中心工作

1、继续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是认真履行计生专干职责,配合做好本局和联系村的人口计生工作,保证年度人口计生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我们将服从局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参与县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局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认真加以落实,确保2012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3、全力配合做好党建工作。主要是按照县直属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配合支部书记组织好机关支部党员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继续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共产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扎实做好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推动村机联建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党建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考核并取得优异成绩。

4、认真做好局领导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保证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顺利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

5、扎实做好人社系统的新闻报导工作。大力撰写我局在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新面貌、新做法、新成绩,积极在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投稿。配合局办公室继续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简报,适时反映我局在各个方面的新面貌、新做法、新成绩。

6、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基层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在物业管理办法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驻楼单位工作的有序开展,关系和谐。

7、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就业服务中心一起,组织开展一期家政服务员业务培训班,使家政服务成为县就业的又一渠道,解决城镇居民的就业问题。

第12篇:劳动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局领导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上半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394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材料443户,签订劳动合同36551人,合同签订率98%;督促用人单位缴费42户,涉及劳动者184人,督促用人单位登记53户,涉及劳动者247人。

二、处理举报投诉。上半年共接待群众咨询20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07起,立案处理107起,涉及劳动者215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7万,结案率100%。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

1、上半年共处理农民工集中讨薪案件6起,涉及人数113人,追回农民工工资87万元。

2、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共检查辖区建筑施工企业50家,涉及农民工4700人。

3、取缔辖区“黑中介”,积极引导农民工前往正规的职业介绍部门求职应聘。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实施工作。根据《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

区域,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累计采集用人单位信息200余户。

五、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借“区环境提升年”活动这一契机,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全体人员利用每周四进行学习研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集中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还开展了军事训练及野外拓展训练,磨练队伍成员的意志品质,提高团队协作意识。通过以上活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服务意识、业务知识水平、日常工作能力和凝聚力,为维护好辖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1、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组织机构,建立由区劳动监察大队、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社区劳动保障站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

2、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明确各网格所辖区域。

3、在全区开展用工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工作。

4、设立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平台。

5、设立投诉接待中心,集中受理辖区内的劳动违法案件。

二、不断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区;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三、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做到100%结案率。

四、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

特别是针对每年年底出现的农民工集中讨薪现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逐个进行走访排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备案制度,掌握辖区重点工地工程进度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责令改正,杜绝欠薪隐患。

五、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第13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报如下: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队通过宣传活动,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来电来访的企业和劳动者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5次,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书面审查工作。

201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制定详细计划安排,扩大宣传,印制年度审查须知和通告,使年审单位都能够明确年审的时间、内容和方法。在书面审查方式上采取上门服务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区主管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方法,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对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等零散单位,大队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审查,方便了用工单位,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认可。我区书面审查任务是1500户,共有1507户进行了书面审查,完成100.47%,涉及劳动者约1.32万人。

(二)、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

做好群众举报受理是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为民办事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我们始终把群众举报投诉接待工作作为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扩展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信件、电话及专人接待形成全方位接待受理网络。做到接受群众举报不推诿,案件查处不拖拉,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使广大群众投诉有道,告状有门。截至目前,接待咨询639条,涉及职工672人;投诉23起,举报7起,流转立案30件,结案率100%。没有逾期案件,帮助职工催要拖欠工资11.05万元,用人单位信息采集4040家;主动监察517家,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一级网格咨询556条,简单矛盾调处91条,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日常巡视任务480户,共检查用人单位500户,完成104.16%,并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各项专项检查活动为重点,促进劳动监察工作

(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给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联合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市监察支队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6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用工秩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用工企业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2户,其他单位20户,涉及劳动者2167人。检查中,督促9户用人单位为19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150多人次,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为认真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总工会、工商分局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2014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65户,涉及职工人数0.28万人,其中农民工0.18万人,查处拖欠职工工资单位11户,涉及职工人数0.0259万人,其中农民工人数0.0086万人;拖欠职工工资14.68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11.25万元,对存在欠薪的单位,已责令限期补发到位。在这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我大队的这项工作上了中国劳动保障报的头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第14篇:某年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XX年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XX年,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全局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服务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快速有效维权保稳定,加强检查早预防,严格执法纠正和制止劳动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服务提升年”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提高。

1.根据“服务提升年”活动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指南公示牌,处理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调查取证目录、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服务公示台、首问责任制,周工作实绩效能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等多项制度,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劳动监察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

2.加强思想作风教育。通过每周的政治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处分办法”,中央的八项规定,人民日报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评论员文章,关于“德、才”兼备的有关论述,及时传达局的各项会议精神。用正能量引导人,激励大家的工作激情、服务热情。

3.坚持每周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交流学习,先后共同学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解释》等并对重点章节、重点条款进行解读、讨论以及实际操作经验交流。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为了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在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设了举报投诉接待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接待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实行值班人员对举报投诉接待负总责制度,保证举报投诉电话有人接,做到举报投诉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记录完整,转办及时,答复有理有据,咨询解释耐心细致,用语得当,举报投诉案件件件有着落,203件举报投诉案件,91件现场解释答复,答复满意率100%,协调或立案处理112件。

三、快速有效处置举报投诉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截止目前已经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信访案件203件,涉及2200人次,当场答复91件,协调处理112件,为农民工结算、清理被拖欠的工资2800余万元,结案率100%,答复满意率100%。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我们坚持当场受理、当天立案、当天调查、快速及时的原则,受到各方的广泛好评, 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妥善处理了阳煤集团碾沟煤矿、苹果园保障房工程项目等多批集体到县政府上访事件,依法妥善处理了东于煤矿20名湖北民工制造事端、围堵政府的恶意讨薪事件,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形象和全县的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开展了六次专项执法检查

1.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发挥两网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和部门联动的办法,对全县重点用人单位89户和64个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跟踪督促落实,确保了农民工能足额拿到工资,愉快地回家过春节。

2.春节过后,开展了“春风行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的专项检查,借我局正月十八举行的招聘活动,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3.3月20日 — 4月20日 ,开展餐饮服务业和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32家,下达劳动监察整改指令书18份。

4.5月20日 — 7月31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分三个组进行,共出动检查人员260余人次,检查车辆70余台次,检查用人单位54户,下达劳动监察整改意见书54份,整改指 令书42份,填写劳动监察检查登记表54份,发放农民工维权指南卡1000张。

5.8月、9月、10月份,对暖气片、焦化厂落实高温津贴和煤矿井下等艰苦岗位补贴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1个单位,督促用人单位为铸造工、炉前工等高温环境工作人员3400余人,发放高温津贴230余万元,艰苦工作岗位的500余人发放岗位补贴20万元。

6.由于我县今年建筑工地较往年明显增多,据初步统计,使用农民工施工队伍超过200支,而且部分工程是全垫资工程,工程款按约定支付情况较差,农民工工资按时兑现的压力非常大,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力量从XX年11月到XX年春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车辆20余台次,检查用人单位187户,涉及8700人。检查期间,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2件,涉及486人,解决拖欠工资600余万元。

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行政处罚效果

今年以来,分别对拒不提供有关材料、拒不执行劳动监察整改指令,违法延长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等11起劳动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已执行完结7起,收缴罚款10.5万元。罚款数额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达到新的高点。

六、建立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现结存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200余万元;在财政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周转金300万元;目前已起草《关于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意见,修订后将与近期印发执行。

今后的工作打算

1.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2.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我们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以及联合建设、公安、工会、妇联、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律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3.组织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的专项检查,加大农 民工维权服务卡的发放密度,计划发放XX张,加大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力度,引导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前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卡的推广使用力度。

4.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5.充分发挥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优势,抓好网络化管理工作的运用,争取能更好地开展网上业务工作。

清徐县劳动监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15篇:劳动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卓人社字( ) 号 签发人:张永德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劳动监察工作在州人社和局领导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大力度宣传法律法规。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我局加大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劳动年审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示精神,组织人员上门为用人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用人单位认识到劳动年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我局积极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审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会议,以会代训,指导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使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了解了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 余份,使各类企业, 特别是各建筑施工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我局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人人依据国家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权威性。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以监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活动。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采取逐户检查、逐户宣传、逐户规范的工作方式,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逐户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针对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上半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材23户,签订劳动合同930人,合同签订率98%;督促用人单位缴费3户,涉及劳动者98人,督促用人单位登记29户,涉及劳动者500人。

二、处理举报投诉。截止10月份共接待群众咨询3人次,受理举报投诉7起,立案处理 4起,涉及劳动者13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6万,结案率100% 。

下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区;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

工作。

二、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做到100%结案率。

三、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等法律法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每年年底出现的农民工集中讨薪现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逐个进行走访排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备案制度,掌握辖区重点工地工程进度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责令改正,杜绝欠薪隐患。

四、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第16篇: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0一二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积极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现就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半年来,我大队把理论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较为准确把握。同时抓好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明确目标任务,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搞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我们对全县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对私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年检通过自查和审查83家,涉及劳动者3164人,合格率占97%。

三、以法讨薪,积极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们积极受理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对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严厉查处,从严从重打击。真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截止目前,以法追讨农民工工资35.92万元,涉及用人单位25户;涉及农民工人数126人;其中:群体上访一次,涉及农民工人数89人,签订劳动合同89人次。

四、认真开展“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今年四月初在全县开展了“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一书一卡”即铜川市建筑工地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和铜川市建筑工地农民工计工卡。我们以建筑行业为重点,深入到县运输公司、农业局等建筑工地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采取上门对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法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免费为他们发放了劳动合同书和计工卡,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大力支持配合,全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473份。

五、认真开展铜川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铜政发[2011]1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铜川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后,我大队及时组织印制了《试行办法》,向建筑企业宣传,并建立建筑领域用工台帐。截止2012年4月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10万元。

六、深入开展“三进三促”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根据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开展“三进三促”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大队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劳动法”为主题,按照“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加强教育培训,落实惠民政策,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活动。共走访群众15户,宣讲政策3次,接受群众咨询35余次。

总之,上半年以来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后半年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力度,对建筑业、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2、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使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就业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职能,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搞好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4、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介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个别大案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我县劳动用工和谐稳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17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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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一些对于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机构,那么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劳动监察大队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会怎样处理?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劳动监察投诉手续: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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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

四、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五、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六、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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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半年

工 作 总 结

2011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劳动年检为抓手,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查处违法举报案件,追讨民工工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劳动年检情况

年初,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对全县规模以上用工企业进行了劳动年检,年检350户,年检率达100%,其中用工在5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较好,用工较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资纠纷呈下降趋势。但用工在10人左右的小企业、小作坊等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者举报投诉较多的现状。

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情况

3月初,对全县5家职业中介的机构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上述职业中介机构拐骗劳动者或乱收费问题。

三、受理举报投诉及政策咨询情况

上半年,我队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59人次,组织政策咨询3次,受理举报投诉41起,回复网上投诉及市、县信访及相关部门提供的信访答复27件,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2起。尤其对万宏钢瓦厂原职工胡某无理上访缠访接待答复多次,由于无理要求不属于政策法规解决范围,至今仍继续上访缠访。

四、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在接访中发现,农民工对劳动监察的关注度和依赖明显提高,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上半年,我队已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5起,追讨农民工工资12万元,涉及农民工125人。目前尚有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中。在追讨工资过程中,我们总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以下因素:

1、挂靠资质,使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合同不明,帐目不清,而导致相互推诿拖欠农民工工资。

2、因工程承包人亏损而拖欠农民工资。

3、劳动纠纷引起的拖欠工资。

五、社保费征缴监督情况

今年以来,我队督促征缴社保费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2万元,工伤0.2万元,医疗0.5万元,失业0.1万元。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抓紧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三)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第19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亮点工作

2014年沙湾县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亮点工作之一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 全面推行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服务,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体部署,今年以来,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县“两网化”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总体目标。

二、划分网格,组建队伍。科学划分监察网格,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以县、乡镇、村(社区)行政管辖范围划分为三级网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履行一级网格职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备专职监察员履行二级网格职能,村(社区)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履行三级网格职能。

三、细化职责,完善制度。细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工作职责,建立“两网化”管理、协理员管理、用工信息采集与管理、网格巡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两网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明确网格范围、责任人,形成自上而下,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劳动保障监察内部管理机制,将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协理员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确保“两网化”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2014年,沙湾县培训乡镇、社区、企业管理人员150余人熟练操作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审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85家,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覆盖率达到100%,已基本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网络化管理。

2014年沙湾县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亮点工作之二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当前,农民工上访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有三类: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逃避农民工工伤事故,三是恶意拖欠劳动报酬。这三大突出问题主要发生在建设领域,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年,促进县政府下发了《沙湾县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结合沙湾县建设领域实际情况,明确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职责,提高上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加大建设领域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每个建筑工地制作悬挂《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告知施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职责、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及农民工被侵权后能够顺利维权。

2014年沙湾县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亮点工作之三

以监察业务为载体,创新监察执法体制机制

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沙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两网化”管理为抓手,以监察业务为载体,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机制,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一、开展监察执法特别服务。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大型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察执法特别服务,采取上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劳动用工,组织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座谈会等活动,积极推进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服务。

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监察就是服务、服务寓于监察”的新理念,在查办投诉案件时,加强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沟通,认真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在责令改正、处罚决定等重要环节,依法引用、解释清楚法律法规,耐心讲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适用依据和理由,促使用人单位理解、认可并自觉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决定。促进监察执法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的转变,注重对违法行为的事前告知和事中整改,慎行处罚,以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的形式予以提醒和指导,以指导促规范,以服务促和谐。

2014年沙湾县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亮点工作之四

制订《协议》,有效预防棉花采摘劳务纠纷

沙湾县是棉花种植大县,每年采摘棉花的务工人员有5万人左右,以前棉农和拾花工双方只是口头协议,拾花工和棉农之间经常发生劳务纠纷,造成拾花工上访非常频繁。针对此种情况,沙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门研究拟定了《棉花采摘劳务协议》,协议对棉花采摘期限、采摘价格、饮食标准、采摘费用结算以及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要求拾花工要服从棉农的管理,熟练掌握拾花要领,拾一块净一块,确保全部棉田采摘干净后离开。

《协议》通过各乡镇(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及各村(队)劳动保障协理员发放给棉农与拾花工签订,《协议》不仅保护了拾花工的合法权益,棉农的权利也在协议中得到切实体现。《棉花采摘劳务协议》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棉农与拾花工之间的劳务纠纷,同时也促进了沙湾县的维稳安保工作。

第20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劳动用年检工作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

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鉴定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

㈣召开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集中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临时监察行动。

㈢按时完成局机关部署的责任目标,并努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㈣及时对前一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计划地制定安排下一步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先进事迹
《劳动监察大队先进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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