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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坠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3:01:39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高空坠物应急预案

岠嶂社区高空坠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高层建筑的物业安全管理,防止高空坠物、抛物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物业范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楼宇安全管理,有关安全卫生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程序实施处置。

(三)实施原则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抢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4、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5、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6、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高空坠物的预防

(一)对非人为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

1、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

2、在刮大风时,告知业主住户关好门窗,搬掉阳台边的花盆,防止高空坠物。

3、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具体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工作证据。

(二)预防人为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

1、采取预防为主,与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长期经常性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与治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防止高空坠物。

2、加强技防措施,利用监控探头等进行监测提高监督的作用。

3、明确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创造“高空抛物可耻”的和谐氛围

三、高空坠物应急处理

(一)无事故损失的处理

1、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

3、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提高对此事的关注度。

4、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及时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

(二)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

1、高空坠物引起设备设施损坏

(1)秩序维护部人员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

(3)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4)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

(5)记录一切详情于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2、高空坠物引起人员受伤

(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医疗急救电话:120 )。 (2)协助照顾伤者。

(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

(4)封锁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6)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呈交书面报告。 (7)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

岠嶂社区委员会 2015年10月

推荐第2篇:高空坠物应急预案(整理)

高空坠物应急预案

扶风县乔山丰邑村、韩家窑村采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部

一、总

则...........................................................................................................................1

二、危险源分析 .....................................................................................................................1

三、组织机构...........................................................................................................................1

1、组织机构 .....................................................................................1

2、人员分工 .....................................................................................2

四、应急预案的响应 ...........................................................................................................2

五、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预防措施 ...........................................................................3

1、高空作业防控措施 ......................................................................3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 ................................................................................4

1、事故报告程序 .............................................................................4

2、事故的处理 .................................................................................4 一、总

在进行起重吊装、交叉作业、垂直运输、模板脚手架、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由于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人员注意力不集中,现场指挥不当等原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为了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该类事故能够紧急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发展,根据项目部施工工程的特点制定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二、危险源分析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主要的危险源为:施工人员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挂的不规范造成高空坠落;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发生物体打击;吊装物捆绑不规范发生物体打击;脚手架施工不按要求设置防护网和脚手板和防护栏杆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空堆料防护不到位发生物体打击;垂直交叉作业指挥不当造成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

三、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以及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后能紧急启动预案,项目部成立了小组机构,小组机构如下:

1 项目经理为抢险组组长,项目副经理为抢险组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抢险组技术负责人。抢险组组长不在项目部将由副组长代抢险组组长,全面负责有关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与施工所在地宝鸡市天度镇镇公安局、消防队、临近医院等建立协作关系,确保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

2、人员分工

救援组织机构总负责人负责对事故进行整体规划部署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项目副经理负责在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技术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为施工现场直接负责人。

3、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消防火警天然气盗警11996777110交通事故通信急救122112120

四、应急预案的响应

当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由应急援救小组组长发出启动应急援救反应预案令,按照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

2 特性,执行应急救援反应行动。救援现场领导小组应以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展及保护环境为优先原则,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

五、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预防措施

1、高空作业防控措施

(1)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3)基坑四周要空防护网防护,在显要位置挂安全标志牌。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要系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5)起吊施工中散装物不能起吊,没捆绑好的不能起吊,起吊时候下方不能站人。

(6)垂直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用安全网做好防护。

2、高空作业应急预案

3 (1)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应急援救组组长打电话 “120”给急救叫中心,由技术负责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义务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现场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损失降到最小。

(2)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申报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后,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公司调度和电气化局北京动车段指挥部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经过、初步原因、事态状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指定负责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的处理

(1)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调查与安抚工作。

4 (2)应急领导小组在事故发生3日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3)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4)事故处理完毕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附:项目部主要应急抢险人员联系电话。

姓 名谢宗佑王 焘高升荣王 凯龙振峰

职位抢险组组长抢险组副组长抢险组技术负责人安全巡视员安全巡视员电话13488235062159029750421375990867018091790655181920753135

推荐第3篇:高、中考保障应急预案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中考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做好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以及《资阳市雁江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资阳市雁江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广大考生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餐饮监管部门、餐饮服务提供单位、主办单位在高、中考开展前和开展期间,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尤其是对高风险冷、生食品的监管,通过监管及时发出预警。

2、举报。对发生在高、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3、准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二)报告

1、报告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并向区卫生部门通报,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规定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高、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以下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99人及以内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100人及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事故造成伤害人数在100人及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应当于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报告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区药监局、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区招生委员会、接收病人的医疗机构;

(2)区食品药品监督管局负责现场监管的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提供单位的服务人员、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人员、接收食物中毒患者的医务人员、就餐人员。

四、应急处置

(一)监管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并按程序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漏报、瞒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组织机构

建立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铭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陈红担任副组长,食品安全股、食品稽查中队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股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电话:26227696),负责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协调工作。特殊情况时,局机关其他股室全力配合。

2014年6月5日

推荐第4篇: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保障畜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系统

(一)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扎西塔杰任组长,以分管农牧副县长吾金才塔为副组长,农牧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林业局、卫生局、政府办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

1、领导小组

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重大政策;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指挥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督管理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上报疫情。

本辖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工作,是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治经费以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制定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的物资储备。如县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县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扑灭疫情。

2、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办理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本县内候鸟及家禽疫病发生情况;并及时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的补贴经费及物资;组织、协调、监督好各部门落实本预案的情况;提出启动、停止(解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控制应急措施建议:

⑴负责落实禽流感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⑵具体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以及扑灭工作;

⑶对疫情做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⑷规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⑸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禽类的捕杀、死禽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区(点)内的污染物实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

⑹组织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⑺对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⑻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⑼对封锁、捕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死)禽和对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其补贴所需的资金做出评估,并提出资金的使用计划;

⑽组建突发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⑾参与并组织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⑿组建317国道沿线检查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入我县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3、其他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要保证疫病防治所需疫苗、捕杀、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加强对防疫经费的管理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进出我县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公安部门要协助疫区的封锁和强制性捕杀工作,做好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公安部门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内设立临时性的动物检疫消毒站;卫生部门负责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人群中的发生情况;林业部门做好对野生禽类的监测管理工作。

二、疾病的预防

(一)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养禽场、农贸市场、农户散养的家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家禽的总量、分布及进货、上市销售情况,了解家禽群间疫病发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严格交通运输检疫工作,禁止从现已发病的区域调入禽类及其产品,凡在我县市场内发现有疫区禽类及其产品或无证禽类及其产品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查;

(三)落实专项资金,购置疫苗,对辖区内各类家禽紧急注射禽流感疫苗,建立牢固的免疫带;

(四)加强疫情检测,严格落实疫情检测制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实施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五)成立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组建突发禽流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备队。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和控制技术方案。开展科技人员培训工作;

(六)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疫情处理所需的防护服、眼罩、口罩等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设备、疫苗与诊断试剂、消毒药品等。

三、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出现发病、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县农牧科技推广站报告,县农牧科技推广站要立即组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上报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疫情的确认

(一)县农牧科技推广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具有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高致性禽流感的,由县农牧科技推广站及时采集病料,指定专人专车送自治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进行血清检测。对疑似病例,由国家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析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三)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照自治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确认。

五、疫情的分级

根据《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地情况可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全县10个乡镇发生疫情的;

2、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5个乡镇发生疫情的;

2、在全县有10个以上疫点的。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三级疫情:

1、全县有3个乡镇发生疫情的;

2、全县有10个以下疫点的。

六、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捕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杜绝疫情扩散。

(一)病源分析

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病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出售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疫点:病禽所在禽场(户)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为疫点;病禽饲养点及其所在自然村为疫点。

2、疫区:是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以内的区域为疫区。

3、受威胁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区域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应采取的措施

1、捕杀所有的禽类,并对禽类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实行无害化处理;

2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实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场地等实行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四)疫区采取的措施

1、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疫区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捕杀疫区内所有禽类,并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对疫区内禽类产品进行严格排查,对已被污染的禽类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活禽及禽类产品运出疫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实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场地等实行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6、若有必要,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禽类采用国家批准的疫苗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并建立免疫档案。

2、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封锁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并将疫情逐级上报。

(七)解除封锁

疫区所有的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八)处理记录

县农牧局必须完整详实记录疫情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并保留原始材料。

(九)发生疫情时,必须向临乡(镇)、县等通报疫情。

上述(三)(四)(五)项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部门应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畜牧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防止麻痹大意思想和情绪,营造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实行追溯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疫情扩散和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财政部门要对防治工作予以大力支持,把防治工作所需的疫苗、消毒药品、器械、防护用具、捕杀补助等纳入预算并及时落实,以保障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合作,全力推进

各部门要讲大局、讲团结,坚决服从防治禽流感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搞好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禽流感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禽类及其产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履行预案的规定。

(二)在实施本预案的过程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均是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

(三)如违反本预案规定而造成疫情扩散或蔓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5篇:高铁事故应急预案

高铁事故应急预案

1.现场应急组织。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由列车长任组长,乘警、机械师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按职责分工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1灭火组:由列车长任组长,列车员、餐服人员为组员,负责灭火,控制火势,传递灭火器材。

1.2救护组:由机械师任组长,随车乘服人员为组员,负责疏散旅客、抢救伤员、抢救物资。

1.3现场保护组:由乘警任组长,随车乘服人员为组员,负责现场保护、稳定旅客,维持秩序、调查取证。

2.应急处置程序。

高铁组乘务人员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或接到火灾爆炸事故报告、火警报警装置报警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点,查看现场并判明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体乘务人员在列车长的指挥下采取果断正确的处置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并将情况向段派班室及车队汇报。

2.1发生初始火灾的应急程序。

第1页 2.1.1列车乘务人员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或接到火灾爆炸事故报告、火警报警装置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地点了解火情,根据火灾危及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情况,初步判断火灾不会形成灾害或危害程度较轻时,不应盲目使用紧急制动手柄或通过列车通话单元呼叫司机停车,应关闭与临近车厢相关的防火隔断门,以防止火势蔓延,准确采取扑救措施。

2.1.2乘务人员在赶往事故地点的同时,应通过对讲机、列车通话单元向列车长报告,列车长应立即与乘警、机械师赶赴现场迅速扑救。

2.1.3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列车长应立即通过对讲机或列车通话单元呼叫全体乘务人员参与扑救,全体乘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在列车长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列车所有灭火器材,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方案和扑救措施展开扑救,控制火势,扑灭火源。

2.1.4在扑救灭火的同时,列车员应迅速有序指挥旅客向邻近的安全车厢疏散,解救被火围困的旅客,对已经疏散的旅客严禁返回事故车厢。要加强宣传稳定旅客情绪,维持好车内秩序,防止旅客跳车和混乱等意外情况发生。

2.1.5火源被扑灭、火势得到控制后,列车长应将情况简要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段派班室应立即向段长汇报,同

第2页 时向主管安全和运输副段长、安全路风科、乘务和统计科和车队报告,报告内容为:车次、时间、地点、列车编组、起火车种、车厢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旅客人数、去向、重点旅客等。

列车长、乘警、机械师、乘务人员应现场持续观察监护不少于60分钟,防止复燃。

2.1.6如果初始火灾不能迅速控制,应立即执行本预案中发生火灾的应急程序。

2.1.7灭火方案和扑救措施。

2.1.7.1发生电气初始火灾时,最先发现、到达现场的乘务人员应立即通知机械师关闭电源,同时关闭防火隔断门、使用灭火器向电器或电线冒烟或烧坏处喷射、进行扑救。机械师根据火情要求机车司机彻底关闭电源,列车司机立即停止车内通风,做好停车准备。

2.1.7.2发生烟头、打火机等明火引燃列车设施或衣物、棉絮等旅客携带品的初始火灾时,最先发现、到达现场的乘务人员应立即使用水或就地取材将火浇灭或捂盖熄灭,无法扑灭时应果断使用灭火器迅速扑救,以免延误扑救时机,扑救过程不得打开车窗通风,以免助长火势。

第3页 2.2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置程序

2.2.1 立即停车。乘务人员发现火灾事故或接到火灾事故报告、火警报警装置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地点了解火情,根据火灾危及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情况,初步判断火灾会形成灾害、危害程度较重,或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严重危及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手柄或通过列车通话单元呼叫司机停车,乘务人员若判定是电气火灾,应同时通知机械师切断电源。司机应立即停止车内通风、停车,坚守岗位,做好后续协同处理的准备工作。

2.2.2疏散旅客。先期到达的乘务人员(不超过三人)应迅速将着火车厢内的旅客向相邻车厢或地面安全地带有序地疏散转移,避免发生秩序混乱,造成踩踏伤害事故;随后到达的乘务人员在列车长、乘警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扑救工作。如车厢内浓烟弥漫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使用安全锤将车窗玻璃击碎,排出浓烟并保持车内通风,要指导被困旅客用湿毛巾、手帕、衣物捂住口鼻,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疏散到安全车厢,防止旅客跳车等意外情况发生。

列车停车后司机应立即打开靠站台或路基护坡一侧车厢车门,按钮不在司机操作台上的,由司机通知机械师开启车门。车门发生故障时由机械师、列车员启高铁门紧急开门装置打开车门,向地面安全地带疏散旅客(如停在高架桥上

第4页 时,司机与调度联系确定高架桥逃生口位置,列车长组织人员安装列车配备的紧急疏散梯向桥面疏散旅客,乘务人员组织旅客由高架逃生口向地面疏散)。必要时可利用车窗作为紧急出口,向地面疏散旅客。严禁向线路中间疏散旅客,防止疏散下车的旅客被邻线通过的列车撞、轧造成新的伤害事故。在向地面安全地带疏散时,对重点旅客要重点协助,如火势猛烈要动员旅客放弃携带物品。旅客疏散后关闭与临近车厢相连的防火隔断门,以防止火势蔓延。

2.2.3迅速扑救。列车长应立即通过对讲机或列车通话单元呼叫全体乘务人员参与扑救,在列车长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列车所有灭火器材,快速将本车厢的灭火器材传递到起火车厢。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方案和扑救措施展开扑救,控制火势,扑灭火源。同时要防止发生旅客盲目跳车、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实施扑救时可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物资、器械。乘务组力量无法扑救时应彻底关闭防火隔断门,以防止火势蔓延。

2.2.4切断火源。停车后须分解列车时,司机、机械师要密切配合,如使用重联车组时,要与重联的机车司机、机械师及时沟通,按照先摘后、后摘前的方法将着火车组分解分离,即:先将着火车辆与后部车列分离,并将着火车辆尽

第5页 量转移到线路平坦处,再将前部车列与着火车辆分离,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2.5设置防护。列车分离后,司机应迅速做好列车防护工作;列车长应立即通知当地路局客调(电话见附表),由路局客调通知电力调度将接触网停电,在电源未切断之前任何人不得用水灭火。

2.2.6报告救援。列车长和司机要尽快向邻近车站、所在地铁路局客运调度、行车调度、段派班室报告简要情况,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车次、时间、地点、火势情况要报告清楚,必要时应迅速请求事故发生地的路局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驻军请求支援。

段派班室应按规定向本局客调报告,得到客调准许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驻军请求帮助;同时向段长、主管安全和运输副段长、安全路风科、乘务和统计科、车队报告,报告内容为车次、时间、地点、列车编组、起火车种、车厢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旅客人数、去向、重点旅客等。

报告内容:___局客调(车站、段派班室)您好,我是___次列车长___,___时___分,列车运行至___线___ 区间___千米___米处,机后___辆___车由于___原因引发火灾,

第6页 车上旅客共计___人,其中重点旅客___人,目前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___ ,餐料、水情况___,已与___站取得联系(报告内容仅供参考)。

2.2.7抢救伤员。在疏散旅客、迅速扑救火灾时,应积极抢救伤员,先从起火车厢开始,其次是火势蔓延方向的相邻一节车厢,而后是另一相邻车厢,并应动员旅客中的医护人员参加,共同实施抢救。

2.2.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根据需要设置警戒区,禁止救援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任何物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等有关证据材料。列车乘务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旅客情绪,维持秩序,防止混乱,保护好火灾现场。禁止已经疏散的旅客返回事故车厢,防止旅客跳车和混乱等意外情况发生。

2.2.9协助查访。列车长、乘警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情况,提供线索,帮助调查。

2.2.10认真取证。乘警应及时了解事故情况,调查取证,为现场勘察、认定火灾原因创造有利条件。列车长应组织乘务人员做好如下工作:①清点火灾车厢旅客人数,恢复原始座号,登记车票号和身份证号;②询问目击旅客火灾原因,

第7页 协助乘警进行调查,找出火灾肇事者或说明情况;③统计伤亡人数;④调查旅客损失的物品,登记造册;⑤尽力做好旅客的餐饮供应。恢复运行后,列车长要将列车受损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拍发电报,编制客运记录。

2.2.11火灾扑灭后,列车长、乘警、机械师要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在现场持续观察监护不少于60分钟,确认火已完全熄灭,防止复燃。火源被扑灭、火势得到控制后,列车长应将情况简要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段派班室应立即向段长、主管安全和运输副段长,安全路风科、乘务和统计科汇报,报告内容为车次、时间、地点、列车编组、起火车种、车厢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旅客人数、去向、重点旅客等。

2.2.12列车因火灾迫不得已紧急在隧道内停车时,乘务人员应及时扑救,一旦火势难以控制或隧道内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时,应果断组织旅客向隧道外疏散。疏散中应在列车长、乘警和机械师协同指挥下,由乘务人员携带强光手电筒等照明设备先行确认安全线路和就近隧道出口后,乘务人员在车内和车下、隧道内间隔有序引导,确保旅客沿着隧道内壁通道有序快速行走疏散至隧道外。

2.2.13在列车发生爆炸、火灾后,全体乘务人员必须按照应急小组分工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列车长、乘警

第8页 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2.14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及时与司机或列车停留地车站、调度联系,随时掌握情况,需要时使用专用数字通讯设备与铁路局客调统一电话(24814)联系。

2.3发生爆炸的应急程序。

2.3.1乘务人员发现爆炸事故或接到爆炸事故报告、火警报警装置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地点了解情况,若初步判断爆炸引起火灾难以扑救,应执行上述2.1-2.14步骤(2.3除外)的应急处置。

2.3.2乘务人员发现爆炸事故或接到爆炸事故报告、火警报警装置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地点了解情况,若初步判断爆炸引起火灾可以扑救,应执行上述2.2.1-2.2.14步骤的应急处置。

2.4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处置原则。2.4.1停车遵循的原则。

火势严重无法扑灭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手柄或使用对讲机呼叫司机停车。避开桥涵、隧道、坡道、市区及易引

第9页 起火灾的场所或地带,尽可能停留在地势开阔、方便救援的地点。

2.4.2疏散旅客遵循的原则。

2.4.2.1任何火灾爆炸情况下,疏散旅客、挽救旅客生命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扑救火灾、控制火情。疏散旅客应本着快速安全有序的原则。无论火势如何,乘务人员的首要任务是立即疏散转移旅客至安全车厢,一旦火势较大难以扑灭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时应立即停止扑救,关闭防火隔断门以防火情扩大,立即停车报告救援。车内有毒气体难以排出时应果断打开车门、组织旅客有序向地面安全地带疏散。

2.4.2.2列车超员或其他车厢无足够空间疏散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手柄或列车通话单元、GSM-R专用电话呼叫司机停车,然后使用紧急开门装置或由司机、机械师打开车门向地面安全地带进行疏散。(如停在高架桥上时,列车长组织人员安装列车配备的紧急疏散梯向桥面疏散旅客,乘务人员组织旅客由高架逃生口向地面疏散)

2.4.3 扑救火灾遵循的原则。

2.4.3.1火势严重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保证旅客和乘务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予以扑救。确实无法扑救时应立即关闭防火隔断门。

第10页 2.4.3.2电源线路或电器起火,必须先切断电源。 2.4.3.3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车顶灭火。在接触网未停电前,严禁使用水和灭火器对高铁组车体进行扑救。

3.善后处置。

3.1列车长要认真了解伤员人数及伤害程度,登记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车票、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及随身携带物品,并作成详细记录,配合车站处置善后事宜。

3.2列车乘务人员要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情况。

4.应急结束。

高铁组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运行秩序恢复正常,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治疗,应视为应急结束。

(三)高铁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迅速反应、处置果断、措施周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高铁组应按规定配备医药箱,对中毒旅客积极采取救助,最大程度减少旅客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后果 。

第11页 2.处置程序。

2.1发生旅客疑似食物中毒时,列车长、乘警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了解中毒旅客病症,掌握中毒旅客人数、发病时间等情况,准确判断毒物根源或怀疑导致中毒的食物。

2.2利用高铁组列车配备的医药箱采取应急救治措施,对中毒旅客立即采用催吐、导泄等方法进行紧急抢救,同时通过列车广播寻找医生帮助抢救治疗,控制病情发展。

2.3发生3人以下旅客疑似食物中毒时,除按以上要求进行救治外,列车长要依据《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发生3人以上旅客疑似食物中毒时,除按以上要求进行救治外,列车长立即向发生地路局客调、前方停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及所属局客调、段派班室进行报告,详细记录各项事宜,编制客运记录,做好站车移交准备工作。必要时列车长应向列车调度报告,在前方大站停车抢救。报告内容要简单、清楚,包括:日期、车次、区段、发病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包括危重及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2.4列车长、乘警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稳定旅客情绪工作,封存疑似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原料及加工工具、

第12页 设备,保留呕吐物、排泄物样品,待卫生防疫部门人员上车检验、处理。如不能排除食物中毒是列车供应食品所致,要立即停止列车食品供应,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或通知旅客禁止继续食用,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2.5列车长、乘警要及时调查中毒原因,收集证据材料,了解旅客发病症状,做好记录,形成第一手材料。在积极做好中毒病人抢救及安置工作的同时,协助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调查和最终诊断。客运记录和有关材料应及时移交车站,以便善后处理。

高铁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图示:

(四)高铁组晚点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列车晚点处置应遵循快速反馈、站车协同、以人为本、积极安抚、妥善处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旅客运输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高铁组列车晚点运输带来的影响。

2.处置的基本要求。

第13页 高铁组发生晚点15分钟及以上时,列车长应按汇报程序尽快掌握有关信息,并组织客运乘务员积极做好解释、安抚及服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致歉及供餐工作,缓解旅客不满情绪,高铁组在始发站晚点30分钟以上时,段派车队长级别干部添乘,组织列车乘务组做好服务、解释和安抚旅客工作。

3.发生晚点的应急处置程序。

3.1列车长及时向司机或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取得联系(电话见附表),尽快了解晚点原因,报告车内情况和请求解决的问题,请示处理意见。同时将所有情况向段派班室、车队汇报。

3.2晚点15分钟及以上时,段派班室要加强与铁路局客调的联系,准确了解和掌握晚点列车运行情况,随时通报列车长。

3.3列车长要组织客运乘务组人员坚守岗位,加强车内巡视,认真执行首问首诉负责制,及时解答旅客问询并处理旅客投诉,向旅客表示歉意,避免激化矛盾,禁止使用“与我们无关”、“不知道”、“没点”等不负责任的语言,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旅客询问,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第14页 3.4 遇有列车晚点15分钟以内的,高铁组列车应向旅客通报晚点时间。列车晚点超过15分钟及以上时,列车长应通过广播向旅客致歉。列车长应根据司机通报的晚点时间、原因,如实向旅客通报晚点原因及预计晚点时间,安抚旅客。广播每次间隔不超过30分钟。

3.5列车在始发站晚点30分钟及以上时,车队需派干部添乘,组织乘务组全体人员做好服务、卫生饮食供应和对旅客的安抚解释工作。

3.6遇有高铁组列车晚点发生旅客情绪激动、行为过激等情况,列车长应立即向列车到站所在路局客调报告(电话见附表),特殊情况下可向铁路总公司客调汇报,同时向本单位派班室汇报。旅客因不满晚点不肯下车时,列车长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车站领导应及时到场解决。

3.7做好饮食供应。途中晚点1小时以上且逢用餐时间,列车长对因晚点而影响用餐的旅客做好统计并告知司机,由司机向途经局客调或终到铁路局客调汇报,同时告知旅客用餐时间和地点,由中途站或到站向列车提供食品,列车免费为旅客供餐(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30,午餐12:00-13:30,晚餐17:30-19:00)。免费供餐费用由车站据实统计,报客运处审核后向路局清算。

第15页 3.8当旅客提出赔偿要求时,列车客运乘务人员要根据现行法规和铁路规章进行解释和安抚工作。如因旅客列车严重晚点,旅客要求中途下车办理退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站妥善处理;对于有的旅客要求使用其它交通工具继续旅行的,列车长要指定列车员做好汇总统计,并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汇报,请前方车站做好接运准备。

3.9遇有旅客不肯下车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秩序时,列车长必须立即通知车站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确保运行秩序正常。

3.10晚点通报内容。

旅客们:我是XX次列车长,本次列车因XX原因晚点,现在大约晚点XX分(XX小时XX分钟),因列车晚点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代表铁路部门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晚点或线路中断原因按照下列内容表述:天气(暴雨、大雾、大雪、冰雹等);自然灾害(水害、台风、山体滑坡等);行人挡道(耕牛或车辆);设备故障。

(五)高铁组发生旅客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第16页 高铁组车上发生旅客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列车长应立即会同乘警到达现场,视旅客情况妥善处理,必要时要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及本局客调、本段派班室及车队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时,列车长应会同公安人员勘察现场,勘验旅客所持车票和票种、票号、车次、发到站、车票有效期及加剪情况,了解旅客姓名、单位、地址、同行人、联系人等,并了解旅客发病或受伤原因和过程,收集不少于两份同行人或见证人的证言等有关旁证、物证,并妥善保管好证据、材料。

2.2发生旅客伤病时,乘务人员应立即向列车长报告,列车长会同乘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通过列车广播在旅客中寻找医务工作者,利用列车现有医疗设备进行救治。

2.3旅客伤病危及生命安全需要立即下车抢救时,列车长应与司机联系,由司机报告调度员,请求前方站临时停车,列车长做好相关移交准备。

2.4 列车长向车站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两份,连同旅客车票、随身携带品清单等一起移交,如旅客人身伤害事故系治安或刑事案件所致,乘警应在客运记录上备案,同时拍发事故速报。事故速报内容:(1)事故

第17页 种类;(2)发生日期、时间、车次;(3)发生地点、车站、区间里程;(4)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国籍、民族、年龄、职业、单位、地址、车票种类、发到站、票号、身份证号码;(5)事故及伤亡简况。

2.5发生第三人责任旅客伤害,需要乘警参与处理时,应由乘警做好“询问笔录”,作为发生法律诉讼时的法庭调查依据。

2.6当发生治安案件造成旅客伤害时,列车长应立即向客调报告,请求公安局指挥中心在相关车站派出警力处理。同时要采取措施维护车内秩序,防止事态扩大,保证旅客安全。

2.5其他事项按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办理。

(六)高铁组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因高铁组设备故障或事故,铁路局客调命令高铁组列车旅客需转乘时,列车长应尽快向段派班室及车队汇报,接受指示。列车长应准确反映情况,认真执行命令指示;准备工

第18页 作充分,组织实施安全周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妥善处理旅客意见。

2.具体分工。

2.1机械师负责做好跨越线路的临线防护工作。2.2司机做好向路局调度的汇报,及时向列车长转达铁路局调度指示工作。

2.3乘警、列车员、乘服人员、餐服人员做好旅客的宣传解释、安抚致歉、清点转乘人数和安全防护工作。

3.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程序。

3.1高铁组发生故障在区间或站内停留时,列车长应与司机、机械师联系了解故障情况,并利用广播向旅客通告致歉。

3.2列车长及时准确向段派班室报告列车所在位置、停车股道、车内旅客密度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3.3段派班室在得到列车长报告后,及时向段值班领导和路局客调报告。

3.4列车长与司机保持联系,接到司机下达故障列车旅客转乘后续列车的命令后,应迅速向乘务人员传达上级命令

第19页 指示,及时利用广播(停电无广播时由乘务人员在车厢中部位置)向旅客道歉并讲清楚转乘时间、位置和安全注意事项,取得旅客对转乘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3.5停靠同一站台时,在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下,可以提前组织旅客上站台等候,后续列车到达停稳后,协助组织旅客有序上车。

3.6横过股道组织旅客上站台转乘时,列车长必须取得车站同意后,按规定时间,在车站值班员指挥下,组织旅客有序地到站台等候上车。

3.7在相邻股道门对门组织旅客转乘时,严禁打开车门让旅客下车到股道上等候,必须在后续列车到达停稳后,统一打开预定车门,由机械师安装架设安全渡板,列车长安排专人防护组织旅客转乘上车。

3.8在高架桥上进行列车对接换乘时,严禁打开车门让旅客下车到股道上等候,必须在后续列车到达停稳后,统一打开预定车门,列车长组织人员安装架设紧急疏散梯,列车长安排专人防护组织旅客疏散至桥面然后再通过救援列车搭设的紧急疏散梯转乘上车。

3.9转乘完毕后,由救援列车的列车员按分工清点车内旅客向列车长报告,救援列车的列车长与故障列车的列车长

第20页 确认全部旅客换乘完毕后向救援列车司机报告,救援司机向列调报告请求开车。救援列车的列车长向客调、派班室报告列车转乘情况。

(七)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为快速处置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减少空调装置故障发生后给旅客运输造成的影响,空调装置出现故障超过20分钟时,列车长必须准确反映情况,认真执行命令指示,周密安排,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防护装置的配置。

380BL型高铁组配备16套防护网、2架安全渡板(2个安全梯),防护网存放在9号车备品柜内;安全渡板(安全梯)分别存放在3号车厢(1架)、8号车厢(1架);380AL型高铁组配备16套防护网、4架安全渡板(4个安全梯),防护网存放在9号车备品柜内;安全渡板(安全梯)分别存放在3号车厢(1架)、8号车厢(1架)、10号车厢(1架)、15号车厢(1架);以上防护装置均由车辆部门负责保管,每趟车列车长负责检查。

3.应急处置程序。

第21页 3.1高铁组发生单车或部分车厢空调故障时,列车长应采取保持相邻车厢贯通通风的措施,最大限度保持车内温度和空气流通,并做好旅客服务和安抚工作。

3.2高铁组发生全列空调故障时,列车长及时准确向段派班室、车队及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报告列车所在位置、停车股道、空调故障时间、车内旅客密度、重点旅客、存在困难以及需要上级给予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

3.3列车长应及时向旅客通报情况并致歉,组织乘务人员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帮助旅客妥善解决临时困难,稳定旅客情绪,避免激化矛盾。

3.4列车员应坚守岗位,为旅客送水降温,稳定旅客情绪,对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进行妥善安排,加强各项安全宣传,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如发现车内有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列车长汇报。

3.5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超过20分钟不能及时排除,且应急通风功能失效或无法满足要求时,机械师应及时通知列车长。列车长根据车内温度及通风情况作出打开部分车门(4-8个)通风的决定,并通知司机转报列车调度员。列车长组织人员安装好防护网,机械师确认牢固,并安排人员值守。

第22页 车门看守按列车员1-2车,乘服员3-4车,列车员5-6车,乘服员7-8车,列车员9-10车,乘服员11-12车,列车员13-14车,乘服员15-16车。需运行至前方处理时,列车限速60km/h运行,通过高站台时限速40km/h;打开车门通风运行时,要保证列车运行方向第一个车门开启,通风车门尽量安排在列车前部。

3.6列车在区间或正线停车时,打开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车门;站内停车有多股线路时,列车长应与司机和机械师沟通,确定打开车门方向,有站台时打开靠站台一侧车门。列车长应根据列车上下行运行方向和车内实际需要确定打开车门的位置和数量进行通风,并有专人看管,严禁旅客上下车。乘警应维护好车内秩序,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3.7如空调故障修复后,机械师应及时通知司机和列车长并关闭打开的车门,列车员摘除防护网,列车长再次通过广播向旅客致歉,加强车内的巡视,耐心向旅客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3.8列车开车前司机要确认全列车车门关闭良好,向调度请示开车命令。

3.9需要组织旅客下车或换乘其它列车时,按照《高铁组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程序》中3.5-3.8处理。

第23页

(八)高铁组运行中车厢内突然断电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车厢内突然停电时,列车员应及时打开应急电源并立即通知列车长和机械师迅速到现场处理。列车员要做好车厢内旅客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2.应急处置程序。

2.1列车员应立即通知机械师检查处理,打开应急电源,严禁用明火照明,并记录停电时间。

2.2列车员应坚守岗位,加强车内巡视,向旅客做好宣传和解释,减少旅客走动,稳定车内秩序,严禁擅自打开车门下车,防止发生意外。

2.3恢复照明后,列车长、乘警、机械师应对列车(或停电车厢),进行巡视,检查有无人员受伤、旅客携带品丢失、损坏,车内电器设备启动后有无异常。列车长应再次通过广播向旅客致歉,加强车内的巡视,耐心向旅客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2.4如不能及时修复,列车长应及时通知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及本段派班室、车队,听候命令。

第24页 2.5故障时间超过20分钟后,按照《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九)高铁组运行中车门发生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运行中发生车门故障,应立即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接受指示和处理建议。

2.分工负责。

列车工作人员按以下分工,负责掌握列车到站后的车门启闭状况,发现车门故障时,及时沟通信息。具体分工为,列车长:8号;列车员:3号、7号、12号、15号;乘警:1号;餐服员:2号、5号、9号、12号、16号;乘服员:4号、6号、11号、14号;机械师:10号。

3.应急处置程序。

3.1列车到站,司机操作门释放和开门按钮后,各车门列车员确认车门是否“释放”打开,如未“释放”,及时使用对讲机通知列车长,列车长通知机械师到场监控各车厢列车员使用手动开、关车门。

第25页 3.2列车到站如发生个别车门未自动开启,且列车员手动开门无效时,列车员应及时使用对讲机通知列车长,并宣传引导旅客到相邻车门下车。列车长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和司机联系,会同机械师赶到现场,由机械师负责处理开启车门。

3.3机械师确认车门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该门隔离,并通知列车长此后各停靠站均引导旅客到相邻车门上、下车。机械师确认车门修复后告知列车长,列车长确认旅客乘降完毕后通知司机发车。

3.4列车开车时,如遇有车门未自动闭合时,及时使用对讲机通知列车长,列车长通知各车厢列车员使用手动关闭车门。

3.5列车开车时,如发生个别车门未自动闭合,且监控人员使用四角钥匙本地操作的手动模式关门无效时,监控人员应及时使用对讲机通知列车长,并看守车门,劝阻旅客不要靠近。列车长接到汇报后,立即和司机联系,会同机械师赶到现场,由机械师负责处理关闭车门。

3.6因车门故障导致旅客越站时,列车长按规定与车站办理交接,无需下车处理后续事宜。

3.7因车门故障导致旅客无法正常上下车时,由列车长、乘警与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旅客的宣传安

第26页 抚工作,劝导旅客保持冷静、看好行李、听从站车工作人员的指挥。

(十)高铁组超员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遇大客流时,应立即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前方停车站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接到突发客流预报后,列车长应组织列车员准确核实车内人数,向段派班室、车队及列车所在局客调报告客流情况,同时在前方停车站及时、准确拍发超员电报,当列车超员率达规定以上时,必须注明停检、停售本次列车车票的车站。

2.2列车员应组织下车旅客提前到门口等候,对重点旅客要协助乘降,对特殊重点旅客,列车长要与车站做好交接。在客流较大或途中预留票额较多的车站,列车长要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协助车站组织旅客快上快下。对于个别车厢旅客上车人数较多时,列车长要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引导旅客分散乘车,均衡各车厢旅客数量。

第27页 2.3列车员要加强车内的巡视和疏导,对车门口不下车的旅客及堆放在门口的物品要组织疏散到车厢里,严禁行李堵车门影响旅客乘降,同时列车广播要反复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2.4列车乘务人员要做好车内服务、卫生及饮食工作,对重点旅客做到“三知三有”服务到位,对特殊重点旅客做好登记,向列车长汇报,加强车内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列车长汇报,列车长根据不同异常情况通知机械师、乘警及时处理,需汇报时,立即向段派班室、车队及列车所在局或本局客调汇报,接受指示。

2.5严重超员的应急处理

突发客流造成列车严重超员超过20%及以上或机械师(司机)通报高铁组列车严重超员、超载或偏载造成列车将限速或不能运行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2.5.1如因个别车厢旅客过于集中造成个别车厢的旅客超载或偏载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立即通知车站,并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协助车站将旅客疏散到相邻车厢,经机械师或司机确认列车可以正常运行后方可开车。

2.5.2如确认全列车大部分超员、超载严重时,向相邻车厢分流无效的情况下,列车长应立即通知车站,并会同乘

第28页 警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协助车站将旅客疏散到站台,清点疏散旅客的实际人数,经机械师或司机确认列车可以正常运行后方可开车。

拍发超员电报格式: 电报内容:

主送:XX次列车XX站—XX站间各停车站(站名逐个填写)。 抄送:相关铁路局客运处、客调、本局客运处、客调、列车担当段(直通旅客列车应抄送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内容:XX年XX月XX日XX站开XX次,列车二等座实际定员XX人,在XX站开车后现员XX人,超员XX%,请各收报站严格控制票额,确保列车安全正点。

XX次列车长(章) XX年XX月XX日

(十一)高铁组故障不能运行或线路中断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第29页 高铁组发生故障不能运行或线路中断时,列车长及机械师应立即了解故障情况,并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听从指示。

2.应急处置程序。

2.1列车临时停车或突发故障停车时,列车长要通过广播告知旅客停车原因及预计开车时间,列车乘务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加强车内巡视,向旅客做好解释、安抚和安全宣传工作,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和下车。

2.2高铁组发生故障或线路中断不能正常运行时,列车长应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列车员、餐服人员、乘服人员停止其他一切工作,进入每个车厢进行解释说明、稳定旅客情绪,等待修复或救援。

2.3故障短时间内不能修复超过20分钟,且车内温度升高或通风状况差时,按照《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2.4列车恢复正常运行前,应及时撤除防护网,并关闭车门。

第30页 2.5若故障无法修复需转乘救援列车时,列车长应通过广播通知全体旅客带好随身携带物品,不要拥挤、推搡,听从列车乘务人员的指引,有序快速地换乘到其他高铁上。

2.6列车工作人员按照《高铁组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做好旅客换乘前的准备工作,安排好换乘车厢顺序,积极有序地组织好旅客乘降,协助重点旅客上下车,做好防护,提醒旅客注意人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十二)高铁组遇暴风雨雪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发生因雨雪断道、封路或大风天气影响,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及时向司机了解情况,并会同乘警、机械师查明断道位置、灾害状况和列车受阻地点,并向列车所在局客调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听从指示。

2.应急处置程序。

2.1列车因恶劣天气在区间内被迫停车时,列车长要通过广播向旅客通报灾害事故及列车受阻情况。列车乘务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加强车内巡视,向旅客做好解释、安抚和安全宣传工作,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和下车。

第31页 2.2机械师应接受司机的指挥,处理好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等工作。同时,列车长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做好服务、解释、安抚、致歉和饮食供应工作。

2.3列车长要尽快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汇报灾害及列车受阻情况,报告内容:时间、车次、地点、灾害自然状况、受阻列车情况(旅客人数、去向,重点旅客、水、餐料等),有车辆破损或人员伤亡时应根据需要请求救援。

2.4列车长要组织列车乘务人员做好食品的供应,严格控制餐售物价和卫生质量。餐料、饮水短缺时,要及时与列车所在局客调或就近车站、地方政府联系,尽力满足受阻旅客需要。

2.5列车受阻断电或造成晚点时,按照《高铁组运行中车厢内突然断电应急处置预案》及《高铁组晚点的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内容处理。

2.6列车受阻需转乘救援列车时,列车长应通过广播通知全体旅客带好随身携带物品,不要拥挤、推搡,听从列车乘务人员的指引,有序快速地转移到其他高铁上。

2.7列车乘务人员应按照《高铁组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做好旅客换乘前的准备工作,安排好换乘车厢

第32页 顺序,积极有序地组织好旅客乘降,协助重点旅客上下车,做好防护,提醒旅客注意人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2.8因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的列车,列车长要按规定及时拍发电报,编写客运记录,并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加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办理退票、换车延长有效期间的凭证(或按照上级要求办理),保证旅客安全转运。

(十三)高铁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旅客列车发现鼠疫、霍乱、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以及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传染病等重大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的事件。

1.处置的基本原则。

在国内疫情高发期,列车按规定配备简易救护药箱、应急设备以及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车队要配合段对乘务人员做好医疗急救常识和应急设备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乘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有关应急处理技能。

2.应急处置程序。

第33页 2.1列车运行中突发上述公共卫生事件时,列车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本段派班室、车队及有关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车次、时间、运行地点、发病人数、病人简况及主要症状、所在车厢及座位号、密切接触者人数等,听从指示。

2.2列车长应组织指定人员参与现场处理。接触病人的乘务人员及参与现场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列车长可利用软卧包房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隔离,配合乘警控制病人原所在车厢密切接触者的流动。封锁已经污染或者可能污染的区域,禁止向外排放污物。

2.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实际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2.4列车发生疑似传染病或疫情需要下交车站时,列车长应与机车司机、机械师编写客运记录,并与客运调度联系,由客运调度指挥,在指定的停靠站将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跟踪观察的旅客及名单移交当地卫生部门。

2.5加强列车内通风,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对被病人污染的车厢、隔离场所和可能被污染的范围进行初步消毒,列车到达后对全列车进行彻底消毒。

第34页

(十四)高铁组发现危险品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发现危险品时,列车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列车长及乘警汇报,列车员要认真做好防止“三品”上车的宣传工作,力争把“三品”卡在车下。

2.应急处置程序。

2.1在站台发现旅客携带危险品时,列车员应禁止旅客上车,并立即报告列车长及乘警到现场,由列车长通知车站值班员进行处理。

2.2如在列车上发现危险品时,列车员应妥善看管,提醒旅客不要使用明火,并立即通知乘警、列车长进行处理,本人不得擅自处理。

2.3如属发令纸,鞭炮类的危险品时,列车员应立即进行水浸处理后再通知乘警、列车长。

2.4数量小、危险性低的危险品由乘警保管,终到站后交车站派出所处理。

第35页 2.5数量大、危险性大和不能判明性质的危险品,列车长要及时与司机联系,司机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汇报。列车长服从客调的处理安排,妥善处理。

2.6处理完毕后,列车长会同乘警要详细登记携带危险品旅客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及危险品名、数量并向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

(十五)高铁组电器设备故障报警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在运行中,列车员要密切监视车内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列车长及机械师处理,故障严重或影响列车安全时,列车长应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列车运行中如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报警或有异常显示时,乘务人员应立即通知列车长及机械师到达现场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2.2如电器故障较为严重时,乘务人员应先行采取断电措施后,立即通知机械师及列车长。

第36页 2.3如车辆设备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时,由机械师做出是否停车决定,由列车长通知司机是否采取停车措施,并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详细情况。

2.4机械师对车辆故障进行修复时,列车长、列车员及乘警应予以协助,确保故障尽快排除,同时加强车内巡视,向旅客做好解释,维护好车内秩序,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六)高铁组遭遇石击列车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原则。

高铁组在运行中遭遇石击列车时,列车员应立即记录石击时间,并向列车长、乘警及机械师报告。列车长应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本段派班室及车队汇报车内情况,请求协助解决的困难,接受领导指示。

2.应急处置程序。

2.1当高铁组在运行中遭遇石击列车时,本车列车员要立即记录石击时间并向列车长报告,如遇车窗破损,要安抚旅客并将破窗位置周围的旅客疏散到安全地点,保洁人员应清理现场。

2.2列车长、乘警及机械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对破损车窗进行封堵。

第37页 2.3如有旅客受伤,列车长应会同乘警检查旅客受伤情况并查看、记录所持车票的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夹剪、是否有同行人及携带品,同时通过列车广播寻找医务人员,由列车班组持红十字证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利用列车现有医药设备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

2.4列车长会同乘警收集不少于两份的同行人或见证人的证言和有关证据、保护好证据材料。收集证人、证言时,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证言、证据应准确、真实,并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

2.5如旅客受伤严重,不能继续旅行时,列车长要及时与司机联系,司机向列车运行所在局客调汇报,请求在列车运行前方有医疗条件的车站停车,送受伤旅客下车治疗。列车长要编制客运记录,注明下车旅客及随行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所持车票票号、发到站、日期、车次、有效期、夹剪情况及携带品品名等。

2.6列车长迅速拍发事故速报,记录发生日期、时间、地点、车站、区间、里程、列车损毁状况、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票号、身份证号码、发到站、事故简况等情况。

第38页 (十七)高铁组在隧道、桥梁停车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要求。

遇高铁组在长大隧道、桥梁停车时,列车长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本段派班室及车队汇报车内情况,请求协助解决的困难,接受领导指示。

2.应急小组分工。

具体分工:列车长负责全面工作;机械师负责列车前后的安全防护及换乘救援列车时线路两侧的安全防护;乘警负责车内治安秩序;列车员、乘服人员负责车厢内服务、致歉、解释及换乘时的组织工作;列车需要打开车门通风或换乘救援列车时,餐服人员及乘服人员分别负责车门处的安全看守、防护、清点人数工作;司机负责与调度联系。

3.处置程序。

3.1列车长应及时了解停车原因,若列车不能及时开车,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通知司机严禁打开车门,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列车及旅客情况。

3.2列车长应组织“五乘”会议,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加强车内的巡视,检查全列情况,随时向调度部门汇报,听

第39页 从指挥,同时与司机联系停留情况,机械师做好列车前后的防护工作。

3.3利用列车广播或列车员逐车厢宣传的方式向旅客做好解释、致歉工作,在桥梁停留时要加强宣传,要求旅客不要随意走动、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保持列车的平稳。

3.4按照分工不同,全体乘务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服务、解释、致歉等工作,安抚旅客情绪,维护好车内秩序,等待开车。

3.5如遇列车断电无空调需打开车门通风时,按照《高铁组空调装置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处理,悬挂好防护网,同时指定专人看守。

3.6列车停留在短小隧道(即上下行在一条隧道内)需要换乘救援列车时:

3.6.1列车长接到换乘命令后,按照《高铁组旅客转乘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组织乘务人员做好旅客换乘前的准备工作,安排好换乘车厢顺序,积极有序地组织好旅客乘降,协助重点旅客上下车,做好防护,提醒旅客注意人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第40页 3.6.2救援高铁组车底:停靠邻股道指定位置后,救援列车列车长与故障车列车长联系,确定打开指定的车门,并由双方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两车相邻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渡板,并做好迎接旅客换乘的准备工作。

3.6.3故障高铁组:做好换乘准备后,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两车相邻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渡板,组织旅客顺序换乘,同时各车门口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列车长随时听取各车旅客换乘情况报告,并与司机保持联系。

3.6.4旅客全部换乘完毕后,全列车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告列车长。列车长确认后通知司机关闭车门,并通过广播代表铁路部门向旅客致歉,同时各车列车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7列车停留在长大隧道(即上下行不在一条隧道内)时:

3.7.1救援高铁组车底停靠指定位置后,司机通知列车长和机械师。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靠无线路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安全梯,并做好迎接旅客换乘的准备工作。

3.7.2故障高铁组:做好换乘准备后,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靠无线路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安全梯,按顺序组织

第41页 旅客下车。列车长随时听取各车旅客换乘情况报告,并与司机保持联系。

3.7.3旅客下车后有序顺步行通道分别向列车首、尾部疏散(1-7号车厢旅客向运行前方;9-16号车厢旅客向列车尾部);列车长在前、乘警在后,同时列车长指定专人在队伍中部进行疏导和安全宣传;机械师分别在跨越线路处进行安全防护。

3.7.4跨越线路时,除设置专人进行防护外,还必须与司机联系,司机向调度联系确认邻线无车时,通知列车长方可跨越线路。

3.7.5救援列车到达后,旅客按车厢分别在指定车门上车,乘务人员在车门上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7.6旅客全部换乘完毕后,全列车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告列车长。列车长确认后通知司机关闭车门,并通过广播代表铁路部门向旅客致歉,同时各车厢乘务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8列车停留在桥梁(上下行同在一个桥梁)邻股道门对门组织旅客换乘时:

第42页 3.8.1救援高铁组车底:停靠邻股道指定位置后,救援列车列车长与故障车列车长联系,确定打开指定的车门,并由双方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两车相邻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渡板,并做好迎接旅客换乘的准备工作。

3.8.2故障高铁组:做好换乘准备后,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两车相邻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渡板,组织旅客顺序换乘,同时各车门口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列车长随时听取各车旅客换乘情况报告,并与司机保持联系。

3.8.3旅客全部换乘完毕后,全列车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告列车长。列车长确认后通知司机关闭车门,并通过广播代表铁路部门向旅客致歉,同时各车乘务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9列车停留在桥梁(即上下行不在一座桥梁)时: 3.9.1救援高铁组车底停靠指定位置后,司机通知列车长和机械师。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靠无线路一侧的指定车门,安放好安全梯,并做好迎接旅客换乘的准备工作。

3.9.2故障高铁组:做好换乘准备后,列车长通知司机打开靠无线路一侧的车门,安放好安全梯,按顺序组织旅客下车。列车长随时听取各车旅客换乘情况报告,并与司机保持联系。

第43页 3.9.3旅客下车后有序顺步行通道分别向列车首、尾部疏散(1-7号车厢旅客向运行前方;9-16号车厢旅客向列车尾部);列车长在前、乘警在后,同时列车长指定专人在队伍中部进行疏导和安全宣传;机械师分别在跨越线路处进行安全防护。

3.9.4跨越线路时,除设置专人进行防护外,还必须与司机联系,司机向调度联系确认临线无车时通知列车长,方可组织跨越线路。

3.9.5救援列车到达后,旅客按车厢分别在指定车门上车,工作人员在车门上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9.6旅客全部换乘完毕后,全列车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告列车长。列车长确认后通知司机关闭车门,并通过广播代表铁路部门向旅客致歉,同时各车列车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八)高铁组发现上访人员的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的基本要求。

高铁组车上发现有上访人员和有上访迹象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时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并协助乘警做好监控工

第44页 作,做好安抚和劝阻上访人员的工作,并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

2.处置程序。

2.1高铁组在始发站发现有上访人员和有上访迹象时,列车员应及时向列车长汇报,列车长会同乘警及时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将上访人员劝下车。

2.2对上访人员劝阻无效或遇有群体上访时,列车长、乘警要及时与站台值班员及站警联系,同时向列车所在局、本局客调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情况,请求指示。

2.3高铁组在运行中发现有上访人员时,列车长应派人协助乘警做好安抚和劝阻上访人员的工作,并集中做好监控工作,同时要将上访人员详细情况进行登记、留存。(登记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所属省市县地区、企业、单位、地址及所持车票票号、起始站、车次、日期;没有车票时要详细登记从何位置、如何进入站台。)

2.4防范措施。

2.4.1始发站站台列车员加强车内巡视,乘警认真查验重点旅客的车票。

第45页 2.4.2开车后列车员核对车票,并将中途站下车旅客的车票座号进行登记,清楚下车人数。

2.4.3列车到中途停车站前5分钟,锁闭全列车厕所,将车内走动参观的旅客请回各自车厢。

2.4.4若发现强行不下车的上访人员,立即与车站值班员及站警联系,劝其下车,不得延误列车开车,同时列车长及时向列车所在局客调及本段乘务派班室、车队汇报,请求指示。

2.4.5中途站开车后,列车长派人协助乘警将强行不下车的上访人员妥善安置在无人车厢或风档看管,乘警进行询问并做好笔录。

2.4.6若接上级指示需中途停车将上访人员交站时,列车长应立即与司机核对时间并确定打开的车门位置。司机与停车站联系告之在指定车门口等候接人。乘警做好上访人员的看管工作(列车员协助),做好下车的准备,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详细记录票号、上访人员情况、行李情况等。

2.4.7列车停车后,机械师手动打开指定车门,组织上访人员迅速下车,列车长与站方做好交接。

(十九)高铁组车内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46页 1.处置的基本要求。

高铁组车内发生治安事件时,列车长及乘警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妥善处理,若有受伤人员应及时救治,同时列车长要向列车所在局客调(电话见附表)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请求指示。

2.处置程序。

2.1高铁组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发展。

2.2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时,列车应通过广播寻找医务工作者,利用列车现有医疗设备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治,同时列车长要向列车所在局客调及本段派班室、车队汇报,请求指示。

2.3若旅客受伤较重必须停车送医院抢救时,列车长应与司机联系,在前方有医疗条件的车站停车,送旅客及同行人下车。得到停车命令后,列车长应立即与司机核对时间并确定打开的车门位置。司机与停车站联系告之在指定车门口等候接人。列车长应拍发电报并开具旅客伤亡记录,做好下车的准备工作。旅客伤亡记录应详细记录受伤旅客及同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持车票票号、日期、车次及随身携带品清单,并简单写明事故原因,乘警要在记录上签字,

第47页 连同旅客车票、随身携带品清单一起移交车站,同时拍发事故速报。

2.4因治安事件造成列车设施损坏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机械师对列车设施进行检查、修复,若损坏严重(如车窗破碎等)不能修复时,应疏散并妥善安置周围旅客,同时拍发事故电报,请求列车终到站后进行修复。

2.5收集两份以上当事人及旅客旁证材料,并妥善保管证据和材料。

2.6对于治安事件的当事人,乘警应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门处理。

第48页

推荐第6篇:高空落物应急预案

6.1高出坠落的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员工所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所在公司内部实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及个人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不安全行为环境;心理素质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急救器材设施防汛物资 应急计划:每年一次

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急救器材设施防汛物资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

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4防坠落措施

1)脚手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2)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铝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行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为1.2m严禁用竹笆做脚手板

3)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不变形,凡高度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高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反斜支撑,特殊脚手架和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有脚手架结构计算书,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井字架的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得乘人

5)1.5X1.5m以卜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X1.5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高度不低于1.2m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门严密,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防护,阳台栏杆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6)无外脚手架或采用采用单排脚手架高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6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边沿高于内边沿,支搭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7)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二应急响应

1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项目经理打电话999120给急救叫中心,由土建工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义务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长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现场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人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损失降到最小 2处理程序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4)宣布事故处理结果 5)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坍塌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坍塌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坍塌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坍塌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了并加强日常管理 4预防措施

1)深基础开挖前先采取井点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最深度以下,防止开挖时出水塌方

2)材料准备: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护坡 (打桩护坡法),为防止基础出水,准备2台抽水泵,随时应急

3)深基础开挖,另一种措施是准备整体喷浆护坡,开挖时现场设专人负责按比例放坡,分层开挖,开挖到底后,由专业队做喷浆护坡,确保边坡整体稳固 二应急响应

1防坍塌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山项日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副项目经理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坍塌事故后,由项日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副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土建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外包队负责人士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米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如果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架子工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现场清理由外包队管理者组织有关职工协助清理材料,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被砸人员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损失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倾覆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7.1物体打击的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部倾覆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土建工长水暖工长电气工长技术员,质检员架子工长外包队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值班电话:

(2)倾覆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倾覆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倾覆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4预防措施

1)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手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

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脚手架支搭必须先编好搭设方案,经有关技术人员审批后遵照执行

4)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支搭脚手架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脚手架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5)所有架体平台,架设好后,必须设各方;专业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投入使用 二应急响应

1如果有塔吊倾覆事故发生,首先山旁观者在现场高呼,提醒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由安全员负责拨打应急救护电话120,通知有关部门和附近医院,到现场救护,现场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当,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生产负责人亲自带领有关工长及外包队负责人,分别对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如有重伤人员由土建工长负责送外救护,电气工长先切断相关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门卫值勤人员在大门口迎接救护车辆及人员

2水暖:工长等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对现场清理,抬运物品,及时抢救被砸人员或被压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重伤程度,如有轻伤人员可采取简易现场救护工作,如包扎止血等措施,以免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3如有脚手架倾覆事故发生,按小组预先分工,各负其责,但是架子工长应组织所有架子工,立即拆除相关脚手架,外包队人员应协助清理有关材料,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方便救护车辆出入,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降到最低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

2)写出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受伤部位受伤程度

3)制订或修改有关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4)组织所有人进行事故教育

5)向全体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处理意见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 应急准备 1 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各种应急物资要配

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防物体打击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机械伤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防机械伤害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正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上任工程师

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山水电工长协助立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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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预防高坠事故方案

预防高坠事故措施

襄垣县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为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我公司特制定本措施: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常发生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等。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楼梯口的梯段边;尚未安装的栏板、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临边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坠落伤人的重要部位。

2、施工队组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队组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事故方案,并监督实施。

3、施工队组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预防工作。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队组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

5、在高处施工作业前,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应用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表示,盖建等以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派监护人监护,方可实施。施工完后按原防护归位,报项目主管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离开。

6、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拆施工方案,设备主管负责人、项目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阅签字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方可实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队组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楼层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要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必须有断绳保险装置和安全停靠装置。各层上料通道口走道板要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用钢管设置防护栏杆,要求离地高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及底部空隙。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塔吊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不缺项。钓钩、卷扬机滚筒、上人护圈等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必须按说明书要求安装服枪装置,塔吊按拆队伍必须有资格证书,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指挥必须采用旗语或对讲机形式指挥。轨道保证路基坚固、平整、有排水设施,枕木、道钉与螺栓、轨距偏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轨道设置极限位阻挡器。行走塔吊卷线器必须安全、可靠、灵活,保障接地、接零。塔吊与架空线路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高塔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隐蔽记录。两台以上塔吊作业必须有防碰撞措施,措施可靠。

7、移动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应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及验收同第六条)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模板满铺,并设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架体应保持稳固,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8、脚手架、模板、吊蓝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悬挂式脚手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做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走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必须由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进行监护。

(2)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不得超出设计计算要求。

(3)吊蓝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作,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蓝连接。

9、其他防护措施:如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闭必须严密。

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设置要求离地高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必要的洞口应设挡脚板。窗口低于1.2m设一道防护栏杆或系挂红色线绳示警。通道口防护棚及其他防护棚必须牢固,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危险地段防护棚必须设双层棚顶,其棚顶上下间距不小于200mm,板厚5cm。

进行屋面防水及其他施工时,屋面必须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空洞必须加盖封闭,孔洞短边大于1.5m时,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推荐第8篇:高铁中学中考应急预案

高铁中学2016年中考应急预案

中考作为初中升入高中学习最为关键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保证中考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期间学生的健康安全,考试纪律良好,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中考安全有序地圆满完成,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考工作。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做好统筹部署等一系列工作,各组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负责的任务。

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欲民 副组长:魏青山

员: 舒移兵李新汉孙志兵

二、工作具体内容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领导

在考试期间,学校中考安全领导小组均必须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时时处处把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的进行。

2、开好中考动员会议

中考前学校召开考前动员会,向学生讲清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与外界接触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考试作息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3、交通安全

(1)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的交通,学生由家长全程陪同进行中考,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学校在考前召开家长会告知相关事项,由家长签字确认并留下回执。

(2)班主任在考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饮食安全 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的就餐。学生就餐由家长负责安排。考前学校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特别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住宿安全

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的住宿。学生住宿由家长负责。

6、考前、考后管理

班主任每天上、下午在指定地点发放准考证、考完后收集准考证,清点人数。中考结束后,立即清点好学生与家长做好交接,并教育考生注意安全。

三、注意事项:

1、小组成员都要增强责任心,对安全情况全天候关注,对异常现象要及时上报处理。

2、班主任老师要密切关注考生思想动态,及时疏导。

3、为便于联系,中考领导小组成员每天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适时碰头交流商议当天的工作和安全情况。

四、应急救援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教育局、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将事故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并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3、服从学校和局的统一领导,未尽事宜,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中考领导小组成员电话号码:

鲁欲民 联系电话:13476945009 魏青山 联系电话:13972817516

舒移兵 联系电话:13886508309 李新汉联系电话:13872177495 孙志兵

联系电话:13135960255

高铁中学

2016年6月15日

推荐第9篇:火车站、高铁广场应急预案

火车站、高铁广场应急预案 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车站安保问题引发市民关注。XX火车站、武广XX东站是国内铁路重要交通枢纽,广场管理的安保情况深受广大群众关注。从2日起,XX特警、武警和其他警种以及协警等社会力量,已分不同时段在人员密集场所坚持巡逻防控,为了加强XX火车站广场、武广XX东站广场的管理,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安全管理”为中心,固本强基,确保广场管理工作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广场管理防恐防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防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X 副组长:X X 成 员:X X、X 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办的领导下,对全体队员开展防恐防暴形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确定重要防护事件,密切注意和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形势,控制事态发展,对重大工作部署做出决策,配合各综治部门做好防范保护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组建应急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XX广场、武广XX东站广场的安全管理。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队员值班制度

1.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不定时巡查。

2.队员人员要按时到岗,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班长汇报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广场管理,维护广场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巡逻和检查,对有搞串联闹事迹象的人员,要果断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

(三)在办内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恐防暴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防护培训工作。

(四)组建处理应急事件队伍,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

(五)发生突发事件时,队员要坚守岗位,在办内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临阵退缩。

(六)队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XXXX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推荐第10篇:攀枝花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攀枝花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禽流行性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高致病性禽流感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确保我市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养禽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按年度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遵循“早、快、严”的原则,按照本预案,做到统一指挥,通力协作,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就近的乡(镇)兽医站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省畜牧食品局。

二、疫情的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1、各县(区)、各部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跨部门或越级上报。

2、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派2名兽医师以上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诊断,临床及剖检症状明显的,在2小时内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报告。

3、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接到疫情报告后,派2名以上禽流感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可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4、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由动物防疫监督站的兽医人员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血清学检测(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定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作进一步鉴定。

5、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对各省、区、市送检的病料进行病原分离和鉴定,并将结论报农业部。

6、农业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的分级

依据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划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全市有3个以上县发生或者某一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疫区病禽数达到3万只以上。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全市有2个以上相邻县、区发生疫情。

2、疫区病禽数在1~3万只。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攀枝花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市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攀枝花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市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县(区)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指挥系统

市政府成立攀枝花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民航局、攀枝花海关、攀枝花车务段主要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办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和市农牧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公开电话:3352175(传真)

办公室下设技术诊断组、疫情处置组、物资储备组。其中技术诊断组人员由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市动物检疫站和各县(区)动物防疫监督站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疫情处置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疫情处理人员的调配、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队对疫情进行现场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物资储备组要做好所需物资的计划、储备工作,确保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企业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疫情应急处置队。应急处置队由当地畜牧兽医(农牧)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依法予以协助执行任务。乡镇(街办)、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按实际情况设置1名或数名专兼职防治禽流感监督员。

(三)、职责

1、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制定和发布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政策、措施,协调地方、部队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持续地进行。组织督察市内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县(区)预案的制定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汇报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有关信息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奖励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及时查处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瞒报、漏报、渎职、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2、各部门职责

农牧部门: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负责组建技术诊断小组,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监督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疫区当地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疫情的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对疫点内禽类的扑杀及禽类和禽类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动物防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防治工作必要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

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所需经费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报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将每日的工作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和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防治专款、切实保证必备疫苗、防护物资、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器械、交通和通讯等防疫经费,全力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确保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群中感染禽流感的监测、防治工作。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互通疫情信息,开展检测、防治技术交流合作。

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包括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的设立和管理工作,优先安排禽流感防疫物质的调运。

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禽流感防治过程中的封堵、查验工作,以及发生疫情时的封锁和扑杀工作,确保封锁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稳定。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监督搞好市场消毒,负责关闭疫区内的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关闭鸟市,严禁野生鸟类买卖。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屠宰、加工和冷库的监管力度,严防疫区产品和无相关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屠宰、加工和储存环节,严防进入市场。

计划发展部门:要协助做好禽流感防治所需物资储备的规划工作,把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中。

经贸和流通行办:要协助做好禽类屠宰点的防疫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对可疑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场地,并对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消毒。

铁道部门和民航部门:要加强对承运货物及旅客携带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输单位或所属单位落实各项禽流感防控措施。

林业部门:了解掌握候鸟迁徙情况,加强对候鸟栖息地周围的消毒,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对候鸟的排泄物进行统一处理。监视候鸟异常发病和死亡情况,一旦发现死亡的候鸟、野禽,应立即报告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

海关:要加强查验工作,防止在允许出入境的货物、物品中夹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严厉打击非法进口畜禽及其产品活动,防止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境。

市委目标办、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督察、督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的渎职行为。

宣传部门:要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政策及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客观公正地报道国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国内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严格按农业部统一对外的原则,并征得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许可,不得擅自公开报道。

3、县(区)职责

在县(区)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第二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规划、疫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落实各项防治策略,上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相关信息;组织对县(区)本级和乡(镇)动物防疫机构人员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及自我防护知识培训;组织应急队伍,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各项技术措施和疫情的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受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调配参与重大疫情的现场处置;各县(区)恢复和建立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加强禽类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4、乡镇(街办)职责

按照县(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负责组织乡、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及防护知识的培训,发现可疑病禽及时报告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

构;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每个村社(居委会)确定1名或数名专兼职防治禽流感监督员为具体责任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知识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五、控制措施

各地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有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的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 km~5 km范围内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外延5 km~30 km范围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766)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766)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技术规范(NY/T 767)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市级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766)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766)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按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技术规范(NY/T 767)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并经彻底终末消毒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各级政府畜牧兽医(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

(三)、

(四)、

(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六、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1、在市农牧局建立市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库、药品库、器械库和动物防疫监督车1台(越野车)等。

其中一级疫情储备规模为:疫苗100万ml、消毒药15吨、消毒器械500套、防护服1000套。二级疫情储备规模为:疫苗70万ml、消毒药10吨、消毒器械300套、防护服1000套。三级疫情储备规模为:疫苗40万ml、消毒药5吨、消毒器械200套、防护服1000套。

2、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二)资金保障

市、县、乡各级财政将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储备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禽补助、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

其中一级疫情储备金1000万元(若扑杀80万只禽,扑杀补助费就需800万元),二级疫情储备金600万元(若扑杀40万只禽,扑杀补助费就需400万元),三级疫情储备金300万元(若扑杀20万只禽,扑杀补助费就需200万元)。

(三)技术保障

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指导全市的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诊断、监测等工作。

七、监督检查

目标、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各级政府、部门、大企业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检。农牧部门加强对疫情报告处理的监督检查,保障疫情报告、处理的顺利进行,以及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八、其他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

(二)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预案自发布日起执行

第11篇: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三日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2.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攻关研究、应急物资运输、防止对人的感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五、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

(三)

(四)

(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1.国家重点储备疫情处理用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毒设备、疫苗、诊断试剂、封锁设施和设备等;2.省级重点储备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等;3.养殖规模较大的地(市)、县也要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疫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1.国家设立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和区域性(省级)禽流感专业实验室,分级负责全国或本区域的禽流感病毒分离与鉴定、诊断技术指导工作及禽流感的检测、诊断工作;2.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必须满足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批准。

(四)人员保障

1.国家和省级分别设立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执行任务;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第12篇: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高坪)

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湖北省公路管理局:

我公司在建始县高坪镇麻扎坪村一组318公路旁新建建始县高坪高速接口加油站,为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特拟定本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蔡瑞聪;副组长:向则钊;成员:胡金庭、陈秀銮。

二、施工期间,在公路两端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堆放器材,材料等要整齐,不得影响公路的畅通。

三、出现险情:一方面及时向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司上报,同时主动组织清障,清障挖机司机一名王宪;装载机司机一名肖俊芳。

四、出现人员伤害:一方面组织现场施救,同时派车及时送往县中心医院救治。

总之,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管理,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恩施自治州华瑞商贸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3篇:高铁列车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吧

一、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

为加强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班组成立列车火灾爆炸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为:

1.指挥组:由列车长负责,乘警长、检车长、餐车长、行邮人员为组员。对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各小组必须坚决服从命令,根据分工和火灾情况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疏散组:由休班车长负责,休班值班员、列车员、乘警、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抢救工具赶赴火场,迅速救助受火灾威胁人员脱离危险场所,疏散到安全地带。检车人员配合运转车长解体列车,隔断火源。做好防护和列车防溜工作。

3.灭火组:由当班列车长负责,起火车厢列车员、当班列车员、值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为组员。负责切断火源、电源、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尽快灭火。

4.伤员抢救组:由当班软卧列车员负责,兼职广播员、餐车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如伤情严重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5.警戒组:由乘警长负责,乘警、起火车厢邻近前后休班列车员为组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警戒重要部位,抢救重要物资,监督飞火蔓延,保护火灾现场,防止趁火打劫。乘警要及时收集旁证、物证、做好笔录,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各班组要根据所值乘列车编组、乘务组织及工作实际,适时删减或调整以上分工及职责。

二、旅客列车消防信息反馈图(火情较大时)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1.初起火情时的处置

列车发生火情时, 起火车厢当班列车员应立即疏散起火部位旅客,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扑灭。扑灭后,列车员要保护好现场,并将信息以传递方式报告列车长,严禁惊慌失措,大声呼救,避免引起旅客恐慌。在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未到现场处理前,起火车厢列车员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调查取证,初步确定起火原因。

列车长及时将事情概况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车辆乘务员对损坏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和修复。

2.火情较大或发生爆炸时的处置

(1)立即停车。列车在运行中发生火灾无法马上扑灭或运行中发生爆炸严重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起火车厢列车员或其他乘务人员要选择利于疏散旅客的开阔地点,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确认因列车火灾难以扑灭时,起火车厢列车员要立即将信息通知前、后车厢列车员, 起火车厢的前、后车厢列车员立即将车厢起火信息以对讲机或逐车传递的方式通知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列车工作人员闻讯后须立即赶赴起火车厢进行疏散及扑救。传递时注意不能大声呼叫,惊慌失措。原则上不得使用列车广播公布列车发生火灾的信息,防止引发混乱,致使旅客惊慌失措,不听从指挥,盲目跳车,造成伤亡。信息传递内容包括车厢号、起火位置、火势等情况。

因列车拥挤难以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时,列车工作人员要使用对讲机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到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尾部车列车员负责向运转车长或检车人员传递起火信息。

(2)疏散旅客。起火车厢列车员应迅速组织本车厢旅客放弃携带物品,指导旅客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向安全位置疏散,尽力阻止旅客携带大件行李逃生。如车厢内浓烟弥漫时,列车员应引导旅客疏散方向。防止疏散到车下的旅客在跨越列车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过程中,被过往的其它列车撞伤。

列车未停稳时,乘务人员将旅客疏散到相邻未起火车厢(尽量向起火车厢运行前方车厢疏散),严禁使用消防锤破窗跳车逃生。

列车停稳后,乘务人员要立即打开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或没有股道一侧的边门进行疏散下车,车上列车员要站在旅客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狭窄地点进行疏散。车下乘务人员要劝阻疏散下车的旅客不能站在股道内,防止被邻线过往的其它列车撞死撞伤,力求将全部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打开车窗或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对重点旅客给予帮助。

(3)迅速扑救。列车长、乘警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三乘”人员赶赴现场,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统一指挥扑救。各车厢乘务员要维持好秩序,防止旅客跳车,对已经疏散的旅客严禁再返回起火车厢。在扑救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安全锤打破车窗,以防空气流通加速火势蔓延。各车厢列车员将全列灭火器迅速传递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组各成员注意自身安全,火情较严重时,立即退出火场,以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为主,及时拨打当地“119”援助。

(4)切断火源。火灾发生时,要迅速判断火灾原因。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需分解列车时,机车、车辆乘务员和运转车长要密切配合,按照先摘后车、后摘前车的方法分解列车(即:先将着火车辆与后部车列分离,并将着火的车辆尽量转移到线路平坦处,但不得停留在桥梁、隧道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再将前部车列与着火车辆分离)。分解列车时要锁闭分解车辆的车厢端门,列车长安排专人负责分解车辆的防护,查看有无旅客,防止车列移动造成旅客伤害。分离后的车组要拧紧全部人力制动机,防止车辆溜逸。

(5)设置防护。列车停车后,机车乘务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两端车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运转车长和机车乘务员根据需要做好列车(包括列车分解后区间遗留的车列、车辆)防护工作。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区间有遗留车列、车辆需采取防溜措施时,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由检车员负责)要按规定指挥客运乘务人员拧紧车辆人力制动机。各工种充分利用对讲机做好信息互递和工作协调。车辆分解时列车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拧紧人力制动机时,列车员要按照列车长或检车人员要求,顺箭头指示方向拧紧人力制动机;松开人力制动机时,检车人员要按照要求松开一辆检查一辆。

(6)报告救援。由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检车人员)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行车信息,并向相邻车站报告情况。列车长要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客调报告情况,请求救援。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车次、列车编组、起火车厢编组位置、起火车厢车号、人员伤亡情况(是否有外籍旅客)、时间、区间、事故概况和现状等。

(7)抢救伤员。对危重伤员要首先抢救,尽力使其脱离险境,及时拨打当地“120”急救。同时,要根据伤员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乘警长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列车员要听从乘警长安排,组织人员看守旅客财物,视情况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持有机要交通专用证的机要交通人员抢救保护机要文件时除外)。注意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任何物品,对痕迹和物证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列车广播及乘务人员要主动配合乘警工作,共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稳定旅客情绪,以免发生混乱。

(9)协助查访。列车长和列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同时,要认真清点疏散旅客和伤员人数、伤害程度、车票、财物、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证件,并做好详细记录。对旅客根据车票恢复原始座位,登记造册,分析查找起火原因,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看管。

(10)认真取证。乘警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工作做到严密、细致、真实。必要时请示邻近公安机关协助勘查现场,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人采取必要措施。

3.停留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的处置。守车人员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扑灭后,守车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将起火信息报告列车长并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列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段派班室进行汇报,坚守岗位收集旁证,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2)停留列车发生较大火灾或爆炸的处置。守车人员要迅速赶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立即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当地消防部门(119)、段派班室汇报,汇报内容为列车所在位置、车次、停车股道号、起火列车车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等。如因火势较大确认无法扑灭时,守车灭火人员要退到安全地带,不得擅自离开,如夜间发生火灾要及时打开锁闭车门门锁,未经同意严禁打开车窗或击碎车窗玻璃,在安全位置积极引导救火人员、灭火车辆进入火场。消防人员进入火场灭火时,守车人员要服从命令,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四、应急通讯网络

机构名称:

市电: 传真:

路电: 手机:

第14篇:高边坡应急处理预案

省道205线建宁宁化界至连屋叉口公路改建工程E标段

高边坡专项施工方案

为了在高边坡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施救工作,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事故危害的进一步延续和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所在宁化县地处福建中部,境内群峰起伏,山高坡陡,地形高差大,挖方高度最高超过16.52米。

高边坡地段施工内容主要如土石方开挖、爆破、高边坡防护工程浆砌及地质灾害等均可能引发飞石伤人、高处坠落、塌方等安全事故。

二、预防措施

1.项目部成立高边坡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黄国彬任组长,小组成员为杨金林、王进添、罗永科、罗德泉、罗强。小组职能:认真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事故发生时在业主代表处、驻地办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医院等相关系统单位的工作,调配各工程队尽一切力量为抢险施救提供人员、机械设备、后勤等资源,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组织好恢复生产工作等。

2.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时时、事事、处处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3.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逃生自救技能培训,让职工掌握事故抢险及抢救的基本常识,并了解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及报告方法。

4.各单位要注意储备编织袋、铁丝、木桩、抬筐、扁担、铁锹、胶轮车等抢险物资和必要的医药及救护设施。

第 1 页, 共 3 页 5.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全员要对本辖区内的主要的高边坡施工点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程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雨季施工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对高边坡点进行重点监测,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事故。

7.现场施工注意事项:a.路堑开挖应先做好堑顶截水沟和施工现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顺畅;b.严格按设计坡度开挖,挖一级防护一级;c.挖掘机、推土机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尤其注意陡坡、高坎边缘作业的安全距离;d.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e.爆破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爆破人员施工,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飞石伤人;f.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g.松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h.施工中发现有山体滑动、崩坍迹象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待处理完毕再施工。

三、应急处置

1.发生高边坡施工安全事故时,受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施工队队长或项目部(电话:13860589986)和120急救电话。

2.当发生高边坡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在岗的项目部最高职务领导必须带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到现场了情况,调动各施工队进行抢救,主要应做好:

(1)迅速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在4小时内报告指挥部、驻地办,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等。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把可能发生延续性危险部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受伤人员的安置工作。

(3)协助地方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及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程尽快恢复使用。

四、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 2 页, 共 3 页 本项目部无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组调查取证工作,为之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干预事故调查工作。认为调查组的事故原因、责任分析不符事实时,应通过项目部向指挥部、驻地办等正常渠道反映,不得向调查组作出施压甚至恐吓及其他非法手段来影响事故的处理,否则由其承担其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善后工作及复工

1.按照最后审批结案的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直至刑事处分;2.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伤亡人员赔偿、抚恤等工作;

3.经事故调查组和有关方确认后清理事故现场,根据调查组意见和有关规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安全前提下早日恢复施工生产。

本预案未明确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省道205线建宁宁化界至连屋叉口公路改建工程E标段

项目部 2010.2.26

第 3 页, 共 3 页

第15篇:青岛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青岛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2009-01-12

为迅速、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山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一)成立青岛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市政府成立青岛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成员由市农委、市畜牧局(兽医局)、市卫生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调研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济南铁路局青岛办事处、青岛警备区后勤部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市指挥部下设防控专家组、防疫检疫和现场疫情处理组、经费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兽医局),市指挥部可视情紧急设定现场指挥部。

市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协调调度防控经费和防控物资,组建调度防控队伍,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区市开展防控工作;对区市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全市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二)成立区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区市政府设立区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市指挥部)。区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参照国家、省和市指挥部制定。区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区市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协助做好全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三、疫情分级

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原则上按照疫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从重到轻划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

(一)特别重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Ⅰ级):

在21日内,有10个以上区市连片发生疫情,或我市与省内相邻地市的2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我市及毗邻的数个地市呈多发态势,并感染到人,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Ⅰ级疫情的。

(二)重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Ⅱ级):

在21日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区市连片发生疫情。

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Ⅱ级疫情的。

(三)较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Ⅲ级):

在21日内,有2个以上区市发生疫情;或高致病性禽流感毒种发生丢失。

(四)一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Ⅳ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1个区市发生。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区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口岸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鸟迁徙途经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采样监测,并保存备份样品备验。

3.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可能感染人群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二)疫情预警。市指挥部或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国家、省的预警信息,依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市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或其它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区市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区市指挥部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上报省指挥部和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可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青岛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怀疑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派专人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检测、确认。

(三)经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指定专人采样,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作病毒分离等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疫情的地方,当地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Ⅰ级疫情时,配合全国、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全省应急预案;发生Ⅱ级疫情时,由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发生Ⅲ级、Ⅳ级疫情时,由疫情发生地区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政府职责。市、区(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部门职责。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2.卫生部门

负责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人群中发生情况,做好疫区(点)内相关人员的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负责对禽流感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或确诊人禽流感病例进行救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禽类饲养、经营、生产加工、运输和扑杀人员等高暴露人群的防护工作,防控人禽流感的发生和流行。

3.林业部门

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禽、候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4.宣传部门

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国家发布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为疫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制定疫病防控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督促协调各地做好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6.财政部门

负责将疫病防控所需的疫苗、扑杀、检(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予以拨付;研究制定对因疫情影响损失严重的企业及养殖大户的补助及扶持政策;做好群众因疫情造成的防控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工作;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7.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等的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疫病的传入和传播,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

8.公安部门

协助做好疫区(点)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点)及周围地区的治安和交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防疫药品和物资制假售假行为,指导各地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证商品质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0.交通部门

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和周边相关地区、交通枢纽设立动物检疫消毒站;协助办理有关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手续,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11.科技部门

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的科技攻关、研究推广。

12.经贸部门

负责市场监测和储备畜禽产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积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定点屠宰厂的防疫工作。

13.环保部门

负责对疫区环境污染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恢复和保护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

14.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在做好部队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驻地政府做好疫病防控的应急工作。

15.城建、民政部门

按照要求搞好城市园林、广场和社区禽鸟疫病防控工作。

16.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应通报和教育同业企业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疫工作。

(五)应急响应的终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家禽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Ⅰ级)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指挥部批准宣布。

重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Ⅱ级)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报省政府或省指挥部批准宣布,并向农业部报告。

较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Ⅲ级),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省政府和省兽医管理部门报告。

一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Ⅳ级)由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八、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疫点: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疫区: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受威胁区: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对疫点采取严格的封锁措施。严禁动物、动物产品、车辆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出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经严格检疫、消毒并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出入。

2.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疫点内所有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由区市以上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禁止禽类产品出入,对出入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严格消毒。禽类、禽类产品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经严格检疫、消毒并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出入。必要时,报请省政府批准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关闭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五)受威胁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机关申请解除封锁。经批准后,解除疫区封锁。

(七)处理记录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做好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三)、(四)、(五)项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九、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被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控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农业部兽医局、省畜牧办。

(二)奖励。区市以上人民政府对参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三)责任。对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灾害补偿。按照国家疫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其禽类或相关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市政府的规定执行。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畜牧局(兽医局)负责。

(五)抚恤和补助。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六)恢复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被扑灭后,应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七)社会救助。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市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预案,制定(或修改)本地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或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疫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

2.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基层动物防疫组织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物资保障

建立市、区(市)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

1.市重点储备疫情处理用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密封用具等。

2.区市也要做好有关防疫物资的储备。

(三)资金保障

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监测、扑杀补助、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扑杀疫区内禽只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区(市)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

(四)技术保障

1.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市级禽流感专业实验室,负责全市禽流感的检测、诊断等工作。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必须满足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批准。

2.区市设立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负责禽流感的血清学诊断和采样送检工作。

3.培训和演习。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1)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2)动物防疫法律、法规;(3)个人防护知识;(4)治安与环境保护;(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五)人员保障

1.市设立市高致病性禽流感专家组,负责提供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区市设立相应的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负责当地疫情的普查、分析、防疫指导等工作。

3.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禽类规模饲养企业、农村养禽地区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其搞好强制免疫和消毒工作,对从事该工作的业余人员,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发放适当补助,以提高群防群控的水平。

4.各级政府要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预备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预备队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临床诊断技术人员、动物免疫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卫生防疫人员消毒、扑杀处理辅助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预备队执行任务。

预备队组成后,要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动物疫病知识,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知识,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要求等。

5.各级政府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六)建立疫情通报机制和信息交流制度

市指挥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疫情,并向区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区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将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健全市、区市疫情通报网络和信息交流制度。

一、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

(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

(三)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16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㈠指挥系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由乡重大疫情防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由乡长任指挥长,畜牧兽医站、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财政所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由主管副乡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上报疫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㈡部门职责_、畜牧兽医站:⑴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⑵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⑶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⑷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禽类的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工作;⑸组织实施对疫区、受威胁区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⑹培训防疫人员,组合子成立疫情紧急处理预备队;⑺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_、派出所:⑴负责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扑杀及动物防疫及监督检查站工作;⑵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⑶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_、工商所:⑴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工作;⑵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工作;⑶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_、供电所:⑴保障封锁疫区的供电;⑵做好供电设施、线路的维护工作;⑶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_、卫生院⑴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⑵做好收治人员、药品供应工作;⑶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_、财政所:⑴负责安排动物防疫经费和动物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⑵乡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疫情的紧急反应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接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乡指挥部立即上报县指挥部,同时对发病禽群实施临时隔离措施并组织消毒。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立即调集疫情处理预备队;按照县政府的封锁令,立即开展封锁行动。立即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

三、保障系统㈠物资保障乡政府储备防护服__套,编制袋____条,喷雾器__台;卫生院准备应急药品、病床。㈡资金保障乡财政所要储备紧急防疫资金。㈢人员保障_、乡政府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预备队;_、乡政府各区负责运输车辆的征集;_、畜牧兽医站组建诊断技术小组。

四、其它事项㈠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7篇:高铁列车火灾应急预案

高铁列车火灾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铁列车火灾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吧

一、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

为加强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班组成立列车火灾爆炸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为:

1、指挥组:由列车长负责,乘警长、检车长、餐车长、行邮人员为组员。对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各小组必须坚决服从命令,根据分工和火灾情况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疏散组:由休班车长负责,休班值班员、列车员、乘警、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抢救工具赶赴火场,迅速救助受火灾威胁人员脱离危险场所,疏散到安全地带。检车人员配合运转车长解体列车,隔断火源。做好防护和列车防溜工作。

3、灭火组:由当班列车长负责,起火车厢列车员、当班列车员、值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为组员。负责切断火源、电源、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尽快灭火。

4、伤员抢救组:由当班软卧列车员负责,兼职广播员、餐车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如伤情严重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5、警戒组:由乘警长负责,乘警、起火车厢邻近前后休班列车员为组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警戒重要部位,抢救重要物资,监督飞火蔓延,保护火灾现场,防止趁火打劫。乘警要及时收集旁证、物证、做好笔录,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各班组要根据所值乘列车编组、乘务组织及工作实际,适时删减或调整以上分工及职责。

二、旅客列车消防信息反馈图(火情较大时)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1、初起火情时的处置

列车发生火情时,起火车厢当班列车员应立即疏散起火部位旅客,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扑灭。扑灭后,列车员要保护好现场,并将信息以传递方式报告列车长,严禁惊慌失措,大声呼救,避免引起旅客恐慌。在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未到现场处理前,起火车厢列车员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调查取证,初步确定起火原因。

列车长及时将事情概况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车辆乘务员对损坏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和修复。

2、火情较大或发生爆炸时的处置

(1)立即停车。列车在运行中发生火灾无法马上扑灭或运行中发生爆炸严重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起火车厢列车员或其他乘务人员要选择利于疏散旅客的开阔地点,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确认因列车火灾难以扑灭时,起火车厢列车员要立即将信息通知前、后车厢列车员,起火车厢的前、后车厢列车员立即将车厢起火信息以对讲机或逐车传递的方式通知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列车工作人员闻讯后须立即赶赴起火车厢进行疏散及扑救。传递时注意不能大声呼叫,惊慌失措。原则上不得使用列车广播公布列车发生火灾的信息,防止引发混乱,致使旅客惊慌失措,不听从指挥,盲目跳车,造成伤亡。信息传递内容包括车厢号、起火位置、火势等情况。

因列车拥挤难以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时,列车工作人员要使用对讲机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到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尾部车列车员负责向运转车长或检车人员传递起火信息。

(2)疏散旅客。起火车厢列车员应迅速组织本车厢旅客放弃携带物品,指导旅客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向安全位置疏散,尽力阻止旅客携带大件行李逃生。如车厢内浓烟弥漫时,列车员应引导旅客疏散方向。防止疏散到车下的旅客在跨越列车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过程中,被过往的其它列车撞伤。

列车未停稳时,乘务人员将旅客疏散到相邻未起火车厢(尽量向起火车厢运行前方车厢疏散),严禁使用消防锤破窗跳车逃生。

列车停稳后,乘务人员要立即打开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或没有股道一侧的边门进行疏散下车,车上列车员要站在旅客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狭窄地点进行疏散。车下乘务人员要劝阻疏散下车的旅客不能站在股道内,防止被邻线过往的其它列车撞死撞伤,力求将全部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打开车窗或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对重点旅客给予帮助。

(3)迅速扑救。列车长、乘警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三乘”人员赶赴现场,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统一指挥扑救。各车厢乘务员要维持好秩序,防止旅客跳车,对已经疏散的旅客严禁再返回起火车厢。在扑救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安全锤打破车窗,以防空气流通加速火势蔓延。各车厢列车员将全列灭火器迅速传递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组各成员注意自身安全,火情较严重时,立即退出火场,以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为主,及时拨打当地“119”援助。

(4)切断火源。火灾发生时,要迅速判断火灾原因。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需分解列车时,机车、车辆乘务员和运转车长要密切配合,按照先摘后车、后摘前车的方法分解列车(即:先将着火车辆与后部车列分离,并将着火的车辆尽量转移到线路平坦处,但不得停留在桥梁、隧道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再将前部车列与着火车辆分离)。分解列车时要锁闭分解车辆的车厢端门,列车长安排专人负责分解车辆的.防护,查看有无旅客,防止车列移动造成旅客伤害。分离后的车组要拧紧全部人力制动机,防止车辆溜逸。

(5)设置防护。列车停车后,机车乘务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两端车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运转车长和机车乘务员根据需要做好列车(包括列车分解后区间遗留的车列、车辆)防护工作。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区间有遗留车列、车辆需采取防溜措施时,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由检车员负责)要按规定指挥客运乘务人员拧紧车辆人力制动机。各工种充分利用对讲机做好信息互递和工作协调。车辆分解时列车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拧紧人力制动机时,列车员要按照列车长或检车人员要求,顺箭头指示方向拧紧人力制动机;松开人力制动机时,检车人员要按照要求松开一辆检查一辆。

(6)报告救援。由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检车人员)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行车信息,并向相邻车站报告情况。列车长要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客调报告情况,请求救援。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车次、列车编组、起火车厢编组位置、起火车厢车号、人员伤亡情况(是否有外籍旅客)、时间、区间、事故概况和现状等。

(7)抢救伤员。对危重伤员要首先抢救,尽力使其脱离险境,及时拨打当地“120”急救。同时,要根据伤员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乘警长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列车员要听从乘警长安排,组织人员看守旅客财物,视情况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持有机要交通专用证的机要交通人员抢救保护机要文件时除外)。注意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任何物品,对痕迹和物证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列车广播及乘务人员要主动配合乘警工作,共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稳定旅客情绪,以免发生混乱。

(9)协助查访。列车长和列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同时,要认真清点疏散旅客和伤员人数、伤害程度、车票、财物、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证件,并做好详细记录。对旅客根据车票恢复原始座位,登记造册,分析查找起火原因,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看管。

(10)认真取证。乘警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工作做到严密、细致、真实。必要时请示邻近公安机关协助勘查现场,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人采取必要措施。

3、停留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的处置。守车人员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扑灭后,守车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将起火信息报告列车长并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列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段派班室进行汇报,坚守岗位收集旁证,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2)停留列车发生较大火灾或爆炸的处置。守车人员要迅速赶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立即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当地消防部门(119)、段派班室汇报,汇报内容为列车所在位置、车次、停车股道号、起火列车车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等。如因火势较大确认无法扑灭时,守车灭火人员要退到安全地带,不得擅自离开,如夜间发生火灾要及时打开锁闭车门门锁,未经同意严禁打开车窗或击碎车窗玻璃,在安全位置积极引导救火人员、灭火车辆进入火场。消防人员进入火场灭火时,守车人员要服从命令,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四、应急通讯网络

机构名称:

市电:

传真:

第18篇:河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河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冀政[2004]6号 2004年2月4日)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养殖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控制工作。

指挥部由本级政府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成员由发展与改革、财政、公安、卫生、商务、交通、科技、监察、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铁路、畜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1、省指挥部的职责

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和应急控制工作,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控制工作行动方案,指挥扑灭疫情。

2、省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收集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信息,分析、预测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配疫情处理所需的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提出启动省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3、设区市和县(市、区)指挥部的职责

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和应急控制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发生三级疫情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扑灭和处理;发生二级疫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扑灭和处理;发生一级疫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治和应急控制工作所需的经费,组建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时依法发布封锁令。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分工

1、发展与改革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疫情应急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资金的计划。

2、财政部门

负责落实免疫、扑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应急控制工作及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公安部门

负责封锁疫区,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并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4、卫生部门

负责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5、商务部门

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禽类屠宰厂的防疫工作,加强商场、超市、餐馆等畜产品销售场所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6、交通部门负责优先运送疫情应急控制工作人员及有关的物资、药品和器械,保障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活动有关的车辆通行畅通,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科技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和应急控制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9、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依法实施出入境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10、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监测、疫病诊断和疫源追踪。

(2)提出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封锁建议。

(4)监督指导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和死禽、禽类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对疫点、疫区内的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的工作。

(5)组织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监督管理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和销售等活动。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封锁设施、无害化处理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8)评估在进行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监测等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及补贴,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负责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培训工作。

(10)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11)及时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当地的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11、信息产业部门

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疫情应急控制工作,及时传递疫情信息,保证疫区的通信畅通。

12、气象部门

负责及时提供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资料。

13、军队和武警部队

做好本系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驻地的疫情应急控制工作。

14、相关行业协会

负责组织本行业企业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和应急控制工作。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或者了解上述情况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凡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必须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至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必须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三、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照下列程序确认: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出两名以上具备规定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必须及时采集病料送交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与鉴定,并最终确诊。

(四)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确认和公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照下列规定分为三级: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二十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的;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十个以上的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的;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设区市发生疫情的;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二十个以上的疫点或者五个以上十个以下的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的;

3、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一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五、应急反应

凡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

(一)一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1、省政府根据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立即启动省政府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2、省指挥部迅速了解疫病发生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部署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紧急调动有关工作人员和调拨资金、物资、药品、疫苗等,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必要时,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重新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3、疫情发生地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组织疫区封锁、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并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疫情应急控制措施。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1、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立即启动本级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2、设区市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情况,决策和部署疫情控制工作,同时启用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组织人员和专家赶赴疫区,指挥疫情的应急控制工作,督促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疫情。必要时,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重新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3、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在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出的专家作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结果后,应当立即发布疫区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疫情应急控制工作,并按照省、设区市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疫情控制措施。

4、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向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疫情控制、扑灭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资。

(三)三级疫情应急措施

1、疫情被初步核实后,当地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对疫点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2、凡作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结果后,疫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启动本级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发布封锁令。

3、县(市、区)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和消毒,对疫区内的所有禽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内的所有禽类采取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

4、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全省发出疫情通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进行疫情调查和监督指导疫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根据疫区县(市、区)指挥部的请求,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资。

5、设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将疫情控制、扑灭进展情况上报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直至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六、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的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三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五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二)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三)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四)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五)疫源分析及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和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六)封锁的解除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二十一日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发布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对疫情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做好记录。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作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二)、(三)、(四)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省、设区市、县(市、区)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省级建立一个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机动消毒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用具、封锁设施和设备等;各设区市建立一个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药品、机动消毒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等;各县(市、区)建立一个小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药品、小型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等。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按国家规定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1、本省建立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级)实验室,报请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批准后,负责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分离和鉴定、研究和诊断技术的指导工作,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和诊断工作。未经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禽流感病毒的分离、保存和使用。

2、加强禽流感防治技术研究,特别是在快速诊断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四)人员保障

1、本省设立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控制技术方案和建议。专家组的初步结论和省级实验室的检测诊断结果作为各级指挥部进行疫情处理的依据。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八、其他事项

(一)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二)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三)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在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四)违反本预案规定,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9篇:托里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托里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畜牧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参照《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要立即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在排除新城疫、急性中毒的可能性而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至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派出专家,赴现场做出初步诊断。一经认定为疑似,立即按程序报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部。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按《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集病料送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诊断中心进行血清学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以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参考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农业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以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州、市)发生疫情;

2、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有10个和10个以上疫点;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1个地(州、市)有2个或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

2、在1个地(州、市)行政区域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疫点;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有5个和5个以下疫点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的组成及部门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成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控制、扑灭工作及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指挥部由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成员由畜牧、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科技、外事、宣传、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军队、武警部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同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1、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规定范围禽类的扑杀、疫区隔离封锁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监测、疫情应急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资金的计划。

3、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免疫、监测、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疫情应急控制工作及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运送应急控制工作人员及物资,保障与应急处理活动有关的车辆通行畅通,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

5、卫生部门负责对高风险接触人群的禽流感监测、预防,对疑似患者及时进行隔离、留观和治疗。

6、公安部门负责封锁疫区,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及畜牧部门实施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社会治安保卫工作,并配合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通过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7、工商部门负责关闭疫区周围半径10公里范围内的禽类及其产品的屠宰、加工、交易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8、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出入境禽类及其产品的检验、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及体温检测,严禁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出入境,对发现染病的人员和疑似病例,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9、军队和武警应当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五、应急反应

3 凡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一)一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1、启动自治区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2、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的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该地(州、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3、疫情发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组织疫区封锁、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并按照地(州、市)人民政府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疫情应急控制措施。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1、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根据本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立即启动该地(州、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2、地(州、市)人民政府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情况,决策和部署疫情控制工作,同时启动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组织人员和专家赶赴疫区,指挥疫情的应急控制工作,督促疫情发生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疫情。

3、当自治区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发布疫区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疫情应急控制工作,并按照地(州、市)人民政府指挥部的要求和第六条的规定,落实各项疫情控制措施。

4、地(州、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向自治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疫情控制、扑灭的进展情况。

(三)三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1、疫情被初步核实后,当地县(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对疫点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2、凡做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后,疫区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启动本级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并由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召开指挥部会议并发布封锁令。

3、县(市)人民政府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和消毒,对疫区内所有禽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内的所有禽类采取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

4、地(州、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全地(州、市)发出疫情通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进行疫情调查和监督指导疫情的处理工作。

5、县(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责成各级兽医人员分片包干,进行每周一次的巡回检查,并报告检查情况,如发现疫情,应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并及时将疫情控制、扑灭进展情况按程序逐级上报。

六、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的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三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疫区外沿向外延伸五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二)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并消灭病原;

4、对与死禽及其产品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人间禽流感监测,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根据需要,由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2、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人员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3、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4、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活禽进出和易感禽类产品运出;

5、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6、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7、对疫区内的人群进行人间禽流感的疫情监测。

(四)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建立

6 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五)疫源分析及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和饲料)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人员审验合格后,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纪录

各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对疫情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做好记录。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上述

(二)、

(三)、

(四)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建立地(州、市)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机动消毒设施设备、交通通讯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等;各县(市)建立一个小型紧急防

7 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药品、小型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等。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按国家规定给予补贴,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按规定的比例分担。自治区、地(州、市)、县(市)财政应设立疫情处置准备金和防疫物资储备金。

(三)技术保障

1、建立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动物疫情检测实验室,负责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和初步诊断。未经自治区畜牧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禽流感病毒的分离、保存和使用;

2、加强禽流感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四)人员保障

1、自治区、地(州、市)设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控制技术方案和建议;

2、自治区、地(州、市)、县人民政府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执行任务;

3、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第20篇:高边坡防汛应急预案

高边坡防安全方案

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亭口水库

塬边沟(上)弃渣场防护工程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部委、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机制,在今后几月将进入雨季,因工地山高坡陡,多为土石覆盖层,极易在雨天及雨后发生边坡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机施工、生活机械设备和人员安全。为确保工程安全渡迅,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我部施工区域实际地形、地貌、地质情况,制订高边坡防汛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指挥部下发文件、公司有关要求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事前预防为主。加强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落实项目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的保证职工及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范围内高边坡施工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高边坡发生崩塌、滑坡、危岩、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防御方案。

五、工程概括

亭口水库工程地处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境内、泾河一级支流黑河上,坝址位于黑河干流下游,距河口2.0km,距长武县城18km、距西安市180km,水库下游1.0km处有西(安)~兰(州)公路通过。工程建设开发的主要任务是给彬长矿区工业供水和彬、长两县县城生活供水,同时兼有减淤、发电等功能,属综合利用的大

(二)型Ⅱ等水利工程。

1、水文气象与地质

亭口水库塬边沟(上)弃渣场位于亭口水库大坝下游黑河右岸北一支沟内,沟口处为2#永久上坝道路,沟头岸边西北侧紧邻亭口水库管理站。塬边沟(上)弃渣场位于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属内中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11.3℃,1月最低,平均-2.8℃, 极端最低气温-22.5℃(1977年1月31日);7月最高,平均24.3℃,极端最高气温40℃(1966年6月19日)。年积温2994℃,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126.6小时,多年平均降水量541.1mm,塬边沟(上)是黑河下游右岸的一条塬边小支沟,该沟无长流水,属季节性干沟。沟长约0.3km,流域面积0.034km2,沟道比降约为37%。沟内两岸草木茂盛,植被良好,土壤侵蚀轻微。塬边沟(上)弃渣场冲刷深度13~50m,两岸自然坡角30°~90°,沟心有多处陡坎,其地形坡脚达60度以上,一号支沟长度约为261m,宽为26~74m。沟口以下为上坝公路削坡形成的基岩陡坡。总体上该支沟为黄土塬边冲沟微地貌。

塬边沟出露地层以第四系松散堆积为主,其次为下白垩系洛河组(K2 1)砂岩、砂砾岩互层。

2、工作范围

该弃渣场沟口处采用加筋挡墙拦挡,挡墙高度12m、总长度27m。弃渣采用梯级堆置,每级垂直堆高均为10m,总高度90m,边坡均为1:1.5,第一级坡和第二级坡采用加筋加固处理。渣场占地1.0hm²,设计弃渣容量6.7万m³。

挡渣墙基础、地上排水系统均由M7.5浆砌石砌筑。渣场两侧排水明渠总长度600m,渣体平台横向排水沟总长度246m。沟底布设排水盲沟,总长度577m。

六、高边坡施工防暴雨、防汛应急预案

A暴雨季节和汛期,各施工队应与项目部加强联系,询问天气预报情况和台风汛期信息,并及时通报现场施工人员,根据预报及时采取相应应急预案。

B、暴雨季节、汛期在来临前,必须检查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是否顺畅,保证在汛期积水能全部排走。防暴雨、防汛、防雷设施,要配备足够的防暴雨、防汛、防雷器材物资等。

C暴雨季节和汛期前及期间,路基填土较高的部分应在路基边缘设置拦水埂,将水引入泄水槽排走。对路基边坡要采取覆盖塑料塑膜,确保雨水不渗入路基。 雨前将天气预报信息发送到个作业点进行预警。雨中、雨后、视雨量情况分别处置。不同雨量应急预案如下表: 小雨6小时内为三级警戒,注意观察边坡,提醒过往车、人注意有滚石可能。

中雨6小时内为二级警戒,注意观察边坡,提醒过往车、人注意有滚石、崩塌滑坡、泥石流可能,高边坡位置加强警戒,人员、设备尽量不进入危险区。

中雨6小时以上为一级警戒,注意观察边坡,提醒车、人注意有滚石、崩塌滑坡、泥石流可能,高边坡位置设置警戒线,人员、设备不得进。

塌方事故时施工中较为常见的事故。预案的目的是把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把塌方事故的预防措施灌输给大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A一旦发生高边坡塌方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并就近调集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车辆,快速挖除塌方地段的泥石,救出埋在泥土的人及财产。

B迅速调集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C如受伤人员外伤流血,应采取简易的包扎处理。

D外勤组应立即疏散在场人群,保护现场,严禁其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E平时教育员工远离高边坡地段,发现有边坡开裂等迹象,及时报告;高边坡开挖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每垂直挖下10米,应设台阶;晚上未作业情况下严禁机械停放在高边坡的下面,更不允许人睡在设备里过夜;开挖前,应在坡顶设好截水沟;高边坡未稳定前,应在坡前设置醒目的告知牌。

七、应急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项目部各部室及各救援小分队共同做好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车辆补偿,道路清理与维修,灾后重建等事项,以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①安排专人对入住医院的伤员进行协助救治和护理。 ②与伤者家属进行联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证人心稳定。 ③对外发布信息及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2、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

事故现场处置结束后,配合业主事故调查组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记录和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认真调查,排查安全隐患,形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报告与救援过程; ②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③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及组织情况; ④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及社会资源的调用情况; ⑤事故抢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⑥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结论; ⑦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措施

高坠应急预案
《高坠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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