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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05:42: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汇总

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东莞市、户口迁出东莞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在本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属购房的,自筹资金须达到购房款的30%以上,与售房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必须具有合法证件并手续齐全;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提供资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指债券、存款单等)质押;

(6)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概念是什么?大修等于装修吗?

(1)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住房。

(2)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3)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

5、在外地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8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8市内购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所需资料请咨询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多少?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优先受理,已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偿清前不予办理再申请贷款。

每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等)到法定退休年龄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的2倍;

(2)购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当年购房贷款额的平均水平。

7、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是多少?

一般不超过2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8、目前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是多少?

从2010年2月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1.91%。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4.0%和4.5%;(这个数据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整会相应调整)

9、购房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

商业贷款?

可以的。这种贷款称组合贷款,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组合贷款的首期不得低于总楼价的3成,亦即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不得超过总楼价的7成。

10、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否区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目前暂不区分。但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结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申请。

11、已申请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

不能。目前还不能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需不需要交违约金?

如部分提前还贷,还款利息会减少?

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并不需要交违约金,申请提前还贷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利息也相应会变化。

13、因工作变动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还款中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停止

缴存,正还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还款手续会不会改变?

贷款的利率及手续都不会改变。

14、夫妻二人能否分别以各自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夫妻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另一方自动视为共同申请人。

15、户口是东莞市中心人才集体户的,离职后能否办理销户提取?

东莞市中心人才集体户口属于东莞市户口,因此职工只有在失业(有劳动局颁发的失业证)或者是户口迁出本市(有公安局颁发的准迁证)、工作调离本市(有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调动介绍信)等情况下才能申请销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仅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办理账户封存手续,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6、外地户口在东莞工作的,如果离职了,是不是可以把自己帐户的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根据公积金账户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3)离职证明(如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则不需要此项)提取金额不超过五万元的,可以直接到东莞市的任意一家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总部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审批办理。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17、如何办理市外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①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原单位公章); ②原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请到总公司社保专员处开具证明)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接收证明

⑥将以上资料交给之前的封存单位办理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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