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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18 08:36:37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积金自纠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自纠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

我司自建立以来,人事行政方面一直没有建立相关专职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由于兼职人员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事宜等的一些要求不是很了解,造成公司至今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现接到《关于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我司将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公积金账户开户,后续依法缴纳。

上海****有限公司

2014-7-22

推荐第2篇:公积金

浅析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长期储金。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职工个人所有,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各为10%,企业(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根据承受能力和条件,在8%—12%幅度内确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把脉金融危机下的公积金管理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迅速在全球蔓延。住房公积金管理作为兼具金融性、民生性等众多属性于一体的“特殊”行业,面对滚滚而来的金融危机,能否偏安一隅,“风雨不动安如山”?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遭受金融危机冲击亦在所难免,积极探索应对新挑战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当务之急。

现状: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难度系数日渐加大 酿成此番金融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不当的原因,也有金融监管缺失的因素,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沉重的。同样,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且伴随着金融危机的扩散,其显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和尖锐。

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日趋艰难。金融危机引发的就业难、失业多、股市缩水、工资下降等社会问题,必然会冲击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工作。具体表现为客户的还贷能力开始脆弱,在先期高房价高收入与如今个人收入缩水的双重背景下,不少人的支付能力正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此外,即使一些客户先前以合规的购房手续借到了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却另作他用,诸如用于其他经营等,经过这次金融危机的洗涤,能否持续稳定地按期偿还,谁也不敢保证。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日呈缩水。住房公积金形成增值收益的主渠道靠发放贷款。随着房市的低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数骤减。据初步统计,2008 年1~10 月份,各地实际贷款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进入十足的微利时代。住房公积金归集拓展日难推进。要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公平、公正、有序发展,就必须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力求使更多的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这也是保证“住有所居”,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各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纷纷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都次第转向了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业务拓展上。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使这一本就很难推进的工作雪上加霜。很难设想,一个连运转都面临很多困难的企业怎么可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呢?加之房市不火,贷款需求小,也降低了部分单位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

对策:住房公积金管理要迎接挑战未雨绸缪 机遇始终光顾有准备的人。从表象上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受金融危机的拖累仅仅表现为暂时的业务萎缩。但是,作为整个金融肌体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低迷”又反过来副作用于房地产业、建材业等诸多民生领域,甚至衍生出其他社会问题。只有积极寻找对策,做到未雨绸缪,才能变被动为主动,达到游刃有余的境地。

挖掘淡化外界冲击的增长空间。毋庸置疑,贷款需求的萎缩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有需求就应最大可能地满足。在市场信心指数亟待提振的背景下,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以视为一大有效选项。目前,北京、上海、南昌、南京等地都适时地调高了贷款额度,这也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提供了可能。同时,随着资金使用率的下降,对愈来愈多的沉淀资金,要及时做好资金的定存和国债购买工作,尽可能使其保值增值。此外,在确保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也可以试点向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的行业职工适当倾斜,在不违背公平的前提下,如在贷款门槛、贷款利率浮动上予以必要的考量。

压降金融危机造成的管理成本。要保持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稳步提高,不断扩大职工的覆盖率,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当前就必须想方设法化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加大。要变危机为机遇,在管理方式上完善和创新。首先要借鉴金融业的经验,全面引进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确保借款人要过“诚信关”,使贷前管理环节不留空白点。其次,要寻找既保险又方便借款人的担保方式,即便是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也要预留所抵押的期房价格有可能下降的空间,降低风险度。此外,管理机构要尽可能多地主动介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流程的审核、贷后的催收工作,这样,支付给承办银行的“手续费”可以藉此执行下限,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成本。

创新应对金融危机的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决定管理结果。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就必须在管理方式方法上创新。首先,要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不妨探讨省内资金统筹拆借试点。目前的情形是仅将设区城市内的住房公积金“绞在一块”,管理机构调整不到位的尚以县域为一个“资金单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结果是资金既不安全又不利于使用,因为各地的房市火爆程度、贷款需求差别很大。克服体制障碍、探索更大范围内的资金运用模式日显重要。同时,在贷款的发放上可以适当扩大对象,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门槛上可相应降低,不妨引入小型维修、房屋装修、异地购房贷款等项目;而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因目前某种困难暂时停缴的职工如需贷款也可以作必要的照顾等等,不宜“一刀切”。

未来:正确处理好应对金融危机的诸多关系

金融危机的肆虐不可避免,其涉及面正向纵深蔓延。换个角度看问题,这也是一次利益攸关方的重新洗牌。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就必须辩证地对待挑战和困境,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求转危为安。

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做好归集、提取、贷款等工作,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者始终不可逾越的基本行为规范。但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时要客观地面对金融危机,力求宽严相济、粗细结合、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拓展上,对受金融危机打击较重的非公企业,可以根据《条例》的相关精神,经所在单位职代会通过,在这特定时期,不妨缓建缓缴;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上,可以出台适当照顾“4050”职工、患重大疾病职工、刚就业且租房居住的新职工等新政,突出民生性;在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上在最长不超过30 年的前提下,各地可以兼顾不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实际还贷能力、现有年龄等诸多因素,通盘考虑。总体上要力求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参与提振市场信心、关注重大民生、压降负面影响的进程。

公益性与盈利性的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壮大,提高社会的认知度等仍离不开一定“经济效益”。金融危机对管理机构的直接冲击是业务量锐减、滋生不良贷款的风险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益性质是区别银行商业贷款的根本标志,在当前金融危机肆虐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摆正公益性和盈利性两者的关系,突显公益性,两者兼顾,相得益彰。

传统手段与创新方式的关系。我们在实施方式上要寻求创新和突破,摒弃不合时宜的落实手段。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拓面上,既要借助政府的行政推进力,甚至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更要设法借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魅力来吸引更多的单位和职工自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监管上要力求科学、完备,当前要在避免住房公积金多头监管,力避政出多门。在住房公积金运用手段上,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学习先进的监测和辨别手段,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不断强化公积金管理 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本报讯 (记者段文雅) 4 月16 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9 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迎宾馆召开,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在促进职工住房条件改善、拉动城镇住房建设、强化住房保障功能的重要作用。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戴国华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08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 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2008 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几个文件。

就如何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戴国华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管委会要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使用效益,真正起到惠民生,拉动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整体承载能力的重要作用。二要依法决策,强化监督,健全公积金管委会运行机制。管委会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资金的决策、管理和运作方式,做到对政府负责,对缴存人负责;要依照相关法律,健全和完善决策制度,不断强化自身权威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科学、依法、自主、民主决策。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牢固树立“安全、服务、保障”的理念,强化归集,扩大个贷,防范风险,创优服务,狠抓管理,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促进公积金管理更加利民便民惠民

本报讯(舒保荐)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鞠文华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

代表们先后视察了住房公积金西岗办事处、麦德隆超市、大连港集团,并举行座谈会。代表们强调,若干规定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加强和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满足职工住房需求,保障职工权益,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合理有效以及多元化发挥公积金效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公积金制度和落实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经常对职工群众开展业务指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这项事业。采取将用人单位缴纳公积金情况列入诚信记录、增加新闻监督力度等做法,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用人单位形成主动缴纳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化,完善信息披露,对允许公开的内容进行公示,有规划、有目标地畅通公积金归集渠道,提高公积金归集覆盖率。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资金投入,增加人员配备和执法车辆,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提高贷款额度,在合理范围内扩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范围。坚持做好防范资金风险报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合法保值增值,持续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

2009 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当年,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82.09 亿元,同比增长21.9%;新增缴存单位2360 个、职工9.43 万人,覆盖率87.3%,比同期提高2.85 个百分点;发放公积金贷款2.99 万户、63.9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2%和115.5%;实现业务收益4.11 亿元,同比增长30.06%;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 亿元,为享受廉租房政策的6210 户家庭,提供了1573 万元的资金支撑。

搭建公积金服务三个平台

2008 年以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搭建“委托提取自动审核”、“贷款一站式服务”、“综合客服服务”三个平台,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委托提取自动审核平台

针对原有提取方式手续多、柜台压力大的情况,2009 年3 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房贷全覆盖”为目标,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自动审核工作。通过职工委托,该中心每年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职工提取用于归还房贷的公积金划入联名卡。

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委托提取协议》、《委托提取还贷自动审核管理规定》、《委托提取工作规程》,规范各项工作办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在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引入先进的银行金融业技术解决方案,使中心与受托银行拥有高度一致的、可延伸扩展的系统架构,实现与受托银行中间业务平台实时联机交易,及时准确查询职工贷款信息,核准公积金提取金额。以联名卡作为职工签约资金的落地账户,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对贷款职工较集中的单位采取“窗口前移、上门服务”的方式,积极主动推进业务迅速开展。

截至去年9 月,该中心共签约79523 笔,增量贷款签约率达87%,存量贷款签约率达67%,与建设、工商等10 家银行实现了联机交易,一个高效的提取平台基本建立。在去年七八月高峰期共提取83455 笔,其中委托提取41120 笔,占49.27%,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了临柜压力,为中心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

贷款一站式服务平台

针对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较长、手续繁琐等问题,2009 年6 月,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推行贷款一站式服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限时办结”,客户只要资料齐全、条件符合,仅需2 小时,就能在贷款服务大厅办结所有审批和贷款手续。

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原来合作项目主要由银行联系转为中心直接受理,与开发企业建立直接、畅通的联系机制,定期反馈公积金贷款进度。同时简化项目申报资料和审批程序,申报资料由20 多项减少为10 项,项目审批手续在主体封顶的条件下,7 个工作日完成。

该中心制定《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规定》,对进场的银行、担保公司、公证等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贷款审批系统加以监控,从制度上和技术上对办理进行全程监督。改变购房合同备案方式,借款人可自由选择贷款银行,摆脱了长期以来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控制,以及对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的影响。

“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也促进了个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去年

7、

8、9 三个月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发放贷款7862 笔、17.29 亿元。截至去年9 月底,贷款余额122 亿元,个贷率达70.4%。

综合客户服务平台

近年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层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搭建起一个以“门户网站、呼叫中心”为核心,“联名卡、市民电子信箱、成都通”等为补充的综合客服平台。整合和完善门户网站的内容和功能,设置了包括新闻动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9 个一级栏目、27 个2 级栏目,以及个人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计算器、下载中心3个功能模块。两年来,网站浏览量近140 万次,较好地起到了展示中心形象、宣传业务政策、引导业务办理的作用。该中心于2008 年底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首家开通24 小时“96319”语音系统,对外提供自动语音应答和人工服务。系统运行8 个月共接受来电282027 次,接通率达90%。全市共发放联名卡80 万张,持卡人可在银行网点、BST(自助服务终端)、ATM(自动取款机)查询和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截至2009 年9 月,共有11000 名公积金联名卡客户订制了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业务。2008 年10 月,在“成都通”系统中新增了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模块,市民用联名卡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三个平台”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现代化、标准化”管理的工作理念,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提升了服务水平,受到缴存职工的普遍欢迎。

公积金管理机构应该去行政化

面对224 亿元的住房公积金“沉睡”,甘肃省的职工感叹贷款难,公积金管理机构却称“受商业房贷挤压,有款却贷不出去⋯⋯”有学者建议,应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或可集中改造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

按照甘肃省建设厅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9 月底,该省公积金缴存总额累计达327.92 亿元,缴存余额则达到224.04 亿元,职工贷款率仅为28.68%。组建住房银行的建议,或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当前海量公积金沉睡现象。然而,这一建议也蕴含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我们把公积金管理机构改造成住房银行,那么在其经营业务上,必然与其他银行产生矛盾,而且在逐利化的驱动下,更有可能违背当初公积金制度的设置初衷。再加上金融市场风险重重,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基础上改造出来的银行,其负责人乃至普通员工都充满着行政气,可能难以适应市场的竞争,更有可能由于经营理念的错位,经营手段的落后,经营人才的缺乏,导致海量公积金由沉睡转入流失。

因此,笔者认为,组建住房银行的可操作性并不强,但吸取这一建议的精髓,推动公积金管理机构去行政化,倒颇为可行。

舆论一致公认,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积金的程序操作与市场存在脱节;最大的问题是,公积金处于“房地产开发商和商业银行的联合打压”之中。这一情境的产生,原因是多样的,但其中公积金管理机构自身的不作为却是显而易见的。按照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抵押登记中的延误,是其他部门的事情,我们也是爱莫能助”。情况或许确实如此,但从这些话里我们也能品出浓浓的行政味。

当前的机构设置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以行政机构的面貌出现的,机构的负责人是官员,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公积金的有效运行与机构自身的生存、与他们的工资福利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这一机制下,我们能奢望公积金中心站在工薪阶层角度,积极帮助他们与其他部门协调,让他们顺利办上公积金贷款吗?

故而说,应该大力去除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行政化。在相关机构的设置中,应该突出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的影响因素,让那些公积金归集面小、资金沉睡量大的机构,生存有问题,工资受影响。只有促使其进一步面向市场,进一步面向职工,才能积极化解当前公积金存在的种种怪相,真正发挥其作用。在操作上,这样做远比组建住房银行的难度小得多。而且,在30 年的改革进程中,我们曾经有过把准行政机构半推向市场乃至完全推向市场的成功经验。总之,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式必须改革,必须让其行政味淡一点,更淡一点。

公积金管理制度应该注入新内涵

2 月5 日的《法制日报》刊文称,近年来,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庞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透露,2008 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 万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大案要案频发。文章质疑现行的监管模式和制度能否管好这样一大笔钱,呼吁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变革公积金管理体制。

文章对住房公积金监管模式及体制提出了质疑,然而根据《中国住房和公积金制度发展大纲》(丛诚著),“到2007 年9 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逾期率为0.25%,这一比率远远低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呆坏账率。”这说明了三点,第一,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也就是城镇职工,绝大部分具有良好信用。第二,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至少个人贷款业务设计是比较科学的。第三,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运作是正常有效的。

发轫于上海,诞生于 1991 年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丰富和完善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目前所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虽曾借鉴新加坡,但管理体制核心四句话:“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受托银行专户、财政监督”,具有相当的原创性。这个体制,既不同于信托,也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具有相当的弹性和灵活性。这是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这次发生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进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启示我们,不要“言必称希腊”。西方金融制度有先进的一面,也有危险的一面。土生土长的原创制度,虽然一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个原创资源值得我们珍视,值得我们宝贝,只要不断发展、调整和改善,必将结出硕果。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协调和适应,具有比较鲜明的地方特色。我国的金融体制,主要是垂直主导,地方可以运用,足以影响全地区的金融或准金融政策工具并不多,而住房公积金正是这不多的工具当中比较直接有效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具有相当深远的价值。

当前,伴随着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扩大,主要问题是如何更好地用好公积金,让这笔资金实实在在地为住房保障、为民生服务,而不是看到一点局部问题,就从制度层面不断质疑,不断折腾。比如,曾经实行过的公积金建房贷款,从上世纪90 年代末叫停后,现在应根据当前住房保障的形势需要,注入住房保障的新内涵,加快推出,以加大政府主导定价的住房供应量,平抑商品房房价。再比如,应研究出台住房公积金在支付住房租金领域的相关政策,引导形成健康、活跃,以中长期(3 到5 年或以上)租赁合约为主的城市居民的住房租赁市场,以降低人们的购房预期,进而平抑房价。除了投资需求外,主流需求还是自住,自住的住房问题的解决,一定是购买和租赁并举,不能偏废。一句话,在住房保障方面,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大有可为的。

加强公积金管理 保障职工权益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单位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或少交本报讯 (王岩记者 李欣)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应低于5%、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12 月23 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应低于 5%,原则上不高于12%。单位对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要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规定的缴存比例,及时调整单位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职工正常缴存、单位欠缴的,单位须补缴所拖欠职工部分的公积金。对严重亏损、无法支付职工工资,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申请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 年,超过1 年仍有困难的单位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单位补发职工工资须及时为职工匹配补缴公积金。

另外,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要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要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的,要按《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凡因单位未按《条例》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或者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工会组织应当支持职工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意见》还要求市本级和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统一归到当地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办理,归并账户,统一资金管理。

加强公积金管理 努力扩大覆盖面

【本报讯】(记者胡丽霞) 7 月21 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柴金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公积金管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柴金祥说,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柴金祥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职工购买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不断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的作用,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廉政公积金制度的经济学批判

廉政公积金制度作为近年出现的一种反腐败措施,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试点,对此人们莫衷一是。廉政公积金这一概念,还有多种叫法,比如廉政保证金、廉政基金、廉政金和廉政勤政保证金等等,各地在推行、设计方案和具体实施上也有不少的差异。但总体上,廉政公积金即是从公务员月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同时单位也相应地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缴存起来作为专项基金,在任职期间没有贪污腐败等违纪问题,年底发放或退休时一次足额发放;任职期间若有贪污受贿、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除去相应的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之外,视情节严重,减额或者取消发放。可以说,廉政公积金制度是对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廉洁的一种信用担保制度。

从理论逻辑来看,廉政公积金制度体现一种经济治腐防腐的思维,相较于以前的道德说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为治理腐败,迈出了重要一步。廉政公积金制度设计的积极意义在于逻辑上没有回避对公职人员(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人性的认识,而是正视利益的正义性;也不再沉溺于意识形态和不切实际的虚构与想象,而是基于现实中真实的人性———自利性。廉政公积金制度一是增加了公务员的腐败机会成本;二是从纪律和法律处罚的马后炮式事后惩戒走向事前的激励与约束,解决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经济激励的缺失问题,因为客观上增加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甚至能够感受到切肤之痛的腐败机会成本,公务员有了抵制腐败的经济激励,进而产生克服机会主义的倾向,这是廉政公积金制度的进步和积极性所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利益不是邪恶的化身,正如金钱不是万恶之源,利益诱惑并非腐败的根源,否则就无法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腐败与廉洁程度的差异。细究起来,廉政公积金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廉洁本是公务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一个公务员只要任职期间未有腐败等违纪行为,退休后就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廉政公积金(全部或其中一部分是财政资金),体现的是“无错即是功”的落后观念。做公务员的只要不腐败,不犯错误,就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廉政公积金,那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不杀人放火是其基本义务,公民若不杀人放火是否也应该给予什么“公民奖励”呢?如果为防止公务员的经济犯罪而设立廉政公积金是合法合理的,那么是不是也该为防止公民犯罪设立一个什么专门基金呢?

再从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上看,廉政公积金制度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在很多程度上依赖于廉政公积金数额的多寡,而其来源无非是个人与集体的共同缴付。如果缴付数额太低,根本就起不到激励约束的作用,倒成了变相涨工资,如果公积金主要从公务员工资收入中扣缴,结果势必影响公务员退休前的生活水准,如果提高的缴纳金额主要依靠财政补助,会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无疑使原已空前庞大的政府开支雪上加霜。

如果说廉政公积金是政府收购公务员廉政的成本代价,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政府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现行的监督机制也不能有效地监督公务员的廉政状况,结果纳税人付出了额外的代价,但廉政状况并没有得到相应好转。如此一来,廉政公积金也就进退维谷了。

有鉴于此,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廉政公积金的源头。作为一种防腐治腐的制度,它滥觞于新加波、中国香港等地。从他们的改革实践来看,效果显著。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只有在政府比较精简高效、财政富裕,而且建立了一套透明、严格、行之有效的监督控制体系的前提条件下,高薪养廉才有可能。或者说,只有当公务员薪金成为主要腐败诱因条件的时候,高薪才会真正奏效,廉政公积金才能达到防腐治腐的治理目的。很显然,在我国,不先改变权力高度集中、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和社会公众监督无力的现状,廉政公积金制度就无法达到其经济激励的目的。 对于现代的腐败及其治理机制来说,正视人性是第一步。从人性出发的推理需要我们对握有公权的行政人员保持高度的警惕,以权力制衡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在此基础之上,辅以经济激励。如果在权力制约和制度设计上不下狠功夫,仅仅“因势利导”,经济治腐永远都只是“与虎谋皮”“海市蜃楼”。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当前我国公职人员腐败的主要成因不是工资福利待遇不高,而是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公众和社会对政府监督软弱无力,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干预过多,增加了公务员腐败的机会。所以,破除公权高度集中,提高行政程序和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化水平,放松政府管制,压缩公务员各种寻租的空间,实行公务员财产的强制性申报和审计制度以及开放的新闻舆论,才是治理腐败的关键。抓不住这个关键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无异本末倒置,自然是苍白无力的。

最糟糕也是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官员们一方面拿着廉政公积金,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和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廉洁状况的改善微乎其微,而廉政公积金变成公务员滥发的集体福利,与设计初衷南辕北辙。对此,我们不得不给予足够的警惕!

浅议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文章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 分析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以及改革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对策措施, 以促进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

关键词: 住房; 公积金; 管理; 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发展现状 ( 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 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 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 已经初步形成“ 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 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 促进了住房消费。

( 二)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态势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 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 建立的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其次,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 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 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 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 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完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 一) 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有城镇居民4.9 亿人, 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 年, 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 60% , 城镇居民将增长到8- 8.5 亿人。在此期间约有3 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时, 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条件的需求也很迫切。这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 巩固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 二)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

公积金使用有“低存低贷”的特点,更适合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贷款购房的需要。目前, 由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混乱, 服务质量差, 公积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努力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确保资金安全, 搞好资金运用。

( 三) 防范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措施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 严重影响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且将失信于民, 滋生腐败, 影响社会稳定。加强公积金管理, 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积金的风险,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管理, 强化监督, 堵塞漏洞, 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一) 保障功能范围小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 事业单位改革, 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国企改制, 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 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 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 二) 地区发展不平衡, 行业缴存差距大

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导致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 最低的只几千元, 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 三) 住房公积金的效用不高, 业务范围有待拓展

就全国而言, 2007 年末,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 为74.58% , 住房公积金运用率( 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 为57.24% 。巨额资金沉淀于银行, 部分地区运用率不足30% 。有的地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0% , 说明资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 拓宽筹集渠道, 另一方面, 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 实现资金的多元化投资和运作, 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 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 四) 管理机构尚未完全理顺, 监管机制不完善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管理中心的声誉, 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 五)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 行政执法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不配套、不严密, 增加了执行的难度。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 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 认识不够到位, 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 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 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 法, 主人不做主”的状况, 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 强化归集, 扩大覆盖面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 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 逐个解决系统、领域的问题, 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 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组织。开拓在农民工中实行住房公积金制 度, 将他们纳入城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比例规定, 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政策, 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扩大化, 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

( 二) 建立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 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 借鉴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 通过网络管理系统, 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 形成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 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

( 三) 提高公积金的效用, 促其保值增值

因地制宜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运作方式, 注意两点: 公积金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方式的协调一致, 能够实现以贷促缴; 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保证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增值性。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 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 要从三个层面抓好落实工作, 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积极支持职工直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维修和支付房租, 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助一臂之力, 通过公积金的资金运作, 努力实现增值收益,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 四) 发挥县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积极性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通力配合与协作, 在现阶段, 管委会形成的决议的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贷款的清收等, 如果离开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仅靠市管理中心与县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

( 五) 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 必须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同级监督机制和体系: 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 提高职工个人明细账的透明度、赋予职工“四权”( 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 ; 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 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资金运营账务, 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审计部门通过审查资金来源, 使用投向及使用结果, 考核资金负债、成本效益、合规经营、服务质量等指标, 做出审计结论, 全面检查资金归集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借助于各种金融法规,检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心”的资金管理及缴存者行为的规范进行监督, 对各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纠纷进行审理裁决, 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

总之,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 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 开拓进取, 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及时研究新情况, 努力解决新问题, 用创新的思维,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成因与防范对策

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制度创新的结果,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最主要表现形式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改善住房条件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的同时,其出现的贷款逾期现象不容忽视。本文拟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判断,并探讨构建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公积金; 贷款;风险;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现状

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6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2,687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缴存余额为7,87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6%;累计为695 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805 亿元,比上年末增34.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8.4%, 比上年末增加3.07 个百分点;2006年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 万笔,相当于累计个人住房贷款的四分之一。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1,765 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0%,比上年增加570 亿元,增长47.7%;当年户均贷款金额10.3 万元,主要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改善住房条件;当年职工提取和发放个贷资金之和超过当年归集额153.81 亿元。

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条件,既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宗旨,也是这个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各中心都把大力发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工作的重点,贷款发放额度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由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也受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遍欢迎。

在看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迅猛发展的同时,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容忽视。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71 亿元,占贷款余额的0.7‰。公积金贷款风险成为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有效地防范风险,保证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是一个亟待引起重视和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成因

相对商业贷款而言,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主要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在职职工,贷款期限少则10 年,最长可达到30 年,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可避免会出现贷款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结合实际,可将贷款中的主要风险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对象的风险

主要有偿债能力和信用两种风险。一是偿债能力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长,最长达30 年,而主要对象为社会的中低收入阶层,这部分职工的偿还贷款能力普遍较低。同时伴随企业和社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 一部分职工因丧失工作或收入大幅减少而发生贷款违约; 还有些借款人因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发生大额费用支出,出现偿债能 力下降而发生贷款风险。二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直接取决于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二者成反比关系。国外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贷风险管理技术,根据不同贷款对象的资信度,分类确定其风险权数,以此作为核定贷款的依据,起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作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的核心内容———信用记录、当前负债等情况无从考察。只能依赖职工所在单位对借款人进行一般资信调查, 这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使贷款人难以评估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风险。

(二)委托政策的风险

主要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的委托运作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中心不能办理贷款业务,应当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具体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由于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而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实体,这就形成了利益冲突,并且,银行不承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 这就容易形成贷款的潜在风险。

(三)房屋开发的风险

一是大多数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为期房, 有些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售房, 使得住房抵押面临着抵押登记难以落实的风险。在实际活动中,贷款发放已几年,借款人也已入住二三年,房屋他项权证仍未办妥的情况较普遍。使抵押权人不能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抵押权益, 形成抵押登记难以落实的风险。

二是一些缺乏诚信的开发商不能按期竣工交房, 造成客户不能按时入住,甚至项目“烂尾”。还有些开发商因出现房屋面积、质量等问题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处于劣势的客户很可能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拒绝还贷款,将开发商的合同纠纷转嫁贷款方,从而造成风险。

(四)担保方式的风险 《担保法》为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了三种担保方式:财产抵押、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现阶段大部分担保方式是住房抵押,这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有:

1.重复抵押的风险。住宅项目在开发前期由于资金投入大, 一些开发商都以开发项目的土地或在建项目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在抵押尚未解除的情况下擅自售房,并向购房人隐瞒实情。贷款人向购买这类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并用其所购房屋抵押时,就形成了重复抵押,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权益虚化。

2.抵押物处置的风险。一是当借款人违约,大部分又无力购买新的住所时,考虑到社会稳定因素,抵押权人又不可能令其无家可归,就会出现虽然取消了借款人的抵押品回赎权,却又不可能处置抵押住房的情况。二是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三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 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贷款而造成的损失。

3.抵押真实性风险。抵押的抵押权人为受托银行,但银行一般让贷款申请人自己办理抵押登记, 这就使弄虚作假者有机可乘。

(五)贷款额度期限的风险

现阶段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及期限, 各地都有明确的规定,贷款期限一般是可贷到退休之前,贷款额度按照“多存多贷,以贷促缴”原则来确定,缴的高就贷的多。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并不能完全反映个人的收入情况, 所以住房公积金缴存高低并不能准确的反映个人的偿还能力,超家庭负荷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形成逾期贷款。

(六)中心机构定位的风险

《条例》规定,公积金中心是事业单位。这种定位与中心担负的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的职能是不相称的, 就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言,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只讲贷款数量不讲贷款质量。在机构属地化管理原则下,地方政府为拉动住房消费,对公积金中心下达个人住房贷款任务目标,过分强调贷款数量增长,容易忽视贷款质量,加大了产生不良贷款的可能性。

二是只管贷款发放不管贷款回收。相对而言,贷款的催还比贷款的审批要复杂,效果也不明显,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中心的逾期催收与贷款发放脱节, 在逾期贷款催收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建立完善责任制度。

三是只看短期利益不看长远发展。中心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中心的管理经费的来源却是增值收益,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保值增值的最重要渠道。短期来看,贷款发放越多,增值收益越多, 但从长远来看, 这也意味着贷后管理的工作量越大,潜在风险越大。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返还性的住房公益性基金, 不允许出现风险损失。同时,随着国家把住房公积金作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生命力的体现,“发展快、风险小”应成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 这就要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管理。根据以上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一)改革和完善委托贷款管理机制化解制度性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两个独立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在理论上,采用公积金中心自营(直接运作)模式,赋予中心一定的金融职能,如组建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在现有条件下, 改革和完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委托运作机制,强化公积金中心的主体地位,完善委托业务中的风险责任关系,调整《条例》中贷款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承担的笼统规定,在委托合同中分清委托方与受托方的风险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 个人消费信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及时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有利于提高个人信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信用程度,维护市场法则的公正和严肃。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在审批住房贷款时一般采用品德、能力、资本、担保品和行业环境(5C)的原则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方法。建立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可采取四步措施:一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以所在城市的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为重点,从银行的工资发放系统、储蓄存款实名制、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等整合入手, 初步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查询系统。二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三是发展和健全信用中介机构。四是建立个人信用监控体系, 特别是要强化对个人守信及个人资信保密的立法。

(三)建立开发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 建立基于房屋建设、销售和抵押中出现的贷款风险而设置的责任归属制度。应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要求开发商不得将房屋重复抵押、转卖、置换,在规定时间内应为购房人办理房屋的两证并换发他项权证,在房屋两证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未通过时,开发商有义务回购该房屋。为避免保证责任流于形式,还应要求开发商在保证期间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四)完善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体系

对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担保方式, 着重从这些方面落实抵押:一是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信用等级,特别是资金审查。开发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完备的项目资料(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实其行为合法。要注重对开发商的工程进度、房产质量、资金流向的实地调查,避免烂尾楼的发生。二是要求售房单位承诺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履行承诺的,负连带责任。三是与产权抵押登记部门签订委托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协议,确保抵押手续完整到位。四是控制抵押率在70%以内,避免抵押物的变现风险。

(五)建立有效的贷款业务考核机制 不断完善与受托银行的委托协议, 明确委托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对受托银行因自身原因造成公积金贷款风险的, 应追究受托银行的责任。编制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对有关人员进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和业务知识的经常性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受托银行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实行量化管理,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将公积金缴存沉淀量与贷款发放量、逾期率等指标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

(六)构建逾期贷款风险管理体系

对逾期贷款的管理是风险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火墙”,抓好这项工作对贷款风险的化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建立逾期贷款分类预警。首先中心应建立自己的管理系统,避免依赖银行提供的数据使逾期信息反馈滞后。其次可借鉴人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将逾期贷款分为5 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每月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测,按标准进行分类,发现异常即刻采取相应措施。

2.健全抵押物处置制度。一是要完善住房的二级交易市场。当确认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应将抵押房产交由专门机构到二级市场上处置,以尽可能的收回贷款本息。二是作好抵押人的住房安置工作。处置抵押房产应对借款人住处有妥善的安排,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通过调换小面积住房,调整住房位置等方式;还可通过借款人放弃住房所有权改为租赁住房支付租金的方式解决清偿债务问题; 可建廉租住房,给借款人一个周转之所;甚至可以考虑在发放贷款时,把提供第二个暂时住所作为贷款的一个条件,以方便处置抵押物。三是遇抵押房屋拆迁时,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者与拆迁主管部门商议, 以该房屋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

3.加大诉讼和执行力度。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起诉,设立法律事务岗位,采取个案集体诉讼的方式,对案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对于借贷关系没有异议的案件应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争取缩短诉讼和执行工作时间,使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和期望也越来越高, 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类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一样, 没有先进的行业文化, 不树立自己的行业形象, 不消除当前存在的负面影响, 就很难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1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作用的重要体现

1.1 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壮大需要文化建设的导向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体系和管理机制, 为促进我国房改进程、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不能忽视、不容久拖的问题。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以前“人治”的管理方式, 如一把手决策、一言堂等展现出更多的弊病, 国债投资被证券公司套空, 住房公积金被挤占、挪用等等, 这就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在文化建设导向上规章化、制度化。 1.2 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需要文化建设的指引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目标的深层次管理措施和行为, 其意义在于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全新的管理思维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高效的激励运行机制, 通过制度的约束, 规范住房公积金人的行政行为, 培养和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念。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由国有单位向非公单位延伸,由大中城市向小城镇延伸, 就更需要优秀的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来指引。

1.3 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文化建设的保证

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在于管理机制的创新。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在改革和开放的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起到了住房保障作用。但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段不能适应、满足实际的需求, 如机构调整不到位、政策法规不配套、监督机制不完善等。这就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者以实践为标准, 结合实际, 创新体制、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服务种类、提高服务水平、立足建立长效机制, 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的保障作用。

1.4 住房公积金管理团队建设需要文化建设的支持

一个管理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 需要管理中心内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尽管员工的知识背景和成长经历不同, 所追求的个人目标也不相同, 但是。作为管理中心的一员, 就要时时刻刻以管理中心的整体目标为自己行为的约束边界, 把个人的价值融合到管理中心的价值之中。①充实管理团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坚持以人为本, 采取走出去培养一批, 引进来聘请一批的办法, 建立与管理中心相适应的拥有金融、财务、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等高级人才; ②形成核心价值观和凝聚力。住房公积金团队建设需要通过建立和完普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奖惩, 强调团队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同时, 尊重、关心、爱护员工, 采取激励机制, 建立起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以做住房公积金人为骄傲和自豪的集体观念; ③提高管理能力。以建设“学习型中心”、“服务型中心”和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些年来,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如: 建设自己的标志性建筑,设计住房公积金徽标, 常见住房公积金网站, 设立营业大厅一站式办公, 一条龙服务, 开通网上查询业务和自动语音查询系统等等, 但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1 对住房公积金文化的内涵和本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往往把住房公积金文化简单的理解为单纯的文体活动或一般性的文化、培训、教育, 没有真正理解和认识到住房公积金文化是激发员工内在动力,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一种管理手段和行为规范这一深刻内涵和本质, 住房公积金文化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高度重视。

2.2 对住房公积金文化的认识有观念上的局限性

由于管理体制问题的困扰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很难一下子脱离原有的观念的影响。

2.3 规范化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尽管各地也陆续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但都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的发展。 2.4 住房公积金文化定位困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还没有彻底定性, 各方面的关系还没有理顺, 和企业也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住房公积金文化如何定位, 住房公积金文化如何建设都是我们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3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的思路

3.1 正确认识和把握住房公积金文化的深刻内涵

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的管理团队, 使全体住房公积金员工的综合素质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

3.2 进一步认识和提高住房公积金文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从转变观念开始, 彻底摈弃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放下架子、放下包袱, 引进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时时体现以人为本的文化内涵和主题, 处处彰显人性化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水平。

3.3 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来推进文化建设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结合管理工作的实际来确定目标和思路, 制定中、远期建设规划, 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深入, 不断完善。 3.4 通过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来推进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

随着电视、电脑、网络等现代化媒体工具的普及和多样化, 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己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符合现代化管理和广大员工的需要, 以更加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手段来促进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 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5 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

作为正在进行文化建设探索和起步阶段的住房公积金行业, 要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切实形成一个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奖惩分明的制度体系, 使住房公积金文化渗透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 与各项管理工作融为一体, 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 要加强管理中心领导, 精心策划、制定措施、认真管理中心落实, 保证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的正常开展。 4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处理好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关系

在住房公积金文化的建设中, 管理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指导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建设, 是住房公积金文化由精神向行为、物质转化的过程。这样, 建设能反映与强化管理中心的核心价值观的管理中心管理机制与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4.2 处理好形式与内涵之间关系

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应抓住本质、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化和简单化。如果认为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就是提几个人云亦云的口号, 或者仅仅是让员工统一着装, 那是对住房公积金文化的肤浅理解, 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4.3 处理好日常管理与文化建设关系

日常管理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根据管理中心自身的文化特质、核心价值观, 运用具体的管理策略: 如招聘、培训、绩效与激励、沟通等来体现出管理中心文化的本质和特点, 将管理中心文化灌输到全体成员的头脑中、体现在全体成员的行动中。 4.4 处理好学习借鉴与创新发展关系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它是我国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借鉴和创新的关系。在十几年的摸索历程中, 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国情做了许多工作, 但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一些新问题也随之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借鉴企业文化中优秀的管理和经营理念来处理问题、解决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以及银行竞争的加剧, 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考验, 必须不断改革创新, 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手段、创新的管理, 寻求新的发展。既不能墨守成规, 也不可妄自菲薄。创建具有时代性、行业性、地域性的住房公积金文化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 有许多问题亟待广大理论和文化工作者去研究、去探索、去解决。

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废与改革方向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公共政策中占有重要位置, 但这项制度日益暴露出诸多问题, 正引起政府和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简要回顾公积金制度的历史演变的基础上, 分析公积金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对公积金制度存废进行评判, 并提出改革方向与政策建议。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演变

住房公积金制度最早由上海在1991年推行房改时所创设, 1994年国务院在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文件中, 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地市与县级以上城镇普遍推行公积金制度, 使其成为一项覆盖全国城镇职工、由个人和单位分别按工资一定比例缴存的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目前, 规范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法律是, 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国务院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省(区/市)有关公积金的地方人大立法。

要全面考察和评估住房公积金制度, 必须置身于这一制度所处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大环境。公积金制度诞生于我国住房福利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轨的房改时期, 早期房改的主要目标, 是要解决住房的严重短缺。由于计划经济下长期实行住房福利体制, 住房从投资、建造到分配、维护和管理, 完全依赖单一的政府财政与国有企业投人, 建成的住房则以几乎无偿的福利方式分配给职工, 使得住房的生产供应和维护管理, 根本无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独立产业。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 上海和全国其他大中城市一样, 都面临着极其严重的住房危机,1990年,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仅6.6平方米。作为那时房改的核心内容, 住房公积金制度应运而生即在住房的财政投资以外, 建立一种由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地方建房资金筹集机制, 集众人资金之力, 加快和扩大住房投资建设。因此, 直到1999年条例出台之前, 各地公积金投向主要是发放各类建房贷款, 包括企业建房贷款、集中建房项目贷款、上世纪90年代早期实行的安居工程投资以及后来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公积金制度甫一建立, 强大的资金聚集功能立即显现, 公积金建房贷款为当时各地加快住房建设, 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亚洲金融危机后, 为减少出口外贸可能对我国外向型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作为启动内需与深化房改的综合战略考虑, 1998年, 国务院出台政策, 要求单位停止福利分房, 代之以向职工发放货币补贴,发展住房金融, 促进住房消费, 推动住房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99年, 条例颁布, 当时, 适逢各地公积金建房贷款出现相当数额的逾期呆帐, 故条例规定, 公积金只能用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 这一政策的执行一直延续至今。

可以看出, 在房改中创设公积金制度, 是为了筹措建房资金, 而公积金资金的投向, 则经历了建房贷款到个人购房贷款的历史演变, 这种信贷功能的转变, 为推进住房体制转轨, 加快住房建设, 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及带动商业银行住房金融服务发展等, 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诞生以来, 就一直伴随着较多争论。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分为功能表现和治理机制两大方面。 2.

1、功能表现方面

我们将公积金制度运行的实际作用效果, 与推行该制度的目的初衷进行比较, 就可以看到功能表现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贬值严重。由于近年我国房价大幅上涨, 而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购房, 这导致公积金储蓄贬值严重。2003年底, 全国公积金储蓄余额3813.8亿元, 到2007年6月, 达到约8500亿元, 增长1倍多, 但这4年里, 房价涨幅接近2倍。在总量上, 意味着这4年中全国新增的约4700亿公积金储蓄全部贬值, 基金总体购房购买力没有增加反而缩水。从微观上看, 那些未使用公积金的缴存者贬值尤为惨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成长, 房价长远上升趋势将会继续, 作为长期住房储蓄的公积金, 始终必须面对房价不断上升和通货膨胀的双重贬值压力。

(2)、资金低效。到2007年6月底, 全国公积金贷款余额约4000亿元, 与储存余额约8500亿元(截止2007年6月底, 全国累计缴存公积金1.4万亿元, 累计提取公积金5500亿元)相比, 即贷款运用率仅47%。在中西部地区, 贷款运用率更低, 仅20%—30%。公积金体系资金效率低下, 基于强制缴存所汇聚的公积金资金, 没能高效率为住房体系包括消费和供应输送资金, 而是通过银行存款流向非住房领域, 这背离了公积金制度的本意。

(3)、公平欠缺。公平性问题, 主要表现为在参缴者之间的不公平, 无论缴存还是贷款, 高收人群体受益多, 而低收人群体受益少甚至倒贴高收人群体。由于缴存与工资挂钩, 高收人者的工资高, 享受的单位补贴缴交也越高, 低收人者恰恰相反。高收人者具有进人市场购房消费能力, 所以能够申请并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 而低收人者无力购房, 自然无从享 受低息贷款。最不公平的是, 因为利率低存低贷, 造成了无法贷款的广大中低收人缴存者的低息储蓄损失, 并不断向有能力贷款的高收人缴存者进行隐性逆向补贴的不合理现象。

(4)、就业者覆盖率低。目前全国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 约7000万职工, 而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缴职工近2亿人。在政策规定上, 公积金缴交范围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是一致的, 但公积金仅为后者的1/3强。公积金制度目前主要覆盖了城镇职工, 其中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为主, 大量私营企业人员没有有效覆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公积金权益也未得到有效保护。而大量个体劳动与自由职业者与城市化新人口中的农民工, 仍为公积金覆盖盲区。

(5)、增值资金权属模糊。公积金运营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 但客观上由于存在公积金存贷利差, 必然产生运营收益即增值资金。但增值资金的产权属性,法律规定并不明确。最近国务院24号文件虽然规定了公积金增值收益的3个用途, 即管理开支、风险准备金和廉租房补充资金, 但对照物权法精神, 以及公积金独特的与基金类似的运作体制, 条例和24号文件规定的3个法定用途, 并不等同于已经界定清楚增值资金的法律产权属性。 2.

2、治理机制方面

目前,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治理机制主要由以下3个层面组成:1个设区城市设立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行“ 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受托银行专户和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在各省建设厅内设立公积金监管办, 负责对省内各地市公积金的监管中央政府则由建设部作为公积金行业主管,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审计署等则按各自职责行使一定的公积金监管职责。随着全国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增长, 目前这种治理机制, 越来越不适应公积金业务发展, 其主要问题有:

(1)、公积金挪用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近年来, 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公积金大案要案, 其中以地方管理中心负责人擅自挪用公积金案件为多数, 包括挪作它用、违规投资、非法侵占、贪污受贿等。这类案件的不断发生, 表明目前的管理体制设计中, 管理中心负责人的权力太大, 权力滥用与寻租行为缺少有效制约, 条例所规定的管委会民主决策及财政等多方监督作用, 无法真正落实。

(2)、管理中心实际偏离非盈利的机构性质。公积金管理机构, 采取管理中心这一事业单位设置, 虽然条例规定其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 但在实际资金管理中, 管理中心常常偏离其非盈利性质, 在拟订公积金政策、资金调度以及与银行等机构的业务往来中夹杂了一定的部门利益色彩, 直接影响了缴存人的利益。如各地比较普遍的限制提取公积金冲抵还贷政策, 又如具有垄断和强制性质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机制等。

(3)、管委会组成未落实“ 3个1/3” , 决策监督走过场。条例要求管委会由政府、单位和职工代表各1/3组成, 但各地基本上以政府官员代表为主, 而单位代表和职工代表很少甚至没有, 尤其是不少委员代表的多重身份, 导致委员的部门利益立场明显, 直接导致管委会决策无法实现法规要求的民主与客观公正。加之管委会委员几乎全为兼职, 对公积金政策 法规和业务运作并不了解, 作为议事性会议组织, 管委会履行决策和监督功能基本上流于形式。

(4)、外部监管薄弱, 缺少监管抓手。目前, 无论各省监管办对地市, 还是建设部对各地, 监管作用十分薄弱, 一方面受制于有限的监管人员力量配备, 另一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管抓手。目前外部监督与管理仅限于管理中心书面情况报告和一些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

(5)、住房公积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公积金实行地区性的属地化管理, 管理中心自身并没有任何资本金, 根本无法承担法定的公积金运营风险,全国上万亿元的公积金资金, 实际是由各地管理中心作为商业银行的超级储户方式调度运作, 在行政化主导的中心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委托关系中, 巨额公积金资金实际上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

(6)、政策制订与运作透明度不高。公积金乃建立在法律强制荃础上的公众储蓄集合资金, 任何有关公积金政策制订, 以及资金运作, 无疑带有强烈的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性质, 但目前我国各地公积金管理距离公开透明的要求甚远。管理中心和缴存大众、管委会、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之间, 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以上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功能作用和治理机制问题, 并非截然分开几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这些问题综合起来, 导致公积金制度没有能够充分和有效发挥住房金融功能作用, 而制度的公信力也在不断暴露的问题与社会质疑声中遭到削弱。

3、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废判断和改革方向 3.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是与非及存或废

面对以上问题, 该如何评价公积金制度?公积金是否已经完成了房改历史使命, 而应退出历史舞台呢?从外部看公积金制度, 其住房融资功能存在致命的贬值、低效与不公平等问题, 加之较具代表性的公积金房改使命结束论, 确实很容易让人感觉既然公积金制度存在以上那么多的问题, 不如将其取消。

笔者认为, 仅从融资功能表现欠佳, 就取消这项制度是不全面的。当前, 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 为建设和谐社会, 我国迫切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建设。放眼欧美市场经济国家, 传统的以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为依托的各类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政策, 正在逐步向发展型社会政策与传统福利救助政策结合的新型保障政策模式转型。所谓发展型社会政策, 简单地说, 就是一切社会帮扶政策, 不仅应“授人以鱼” , 还要“授人以渔” , 要尽量避免福利救助依赖。由美国华盛顿大学Michael Sherraden教授创建的资产建设理论, 现已在美英等国家的立法中被采纳应用到公共政策领域, 个人发展帐户(IDA)计划正方兴未艾。资产建设理论的要义是,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激励方式, 改变人们消费与储蓄习惯, 鼓励长期储蓄以进行资本积累。对于社会中低收人者, 唯有通过长期的资本积累获得人生资产, 如教育、住房和创业等, 最终才能从资产积累与保障中彻底摆脱贫困与对救助的依赖。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从每个缴存者的微观角度来看, 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均属于个人所有。对个人而言, 这就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蓄的制度安排, 并且专项指向住房资产积累, 这与当今西方最新社会福利与保障政策模式比较, 真可谓不谋而合。在中国, 即使没有公积金制度, 每个人为应对购房所需要的大额支付力, 老百姓自己也会主动储蓄。当前, 我国社会正在经历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无论城市存量人口还是新增人口, 住房问题都将是长期的、代代永续的。

当前, 人们在谈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时, 通常把制度功能表现的缺陷与治理机制的缺陷混淆起来。我认为, 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在制度设计、运行和治理机制方面存在比较多的问题, 但简单地取消这项制度将十分可惜, 制度设计的不足可以通过修改某些政策与规则来纠正运行与治理机制的问题, 可以通过管理体制改革来解决。最为关键的是, 住房关系国计民生, 无论住房市场还是住房保障都需要健全的住房金融体系支撑, 住房也是朝向资产保障社会发展的核心, 在具有高储蓄传统的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全可以通过改革转型来担负起以上重任。

就现阶段而言, 由于我国面临极其艰巨的国民住房问题, 公积金制度仍应定位作为一种住房资产积累的制度性安排、缴存的强制性保留, 但要扩大范围, 不能仅限于职工, 应扩大到所有就业者, 汇集的资金仍以投人住房产业、发挥金融作用为主。长远来看, 应使这项制度对帮助人们住房资产积累的优越性充分体现, 在优惠政策的激励下, 能够吸引民众自愿参加, 那时强制参缴规定即可取消。如果不强制取消, 当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制度发展到相对稳定成熟时, 必须将所有基于工资强制扣缴的住房公积金与各类社保制度进行一体化整合, 这样才符合以人为本的政策设计理念。 3.

2、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若干指导思想

在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的设计中, 可以充分体现“ 优化政策与规则、汇缴与投资分离、品种与载体分离、适当引人竞争、加强内外治理”的指导思想。

(1)、优化政策与规则。就制度功能作用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由于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则和政策, 需要尽快优化。如扩大缴存面政策, 改革公积金利率规则又如结合住房保障, 可以推出与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相适应的优惠性建设贷款, 提高资金运用率再如结合租售并举政策目标, 尽快出台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等。

(2)、汇缴与投资分离。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 可将缴存汇集与投资运用分开。汇缴管理主要是基于执法后盾的行政行为, 而贷款、投资等资金运用则为金融业务的市场行为。因此, 这两者适当分离,是业务性质使然, 关键是要避免由一个机构管理资金导致权力集中、过大的弊端。事实上,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与建屋发展局、日本原来邮政储蓄和住房 金融公库的分工模式, 都可作为我们很好的借鉴。

(3)、品种与载体分离。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表现为各种业务品种, 如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还贷等, 到底如何实现这些业务呢我认为,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续, 未必要依赖一个专门的机构载体。一旦在政策上把公积金业务规定清楚, 可以将公积金业务作为某一类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的一个业务品种。如规定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开办公积金业务, 或者由基金机构经办公积金业务。当然也可成立专门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住房银行, 将公积金业务作为住房银行的一个重要业务品种, 或可将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型为特定的基金管理机构。总之, 在改革中不要把业务品种与机构载体两个问题混在一起, 两者是可分的。

(4)、适当引人竞争。无论采取何种机构载体经办公积金业务, 必须考虑引人一定的竞争机制, 通过竞争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资金效率, 这对于强制性汇聚形成的公共基金运作是至关重要的。以香港强积金为例, 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只负责政策制订和行政执法, 督促雇主缴交, 而强积金业务则由具有资质的19家信托投资公司经办, 企业与雇员可以在其中自由选择, 经办机构间存在激烈竞争, 强积金局每年对各投资公司的强积金运营情况作比较, 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5)、加强内外治理。内部治理主要包括, 加强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民主决策与监督作用、强化管理中心或改革后的其他管理机构内控制度。外部治理主要包括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对公积金的监管、加强公积金管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社会舆论对公积金管理的监督等。

3.

3、尽快摒弃“ 低存低贷”利率规则, 实行“ 高存低贷” 公积金利率规则, 必要时公积金运营亏损可由公共财政补贴。

低存低贷与强制缴存一起构成了公积金制度的两大特征, 但这两者具有不可调和的逻辑矛盾。在新加坡, 公积金强制缴交, 但实行高存低贷政策在德国, 住房储蓄低存低贷, 但前提是自愿储蓄。低存低贷利率规则的理论是, 参缴者的存款利息损失, 可以通过贷款利息优惠来得到数倍放大的补偿。但我国由于实行公积金的强制缴存, 低存低贷除了加速公积金储蓄的整体贬值和直接导致低收人缴存者低息储蓄损失的严重不公平以外, 还使公积金资金无法与外部市场资金进行融通拆借, 只能采取封闭运作机制, 从而导致资金短缺和盈余的交替出现。低息政策使公积金成为低成本资金来源, 在扭曲资金价格的同时, 直接滋生了寻租和腐败。

笔者郑重呼吁国家有关部门, 尽快研究摒弃低存低贷规则, 建议实行“ 高存低贷”的公积金利率规则。所谓“ 高存”是指公积金储蓄利率要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由于公积金是长期储蓄, 存款利率可以厘定在比银行1年期储蓄基准利率稍高的水平, 如果条件具备, 也可以考虑将公积金存款利率厘定为“基准利率+物价指数” 的水平。所谓“ 低贷”是指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在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水平。

举例来说, 目前银行1年期储蓄利率3.87%,6—30年房贷利率7.83%, 则公积金存贷利率可以界于商业存贷利率之间, 如公积金储蓄利率5%, 贷款利率6%。一般情况下, 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差只要满足管理成本和风险备付, 运营收益略有盈余即可,运营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可能亏损。特殊情况下, 当整个市场利率走高或通货膨胀严重时, 公积金存款利率的物价指数部分可以由历年盈余和财政补贴, 同时应把公积金贷款利率(2007年9月15日人行上调利率后, 公积金存款利率2.88%, 1—5年期贷款利率4.77%, 6—30年期5.22%,厘定在不超过7%或8%的水平, 以减轻公积金贷款人的利息负担, 因为利率超过7%或8%时, 利息负担将显著提高。公积金的运营亏损可由历年盈余和财政补贴弥补。

3.

4、改善治理结构, 在公积金管委会中引人独立专家委员制度, 有效发挥管委会决策与监督作用。

无论改革后的运营机构采取何种载体模式, 作为全体缴存人的权力代理机构, 即目前法律规定的管理委员会仍将存续。住房公积金管理可引人独立专家委员制度, 这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类似。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 规定“ 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比较, 由于住房公积金这个公众基金来源于法规强制缴存, 而社会公众公司股本则是社会大众自愿投资认购。所以, 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中引人独立专家委员制度, 在一定意义上, 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更为必要与迫切。

在管委会中, 独立专家委员应保持独立性, 不代表任何机构部门和利益群体, 主要依据专业知识与经验, 对公积金业务运行、政策执行与政策建议作出客观分析和判断。独立专家委员在管委会治理中担任的角色主要为4个方面一是制衡角色, 对管委会中的官员委员的权力制衡二是战略角色, 用其专长参与公积金发展战略的制定, 不限于咨询和充当顾问的角色三是裁判角色, 对公积金管理财务状况、对管委会主任与副主任委员和管理中心主任的管理业绩作出独立判断四是监督角色, 充分利用专业所长对管理中心资金运用、财务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严密监督。

独立专家委员应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法规、业务管理比较熟悉, 对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运作、银行信贷金融、社会保障改革等领域政策法规亦有所研究。独立专家委员占管委会人数比例建议不低于1/4, 因为, 只有独立专家委员数量达到一定的比例, 并在管委会内形成一定的气候时, 独立专家委员的话语权与在管委会内的地位, 才能得到真正尊重。当独立专家委员意见与管理中心报告观点明显产生冲突时, 管理中心提交管委会报告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应暂缓, 并应就该决策事项组织广泛而周密的专家论证会议予以论证, 有必要时也可由管委会召开政策听证会, 广泛听取民意后作出决策。

4、结语

概括而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私人产权基础上的长期住房储蓄与资产积累制度, 其资金融通运用由于享有财税优惠政策扶持而具有一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性质。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在改革中解决。如果坚持公积金的强制缴交, 一定要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 使所有缴存者, 不管收人高低, 都能从参加这项制度中得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 对于促进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建设、增强引导民众住房资产积累和朝向资产保障社会迈进等, 具有深远的经济与社会意义。

公积金管理亟待加强

针对目前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如覆盖率低、挤占挪用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统

一、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管理, 创新机制, 防范风险, 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一)加大公积金征缴力度, 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各地各部门应采取多种方粉, 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公积金归集管理, 实现应缴尽缴, 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纳入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采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对人均财力达不到公共最低支出保障标准、无力足额承担公积金的财政困难县, 中央和省财政应将其纳入职工工资刚性组成部分, 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对历年因工资发放困难而拖欠的公积金, 经核实应逐步补足。加大对非财政拨款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的执法力度, 由地税部门代征。

(二)完善政策体系, 发挥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积极作用。一是科学核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统一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严格限制缴存比例, 对过去人为攀高缴存金额、变相增加职工福利的问题进行清理和纠正, 对单位缴存过高的部分应逐步抵扣今后年度的缴存额对缴存不足的, 责成逐年补齐, 真正做到公平合理,改变公积金缴存额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状况, 使公积金政策成为“ 阳光政策” 。二是放宽公积金货款条件, 降低货款利率。针对公积金现有货款门槛高, 抵钾、担保、评佑手续复杂, 低收入群体贷款难等问题, 简化办事手续, 优化业务流程, 降低商贷利息, 扩大优惠货款, 促使公积金从过去更多地用于中高收入群体转向更大限度地服务低收入群体。让具备条件的低收入职工能申请到公积金货款, 减轻其购房负担, 解决公积金提取难、货款难的问题。三是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为了充分发挥公积金对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应按照因户制宜、分类施助的原则, 创新思路, 拓展公积金的用途, 把公积金用好、用活、用出效益。如对无力购房的家庭允许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物业管理费、住房专项维修等住房消费支出对急需贷款较多的困难家庭提供低息或贴息货款对缴存公积金少、货款有限的低收入家庭, 应协商调剂未使用货款的中高收入家庭的指标予以支持等等。四是完善货款准备金与管理费用的提取政策。为了增加廉租住房资金的筹资来源, 货款风险准备金应按货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提足后就不再提取。另外, 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不应从增值收益中提取。

(三)采取有效措施, 清收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各地各部门应尽快落实清收责任, 建立奖惩挂钩的激励机制, 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 加大追收力度, 努力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由政府行为造成的挤占娜用, 应由财政兜底, 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对用于企业或个人货款的, 应主要依靠法律程序清收, 尤其是用于房地产项目至今仍未归还的借款, 应采取保全措施, 通过拍卖资产、追究连带偿还责任等办法收回。对单位自行归集挪用的公积金, 应制定计划, 签订协议, 加强督促, 限期归位。对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违规发放个人货款、挤占公积金收益、超额提取管理费用等问题, 要认真自查自纠, 严格整改, 确保资金归位。对采取各种手段仍无法收回的资金, 应分清性质和责任,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理顺管理体制, 规范公积金管理。一是按照“ 四统一” 的要求, 尽快实现从省到市州、地再到县市、区的统一管理, 提高行政效能。二是统一明确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能、性质、编制及经费来源以及执法资格等关键问题, 统一编制和规格。经费纳入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公积金收益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预算或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法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三是强化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 做到“ 管委会决策, 中心运作, 银行专户, 财政监督” , 真正建立起决策与执行分离、制衡与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确保公积金安全有效。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全面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还款催收等操作运行规程, 按程序决策, 靠制度管钱, 凭责任追究, 实行全程跟踪问效,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二是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健全个人党案管理制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审查制度、未参缴清查制度、逾期贷款预警和清收制度等,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推荐第3篇:公积金

2011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在本学期里,我勤勤恳恳,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小学教师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我的任务,虚心向各位老教师和优秀教师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并注意不断阅读有关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的书籍,充实自我。

一、思想方面

本人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劳动纪律;教育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钻研业务,勤奋刻苦;

二、教学方面

1、备课我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仔细听,认真记,领会精神实质。然后根据要求,提前两周备好课,写好教案。平时做到周前备课。备课时认真钻研教材、教参,学习好大纲,虚心向同年组老师学习、请教。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为了上好一节课,我上网查资料,集中别人的优点确定自己的教学思路,常常工作到深夜。为了学生能更直观地感受所学的知识内容,我积极查找课件,制作课件,准备、制作教具。

2、上课上好课的前提是做好课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上课时认真讲课,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精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使学生有举一反三的能力。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有难度的问题找优等生;一般问题找中等生;简单些的总是找学困生回答。桌间巡视时,注意对学困生进行面对面的辅导,课后及时做课后记,找出不足。

3、作业根据减负的要求,我把每天的作业经过精心地挑选,适当地留一些有利于学生能力发展的、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作业。决不布置重复的、无意义的机械作业。作业能做到及时批改、认真纠错,发挥查漏补缺的作用。

三、个人学习

我积极学习各种教育理论,以充实自己,以便在工作中以坚实的理论作为指导,更好地进行教育教学。积极进行学历进修学习,。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电脑知识,学习制作多媒体课件,为教学服务,同时也帮助其他同志制作课件,上网查找资料等等。积

四、努力方向

1、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课堂上做到精讲精练,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知识上做到课课清、段段清。

2、对差生多些关心,多点爱心,再多一些耐心,使他们在各方面有更大进步。

3、加强守纪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不仅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学习,课下也要按校纪班规严格约束自己。

4、教育学生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教育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学生的特点和问题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作为有责任感的小学教师,必须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其特点、发现其规律,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以完成我们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我付出的是汗水和泪水,然而我收获的却是那一份份充实,那沉甸甸的情感。我用我的心去教诲我的学生,我用我的情去培育我的学生,我无愧于我心,我无悔于我的小学教师事业。让我把一生矢志教育的心愿化为热爱学生的一团火,将自己最珍贵的爱奉献给孩子们,相信今日含苞欲放的花蕾,明日一定能盛开绚丽的花朵。

推荐第4篇: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义务性、互助性和社会保障性。它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交住房公积金对个人的好处及作用

1.收益是存银行的N倍。

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办法,即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资助职工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按同一金额缴存,本息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也就是说,职工每月

扣缴多少钱的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也将为该职工缴存相同金额的单位资助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这两部分金额及所得利息都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例如:某职工每

月在工资中扣缴100元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亦每月资助该职工100元住房公积金,该职工实际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均归其本人所有,那么该职工

每月因缴存了100元住房公积金而增加的收益=100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但如果该职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每月把100元存银行,那么其收益就只有

银行利息收入。

2.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不超过12%部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

征个人所得税,即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部分)及所产生的利息收益都是

免税的。但如果职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把钱存到银行,那么产生的利息收益就要缴纳利息税了。

3.贷款利率更低。

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可以节省一笔可观的利息支出。现行商

业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分别为7.74%和4.77%,相差

2.97%;5年以上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高达7.83%,而5年

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为5.22%,两者相差了2.61%。

例如: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

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5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30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30年,则月均还款2165.85元,30年付款总

额779704.28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479704.28元。而同样是年限是30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

1651.04元,30年总还款594374.79元,支付利息总额294374.79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514.81元月供,30年共

节省利息支出近185329.48元。这节省出来的18万多元,按现时的房价计算,相当于可以再购买一套80㎡左右的住房了。

4.贷款成数高、年限长,还款灵活。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相关阅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住房公积金 http://china.findlaw.cn/laodongfa/yuangongquanyi/zhufanggongjijin/

教你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

痴人整理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机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通过向个人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可以降低职工贷款购房的还款负担,可以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从而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的能力。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42号),目前即年利率0.4%,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2.85%。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2.85%,

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那么,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如何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呢?不会的来学习一下,其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4/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1年7月——2012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4%)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2年6月30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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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及缴存额调整操作规定

为做好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及缴存额调整工作,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6〕11号)及《关于调整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1〕2号),制定本操作规定。

一、2011年度年检登记业务

2011年1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办理2011年度检验登记。

(一)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的办理

1.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登记表》(以下简称《年检登记表》,附件1)

单位经办人可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进行填写,也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或)上填写完毕后、打印《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要求如下:

(1)《年检登记表》中“上年度登记信息”栏次相关内容不得涂改。

单位需修改登记信息的,应在“本年度登记信息”相应栏次填写正确内容后办理变更登记;不需要变更的项目,相应栏次不填写任何内容。

(2)单位经办人应在《年检登记表》中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年度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以下简称《超级汇总表》)信息。单位同时为有组织机构代码的从属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办理年检登记时填写《年检登记表》中从属单位登记信息,办理从属单位登记。

(3)《年检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办理年检登记

单位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年度检验:

(1)《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有从属单位的,提供从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在办理年检或换证手续的,还应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正在办理年检登记或换证手续的证明;

(3)企业单位还应提供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正在办理年检或换证手续的,还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正在办理年检登记或换证手续的证明;

(4)《超级汇总表》及复印件一份;单位不能提供《超级汇总表》的,可提供《单位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

(5)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

单位提供以上资料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无误的,当时为单位办理年检登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后退单位经办人。

单位未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以下简称“单位卡”)的,在办理年检登记时申请制作单位卡。单位经办人应于6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单位卡并设置单位卡密码。

(二)相关事项

1.2011年1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办理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未办理年检登记的,将不能办理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欠缴单位也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

二、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

单位应在缴存2011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7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前办理申请。

(一)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办理

单位申请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领取申请表并进行填写,或登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打印申请表。单位在申请表上加盖工会章及单位公章后,持以下资料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

1.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附件3)一份。

2.降低、缓缴2011年住房公积金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以下简称《降低(缓缴)申请表》,附件4)一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200

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

9、2010年度《超级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09年4月7日之后成立的单位,申请降低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只需提供《降低(缓缴)申请表》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单位办理年检登记后,可按以下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1.单位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汇缴清册》(以下简称《调整清册》,附件5)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经办人持《调整清册》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2.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办理缴存额调整的单位,可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 “调整清册数据盘”,复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的单位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调整清册数据盘”。

单位经办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或“住房公积金管理软

件”填写《调整清册》并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经办人持《调整清册》及“调整清册数据盘”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3.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调整业务操作的单位,登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调整清册》并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经办人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4.网上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专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单位网上填写《调整清册》并确认提交,建设银行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的,建设银行为单位出具《调整清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后首月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办理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后,首月按照调整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应持单位卡、身份证件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缴存(补缴)汇总表》(以下简称《缴存汇总表》)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汇缴;当月有新开户、转入、启封、个缴转汇缴、个人补缴职工的,单位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加清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个人补缴清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缴转汇缴清册》,连同单位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及《缴存汇总表》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按月汇缴。

三、政策培训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及缴存额调整工作,各分中心及管理部将对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培训,发放培训教材。各单位也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或“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光盘”查阅年检登记及缴存额调整文件和培训教材。

附件: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登记表》

2.《单位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3.《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4.《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5.《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汇缴清册》

推荐第6篇:公积金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

归集、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规定

(试行)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冀政〔2008〕第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四)职工工资表;

(五)其他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本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情况于每年1月或7月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保留到整元。

(三)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单位缴存部分仍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

(四)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为职工补缴,原则上每

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为同一职工补缴一次。

(五)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调离的,单位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资料,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

(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出现错误的,应及时进行调账处理,视不同情况分别提交下列资料:

1、因职工离职、调动未及时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的,应提供职工离职或调动证明;

2、补缴有误的,应提供补缴清册复印件;

3、错误封存或启封的,应提供汇缴变更清册复印件;

4、基数调整错误的,应提供原基数调整清册复印件。

以上业务涉及住房公积金调减的,均需提供职工对公积金调减事项的书面认可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本村改造房的,提供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房产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有关政府批文。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补缴差价款的收据。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工程预(决)算报告。

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产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4、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故、自然灾难或其他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5、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租住廉租住房的,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6、托管单位为符合销户提取条件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的解职合同。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及额度

1、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房屋共有人首次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发生2期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至少留存一年还贷额;连续发生3期以上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一次。

3、因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患

者本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4、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可办理销户提取。

(三)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别墅、商业性公寓、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以及房屋装修的;

2、购买违规住房的;

3、因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产的;

4、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期以上情况的;

5、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

四、其他

(一)职工有提供真实提取材料的义务,单位有审核提取材料真实性的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推荐第7篇: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指职工因工作调转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应由职工原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职工个人也可以办理。

办理流程:

 职工原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一式两联 )(此

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 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公积金开

户办事处办理转移业务(若单位不欠缴职工公积金,则只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若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则需提供调转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 转移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回

单”,连同《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单位留存联)一起返回给单位。 注意事项:

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默认为封存状态,若要继续缴交,

需先办理账户启封;

 单位查询调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情况,可在办理业务时直接向中心柜员

提出打印“单位下封存职工明细“的申请。

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

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指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托管后,职工办理提取、销户、转移、查询等业务均在托管户进行。办理职工账户托管可由职工单位负责办理,也可由职工自行办理。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托管业务的办理流程:

 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单位)》(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上

下载),并在表中指定位置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 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单位)》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

证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办事处办理托管业务。

 托管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打印托管回单,托管回单由单位保管。

单位破产、解散托管业务办理流程:

 托管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个人)》(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

上下载),无需盖章。

 托管职工携带《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个人)》及破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或工商局出具的破产证明或撤销证明或注销证明材料,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办事处办理。若单位已经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内的可托管单位名录范围内,则不必提供

 如果单位欠缴,中心柜员须告知职工,职工放弃欠缴公积金,需书面声明。

托管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打印托管回单,托管回单由单位保管。

注意事项:

 托管职工重新就业需要转移托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由接收单位开具介

绍信,并写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代办银行。托管职工持介绍信、填写完整准确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到托管帐户所属办事处办理转移。

单位资料、个人资料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需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单位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到开户办事处办理:

 单位资料变更(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化):工商局核准变更登记表或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名称及法人变化同时需要提供介绍信重新预留财务印鉴、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和经办部门信息变更时,填写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可以不加盖单位印章,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个人资料变更需提供: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变更或更正时,应持身份

证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办理,但以下情况除外:

1、若身份证号码正确、仅需变更或更正姓名(限于音同字不同的姓名)或

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即去掉新证件号码第

7、

8、18位后与中心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的,职工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不需盖单位公章);

2、职工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可持“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有相关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居民身份证重错编号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本人签字,不需单位盖公章)办理。

第三步:中心柜员处理完业务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交给经办人。

封存、启封、汇缴类型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 单位经办人应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一式二联)(此表

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 单位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如办理

个人账户封存业务还需提供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证明书》、退休审批表等其他证明),说明封存原因。

 中心柜员处理完业务后,打印出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加盖结算印章,

连同变更业务明细表单位联一起交给单位经办人。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业务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单位破产、解散、撤销、兼并(被兼并单位),均可申请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注销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单位注销登记的证明材料(如工商局核准企业注销通知书、法院民事裁定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预缴户有本金或利息的还需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凭证》,到开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综合柜台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打印出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回单”连同《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单位联一起返给销户单位经办人。

注意事项:单位办理账户注销前,该单位账户下所有个人账户必须已完成销户或转移,该单位账户下无个人账户。

推荐第8篇: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购买商品房需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出具组合贷款联络单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第四步,贷款人办完商业贷款手续后返回中心并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联络单及其复印件1份,并交纳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代办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五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推荐第9篇:公积金

您好!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购买住房可以申请贷款(贷款之前不提取公积金的没有余额要求)。

购买商品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1-19页1份,1-

6、14页3份 )

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验原件,复印4份)

3、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复印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 印4份)

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推荐第10篇:公积金

FESCO员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取范围及办理支取所需要提供材料: 购房首次支取:

1.以本人的名义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支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中都有您的名字)

2.以配偶的名义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支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中都是您爱人的名字)

租房支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再次支取:1.以前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但在FESCO是首次支取

2.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销户支取:( 办理销户,一定要在帐户封存之后 )

1.退休销户提取

2.出国定居销户

3.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

特殊支取:(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限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购房) 公积金约定支付:约定支取办理流程

以本人对名义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支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中都有您的名字)

[2008-05-12] 来源: FESCO 公积金代理中心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并需要保证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2.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4.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支取地点:FESCO总部三层349房间(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7.咨询电话:400-650-2211

二、办理流程: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预售房要求备案),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和单位签署的购房协议,购房收据

2、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提示: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住房公积金“约定支取”业务介绍

[2009-02-16] 来源:近期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约定支取服务。约定支取业务是员工因购买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办理公积金支取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约定协议,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定期直接将员工的公积金划到员工的银行卡,不需要员工再办理支取的申请手续。此项业务现在可以在办理正常支取业务同时申请。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并需要保证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2.支取额度: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3.支取人要求:约定提取业务需本人到FESCO总部公积金支取柜台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4.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4号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6.咨询电话:400-650-2211

二、办理此项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支取时必须使用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合办的交通银行联名卡;

2、首次支取或再次支取距离上次支取时间已满3个月,在支取同时办理(由于约定支取是新生成事物,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各管理部办理的尺度略有不同,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管理部缴存的员工,需要到正常的支取间隔时间才可办理。办理尺度有可能还会调整);

3、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在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此项业务后,支取间隔时间可任意选为

1、

3、

6、12个月,但不建议选择按月支取。因缴费受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公积金缴存到账日期会有浮动,尤其在春节、五

一、十

一、及跨年期间,会导致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支取。如余额不足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将终止约定提取。

四、约定支取与正常支取手续同时办理后,将在办理支取手续之日起12-15个工作日内,支取金额到账后,此项业务开始生效。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约定支取业务将会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银行卡挂失);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处于缓交或封存状态的单位职工;

5、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未还款;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也将终止约定支取业务。

六、考虑到现在约定支取业务正处于试运行阶段,系统和流程并未经过长期测试,同时,支取手续由市中心通过银行直接完成,跳过了住房管理部和FESCO,故我们无法查询任何操作记录,无法解答员工关于支取情况的问题。出于对员工资金安全性的考虑,建议员工不要急于办理,待整个流程比较完善和成熟之后再办理。 附联名卡样本:

第11篇:公积金

范文1

本人在

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需动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现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请予批准。

申请人:

所在单位意见

后勤管理处意见

范文2

本人在

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便于按期还贷,现特申请办理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手续,请予批准。

申请人:

所在单位意见

后勤管理处意见

范文3

本人

原系安庆师范大学

教工,于

月离职/调出,现就职于

。现单位已为本人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缴交,本人户口已迁离安庆市,特申请将本人原在安庆师范大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转出,请予批准。

申请人:

原所在单位意见

人事处意见

后勤管理处意见

范文4

本人在

租住商品房一套,需动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现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请予批准。

申请人:

所在单位意见

后勤管理处意见

范文5

本人在

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为便于提前偿还贷款,现特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手续,请予批准。

申请人:

所在单位意见

后勤管理处意见

第12篇: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材料

注: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性质的

每月20-22日收材料其他时间不受理!谢谢您对工作的支持!

1、购买新房员工本人为主购房人的(第一次支取)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复印前六页和合同的签字盖章页)

2)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首付款发票和贷款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提供手机号码)

2、购买二手房员工本人为主购房人的(第一次支取)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提供手机号码)

3、员工本人非主购房人的(第一次支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提供手机号码)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配偶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注:配偶的公积金提取单是在外省市或者国管的,还需要按着购买新房员工本人为主购房人的(第一次支取)所需材料提供材料方可办理

配偶无公积金的需要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无单位的街道或者村镇提供证明材料

4、租房所需材料: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地税发票、税收通用完税证(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为复印件

公积金转移

1) 跨省转入 :到人力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

2) 跨省转出: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转移证明,须注

明单位名称、登记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收款单位名称、收款银行名称、收款账号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国管转入市管:银行开具查询书交人力部门。

第13篇:公积金

公积金

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公积金延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所称公积金,是指由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的一项社会保障基金。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 园区公积金制度设A、B、C三类综合的社会保障计划。

(一) A类综合保障计划:

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六类社会保障项目。

(二) B类综合保障计划:

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障项目。

(三) C类综合保障计划:

含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四类社会保障项目。

C类保障计划为过渡性、临时性的综合保障计划,其终止时间视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 园区公积金制度中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适用范围如下:

(一) 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

(二) 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经单位申请,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参加。

(三) C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自谋职业人员。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同类企业及人员,其它企业及人员经办理上款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可选择参加。

第三:园区公积金制度按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分类,分设相应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各用人单位除按单位全部员工月缴费基数的0.2%统一缴纳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外,分类综合缴费比例如下:

(一)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44%,由用人单位及员工各按22%的比例对等缴交。

(二)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36%,由用人单位及员工各按18%的比例对等缴交。

(三) C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28%,由用人单位及员工各按14%的比例对等缴交。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第14篇:公积金中心某年度挂包帮活动自查报告

公积金中心XX年度挂包帮活动自查报告

我单位根据《关于印发〈xx市“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XX年度工作总结暨XX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开展“挂包帮”活动,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关于开展xx市XX年度“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XX年度开展“挂包帮”活动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下:

一、制定本年度开展“挂包帮”活动计划

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挂包帮”活动三年能否见成效的关键之年。为顺利开展本年度的“挂包帮”活动,在中心制定的《开展“挂包帮”活动三年规划》引领下,制定了《XX年度开展“挂包帮”活动计划》。活动计划确定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完成目标任务的方法措施。

二、签订“挂包帮”活动帮扶责任书

XX年2月17日,经与仁和区大龙潭乡立柯村协商一致,签订了《XX年度开展“挂包帮”活动帮扶责任书》。责任书的签订,为有效开展XX年“挂包帮”活动,推动帮扶村社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明显发展,帮助结对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切实开展“挂包帮”活动

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继续采取“几帮一”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该村5家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掌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1、及时“输血”。一是掌握贫困户面临的困难状态,及时帮助解决燃眉之急。二是结合节庆等活动,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或生活必须物品。全年共送去慰问金4600元和700元的物品。

2、增强“造血”功能。帮助贫困户制定和实施脱贫致富计划,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告别贫困,过上殷实生活。到本年底,在5户贫困户中,已有4户基本走出了困境,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继续协助落实帮扶项目

1、继续协助落实水利设施使用功能的完善、恢复项目。一是协助抓好洗马塘社山坪塘使用功能完善工作。协助解决了库区内的部分淹没土地的赔偿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该山坪塘达到了最大设计蓄水能力。蓄水量增加,灌溉面积扩大,为村民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二是主动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为该村争取到10万元的农田水利资金,用于渠道整治,提高水利灌溉能力。

2、协助落实农用电网改造更新项目。主要是协助落实 了洗马塘社800米农用电网改造更新项目。经多方努力,协调电力部门于XX年7月批准了立柯村洗马塘社800米农用电网线路改造计划,项目于XX年8月由仁和电力局总发电管站组织施工,于XX年4月前竣工交付使用。彻底解决了该社用电“难”问题,村民告别了“电慌”的日子,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家用电器得以正常使用、抽水抗旱不再用柴油、人畜饮水和抗旱保产得到保证。

3、继续协助做好大龙潭乡立柯村总龙路至中立柯改造项目第一期工程的相关工作。将该通村公路中,经省交通运输厅卫星测绘的3.425㎞路段,作为第一期工程。经多方努力,此项工程:于今年10月前完成了立项、设计、概算、落实建设用地和确定施工队伍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协调落实了123万元改造资金。XX年10月已开工建设,预计XX年3月前竣工交付使用。村民数十年来的“出行不再难”的期盼,正在变成现实,原来的梦想终于成真!

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协助中共立柯村支部委员会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学习、推广“春风经验”等为载体,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一是协助该村党支部制定和实施建设“四强”、“五好”党支部计划。二是协助开展组织发展工作。本年度发展了3名新党员。从而,使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 用、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在开展好“挂包帮”活动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单位3名县级干部按照有关要求,分别为所直接联系的农户切实开展了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严格进行自查和认真进行满意度测评

严格进行自查

按照《关于开展xx市XX年度“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攀挂包帮组办〔XX〕27号)之《市XX年度“挂包帮”活动目标考核细则》,严格进行了自查。自查得97.5分。

认真进行满意度测评

XX年12月25日,单位“挂包帮”领导小组委托帮村干部张睿东同志到仁和区大龙潭乡立柯村,按照《关于开展xx市XX年度“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攀挂包帮组办〔XX〕27号)有关要求,对其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发出测评表22张,收回22张,均为有效。测评等次均为满意,满意度为100%。

“挂包帮”工作是实现“统筹城乡,两化互动”战略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XX年里,本单位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与上级的要求、村民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挂包 帮”工作中,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直面困难,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为实现三年帮扶规划而不懈奋斗!

第15篇:买房公积金

大庆独家报道仅此一份

大家好,我将我的买房过程说一说,希望对兄弟姐妹们有所帮助,这可是把腿跑细了才总结出来的,如此详细的内容大庆房产网估计只此一份,!!!!(看过以后大家呱唧呱唧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①具有大庆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②在贷款之日前,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③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二,找你单位的房产员(二级单位)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去之前带全以下资料:

1.结婚证(已结婚的必须带)

2.身份证

3.购房合同

4.开发商开的证明(你去找开发商他知道怎么开,主要内容是证明你在他那买的多大的房子,楼号,银行帐户等),为的是把你的公积金转到开发商的帐户里。

5,房产员审核后会给你开一个公积金支取手续(把钱数记住)。

三,你拿着后去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管局和油公司的在西宾建设大厦)支取手续,需带以下东西,

1,身份证

2,开发商开的证明

3购房合同及复印件(记住一定要用A4纸,还要再去一趟售楼处,让开发商在合同里详细注明首付及公积金转入的金额,及贷款的金额,记住只能贷整数,如10万,总数加起来要和购房款一致,举个例子,总房款为194928,首付为应为58478.4,贷136449.6,由于公积金只能贷整数,所以还要补交6449.6,实际首付64928,贷130000。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会给办理公积金转帐手续,三天内会到开发商帐户里,让开发商给你开一个收据,如果你的公积金提出来是31000(记住不能提现金,只能抵购房款),那还剩99000,还是上面的道理,要么你补交9000元,要么贷10万,如果贷10万记住让开发商给再你开一个63928的收据(别以为又得了63928,开发商以备案了),因为64928加31000加100000等于195928,会多出1000,多出的1000让开发商给你一个欠条,等贷款办完后开发商会让你用63928的收据换欠条,然后退你钱。四,再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每月1-10日)

1,首先中心会核对你的合同的贷款一项填写的是否标准,首付加公积金加贷款额是否等于总房款(这时我上面的那些废话就有用了,差一元的你也别想贷了),

2,你要去评估你的房子了,也在中心里,评估师会给你开个评估报告,评估费为评估房价的1.5‰,你别以为想贷多少就贷多少,你和开发商的交易额人家可不认帐,比如阳光的房子是2480一平,评估后只值2000一平,194928的房子只值157200,然后按这个的30%放贷款,算后是110040,呵呵,贷10万正好,13万可没门,幸亏有31000的公积金啊!1所以建议大家买房前一定要先咨询一下你的房子值多少,否则就傻眼了,

3,完事后中心会给你申请审批表3份和担保单3份,及需要的一些资料(如结婚证户口本一类的,不具体说了中心会给你一份说明),现场有样子,填完后回你单位(科级以上)开工资收入证明,盖行政或劳资人事章,还要去开发商那盖担保章,再回中心去担保你的房子了,也在中心里(专门的公司,意思就是你还不起贷款时他替你还,类似保险公司,记住是收费的,呵呵,担保费在贷款批示后再收),担保后把所有的资料给中心, 回家等通知吧

4,20号左右中心会通知你贷款是否被批示,如果同意后中心会和你签借款合同,交担保费(我贷10万5年还完是350元,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算吧!)同时让你办一个建行的活期存折。

5,签完合同后回家再等通知,25日左右中心会通知你取转帐支票(给开发商的)每月往你的存折里存钱吧,OK,万事大吉了,真不容易!

第16篇:公积金练习题

1、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 答:

对错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 答:

对错

3、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答:

对错

4、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 ) 答:

对错

5、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答:

6、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 ) 答:

7、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 答:

8、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 答:

对错

多选题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

答:

A: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单位的专办员 B:已通过商业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职工,仍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本息

C: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以后,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的可申请提前终止

D:单位可以根据其内部职务级别为不同的员工设置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答:

A:经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以执行单位缴交金额加倍、职工个人缴交金额不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

B:单位为其职工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不缴

C: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

定本市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存贷款利率

D:在本单位身兼数职的员工,可以设立多个公积金个人帐户 标准答案: ACD

3、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应当计入工资总额的是( ) 答:

A:月基本工资

B: 交通及通讯补贴 C: 节假日加班工资 D: 奖金

标准答案: ABCD

4、符合下列( )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 答: A:单位合并的

B: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C:单位分立的

D: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标准答案: BD

5、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 )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答:

A:调解组织 B:职工本人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人民法院

标准答案: ACD

6、符合下列( )情形的,职工所在新单位应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清册》: 答:

A: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B: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C:单位破产的 D: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标准答案: ABD

7、职工本人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的,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 答:

A:职工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户口簿

B:户籍情况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C:婚姻状况变更的,提交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D:单位信息申请清册 标准答案: ABC

8、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 答:

A: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B:超过本人实际工资超额缴存 C: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D: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标准答案: ACD

9、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 答:

A: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B: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C: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D:机关在成本中列支

标准答案: ABC

10、下列哪些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 ) 答:

A:单位撤销 B:解散 C:破产 D:合并 标准答案: ABC

11、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有哪些?( ) 答:

A:中行 B:建行

C:交行 D:招行 标准答案: ABD

1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 )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答:

A:国家机关 B:直属机关 C:事业单位

D:法人试点工作 标准答案: AC

13、单位因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

例/缓缴申请表》

B: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或者工会决议书 C: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D:单位负责人批准书 标准答案: ABC

14、单位( )解散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答:

A:成立

B:分立

C:撤销

D:破产 标准答案: BCD

15、自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107号)实施之日起至本办法实施之日止,单位( )按照本办法,为其职工缴存此期间应当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 )不缴存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 答:

A:可以

B:必须

C:可以

D:不得 标准答案: AC

1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C: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D: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证明材料,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标准答案: ABCD

17、住房公积金是指(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答:

A:地方机关 B:国家机关 C:事业单位 D:中央直属机关 标准答案: BC

18、职工办理下列哪些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当使用或者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答:

A: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B: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C:公积金业务咨询

D: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标准答案: ABD

19、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具有专项用途的( )

长期住房储金。 答:

A:保障性 B:互助性

C:自愿性 D:强制性 标准答案: ABD

20、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有哪

些?( ) 答:

A:中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B: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C: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

D: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标准答案: CD

21、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

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 )或者( )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答:

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C:董事会

D:总经理办公会 标准答案: AB

2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

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 )。 答:

A: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

B:小额账户管理费 C:信用卡年费 D:储蓄卡年费 标准答案: AB

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答: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B: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C: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D:退休的 标准答案: ABCD

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住房公积金基本性质的是( ) 答:

A:保障性 B:补贴性 C:强制性

D:互助性 标准答案: B

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

A: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

房储金

B: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C: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D: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标准答案: D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

金的时间为( )。 答:

A:试用期满之日 B:首次发放工资之日

C:参加工作的次月 D:由单位与职工本人协商确定 标准答案: C

4、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 答:

A:2/5,2/5,1/5

B:1/4,1/4,2/4 C:1/3,1/3,1/3

D:3/8,3/8,2/8 标准答案: C

5、新调入的职工从( )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答:

A:调入单位起 B:试用期满起 C:签订合同之日起 D: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 标准答案: D

6、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不分户籍,具有( )

答:

A:自愿性 B:强制性 C:自由行

D:非强制性

标准答案: B

7、最终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包括( ) 答:

A:仅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B: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的2倍

C:仅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D: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标准答案: D

8、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 )。

答:

A:12月31日

B:1月1日 C:7月1日 D:6月30日 标准答案: D

9、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恢复工

资关系后,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 )手续。 答:

A:续约 B:启封

C:查封

D:转移 标准答案: B

10、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

定?( ) 答:

A: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B: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公积金年度月平均工资

C: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

D: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工资 标准答案: A

1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 )

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答:

A:单独 B:委托

C: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

D:指定 标准答案: C

12、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

应当在( )日内通知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

积金联名卡。 答:

A:5

B:7 C:10 D:15 标准答案: C

13、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

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 ),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协议》

C:《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 D:《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协议》 标准答案: A

14、单位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凭( )证明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答:

A:单位财务报表 B: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C: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D:董事会出具的证明 标准答案: C

1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

C:《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户封存清册》

D:《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集中封存清册》

标准答案: A

16、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 )

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答:

A:20 B:15 C:45

D:10 标准答案: A

17、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

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答:

A:10 B:45 C:30 D:15 标准答案: C

18、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

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 答:

A:1万元、3万元 B:3万元、3万元 C:5万元、10万元 D:1万元、5万元 标准答案: D

19、因连续亏损( )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

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

A:四年 B:两年 C:三年 D:一年 标准答案: B

20、《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 )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答:

A:3 B:6 C:12 D:24 标准答案: B

2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答:

A:15 B:30 C:20 D:60

标准答案: B

22、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

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 答:

A:7 B:3 C:5 D:14 标准答案: B

系统操作类

1、在操作职工明细导入时,尽量选择文本格式。( ) 答:

2、月缴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

人比例),保留到元角。此规则算法应用于所有的月缴额计算。( ) 答:

3、专办员的6项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

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 ) 答:

4、集中封存账户可以开户。( )

答:

对错

多选题

1、个人账户转移可以由( )办理

答:

A:转出个人 B:转入单位

C:转出单位

D:转入单位和转出单位 标准答案: AB

2、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Excel导入

都支持哪些版本( ) 答:

A:Excel97 B:Excell2000

C:Excel2003 D:Excel2007

标准答案: ABC

3、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如果点击保

存按钮,保存未成功,会以何种方式提示( ) 答:

A:将错误内容标红

B:数据区下方会有红色字体提示 C:将错误内容标黄 D:无提示 标准答案: AB

4、如何操作进入“+*单位信息变更”业务,进行信息变更( ) 答:

A:双击“单位信息变更” B:单击“单位信息变更”

C:单击“+”

D:点击“nxter” 标准答案: AC

5、控件没有安装好,页面会出现哪些情况( ) 答:

A:打印时报错批量数据编辑区域有问题

B:打印页面展示为Excel表格装或者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

C:批量编辑页面出现红X

D:批量数据编辑区域有问题 标准答案: ABCD

6、登录或交易时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

证书”,原因有( ) 答:

A:ukey驱动没有安装正确

B:其他数字证书问题

C:未进行网页刷新

D:退出,重新登录 标准答案: AB

7、某周三上午,专办员可以预约下列时

间办理业务( ) 答:

A:本周三下午

B:本周五上午

C:下周三下午

D:下周五上午 标准答案: BC

8、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Excel如果成功导入都有注意哪些问题( ) 答:

A:把路径和文件名填入

B:导入的Excel须关闭 C:导入的Excel不能有多个标签页

D:导入的excel中标签页的名字是中文

标准答案: ABC

9、职工本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查询或信息变更等其他业务首先要修改联名

卡密码,那么通过以下哪些操作可以修改

联名卡密码( ) 答:

A:凭公积金账号及初始密码进行“个人登录”

B:在个人信息变更—联名卡密码修改中修改联名卡密码

C:在查询—联名卡密码修改中修改联名卡密码

D:在联名卡—联名卡密码修改中修改密码

标准答案: AD

10、个人账户设立时需要注意以下哪些事项( ) 答:

A:使用简体办公系统

B:户籍状况等信息请按要求填写相应代码 C:缴存基数注意小数问题 D:婚姻状况需如实申报和录入 标准答案: ABCD

11、不允许做集中封存的情况有( ) 答:

A:托出单位有在途

B:已经集中封存的职工

C:个人状态为销户

D:有未补缴记录的账户 标准答案: ABC

12、单位专办员不能直接办结,需要在柜台审核的业务有( ) 答:

A:单位汇缴登记 B:个人账户转移

C:补缴往月登记 D:缴存比例调整 标准答案: AC

13、专办员未参加培训可以做以下哪些业务( ) 答:

A:单位汇缴金额试算

B:单位缴存明细

C:单位信息查询

D:缴存基数调整 标准答案: ABC

14、专办员有以下几种登陆方式( ) 答:

A:专办员账户登陆 B:专办员密码登陆

C:数字证书登陆 D:单位缴存登记 标准答案: BC

15、进入公积金系统,专办员需要下载的控件是( ) 答:

A:密码控件 B:打印控件 C:Active控件 D:Uky控件 标准答案: ABD 单选题

1、下面哪项业务是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网上办结的( ) 答:

A:个人账户异地转移

B:单位核准类信息变更 C: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 D:缴存基数调整 标准答案: D

2、以下哪一项不可通过专办员信息变更进行修改( ) 答:

A:证件号码 B:办公电话 C:电子邮箱 D:移动电话 标准答案: A

3、凭证补打中的信息会在( )个工作日后自动删除 答:

A:7 B:8 C:9 D:10 标准答案: D

4、个人账户状态为( ),不可集中封存 答:

A:正常账户 B:特殊账户 C:销户账户 D:封存账户 标准答案: C

5、公积金缴存银行不包括以下哪个?( ) 答:

A:建设银行 B:招商银行

C:交通银行 D:中国银行 标准答案: C

6、专办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示验证码失效或者已经安装控件却提示没有安装,这两种情形,需要做的操作( ) 答:

A:重新输入验证码 B:重新下载控件

C:安装客户端,从客户端登陆

D:退出,重新登陆 标准答案: C

7、存量职工是指曾在深圳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那么以下关于存量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叙述不正确的是( ) 答:

A:专办员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查询单位全部“存量职工”的明细列表

B:可以重新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C: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业

D:专办员对存量职工账户进行启封

标准答案: B

8、降低缴存比例的上限是( ) 答:

A:0.01

B:0.05

C:0.1

D:0.2 标准答案: B

9、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中,修改数据项

不包括( )

答:

A:职称 B:最高学位 C:户籍状况

D:电子邮箱 标准答案: C

10、凭证没有打印直接关闭页面,可以去辅助功能( )重新进行打印 答:

A:暂存任务

B:预约管理 C:申报预约

D:凭证补打 标准答案: D

11、单位不能通过( )方式进行汇缴 答:

A:托收

B:现金

C:预付

D:支票 标准答案: C

1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 ) 答:

A:职工本人自行缴存

B: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收

C:单位代扣代缴

D:银行代扣 标准答案: C

13、单位操作补缴登记,确认人数后,不可以选择以下哪种方式补缴?( ) 答:

A:托收

B:现金

C:支票

D:直接转账

标准答案: D

14、由于专办员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时登记信息错误,导致实际缴存额小于应缴额,不足的部分可通过( )补足 答:

A:补缴往月

B:整月补缴

C:少缴补缴

D:现金补贴 标准答案: C

业务规程类

1、所有封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均放在集

中封存户中。( ) 答:

标准答案: 错

2、原在深圳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

金,且未全额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叫存量职工。( )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3、选择购买数字证书的单位专办员可以

在网上办结全部的公积金业务。( ) 答:

标准答案: 错

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在所选定的

归集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 答:

标准答案: 错

5、一个公积金年度是指每年6月30日

至下一年7月1日。;( ) 答:

标准答案: 错

6、整月补缴适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

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 ) 答:

标准答案: 错

7、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时公积金账户

必须处于封存状态。;( ) 答:

标准答案: 对

8、一个职工可以设立多个住房公积金个

人账户。( ) 答:

错 标准答案: 错

9、专办员的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的。( )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10、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可以在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11、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结。( )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多选题

1、单位因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如果单位选择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可申请降至多少?( )

答: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标准答案: ABCD

2、专办员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

卡,专办员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包括( ) 答:

A:联名卡开户银行所要求提供的申请表和各项证明材料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联名卡领卡》

C:所有申请设立公积金账户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D:联名卡签收表 标准答案: BD

3、单位需要为存量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

积金,需经过以下哪些步骤?( ) 答:

A: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查询并确认存量职工信息

B:个人账户设立

C:个人账户转移

D:个人账户启封 标准答案: ACD

4、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可以通过

哪些方式办理?( ) 答:

A:使用数字证书网上直接办结 B:携带规定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业务

银行网点办结

C:携带规定申请材料到公积金管理

部柜台办结

D:网上申报预约后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 标准答案: ABD

5、通过专办员密码登录方式办理缴存比

例调整业务时需经过以下哪些步骤?( ) 答:

A:网上申报 B:网上预约

C:网上办结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

标准答案: ABD

6、以下哪些补缴方式只能到公积金业务

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 答:

A:部分补缴中的整月补缴 B:部分补缴中的少缴补缴

C:补缴往月 D:以上均正确 标准答案: AB

7、单位核准类信息包括( ) 答:

A:单位名称

B:组织机构代码

C:单位地址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标准答案: ABD

8、单位备案类信息包括:( ) 答:

A:单位名称

B:单位地址 C:邮政编码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标准答案: BC

9、联名卡中储蓄账户的密码可通过以下

哪些方式修改?( ) 答:

A:银行服务热线

B:银行个人业务柜台

C:银行公积金柜台

D:银行自助终端

标准答案: BD

10、身份证号重号的个人账户设立专办

员需提交以下哪些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

立申请清册》

B: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和联名卡原件 C: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标准答案: ABCD

11、使用专办员密码登录办理业务需要

经过以下哪几个环节?( ) 答:

A:网上申报 B:网上预约 C:网上办结

D:到网点柜台办结 标准答案: ABD

12、下列哪些业务使用数字证书可以直

接在网上办结?( ) 答:

A:个人账户设立 B:个人账户封存及启封 C:缴存比例调整

D:缴存基数调整 标准答案: ABCD

13、以下有关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市内

转移业务叙述正确的有( ) 答:

A:须先在深圳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B:填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C:持表格到住房公积金盖管理机构

印章

D:表格须加盖转出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印章,盖章后表格须带回深圳用于办理入账手续

标准答案: ABCD

14、以下有关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市内

转移业务叙述正确的有( ) 答:

A:转出单位先做封存

B: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C:转入单位专办员需填写转出单位公积金号

D:转入单位做转移 标准答案: AD

15、对职工账户启封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 ) 答:

A:职工因公出国

B:恢复工资发放可继续和单位共同缴纳公积金

C:申请个人免缴的

D:单位接受新调入职工后 标准答案: BD

16、对职工账户封存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 ) 答:

A:职工因休假等原因工资暂停发放

B:调整缴存基数

C:申请个人免缴的

D:职工离职的 标准答案: AD

17、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业务

时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 答:

A:单位连续亏损两年

B: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C:单位盈利较少的

D:单位不愿意缴纳的 标准答案: AB

18、部分补缴中的整月补缴和少缴补缴

可以通过( )方式办理

答:

A:网上直接办结

B:电话办结

C: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D:携带纸质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 标准答案: CD

19、单位补缴有以下哪些类型( ) 答:

A:补缴往月

B:部分补缴 C:整月补缴

D:少缴补缴 标准答案: ABCD

20、购买数字证书的专办员可以对(

等单位信息直接变更。

答:

A:单位成立时间 B:组织机构代码 C:单位地址

D: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 标准答案: ACD

21、单位专办员办理补缴业务需要提供

以下哪些材料?(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C: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到指定银行填制指定的《现金缴款单》

D:单位选择支票缴款的,填制与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标准答案: ABCD

2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管理部业务受理范围包括( ) 答:

A: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 B: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办理并户的

C:身份证号重复的职工申请个人账户设立的

D: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工资的职工申请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

标准答案: BCD

2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受理范围包括( ) 答:

A:汇补缴业务 B:个人账户封存、起封

C:个人账户市内转移、转入集中封存户、异地转入

D:单位交存登记注销

24、采用网上预约方式办理业务的好处

和作用是( ) 答:

A:可以灵活选择业务办理的时间和

地点

B:利于避免业务繁忙时排队时间过

C:缩短柜台业务办理时间

D:可以网上系统自动审核专办员填报的信息,避免在柜台审核信息出错。 标准答案: ABCD

25、专办员办理业务有以下哪几种方式

( ) 答:

A:网上直接办结(方式1)

B:电话办结

C:简称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2)D:携带纸质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方式3)

标准答案: ACD

26、提取情形的设置主要基于( )考虑

的。 答:

A: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B:兼顾其他群体的提取需求

C:积累资金,低息贷款 D: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标准答案: ABC

27、个人账户设立时出现“身份证号重

复”的报错提示的原因有下哪些情况( )答:

A:管理部系统错误

B:该职工为存量职工

C:确实存在身份证重号

D:业务网点系统错误 标准答案: BC

28、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适用于以下哪些

情况( ) 答:

A:单位合并、分立的 B:单位撤销的 C:单位亏损的

D:单位解散或者破产的 标准答案: ABD

单选题

1、单位因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缓缴的单位在缓缴期间有多少职工处于停缴状态( ) 答:

A:1个 B:10个 C:已封存的职工

D:单位的全部在职职工 标准答案: D

2、单位需要通过补缴往月的方式补缴,补缴时系统主要根据个人账户中哪个信息计算出补缴月份的单位应缴存人数?( ) 答:

A:个人账户的设立时间 B:个人账户的启用年月 C: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码

D:个人账户的社保电脑号 标准答案: B

3、专办员未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办理业务

又未取消预约的,网上预约失效且( )个工作日内不能再进行同一个业务的预约。 答: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 B

4、住房公积金执行年度为:( )

答:

A: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B: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C:当年的6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

D:当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

标准答案: B

5、个人免缴业务需要到哪里办理?( )

答:

A: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 B: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 C:网上办事大厅 D:以上均可 标准答案: A

6、以下哪种补缴方式可以使用数字证书

直接在网上办结?( ) 答:

A:部分补缴

B:整月补缴

C:补缴往月 D:少缴补缴 标准答案: C

7、单位共有缴存职工1000人,个人账

户设立1000人,1000人需全部补缴2011年2月至6月的全部公积金适用以下哪种补缴方式进行办理?( ) 答:

A:部分补缴 B:整月补缴 C:补缴往月 D:少缴补缴 标准答案: C

8、以下有关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业务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答:

A:申请缓缴不能当场办结 B: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申请一次为三年

C: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能当场办结 D: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 标准答案: B

9、以下关于缴存额调整业务的相关描述错误的是( ) 答:

A:缴存额调整包括缴存比例调整和缴存基数调整

B: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缴存比例在

C:5%-20%之间

D:可以随时调整缴存额度

E: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结束之前办理下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及核定手续 标准答案: C

10、以下关于部分补缴的描述不正确的

是( ) 答:

A:部分补缴分为整月补缴和少缴补缴

B:部分补缴可以采用托收方式 C:部分补缴适用于单位全部欠缴职

工、全部欠缴月份的全部金额补缴

D:部分补缴和补缴往月是补缴的两

种不同方式 标准答案: C

11、以下关于汇缴业务的描述不正确的

是( ) 答:

A:汇缴是指单位为其在职职工代扣

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B:单位可选用托收、现金、支票方式进行汇缴,建议尽量采用托收方式

C:支票和现金缴存须到指定网点缴存

D:鼓励采用现金、支票方式进行汇缴

标准答案: D

12、可变更的单位核准类信息不包括( )

答:

A:托收账户开户银行 B:法定代表人 C:单位名称

D:邮政编码 标准答案: D

13、专办员办理集中封存业务不需要带

以下哪些材料?( ) 答: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申请清册》

B:单位专办员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

C: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

D:职工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 标准答案: B

14、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单独申请联名

卡( ) 答:

A:正常个人账户设立的职工 B:因单位提交信息错误导致银行验证姓名身份证信息没有通过的

C:未领卡重新申请制卡

D:个人申请换领其他银行联名卡; 标准答案: A

15、以下哪项业务使用数字证书不能直接在网上办结?( ) 答:

A: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 B:比例调整 C:基数调整

D: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标准答案: D

16、

第17篇:公积金贷款

我们行公积金贷款方面好像也没有什么培训,所以这些做法都是到处问和摸索的记录,没有整理一下,反正不规范的,有些可能不对,大部分都是可行的。做柜员了,这些资料留着没有用,今天整理在家整理资料,正好看见这些,送给大家,或许有人能用到。

公积金贷款操作除了抵押物录入,一定记得要当天复核! 公积金系统中身份证尾数为X的,要小写.

公积金贷款录入步骤:

1、收集资料前,查询可贷金额、可贷年限,查询是否在最近6个月内连续缴存。

2、收集资料完善贷款文本后,用录入号在贷前管理里的贷款申请菜单中录入信息,提交两次后(如果是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一次提交后要选择住房是否首套房等,否则直接提交第二次)交由复核号录入,复核号在待办任务中输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非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公司处选择无)录入到抵押物信息前截止。

3、信息录入后,送交管理部审批、盖章。

4、到公积金中心二审,二审结束完毕后,携带资料到房产交易处抵押登记

5、抵押登记后,扫描贷款文本第四页(第四页须有公积金中心审核章),经由复核号的“阳光政务”板块进行扫描,将第四页图像的文件名改为“811803„„jpg”即81加上贷款申请号,上传的唯一识别名为同样数字。

6、上传之后,在录入号待办任务中,输入姓名或者身份证查找需要抵押物录入的任务,进行录入。预售房录入售房合同号与抵押日期,非预售房需要输入抵押合同编号和日期、

他项权证号及日期(中心二审时会录入产权证和土地证,若无,须录入)。(若姓名或身份证都查不到有任务要录入,且中心未曾拒绝的,十分可能中心录入后未作提交,联系公积金中心)

7、抵押物录入后,携带一系列资料到总行营业部联系放款。(年末会有公积金无钱可放的情况,要事先确认)

8、确认放款之后,携客户还款协议,在录入号中“贷中管理”签约项下录入还款信息,若有住房补贴的,须事先确认是否住房补贴加入还款,若加入,在归集查询中,查询住房补贴账号,后录入还款签约。

特殊情况:有配偶信息且需要参加还款的,配偶已有身份证号在签约项目下的,可以剪切身份证最末一位数字或x,光标点击页面空白处,再粘贴到最末位,再点击页面空白处就可以显示出来了。

做此笔业务前需要柜员签到,需要在下午4:30之前做完,记得当天要复核。

9、流程结束。

一些常见难题: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自管产与二手房需要录入抵押合同编号,他项权证编号,与抵押登记日期,他项权证受理日期,银行取得日期。

2.公积金贷款还款

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每年可以支取一次,提前还款,以缩短年限或者减少月供。对于组合贷款,应该按照公积金优先偿还政策,必须将公积金与住房补贴首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之后可以提取偿还商业贷款。

3.自管产与非首次使用公积金

自管产在公积金录入的时候,在首次录入,第一次提交之后,购房种类选择“自管产”。非首次使用公积金,分为首套房与二套房,二套房需要满足南京市住房人均面积制约,非首次使用公积金首付都需要达到60%,利率上浮1.1倍。

4.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查询目前明细房产,为首套房的,购房种类选择“首套房”,但是首付比例需要达到60%,利率上浮1.1倍。

5.客户丢失银行卡

客户丢失银行卡,补办过后不能够扣款成功,需要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新办理的银行卡、(并或者公积金贷款借据),到公积金归集行的柜台(柜台有这项权限,贷款操作好号没有)申请更改,在贷中管理“特殊业务”内菜单更改还款银行卡更改,更改之后,打印申请单,客户签字确认。

以下是建设银行做法,非常值得学习:

6.查询首套房问题

查询首套房应该在客户契约鉴证之后,明确显示有无房产。但是目前建设银行(我们紫金银行)都默许查询首套房查询在鉴证之前,名下无房产的情况。上纲上线不行。

7.关于自管产与二套房的抵押录入(与1对比)

自管产公积金部分,等到中心二审之后,应该录入抵押合同编号与抵押日期,抵押合同编号问题,建设银行是自己编制,因为住建局不给编号,我们银行目前使用契约号(中心也确认放款了,证明可行)。另外还需要录入他项权证信息(为“宁。。”开头的一串文字数字)。 二套房公积金部分,房产的产权证、土地证,中心二审的时候会录入好。我们需要录入的就是抵押合同编号、日期与他项权证编号与日期。目前我行与中心系统会偶尔报错(时常发生),第二遍录入时,系统会自动抹去产权证信息,后被退回,重新补录房产证后提交,多次提示失败可以多次提交,但是最终是可以提交走的,后续成功放款。

我们提交的时候,有时候系统会自动抹去产权证信息,如果有多本证,要一起录入

8。关于南京市认房又认贷的问题。

认房问题很好解决,在南京市区域内查询仅有一套就可以。

纯公积金贷款很好解决,在公积金系统中都有迹可循。

因为目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在征信系统中体现,其他省份未知。

完全商贷:完全商贷需要查询征信记录有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不管他住房按揭贷款

是否在本行政区域内,只要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都算二套房。

否则,为首套房。

组合贷款:在征信记录中有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不管他住房按揭贷款是否在本行政

区域内,名下是否有房产,只要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都算二套房。首付需要

60%,上浮1.1倍。公积金贷款为首次使用仍为基准,非首次使用的需要1.1倍

在征信中无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在该行的公积金系统中查询有过贷款记

录的,是二套房。商贷与公积金都需要收入60%,上浮1.1倍。

否则,为首套房。

我行目前规定:

9.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首套住房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对第二套住房严格执行首付款不低于60%及利率上浮不低于10%的政策标准;不得受理个人及家庭第三套住房的借款申请。

10.对异地借款人的购房资质真实性加强审查,确保借款人在本地工作及居住的真实性。严格办理借款人家庭房产记录查询程序,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关于离婚客户的案例:

11.加强对单身借款人婚姻状况的认定与核查,综合面谈情况、户籍资料、个人征信及单身证明等材料对借款人婚姻状况真实性进行判断与认定。对已离婚的借款人,其离婚时间据贷款申请日必须为六个月以上。

12.对以别墅、商住为主要户型的楼盘及个人控股的小型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谨慎介入。

13.自建房住房按揭贷款需要两证齐全,土地为划拨的,交易人需要向有权部门支付一定费用将土地类型转化为出让(能否转化需要看政府的意见),才能做交易抵押。

14.关于配偶征信记录不良的解决办法,目前还不知道授信能否进行。

15.关于纯公积金贷款是否必要查询首套房的问题(其他见第8条)

纯公积金贷款录入时候,显示为首次使用公积金的,不要查询。公积金显示不是首次使用的,一定要查询,是首套房的,录入号录入第一次提交选择首套房;非首套房的,第一次提交时,选择第几套,且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南京市要求。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贷金额目前最多二十万。

16.申请人工作变动,出现不连续缴存怎么办?

申请人如是真实因工作变动,发生公积金缴存中断的, 无法贷款的情况。如果申请人工作已经落实且最新的单位已经将公积金全额补齐.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改状态。所需资料,1。现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此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公积金缴存的具体日期,中断的月份,以及公司已经全额补缴情况。2。劳动合同的复印件,3。中心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18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进入调研期 使用范围或扩大

今年4月9日,住建部曾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目前住建部正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

目前全国多个二三线城市开始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针对首套房的政策倾向愈加明确。记者昨日获悉,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另据悉,公积金针对购买首套房的扶持政策目前仍由各地自行制定,住建部暂不会对此出台统一政策。

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4月9日,住建部曾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目前住建部正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

据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修改方向是让公积金能更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

同时,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有望进一步放开。

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还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统一文件予以制度化。

近日多个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悄然提高。4月23日,武汉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放宽了贷款额度,最高可以申请到八成贷款。呼和浩特也准备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及贷款额度,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事实上,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名单仍在进一步扩大。据记者初步统计,近期还有江西南昌、安徽蚌埠、辽宁沈阳、新疆克拉玛依、山东滨州、河南的郑州和信阳等多座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均在15%至25%之间。

有市场人士认为,各地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传达出调控政策将更加精准微调的信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予以扶持的政策倾向更加明显

第19篇:公积金培训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培训资料

一、公积金概念

1、市属公积金:借款人所在单位为北京市属单位的,缴纳的公积金称为市属公积金一般缴存银行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

2、国管公积金:借款人所在单位为中央直属或下属单位的,缴纳的公积金称为国管公积金一般缴存银行为建设银行。

3、自由还款方式:是指中心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个人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个人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情况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原则:个人贷款的还款采用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个人贷款采用日对日的还款方式,即借款人按月还款,贷款的还款日为放款日在各还款月份的对应日,如果某月没有该对应日,则在此月的最后一日偿还贷款。

二、借款人应满足的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

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

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申请办理时必须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才可以申请贷款。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

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三、公积金操作时间:

1、市管公积金一般从签单到初审为4-5工作日,初审至复审为3-4工作日,过户至放款一般为5-7工作日(特殊情况例外)。正常一个市管公积金流程所需工作日为18-21工作日左右。

2、国管公积金一般从签单至评估(需补齐网签合同)为2个工作日,评估至初审为5个工作日初审到批贷为3-5个工作日,过户后交过户材料到通知面签为4-7工作日(国管直接以短信通知借款人),面签完到放款为6-8工作日。正常一个市管公积金流程所需工作日为24-27工作平日左右。

四、担保方式下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本人带齐贷款资料到厚泽公司填写贷款所需资料、表格,并一次交齐公积金贷款所需费用。

2、厚泽公司指定代办人员持买方签署的《个人信用评估申请书》及(经公司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的)房产评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远郊管理部)办理借款人个人信用评估及房产评估。

3、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出具《抵押物评估意见书》(国管直接出具评估报告)。

4、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随厚泽指定代办人员一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材料,完成初审。

5、初审通过后,管理中心批贷(国管公积金批贷一般需要两周左右时间),厚泽代办人员电话通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由厚泽代办人员收押过户领证通知单和契税发票原件。

6、复审,买方夫妻双方带齐面签所需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面签借款合同,并向公积金担保中心缴纳担保费和抵押登记费。

7、面签后5至7个工作日内,银行将贷款划入卖方指定账号内。

特殊说明:国管初审买卖双方都不用去,复审卖方不到场。市管初审买方配偶可以不到场,房主必须到场,复审买方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卖方不到场。

五、贷款资料的准备

1、市管公积金买卖双方准备资料

买方所需资料:身份证(夫妻双方或单身证明)、户口本(外地的要暂住证)、结婚证(单身不需要)、个人还款存折(工行、建行、交行、农行、中行)、劳动合同(外地户口要,北京不需要)、高中以上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

卖方所需资料:身份证(房主本人)、共有权证人身份证、个人收款存折(工行、建行、交行、农行、中行)、房产证原件(必须解低押后的)

2、国管公积金买卖双方准备资料

买方所需资料:身份证(夫妻双方或单身证明)、户口本(外地的要暂住证)、结婚证(单身不需要)、收入证明各3份(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劳动合同(外地户口要,北京不需要)、照片(夫妻双方各3张)、个人还款存折(建设银行)

卖方所需资料: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必须解低押后的)、个人收款存折(建设银行)

六、公积金所需费用:

代办费:3000/笔

评估费:评估值3‰(最高为1500)

担保费:贷款额3‰。

抵押登记费:市管300/笔国管已取消

七、签约文件

1、市属公积金文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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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表:客户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 申请书 首付款收据 标的物/抵押物审核评估登记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承诺书:代理方签章 过户证明:代理方签章 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章 网签信息表:购房人签字 公积金贷款服务协议:买方、卖方及代理方

(10) 证明书:买方、卖方及代理方 (一式三份)

(11)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购房人、保证人及代理方 (一式三份)

(12) 授权委托书:买方及代理方 (一式四份)

(13)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买方及卖方

(14) 客户资信审查流程表

(15)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16)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国管公积金文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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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首付款收据 标的物/抵押物审核评估登记表 网签信息表:购房人签字 过户证明:代理方签章 证明书:买方、卖方及代理方借款申请人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 配偶同意出售声明 中央国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买方及卖方

(10) 授权委托书: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一式两份)

(11)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购房人、保证人及代理方 (一式四份)

(12) 存量房交易结买方及代理方 (一式三份)

(13)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14) 客户资信审查流程表

(15) 存量房买卖合同

八、贷款信息

1、贷款利率:贷款年限为五年以内(含五年),年利率是3.33%;贷款年限为五年以上,年利率是3.87%;

2、贷款期限:1至30年。同时需要满足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高于70岁;房屋至今实际使用年限(以实际建成年代为准)加 贷款年限不得高于47(此三项取低者为借款人最高贷款年限)。备注:对于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贷款期限时应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年龄,以年龄较大的为准。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之前借款人是否有商业住房贷款影响,不计算为第二套房贷,利率、首付不会上浮。

4、最高额度的限制:市属公积金月个人缴存在550元贷款年限在30年的正常可贷款80万元,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30%;AA级的借款人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15%(申请信用评级的借款人应前往国管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按照国管分中心信用评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经面谈确定。)。

5、最低还款额确定的原则: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个人贷款,根据等额均还还款方式的月还款额确定其最低还款额;期限在5年(不含)上的个人贷款,根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房屋的折旧,设定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不含)前至少应偿还的最低贷款本金,据此确定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最低还款额。

九、计算贷款金额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最高贷款额度=[(职工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400元] ÷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 四舍五入)。

3、具体贷款额度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府款要求及个人信用评估因素

十、公积金解答

1、公积金应如何查询?

答:市管: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由代办公司指定人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国管:由客户本人到本人单位查询。

2、公积金如何避税?

答:公积金规定过户合同必须与上报公积金贷款合同为同一份所以只能根据客户贷款金额来确额定过户金额,所以避税不会太多。

3、公积金如何还款?

答: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可以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对月还款额进行调整,因此严格来说不存在“提前部分还款”的概念。借款人如果想提前全部偿清贷款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或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贷款。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 ⑴通过96155约定还款额进行操作;⑵通过贷款业务部门办理: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款额即为通过96155的个人贷款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的您该笔贷款“到下一还款日的最高还款额”。

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为:上已约定还款日后三个工作日(不含),借款人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不含)之前。此种办理方式下的还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日由经办部门当时计算确定。

4、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5、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委托公证?

答:如果不能出面必须提供公证书,公证书必须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格式。卖方是有委托人的最后放款还是要到房主名下存折(国管可放在受托人帐户但需要三分公证书原件)。

6、借款人及配偶如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答: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后,方可办理有关申请手续。买方如果其配偶或本人已有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才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20篇:公积金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2种贷款方式是什么关系?

浏览次数:418次悬赏分:30|解决时间:2011-3-12 12:14|提问者:邯郸宝爸宝妈

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2种贷款方式是什么关系?我清楚这两种贷款性质是不一样的,公积金贷款比银行按揭贷款的利,但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要求的.

我现在与房产公司签定的合同上付款方式是:银行按揭贷款,但合同上没有写住房公积金贷款(他们房产公司说可以按公积金贷款的).我不清楚如果房屋合同上写的是”银行按揭贷款”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签的是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但我已经交了首付!所以很郁闷!如果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我就要多支付10多万的贷款利息!

最佳答案

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支付本息给-银行,直至贷款结清,赎回房产证。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同金额年限的贷款,公积金贷款确实比银行按揭更加划算方便,因为本来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将对个人的实物住房分配改成货币性住房的产物。下面比较一下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五年以上4.50%6.6%两者的关系其实很简单,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贷款资金都是由地方公积金中心完成和提供的,但由于它本身没有放贷的资格,所以它通过在有放贷资格的银行开立一个放款户,再委托银行从该户头划款给个人,银行在中间只收取手续费。公积金中心和借款人存在抵押关系,因为公积金可以选择和那几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所以不是所有银行都受理公积金贷款的。

如果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应该如下:

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你的情况可以去咨询当地受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或者直接咨询公积金中心,房地产公司的人不专业,还有你的房屋合同是指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吗?如果是那影响不大。 追问

现在签的是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但我已经交了首付!所以很郁闷!如果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我就要多支付10多万的贷款利息!

回答

银行按揭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你的情况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请问你的贷款银行指定了没?放款了么?

追问

我现在还没有指定贷款银行,还有就是我们这里还没有开通银行按揭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银行贷款越收越紧。不同的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是不同的。据测算,一笔50万元、期限为30年的贷款,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利息支出相差12万元之多。那么,房贷究竟怎么还才划算呢?

用好公积金生活没压力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住房贷款低得多,以5年期以上贷款来看,商业住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158%,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两者相差0.288个百分点。以贷款额度10万元为例,商业住房贷款每年将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2880元,若期限为10年,则多支付利息28800元。今年“7折房贷”优惠政策若取消,两者之间所还的利息差距将更大。因此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最省钱。

如何用好公积金贷款也有窍门,用好了,会大大减轻生活压力。根据规定,夫妻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并且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在已有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产的。从投资理财角度讲,贷款买房应该最大限度地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如正在筹备结婚的年轻人,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不够,需要商业贷款来补充。如果在申领结婚证前,两人以各自的名义在同一栋楼内购买上下或左右相邻的两个小户型房子,装修时再将两个小户型房子打通,成为一套复式公寓或一个大户型。这样,分开申请不仅得到的贷款额度大,同时省去商业贷款,节省一大笔利息开支。

如果你申请下来的公积金贷款不够支付房款,可以同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使用这类组合贷款除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外,还要学会用足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期限。现在多数银行习惯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混合在一起,除以贷款年限,从而计算出客户每期应偿还多少房贷。其实,减少利息支出的最佳做法是,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分开,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许多,可以将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设计得长些,将商业贷款的年限设计得短

些,这样也能最大限度地节省利息支出。

银行贷款越收越紧。不同的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是不同的。据测算,一笔50万元、期限为30年的贷款,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利息支出相差12万元之多。那么,房贷究竟怎么还才划算呢?

用好公积金生活没压力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住房贷款低得多,以5年期以上贷款来看,商业住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158%,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两者相差0.288个百分点。以贷款额度10万元为例,商业住房贷款每年将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2880元,若期限为10年,则多支付利息28800元。今年“7折房贷”优惠政策若取消,两者之间所还的利息差距将更大。因此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最省钱。

如何用好公积金贷款也有窍门,用好了,会大大减轻生活压力。根据规定,夫妻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并且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在已有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产的。从投资理财角度讲,贷款买房应该最大限度地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如正在筹备结婚的年轻人,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不够,需要商业贷款来补充。如果在申领结婚证前,两人以各自的名义在同一栋楼内购买上下或左右相邻的两个小户型房子,装修时再将两个小户型房子打通,成为一套复式公寓或一个大户型。这样,分开申请不仅得到的贷款额度大,同时省去商业贷款,节省一大笔利息开支。

如果你申请下来的公积金贷款不够支付房款,可以同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使用这类组合贷款除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外,还要学会用足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期限。现在多数银行习惯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混合在一起,除以贷款年限,从而计算出客户每期应偿还多少房贷。其实,减少利息支出的最佳做法是,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分开,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许多,可以将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设计得长些,将商业贷款的年限设计得短些,这样也能最大限度地节省利息支出。

等额本金省息划算

目前,多数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每期还款金额相同,即每月本金加利息总额相同,客户还贷压力均衡,但利息负担相对较多;后者又叫“递减还款法” ,每月本金相同,利息不同,前期还款压力大,但以后的还款金额逐渐递减,利息总负担较少。

以商业贷款72万元、20年还款期为例,按照7折利率计算,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一共需要支付106万元的房贷;若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只需支付102万元的房贷,两者相差4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并不适合所有的购房者,因为它的月供是倒金字塔式结构,也就是说早期还款数额较高,不适合贷款压力大的家庭。

提前还款 缩短期限

很多贷款者,贷款后满脑门子都在琢磨着提前还贷,可这样做到底划不划算?很多人心里没底。记者有位同学,几年前向银行贷款10万元,已还了5万多的本金。现在她手头又积攒五六万元钱,足够提前还贷了。可对提前还贷,她心存顾虑:“前面已经还了那么多利息,现在提前还会不会不划算?”

对于这种情况,理财师认为,提前还贷要算好账,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提前还贷都能省钱。比如,还贷年限已经超过一半,月还款额中本金大于利息,提前还款的意 义 就 不大。此外,如果选择部分提前还贷,剩下的贷款应尽量缩短贷款期限,不是减少每月还款额。因为,银行收取利息主要是按照贷款金额占据银行的时间成本来计算的,选择缩短贷款期限就可以有效减少利息的支出。假如贷款期限缩短后正好能归入更低利率的期限档次,省息的效果就更明显了。而且,如果碰到降息通道,往往短期贷款利率下降的幅度会更大。

公积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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