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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征信业务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21 08:37:38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征信业务自查报告(推荐)

开展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范本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田营支行

2013-8-9

推荐第2篇:某某银行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根据XX文件要求,我行迅速成立以行长XX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依据XX规定,在X月XX日至X月XX日,对我行相关征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行在使用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不管是那种贷款类型,我行都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办理征信业务,对每位贷款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贷款额度。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被查询者的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

四、我行严格管理客户个人信用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客户征信信息。从开业至今,我行未发生将客户信息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交易的情况;也为发生向客户违规提供信息或违规查询获得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

五、无篡改、毁损、非法使用个人征信信息;无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恶意串通,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虚假信用信息。同时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电脑没有连接互联网等外网。

以上所述为我行自此自查情况,特此报告!

XX银行

XX年X月XX日

推荐第3篇:征信自查报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营业部 2012年度第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检查报告

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12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推荐第4篇: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XX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信业务,是指本公司通过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并将上述信息提供至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活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在征信业务中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并做好信息保密。

(二) 公司金融部负责采集、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中的企业信息,及受理被查询企业提出的异议,并保留查询授权书和相关查询记录档案。

(三) 风险管理部负责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监控相关人员的日常查询行为,做好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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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技术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业务部门的要求,对信息的查询、采集、整理、上报给予信息技术支持,并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保留相关电脑记录,做好信息保密。

(五) 本公司开办新的贷款业务,原则上由该业务贷后管理的部门负责查询、采集、上报与该业务有关的企业征信信息,并受理被查询企业或提出的异议。

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五条 本公司可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企业的信贷信息。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企业的信息,经企业书面同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第六条 本公司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的信贷信息,应按照征信机构规定的时限、格式等要求,确保信息上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 本公司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提供企业信息,应当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具体企业征信查询书面同意书详见附件。

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不得采集、提供,或超授权采集、提供相关信息。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第八条 本公司向征信机构提供企业不良信息(指五级分类中除正常、关注两类外,次级、可疑、损失三类贷款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笔信用报告查询应保存查询记录,记录内容不仅要包括查询人员用户名、查询时间点、查询电脑IP地址等信息;并对查询人员的日常查询行为“有监控、能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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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警”,对异常查询行为(如非工作时间的查询、突发的大批量查询)进行及时的监控和预警。

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十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本公司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本公司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本公司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更正后,本公司可以向信息主体出具一份更正后的信用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公司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征信业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部门、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或违规向第三方公开企业信息等情况),按本公司《员工职业规范和纪律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2016年95号文《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企业征信业务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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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业务授权书

致:XX(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一、本授权书在下列情形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一)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任何授信业务:及/或

(二) 本公司就贵行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授信向财务公司提供提保;及/或

(三)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基于本公司信用信息的任何其他业务。

二、本公司作为授权人,在第一条情况下,不可撤销地授权财务公司:

(一) 财务公司有权向依法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相关征信机构查询本公司的信用信息;

(二) 财务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该等数据库或征信机构提供本公司的信用信息。

三、其他事宜

(一) 为实现本授权项下事宜之目的,本公司将根据财务公司的不时要求,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卡(或复印件)及其密码,或任何其它适用的物件及/或信息;

(二) 就本授权书项下事宜,如本公司和财务公司之间有任何其它约定的,除非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否则本授权书和该等其它约定相互之间不应被视为构成任何限制;

(三) 财务公司不应将本公司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授权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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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222征信业务

2-2-2征信业务

一、单选题(60道题)

1.(A)可以对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实行常态化管理。

A、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地方政府 D、国务院 2.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A)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政府部门 D、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3.《征信业管理条例》于(D)经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A、2012年10月1日 B、2012年11月1日 C、2012年11月26日 D、2012年12月26日 4.《征信业管理条例》于(B)正式施行。

A、2013年1月21日 B、2013年3月15日 C、2013年3月1日 D、2012年12月26日 5.(B)不属于识别信息主体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 A、姓名 B、血型 C、证件类型及号码 D、联系方式 6.贷款信息属于(B)

A、识别信息主体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 B、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C、其他社会管理信息 D、全不是 7.采集那些信息不需要经过信息主体本人同意(B)

A、姓名 B、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 C、配偶的信息 D、联系方式

8.以下哪个信息不属于征信机构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C)

A、宗教信仰 B、基因 C、收入 D、血型 E、指纹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 )经信息主体同意,( )事先告知信息主体。(D) A、需要 需要 B、不需要 需要 C、需要 不需要 D、不需要 不需要 10.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时间终止之日起为(C)年。 A、2 B、3 C、5 D、7 11.个人信用卡违约信息,不良信息计算起始日期应为(C) A、逾期当月 B、逾期下一个月 C、逾期金额被还清后 D、销户时 12.配偶、子女(C)查询信息主体的信息

A、可以 B、不可以

C、经过信息主体授权后可以 D、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

13.所谓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信息主体在社会(C)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文件。

—1—

A、信贷 B、交易 C、经济 D、收购

14.(C)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费。A、人民银行 B、银监局

C、征信中心 D、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15.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信息确实出自某信息提供者,该信息提供者应(B)。A、转交人民银行 B、接受异议申请 C、拒绝异议申请 D、转交征信机构 16.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D)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A、1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30日 D、20日 17.以下关于异议处理不正确的是(D)

A、征信机构确认属于内部信息处理过程造成信息有错误、遗漏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正

B、经核查,确认信息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取消“异议标注”

C、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应对核查情况和结果予以记载。 D、经核查,确认信息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取消“异议标注”并转交人民银行处理

18.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A)投诉。

A、人民银行 B、银监局 C、消费者协会 D、征信机构 19.(A)是确保信息主体在征信活动中的权力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 A、行政救济 B、法律救济 C、异议处理 D、民事诉讼 2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D)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监督。 A、国务院 B、人民银行 C、银监局 D、征信中心 21.信用信息按评价类型的不同分为(A)

A、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 B、正面信息和不良信息 C、身份信息、金融信息和非金融信息 D、金融信息和非金融信息 22.(A)可以采取接管措施,接管有重大信息泄露的信息系统 A、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B、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 C、银监局 D、国务院

23.借款人的贷款性质和风险度发生变化时,金融机构应及时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对该借款人的(A)作相应调整。

A、贷款分类

B、贷款业务 C、贷款性质

D、贷款种类

24.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至少(A)更改一次密码。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25.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B)年。A、3 B、5 C、8 D、10 26.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B)。

A、删除 B、记载 C、备案 D、登记

27.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A)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 —2—

外的,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A、用途 B、备注 C、合同 D、说明

28.企业征信系统中,通过查询借款人明细信息可查得借款人基本信息的(D)。A、概况信息 B、财务报表信息 C、关注信息 D、以上都是

29.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B)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

A、口头 B、书面 C、身份证明材料 D、贷款卡 30.个人基本信息是指(A)。

A、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B、商业银行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

C、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D、商业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形成的查询记录 31.个人作为信用报告主体的基本权利是(B)。 A、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用信息 B、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C、向银行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 D、查询配偶的信用报告

32.征信业务的主要内容是对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C)、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

A、制作 B、提炼 C、保存 D、分析

33.按(C)的不同,征信业务可分为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A、信息处理方式 B、业务流程 C、收集和处理信息主体 D、信息内容

34.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C)和个人隐私。

A、公共利益 B、他人合法权益 C、商业秘密 D、商业利益

35.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经核查,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A)。A、取消异议标注 B、加载异议标注

C、予以更正 D、对异议内容和核查情况进行记载

36.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单位处(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A) A、

5、1 B、

10、1 C、

5、2 D、

10、2 37.征信系统中的信贷数据是由(C)向征信中心报送的。 A.金融机构各网点 B.当地人民银行 C.金融机构顶级机构 D.借款人 38.下列对信用报告的描述错误的是(A)。 A.一般情况下,累计逾期次数=最高逾期期数

—3—

B.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

C.累计逾期次数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 D.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

39.信息使用者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D)

A、

5、2 B、

10、5 C、20、10 D、20、5 40.在个人信用报告中“C”表示的含义是(A)。

A、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 B、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C、账户已开立 D、账户尚未开立

41.《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C)

A、

10、5 B、20、10 C、50、10 D、20、5 42.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A)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43.《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C)。

A、进行公证 B、限定范围 C、约定用途 D、限定时间 44.在外地能查询本人及企业的信用报告吗?(A) A.能 B.不能 C.不一定 45.企业在异地贷款产生的逾期记录(B)。

A.不会影响其在本地办理贷款 B、会影响其在本地办理贷款 C.本地金融机构不会知道 D.以上都不是

46.下列哪项信息描述了被查询人当前信贷的规模、结构,揭示了被查询人的负债情况:(A)。

A、未结清信贷信息 B、已结清信贷信息

C、未结清不良信贷资产信息 D、已结清不良信贷资产信息 47.最能显示一个人按期履约能力和意愿的是:(A)。 A、履约历史记录 B、信用额度 C、信用卡数量 D、信用种类 48.征信,记录您(A)的信用行为。

A、过去 B、现在 C、未来 D、以上都是

49.商业银行除(A)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4—

A、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B、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C、审核个人贷款申请 D、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 50.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异议标注”?(A)

A、对于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征信中心会对该条信息添加标注,表明该信息正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还没有最后结果。 B、对逾期进行异议标注 C、对可疑信息进行异议标注 D、对错误信息进行异议标注

51.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B)被查询的情况。

A、一年内 B、两年内 C、三年内 D、四年内 52.下面哪个权限不属于管理员用户(C) A、新建用户 B、查询用户信息 C、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D、修改用户资料

53.某客户信用报告中,某笔还款频率为月的贷款的24个月还款状态为“NNNN1NNNNNNNNN12N1N123N1”。在数据正确的前提下,则该客户该笔贷款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可能出现的情况有:(D) A、当前逾期期数为0,累计逾期次数为8,最高逾期期数为3 B、当前逾期期数为1,累计逾期次数为6,最高逾期期数为3 C、当前逾期期数为0,累计逾期次数为11,最高逾期期数为2 D、当前逾期期数为1,累计逾期次数为8,最高逾期期数为3 54.某消费者2004年1月向银行贷款20万元,当月开始正常还款,还款频率为“月”,但4月-6月连续未还款,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最高逾期期数”是(B) A.2 B.3 C.4 D.5 55.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是从(A)等方面进行考量的。 A、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B、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C、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D、及时性、完整性、安全性 56.目前征信中心可以通过哪种方式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C) A、邮寄 B、电话 C、互联网 D、现场查询 57.企业征信系统采集了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B)、保函、信用证、公开授信等八类信贷业务。

A、担保 B、银行承兑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循环授信

58.商业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各类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下列(A)用户的密码须封存交部门负责人保管。

A、管理员 B、数据报送员 C、查询用户 D、部门主管 59.不良记录发生的时间离现在越近,对信用评分的负面影响:( B ) A、越小 B、越大 C、没有影响 D、不确定

60.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A) A、个人征信业务 B、企业征信业务 C、征信业务 D、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

二、多选题 (45道题)

1.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

—5—

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ABCD)

A、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B、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C、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D、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2.以下哪些主体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信息:(ABD)

A、信息主体 B、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 C、信息提供主体 D、国家机关 3.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ABCE),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A、采集 B、整理 C、保存 D、公布 E、加工 4.征信业务按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BD)。

A、信用登记 B、个人征信业务 C、信用调查 D、企业征信业务 5.征信活动如果侵犯商业秘密,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ABC)。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6.个人信息包括(ABC)

A、识别信息主体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 B、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C、其他社会管理信息

D、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 7.识别信息主体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包括(ABCDE)

A、姓名 B、证件类型及号码 C、通讯地址和居住信息 D、联系方式 E、婚姻状况和职业信息 F、配偶的信息 8.采集以下哪些信息不需要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ABD)。 A、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中涉及的个人信息 B、行政机关依法公布的对信息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的信息 C、个人有价证券信息

D、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的信息中包含的个人信息 E、个人纳税数额信息

9.征信机构禁止采集个人的(ABDEF)信息。

A、宗教信仰 B、基因 C、收入 D、血型 E、疾病和病史 F、指纹 10.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ABCDEF)信息

A、收入 B、存款 C、有价证券 D、商业保险 E、不动产的信息 F、纳税数额信息 11.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ABCDE)

A、个人基本信息 B、信用交易信息 C、其他社会管理信息 D、查询记录 E、关于个人信用报告的解释

12.征信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主要因为(ABCDE)原因:

—6—

A、信息主体的基本信息实际发生变化

B、信息提供者的信息录入错误或更新不及时

C、由于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的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处理出错 D、他人盗用或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获取贷款、信用卡等

E、个人曾经与信息提供者有过交易自己却忘记,因而误认为信息有误。 13.异议处理的流程是(ABCD)

A、标注异议信息 B、核查异议信息 C、处理异议信息 D、答复异议信息

14.信息主体(ABCDE)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着提出异议,要求更正。A、他人盗用或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获取贷款、信用卡等

B、由于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的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处理出错 C、信息主体的基本信息实际发生变化

D、信息提供者的信息录入错误或更新不及时

E、个人曾经与信息提供者有过交易自己却忘记,因而误认为信息有误。 15.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有(ABCDEF)

A、未征得信息主体同意进行信息的采集、处理 B、因故意和过失导致信息错误

C、在信息主体行使知情权、异议权过程中,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相应义务

D、对超过法定保存期限的信息记录未做永久删除的行为

E、在采集、处理、使用过程中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为

F、超出使用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其他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及其他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

16.建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有(ABC)

A、能够满足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征信服务的迫切需求 B、是保护社会公众金融信息安全的需要 C、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 D、方便专业运行机构监督管理 17.所谓“重大信息泄露”是指:(ABCD)

A、所泄露的信息数量较大 B、涉及主体较多

C、多次发生信息泄露 D、信息泄露造成的不利后果和社会影响严重 18.征信机构违反以下(ABC)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50万元罚款。 A、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B、因过失泄露信息

C、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D、未按照规定报告其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情况

19.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BC),对单位处5-50万元罚款。

A、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 B、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C、因过失泄露信息 D、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E、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 20.信息提供者分为(ABCD)

A、政府有关部门 B、金融机构

—7—

C、向企业或个人 D、其他授信机构 21.信息使用者包括(ABCD)

A、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B、政府部门 C、法院 D、企业和个人

22.征信业务,是指对(ACD)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A、企业 B、机关团体 C、事业单位 D、个人 E、个体工商 23.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BDE)。 A、危害个人利益 B、危害国家秘密 C、危害集团利益 D、侵犯商业秘密 E、侵犯个人隐私

24.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查询工作人员的(ABDE)。A、姓名 B、时间 C、地点 D、内容 E、用途

25.商业银行办理(ACD)业务,可以向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A、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B、审核个人借记卡、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C、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D、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E、审核个人购买理财产品申请的

26.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ABDE)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A、借贷 B、赊购 C、理财 D、使用信用卡 E、担保 27.征信服务(ABC),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 A、防范信用风险

B、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

C、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 D、降低经营成本

E、对不良信息信息主体

28.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信用信息(ABCDE)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A、报送 B、查询 C、使用 D、异议处理 E、安全管理 29.关于用户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DE)。 A、采用多级用户管理

B、各级用户管理员可以对直属下级普通用户进行管理 C、所有用户只能进行停用或启用操作 D、不能越级管理

E、各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得互相兼任

30.商业银行办理下列(ABCDE)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A、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B、审核个人贷记卡申请的 C、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D、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E、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 —8—

人信用状况的

31.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AD)。

A、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B、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起诉 C、向征信行业协会起诉 D、向人民法院起诉

32.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以下哪些行为违反条例规定(ABD)。

A、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B、因过失泄露信息; C、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企业信息; D、超期未解决异议; E、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33.下列哪些情况不适合启动异议处理程序?(AC)

A、异议申请人因出差在外错过了还款日期,产生了偶尔的逾期还款记录 B、异议申请人的助学贷款重复录入

C、异议申请人为朋友办理担保手续,产生了不良记录

D、异议申请人按期归还了信用卡账单上的最低还款额,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该客户信用卡当前有逾期。

34.为在征信业务活动中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征信业管理条例》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ABCD

A、严格规范个人征信业务规则

B、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

C、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 D、严格法律责任

35.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用户的权限一般包括(ABCD)。A.历史信息查询 B.信贷信息查询 C.异议信息处理 D.贷款卡查询  36.金融机构在查询和授权管理方面的错误做法有(ABCD) A、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规定用途以外

B、在系统中随意选择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用途选项 C、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取得被查询人授权 D、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37.为保证授权的合法有效性,金融机构如采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形式取得个人信息主体书面同意的,则查询授权条款应当具备民事授权的基本要素有:被授权人、(ABCD)以及授权人个人签名及身份证号、授权做出日期。A、授权事项及用途 B、授权期限

C、责任约定 D、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的声明 38.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商业银行应履行不良信息事先告知义务,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CD)

A、商业银行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B、商业银行履行不良信息事先告知义务,可在订立合同时采用一揽子授权方式取得信息主体的事前同意

—9—

C、商业银行履行不良信息事先告知义务,应在不良信息产生后,信息报送之前,逐条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D、商业银行可以电话、信函、短信等形式告知个人信息主体

39.《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企业征信机构采集范围做出了哪些限制?(ABD) A、不得采集法律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B、不得采集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C、经授权才能采集企业不良信息 D、经授权才能采集企业信贷信息

40.企业征信系统中,借款人信用报告“基本信息”包含(ABCD)。 A.概况信息 B.高管人员信息 C.资本构成信息 D.对外投资信息 规,诚实守信,不得(BCD)。

A、以盈利为目的 B、危害国家秘密 C、侵犯商业秘密 D、侵犯个人隐私 42.个人在征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ABCD)。

A.知情权 B.异议权 C.纠错权 D.司法救济权 4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B、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资产信息 D、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44.如果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证被盗用,个人应该(AC)。 A、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B、马上登报声明身份证作废

C、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对盗用身份证发生的信息记录提出异议 D、立即向征信机构报案 E、立即向相关金融机构报案

45.下列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需要取得被查询人书面授权的有:(ABDE) A、审核个人贷款申请

B、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C、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D、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

E、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三、判断题 (95道题)

1.李某因在国外出差,委托张某在25日前代为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800元,张某没有按期偿还,该笔交易属于李某的不良信用信息。(对) 2.XX银行通过发对账单的形式通知客户张某按时归还贷款,但因张某通信地址变更未告知银行,导致张某的个人信用报告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XX银行已尽到“告知”义务。(错)

—10—

3.商业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用户工作人员调离,该用户可以不停用而继续使用,这样可以避免重新申请用户的麻烦和时间。(错)

4.如果一笔呆账业务已还清,即账户状态仍为“呆账”或“核销”、且余额为0时,那么该业务自“最近一次还款日期”所在年月起在信用报告中继续展示5年,5年后不再展示在信用报告中,但仍统计在呆账信息汇总中。(错)

5.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对)

6.会计师事务所是征信机构。(错)

7.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以及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属于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工作,不适用本条例。(对)

8.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

9.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对)

10.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对)

11.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对) 12.采集信息主体配偶的信息不需要取得配偶的同意。(错) 13.采集信息主体配偶的信息需要取得配偶的同意。(对)

14.采集和使用关于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不需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对)

15.采集和使用关于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需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错)

16.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的形式只能是信息主体亲笔签名的书面同意文件。(错) 17.征信机构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可以采集个人的收入信息。(对) 18.征信机构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可以采集个人的基因信息。(错) 19.征信机构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可以采集个人的血型信息。(错) 20.征信机构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可以采集个人的纳税数额信息。(对) 21.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对) 22.信息提供者经过信息主体事前同意可以报送个人的不良信息。(错) 23.每产生一项不良信息都应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对)

24.信息提供者只要履行了告知义务,不管是否告知到信息主体,都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个人的不良信息。(对)

25.信息提供者提供个人的不良信息必须告知到信息主体。(错)

2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不需要经信息主体同意,也不需要实现告知信息主体。(对)

2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不需要经信息主体同意,但需要实现告知信息主体。(错)

28.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时间终止之日起为7年。(错)

29.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人民银行应当予以记载。(错)

30.没有信息主体本人的授权,他人不能代为查询,包括查询亲属(配偶、子女)的

—11—

信息(对)

31.信用报告中不存在个人“信用良好”或者“信用不良”等结论(对)

32.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对)

33.采集和使用企业信息不需要取得信息主体同意。(对) 34.采集和使用企业信息需要取得信息主体同意。(错)

35.信息主体认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信息提供着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对) 36.金融机构作为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后,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错)

37.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人民银行应当予以更正。(错)

38.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应当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记载。(对)

39.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信息确实出自某信息提供者的,该信息提供者不得拒绝信息主体的异议申请。(对)

40.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信息确实出自某信息提供者的,该信息提供者不得拒绝信息主体的异议申请,但可以转交给人民银行。(错)

41.异议标注是针对信息主体有异议的信息所作出的标注。(对) 42.异议标注只针对信息主体有错误的信息。(错) 43.异议标注只针对信息主体有遗漏的信息。(错)

44.无论是否证实信息存在错误、遗漏,都应在接受异议申请后规定时间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将核查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对)

45.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对) 46.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错) 47.商业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员和查询员,在由于人员紧缺时可以相互兼任。(错) 48.征信中心经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对)

49.国家机关不能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错) 50.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错) 51.信用信息按评价类型的不同分为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错) 52.信用信息按评价类型的不同分为正面信息和不良信息(对)

53.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集信息的对象主要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对) 54.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对)

55.银行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费。(错)

56.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对)

57.人民银行履行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对) 58.银监局履行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错) 59.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

60.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对) 61.进行现场检查的人员应出示合法证件。(对)

62.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 —12—

法保密。(对)

63.信息使用者,是指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错) 64.信息提供者,是指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错) 65.信息提供者,是指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对) 66.不良信息等同于“黑名单”。(错)

67.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对) 68.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对)

69.《征信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对)

70.《征信业管理条例》鼓励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透明,为企业征信业务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对)

71.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提供时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无需通知信息主体。(错) 72.征信机构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对)

73.商业银行在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对)

74.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具有唯一性、经济性、广覆盖性、实用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对)

75.不良信息自该笔业务结清之日起5年后,将不再展示于个人信用报告中。(对) 76.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代理小额贷款公司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错)

77.若查询授权未约定授权期限,在信用交易未完结期间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不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错)

78.查询授权明确约定授权期限的,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需要,在授权期限内可依据个人书面授权多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对)

79.“个人声明”是当事人对异议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认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保证“个人声明”是由本人发布的,不对异议声明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负责。(对) 80.金融机构应分别设立企业和个人异议处理岗位,该岗位专人专岗,不得兼任。(对) 81.企业信用报告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属于不良信息。(对)

82.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是征信机构。(错)

83.个人的不动产信息和纳税额信息,若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集。(对)

84.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员不具有查询借款人信贷信息的权限。(对) 85.信用卡注销后,欠年费的记录也会马上删除。(错)

86.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注册用户后,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信息。(对)

87.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错)

88.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错)

89.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

—13—

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90.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

91.信息提供者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92.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因过失泄露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93.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错) 94.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对)

9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不可以向未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对)

—14—

推荐第6篇:信用社日常业务自查报告

信用社日常业务自查报告

我社按上级联社规定对日常业务进行“回头看”,对2014年度所办理的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柜台业务管理情况

在重要凭证管理中,我社坚持做到凭证使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无伪造、编造、故意毁灭等行为。针对作废银行卡及时做到剪角并登记上缴,在2014年度,作废卡共11张,已按规定做处理;柜员办理业务完毕离柜时,按规定及时将现金和印鉴入柜落锁保管,将系统退到登陆界面,并将柜员卡做好保管;在授权业务中,能做到手续齐全,进行分级授权制度。柜员变更权限时填写变更申请表,逐级审批。

二、现金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不存在超库存现象;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不存在白条,费用,股金顶库现象;不存在钞不离柜空存空取办理现金业务,通过存空取调整现金库存限额的现象。

三、对客户公开内容情况

对客户公开内容主要是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我社营业厅内悬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价目公示》牌,并在办理业务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详细,耐心的回答。在今后业务中,将继续做到收费合规、透明,合理。

以上是对2014年度业务进行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存在着很多不足。在今后业务中,将按照业务操作手册合规,合理的办理每一笔业务,避免案件风险的发生。

推荐第7篇:信用社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月活动

***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月活动

信用环境建设是农村金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认真贯彻***文关于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精神与要求,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月活动。

为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农户理解征信系统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是明确宣传内容,统一宣传口径,通过***《***》发布本次专题宣传活动相关的信息内容,做好专题宣传月活动动员工作。二是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培训会,9月24日邀请人行主任***对我社员工开展“征信”培训会,推动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三是利用网点优势,广泛开展征信专题宣传。各信用社、分社在各营业网点悬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任、、张贴宣传月活动海报、摆放各类征信宣传折页等工作,形成轰轰烈烈的宣传气势。四是在***营业部门前设立金融服务宣传台、咨询点,在人口密集地发放宣传资料与、折页与手册,向群众普及个人征信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五是结合现场放贷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进村入户,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折页,设置征信知识宣传桌,向村民宣传个人征信以及相关金融知识,帮助他们加深对征信业务、信用报告查询、异议处理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使他们提高主动维护自身良好信用记录的意识。

截至目前,***共结合现场放贷举办征信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品1400多份,受教育人群1600多人。

推荐第8篇: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本人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在办理下列信用业务是,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本人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

(一)审核本人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五)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或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的。

本人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

授权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月日

推荐第9篇: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KB0004000000011*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借款人授权

本人因向平安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特授权平安银行在本人信贷业务申请阶段及业务存续期间,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本人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本人信贷业务申请与后续管理,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平安银行承担。

本人特授权平安银行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信息及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

本人在此声明已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

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在 城市 :

授权人签名:

(本人亲笔正体签名)

日 期:

为了验证您的真实身份,您必须需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1、提供以下任意一家银行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交通银行 开户城市:

户 名: (必须同授权人姓名) 账 号:

特别提醒:为方便快速通过个人身份验证,建议您提供的银行帐户是已经开通网上银行或者电话、短信功能的帐户,以帮助您能够实时查询我们转给您到实名认证信息。

推荐第10篇:授权书(个人征信业务)

ABC(2013)5014

授权书

(个人征信业务)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中国农业银行: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本人在贵行办理业务时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

(一)审核本人或配偶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本人或配偶作为担保人的;

(四)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或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的;

(五)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商户或其他组织的特约商户开户申请,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的;

(六)对已向本人或配偶发放的个人贷款,已办理的贷记卡(准贷记卡),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特约商户进行风险管理、风险调查的;

(七)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的;

(八)依法或经有权部门要求的;

(九)其他本人申请或办理的业务。

授权人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年月日

第11篇: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建行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

本人不可撤消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分支机构)在办理下列信用业务时,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本人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

(一) 审核本人贷款申请的

(二) 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他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

表人、出资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信用状况的

(五) 审核信用卡特约商户申请的

(六) 受理客户异议的

(七) 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本人不可撤消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状况。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

第12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等制度、办法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征信系统是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的数据库系统。

第三条 农业银行个人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个人征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授权,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业务是指为个人客户办理的贷款、信用卡等银行信用业务和接受个人作担保人的业务。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其中个人基本信息是指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七条 农业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 各级行成立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个人征信业务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由信贷管理、个人业务、房地产信贷、农业信贷、银行卡、财务会计和科技等部门组成,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行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及办公室设置情况应报上级行(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本行个人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查询使用和数据报送工作,指导下级行个人征信业务,组织辖内个人征信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等操作培训,对接收到的人民银行或上级行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建立本行用户体系,管理辖内用户。个人业务、房地产信贷、农业信贷等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负责相关个人贷款、担保等业务的报送数据质量,保证录入信贷管理系统(CMS)的个人征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督促客户经理对反馈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银行卡部门对辖内准贷记卡业务的数据质量负责,保证录入相关业务系统的个人征信数据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督促相关业务人员对反馈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农业银行上海信用卡中心对贷记卡业务的数据质量负责,保证录入相关业务系统的个人征信数据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督促相关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反馈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财务会计部门对“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ABIS)中个人信用业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负责,保证ABIS中的个人征信数据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督促柜员对反馈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科技部门对个人征信业务相关系统的日常运行、网络联通和数据提取报送负责,为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通过各业务系统之间接口程序自动生成的个人征信数据信息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由系统运行部门会同程序开发部门、相关业务部门查找出错原因,及时修改。

第十条 需要查询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部门和营业机构,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用户注册和查询操作,并对本部门和本机构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查询行为和后果负责。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征信系统采用多级用户体系,用户分为各级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同级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下一级管理员用户,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下级机构权限等。查询用户负责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我行个人征信数据,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不得互相兼任。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第十二条 个人征信系统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农业银行总行管理员用户。总行管理员用户创建总行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各一级分行管理员用户。以此类推逐级注册。一级分行及其下属机构不设数据上报用户;受支行管理的营业机构(包括翻牌支行)不设管理员用户。

第十三条 个人征信系统中已注册用户均不能删除。各级管理员用户可以对本级行的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下级行管理员用户进行停用或启用操作。凡离开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相关岗位的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应及时停用,待返回本岗位后再启用。

第十四条 各级管理员用户应制作用户管理登记册,对用户进行创建、停用、启用、修改权限和信息等操作时,登记有关信息资料。管理员用户应定期检查清理用户登记册,保持用户的系统内注册信息、登记册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立即向管理员用户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应根据申请内容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各级行应按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向其备案用户注册信息。总行管理员用户应按照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的要求,向其备案全行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注册信息。各一级分行管理员用户每季初15日内向总行管理员用户报备全辖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清单(见附表1)。

第十六条 个人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用户ID和密码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有关操作。用户的I D和密码被他人使用进入系统操作的,视为用户本人的操作。用户I D是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身份标识。总行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一级分行管理员用户的用户I D,由总行确定。其他用户的用户I D编码规则由一级分行确定,原则上查询用户的用户I D中应包含用户姓名的汉语拼音全拼。查询用户I D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ID,不得设置公用的查询用户I D。

第十七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以后至少两个月更改一次密码。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由部门负责人保存。部门负责人接到新密码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经用户申请并填写《用户密码重置申请单》(见附表2),管理员用户可以重置该用户的密码。

第十八条 各级行管理员用户由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报上级行管理员用户进行注册。与个人信用业务相关的个人业务、房地产信贷、农业信贷、银行卡、信贷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等部门,有必要考察相关个人信用情况的公司业务、机构业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办理个人信用业务的营业机构,向管理员用户申请注册查询用户。其他部门、外部监管机构、临时检查组等部门或组织不得作为查询用户进行注册。管理员用户不得为上述部门设置临时查询用户。

第四章 数据报送

第十九条 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个人征信数据,实行“总行一口出”原则。总行软件开发中心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农业银行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个人信用业务的个人征信数据。总行软件开发中心应指定专人承担个人征信系统数据上报用户职责,采用介质报送方式报送数据时还应指定专门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员。数据上报用户和信息报送员的个人信息应及时通知总行管理员用户,并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总行信贷管理部、银行卡部和上海信用卡中心分别对个人贷款、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业务的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数据上报用户做好相关业务的数据报送工作。

第二十条 个人征信系统接口数据按照如下方式生成并报送:

(一)各分行CMS数据中心通过CMS与个人征信系统接口程序,生成本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接口数据,报送总行软件开发中心。

(二)数据上收行的准贷记卡业务的接口数据由总行软件开发中心生成;数据未上收行科技部门在对准贷记卡个人征信接口原型程序进行本地化处理后,通过该程序生成接口数据,报送总行软件开发中心。

(三)贷记卡业务的接口数据由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生成,报送总行软件开发中心。

(四)总行软件开发中心汇总上述接口数据后,统一报送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数据报送应遵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数据上报用户接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反馈的报送数据出错文件后,应立即反馈有关分行的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反馈给出现错误数据的总行或分行业务部门有关人员。接到出错文件的分行或部门应于4个工作日内对出错的报送数据进行处理,重新生成接口数据,报总行软件开发中心汇总后报送征信服务中心。

第五章 查询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查询用户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向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

(一)审核个人信用业务申请,经被查询人书面授权的;

(二)办理法人客户信用业务时,有必要考察相关个人信用情况,经被查询人书面授权的;

(三)对已发生信用业务进行风险跟踪管理,需要考察相关个人信用情况的。除非总行另有规定,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不得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第二十三条 自2005年9月1日起,办理新的个人信用业务时,必须取得客户就下列事项对我行的书面授权:

(一)授权我行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客户的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二)授权我行在办理个人信用业务以及相关风险跟踪管理中,通过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上述授权可采取申请书、合同及其补充条款,或单独授权书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四条 自2005年9月1日起,办理新的个人信用业务时,必须向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办理个人信用业务的必备材料。办理低风险贷款业务的,可以不查询打印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可以不打印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但办理低风险贷款业务和信用卡业务必须取得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五条 对已发生信用业务进行风险跟踪管理时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应填写《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单》(见附表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查询用户执行查询操作。没有注册查询用户的部门、外部监管机构、临时检查组等部门或组织,在工作中确实需要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也应填写《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单》,交有关部门按照已发生信用业务的风险跟踪管理要求执行查询操作。

第二十六条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包括《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单》),应与相关的个人信用业务申请书、合同和贷后管理文件等档案文件一同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客户个人信用报告自查询打印之日起至少保留2年。

第二十七条 查询用户发现个人信用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通过本行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总行数据上报用户处理或交本行有关部门处理。第六章保密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个人征信数据是农业银行商业秘密。接触个人征信数据的各级机构、部门和人员,在数据生成、传递和报送过程中应遵守农业银行关于数据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得泄密。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和有关信息是农业银行个人信用业务的内部资料,除非总行另有规定,不得提供或透露给被查询人知悉。

第二十九条 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客户个人信用报告涉及客户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结果和个人信用报告用于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三十条 对个人征信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网络资源的运行维护,应遵守农业银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保证个人征信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 管理员用户违反本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未对用户进行有效管理或未及时登记、报备用户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 未按要求进行个人征信数据生成和报送的,对承担数据生成和报送责任的一级分行或总行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被人民银行处罚的,视人民银行处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由于责任事故造成数据上报失误,或者对发生问题不及时解决影响数据上报的,追究承担数据生成和报送责任的一级分行主管行长或总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操作人员的经办责任。

第三十三条 查询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未得到客户授权即进行查询,或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其他目的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被人民银行处罚的,视情节轻重或人民银行处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科技部门对个人征信业务相关硬件设备、网络资源等管理不善,影响用户查询应用、导致个人信用业务无法正常办理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 个人征信系统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依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等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第三十六条 各一级分行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总行科技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他有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业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第13篇:融资融券业务征信调查

融资融券业务征信调查

证券公司受理向客户融资融券业务申请后,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客户征信调查内容一般应包括:

1.客户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地址及电话、有无犯罪记录等。机构客户基本资料:单位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控股股东。代理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住址、文化程度、工作年限、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有无犯罪记录等。

2.投资经验:.客户人市的时间、近几年证券投资的规模、交易频率、收益情况等;投资偏好:客户证券投资的风险偏好(平衡、稳健、激进)、投资的主要品种、操作风格等。

3.诚信记录:近几年证券投资交易清算履约情况、商业银行信用记录、其他信用记录情况等。

4.还款能力。个人客户:用作担保品的资金或证

券资产情况、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情况等;机构客户: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反映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变现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等。

5.融资融券需求:融资融券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该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人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第14篇:信用社代销业务风险自查报告

代销业务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我社要加强内部管理,对代理销售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风险排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建立对被代理机构的审慎尽职调查和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及流程

2、建立持续性跟踪评价机制

3、对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被代理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4、建立对代销产品去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和流程

5、定期跟踪评价代销产品的业绩表现

6、建立对代销产品的有效退出机制

7、制定本行代销产品清单并在营业场所公示供客户参考

8、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设立专门渠道

9、联社审计部门定期对代销产品进行审计

10、

四河信用社

2013年1月5日 我社认真执行有关代销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15篇:个人征信查询自查报告[1]

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

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

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

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

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

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正阳信用社

第16篇:个人征信查询自查报告[1]

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正阳信用社

第17篇:第四章 央行征信反洗钱业务课后练习

第四章 中央银行的征信和反洗钱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

1.美国的征信体系模式属于( )。

A.市场化模式 B.中央信贷登记模式 C.公共征信模式 D.政府经营模式 2.以下不属于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发展新趋势的是( )。 A.非法资金向恐怖主义组织的流动被定义为洗钱。

B.洗钱的上游犯罪活动扩展至恐怖主义融资,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 C.非金融系统专业人员如律师、公证人员等也被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 D.反洗钱的义务扩展至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如酒吧、餐馆、金银店等。 3.征信的基本流程的正确顺序是( )。

A.采集数据→制定计划→数据分析→信用报告 B.制定计划→采集数据→数据分析→信用报告 C.制定计划→采集数据→信用报告→数据分析 D.采集数据→制定计划→信用报告→数据分析 4.我国反洗钱的法规体系不包括( )。

A.《反洗钱法》 B.《公平信用报告法》 C.《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D.《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1.征信的原则包括( )。

A.真实性原则 B.全面性原则 C.完备性原则 D.及时性原则 E.隐私或商业秘密保护原则 2.我国的反洗钱交易报告制度包括( )。

A.大额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B.小额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C.跨国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D.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E.机构支付交易报告制度

3.我国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包括( )。

A.种族、宗教信仰 B.性别、婚姻状况

1 C.存款、有价证券 D.贷款、信用卡 E.养老保险、破产记录

三、判断改错题

1.一国范围内,征信对象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与政府。( ) 2.洗钱的本质就是一种赚取非法收益的犯罪行为。( ) 3.洗钱的巨大破坏性主要体现在对金融领域的腐蚀。(

四、简答题

1.简述征信的模式有哪些。2.简述征信体系包含的要素。 3.简述反洗钱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2

第18篇:农行授权书(个人征信业务)(整理)

ABC(2013)5014(第二版)

授权书 (个人征信业务)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中国农业银行: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自本授权签署之日至约定用途的业务结清之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为以下第 种。

(一)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该法人、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的授信和用信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二)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商户或其他组织的特约商户开户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三) 。授权人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 月 日

第19篇:某信用社会计业务工作自查报告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分社 会计业务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会计业务管理,落实各项内控制度,防范会计风险、操作风险,我社根据XX省银监局《关于开展XX银行业案件防控风险排查专项工作在通知》(X银监发【2012】42号)及《关于印发在通知》(XX农信发【2012】58号)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社的财务会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柜员管理在情况

(一)柜员设臵及管理。我社柜员卡在权限和级别在设臵均满足业务操作相互制约的需要;对于结算交易能够做到换人复核,对于公用账务交易需有三级柜员进行授权后才能进行;对于库管交易、柜员管理、交易设臵不存在违规现象;营业期间能够做到双人临柜,换人复核;个人名章、柜员卡及密码口令保管符合规定。

(二)柜员操作情况。营业准备期间能够做到双人签到;营业期间能够做到双人出库,双人临柜,并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不存在柜员携带自有现金临柜现象,不存在顶班串岗现象;营业终了能够按规定逐笔核对当日流水。

二、关于账户管理情况

(一)我社对公存款账户预留的印鉴卡片一直坚持只有一套;并对所有留有印鉴的对公账户所办理在业务坚持折角验印。对个人存款账户坚持实名制原则,在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时坚持核对单

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的身份。

(二)对于提前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坚持按规定核对取款人及存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办理挂失业务的储户坚持认真核对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严禁当班人员为自己办理业务。

(三)我社一直以来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制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六相符”的要求进行;对于单位账户坚持按月签发余额对账单,并确保每月对账单收回率达到100%;对于所有对账单上的印鉴均按要求跟印鉴卡核对,确保其真实性。对往来账务坚持逐笔勾对;会计一直坚持按月检查往来对账及银企对账情况。

三、关于现金的管理情况

(一)现金收付管理情况。我社柜员一直坚持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的规定办理业务,一切业务均在客户视线内完成,并且所有大额现金均及时入箱保管;由于我社地处车站旁,人流量比较大,所以现金收付量比较大,为满足业务需要故每天库存现金基本上都会超出联社设臵的30万元库存的限额;平时无白条抵库及私自挪用库存现金的现象。

(二)大额现金管理情况。我社对超过五万元的存取款建立了台账,并定期对台账进行逐笔核对;我社对大额现金支取进行严格管理,坚持每笔现金的支取均符合其现金管理规定,对大额可疑交易及时上报联社及反洗钱管理中心,而且严格禁止一般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

(三)现金(有价单证)检查交接情况。我社柜员坚持“一日三

碰库”制度;主任坚持每月至少三次全面检查库存,确保我社账款、账实相符。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

在重空的领用方面我社一直遵循“先入库、后领用、再使用”并及时入账的原则;对所有的重要空白凭证均进行机器、手工双向登记;所有重空的调剂均是在库管员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在重空的使用方面,我社坚持所有重空在使用时再盖章;向客户出售重空时,必须在客户加盖了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并核对无误后才可出账;因填写错误导致不能使用的重空,会及时在系统中作废。在重空的核对、检查、交接方面,我社坚持每日交接班和营业终了核对库存数,会计每月坚持安旬检查重空。

五、授权管理情况

我社柜员坚持严格执行顶岗及授权制度,相关人员严格检查授权业务及授权操作手续的合规性。

六、关于会计档案管理

我社按规定整理、装订会计核算资料,归案装订及时、完整、合规。

七、各类登记簿登记及管理情况

我社按规定建立了各类登记簿,并认真填写了登记簿,并按档案管理要求登记、保管已使用的各类登记簿。

八、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过自查,我社工作整体状况符合规定,但仍存在不足。一是,

查库登记簿货币面值记录不全面;二是,部分登记簿存在多年为更换的现象;三是,营业网点日志使用不规范;四是,授权登记簿有漏登现象。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社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我们要依托信息化,规范基础管理,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会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20篇:征信知识

征信知识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摘要

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目前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国务院法制办2009年10月全文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简介

征信活动的产生源于信用交易的产生和发展。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本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授信者(债权人)相信受信者(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而同意受信者所作的未来偿还的承诺。但当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信用交易的范围日益广泛时,特别是当信用交易扩散至全国、全球时,信用交易的一方想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就会极为困难。此时,了解市场交易主体的资信就成为—种需求,征信活动也应运而生。可见,征信实际上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的,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征信在中国是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随着现代征信系统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有了除居民身份证外又一个“经济身份证”,也就是个人信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和个人从事经济金融活动的信用状况将被记录到“经济身份证”上,成为与本企业(本人)永远相伴的档案。如果逾期还贷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规定,那么“经济身份证”将被抹上灰色的一笔,今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就可能面临更加谨慎和挑剔的目光。

征信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而我国自古以来就崇尚诚实守信这一美德,并通过道德意义上的批判促进诚信观念的形成。诚信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

诚实守信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美德。曾经雄踞华夏商业数百年之久的晋商和徽商能够崛起称雄,一个核心就是树立了“诚信为本”的商业理念。

原由

如果向银行借钱,那么银行就需要了解您是谁;需要判断您是否能按时还钱;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征信出现前,您要向银行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工资证明等;银行的信贷员也要打电话给您单位上门拜访。两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后,银行才会告诉您是否给您借钱。真是银行累,您也烦,借钱可真够麻烦的。征信的出现让银行了解您信用状况的方式变简单:他们把各自掌握的关于您的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给您建立一个 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快点儿给您办事。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有了信用报告,您再向银行借钱时,银行信贷员征得您的同意后,可以查查您的信用报告,再花点时间重点核实一些问题,便会很快告诉您银行是否提供给您借款。银行省事,您省心。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建立您的\"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好处

节省时间

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您的信用报告里了,所以就不用再花那么多时间去调查核实您在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了。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您节省时间,帮您更快速地获得借款。

借款便利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您的信用报告反映您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

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您,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

信用提醒

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您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考虑是否给您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银行极有可能让您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您贷款。如果信用报告中反映您已经借了很多钱,银行也会很慎重,担心您负债过多难以承担,可能会拒绝再给您提供贷款。由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

公平信贷

征信对您还有一大好处是,帮助您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您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减少了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您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让您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意义

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条例》的出台将填补中国征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网民提出,《征信管理条例》一旦立法通过,其内容和规定就可成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表明我国征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

中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已有时日,但距离建立统一的征信法律体系仍任重道远。现有的征信规定多为规章、地方法规,呈部门、地区分割之势,与市场经济对统一市场的内在要求相悖,加之现有的规定本身也不乏需要完善之处,所以,在着眼尽快制定统一的征信法律或行政法规长期目标下,此次《征信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整个中国的信用进步,乃至中国经济长远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尚不成熟的中国征信行业而言,加快立法进程,加强对征信业的有效管理,是确保征信业和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立法要求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征信机构报告企业或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时,应提前通知企业或个人,以保证征信信息的准确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征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减少事后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不无裨益。银行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风险的社会责任,在将不良记录提供给征信系统前,应该建立善意确认制度,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提供异议和申辩的机会与渠道。

分类

按业务模式可分为企业和个人征信两类

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有些国家这两种业务类型由一个机构完成,也有的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分别完成,或者在一个国家内既有单独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也有从事个人

和企业两种征信业务类型的机构,一般都不加以限制,由征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美国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

(1)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其评估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建项目;

(2)商业市场评估机构,也称为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估对象为各类大中小企业;

(3)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梅,其征信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按服务对象

可分为信贷征信、商业征信、雇佣征信以及其他征信

信贷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为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商业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批发商或零售商,为赊销决策提供支持;雇用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雇主,为雇主用人决策提供支持;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征信活动,诸如市场调查,债权处理,动产、不动产鉴定等。各类不同服务对象的征信业务,有的是由一个机构来完成,有的是在围绕具有数据库征信机构上下游的独立企业内来完成。

按征信范围

可分为区域征信、国内征信、跨国征信等

区域征信一般规模较小,只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提供征信服务,这种模式一般在征信业刚起步的国家存在较多,征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大都走向兼并或专业细分,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征信随之逐步消失;国内征信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多的机构形式之一,尤其是近年来开设征信机构的国家普遍采取这种形式;跨国征信这几年正在迅速崛起,此类征信之所以能够在近年得以快速发展,主要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原因:内在原因是西方国家一些老牌征信机构为了拓展自己的业务,采用多种形式(如设立子公司、合作、参股、提供技术支持、设立办事处等)向其他国家渗透;外在原因主要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跨国经济实体越来越多,跨国征信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跨国征信这种机构形式也必然越来越多。但由于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文化背景不同,跨国征信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

企业

企业征信最早产生于美国,是从债券评级开始的。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首次建立了衡量债券倒债风险的体系,并按照倒债风险确定债券等级。此后,企业征信在美国投资界风行,1918年,美国政府规定,凡是外国政府在美国发行债券的,发行前必须取得评级结果。

企业征信在美国的历史和金融发展史上证明是成功的,世界各国也都借鉴美国的经验,相继建起本国的评估机构。穆迪和标准普尔公司已成为全球性的评估机构,其确定的级别在许多国家都是通用的,有权威的。在中国,企业征信基本上是于1987年与企业发行债券同步产生的。但受制于发育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场,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成型阶段。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又是风险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规避风险、严守信用、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契约关系的如期履行,是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越发达,各种经济活动的信用关系就越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企业征信和社会监调体系,以保证各种信用关系的健康发展及整个市场经济体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法规

征信法规是规范征信活动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各国经验看,完整的征信法规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征信业管理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征信机构和全社会的征信活动,主要目的是依法规范征信机构运行及其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部分是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主要目的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 害。

与此相比,尽管央行推进征信立法进程对促进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法律的缺失仍然是制约中国征信系统发展的最大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在征信领域的建设取得了快速进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截至2007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数量已经达到1331万家,与全国联网运行初期相比增加116万家,共开通查询用户11.8万个,日均查询量达8.1万次;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数已经达到5.9亿人,与全国联网运行初期相比增加3600万人,共开通查询用户10.4万个,日均查询量单日最高查询量已近80万次。与此同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信息服务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信息采集范围已拓宽至企业参保信息、电信缴费信息、法院诉讼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企业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以及企业环保信息等等。在此形势下,中国征信活动的不断扩大和深入,使加强和推进中国征信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迫切性日益凸显。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

工作仍然滞后。主要表现为:尽管中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在《刑法》中规定了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特别是《信贷征信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另外,对于现有的信用中介、评级公司等征信企业无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约束,对其经营行为,也无促使其发展的制度框架,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征信活动的开展。

查询

失信者四处碰壁

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方便社会公众,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但在实际查询中却出现了让人费解的现象:部分基层银行类金融机构由于查询麻烦又不能收费,有的怕承担责任,以需要领导签字审批或以网络不通不能查询为由推诿,更有甚者以没有查询权限将查询者拒之门外。有网民提出,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者,基层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没有查询权限和查询端口,面对查询者只能束手无策。

个人失信由多种原因造成,除了确凿的恶意失信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疏忽导致的不良信用。很多人对“征信”这个词还很陌生,一个疏忽就会“失信”。加之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信用卡时,往往大谈其种种好处,对客户的义务和违约后果语焉不详,导致客户对逾期还款带来的信用污点没有足够重视。此外,一些客观因素也会导致失信行为的发生,如当事人的还款账号因银行系统升级发生变更。有网民指出,个人征信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在国外会被保存7年,而企业和个人破产记录保留10年。但在中国,对于个人征信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应保留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操作规程规定,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受理异议申请后,应立即转交征信服务中心,再转至相应的商业银行协查,经过查询核实回复给征信服务中心,再返回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然后通知申请人。该过程环节多,加上商业银行在协查中大多存在超期现象,造成异议申请处理时间过长。

《征信管理条例》

2009年10月12日,已经酝酿了7年的《征信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终于揭开面纱。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于个人信用污点记录的保留时长进行明确,即信用不良记录5年之后将不再公布,犯罪记录公开的时效则为7年。

意见稿旨在保护征信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同时还提出禁止征信机构搜集民族、疾病、收入、纳税等5种个人信息。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的进步在于明确了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期限,但没有提出如何解决个人因非主观意愿造成的失信记录。

有些不良信用记录并非当事人主观意愿所为,比如银行系统故障、被他人冒用身份恶意盗刷信用卡等,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让当事人觉得很冤枉,这类不良信用记录可以消除。

征集信用信息

征信机构:是指依照有关规定批准成立,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向商业银行及其他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咨询及评级服务的法人单位;

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它是信用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狭义而论,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的以赢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专业机构。一般来讲,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征信机构通常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企业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财产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的概念还可以扩大其他各类信用管理行业的企业类型,例如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甚至产生出不同的称谓。

信用社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信用社征信业务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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