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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02 08:34:2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关于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查报告

巴中市巴州康达医院

2014上半年关于改善医疗服务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医疗质量万里行”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同时结合“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改善医疗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使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责任

一、是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相关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统一部署,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以及工作要求,拟定活动开展的方法和步骤,使活动的开展能够有序进行。

三、是建立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院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科室实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优化服务,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水平

为方便患者就医,简化就医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好,我院多措并举,制订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

1、门诊大厅设立导诊、咨询、接待投诉;开展体检预约服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随时接受患者的健康咨询;为患者免费测量血压、体温;免费提供开水、一次性纸杯、担架、轮椅、推车、针线

等等服务。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的推出,为患者提供了方便、温馨的服务。

2、简化医疗服务流程。

一、是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简化报帐程序,结算报帐实行一体化。

三、是药房设专人负责下送药品至病房,免去患者取药环节,为患者提供了方便。

四、是提供20公里内免费接送产妇服务。

3、落实病人回访制度和每月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为改进医疗服务提供了依据。

4、推行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在收费处设立电脑查询系统,公开医院收费项目和价格,为患者提供用药清单,也方便了患者查询收费标准,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二、是公示医德医风评议监督电话、电子信箱,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使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够更广泛的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了医德医风的建设。

三、是公示医务人员执业信息,不仅为患者选择医生提供了方便,同时也接受了社会的监督。

5、严格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履行对诊疗服务以及收费标准的告知义务,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6、积极推动志愿者服务。一是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制订服务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认真组织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结合区纠风办开展的“民主评议科室医德医风”活动,我院狠抓医院内涵建设,本着评改结合、评建结合的原则,开展科室互评、群众民主评议查摆问题,制订有效措施解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把切实有效的措施转变为长效机制,达到持续提升医疗服务的目的。

三、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1、制度的落实是医疗质量的保障,我院始终把医疗质量制度的落实放在首位。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核心制度并严格落实,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等核心制度。二是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力度,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每月对管理质量进行质控检查,检查情况予以全院通报,每季一次质量评比并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评比结果进行奖惩。三是建立每周院长总查房制度,对全院各科的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在院周会上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会议,研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问题,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五是定期开展全院的医疗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六是适时召开医疗纠纷点评会,深刻分析、详细点评每一起纠纷存在的原因和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并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医疗安全。

2、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活动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为活动试点病房,通过试点病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院推广,真正达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的目的。

3、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通过以下途径,严格控制、规范使用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一是使用昂贵药品、耗材和大型检查前征求病人(家属)意见;二是实行药品用量异常警示制度,

4、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同时实施临床用药临控,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确保群众利益得到真正维护。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保障医疗安全

在活动中,我院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一)加强新聘人员的岗前教育,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我院每年对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分层次、分类别组织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医务科、护理部根据人员层次及专业的不同分别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内容包括“三基”知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医院感染知识、医疗纠纷防范及各类危急症病例抢救知识等等,通过培训与考核,使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是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有力保证。

(三)多种形式相结合,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一是在院内组织培训。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三是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四是邀请上级医院的专家来院授课等。

(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实践操作技能。为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务科、护理部分别组织医护人员开展37项临床操作技能大比武活动。为取得大比武活动的实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每项操作指定专人进行

指导,对在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这项活动不仅切实规范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而且在医院形成了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医师定期考核,提高医师整体素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精神,制定我院的《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对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医师每两年一个周期遵循考核原则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通过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实施,提高了医师素质,提高了医疗质量,保障了医疗安全。

我院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努力做到安全无隐患、服务无门槛、医患无距离,切实提高了医疗质量,减少了医患纠纷,保障了医疗安全。今后,我院仍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的各项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为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院做出贡献!

2014年7月3日

推荐第2篇:医疗机构科室医疗服务承诺书

医疗机构科室医疗服务承诺书

为维护病人的权益和医院的集体利益,履行医疗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维护医学圣洁和尊严。本科室积极响应医院的号召和医院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坚决拒绝和惩治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病人、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接受上级评议和考核,我科室谨向医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作出郑重承诺:

1、拒绝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科室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拒绝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上名义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拒绝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拒绝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院检查仪器、工具、试剂,收受\"红包\"。

5、拒绝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6、拒绝在科室内设立\"小金库\",医院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

7、拒绝科室人员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8、拒绝科室人员故意刁难病人、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9、加强科室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使科室内部拒收回扣\"红包\"、抵制回扣\"红包\"、远离回扣\"红包\"蔚然成风。

10、本科室若有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科主任和有关责任人愿意承担领导责任。

单位领导签名:科室负责人签名: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乙方:

为保证我市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郑州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弓J导双方工作人员及参保人员,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双方工作人员应熟悉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指导参保人员就医,自觉遵守本协议。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应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设立医疗保险管理科室,并按床位数和基本医疗保险就诊人次配备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乙方各业务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协同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乙方应制定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及履行协议的具体措施,制定详细具体的医保政策学习、培训计划。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及时更新医疗保险政策。乙方应公布医疗保险咨询电话,设置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台;公布门诊和住院就医流程,公布主要服务项目和品的名称及价格,维护参保人员就医知情权。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公布市医保中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参保人员监督。乙方对投诉、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

调查核实处理,记录相应的处理及整改结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甲方。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甲方可视不同情况,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拒付或追回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暂停定点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理,甲方按违规项次扣除日常考核评分,并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若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诊治医师或诊治科室的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

乙方有责任及时准确地为甲方提供参保人员就医的有关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调阅或复印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向乙左速驻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员,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二章

就医管理

箩七条

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乙方应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过度医疗,减轻参保病人的负担。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作出结论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造成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两次(含)以上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服务协议;乙方与参保人员发生医疗纠纷责任在乙方的,甲方不承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

参保人员就医时,乙方应认真进行身份识别和证件核对,发现就诊者所持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应扣留《郑州市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甲方。参保人员住院时,乙方应在住院一览表上设置市医保标识,各住院病区收存参保人员的《郑州市社会保障卡》及住院申请表,由专人负责;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完整传输参保人员就诊信息 (处方信息、所在病区等),以便甲方核查。

第十条

乙方应为就诊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病历记录应如实、及时、规范、完整,使用电子病历记录的应认真校对,及时手写签名确认,临床用药及检查与病历记录相符,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参保人员处方应规范、清晰、准确、完

整,药品使用符合治疗原则,符合医保管理规定。参保人员处方和住院病历保存期限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出入院管理,严格掌握入院标准及重症病房的收治标准,参保人员不符合入院收治标准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乙方在收治参保人员时,可按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押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本人医疗费用的20%(不含起付标准和自费费用)。

乙方有条件、有能力收治而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无故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达到出院标准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部负担。

乙方应为病情复杂的住院参保人员及时组织专家会诊,需要转科或多科联合治疗的,医院医保部门及相关科室应积极协调,不得拖延、推诿,不得无故办理二次入院。

第十二条

乙方应准确、及时提供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及结算清单,住院参保人员如有疑问应做出详细解释,不得推诿。

乙方为参保人员使用乙类和自费药品、支付部分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或医疗服务设施时应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纠纷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急危重症参保病人无自理能力不能签字、家属又不在场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决定使用抢救药品和采取措施,事后应及时通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履行手续,甲方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追回:

(一)临床用药、检查和治疗与住院疾病诊断及病历记录内容不符;(二)超标准、超剂量用药,违规出院带药; (三)过度治疗、过度检查:

(四)不能向甲方提供病历和必需资料:

(五)挂床住院(患者不在医院住,院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六)分解住院(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尚未达到出院标准时,医院为其多次办理出院、

住院手续);

(七)分解收费、自定收费、增加收费;(八)病历中没有收存检查、检验项目的报告单;

(九)病历记录中的药品和治疗项目与处方或实际数据不符的;

(十)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公共卫生负担的、和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除外);

(十一)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吸毒、交通肇事、自杀自残(精神病患者除外)致伤;

(十二)以预防、保健、营养为主要治疗目的的就医费用;(十三)未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 (十四)其它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拒付或追回,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并暂停相关科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一个月。

第十五条

因冒名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暂停相关科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费票据等资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采用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甲方责令追回骗取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暂停乙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被确定为定点门诊的,不得承担住院医疗服务。乙方转借医疗保险服务终端(POS机)给非定点单位使用或代非定点单位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结算的,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追回费用,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解除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收治的参保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因延误治疗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需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具备外地转诊资格的乙方应填写《郑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原则上应逐级转诊,外地就医转诊人次不得超过本院当年住院结算总人次的2%。

第十九条

甲方可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乙方

执行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

第三章

用药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

为了切实降低参保人员负担,乙方应保证《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二类、三类综合性。医疗机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应达到85%,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60%;中医医疗机构西药备药率应达到65%,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80%;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用药备药率应达到85%;一类综合性医疗机构西药备药率应达到60%,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40%;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保证《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常用药品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要将参保人员药品费用支出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0%以下;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应控制在10%以下,二类及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应控制在6%以下。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住院用药和出院带药,乙方应按《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00]1 52号)规定执行。因乙方违规用药或违规出院带药被拒付的药品费用,严禁转嫁于参保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同种或同类药品,在质量标准相同、疗效确切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使用价格低廉的品种。

第二十五条

乙方滥用药品、超过正常剂量使用药品、使用疗效不确切的药品及辅助治疗药品过度治疗,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乙方继续使用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也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假、冒、伪、劣药品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解除服务协议。参保人员举报乙方工作人员收取药品提成或回扣的;所售药品价格,参保人员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一经查实,甲方拒付相关费用。

第四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

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00]152号),按物价政策规定收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收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三十条

参保人员举报乙方医务人员有提成、回扣的,参保人员诊疗项目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的,甲方查实后拒付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严禁滥用大型仪器检查,为参保人员提供的MRI、CT、彩色多谱勒等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应在60%以上。

第三十二条

甲方对贵重医用材料确定最高支付标准,在最高支付标准内的费用,甲方按规定支付;超出最高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确需使用超出最高支付标准医用材料的,乙方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保证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在诊疗结果安全有效的情况下,选择使用价格低廉的诊疗项目。因乙方违规使用诊疗项目被拒付的费用,严禁乙方转嫁于参保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

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管理信息系统相匹配,满足甲方信息要求。

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随时就医及结算,乙方应保证基本医疗保险收费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三十六条

为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准确无误,乙方信息系统的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等模块应接受甲方检查测试。

第三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动态连接库提出技术规范,乙方使用动态连接库在改造HIS系统时,应向甲方提供医疗保险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医保收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医保收费计算机应由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并保证操作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不得在医保收费计算机上安装与医保无关的软件及游戏。

第三十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发生的医疗费用,凡可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的,乙方应保证及时冲减个人帐户,不得让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然后到甲方报销。凡未及时

冲减个人帐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有责任为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帐户余额,修改社会保障卡密码。

第四十条

乙方发现网络、软件、读卡设备或社会保障卡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网络运营公司、软件开发商、读卡机具商或甲方反映。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PSAM卡,因保管不善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显示屏处于完好状态,尊重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对照维护工作,因对照维护错误造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损失或加重参保人员负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传输给甲方,确保不出现非客观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篡改。由于信息传输不及时、不完整、使用盗版软件、操作失误、机器损坏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为防止数据丢失,乙方务必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乙方信息数据传输长期存在问题又不能尽快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

费用结算管理

第四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和上月住院医疗费进行汇总,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送甲方,甲方接到费用结算资料后及时将费用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不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而影响定期结算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

甲方每年分类统计参保人员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人均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占总住院费用比例、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每百门诊住院率、平均住院日费用、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等指标,并将上述指标与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挂钩。

第四十六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开具发票。 第四十七条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乙方记帐。甲方拒付的乙方违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

第四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质量保证金和风险金的返还办法按《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郑政办文[2000]1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收到拨付的医疗费一周内,应将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送甲方。

第七章

门诊规定病种管理

第四十九条

乙方被确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应严格按照《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第五十条

乙方应制定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门诊规定病种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十一条

乙方应为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建立准确、详细、完整的门诊规定病种病历档案。对在本院就医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应根据其申报病种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完整记录其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各种药品及诊疗费用及时录入计算机,数据适时上传甲方。各种检查、处方要单独开具,载入档案。一次开药不超过15日常用量(中草药10剂),并不得滥用辅助药物。

第五十二条

乙方为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人员进行诊治,发生的符合《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违规费用,甲方除拒付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资格。

第五十三条

乙方对在本院定点就医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应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甲类或乙类药品。对于病情不需要用药治疗或医疗费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据实用药,不得开具虚假处方、人情处方。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服务资格。

第五十四条.在乙方就诊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同时享受两个相关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恶性肿瘤享受待遇为门诊放化疗及放化疗期间检查费用,另一病种实行定额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发生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乙方记帐,属于个人负担的,由本人用个人帐户或现金结算。门诊规定病种费用实行双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对实行定额管理的病种,甲方根据在乙方治疗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实际结算情况,据实支付,超定额不补。对不实行定额管理的病种,按规定据实结算。

第八章

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目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五十八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按照新规定修改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终止协议。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十九条

除因乙方违规解除协议外,甲乙双方终止协议,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第六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二条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适用本协议。

甲方: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推荐第4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XX医院医院

2016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根据区卫计委2016年度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检查文件的要求,我院对照2016年度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对部门和科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护理、院感等安全管理方案,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使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举办“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五)、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感染质控组织。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1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过于形式化。

2、存在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不规范、药品及一次性高低值耗材等自费项目未签知情同意书。

3、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依然存在,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

(四)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五)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满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进一步演练。

(六)科室管理不够,问题发现后不能经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实,造成问题长期存在。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

2 目标的实现。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核心制度》等规定,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保证合理使用抗生素。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让医务人员明确医德是医务人员从业的行为规范和自律操守。要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四)满足患者心理需要,密切医患关系,减少纠纷发生,营造和谐就诊环境。

3 首先,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必须着装整齐、态度和蔼、精力充沛,主动向患者介绍自己是其分管的医生或护士,使患者得到一个良好的印象,使患者情绪稳定,在诊治过程中才能主动配合,建立起主动合作型的医患关系。患者和家属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迫切地要求医护人员及时为他们传达诊断治疗信息,这也是患者和家属的权利。所以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和他们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使患者及家属能主动配合,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果不能和患者及家属经常交流病情和治疗计划,对他们需要了解的不能满足,也会造成误解甚至引起医疗纠纷。

我院一定以此次乃年度检查为契机,在区卫计委的领导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XX医院

20 年月日

推荐第5篇: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乙方:

为保障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医疗待遇,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府[2007]164号)、《深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深社保发[1999]68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其他社会保险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定乙方(乙方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的约定名单详见附表)为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约定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险种为:、、、、,共 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关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物价、药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统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社会保险各相关规定。

- 1同时承担本机构用户端范围内系统升级及维护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 乙方应按照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对社会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科室及医院基本情况等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当月数据、账目当月结清,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上传病历首页,及时准确上传、下载各有关数据,向甲方提供确定或调整费用结算标准所需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保证传送数据与实际发生费用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证电脑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应提供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以供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相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媒体将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向社会通报。

第二章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坚持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 乙方应执行医疗物价公示制度,向参保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价格和费用查询服务。在本机构显要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基本就诊流程,设臵社保宣传栏、投诉箱和本机构社保咨询电话等,将主要政策、规定、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及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计价单位、执行价格、定价文件依据以及单独收费的千元以上医用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向参保人公布。

第十四条 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在挂号单上打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类型;所有社会保险处方单应填写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电脑号或卡号;社会保险处方均应加盖带有医生工号的签章或签名后书写医生工号;血液透析病人的门诊血透治疗病历中还应同时保存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次刷卡只能记录一次消费,不得记录

- 3合理诊疗。

对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结算医院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转出医院医生应告知参保人,在转入医院就诊时须由接诊医生于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无接诊医生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转入医院接诊医生应在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同时,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如发生过度治疗行为,经调查核实,将对接诊医生过度诊疗费用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乙方应妥善保存所发生的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单据;其中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大病参保人、参保人门诊医疗账户用于支付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医疗、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康就医、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绑定社康就医的门诊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乙方应分类存放,甲方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 乙方应建立社会保险补记账、退账系统。在错、漏记账以及电脑系统或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记账的情况下,在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采取让参保人先交现金然后退费记账等应急措施,为参保人办理补、退手续,保障参保人的正常就医。

第二十条 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绑定结算医院进行现金报销;发生住院费用的,乙方应核验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到就医医院办理补记账手续;办理补记账手续时,乙方应核对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待遇,无待遇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补记账手续;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则由甲方按社保相关政策审核报销。

- 5病人出院时,乙方确认人卡相符后,应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上填写“人卡相符”字样。

符合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住院,乙方应在病历记录中客观记录参保人受伤的时间、地点及原因,描述受伤过程(必要时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出院后,乙方认为由于疾病原因确需在10日内再入院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经科主任签字同意、乙方医保办核准盖章,并在乙方医保电脑系统上进行“10日内住院登记”操作后住院。甲方不定期对乙方10日内再入院参保人的住院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首次接诊工伤伤者时,应对受伤原因和伤情进行客观的记录(该登记资料不得随意更改):要标明准确的接诊时间(且接诊时间需精确到时分)。在门诊治疗的伤者先交现金,治疗终结后到甲方核销工伤医疗费用;需住院治疗的(未认定工伤之前先交现金),工伤认定后凭甲方发出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住院结账单》进行记账;伤者出院后有关费用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偿付。

需转市外诊疗或康复的,经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开出的转诊证明,由市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转往市外诊疗或康复。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为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育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记账。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根据疾病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记账,并由乙方留存资料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全市统一版本):

(一)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终止妊娠手术(14周以上)、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二)放臵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避孕剂、取出宫内节育器和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终止妊娠手术(14周以

- 7转诊审核申请表》或《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按规定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刷卡记账,记帐比例不降低;

(二)参保人未持有有效的市外就医手续(急诊抢救除外),对其住院医疗费按规定刷卡记账,记帐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三)参保人住院应采用电脑记账支付。无特殊原因不得将可以记账支付的费用让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后回深圳社保局审核报销,由此引起的现金报销费用,年度总结算时纳入乙方当年住院费用核算,同时纳入信用等级评定。

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在乙方就医时发生医疗事故的,经鉴定乙方负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的,乙方应在鉴定确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已经医保记帐的费用从医保偿付款中扣减。

第三章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深圳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深圳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深圳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07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第三十四条 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第三十五条

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甲方可根据区域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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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急诊抢救需要可先做特殊检查、治疗,但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未补办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结合本机构的医疗资源开展临床诊疗。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医院同意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经乙方主诊医生填写检查、治疗申请单,写明病情需要,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回医院报销;乙方应在住院期间内按外送医疗机构的项目收费标准在医保系统内提交该诊疗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外送,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第四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病历中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要有针对性,有医嘱和完整的病程记录及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诊疗单。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并在病历中附上材料的条型码或标签。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社保药品目录),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关于药品的政策规定。深圳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应执行深圳市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的价格政策。

甲方按以上原则对乙方提交的药品进行准入,不包含对药品商品名与社保统一名称的对应及价格的核定,如发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十二条

乙方生产的医院制剂,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关于医院制剂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深劳社

- 11

(二)尘肺特殊用药: 克矽平、抗矽、羟基喹哌、柠檬酸铝;

(三)三氯乙烯剥脱性皮炎用药: 肤必润、素高捷疗;

(四)其他职业病基本用药。

第四十八条 如发现乙方有出售假、劣药品或过期药品的,一经核实,甲方拒付相关费用,同时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和本协议作出处理,并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费用结算

第四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08]7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08]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第五十条 乙方应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

- 13第五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第五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一)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近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二)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三)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

- 15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第五十八条 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第五十九条 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一)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二)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第六十条 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一)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二)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

- 17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第六十三条 乙方为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第六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 元。

(一)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广东省增加的儿童用药、深圳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二)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三)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第六十五条 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 19违规扣款项目及金额执行扣款;乙方及时反馈的,甲方应对反馈意见予以重视,并于接到反馈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沟通并签字确认,甲方按双方沟通后的违规扣款项目及金额执行扣款。

第七十一条 甲方将本协议中对乙方的各项要求(包括费用控制指标)纳入对乙方执行社会保险规定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定项目及评分标准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第七十二条 乙方为参保人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或科室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开单费。乙方(含科室、门诊部或社康中心)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项目改为承包、转包、合作经营或独立经营核算等方式。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违规费用;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科室、门诊部或社康中心)的社会保险定点资格,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十三条 乙方对其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负有监督、指导和管理的责任。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如果发生任何违反社会保险政策情形,甲方除对其做出相应处罚或取消定点资格外,还可追究乙方相应连带责任。经甲方批准挂靠的门诊部或社康中心,责任自负。

第七十四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情形的,甲方除追回违规金额、拒付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违规次数、造成影响及基金损失程度,有权对乙方及其违规部门(科室、门诊部或社康中心)分别作出如下处理: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时中止或终止社会保险服务协议、承担相应违约金;同时可对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作出要求其书面检查、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社会保险处方权等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甲方根据其违规行为和违规情节,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等处理,并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综合考评:

- 21处方医生名单及工号不全的。

第七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规费用数额1倍的违约金:

(一)不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及本协议有关规定,超社保药品目录以及超出社保政策规定范围用药的;超量用药、重复用药、分解处方、给出院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带药的;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未按照《国家疾病临床诊断和治疗指南》使用诊疗、药品或辅助药品以及使用与疾病无关药品的;

(二)应提供而不能提供处方、病历等检查所需材料的;

(三)使用社保支付范围外项目之前,未向参保人或家属征询意见并经其签名同意的;

(四)病历中各类(含会诊开出的)检查、治疗项目,不能提供明细清单的;病历(含血透病历)中未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未填写“人卡相符”的;血透记录单背面未附收费收据的;因生育住院的病历里未附婚育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的;参保人使用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病历中未粘贴其标签条形码的;外伤参保人的病历中无受伤经过描述或证明材料的;

(五)给出院参保人带化验、检查、治疗等项目的;

(六)为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超范围记账的。 第七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规费用数额2倍的违约金:

(一)乙方工作人员未核验就诊病人社会保障卡、导致非本人社会保障卡发生医疗保险记账(即冒卡记账),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甲方检查发现的冒卡就医,除将记账改为自费外,乙方仍要承担相应违约金);

(二)将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费用由参保人自费,或将不可以

- 23账的;

(六)采取其他违规手段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不合理支出的。第七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常规抽查发现乙方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进行违规处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乙方出现违规行为的,按1-3倍扣除违约金。

第八十条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人社会保障卡记账的,同一医生被有效投诉的门诊处方次数超过3例及以上、住院1例及以上或被新闻媒体直接报导影响较大经查属实的,甲方可对该医生作出如下处理:要求其书面检查、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社会保险处方权等。

甲方应建立对乙方核验社保卡通报表扬制度,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乙方将保存好的冒卡就医原始材料提交甲方,甲方对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表彰。

第八十一条

乙方被暂时中止或终止社会保险协议的,分别扣除年度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挂钩5%医疗费用的50%或100%。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八十二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年七月一日起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的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按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 25附件:

甲方核准乙方医疗保险可记帐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

1、心脏彩超(UCG)

2、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

3、动态心电图(HOLTER)

4、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

5、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

6、核磁共振成像(MRI)

7、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

8、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ESWL)

9、高压氧舱治疗(HBO)

10、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介入检查治疗

11、伽玛射线(γ射线)立体定向治疗(Gamma Knife)。

乙方有上列十一项中的 项,共 个项目可以社会保险记帐。

- 27 -

推荐第6篇: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2010年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7月30日《大河报》(A05版)以“医疗乱收费„重灾区‟灾情不见”为题,再次对我省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报道,并提出“一日清单不达标、重症监护室分解收费项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接到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抓紧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豫卫纠〔2007〕5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河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省级或市县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取消各医技、临床科室的划价权,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计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相应建立了各科室物价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和各病区制作了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和触摸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零售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我院按照规定参加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采购工作中曾多次遇到中标配送单位联系不上或配送单位不送货等情况,为保证临床治疗,我们从其他医药公司转配送并要求附带转配送协议,但药品价格依然按照招标价格执行,并及时将采购使用情况报告市招标办、市卫生局备案。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5.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6.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

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推荐第7篇: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工商物价所:

按照收费年检报告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

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红五月农场医院

2013年3月5日

推荐第8篇: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按照邢卫纠(2013)20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医疗收费管理,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在自查自纠阶段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医院生殖中心的收费价格,在参照河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的同时,经常与其他医院的生殖中心对比收费价格。并积极推行“药品同级单位最低价”承诺活动,让利于患者,凡是患者发现同种规格型号的药品高于同级单位的,医院不仅退药,而且给予患者十倍的经济补偿。

除药品执行同级单位最低价活动之外,我院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还执行“每月16号执行一项免费检查项目”,“周一初诊抽奖减免活动,”“B超优惠减免活动”,“对怀孕患者的免费B超检查”,通过这些减免优惠活动,让利于患者,同时也提高了医院的口碑。

三、医院价格监管人员在自查阶段,对住院部的费用清单制执行情况,大厅显示屏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这两项制度都能够按所要求的标准执行,保证了医院收费的透明度,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在医院收费服务自查阶段,患者对医药费用投诉除直接向价格管理人员投诉外,院领导还要求对此项目进行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问卷调查每半月公布一次,结合患者直接投诉及问卷调查所反映的结果,对患者反映较多的人员收费行为及收费价格,价格管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及整改,并把处理结果直接通知当事人。

五、为保证医院药品同级单位最低,就需加大对药品采购的监管,加大对采购人员的询价力度,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2013年10月10日

推荐第9篇: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服务性收费 项目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医疗收费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发生,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看病费用,切实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我我组织相关人员对2014年1-3月以来的医疗收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党支部书记刘洋为组长,相关人员(财务

、收费员

、药房

、医疗科长

)组成的医疗收费自查小组。

确定检查范围和项目:

检查范围以2014年1月至3月以来发生的所有卫生院收取各项费用,包括医疗、防疫、妇幼等各部门的所有收费行为。 检查结果

1、

月份,全院共收治住院

人,住院总收入

万元,其中医疗性收费收入

万元、药品收入

万元。

2、共接诊门诊病人

人次,总收入

万元。其中医疗收费万元,药品收入

万元。 以上两项共发生费用

万元。

在自查时,共抽取门诊处方

份,住院病历

份进行全面收费项目的对照检查,所有医疗性收费、药品价格都符合吉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药品施行国家基本药物,施行零差价销售,全部收费项目无多收、乱收和错收的现象。

通过自查,我院在医疗收费上严格执行

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

2014年3月24日

推荐第10篇:医疗服务价格自查报告

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

根据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

1 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我院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

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明水县中医院

第11篇: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年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对于“医疗乱收费”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

 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  并进入深入剖析,

 目前我院严格按照广西省乡镇卫生院收费

 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

 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  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 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

 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

 ,  所有收费标准一律  按乡级标准执行,

 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

 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领导小组定期对临床

 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  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

 钱”

 。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

 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

 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

 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  人。财务科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每季度组织各临床组、医

 技科、妇产科进行交叉检查,发现有收费问题及时解决,对

 于乱收费的现象,

 医院核实后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  任。

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 我们将进一  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

 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

 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

 钱治好病”  ,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第12篇: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 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

。具有

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至

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

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

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

名,住院医师

名,主管药剂师

名,检验师

名,主管护师

名,护师

名,技师(放射)

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孙承启、于爱英、王可福、崔建春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 ,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昆明汤池医院

2011年12月23日

第13篇: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 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 。具有 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 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 名,住院医师 名,主

管药剂师 名,检验师 名,主管护师 名,护师 名,技师(放射) 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

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孙承启、于爱英、王可福、崔建春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 ,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

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

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昆明汤池医院

2011年12月23日篇二:诊所 卫生室 医疗机构 自查报告

医疗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兰山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为中医科。

((转载于: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

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

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篇三: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xxx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xxx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xxxxx医院”, 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位于xxx公园路南街xxx号;法人代表:xxx;主要负责人:xxx。具有阆中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65751132814388732427042,有效期限至2017年12月13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医院现有床位45张,诊疗科目有骨科、外科、内科、中医科、妇儿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1472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6名,住院医师13 名,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名;主管药剂师3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2名,放射影像师2名;主管护师3名,执业护师6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了院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xxx、xxx、xxx、xxx、xxx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医院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医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进行“五专”管理。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xx医疗机构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

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医院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四、改进措施: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件,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

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资格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从事放射、消毒供应、妇科、高压氧等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xxxxxxxxx医院

2013年12月26日篇四:医疗机构年度校验自查报告

校验自查报告

我门诊部认真贯彻医疗法规,依法行医,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各项医疗法规,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管理办法》、《门诊工作制度》及《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职责》、《诊疗规范》等医疗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科室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各科室也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质量检查制度、门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门诊还进行了全院医疗人员医疗法规、医疗管理制度的学习,全体医护人员按医疗法规要求做到了及时注册持证上岗。

校验期内,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多次对我门诊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门诊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重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同时,也改善了医疗、护理、药房的服务工作,无医疗纠纷发生,确保了医疗工作的安全运行,医疗废物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成立了专门的暂存处,建立

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在校验期内,无超范围执业情况,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发生医疗事故,无医疗民事纠纷。

第14篇: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 位于*******;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我**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科、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等。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现有主治医师 名,主管药剂师6名,检验师1名,主管护师名,护师8名,技师(放射)3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 ,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从未购买及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

2010年5月20日

第15篇: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药监朝阳分局安监科:

我单位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名称: 电话: 手机号: 传真号:

机构人员数: (人) 药房人员数: (人)

药房负责人: 电话: 手机号:

联系人: 手机号: 。

我单位是全民、集体、合资、个体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1、综合医院(一级、二级、三级);综合中医医院(一级、二级、三级)。

2、门诊部 ( 综合、中医、专科)。

3、诊所 (综合、中医、专科)。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社区卫生服务站

6、卫生室、卫生所、医务室、医务所:服务对象只对单位人群不但对单位人群同时对社会人群服务。

根据你局转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件的要求结合《2007年兴奋剂目录》我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我单位使用药品共 个品种规格,其中化学药品 个品种规格,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 个品种规格,中成药

个品种规格,中药饮片 个品种规格,医院制剂 个品种规格、其他类 个品种规格。

2、药品供货商为:

共 个单位。

我单位收集了 家供货单位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均在有效期

内;未收集供货单位相关材料 家;相关材料已过有效期,正准

备收集 家。

3、所使用的药品 个品种规格,有供货单位票据。

个品种规格没有供货单位的票据。

4、对购进的药品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是 否 ),是以何种方式验收如:验收记录本 、电脑 、供货票标注的方式 。

5、我单位(有 无 )药品库房,库房内(有 无 )五防措施,并(有 无 )温度调控设施。

6、我单位没有药品库房,购进药品直接上药房货架,药房内(有

无 )温度调控设施。

7、我单位(有 无 )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共计 个品种,(有 无 )监控装置,(是 否 )保险柜存储,(是 否 )双人管理,(是 否 )帐物相符。

我单位(有 无 )第二类精神药品,共计 个品种,(是 否 )专用处方,(是 否 )专柜存储,(是 否 )严格控制处方量。

8、是否建立药事委员会或相关组织。(是 否 )

9、我单位建立了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种,具体为

等制度。

10、我单位(是 否 )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是

否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是 否 )取得了网上帐号。

11、我单位(是 否 )对涉药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培训,(有 无 )培训记录,对学习内容(是 否 )掌握。

12、在我单位使用的药品中有 个品种规格属于含兴奋剂类物质的药品,其中有 品种规格的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已经标有“运动员慎用”字样, 品种规格没有标注,我们计划采取、退货、换货、或贴签的方式进行处理。保证在08年5月1日以后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再继续使用。

我们一定按照朝阳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

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

(1)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药品供应商的档案材料,做好药品验收、养护等记录;

(2)对所有药品进行自查,没有进货票的品种全部下架,不可继续使用。

(3)对新购进的药品索要与药品相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对所含兴奋剂类物质的药品检查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是否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自2008年5月1日起,不得采购、使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未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

(5)确属临床抢救、治疗急需必须采购、使用无标示药品的,依据京药监朝分安[2008]2号文件精神,填写《医疗机构院内使用兴奋剂类药品备案表》上报至分局;

(6)凡配制或委托配制含兴奋剂的制剂品种,配制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修改包装、标签或说明书工作。自2008年5月1日起未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品种,严禁配制和使用。

注:

1、根据自己自查的结果,将自己的情况如实填写或选择

2、自查报告格式为我局制定的样本,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或另附报告,但应包含其中所列的内容

3、将此报告于2008年4月8日之前交至或寄至分局安全监管科。

第16篇: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

Xx医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本着:“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原则,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在高新区卫生局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

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设备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设备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设备进入,本院特制订医疗设备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设备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设备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为了准确、安全使用医疗设备,我院定期组织业务学习,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做好日常保管工作,我院部分医疗设备比较贵重,在我院技术人员定期自检维护的同时,定期请厂家技术员检查校正。

六、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使用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医院。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2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XX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XX县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xx年X月X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为中医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六)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七)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二〇XX年X月XX日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3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名,住院医师名,主管药剂师名,检验师名,主管护师名,护师名,技师(放射)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孙承启、于爱英、王可福、崔建春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4

门诊部门是一家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做好合格药房工作,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在把相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门诊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三人,药士一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十平方米,仓库十五平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门诊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门诊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

(二)设施设备

我门诊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温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更换或维修中药橱,购置必须的中药粉碎机。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三)进货管理

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四)储存于养护

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三、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放方案

一直以来,在市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门诊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

3、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6、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证上岗;

7、为便于建立药品使用长效监管机制,我门诊已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对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建立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8、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我门诊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门诊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门诊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药监部门的要求。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5

根据×××市卫生局《×××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医发〔20xx〕15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

三、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院全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杜绝感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卫生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6

第一季度医疗质量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回顾: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安全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院质量控制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然后召开科长、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年初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对围手术期患者实施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设计了规范的计划。各科室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感染控制小组。业务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

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0xx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医技、法规、制度、职责等有关知识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

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门诊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抗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7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创建“平安医院”,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我院开展了医疗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执行领导班子的管理理念和要求,强调医疗质量不能只挂在口头上,要从根本上解决,不断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严格把守医疗质量关,保证医疗安全,此理念是我院今后工作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要重视,并且具体落实到临床的每项工作中。

一、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专科疾病的诊治流程,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三级医生查房制度,并需要在病情记录上进行详细的查房记录,病情分析、医疗处理和下一步的诊疗计划记录等。3、严格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医生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危重患者必须做到床边交班

5、做好“晚查房”的工作。“晚查房”包括对新收患者、危重患者、白天的医疗处理后的结果跟进、化验单结果的分析和处理、特殊检查结果、知情同意的沟通、明天将要出院的患者安排、会诊患者的处理等,并跟值班医师进行交接班工作。6、落实会诊制度的执行。

7、各科室质控医师要加强指控力度,提高病案质量。

8、专科的有创检查和治疗,如介入性的诊断和治疗,必须由专科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师把关,严格掌握该类治疗的适应症。9、针对医院查房的各项回馈信息,业务办要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传达到相应科室,做好整改,避免犯同样的错误。10、每月由科主任牵头,进行专科的业务学习,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每季度前一个月上报季度学习计划,并检查上季度学习计划落实情况。

11、落实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目的是在解决疑难病例诊疗的同时,提高大内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并同时对下级医师进行培训和提高他们的临床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1、沟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1)做好入院时的沟通:让患者及家属了解患者目前的病情,危重患者要由经治医师详细交代病情,必要时由科主任交待病情,并签署病(危)重通知书。要让患者和家属了解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的名字,并知道病情沟通的时间。

(2)住院时的沟通:病情的变化、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特别是诊断和治疗出现重大变化时,更要及时沟通。对于白天不能及时来院了解病情的患者,必须把病情交班给值班医师,让患者家属跟值班医师了解病情。

(3)出院前的沟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结果,门诊随诊的时间和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病情可能出现变化时的处理方法,需要复查的检查项目等。

(4)门诊患者的沟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随诊的时间等。

(5)医护之间的沟通:落实医疗行为的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是否及时进行,患者病情的变化是否得到及时处理,是否存在医疗隐患或者纠纷。

2、认真落实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对于专科的有创检查和治疗,必须由经治医与家属和患者进行当面的沟通,把该诊治检查的必要性、适应症、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医疗费用、医疗需要观察或者治疗的时间向患者家属说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对于有创性或介入性操作和治疗,必须做好术前的准备。4、进行有创性或介入性操作和治疗后,必须设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如病情危重、病情波动变化大、精神异常、不配合医疗操作、随便外出等患者,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并取得患者家属的配合和理解,必要时设立专职陪护人员,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现将医疗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向各科室传达,各科室要对本科室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安全。

第17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服 务 协 议

甲方:两当县新农合办公室

乙方:

(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 )定点医疗机构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明确参加新农合人员选择医疗机构的范围,协调定点医疗机构与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两当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现就双方责权利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确认乙方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乙方享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参合人员在乙方住院(或门诊)就医所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

二、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地政府颁布的新农合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教育参合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新农合的各项规定。

三、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本协议为参合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新农合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和工作制度,为参合人员就医提供方便。

四、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新农合工作,设置工作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五、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新农合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合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的变化情况。

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新农合政策宣传栏”、“新农合投诉箱”,将新农合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合人员公布,公布新农合咨询与联系电话,为参合人员就医提供咨询服务。要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方便参合人员就医购药。要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保证参合人员的消费知情权。各种清单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

八、乙方所使用信息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管理系统相对接,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要按新农合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协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各种基础数据库,及时完成信息的变更和维护等工作。乙方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转和维护以及信息传输情况,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内容。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新农合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九、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十、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合人员服务,致力于优化参合人员就医服务,简化参合人员就医手续,不断提高参合人员就医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合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就医服务。参合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乙方在参合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参合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合作医疗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合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合作医疗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乙方应建立参合人员住院登记制度,为参合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

三、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合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合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按自费病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十五、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合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对明确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乙方要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参合人员检查诊断和治疗等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参合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审核支付工作。

十七、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有关规定。目前按照《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2013版)》和《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 年版)》执行,为参合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对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十八、参合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九、甲方要及时通报新农合用药管理政策,乙方要保证新农合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并提供新农合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十、乙方如有服务价格项目变更时,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时向甲方提供资料。

二十一、乙方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记账、收费、申报。超项目规范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二十二、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新农合用药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二十三、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 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二十四、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二十五、乙方为参合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的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二十六、乙方应控制使用参合人员个人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一)乙方提供需参合人员自付的超新农合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事先征得参合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参合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负费用。

(二)乙方应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目录外药物,县级医疗机构控制在5 %以内,市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在10 %以内。

(三)乙方在协议期限内,住院均次费用控制范围:乡镇卫生院控制在1000元以内,县级医疗机构控制在2800元以内,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7500元以内。甲方每一季度应对全县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次费用等进行排比,并在所有医疗机构范围内通报。各医疗机构季度排比中,超出次均费用限额的扣减下一季度拨付资金额的5%,年终总体衡量后按照控制情况返还。

二十七、乙方医师必须严格掌握用药范围和剂量,住院患者一张处方最多不能超过3天用量。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和用药原则,凡超出适应症以外的用药,甲方不予支付费用。

二十八、乙方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超过1 0%,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3%。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8 0%,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应当严格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十

九、参合人员出院时,乙方只能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出院带药急性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十、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乙方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并向甲方备案。

三十

一、乙方应在每月25 日后将参合人员本月的住院费用及清单等资料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三十

二、甲方定期对实行门诊补偿的门诊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 % ,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三十

三、参合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

四、参合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三十

五、乙方向参合人员收取医疗费用,必须使用新农合规定的专用收据。乙方不得为参合人员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和报销凭证。甲方查实乙方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合人员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骗取金额,并追究有关责任,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触犯刑律的,甲方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十

六、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新农合补偿制度为参合人员办理住院费用补偿。乙方在为参合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将费用按自付、报销分类,并计算出个人自付、合作医疗补偿的数额、参合人员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补偿金由医院垫付。受补偿人要在《 住院费用报销封面》 “住院患者或家属签名”栏目签名。患者住院结算票据留给医院作为报销凭证,医院开给患者《 补偿结算单》。《 住院费用报销封面》 及其它凭证交县农合办审核。乙方同时向甲方报送补偿数据、资料的电子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审核后应拨付的新农合支付费用。费用补偿具体办法和程序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1 月1 日起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2 年)。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十

八、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 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三十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补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两当县新农合办公室(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第18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泽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保证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参合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5]11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卫发

[2006]3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泽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规定及县颁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合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臵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可结合本院的“基本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进行设臵”,并在门诊大厅或病房公布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医疗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甲方应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 1

乙方医疗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凡查实有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以质量第

一、服务第

一、参合人员利益第一为服务原则,热心为参合人员服务。乙方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坚持首诊负责制,重视医疗安全与质量。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

第六条 参合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参合人员就医时乙方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防止非参合人员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1、乙方在参合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其县合管中心发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和转院证明(急危重症等情况除外),审查证件是否有效;属参合救助对象的还应由其所属县及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民政救助证;危急重症的参合人员的身份审查应在3-5天内,由参合人员向医院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诊手续。

2、乙方在参合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与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

及时通知参合人员所在县合管中心(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由甲方提供)。乙方因自身原因对参合人员身份审查不严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危急重症参合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明,其医疗费用合作医疗不予补偿,费用自理。

第八条 乙方要为参合人员建立门诊自带病历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乙方的处方和医嘱应书写规范,字迹工整,药品名称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的通用名开具,诊疗项目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名称书写。门诊处方保留1-3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合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对住院的参合人员给予适当优惠减免政策。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参合人员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大型检查项目(指检查项目单价在200元以上的)的检查阳性率应达到60%以上;乙方不得将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的检查、治疗项目及费用记入参合人员费用之内。

第十三条 乙方要严格执行我县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合人员就医 “三个目录”以外的自费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总体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向参合人员提供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人员承担费用的,应征得参合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订文字协议。没有征得参合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字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内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向住院病人推荐疗效可靠、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诊疗技术,遵循抗生素药物使用程序,按照从低档至高档顺序使用。不得借参合人员住院开据人情方、大处方、搭车开药或开据与病情无关的药品。接受甲方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诊疗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简称“三个目录”)和住院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住院医疗总费用中的药品费用比例应控制在50%以下。未经病人或其家属许可的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周量的原则给药。出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带药,确因病情需要,带药参照上述药量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台账,单独管理,单独结算,有效票据均要加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章。对我县转至该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其补偿金由乙方直接垫付,每月26日到县合管中心报帐。

第十八条 对乙方在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经查实后,有权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责任,甚至取消定点资格:

1、临床用药、检查和治疗与疾病诊断及病程记录不服的;

2、不能向县合管中心提供处方、病历和必需的资料的;

3、病历中没有相应纪录的药品和治疗项目的;

4、病历中没有收存报告单的检查检验项目的;

5、病历记录与实际处方不符的药品的;

6、因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交通事故、工伤及自杀自残(精神病患者除外)致伤等就医的。

第十九条 乙方对其参加合作医疗的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家庭,补偿可享受高于正常比例的8个百分点优惠待遇。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12年8月26日起至2013年8月25日止。

第二十一条 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12年8月26日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2012年8月26日

第19篇:医疗服务价格自查报告 (500字)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 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06)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2011年6月23日

第20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 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 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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