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
浙蓝【06】21号 员 工 异 动 制 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异动相关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及其所辖各分公司。
三、异动类型及作业程序
1.职务升降:
员工所在部门提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并组织评鉴——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公布任免文件并生效——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异动手续。
2.内部调配:
相关单位或员工本人提报——调入调出单位同意——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异动手续。
3.离职:
(1)辞职:
员工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权责主管核准——填写《离职审批单》——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
所在单位主管填写《离职审批单》,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3)合同期满不续签:
单位不续签:权责主管决定不续签——人事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不续签:员工本人提前30天通知所在单位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四、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之办理:
(1) 将现职务(岗位)所负责的工作交代清楚,详列文字资料,说明有无未完成的工作或尚未解决的事宜及其处理方法。
(2)列清单移交与工作有关的职章与钥匙。
(3)列清单移交现职务(岗位)保管的工具、工作资料、帐册和物品。
(4)结清财务、业务帐务或详列明细并附相关单据呈送主管签核后移交给接任者。
(5)其它应做好的事项。
2、异动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后,其交接清单所附移交资料由异动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祥加审查签核确认。
3、人事行政部凭异动员工部门主管确认的《离职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1、所有员工离职前需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
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解释。
3、本制度所附表格如有修改,不影响本制度的执行。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件
1、人员异动申请表
2、工作交接表
3、离职面谈记录表
4、员工离职审批表
保密等级:普通
主 题 词:异动制度
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2006年6月2日
签发:
抄送:营销本部、财务部、技术品质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