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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异动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23 08:34:36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电力施工整改措施

整 改 措 施

×××××××:

××××年×月×日分局领导、建设发展部、安监科对××××××××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审查。现对出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人员整体素质面貌的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着装不统一,临时配合人员没有配发安全帽。 整改措施:服装统一,形象统一是一个公司的精神面貌,公司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必须穿着公司发放的统一工作服佩戴统一安全帽,提高施工的人员自身素质。

二、施工现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人员分工不明确、调配不力;

2、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认真勘察现场;

3、施工现场对工器具摆放不整齐,立杆未设安全围栏;

4、工作票未进行双签,填写不规范;小组工作单应签两份;

5、部分安全工器具未校验、未编号;

5、施工中型工地,公司负责人未到现场;

整改措施:

1、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意识,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

每周五下午对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所以施工人员安全规程的培训。

2、制定严格的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对公司所有工器具做好统一管理,建账、建册、建卡,并且做好检测试验工作,统一发放,严格管理。

4、在平时的工作中培养好的工作习惯,做好全方面的自查工作。

5、进入施工现场前,前期勘察是重中之重,施工线路的了如指掌才是安全施工个保障,对施工线路的危险点分析、记录工作是尤为重要的;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做好现场勘查及危险点记录、分析。

6、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工作交底工作,对线路危险点、接地线悬挂点、丝具的具体位置等重要信息做到点对点的交底工作,并做好小组长知情权的签字确认,保证分小组施工人员对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心中有数。

7、做好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围栏设置工作,对施工路段应设置路障、施工围栏,确保安全施工,对现场工具要设置临时工具摆放点,及防护围栏,整齐摆放施工工具及施工材料,做到施工现场井井有条,紧而不乱。

8、施工前严格按照规程对线路悬挂接地线,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

9、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进行施工监护,同时各个危险点要设置施工监护人。

10、对未校验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校验,保证安全施工万无一失。

11、加强公司管理人员思想上、意识上对施工现场的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开工时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2、开工前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小组长开安全交底会,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以上整改措施请局领导监督。

推荐第2篇:业务窗口整改措施

业务窗口整改措施

依据《整顿工作作风整改通知》要求,我中心业务窗口认真总结了前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拟定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不断推进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窗口业务培训和理论技能学习,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为服务对象办事的能力,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圆满完成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2、简化流程,公开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保证服务大厅办事程序和办事窗口标识清晰,电子显示屏、服务设施工作正常,确保各项业务流程图、办事须知、办事程序及时公开上墙,简单明了;业务高峰期安排窗口工作人员每天认真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同时实行咨询服务窗口专人负责咨询解答,力图让每一位到窗口办事的群众满意;坚持“限时办结制”,凡是办事群众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时,只要符合条件,按照办理程序,做到随到随办,限时办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开通网站,建立现代化便民服务

初步完成开通网上平台的前期工作,搭建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方便快捷的现代化服务。

推荐第3篇:异动保证书

异动保证书

为继续履行、配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本人做以下保证:

一、本人保证在未接到人力资源部确认离职之日之前继续履行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保证不会出现擅自离岗、工作懈怠等现象。

二、本人保证将属于公司的各项资产如数交回,如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人保证已将所有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档、笔记、磁盘、照片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全部交回公司。

四、本人保证在离开公司后将继续履行《保密协议》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直到本人所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为止。

如因本人违反以上规定而使公司受到损失,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保证人:时间:

推荐第4篇:电力营销基本业务

电力营销基本业务:业务扩充、变更用电业务、营业电费、价、能、电计量管理、合同~、用电稽查

业务扩充:报装接电,即为新装和增容客户办理各种必需的登记手续和一些业务手续 变更用电业务:乙种业务,指对签订了《供用电协议》的电力客户提供多种用电业务的服务 电费管理:包括抄表、核算、收费管理;用电检查:对用户电力使用情况和用电行为进行检查的活动 营销稽查:对供电企业内部办理用电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的活动

业务扩充流程:(1)客户新装、增容的用电业务受理(2)根据客户和电网的情况,制定供电方案 (3组织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4)对客户内部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5)签订供用电合同 (6)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办理接电事宜 7)资料存档

1、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营业柜台、电话、网站、传真

2、用电申请表的分类:居民、低压、高压、双电源用电申请表

3、日期问题:居民5天、低压10天、高压单电源1个月、高压双电源2个月;

制订供电方案时掌握信息:用电地点、~性质、~设备清单、~负荷、电力用途、保安电力、用电规则

4、高压客户的供电方案应包括的内容:(1)允许客户用电的容量(2)供电电源点、供电电压等级及每个电源的供电容量;(3)对~供电线路、一次接线和有关电气设备选型配置安装的要求(4)客户计费计量点的设置,计量的方式,计量装置的选择配置(5)供电方案的有效期(6)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的,可采用三相低压供电。 确定供电方案需要注意的问题:(1)变压器容量的确定(2)供电电压的确定(3)电能计量方式~ 三相计量的方式:高供高计、高供低计、低压计量 单相计量的方式:高压计量、低压计量 业务扩充工程: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工程施工、中间检查、工程验收等几个阶段 实施接电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新建的外部供电工程已验收合格 (2)客户受(送)电装置已竣工检查合格(3)工程款及其他费用结清(4)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都已签订(5)电能计量装置已检验安装合格(6)客户电气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件(7)客户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已建立 属于服务性质的工作:解答询问、排除用电纠纷、接受投诉及宣传供电的法律、电价策、安全常识 变更用电业务:减容、迁址、改变供电点、改压、暂停、赞换、更名(过户)、移表、暂拆、调整光(力)比、部分撤销、改类、分户、并户、终止用电

收费项目: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劳务性收费项目、经营性收费项目、理赔性收费项目

电费违约金计算: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客户:1)当年欠费部分,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

违约用电行为分类:(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2)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3)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4)擅自使用办理暂停或启用封存的电力设备;(5)擅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置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窃电行为:(1)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破坏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式窃电 收费方式:委托银行代收电费、走收、坐收、银行托收、储蓄付费、分次交纳电费、客户自助交费 对构成销售毛利的因素进行分析:售电量、平均电价、损失电量、线损率、平均购电价

对电力企业营销部门增加销售毛利的方法可归纳为:(1)优化售电结构,有效扩大售电量(2)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售电平均电价(3)强化营销管理,降低损耗(4)加强购电分析,降低购电成本 制定电价的原则:(1)合理补偿成本(2)合理确定利润,依法纳税(3)坚持公平合理,促进电力建设;(4)促进客户合理用电

电力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发电费用;输变电费用;配电费用;客户费用;管理费用 电价管理的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电价分类:(1)现行电价按生产流通环节主要分为:上网电价、网间互供电价、销售电价 (2)销售电价按用电类别可分为(4+1):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3)按容量区分电价: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 实行峰谷电价的主要目的:以经济手段调整电网用电负荷,合理回收成本,更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用电检查、营销稽查

一、用电检查的定义: 对用户电力使用情况和用电行为进行检查的活动

二、营销稽查的定义:对供电企业内部办理用电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的活动

“三集五大”指: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大营销体系 “三集五大”是在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战略中提出的,实施两个转变:转变公司发展方式,转变电网发展方式。 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简称“四化”)要求,实施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构建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简称“三集五大”)体系,实现公司发展方式转变。

实施“三集”管理,要力争用1~2年时间,在全公司推行统一的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不断加大资源重组整合和集约调控力度,提高人、财、物核心资源的集中度和调控力,最大限度发挥规模效益。

构建“五大”体系,要力争用3~5年时间,围绕公司规划、建设、运行、生产、营销等主要业务领域,全面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管理由条块分割向协同统

一、分散粗放向集中精益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大规划,重点是理顺公司规划管理主体,实施规划集中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建立覆盖公司所有电压等级和各专项、各层级的统一规划体系。强化规划与计划的有机衔接、电网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

大建设,重点是优化完善现有电网建设组织管理模式,建立公司总部为决策主体、网省公司为项目法人主体、网省公司以下为项目执行主体的电网建设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的建设标准、管理流程和技术规范,强化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

大运行,重点是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现有电网调度和设备运行集控功能实施集约融合、统一管理,促进各级调度一体化运作,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标准体系和技术手段。

大检修,重点是加强业务整合,优化配置公司检修、运行维护资源,按照专业化方向,推进设备巡检、维护、操作等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检修维护效率的新模式。

大营销,重点是优化现有营销组织模式,拓展面向智能化、互动化的服务能力,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科学配置计量、收费和服务资源,实现计量检定配送、95598服务等业务向省级集中,构建营销稽查监控体系,推行统一的业务模式、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新能源建设:重要性:一方面满足经济社会对电力能源的需求,同时加快构建安全。集约,清洁高效多元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措施:1.服务重点新能源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开展能效管理服务,为耗能大户减负

3、服务电厂环保改造,促进污染物减排

4、服务分布式电源并网,鼓励清洁能源

省级电力营销业务:

市场业务(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细分选择、服务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渠道策略) 营业业务(业务扩充、变更用电业务)、营业收费业务(电费管理、电价管理)、电能计量业务、客户服务业务、智能用电业务、用电检查和营销稽查业务、供用电合同管理业务等 省级电力营业业务:

报装接电、供电营业区管理、供电检查、反窃电、电力客户用电资料档案整理、抢修服务、咨询查询服务、举报建议服务、信息公告服务、客户校表服务等

结算电量=抄见电量+变压器损失电量+线路损失电量+其他未经计算装置记录的电量

1、窗口管理及咨询查询业务:窗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有高尚的职业情感,有纯正的职业作风,有娴熟的职业技能,做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客户服务,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着装整齐,仪表大方,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具体做到以下几方面。

心系客户:以客户为中心,主动了解客户需求,耐心倾听客户投诉,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以奉献的精神为客户提供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做不厌。

真诚守信:热忱服务,履行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尽力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规范服务:熟悉业务流程,掌握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窗口处理申请能力,缩短顾客的等待时间,以专业高效赢得客户满意。 文明礼貌: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态度和蔼,礼貌待客,耐心倾听客户诉求,讲究服务技巧。

遵章守纪:严格执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员工服务 “十个不准”,自觉规范服务行为,办事公道,不徇私情,执行政策。

工作认真,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对其他部门的工作多提建设性建议,不断寻求高效益。

团结协作,集体奋斗,奉行集体奋斗原则。作到团结协作,永往直前,不因个人私利而相互拆台、使绊子;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将个人努力融入集体奋斗之中;

不断学习,积极进取。

2、为什么要实施《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及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实施范围

·原因:(1)按电压等级逐级补偿,同时补偿的无功电力可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尽可能实现自动投切,达到就近供给,就地平衡。这样用户能相应地减少电费支出,使供用电双方和社会都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2)可以起到促进改善电压质量、提高供电能力和节约用电的作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鼓励用户为改善功率因素而增加投资,用户可以从功率因数高于标准值时,电力企业所减收的电费中得到经济补偿,回收所付出的投资,并获得减少动力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的经济效益。 ·实施范围:按月考核加权平均功率因数,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级别。

(1)功率因数考核值为0.90的,适用于以高压供电户,其受电变压器容量与不经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在160kVA(kW)以上的工业用户,3200kVA(kW)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以及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客户

(2)功率因数考核值为0.85的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工业客户100kVA(kW)及以上的非工业客户和电力排灌站,以及大工业客户未划由电力企业经营部门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

(3)功率因数考核值为0.85的适用于100kVA及以上的农业客户和大工业客户划由电力企业经营部门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

(4)对于个别情况可以降低考核标准或不予考核。对于不需要增设无功补偿设备,而功率因素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客户,或离电源较近,电能质量良好,无需进一步提高功率因素的客户,都可以适当降低功率因素标准值,也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力经营企业批准,报上一级电力经营企业备案后,不执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办法。

(5)对于已批准同意降低功率因数标准的客户,如果实际功率因数高于降低后的标准时,不予减收电费,但低于降低后的标准时,则按增收电费的百分数办理增收电费。

3、两部制电价

单一制电价是以客户安装的电能表每月计算出的实际用电量为计费依据的;两部制电价: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需要计量的基本电价;以客户计费表所计的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能电价

两部制电价优越性:(1)可发挥价格经济杠杆作用,促使用户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降低电能消耗、压低尖峰负荷、提高负荷率;(2)可使客户合理负担费用,保证电力企业财政收入。电力企业为了客户的需要每月支付了一定的容量成本,这笔固定费用就应该由客户分担,才能保证电力企业的财政收入

4、用电检查、营销稽查

一、用电检查的定义: 对用户电力使用情况和用电行为进行检查的活动

审图、客户受送电工程的中间检查与竣工验收、送电、开展对客户的电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变更用电业务的检查、组织开展营业普查工作、参与客户用电事故的处理、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对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客户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的管理、组织并网电源的并网安全检查和并网许可工作、受理客户的投诉和举报

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挂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1)负责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2)负责节约用电措施的推广应用; 3)负责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4)参与对客户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

5)组织并网电源的并网安全检查和并网许可工作

3、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客户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营销稽查的定义:对供电企业内部办理用电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的活动

主要工作:

(1)对业扩个环节全过程的检查;

(2)对客户所执行的电价正确与否、向客户收费合理与否进行检查; (3)对抄表见面率、差错率进行检查和抽查; (4)对电费差错率进行检查(出门差错和闭门差错); (5)对电费回收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退补电量、电费的审核工作; (7)对违约用电及窃电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8)完成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和对相关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得考核统计工作,检查和分析来自营业窗口的客户信息和动态,按期进行用电、电费回收、平均电价、业务扩充工程的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揭露解决营销工作中的矛盾,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集五大”指: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

省级电力营销业务:

省级电力营业业务:

10、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合同有效期限; (6)违约责任;

(7)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结算电量=抄见电量+变压器损失电量+线路损失电量+其他未经计算装置记录的电量

抄见电量:根据电力客户电能表所指示的数据计算的电量,为(电能表本月指示数-上月)*倍率 变压器损失电量:计量点在变压器二次侧(高供低计)时,由于高压供电客户专用变压器均由客户自备,产权属于电力客户,供电部门在变压器低压侧装表,只能记录电能表以内的用电量,因此需要加上变压器损失点量。

线路损失电量:按设备产权划分原则,线路也属于电力客户财产,由客户维护管理的线路,若计量点在客户受电侧,应加计线路损失电量

其他:包括电压互感器损耗电量、断相计时仪折算的失压电量等。

推荐第5篇:新系统_春季新系统的业务办理(学籍异动、选课)

2009年春季新系统的业务办理(学籍异动、选课)

1.本学期学籍异动、转学的办理时间截止时间3月30日上午10:00,过期不再办理。

2.2009年春季入学的新生数据(新系统)已经于3月27日下午14:00接收并导入到广东电大教务管理系统(2006版),各市县电大可以进入新系统查看学籍数据。

3.本学期选课时间截止4月8日10:00,请大家抓紧时间选课。 4.再次重申:不选课的学生将无法报考,也无法录入成绩。

2009年春季新系统试点情况

试点总人数:5026人 班级数:122个

推荐第6篇: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是指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是指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和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电力业务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导致电力业务许可项目依法被终止的;

(二)准予电力业务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电力业务许可被终止的;

(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做出停止被许可人经营电力业务的决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第六条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

(二)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但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

(三)依法应当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八条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由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监管机构作出。其他电力监管机构发现应当撤回、撤销许可情形的,可以向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监管机构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作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决定前,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听取被许可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进行核实;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成立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采纳。

第三章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吊销

第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一)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

(二)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情节严重的;

(三)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情节严重的;

(四)依法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电监会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二条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被许可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听证的,由电监会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在听取被许可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活动结束后,电监会认为被许可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及时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第四章注销手续的办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三)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

(四)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

(五)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

(六)经核查,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第十四条第

(一)项情形的,由电监会在撤回、撤销、吊销决定生效后2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被许可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十六条发生第十四条第

(二)至

(七)项情形的,被许可人应当在相关事项发生30日内向电监会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人办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四)需办理注销事项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被许可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电监会在20日内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电监会可以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委托有关派出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被许可人未按照第十五条规定配合电监会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或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提出注销申请的,电监会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在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电监会负责定期公告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名单及注销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7篇: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行政许可的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本指南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下列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5.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二、行政许可的依据

《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四、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的能力;

3.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输电业务相适应的输电网络; 3.输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 4.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供电营业区双边达成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2.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3.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4.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5.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2.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提供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3.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三)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2.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3.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4.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书。

(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供电营业区域的证明材料及其地理平面图;2.供电网络分布概况;

3.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4.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承诺书;

5.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五)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

1.总装机6MW(不含)以下小水电;

2.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3.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具体简化内容如下:

1.财务资料方面。成立2年以上的,不再要求提供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不再要求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

2.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多项职务。

六、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七、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八、申请人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 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其它

九、行政许可的业务管理单位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推荐第8篇: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

1、收集材料,网上填报(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子申请表客户端)生成tif格式

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①企业成立2年以上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财务分析报告;

②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财务分析报告或验资报告和企业财务分析报告。

(3)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生产运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提供各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8)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提供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或者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其他形式合法证明材料;

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企业对投产机组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自评报告,以及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报告。

(9)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合法证明材料;

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提供相关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项目竣工后,还需在3个月内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设备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2、等待审核通过(一到两个月),不符合要求的回电话通知整改,当全部符合要求后,华北电监局会出《电力业务许可证》,届时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送到华北电建局一楼资质管理处,待审验过关后便可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制作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说明

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一份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和一张电子版光盘。要求将以上材料装在一个档案盒中,档案盒脊上标注申请单位的标准名称。光盘盘面上要标明申请单位的名称。

一、纸质申请材料的制作

1.纸质申请材料,要求全部为A4大小。装订成册。装订形式不作统一要求。 2.申请材料由表格部分和附件部分组成。

3.表格部分是从申请程序中导出word文件。从封面到《附件资料明细》至少9页,其中从第1页封面到第7页《财务负责人》和《附件资料明细》均为竖向A4纸;第8页起的表8.1、8.2为横向表格,需打印为横向纸张。

申请表中无填写内容的页不需装订在材料里面,法定代表人承诺页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4.附件部分,一般由9个附件组成,按顺序排放。除各目录外,全部为复印件(专为此次申请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提交原件)。

5.注意附件7-9中各文件的排列顺序,应按项目排列。

6.每个附件分别编制页码,可以在每页下方手写。注意与各目录相对应。

7.申请表的首页和每个附件的每一页(右下角)要求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承诺》页、附件7中的《存量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情况证明》表、附件8《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自评报告》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该签字需为原件。

二、电子版申请文件的制作

1.电子版申请材料,是指填写完整正确并包括所有附件的文件压缩包。(建议文件名为:申请人名称 )

2.正式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刻在光盘上,只要求刻一个文件:申请人名称压缩包 (或者申请人名称的.sef)。

三、领证注意事项

1.领取人来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2.领证前请先打电话预约。

推荐第9篇: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变更行政许可的公告

〔2018〕51号

连云港和风风电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1.连云港和风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13台(#26-#30、#34-#

39、#

43、#46)风机共26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2.华能仪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14台(#

5、#9-#21)风机共30.8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3.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新增5号机组50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4.常州九洲裕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20-#43光伏发电单元共40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5.常熟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 — 新增#50-#54光伏发电单元共10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6.深能高邮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17台(#5-#

8、#17-#

19、#25-#

28、#41-#

45、#50)风机共34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7.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新增2号机组18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8.邳州市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10台(#13-#22)风机共22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9.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32台(H2-#1-#

8、#10-#

18、#

28、#30、#

31、#37-#

42、#

47、#

53、#

54、#

57、#

58、#B2)风机共128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10.通威渔光一体如东有限公司

新增#1-#

6、#13-#15光伏发电单元共15MW,计划2018年5月投产。

11.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灰场光伏(二期)共10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2.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

— 2 — 新增3#机组25 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3.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

新增17台(#51-#60、#63-#69)风机共37.4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9-#24光伏发电单元共40.4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5.大唐灌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二期#1-#6光伏发电单元共5+5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6.中电投青云光伏发电(连云港)有限公司 新增#16-#20光伏发电单元共7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7.通力渔光一体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新增#21-#35光伏发电单元共30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18.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增49台(#1-#30、#38-#

43、#56-#6

2、#70-#75)风机共196MW,计划2018年6月投产。

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持原行政许可证到本机构办理变

— 3 — 更手续。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 4 —

推荐第10篇: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 【发布日期】2005-11-07 【生效日期】2005-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

各有关单位: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本规定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第五条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许可人)按照本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被许可人依法开展电力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电力业务许可证;被许可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力业务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电力业务许可。

第二章 类别和条件

第七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

从事发电业务的,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输电业务的,应当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供电业务的,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两类以上电力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两类以上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配电或者售电业务的许可管理办法,由电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条 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 公用电厂;

(二) 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三) 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九条 下列从事输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 跨区域经营的电网企业;

(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电网企业;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

(四) 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条 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 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供电企业;

(二) 县、自治县、县级市供电企业;

(三) 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一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三)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 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的能力;

(三)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 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 具有与申请从事的输电业务相适应的输电网络;

(三) 输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

(四) 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四条 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

(二) 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三) 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四) 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五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应当向电监会提出,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列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由本企业提出申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其法人企业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二)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三) 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四) 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五)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二) 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提供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三)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二) 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 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 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条 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供电营业区域的证明材料及其地理平面图;

(二) 供电网络分布概况;

(三) 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

(四) 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承诺书;

(五) 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电监会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 申请事项不属于电监会职权范围,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二条 电监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电监会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二十三条 电监会作出电力业务许可决定,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举行听证。

第二十四条 电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由正文和附页组成。

正文载明许可证编号、登记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许可类别、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

附页包括许可证使用规定,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情况登记,检查情况记录,特别规定事项等内容。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年。

第五章 变更与延续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许可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电监会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电监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一) 新建、改建发电机组投入运营,取得或者转让已运营的发电机组,发电机组退役;

(二) 新建、改建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投入运营,终止运营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

(三) 供电营业区变更。

第二十七条 因新建、改建发电机组投入运营,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变更申请表;

(二) 电力业务许可证;

(三)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四) 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五)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因取得或者转让已运营机组,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除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机组所有权合法转移的证明材料。

因机组退役,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除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机组退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 因新建、改建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投入运营,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变更申请表;

(二) 电力业务许可证;

(三) 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四) 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五) 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因终止运营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除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终止运营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因供电营业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变更申请表;

(二) 电力业务许可证;

(三) 供电营业区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 供电营业区变更的范围图例。

第三十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电监会提出申请。

电监会应当在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延续并补办相应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电力业务许可监督检查体系和制度,对被许可人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确定的条件、范围和义务从事电力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被许可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供反映其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和行为的材料。

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对被许可人所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予以记录;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被许可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违反本规定和不履行电力业务许可证规定义务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进行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未经电监会批准,取得输电类或者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的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三十七条 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电监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监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

(三) 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

(四) 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

(五) 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被撤销、撤回的;

(六) 经核查,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

(七)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从事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擅自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被许可人超出许可范围或者超过许可期限,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告:

(一) 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

(二)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的。

第四十四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拒绝或者阻碍电力监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二) 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

第四十五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力业务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电力业务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颁布实施前已经从事电力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电监会规定的期限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由电监会统一印制和编号。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1篇: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电力高效资产异动管理

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电力高效资产异动管理

黄海潮、史剑锋、杨自强

(浙江电力公司 浙江 杭州 31007)

摘要:为实现提高电网企业资产可利用率及可靠性为目标,通过建立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模型和体系,推进资产的标准化和精益化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的资产异动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企业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完成资产形成、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直至资产报废各阶段的实物与资产的联动管理,使企业管理者对资产的增减变动能做到实时监控,进行动态管理,提升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同时在深化企业改革时,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有效运行,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文创新之处在于通过电力资产管理特点及高效资产异动管理体系的探讨,设计了资产异动与资产价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企业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对该类型公司的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电网企业 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模型 现代信息技术 动态管理

1电网资产管理特点

电网企业属于典型的资产密集型企业,存在资产设备数量繁多、点多面广、资产性质复杂等特点,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资产规模日益增大,资产变动速度也随着技术改造力度的加强而加快。庞大的资产设备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一方面在资产来源上,目前电网企业的资产形成不仅有外购、基建或技改等渠道,还有从地方政府或企业划拨,对县供电企业进行接收或控股等方式,各种情况下对资产价值及产权的确定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于供电企业资产实物种类繁多、分类管理复杂、变动频繁,尤其是大量的线路资产,主线、支线/T接线层层嵌套,电缆、架空线路相互交织等,而且电力技术更新快,管理上就要求及时准确反映这些变化,所有这些对电网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挑战,造成电网资产管理任重而道远。

2电网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机制不健全

传统的资产管理往往停留在“财务管资产”、“资产价值不流失”阶段,大多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对资产进行管理,企业中资产管理的职能侧重于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主导,实物管理部门配合,这样导致对企业资产的管理往往仅从财务角度,管理层获得的资产的信息也仅从资产报表或资产量角度。另一方面,对资产设备的运行管理也是将重点放在安全管理与效益管理上,忽视企业资产帐卡物联动管理,对资产的用前规划、过程监控、用后回收、评价整改等更是无从谈起。实物与资产的关系往往都是在事后人工清查盘点方式,通过投入大量的工作量以达到帐、卡、物一致的目标。 2.2管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企业的资产管理职能大多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在模式上,资产的工程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维护管理与价值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各个部门的目标不同,管基建的难以为运行管理着想;管运行的只考虑其安全责任,加大设备的技改大修投入,难以考虑设备的经济运行成本,更无法考虑价值管理的要求;技术维护部门只考虑设备的技改和大修质量,也难以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对比。这样的管理模式势必造成各部门在相互协作、配合上不是非常顺畅,最后造成资产的实际管理不到位甚至缺位,与现代资产管理业务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要求资产管理各相关部门统一在全寿命周期管理规范下,采用同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在各项专业工作中嵌入资产管理要素,达到无缝集成。 2.3专业数据标准存在一定差异

电网资产异动管理中,各阶段数据标准未形成统一。前期物资管理主要从物资采购和管理的视角来建立物资数据管理标准,验收过程中设备台帐管理主要从生产管理视角为生产运行、检修服务而建立的设备台帐管理标准,转资过程中资产卡片建立从财务资产卡片建立原则视角进行管理。这些标准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专业的管理要求进行制定和规范,导致数据管理标准和协作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2.4管理手段不够科学和合理

目前资产的管理虽然也采用了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在资产异动管理前期的工程项目,包括基建、技改、零购、科技项目等通过ERP的项目系统模块进行管理,资产采购通过ERP的物料管理模块进行管理,中后期包括日常台帐管理、检修管理等通过ERP的设备管理模块和生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管理及检修成本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通过ERP的固定资产模块进行资产价值、折旧管理。

虽然资产异动与资产价值管理采用了很多的系统和模块进行管理,但是各个部门根据自己专业管理的特点,使用各自相应的管理系统,造成系统很多,但不能有效、协同的运作,以至各部门信息不畅、责任不明,而且资产管理全过程监控不到位,对资产管理的评估和考核落实不够。 3电力资产管理模式

3.1传统资产管理模式

传统的资产管理方法主要体现在:静态管理方面,资产实物管理通过手工、人工清查盘点方式,通过大量的工作量以达到帐、卡、物一致的目标;动态管理方面,在资产的新增、变动到报废的业务过程中,项目负责部门、价值主管部门、实物主管部门与保管部门等资产业务管理相关部门,在获得信息、处理信息上自成体系,并通过传统方式(如纸面单据、电话等)进行沟通与传递,不保证信息获得的唯一性与共享性,资产设备数据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保证;在信息化手段上,没有一套统一的、完备的资产设备管理系统提供支撑,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ERP系统中进行,实物设备管理在生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业务流程没有实现交互,无法实现数据相互之间有效的共享与传递。 3.2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体系

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要以其他专业管理为基础,建立统一和优化的标准体系,科学的资产治理模式,高度集成的资产和工作管理应用平台。推进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要建立积极沟通,全面资产管理体系,强化与资产管理价值部门高度关联的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等部门的协同运作。 3.2.1 统一资产异动管理标准

资产异动管理的基础是建立资产异动过程中信息的基础标准和信息质量内控制度,以确保用于开展资产异动管理各项业务处理和分析所需的信息统

一、规范、准确和及时。

(1).数据标准建立

建立电网全设备、资产的数据信息标准,规范各系统中相同数据的映射规则,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的设备台帐模型,配套业务管理制度对基础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控制,建立ERP系统设备卡片模型,从资产角度对信息进行规范,确保设备卡片与资产信息同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设备资产映射规则优化

从设备台帐管理的实际出发,以及能够满足生产运行、检修作业管理的要求,考虑到资产卡片建立的原则,优化设备分类的划分标准和设备台帐建立规则,明确主设备确定的原则,从而建立一套电网全设备、资产的映射规则,以满足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的需要。 3.2.2 建立科学的工作网络

资产异动管理实施最重要的就是组织的保证,各相关部门协作和部门职责的强化。通过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局领导作为第一级统一领导,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资产价值管理部门作为第二级,全面负责资产实物和价值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作为第三级,分块负责,具体的使用保管部门作为第四级。但目前的作为实物管理重要一环的第三级管理人员需要打破原有的兼职模式,安排固定人员,有足够的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管理程序,加强考核力度,由被动的资产管理转变为主动的资产管理模式,真正发挥资产异动过程管理的重要作用。 3.2.3建立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模型

高效的资产异动管理模型是以资产为主线,设备为导向,从高效资产运营模型、资产异动业务流程、柔性架构设计和一体化平台等方面构建的电力资产异动管理模型,如图1所示。

如图1 高效资产异动模型示意图

高效的资产异动模型涵盖电力企业的以下业务,但不限于此。 (1).固定资产形成

资产形成主要涵盖基建技改、零购等项目转资,投资转入,债务重组及接受捐赠等业务;建立了固定资产新增流程。

依据发货、发票、设备移交等相关单据对基建技改、零星购置、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投资转入的资产进行现场实物验收。

现场实物验收的成果作为设备台帐和资产卡片形成的依据,通过设备异动管理完成异动申请的填报,设备资源与资产信息的维护和关系的建立,以及异动申请的审核和审批;通过业务整合、信息集成完成设备台帐、设备卡片和资产卡片间自动动态一致的管理。

对于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通过对提交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和发票进行三单的一致性校验,完成资产价值的处理;对于基建技改等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根据物料、设备和资产间的关系,明确主设备的购置价值,以及资产的分摊规则,进行固定资产暂估转资与正式转资;对于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依据评估报告、发票、协议等相关手续确认固定资产价值。

(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资产日常管理主要涵盖资产盘点、资产重估、资产出租、资产拆分合并、资产期末处理、资产调拨等业务。

1)固定资产盘点

建立全年的固定资产盘点计划,根据盘点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盘点结果进行评估形成最终的盘点报告,根据盘点报告对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提出相关处理意见,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措施。

2)固定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调拨主要基于以下三种形式:同一利润中心,不同成本中心之间的调拨;同一公司代码不同利润中心之间的调拨;以及不同公司代码间调拨。

固定资产调拨主要实现资产调拨的申请,完成实物调出和调入工作,以及财务的价值处理或位置等信息的变更的过程。

(3).固定资产运营维护

资产运营维护实现输变电设备(包括架空输电线路、电缆输电线路、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等主设备)发生运维业务时,将运维过程中人工费以及材料费分摊到单体资产上,保证资产异动管理过程中成本的统计与管理,提高运维成本的精细核算。实现工单到设备单体,实现工单检修工序管理,同时保证检修工序要到具体的设备,以设备为检修成本的核算对象,统计单台主设备在其资产异动管理过程中各类检修操作的检修成本。通过该部分功能的建设,为资产年度内运行、维护成本,含全部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以及资产年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运行损耗计算;资产年度内检修、试验成本,含全部人工、材料(含装置性材料)、机械台班成本计算;资产年度运行期间发生各类故障所需进行故障处理费用,以及引发对外停供电或影响并网电厂发电导致的电量损失费用计算提供数据基础。为促进资产的精益化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4).固定资产报废

资产报废管理主要涵盖设备退役、资产的报废及资产的残值处理等业务,建立了设备退役流程、固定资产预报废流程、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和资产残值处理流程。

资产报废管理从源头进行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退役资产管理流程,对退役资产按照再利用及报废两种处置方式,对闲置资产统一管理,再利用资产进行统一调拨,充分发挥资产利用效率;报废资产进行统一招标处置,最大限度回收残值,同时实现了废旧物资现场处置,节约处置成本,并将资产的处置费用和回收残值在系统中进行记录和分摊,对应到资产单体。 3.2.4制定严密的流程监控机制和考核手段

在资产管理监督与考核上,通过信息系统实用化指标抽取评价制度,针对固定资产信息化系统建立指标体系,定期由信息部门进行数据抽取汇总,经实物主管部门、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审核后公布,以此督促资产管理相关业务部门及进行业务流程的处理。

通过建立资产异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规范和要求,以及结合系统进行过程数据的控制,确保数据符合设定的标准,定期对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4通过科学的信息化手段提升资产异动管理

4.1 建立高度集成的资产和工作管理应用平台

对资产异动管理的业务流程进行整合,明确管理导向和管理主线,划分集成范围和集成方式,从而实现资产形成、日常管理、运营维护、资产报废及资产异动管理其他业务视角之间的完全无缝链接,确保资产异动管理与资产价值联动管理的各种用户的所有操作都是同一平台上进行,避免多系统切换、多系统重复操作的方式。 4.2 规范信息管理流程,实现资产实时有效监测

通过资产异动管理信息化建设,我们可以随时了解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闲置资产的数量与分布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随意购建资产的行为,实现对电力企业资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4.3 健全信息运行机制,提高资产管理规范水平

信息化的本质是标准化,依照标准规范由专门部门实施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特征。要从机制入手、谋长久之计,做系统化的整体考虑。具体来说,就是要结合实际,确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及运行机制,形成运转协调的资产监管机制,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科学化、正规化,建立正常、严格的管理秩序。

5结论

资产是企业效益产生的源泉,资产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与发展,电网企业一个突出特点是资产密集。如何高效地运作不断增加的庞大资产是提高电网企业经营的关键问题。效益主要体现在经济性收益和战略性收益两个方面。从经济性收益看,高水平的资产管理能够提高企业投资的有效性,降低维护成本,提升财务表现。在战略层次,由能使企业有明晰统一的资产策略和技术政策,从而提高集团运作的整体效率。因此,作为电网企业应力求资产运营上的高效益、低成本。

高效的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全员参与和全员观念的更新,资产管理标准的进一步规范和执行考核的到位,资产优化管理成效将逐步显现。同时采用高度集成的一体化平台开展资产管理,使之成为能够衔接各部门、各种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对资产管理业务变更和拓展的实现起到非常好的架构支持。

参考文献:

[1] 张卫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推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维普资讯.2006年第1期 [2] 张根周,陈冲,赵永柱.高效电力资产模型探析.电网与清洁能源.2008年11月 [3] 电力行业资产管理规范

第12篇: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有效地管理公司员工岗位异动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过程透明、清晰,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异动作业。

3.0定义

3.1岗位异动包括平级转调(平调)、升职、降职。

3.2平调:因自身水平和能力不适合本岗位要求或因公司实际情况须调整岗位者,包括同一部门不同工种的平级调动及不同部门不同或相同工

种的平级词动。

3.3升职:因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显著,在公司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且证明有能力担任更高职位者,包括本部门内的晋升和跨部门

的晋升。

3.4降职:员工在平时工作表现差或在公司绩效考核中成绩较差,证明无能力再担任本身职位或因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缩减者,包括本部门

内的降职和跨部门的降职。

3.5部门指班组及其以上各级职能单位,“原部门”是指未调动之前所在部门,“用人部门”是指调动后任职部门。

4.0调动条件

4.1存在以下岗位需求之一的:

4.1.1用人部门存在空缺岗位;

4.1.2需增设位

4.1.3原任职人员的素质达不到本岗位要求。

4.2根据以上需求发现公司内部有适合人选。

4.3员工认为原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且认为公司有适合自己发展的岗位。

5.0职责

5.1人事行政部:负责岗位异动申请的初审、沟通、考察、回访,调动通知的发放及异动手续的办理。

5.2相关部门:负责岗位异动的申请或指导;对异动人员的考核及考核意见;异动手续的办理。

6.0作业规范

6.1部门(用人部门或原部门)负责人,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填完相关条款后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

6.2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其所提出调职意向,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及编制、员工的岗位匹配性等要求,对调动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初审。

6.3如果调动人员达不到任职资格,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

6.4如果调动人员的条件能达到任职要求,则在1个工作日内与用人部门、原部门和异动人员本人单独沟通,如果其中一方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则终止调动并在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申请人。

6.5如果三方均无异议,人事行政部对员工近三月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根据任职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若考察或考核不合格者,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在4个工作小时内回访员工本人。

6.6若考察或考核合格,在人事行政部指导下,用人部门和原部门负责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在《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上填写相关内容。

6.7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根据部门意见,若不涉及薪酬异动的,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批执行,若涉及薪酬异动的,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批后结合薪资体系拟定薪资,并将《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统一交总经理审批,具体依《薪酬异动管理办法》执行。

6.8总经理审核部门、人事行政部意见并签批。

6.9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在收到总经理签批的《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后,整合各方面意见,在4个工作小时内反馈给员工。对审批同意调动的员工,须在《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不同意调动的员工则要做好思想工作。

6.10人事行政部确认员工到岗日期后,向异动员工发放《岗位异动通知单》,同时在异动员工入职前1个工作日内发布调动通知。

6.11员工于调动日期的前一天完成原部门的交接工作,并填写《工作交接清单》。

6.11.1工作交接内容:

a.公司文件、资料;

b.电脑磁片、U盘、电脑密码;

c.部门工作文件、资料;

d.办公用品(耐用品)、用具;

e.厂证、名片、饭卡;

f.办公室、宿舍房门及办公桌柜钥匙;

g.公司图书、资料;

h.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6.12员工于到岗日期当天,凭原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工作交接清单》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更换厂牌、更改档案资料等相关手续。

6.13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并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工作交接清单》交人事文员附于个人档案。

6.14总经理可根据需要直接对员工进行部门或职位的调整,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必须在异动员工人职前1个工作日内发布调动通知,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7.0处罚规定

7.1异动人员相关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异动人员的,处以10元/次的罚款。

7.2异动部门负责人未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的,处以5元/次的罚款。

7.3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未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的,处以5元/次的罚款。

7.4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在接到审批后的《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后未完成异动人员档案管理及公布执行工作的,处以5元/次的罚款。

7.5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对各个环节保密(特别是在调动运作过程中),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元/次的罚款。

7.6违反本流程未尽处罚规定事项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情节严重的按总经理批示处理。

7.7上下工序、部门举报本管理办法违规情况,经稽核小组核实者,一律奖励举报人10元/次。

8.0相关表单

8.1《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

8.2《岗位异动通知单》

8.3《工作交接清单》

第13篇:员工异动制度

保密工作条例(节选)

(一)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

围见条例细则。

(二) 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

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三) 条例细则

1. 总则

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的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2.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主要包括:

(1) 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投资计划等。

(2) 主导产品配方、工艺关键以及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先进技术、产品

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 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 产品杨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产要包括:

1. 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 反映公司生产能和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

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 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

大质量问题。

4. 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 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 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委外加工、各市场部人

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期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 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消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和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4. 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通话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5. 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

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借阅手续。

6. 对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由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入涉密区域;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 保密教育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对新员工必须事先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条例;

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7.2.5不 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8. 奖惩

8.1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

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员工异动制度

1. 员工的调动:

1. 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特长和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调动前各部门及个人可以向公司领

导陈述意见,一经决定,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动员工的工作。

1. 2员工调动程序;

1.2.1副经理级以下人员,经由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扫员会以文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关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1.2.2副经理级以下人员,部门内由副总经理决定,跨部门由调入部门总经理同调出部门总经理协商同意后,调入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再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调令通知相关科室及在网络上发布公告,并做好人事档案记录工作;

1.2.4车间工人调动,由生产线主任安排,经生产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和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计算工资和档案记录。

2. 员工和任职:

2.1公司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予以提拔.升职。

2. 2副经理级以上干部任职,由部门总经理决定,人力资源委员会以发文形式通知各

相关部门,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2.3副经理级以下干部任职,由副总经理决定,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各相关部门,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2.4提拔人员应实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对出任人员原则上先经半年代理期。 代理期间行使职务权利,享受原职务与代理职务的待遇的一半。确能胜任者,下达正式任命通知。聘用期表现不利.能力欠佳、责任心不强,岗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调往其它部门者,由相应部门决定解聘,解聘通知由公司统一发布。

2.5任职和解聘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3. 员工的辞职

3.1员工有权辞职,但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合理事由。工人由生产线主任和生产部副总经理审定;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由具有相应任免权利的主管审批,经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批准办好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公司。

3.2一般生产工人交接期为七天,管下去技术人员交接一般为一个月。如交接事情太多,公司可适当延长交接期。

3.3接章办理自动辞职者,脱离公司时所剩余工资、奖金及保证金等原则上于办好手续的当天到财务部领款项。

4. 员工的辞退:

4.1凡不适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需要裁减者,公司有权辞退。

4.2被辞退者在按规定办好手续后可立即脱离公司。

5. 员工开除:

5.1公司对犯有严重错误,造成损失,或犯错误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触犯刑律的员工,有权开除并发文公布。

5.2员工被开除必须立即办完手续离开公司。应发的工资、奖金等原则上先扣除有关罚款和赔偿金额以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再将余额发放。

6.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

6.1生产工人须在离职之日起三天内,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办理离职手续,交回工作证、饭卡,及所借公司物品等,否则扣发所有工资。

6.2管理.技术人员须在获准离职之日起七天内,按“员工离职通知书”要求办理好离职手续,并交回厂章、工作证劳动合同、公司所配生产用品、工作用品、资料文件、图书杂志等,清还所欠公司款项。逾期还没办好有关手续的,扣除所有工资及奖金余额,并继续追回有关证件和所欠款项。

6.3如属公司集体户口的员工,必须在获准离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其户口迁出公司,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6.4员工离职前须亲笔书写保证书,保证没有带走任何资料,保证书交部门秘书存档。

6.5所有离职员工的直属上司有责任督促离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

第14篇:设备异动管理办法

设备投运及异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和资产管理档案,为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结合我局相关设备、财务等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投运及异动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局管理范围内的变电设施、送电设施、通讯自动化及所有的变电站保护、自动装置及计量设备。凡涉及大修、更改维护内的一切电力设备必须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三、管理流程

1、设备检修新设备投运

除新设备投运外,涉及大修、更改工程中

一、二次设备中因检修要求及需要的设备中重要部分或牵涉不同厂家、不同型号需要整体更换的设备,必须由施工部门提出设备的选型报告交输变电运检部进行审批,同意执行异动后,方能执行工程中的各项管理流程。

设备异动必须由检修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将异动报告交由输变电运检部及局分管生产的领导进行审批,得到异动批复后方能执行施工,设备异动分为变电设备、输电线路、二次设备(含通信和网络系统)。

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异动情况按照局设备、财务管理办法及时对设备台帐、固定资产台帐执行修改、补充。同时办理工程的结算手续。

第15篇:员工异动管理

第46条员工异动包括:调动、休长假、辞职、辞退、除名等情形。

第47条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8条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9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50条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51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52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60条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1条员工离职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3日内到财务、物资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2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予以辞退:

(1)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不服从部门经理和主管的安排,情节恶劣;

(3)严重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5)有严重失职行为。

(6)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者。

(7)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8)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9)在外赌博或实施其他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拘留者。

(10)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11)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涂改重要文件,损毁贵重公物者。

(12)未经许可,在外兼职或兼任其他职务者。

(13)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罚者。

(14)一年中记大过满5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5)无故连续旷工3日,全月累计旷工5日,1年累计旷工10日者

(16)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7)吸食毒品及其他精神麻醉药物者。

(18)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挑拨劳资双方发生矛盾者。

(19)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20)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21)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2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3)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24)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5)不站在公司立场,维护公司利益导致损失者。

(26)员工严重违反安全规程者,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一律辞退或开除。

(27)其他违反法令或本制度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63条第62条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4条中级以上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

第65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66条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16篇:人员异动管理

人员异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人事异动管理工作,为员工个人成长提供发展空间、激发员

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能力,选拔优秀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异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规范办理,异动员工的部门要履

行移交手续,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人员异动包括:内部人员调动、离职、外派人员。

第二章 人员调动管理

第一条调动目标

1、通过人事调整,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资源;

2、达到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3、调整公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二条调动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

第三条 调动形式

员工在聘用期内,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1、晋升

因公司岗位空缺或者员工业绩突出、表现优异,或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给予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员工以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2、调岗

因岗位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

第四条调动程序

1、晋升

1、1)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1、2)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

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晋升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提名者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学历、专长资料、岗位自述、工作计划等)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提交材料、进行人事评估、核查以往绩效评价和工作表现等;

(3)晋升提名者作演讲陈述,包括自身的优势、岗位适应性、绩效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等;

(4)总经理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评估分值及演讲分值到总经理处;

(5)总经理进行审核及批准;

(6)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晋升本人并填写《变更岗位及薪资申请表》提请总经理审批;

(7)审批结束后,人事部给予办理调岗手续,正式给予晋升;

(8)总经理办公室将晋升名单交由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正式公布晋升人员名单并公开表彰;

(9)公司晋升人员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10)公司干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晋升,审批权限见公司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2、降职

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相对较小的职位,其薪酬、权利、责任都会相应降低。降职具体审批权限同晋升审批权限。

3、调岗

(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 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2)调岗可分为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内调动和跨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子) 公司调动

(3)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 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4)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 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或总监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

(5)对员工或者公司提出调岗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必须根据员工原岗位工作达标状 况和绩效档案,填写《工作评估表》,连同《变更岗位申请表》,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

(6)调动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 工作交接手续,员工调动交接手续主管人员限期5天,一般职员限期3天。

第五条审批权限

1、基层员工在部门内的调动由员工提出,部门经理同意后,人力资部审核并签

批;

2、总部各职能部门内部调动,由员工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中心会签;

3、分(子)公司部门内部调动,由员工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4、员工在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之间调动,由调出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调出、调入单位领导审批,人力资源中心会签;

5、中层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由上级领导提出,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批准通过;

6、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决议审核批准通过;

第三章离职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为规范离职员工的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程序的正规完整可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离职纠纷;

第二条原则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优胜劣汰”原则,保证在职员工的高素质。

第四条 形式(辞职、辞退、自动离职)

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

第17篇:人员异动管理制度

安徽华腾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人员异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

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调动及因之产生的工作交接等问题均参照

本制度执行。

三.员工异动工作程序

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

从公司安排,不应延迟或推诿。

⑵.各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

人与事相互配合,但必要时亦可申请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

部门调出某员工。

⑶.公司内员工由于某种原因不便在原岗位工作,只要工作能力强,敬业爱岗,没有

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亦可用书面报告或口头申请形式申请调动。

⑷.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守如下程序:

a.组长级以下员工在所属部门内调动,由申请部门(人)填写 《人事异动申请

表 》,组长签字后,提交给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即可,但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若跨部门调动,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主管均同意,并报人事处备案。

b.组长级人员在所属部门内调动。有申请部门(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

部门主管签字后。提交给董事长审批后即可,也要报行政人事处备案;如跨部

门调动,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主管、总经理均同意即可。

c.高层管理人员调动,由行政人事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提交给总经理

同意签批方可执行。

⑸.员工调动工作交接手续如下:

①.所有员工调动需由人力资源部出具正式书面通知,并抄送调入、调出部门等相关

部门及单位,通知有关部门及员工办理相关的调动手续;组长级以上人员调动应

发布正式文件。人员调动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应作为该员工的基本信息之一,收录

到员工的个人档案中。

②.异动员工接到任免通知,中层及以上员工需于10日内,其他员工需于7日内完

成工作交接。由于所管事务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理交接手续时,可调入、调出

部门负责人申请酌情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③.异动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否则以移交

不清论处。

④.异动员工与继任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具体内容如下:、

a.完成《离职(调动)交接表》中相关部门及内容的确认工作;

b.将现职务(岗位)所负责的工作交代清楚,有未完成的或尚未解决的事宜,工

作交接时必须提交文字说明资料。

c.列清单移交现职务(岗位)保管的工具,工作资料、账册和物品。

d.列清单移交与工作有关的职章和钥匙。

e.结清财务、业务账务,或详列明细并附相关单据呈送直接领导签核后,移交给

继任者。

④.确因工作需要,应尽快到新岗位任职,而继任者又未到职,异动员工应与其直属

主管进行工作交接。

⑷.高层管理人员工作交接时应由总裁派员监交,主任级及以下人员工作交接时可由

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⑸.异动员工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后,其交接清单及说附移交资料由监交人详加审查,

并签核确认。

⑹.人力资源部凭监交人确认的《离职(调动)交接表》,督导该员工办理其它相关

手续。

⑺.异动员工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导

致公司受损者应赔偿责任。

第18篇: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事异动管理,降低公司劳动用工风险,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容

本管理制度共涉及人员入职、离职、转正、调动、退休。

第二章入职

第三条入职条件

一、男性须在16岁—45岁之间,女性在18岁—35岁之间,超出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录用(中高级岗位人才除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永不录用。

四、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永不录用。

五、无故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永不录用。

六、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员工三年内不再录用。

七、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资质证明、履历证明者不录用。

八、公安机关通缉人员不录用。

九、不符合公司亲属回避制度的不录取。

十、根据以上规定情形,若需破格录取的,须按程序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入职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3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学历、

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3份。

二、体检表,面试合格者均须到德胜医院进行体检。

三、安保部面试合格者须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面试合格者的求职申请表须有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领导签署面试合格意见。

五、用人单位须扫描收集面试合格者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电子版。

六、用人单位须在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中完成填写面试合格者的求职信息。

第五条入职程序

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及初步面试,筛选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推荐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不符合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应聘者简历3个月。

二、用人单位面试合格的应聘者,中高级岗位应聘者由公司领导进一步面试;其他类型应聘者由用人部门收集入职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办理入职手续,并由德胜医院录入应聘者体检信息。面试不合格的退回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

三、中高级岗位应聘者经公司领导面试合格,由用人部门收集入职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办理入职手续。面试不合格或暂时未达成一直意见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应聘

者简历半年个月。

四、用人单位上报的入职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批。

五、经公司行政副总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报到通知单;公司特批人才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具报到通知单。

六、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系统中提交入职人员求职申请,进入公司花名册。

七、各单位将收集的应聘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电子版导入信息化系统。

第六条入职后续工作

一、新进员工如需安排住宿的,在新员工所在单位领取《住宿申请表》申请住宿,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员工宿舍。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后组织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

三、用人单位须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组织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盖章后将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部一份存档,另一份返员工本人,并做好员工签收劳动合同记录。

四、用人单位在新员工试用期间,须做好新员工的考察、评价工作。对于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出具考核结果,在试用期间解除与新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七条入职管理

一、入职程序、流程管理

公司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的操作流程进行监管。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的单位,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工作考核及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二、数据报表管理

由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中制作公司各单位及公司整体月度人员入职状况报表, 并对员工入职数据进行维护,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总结分析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提供的报表数据,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人员入职总结分析。

第三章转正

第八条转正条件

一、公司新员工试用期一般原则上为三个月,特殊情况试用期不少于一个月。

二、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包括岗位应知应会考核、员工工作态度考察、劳动纪律考核等。

三、

第九条转正材料

第十条转正程序

第十一条转正管理

一、工资及社保

二、数据统计分析

第四章

第十二条调动类型

第十三条调动流程

第十四条调动管理

一、工资及社保

二、劳动关系调动

三、数据统计分析

第五章离职

第十五条离职类型

第十六条离职程序

第十七条离职管理

一、工资及社保

二、劳动关系

三、数据统计分析

第19篇:人员异动方案

春节“用工荒”问题解决方案

——关于2014年春节公司人员流失的思考

一、对春节人员流动的现象思考

“用工荒”,貌似在人力资源圈成为一个比较时兴的词语,经济格局的不景气造成了企业用工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又推动并制约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目前国内不规范的用工习惯,求职者不成熟的求职思维,企业间恶性的用工竞争,造成了企业与求职者需求的错位冲突,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员工,求职者找不到理想的企业,企业与求职者互相抱怨却又互相期许着。 与其说是“用工荒”不如说是“用工慌”。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求职者,个人认为“荒”是不存在的,真切存在的是“慌”。就目前的就业形势看,社会上存在的就业机会与人力资源都是充足的,只是在双方结合的时候没有达到一个两性的循环。也就是说需求是存在的,只不过在选择的时候双方都处在“慌”的状态。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什么样的职位社会上从来不缺少求职者;反过来对于求职者来说,现实中总会有很多企业可以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只是在两者相遇时,需求与被需求总是达不到和谐的平衡。真正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愿意用心思考的hr人都会了解,机会对于企业和求职者从来都是不缺乏的。所谓的“用工荒”实际上是双方在某方面相互需求的失衡,而这种失衡在社会形式上表现为企业招工与求职者找工作两相矛盾的就业问题。

“用工慌”问题在目前的社会经济中越来越成为掣肘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如同招聘一样,其在表现时间上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特别是在我国一些传统节假日时段表现的尤为明显。人员的大批量流动在某些特殊时间甚至成为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一个重要困扰,春节—作为传统节假日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前后人员的流失成为大部分企业面临的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集团作为一个以劳动力密集型的精益制造为基础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春节前后人员的流失也一直困扰着集团人力资源的各位同仁,希望自己的思考可以为集团此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

二、对春节人员流动的原因分析

每个问题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企业员工春节异常流动亦是如此。就目前个人所接触的一些资源,分析问题生产原因主要有下面几条:

1、员工工资不理想。员工薪资是员工在企业付出价值的直接体现,也是员

工能持续稳定工作的最重要物质基础。员工薪资不合理体现在几方面,首先是价值不匹配,其次是不具备外部竞争力,再次是内部不公平性,最后绩效考核的不合理同样会造成员工转投他家。

2、员工职业发展目标不清晰。“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人性决定了企业员工的追求的未来是更高更好,如果企业不能提供一个相对清晰明确的奋斗目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对企业的忠诚度会大大降低,外部企业完善的成长机制成为企业留人致命的威胁。

3、得不到应该有的尊重。当下的用工环境,求职者大部分不会有“企业为家”的概念,更多的人(包括我们人力资源从业者)将企业看成是对自己能力是实现的一个平台,“为老板打工”的概念早被“为自己工作”的理念所取代,单纯的薪资诱惑已不能满足劳动者工作需要,心理满足在注重个人生活工作质量的当下成为许多求职者选择职业的首要标准。

4、传统家文化思维的影响。在目前企业的工作作休制度下,员工真正能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间并不是很多,很多人更是一年难得有几次回家的机会。对家庭的重视以及亲情关系的重视推动者许多人在假期里对家的眷恋增强,离职在家休整一段时间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三、对春节人员流动问题解决方法的思考

有问题就必然存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对现实情况中大环境的人员流失目前没有形成一个成型的整体解决思路,但对于企业春节即将面临的人员可能会出现大批量流失现象,根据个人的思考分析,有如下一些不成熟的建议,如有不合理之处请领导指正。

对于春节公司人员流失的解决思路可以沿用在经济管理上常用的一个成语——“开源节流”来概括,虽不大合适却能概括自己的思路。具体来讲就是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是从两方面的,一是尽量降低流失率以减少职位空缺,一个是广开人员引进渠道引进更多的匹配人员,具体的操作方式方法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向着手。

首先是内部操作,主要是以“节流”(即控制人员流出)为目的,请记住,如果站在对方的角度上,企业和离开的员工任何一方都是没有错误的,两个高看似不会交际的方向是可以实现共赢的,建议从如下三个方向来做。

1、肯定员工的工作,通过满足员工在企业中的自尊需求,力争达到情感留人。在年度工作的最后季度,对口管理人员对基础工作的执行者予以肯定。具体可以通过上级对下级肯定进步的形式让员工自己觉察到自己的进步,使其能感受到其创造价值的付出在公司是被认可的,自己是公司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是自己的努力支撑了公司的发展。

2、优化工作内容以及流程,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及收入。具体就是通过岗位合并、流程优化、技能提升等方式提升员工在企业价值创造的效率,进而达到节省总成本提升员工薪资的目的,最终以薪酬留人。实业公司实行的工作岗位优化便是一个很好的实际例子,工作的时间没有任何的增加,每个人工作内容在可负荷的情况下增加,每个人实际工作效率提升了,直接为员工带来了更高的收益,其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同事也为后续人员的持续补充争取了时间。

3、持续跟进员工工作心态变化,对于公司员工工作态度进行整体引导。个人建议一方面要将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在所有的员工层次都要进行整体宣贯,让其在了解公司未来发展动向的同时为自己画一个未来可追逐的“饼”。另一方面,各级管理人员也要适当为为员工画饼,岗位晋升计划、培训计划、薪酬调整计划等都可以成为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手段。当然,及时分辨意向流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引导以避免结伴离开现象也是非常重要的。

4、尝试通过员工社交关系增强其对企业的忠诚性。可通过寄送感谢信、春节礼物邀请到企参观等各种形式向员工的家人肯定其对企业贡献,感谢其对公司员工的支持,营造家文化理念,影响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亦可达到对企业的品牌宣传效果。

其次是外部操作,与内部操作不同,对外操作主要是以“开源”为目标,就是最大程度的引入新员工。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合理范围的人员流动可以推动团队人员质量的不断提升,我们要肯定新人进入到一个团队所能给团队带来的良性冲击,关于如何“开源”建议如下。

1、开拓校园生源引进渠道。每年的节前都会是企业与校园进行双向选择的重要时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人员输出数量多、具有持续性、可塑性高的特点,提前与可及范围内的学校达成学生毕业就业协议,可充分利用学校储备可用人才有效缓解企业一线员工难引入的问题。对于目前公司校园资源引

进的实际,一方面可以充分深挖以合作的学校资源,使已合作的学校实现合作常态化。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春节这个时机,更多的开拓大中专校园资源,推动更多的学校资源进入公司。

2、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招聘资源。建议可以提前到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劳动力输出地区进行资源储备,亦可以利用国家基层管理机关(村镇街道办事处)深入群众的特点进行招聘信息宣传以储备资源,另鼓励公司内部员工在假期宣传公司招聘政策推荐人员进入公司也是不错的选择。

3、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社交资源。可以与企业周边企业结成联盟,互通有无及时消化联盟企业冗余人员,当然如果遇到某相似企业进行人员调整及时高效获取信息并引进其人员也是非常合适的。

四、结语

对于春节时段员工的大规模流失,在现实的企业中已成为一种通病。个人对问题的探究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从个人角度出发的,在分析及探究解决方案的时候受眼界经验等局限。希望以上的一些观点可以起到抛砖引玉作用,诸多不合适之处,请指正。

2013-12-25

第20篇: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XXX【2008】03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异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异动管理是指员工转正、调动、离职的管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规范办理。异动员工的部门要履行移交手续,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章 转正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2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二条 转正原则

2.1 人员转正需符合岗位工作要求,适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三条 转正形式

3.1 根据用工形式分(固定岗位的)长期用工和(周期性)临时用工两种,签订不同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转正流程 4.1 转正手续 4.1.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待转正员工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单》及个人工作总结,正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转正申请,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新进人员试用转正评估表》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

4.1.2 人力资源部主管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表现,正确评估待转正人员的情况, 审查转正手续及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确定转正岗位及岗位薪酬;

4.1.3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由行政部发文通告; 4.2签订《劳动合同》

4.2.1 转正后一周内,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手续。

4.2.2.续签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状况,自愿协商签订。4.3社会保险

4.3.1 员工转正后办理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出具相关证明,不办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 人员调动管理 第一条 调动目标

1.1 通过人事调整,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资源;

1.2 达到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1.3 调整公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二条 调动原则

2.1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 第三条 调动形式 3.1 员工在聘用期内,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3.1.1晋升

因公司岗位空缺或者员工业绩突出、表现优异,或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给予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员工以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3.1.2 调岗

因岗位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 第四条 调动程序 4.1 晋升

4.1.1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4.1.2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4.1.3 晋升流程:

4.1.3.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提名者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学历、专长资料、岗位自述、工作计划等)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4.1.3.2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提交材料、进行人事评估、核查以往绩效评价和工作表现等;

4.1.3.3晋升提名者作演讲陈述,包括自身的优势、岗位适应性、绩效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等;

4.1.3.4总经理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评估分值及演讲分值到总经理处;4.1.3.5总经理进行审核及批准;

4.1.3.6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晋升本人并填写《变更岗位及薪资申请表》提请总经理审批;4.1.3.7 审批结束后,人事部给予办理调岗手续,正式给予晋升;

4.1.3.8总经理办公室将晋升名单交由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正式公布晋升人员名单并公开表彰;

4.1.3.9 公司晋升人员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4.2 调岗

4.2.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4.2.2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4.2.3 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经理或总监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

4.2.4 对员工或者公司提出调岗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必须根据员工原岗位工作达标状况和绩效档案,填写《工作评估表》,连同《变更岗位申请表》,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

4.2.5 调动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员工调动交接手续主管人员限期五天,一般职员限期三天。

4.2.6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4.2.6.1 原掌管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4.2.6.2 原岗位工作中掌握的公司文件、岗位信息; 4.2.6.3 原岗位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 4.2.6.4 原岗位工作中的需保密信息的转交;

4.2.7 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4.2.8 由晋升或降职/级引起的岗位变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审批权限

5.1 基层员工在部门内的调动由员工提出,部门经理或者上级总监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上报总经理签批;

5.2 中层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由上级领导提出,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批准通过; 5.3 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直接由总经理批准通过; 第四章 离职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为规范离职员工的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1.2离职程序的正规完整可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离职纠纷; 第二条 原则

2.1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优胜劣汰”原则,保证在职员工的高素质。第三条 形式

3.1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等。3.1.1辞职

3.1.1.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工作关系。

3.1.1.2 ○1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2一般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3部门主管(科长)以上岗位人员离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 3.1.2辞退

3.1.2.1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3.1.2.1.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1.2.1.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1.2.1.3《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3.1.2.1.4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3.1.2.1.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规章制度的;

3.1.2.1.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1.2.1.7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相关的公司兼职; 3.1.2.1.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1.2.1.9当年事假超过30天的;

3.1.2.1.10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 3.1.2.1.11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3.1.2.1.12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超过6天(含6天)者;3.1.2.1.13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3.1.3自动离职

3.1.3.1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3.1.3.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退处分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遗留问题。审核确认后发布员工离职信息,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 第四条 审批权限

4.1公司所有人员的离职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离职程序 5.1离职申请 5.1.1辞职

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提出辞职请求,正式员工辞职提前7天提出辞职请求,部门主管辞职提前15天提出辞职请求。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辞职申请》。 5.1.2辞退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实事求是考核员工的表现或特定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部门经理或者总监签署意见后,人力资源部经过核实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5.2离职沟通

5.2.1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5.3离职审批

5.3.1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及时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5.4工作交接

5.4.1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4.2员工辞职时,交接人应与辞职人进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派人进行监交。交接工作包括:

5.4.2.1收回员工办公用品;5.4.2.2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5.4.2.3项目资料; 5.4.2.4价值在40元以上的其他用品; 5.4.2.5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4.2.6公司分配使用的各种设备等;

5.4.2.7审查员工的保险福利状况,财务款项等状况;5.5结算费用

5.5.1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员工到财务部进行离职结算。5.5.2离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5.5.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5.5.3.1结算工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佣金;5.5.3.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5.5.3.3须扣除以下项目:

5.5.3.3.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5.5.3.3.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5.5.3.3.3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投保的费用;

5.5.3.3.4公司派出培训、学习或出国,未满规定的服务期限者,按服务年限长短,采取逐渐递减的方式将培训、学习或出国所报销的费用按规定退还公司。

5.5.3.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5.6 开具证明

5.6.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5.6.2公司辞职手续的办理过程以保密方式处理。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为公司相关制度中所涉及员工异动方面条款的总结、补充,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第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力业务异动整改措施
《电力业务异动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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