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投运及异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和资产管理档案,为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结合我局相关设备、财务等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投运及异动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局管理范围内的变电设施、送电设施、通讯自动化及所有的变电站保护、自动装置及计量设备。凡涉及大修、更改维护内的一切电力设备必须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三、管理流程
1、设备检修新设备投运
除新设备投运外,涉及大修、更改工程中
一、二次设备中因检修要求及需要的设备中重要部分或牵涉不同厂家、不同型号需要整体更换的设备,必须由施工部门提出设备的选型报告交输变电运检部进行审批,同意执行异动后,方能执行工程中的各项管理流程。
设备异动必须由检修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将异动报告交由输变电运检部及局分管生产的领导进行审批,得到异动批复后方能执行施工,设备异动分为变电设备、输电线路、二次设备(含通信和网络系统)。
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异动情况按照局设备、财务管理办法及时对设备台帐、固定资产台帐执行修改、补充。同时办理工程的结算手续。
《设备异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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