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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26:27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

按照的文件要求,对本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检查,现将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未购买、更换公务车辆,没有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现有公务用车的油料费、维修费用和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控制在分下达的费用指标范围内;

二、领导班子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全都控制在分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车辆交通费

和通信费都按照标准进行发放,没有发生出国考察费;

三、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等生活费用,没有挪用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的现象发生;

四、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无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

七、没有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没有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它费用的情况发生;

九、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没有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没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经检查也没有发生。

推荐第2篇:业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

业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

按照的文件要求,对本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检查,现将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未购买、更换公务车辆,没有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现有公务用车的油料费、维修费用和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控制在分下达的费用指标范围内;

二、领导班子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全都控制在分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车辆交通费

和通信费都按照标准进行发放,没有发生出国考察费;

三、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等生活费用,没有挪用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的现象发生;

四、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无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

七、没有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没有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它费用的情况发生;

九、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没有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没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经检查也没有发生。

推荐第3篇: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报告

XX公司职务消费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职务消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公司对公司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2008年车改以来,XX公司领导人员全部自购轿车,机关公务用车基本上由公司各职能部室公务活动使用,不存在领导个人使用公务车情况;制定了《XX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费用指标范围内;领导人员用车补贴严格按照企政发〔2007〕19#《关于下发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没有超标准违规发放的情况。

二、领导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发生,没有私人公款吃喝情况,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情况。

三、领导人员通信费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标准发放,不足费用由个人承担,没有超支情况发生。

四、领导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标准发生,没有超支情况发生。

五、没有使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2015年,XX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完善公司XX公司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严格审核报销制度,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公司纪委定期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XX公司

2015.1.27

推荐第4篇:职务消费报告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

自查报告

按照*********************的文件要求,****对本****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检查,现将****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未购买、更换公务车辆,没有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现有公务用车的油料费、维修费用和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控制在****分****下达的费用指标范围内;

二、****领导班子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全都控制在****分****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车辆交通费和通信费都按照标准进行发放,没有发生出国考察费;

三、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等生活费用,没有挪用****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的现象发生;

四、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无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

七、没有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没有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它费用的情况发生;

九、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没有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没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经检查也没有发生。

推荐第5篇: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违规职务消费自查和整治。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州纪委12月27日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传达。组织学习了“五个专项整治方案”和州纪委副书记熊祥讲话精神。明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局领导强调:要着力纠正机关工

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整治职务消费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报销应由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对于出入私人会所的问题,要按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问题。要在公务消费活动中实行“定点消费”,并按财政要求实行“公务卡”和国库集中支付,按《目录》要求刷卡消费,费用直接支付商家,从源头上治理公务活动腐败行为,让公务消费关进制度笼子,在阳光下运行。此前,我局还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州委七条关于加强作风纪律的规定;州纪委等五委、部、局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八个严禁”;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中秋、国庆期间不准公款购买月饼等通知以及《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局领导要求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为更好的开展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尤其是认真自查了本单位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全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来人

实行领导审批、局办接待、定点餐馆、限制陪人、控制标准等用餐制度。不上烟,不喝高档酒。临时公务用餐发票除分管领导签批外,还须由局长审核后方可报销。没有出现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现象;没有出现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现象;没有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2013年公务接待费为万元,较2012年的万元下降%.压缩接待比例%.对外招商接待方面,2013年我局没有开展境外招商活动,无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的职务消费和厉行节约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纪委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经过认真自查和回顾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宣传教育未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未能真正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以至

于艰苦奋斗的意识不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没有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来。二是不能很好地从细节管理上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禁止用公款相互吃请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中,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执行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作风。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不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业绩观。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营造发扬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三是从工作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七条和区委九条规定,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落实好各项规定。教育全局

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

推荐第6篇: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总部办公厅要求,现将********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已建立一部分,尚未完善;

职务消费范围和消费标准有公务用车、通讯、业务招待、差旅费等与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现有公务用车三辆,分别是奥迪A6L、别克商务车、别克小轿车,其中别克小轿车为原总经理******使用,另外两辆用于公务接待,三辆车均按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南海合金企业负责人办公固话实行实报实销,移动电话每月限额200元;南海合金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业务招待等活动产生的费用均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尚未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干部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席别、住宿标准,以及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公司纪检监察(兼职)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假借职务消费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的行为。

根据自查出的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严格审核报销制度,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情况,定期公布,接受民主评议和职工监督。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推荐第7篇: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违规职务消费自查和整治。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州纪委12月27日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传达。组织学习了“五个专项整治方案”和州纪委副书记熊祥讲话精神。明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局领导强调:要着力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整治职务消费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报销应由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对于出入私人会所的问题,要按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问题。要在公务消费活动中实行“定点消费”,并按财政要求实行“公务卡”和国库集中支付,按《目录》要求刷卡消费,费用直接支付商家,从源头上治理公务活动腐败行为,让公务消费关进制度笼子,在阳光下运行。此前,我局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州委七条关于加强作风纪律的规定;州纪委等五委、部、局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八个严禁”;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中秋、国庆期间不准公款购买月饼等通知以及《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局领导要求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为更好的开展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尤其是认真自查了本单位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全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来人实行领导审批、局办接待、定点餐馆、限制陪人、控制标准等用餐制度。不上烟,不喝高档酒。临时公务用餐发票除分管领导签批外,还须由局长审核后方可报销。没有出现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现象;没有出现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现象;没有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2013年公务接待费为47.92万元,较2012年的74.52万元下降26.6%.压缩接待比例35.70%.对外招商接待方面,2013年我局没有开展境外招商活动,无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的职务消费和厉行节约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纪委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经过认真自查和回顾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宣传教育未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未能真正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以至于艰苦奋斗的意识不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没有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来。二是不能很好地从细节管理上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禁止用公款相互吃请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中,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执行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作风。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不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业绩观。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营造发扬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三是从工作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七条和区委九条规定,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落实好各项规定。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

推荐第8篇: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根据泽惩防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两委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六长、副总经理;总支书记、纪委书记、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第四条 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而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五条 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六条按照一人一辆的原则,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配备专用公务用车。

按照保证工作使用原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不配备专车,用车相对固定,车辆管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制度。公司的对外公务接待中,已经安排专用接待中巴车的,公司领导人员应随车陪同,其他服务用车在指定地点等候。

不允许为中层领导人员配备专车。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第八条严禁因私使用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交通补贴。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洗)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公司汽车队应建立单车运行费用台帐,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条企业不得为企业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含非本企业人员)配备专用或相对固定公务车。

第三章

通信管理 第十一条 通信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费用的管理。

第十二条 通信费用主要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通讯费和住宅通信费。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移动通讯费实行捆帮式使用,享受移动公司对大客户的优惠待遇,集中使用集团号,由公司机电科负责并集中办理,据实报销。座机费(上网宽带)按规定标准报销,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通信补贴。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移动通讯工具不得报销的规定。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在规定标准内制定本单位领导人员的执行标准并报公司领导职务消费办公室备案。确因工作,需要对少数班子成员提高标准的,必须实行逐级申请,经批准并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后再执行。

第十六条 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承担其任何通信费用。

第四章

业务招待管理

第十七条 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迎接上级检查、接待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接待工作内容,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明确宴请、接待、礼品等标准。企业负责人的业务招待活动和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根据上年核算制订下年计划、编制预算和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在公司内部饭店接待,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不得参加次级企业或者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活动。

第二十条 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礼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第二十一条 业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内容应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报销与业务招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接待工作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业务招待,坚持总经理统一安排的原则,不准转嫁报销有关招待费用。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因公业务招待费台帐制度,每季度汇总报公司办公室考核,并报公司工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因公业务招待报销坚持“行政一支笔”的签字审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科室的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尽可能压缩和控制好非生产性开支。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差旅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内、国(境)外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企业负责人差旅管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的差旅报销,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不得转嫁报销差旅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出差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六章

国(境)外考察管理

第三十条 国(境)外考察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境)外考察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国际公司年初制订企业负责人国(境)外考察计划。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各种研讨交流活动,不得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第三十二条严格国(境)外考察计划审批,从严控制考察天数和考察人员数量,不得无故延长国(境)外考察时间,不得安排与国(境)外考察任务无关的人员出访。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境)外考察管理制度、考察计划和各项费用标准,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不得转嫁报销负责人国(境)外考察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国(境)外考察期间与考察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 因公出国费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程序规定,出差费用的报销执行公司标准。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招待时应报告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培训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发生的培训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培训办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企业责任人岗位职责的要求,分类制订培训计划,并加强培训费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培训办对企业负责人参加与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培训、专业课程进修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不得向次级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培训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

第八章

预算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公司关于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编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报公司两委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合理确定本单位负责人各项职务消费项目的标准,明确职务消费的范围和规模,从严控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水平。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四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编制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履行企业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后,可以对预算方案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监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科、纪检科。

第四十五条 企业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和企业制度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七条禁止的职务消费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六条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和制度,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十七条 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情况、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四十八条 公司配合上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务消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违反本规定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相应扣减25%、50%、75%、100%的当年绩效薪金。

第五十条 企业负责人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全部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结合上级组织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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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制度

濮选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落实,有效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效率,加强各班子成员的沟通和协调,使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更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特制定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制度。

1、制定实施纪委常委周一碰头会和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制度等例会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理论修养和领导水平,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了解掌握近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重要工作。

2、凡是周一碰头会、务虚会等工作例会上,班子成员要亲自汇报情况,内容包括近期新思想、新认识,分管工作阶段小结、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以及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3、领导班子成员在参会前,要做好汇报准备。加强工作调研和资料收集,充分了解近期重点工作及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汇报工作既肯定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工作思路要有针对性,工作措施要有可操作性,保证会议务求高效。

4、每个班子成员通过听取其他成员汇报,了解近期工作全面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 1

见和建议。做到互相协调、互相推进,充分发挥班子合力。

5、对工作中出现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一把手”请示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10篇:企业职务消费制度

企业职务消费制度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二章 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换

第四条 监管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更换实行价格标准控制和审批备案制度。

第五条 监管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或更换配备公务用车,企业须经董事会(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直属单位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第六条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5升(含2.5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标准;以资产租赁经营为主的单位及商贸流通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标准,且小车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辆。

第七条 对已配备的超标车辆未达到报废年限,且能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且需更换的,按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批。

第八条 对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经营性亏损以及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准为领导人员购买更换公务用车。

第九条 各单位领导人员乘坐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要求:

(一)不准购买豪华进口小汽车;

(二)不准对领导人员乘坐的小汽车进行豪华装饰;

(三)小汽车的报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准更新购买;

(四)不准超标准购买小汽车;

(五)不准以顶帐为由更换小汽车。

第三章 出国(境)

第十条 对各单位领导人员出国(境)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国(境)的,要填写《出国(境)审批表》,由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一条 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不得用公费参加无明确目的、任务以及一般性的出国培训、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活动;不得以各种理由搭便车出国、照顾出

国。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领导人员不准出国:

(1)正在改制中和经营性亏损的企业领导人员;

(2)被初核或立案受审、受到刑事处分的领导人员。

第四章 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

第十三条 各单位领导人员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归个人使用,不得占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移动电话。

第十四条 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的总额应控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控制总额。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业务洽谈”或巧立其他名目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真正把规范职务消费作为“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要把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作为企务公开和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 市国资委要建立监管企业和直属单位《公用车辆档案》和《领导人员出国(境)档案》。同时,要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认真核查。

第十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职务消费和人情消费

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

人情消费

人情消费,即人与人之间正常交往中的感情投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情消费也不断升格。因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添丁增岁、评先选优、升学拜师、招工参军、看病求医、乔迁新居等各种由头引起的五花八门的人情礼数难以胜数。

第12篇: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

大庆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庆办发[2009]52号、《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庆纪发[2009]28号、《大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庆国资发[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庆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总体原则

一、统筹考虑。将职务消费管理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和领导人员年薪制管理相结合,统筹考虑。

二、立足工作。职务消费管理立足于工作需要,即要确保职务消费的有效性,又要坚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

三、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职务消费的透明化管理,正向引导职务消费,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

第三条职务消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管理、通讯费用管理、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差旅费用管理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职务消费实行综合办公室与职责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工会、审计科和纪检监察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完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汇总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报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负责领导人员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公务用车使用和国外考察培训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细则;负责组织编制相关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统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

二、人事劳资科负责领导人员年薪制度的制订和完善相关的管理细则。

三、财务部是领导人员差旅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相关管理细则;负责组织编制相关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统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并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负责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会负责组织协调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公示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五、审计部负责审核职务消费列支渠道和标准;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台帐;负责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实行预算管理,并遵循“单独编制、分项管理、总量控制、严格审批”的管理原则。

第九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各项费用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制,预算单列。

第十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按照消费项目分别编制,细化到人。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在预算范围内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总量控制。职务消费预算的确定、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明确限额标准的职务消费项目,按照限额标准编制预算,未明确限额标准的职务消费项目,其费用增长率不得超过本部管理费用增长率。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通讯费用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办公固定电话、住宅电话、小灵通和移动电话费用。

一、办公固定电话费用。

各级领导人员的办公固定电话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统一支付。

二、住宅电话、小灵通和移动电话费用

按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通信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是指因领导人员工作需要配备的车辆。 公司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第十五条业务招待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开展公务活动支出的招待费用。

按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差旅费是指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前往异地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差旅补助等。

公司领导人员因工作需前往异地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实报实销制度。

第十七条凡违返开支费用标准的各项费用支出,一很个人自理。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要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核报销程序,由经办人员提交报销申请,消费归属人签字确认,归口管理部门审签,财务部门审核并予以报销或支付。

第十九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通过管理台帐进行记录和统计,管理台帐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消费项目分别设置、细化到人。

第二十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党组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和年度消费总体情况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人员年度职务消费明细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

第二十三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的领导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对某项职务消费标准予以调整,按照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3篇:职务消费管理规定

××××××××××公司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界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及费用标准(额度),明确审批程序,坚持规范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二)坚持依法合规、从严从俭的原则。职务消费范围和具体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八项规定和上级规定。费用标准(额度)的制定做到既适应工作需要,又崇尚节俭,严格控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各类职务消费情况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第四条 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及工作等与领导干部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五条 货币发放的职务消费必须纳入公司薪酬管理范围。

第六条 职务消费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在满足工作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职务消费的预算、核算等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执行监督,办理职务消费核算业务等。

第八条 职务消费项目标准或限额

公司在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管理方式上实行:消费总额预算管理,消费用途及不可控项目的分类管理,公司内部根据职责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和差别管理。根据享有职务消费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限额,并严格控制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公私混淆。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总额报销的项目,不得同时给予货币性补贴。

(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工作需要而购买配备的小轿车、商务车等车辆。本着“工作需要、配臵得当、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同时,实行以下管理办法:

1、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一车一帐,记录包括使用对象、油耗数量、行驶里程、保养维护以及涉车费用等,均做到台帐清晰,有帐可查。

2、公司总经理配臵专车作为公务用车,其他领导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保障领导公务用车。

3、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通讯费管理规定

通讯费用由财务部、办公室根据领导人员业务工作量合理确定费用指标,实行预算管理,超额自付。通讯工具购臵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公司固定办公电话费由办公室统一交费,并附有电话号码清单,预算限额管理。

2、对公司领导移动通讯费实行预算定额管理,每月按定额补助发放。

(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招待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自身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司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加强对招待费用的管理、紧缩招待费用。按照从严掌控、厉行节约的原则,实现预算管理,不得超标。

1、公司领导业务招待实行领导指标总额控制,领导的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填写招待费申请单,安排招待工作。

2、公司的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重要会议由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按招待程序办理。

3、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按照年初费用预算、严格控制执行,原则上,接待一般安排在公司食堂或协议单位。因工作需要接待集团公司外部来宾,需用酒水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标准执行,并执行备案程序。就餐费用标准:按×××元/人,不使用高档烟酒,特殊招待,报总经理批准。

(四)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差旅费用的计划、审批、借款、审核手续,促使差旅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对于公司领导差旅费报销执行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领导住宿费实报实销;差旅费本着节约的要求及工作需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经济舱,费用实报实销。

2、领导出差期间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内交通费、生活费及公务接待实报实销。

3、参加会议人员,其会议费、资料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单及会议开具的相关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领导出差至家庭常驻地或公司系统内其他办事机构能够解决食宿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因工作需要长期派驻外地的员工,不执行出差报销规定。

(五)国(境)外考察培训管理规定

原则上,公司不支持领导出国学习培训,若确有必要公务出国,按隶属集团公司规定办理。

(六)其它

职务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

1、超标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装修办公室、添臵高档办公用品。

2、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臵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3、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4、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5、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6、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7、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9、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第九条 加强监督检查

(一)领导人员要充分认识规范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增强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职务消费。

(二)严格财务制度。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三)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计工作,加强过程控制。

(四)加强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于未然,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五)加强民主监督。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发布的有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4篇:企业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企业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企业职务消费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违规职务消费自查和整治。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州纪委12月27日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传达。组织学习了“五个专项整治方案”和州纪委副书记熊祥讲话精神。明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局领导强调:要着力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整治职务消费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报销应由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对于出入私人会所的问题,要按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问题。要在公务消费活动中实行“定点消费”,并按财政要求实行“公务卡”和国库集中支付,按《目录》要求刷卡消费,费用直接支付商家,从源头上治理公务活动腐败行为,让公务消费关进制度笼子,在阳光下运行。此前,我局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州委七条关于加强作风纪律的规定;州纪委等五委、部、局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八个严禁”;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xx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中秋、国庆期间不准公款购买月饼等通知以及《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局领导要求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为更好的开展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尤其是认真自查了本单位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全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来人实行领导审批、局办接待、定点餐馆、限制陪人、控制标准等用餐制度。不上烟,不喝高档酒。临时公务用餐发票除分管领导签批外,还须由局长审核后方可报销。没有出现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现象;没有出现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现象;没有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XX年公务接待费为万元,较XX年的万元下降%.压缩接待比例%.对外招商接待方面,XX年我局没有开展境外招商活动,无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的职务消费和厉行节约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纪委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经过认真自查和回顾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宣传教育未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未能真正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以至于艰苦奋斗的意识不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没有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来。二是不能很好地从细节管理上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禁止用公款相互吃请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中,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执行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作风。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不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业绩观。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营造发扬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三是从工作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七条和区委九条规定,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落实好各项规定。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

第15篇:传动职务消费自查报告

传动公司职务消费情况

自查报告

按照陕西化建纪发【2016】8号的文件要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对本单位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检查,现将传动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传动公司未购买、公务车辆,没有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二、传动公司领导班子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全都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车辆交通费和通信费都按照标准进行报销,没有发生出国考察费;

三、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生活费用,没有挪用公司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的现象发生;

四、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无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

七、没有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没有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它费用的情况发生;

九、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没有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经检查也没有发生。

传动设备安装公司

2016年10月30日

第16篇:自查工作汇报

开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自查的

工作汇报

县监察局:

根据开江县监察局、开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开监发[2011]2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期间所办理的行政审批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持配合下,行政审批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企业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重抓项目服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阵地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效能,全力打造“办事速度最快、服务形象最好”的窗口。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窗口共收到各类咨询和申请266件,受理264件,办结和取件264件。其中行政审批同意263件,不同意1件,同意率99.62%。接受评议100%,满意率100%。

二、自查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按照我县行政审 1

批相关要求,我局对涉及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股股长由马兴川副局长兼任,我局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高家盛为行政审批股副股长,同时在年初签订了授权书,授予高家盛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作为首席代表的高家盛常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因工作成绩出色,在去年被评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先进个人。

(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我局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和5项公共服务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由我局直接颁发证照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共受理件,办结(制证)件。在实施该项行政审批过程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其余6向行政审批属于上报件,审批流程与设定流程相符。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情况。我局所以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各项行政审批流程图已报政务服务中心审核。

(四)依法审批情况。从目前已办结的行政审批情况看,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做到了了依法审批,对不予受理或不同意件作了合理解释,前来办事群众都无异议。

(五)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轮换情况。我局选派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我局正式职工,公务员身份。为激励窗口工作人员安心工作,我局除保证应有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再给予

每月适当的定额补助,在评先评优中,将窗口工作人员优先推荐。同时建立考核奖惩制,将窗口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以“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

(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软件情况。从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期间所办理的264件行政审批工作中,都按规定使用审批通用软件,各项信息录入规范,出具的各类文书符合规定要求,没有办错或补录现象。

三、主要做法

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我局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实行科学管理,一是把好窗口进人关。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服务群众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一年后方可轮换。二是推行继续教育。通过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礼仪,进一步增强了窗口人员服务本领。三是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中心各项活动,提高派驻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流程图的审核工作。逐个项目审查,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条件和关联不大的附件材料,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适时推进网上预审工作,逐步实现联网数据共享。

(三)深化项目联审联办。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发展这个重点,充分发挥集中办公优势,不断推进联审联办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17篇: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 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六条 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所需车辆;公务用车管理是指领导干部开展公务活动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七条 各单位公务用车应本着严格标准、严控数量的原则合理配备,领导干部不得配备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不得超编制、

2 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八条 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及日常调拨,对公务用车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费、燃油费、停车费及路桥费等运行费用进行核算,在年度预算内据实报销。

第九条 领导干部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确因个人原因需要使用的,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条 各单位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停放在指定车位,每周五下班后将钥匙上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因特殊公务需要使用的,提前申请,并做好用车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通信管理

第十二条 通信管理是指对领导干部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费用的管理。

第十三条 通信费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住宅通信费。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通信费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标准在限额范围内据实报销,超额部分个人承担。

3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工作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退休、调离人员不再为其承担通信费。

第四章 业务招待管理

第十六条 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领导干部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接待客户、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

第十八条 用于业务接待的茶叶、酒水、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不得突破费用预算限额。

第十九条 重大节、假日期间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应按预算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第二十条 设有职工餐厅的单位,业务招待尽量安排在本单位职工餐厅,标准为日常工作餐;无职工餐厅或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招待的,按以下原则和标准执行:

(一)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全年总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用餐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酒水费用

4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0%,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外出招待实行专项申请制度。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必须事前向办公室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因公招待用餐申批单》,说明事由和限额,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凡违反上述标准超标接待的,超出部分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十一条 接待费用控制标准: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待的重要来宾,用餐标准按照100元/人标准执行;

(二)副职接待的相关人员,按照60-80元/人标准执行;

(三)中层管理人员接待的业务来往人员,按照40-60元/人标准执行;其它一般性业务接待安排员工工作餐;

(四)会议、培训用餐按照每人每餐30-40元的标准执行。

业务招待费实行按年预算、季度控制的管理模式,

5 原则上不得突破。

第二十二条 不得以其它任何名目向子公司或部门转嫁各项业务招待费用。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差旅管理是对领导干部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内、国(境)外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按照年度预算严格管理差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差旅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根据职务和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原则上以火车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为主,超标使用不予报销;

(二)住宿费必须凭宾馆、招待所正式发票(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和电脑打印的发票)报销;

(三)出差人员参加会议,由会议组织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可凭发票按实报销;

(四)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按自然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60元。

6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向子公司或部门转嫁各项差旅费用。

第六章 预算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每年初编制相关预算方案并报党委会批准,同时报送公司纪委备案。

第二十八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应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

(二)符合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总体水平与公司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相适应的要求;

(三)保证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全面性、正确性和严肃性。

第二十九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编制的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后方可对预算方案予以调整,并报集团公司纪委备案。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各单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学习和执行,并监督职务消费过程。

7 第三十一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程要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二条 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务消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进行职务消费,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谈话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的处分;情节相当严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印发

第18篇:德清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

德清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

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国资局和县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县委管理和县有关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主要包括: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

(二)总经理(行长、厂长)、副总经理(副厂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三)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四)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工会主席等。

企业领导人员的具体范围由县委组织部、县有关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工 1

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费用支出。

第五条 县国资局和县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和机构职责,分别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对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规范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对各级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将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惩防体系建设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将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审计部门将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第七条 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应当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控制职务消费水平,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为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用车补贴,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保障企业领导人员公务交通 2

的需要。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用车补贴的,企业不得再为其提供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用车补贴。

第九条 企业为企业领导人员提供的公务用车数量不得超过企业领导人员的人数。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排气量和购车价格标准,参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第十条 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严禁为企业领导人员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的,或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可以更新。新公务用车到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旧公务用车的交接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不得因领导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 3

费用,以及日常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和加油,以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六条

企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原则上应当参照党政机关标准确定公务用车补贴标准。

第十七条 企业领导人员退休或调离本企业的,企业不得再为其提供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用车补贴。

第十八条 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有所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车辆,不得接受所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赠送的车辆。

第十九条 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三章 通信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通信费,在薪酬体系中包括的,企业不得再为其报销通信费用或发放通信补贴;在薪酬体系中不包括的,企业应当据实报销。

第二十一条 企业领导人员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得再承担其通信费用。

第四章 业务招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因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所 4

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餐饮、接待、礼品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招待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招待管理。

企业应当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制定各类业务招待费用标准,明确业务招待活动的申请、审批、报销等流程。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应当明确业务招待事由、参加的人数后,方可报销。

负责业务招待费审批的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发生业务招待费用的,应当由企业确定其他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报销审批。

第二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业务餐饮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本企业内部或者定点饭店进行,不得在高消费餐饮场所、会所等进行宴请。

业务餐饮活动中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第二十五条 企业在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礼品,应当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第五章 会议活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对超范围、超标准开会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六章 办公用房管理

第二十八条 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参照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配置办公用房。

第二十九条 企业领导人员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企业收回。

第七章 差旅管理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差旅管理制度,参照党政机关相关标准,合理确定企业领导人员差旅活动中住宿、伙食等费用标准和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从严控制出差随行人员数量。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差旅规定,凭有效票据报销企业领导人员差旅费用,不得报销企业领导人员出差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严禁企业领导人员安排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差旅、考察等活动。

第八章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执行《德清县乡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德委办〔2014〕2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因公赴香港、澳门、台湾执行任务,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和各种研讨交流活动,不得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报销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期间与执行任务无关的费用,不得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列支或补贴出国(境)费用。

第九章 培训管理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分类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培训费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除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局或县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外,企业领导人员参加的社会化培训和各种学历学位教育、专业课程进修、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费用,应当由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章 预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按年度、分项目编制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

第三十九条 县国资局和县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进行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控制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水平。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程序,于每年3月底前向县国资委或者县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备案报告。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年度职务消费预算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总体预算情况,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专项预算情况。

(二)本年度职务消费预算变动情况分析。职务消费预算总体水平与企业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的匹配情况,本年度职务消费预算总体水平与上年度预算总体水平对比情况。

(三)上年度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分项目按人编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 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显著差异,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在备案报告中进行说明。因预算编制基本条件发生重大 8

变化的,经履行企业预算管理有关审核程序后,可以对预算予以调整,并于当年9月底前提交县国资局或者县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订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职工意见,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在执行前应事先报县国资局或者县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企业领导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得有中央和省、县等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职务消费行为。

第四十四条 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向所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费用。

第四十五条 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职务消费情况,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应当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监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的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严格执行,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内部主要职能机构。

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等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配合县国资局、县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十八条 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办法进行职务消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实行职务消费预算备案管理,切实加强管控能力,全面规范职务消费管理。

第五十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乡镇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国资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9篇: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q/mtg02.80有限党发〔〕q/mtg02.80-有限党发〔〕7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第三条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应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合,从公司实际出发,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有序,合法合规”的原则。

(二)“因公必需,量力而行,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管理有制度,数额有预算,使用有程序,结果有公示”的原则。

(四)“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

(五)“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是指公司领导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其分管工作任务,在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有关规定范围内进行的消费性支出和享受的待遇。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内容主要包括:车辆使用费、通讯费、差旅费、出国(境)费(考察培训费用)、业务招待费(含礼品)。

第五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数额要有预算,公司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要列入全年财务经费预算,确定全年总消费额度,报经董事会同意,向职代会报告,在全年使用过程中加以控制。公司内部宾馆接待用餐、用酒或向客人赠送礼品酒以及公司领导在外公关的接待,不计入公司领导职务消费范围。在每年下达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的同时,下达部门费用预算,部门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消费。

第六条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须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消费,所有消费项目须经领导人员本人签字认可。属部门接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其他特殊情况的消费,如: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接待的消费,或其他不属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又必须消费的,不计入值班公司领导或该项目接待领导的职务消费预算。此特殊情况采取两个以上领导会签制度。

第七条要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他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按不同情况,向董事会、党委会、职代会等报告职务消费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使职务消费公开透明。

第八条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财务部门要做好每年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

第九条公司要加强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标准,加大过程监管的力度。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和内部财务、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要承担起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公司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牵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有明显不合理的消费额度和行为要及时督促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严肃党纪政纪,严格纪律约束。对假借职务消费,搞铺张浪费、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和制度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上述行为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控股公司、设立财务的驻外公司(单位、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公司纪委办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纪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20篇:国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国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上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人员职务消 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总体原则

一、统筹考虑。将职务消

费管理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范畴,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控 和领导人员年薪制管理相结合,统筹考虑。

二、立足工作。职务消费管理立足于工作需要,既要确 保职务消费的有效性,又要坚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

三、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管理 机制,实现职务消费的透明化管理,正向引导职务消费,促 进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

第三条 职务消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具体包 括通讯、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 和国(境)外考察培训。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室、中心正、副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职务消费实行综合管理部门与职责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综合部、财务部、工会、机关工委、审计部和纪检监察室是职务 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完善领 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汇总领导 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 部门、公司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报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二、综合部是领导人员业务招待费 (含礼品) 通讯费、、公务用车使用和国(境)外考察培训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订、完善相关管理细则;负责组织编制相关预算, 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统计领 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 并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数据; 负责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是领导人员差旅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制订、完善相关管理细则;负责组织编制相关预算,并监 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统计领导人 员职务消费情况,并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数据;负 责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会和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将领导人员职 务消费情况公示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五、审计部负责审核职务消费列支渠道和标准;负责 监督检查管理台账;负责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专 项审计。

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实行预算管理,并遵循“单独编制、分项管理、总量控制、严格审批”的管理原则。

第九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由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项费用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制,预算单列。

第十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按照消费项目分别编制,细化到人。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在预算范围内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进行总量控制。职务消费预算的确定、调整需经全 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 明确限额(量)标准的职务消费项目,按照限额(量)标准编制预算;未明确限额(量)标准的职务消 费项目,其费用增长率不得超过本部管理费用增长率。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通讯费用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办公固定电话、住宅电话、小灵通和移动电话费用。

一、办公固定电话费用

(一)各级领导人员的办公固定电话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统一支付。

(二)省公司领导的办公固定电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开通 国际直拨功能。

二、住宅电话、小灵通和移动电话费用

按《公司机关及直附属各中心办公用品、招待费、会议 费、通信费用管理办法》中有关通信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车辆。 公务用车按《公司车辆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开展公务活动 公务用车是指因领导人员工作需要配备的支出的招待(含礼品)费用。 按《省公司机关及直附属各中心办公用品、招待费、会 议费、通信费用管理办法》中有关招待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差旅费是指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前往异地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差旅补助等。

、国内差旅费 按《关于公司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 公司机关及直属中心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 执行。

二、出国(境)差旅费 按照出国(境)考察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国(境)外考察培训是指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前往国(境)外参加考察培训等公务活动。

(一)出国(境)

审核 领导人员出国(境)考察培训要从严掌握,具体按照省 公司外事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出国 (境) 考察培训计划执行。

(二)出国(境)费用

1.出国(境)培训费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支付。

2.出国(境)差旅费 出国人员发生的长途交通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实报实 销,住宿费限额报销,伙食费、公杂费和零用费包干使用。 各项费用补助限额标准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个人自理。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凡违反开支标准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律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要严格执行省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核报销程序,由经办人员提交报销或支付申 请,消费归属人签字确认,归口管理部门总经理或被授权人 审签,财务部审核并予以报销或支付。

第二十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通过管理台账进行记录和统计,管理台账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消费项目分别设置、细化到人。

第二十一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党组会或总经理办 公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和年度消费总体情况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第二十三条 各级领导人员年度职务消费明细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

第二十四条 省公司出资企业需向省公司报告在其企业 兼职的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情况。

第二十五条 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的领导人员,予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和相关责 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对某项职务消费标准予以调整,按照新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
《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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