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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惠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1 07:49:58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丹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政发[2011]号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11]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11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11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报告文县丹堡乡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印发

推荐第2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龙沙镇自查领导小组: 根据政府会议精神,要求我站对我镇畜牧业惠农资金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站由于体制管理的要求,从未涉及相关方面的惠农资金的兑现,不涉及侵占资金情况,另外经我站请示县局人财科,人财科回复是涉及项目已经自查。

特此报告

龙沙镇畜牧兽医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3篇:惠农资金拉网检查自查报告

惠农资金拉网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11]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10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推荐第4篇:茗山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茗山财经所关于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冶财[2012]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10年至2011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10年至2011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茗山财经所

2012年3月5日

推荐第5篇: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

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11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11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11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6篇: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

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推荐第7篇: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自查报告

夹河镇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11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 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11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1年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11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万元

4、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

2 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012年5月22日

推荐第8篇:惠农资金下拨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县残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惠农资金下拨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下发后,县残联积极行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就县残联下拨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填报相关调查表册。

二、强化组织,认真落实惠农资金

从2014年开始,县残联组织实施的惠农项目分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生活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为确保以上项目实施到位,县残联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确定工作时限,强化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充分调动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镇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调查了解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其中,2014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255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15.66万元,为13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3.224万元,为147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7.64万元,为3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6万元,为6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20.7万元。2015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464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55.68万元,为26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4.16万元,为126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2.68万元,为4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8万元,为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15.6万元。

经自查,以上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统”落实到位。

推荐第9篇:农业局自查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业执法检查和对农业局进行工作评议的通知后,我局马上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市人大的要求,认真部署落实每项工作,制定了《台州市农业局迎接省人大执法检查和市人大工作评议方案》,以台农〔2009〕61号文件下发,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农业局开展人大农业执法检查和农业工作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体处站长会议,统一思想认识。4月底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执法检查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5、6月份针对本次检查评议的重点,进行自查,并配合做好省人大和市人大检查组对台州各县市区的执法检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做好工作情况汇报,同时结合实际,进行总结分析,完成了我局的工作自查报告。现在我代表市农业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局2005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业农村工作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努力开拓进取、创业创新,不断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00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0.95亿元,年均增长7.72%,其中农业产值80.37亿元,比2005年的65.87亿元增加14.5亿元,年均增长6.86%,牧业产值24.58亿元,年均增长10.39%。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3.54亿元,年均增长9.17 %。农民人均纯收入9180元,比2005年的6689元增加2491元,年均增长11.13%。其中人均一产收入为1443元,年均增长8.91%。2005-2009年的4年里,我局共获得三次人民满意机关示范单位、一次满意单位的称号。在省农业厅对全省各地市农业局的考核中,三次获第一名,一次第二名;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4年均获优秀。台州农业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农业法制建设不断深化

我市农业法制工作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被市普法领导小组列为市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一)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

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周密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印发了《台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制定了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省普法办对我局创新普法新方法给予高度肯定,省农业厅向全省农业系统推广。重点抓好《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四部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了“十镇百村”农民学法培训试点和“百镇千村”学法维权活动。我局固定在每年

3、

4、5月份分别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学法维权活动。据统计,2006年以来,我市农业系统组织送法下乡123次,接受咨询5.6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32万份,组织培训62班次,通过农民信箱向用户发送法律知识30.52万条次。

(二)大力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每年局主要领导都与有关处站签订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抓督查,年底作总结。几年来陆续出台了《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台州市农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05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均被评为示范单位,在省厅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定为优秀单位。2009年4月我局被市政府评为贯彻《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优胜单位。

(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2005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市9个农业执法机构通过省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有7个通过省农业执法绩效考核,市农业执法支队连续多次被省农业厅评为先进集体和执法示范单位,自2006年全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考核以来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主要工作措施是:

1、初步建成了农业执法体系。建立了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落实了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形成了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

2、不断加大查处违规违法力度。我市共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945家,面广量大,我们每年都要组织6-8次农业执法行动,开展饲料和食用农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有害有毒物质以及经营毒鼠强、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近5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119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8839家次,查获违规单位814家次,查获伪劣产品611.44吨;查处案件745件,结案率100%,罚没款200多万元;共受理农业投诉举报事件1459件,办结率95%以上;受理调处农业生产事故209起,挽回经济损失207.06万元。全市农业执法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农业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3、不断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以源头防范、监测预警、监督检查、重点控制、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维权援助、组织领导等八大机制为内容的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体系。全市共落实清理涉农收费项目150多项,查处涉农案(事)件120多件,清退违规收费2000多万元,追究党政纪责任8人。全市没有因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我局还承担了由工商、质监、公安等11个部门组成的市农资打假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责任,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了一批守法、诚信、安全的农资示范企业和“放心店”。

(四)代表建议案办理形成制度规范

2005-2008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均按时保质完成了办理任务,人大代表全部表示满意。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细致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每次都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由各分管局长对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审核把关,抓好落实,最后由局长签发答复函,负总责。二是措施有力,千方百计提高议案办理质量。根据议案内容,由局长办公会议明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长分头把关审核。有关责任处站在提出初步的办理答复意见后,先电话或书面、再上门征询领衔代表意见,直至代表满意为止。我们还将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列入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管理考核范围,办公室、人事监察处和局分管领导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问题及时通报。三是注重落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成果。在每年的办理过程中分专题召开代表征询意见座谈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领导就他们关心的农业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要求,我们对这些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梳理、提炼,力争形成政策意见,例如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政策、促进农产品营销售等。

二、农业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一)四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构建生态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制定并发布了《台州市现代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台州市高效生态农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06-2010)等,在全省第一个以地市级单位出台了《台州市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建设的各项目标,并逐年组织实施。开展了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启动实施“万元田”工程以及种子种苗种畜禽工程建设,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通过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初步形成了专业化、优质化、区域化的农业发展格局。全市上百亩的规模基地达到457个,其中种植面积万亩以上的基地15个,面积达到26.87万亩,畜禽养殖规模上万头的基地23个。有特色优势产业综合强县1个、单项强县9个、强镇21个,有14个“中国特产之乡”(以县为单位)。全市有农产品加工企业283家,2008年共加工农产品原料67.83万吨,产值71.76亿元。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渐趋完善。全市农产品配送从零起步,已发展到18家,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进食堂、进学校、进餐馆、进超市等系列活动,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建立了台州农产品配送点,与本市32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390多家合作社建立了产销联动关系,全年农产品配送总量达19571吨。全市拥有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80个,农产品年交易量达1157.2万吨,年交易额达104.23亿元,其中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有23家。不断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全市已有70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4万农户“走出去”实行跨区域经营,2008年新增市外农产品生产基地11.12万亩,总面积达65万亩,产值达到42亿元。

——构建完善的农业组织体系。不断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到“工业立市”大战略之中,出台了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先后组织实施了农产品加工业“再创百亿工程”和“631”工程;启动实施“强社富民工程”,着力培育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开展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发展农业;加强农民素质培训,培育职业农民。全市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041家,联结各类生产基地93.19万亩,带动农户数54.46万户。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556家,2008年销售收入197.77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有28家,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有223家。全市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43家,去年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有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492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全市已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7个,建立乡镇科技服务站133个。全市拥有农业技术人员969人,其中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357人。全市配有农技人员的村达3329个,村农民技术员3.05万人。全市拥有科技示范户7579户。大力发展各类服务组织,已建立服务组织104家,其中植保合作社43家、粮食合作社42家,全市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3.51万亩。

——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358绿色行动”,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全市累计制修订农业标准463项、86张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建有96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推广和辐射面积176万亩。全市累计认证有机食品65个、中国绿色食品173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320个、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基)地355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中国名牌农产品3个、浙江省著名商标30件、浙江省名牌产品27个、浙江省名牌农产品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农产品品牌规模和影响力居全省前列。

——进一步健全科技与物质保障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减量控害增效等技术;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深化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程,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和动物防疫智能化管理建设试点,基本实现全市农业系统办公自动化,通过搭建农资交易信息平台和农民信箱拓展为农服务渠道。全市共实施市级以上农业科技项目500多项,有29项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6项获浙江省农业科技进步奖,18项获浙江省农业丰收奖,52项获台州市科技进步奖。全市共引进各类新品种375个,建立各类试验示范基地43个。农业物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全市有各类大棚46.48万只,设施栽培面积25.40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38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27.5万亩。全市农机总动力347.37万千瓦,建立蔬菜瓜果、节水灌溉、农产品冷藏保鲜、农产品加工等各类农机化示范基地近20个,已建立各类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3个,农机专业服务队500多个。农业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农民信箱注册用户32万户,启用率达96%,注册总人数和启用率居全省第一,全市133个乡镇街道、503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农民信箱联络站。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台州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祥地,先后有四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到我市检查指导合作社发展。去年9月,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近年来我市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考察团共1200多批、3万多人次,影响力不断扩大。2005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5年初的379家发展到目前的2043家,成员人数8.68万户,辐射农户达到全市农户总数的80%以上。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依法规范,完善合作社管理制度。二是注重引导,整体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从“围绕产业发展合作社”向“依靠合作社促进产业发展”转变,下发了《关于开展骨干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通知》,2008年全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达140家,实现销售收入17.8亿元。三是创新制度,全面组建合作社联合会。组建了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员单位有500多家合作社。四是开辟新领域,发展多类型合作社。随着合作机制在台州生根发芽,我们把合作制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引入土地资源、技术服务、农业休闲观光等领域,合作内涵不断丰富。五是贯彻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是中央提出的发展方向,也是农业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至2008年底,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60.12万亩,流转率为31.8%;涉及流出农户数33.84万户,农户流出率为26.9%。我局于2006年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全市家庭承包耕地到户率达到99.5%,合同签订率99.24%,权证发放率99.13%,进一步夯实了土地流转的基础。2007年我们印发了《台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指南》和《台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土地流转的程序,有效地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至2008年底,全市已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17.13万亩,签订流转合同6.78万份,涉及农户8.2万户。2008年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以台市委办文件下发,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从2005年开始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逐步形成镇、管理区、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目前全市有9个乡镇(街道)、435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有农户3.96万户委托土地流转组织开展流转,委托流转的面积8.26万亩。全市已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0家。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在椒江、温岭、三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试点。

(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近几年来,我市以生态农业建设为目标,组织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规模养殖场治理等工程,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台州市农业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台州市区水环境整治农业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了《台州市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建立了治理项目联系卡,落实了责任制。二是大力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发展循环农业。2005年完成了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治理,2006年完成了存栏生猪1000头、奶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场治理,2007年完成了存栏生猪500头、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场治理,2008年完成了存栏生猪300头、奶牛30头以上的规模场治理,共已治理规模场151个,建设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个,总投资达2576万元。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编制了《市区农业面源防治规划》,明确了治理任务。200

7、2008两年合计完成了市区141家规模养殖场治理,投入经费876万元,建成沼气池7862立方米,取得较好治理效果。三是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以上100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片,每个村建立1-2个示范户。全市共取土样3189个,测试项目17349项次,向农户发放施肥建议卡241940张,应用农户达481825户,覆盖全市3103个村;提供农户肥料配方35个,推广配方肥10348吨。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落实专人负责,创建适合当前农业生产的植保服务组织,提高了防效、降低了成本,全市共推广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70.32万亩,建设示范区面积27.22万亩(其中万亩示范区14个,千亩以上示范方47个)。四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局将本行政区域内每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每月23日前报市农业生态办。联合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的管理。开展农药市场检查,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五是总结推广我市生态循环农业的十大模式。六是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市畜禽规模养殖畜禽污染情况。2007年度全市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达42.6%,畜禽粪便利用率已达90%。

(五)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农技推广网络不断完善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1993年“三定”改革后,已出现“网破、线断、人散”现象。2005年开始我们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市、县两级畜牧兽医机构都已升格为畜牧兽医局,扩充了编制,并都明确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全力推进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2006年在仙居县率先开展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试点,取得了成功。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全面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责任农技制度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类责任农技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规范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农技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职称评聘、项目支持等相挂钩,农技人员离岗现象明显改观,农技推广服务明显加强。三是强化服务功能,积极筹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心下设种植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渔业、林业、水利等若干分中心,各分中心以下按主导产业或专业设立粮油、蔬菜、水果、畜牧兽医、水产、林业、水利等若干专家组。

(六)市本级财政对农业项目投入不断增加

2005至2008年,市本级财政对发展农业生产专项投入分别为706.9万元、708.79万元、631.4万元和1381.3万元,总投入达到3428.39万元。其中2008年增长幅度较大。扶持项目每年都有所增加,从2005年的10类(项),增加到2008年的17类(项)。其中由农业局牵头的项目资金2907.43万元,四年分别为466.9万元、563.79万元、555.4万元和1321.34万元,保持了逐年增长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主要项目是:

1、发展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四年共安排了财政资金433.14万元、176个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早稻最低收购价和订单早稻谷激励、对规范化运作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粮食作物高产示范方和示范田激励、年度粮食生产优秀种粮大户奖励等。

2、发展畜牧业扶持资金共400万元、26个项目,包括发展家禽产业项目、发展生猪产业项目、动物防疫及卫生监督项目等。

3、发展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638万元、103个项目,包括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项目、扶持农业走出去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项目。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共414万元、52个项目,包括合作社建设项目、产业协会建设项目、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设项目、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项目。

5、发展绿色农产品专项306.8万元、水环境整治养殖场治理400万元、农产品推介300万元等,另有新设立的灾后恢复生产资金项目(200万元)、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与指挥体系建设项目(50万元)、农技推广基金项目(65万元)、养猪协会互保体系建设(50万元)、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47万元)等。这些项目全部针对我市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实施后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三、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风气。我局把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和市委副书记肖培生来我局检查指导时给予了充分肯定。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建立党组集体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纪检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的领导体制。我局在全省农业系统率先出台了《台州市农业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订有《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二十多项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干部素质,队伍更具活力。抓好理论学习,开展从政道德讨论和形势教育,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开设服务“三农”论坛,至今已举办了33期。十分注重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提高,2005年以来,共有13人参加在职各类大专、本科、研究生函授学习,使所有干部的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开展基层实践培养,2005年以来我局先后选派了5个批次17名干部到乡镇村挂职锻炼。局内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环境。近三年共引进了13名重点大学毕业生,其中博士生1名,硕士研究生6人,双学士1名。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发展存在资源短缺、劳动生产率不高、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我市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短缺,农业规模经营步履维艰。近几年来,以粮、油、肉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为主要标志,农产品供求关系有失衡的趋势,结构性矛盾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变得更加敏感。现有农业经营主体越来越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业和农村经济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

二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虽然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但是由于城市化推进速度不断加快,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排灌体系,工程建设没有跟上,加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农业生产条件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农业成灾率大幅上升。

三是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尚不够完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和产业配套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程度还不高,有效规避大宗农产品市场波动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制度创新既缺乏动力又缺乏强有力的引导。

四是农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滞后,服务水平不高。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还遗存一些问题,乡镇农技人员移岗和兼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素质与任务、责任不匹配,服务手段比较落后,农业农村公共产品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现代农业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抓住农业部门的三大主要目标,着力构建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四大竞争力,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以高效生态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提升全系统的服务能力。

1、把保供、增收、可持续发展作为农业部门的三大基本任务,确保农业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保证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争取经过一至二年努力,使我市粮、猪自给率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提升农业效益,确保农民收入增加。今年我们将实施一系列举措,力争全市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加8亿元。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把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的产业、空间、主体、制度四个竞争力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攻目标。以产业化理念抓农业,抓住信息服务、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整合和物流配送等关键环节,大力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以“走出去”为途径,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在更大范围配置农业资源,倾力打造国字号农业品牌。积极探索种养结合、产加销一体、组团式出击的有效途径。开发农业新功能、充实新内涵,拓展农业内在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各类农业组织,把各环节的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进一步组织起来,提升他们在经济生活和市场交易中的发言权。继续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不断提升制度竞争力。把农地制度、农村金融、农业风险控制、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政经资源整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

3、把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的产业、组织、质量安全、科技与物质保障四大体系,作为现阶段农业工作的重点。在主导产业中建立起完整配套的产、加、销、研发和服务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综合发展能力。继续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结、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三位一体复合型组织模式。在农产品经销环节,探索实施田头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优质农产品专卖市场或专门交易区(专卖区),以优质优价解决广大农民标准化生产的内在动力。推进产学研紧密合作,深入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拓展涉农服务,大力提升装备与设施水平。

4、现代农业“三大平台”建设要有实质性突破。“三大平台”建设已经写进市党代会和人代会的报告,必须有实质性突破。特殊区域平台建设,即市区西部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要围绕核心区块,抓好项目编制、实施、推进工作。县域平台建设,重点抓好仙居县浙江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仙居为样板推动其他县(市、区)发展。普适平台即“万元田”建设,要抓紧做好规划,出台政策意见,组建领导机构,确定项目实施计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现代农业的目标和农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根据这次审议的意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切实整改,确保我市农业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最后,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我市农业工作、我局工作及我本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某县农业局惠农工程情况汇报

x县农业局落实农补惠民工程情况汇报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

(一)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的有关精神,我局已制定了今年良种补贴方案,并把良种补贴的工作要求及相关表格等资料发到各乡镇,目前正在组织农户进行早稻种植面积的申报工作,并由乡镇进行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当中。预计早稻补贴面积达到13.3万亩,全年作物良种补贴面积35.3万亩。

(二)超级稻种子补贴工程

2012年,我县计划种植超级稻10.9万亩,其中:早稻5万亩,中稻2.8万亩,晚稻3.1万亩。据统计,目前已完成种植超级稻7.8万亩,其中:早稻完成5万亩,中稻2.8万亩。完成超级稻示范片良种补贴8.5万元,我局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操作,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主要亮点工作

在实施超级稻种子补贴工程中,我局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及时发放补贴款项。上半年,发放补贴资金8.5万元,分别在龙岸八联村别桥屯、黄金镇宝聚村寨根屯、宝坛乡宝坛社区、小长安镇龙腾村实施超级稻高产示范4片,共3500多亩。其中,主要亮点是在黄金镇宝聚村寨根屯和龙岸八联村别桥屯实施示范样板片各200亩,样板片由县农业局和当地镇政府联合创办,集中人力、物力、技术 1

等共同实施。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管理”等措施,超级稻品种“天优998”,目标产量1200公斤/年。

为确保今年超级稻示范片获高产成功,实施主要措施一是抓好农技培训,普及科学技术。二是统一集中连片育秧,培育适龄壮秧夺高产。三是千方百计抢上季节完成早稻播种育秧和抛栽任务,3月18日早稻播秧,4月10日抛栽早稻。四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五是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

xx县农业局

2012年6月22日

第11篇:代发惠农资金协议

代发惠民补贴资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营业机构为甲方提供代发甲方惠民补贴资金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粮食直补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抚恤(优抚)补助资金、征地折迁补偿资金、其他补助(补贴)农民资金等_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在乙方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乙方的内部结算账户。乙方保证甲方代发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的正常使用,但如因国家规定的有权机关对甲方帐户实施的冻结、扣划,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开立一卡通的方式代发甲方惠民补贴资金。采用移交纸质清单由乙方手工录入联机代发工资的,由甲方编制惠民补贴资金清单,甲方对代发工资清单中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金额等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甲方将代发工资清单交乙方营业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同时将足额资金转入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代发工资专户,乙核对无误后,乙方凭此代发惠民补贴资金清单进行录入发放;采用磁介质报盘批量代发工资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格式进行编辑,甲方对磁介质中记载的姓名、金额、帐号等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将编辑无误的磁介质交乙方营业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同时将足额资金转入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代发惠民补贴资金专户,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凭此磁介质报相关部门进行批量发放,并将发放情况反馈甲方。

三、因甲方未及时划转代发惠民补贴资金、划转资金不足或提供清单有误、提供磁介质损坏及错误等情况导致惠民补贴资金不能代发或代发有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录入发放有误,导致发放有误,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划转代发惠民补贴资金超过代发工资总额的,乙方应将超过部分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另有规定,则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12篇:强农惠农资金

强农惠农资金

基本概念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2.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3.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科技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4.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5.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

1 育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资金。

6.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资金。

7.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等医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资金、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8.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9.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10.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11.其它强农惠农资金。

二、相关规定:

①财政部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申请、计划分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2 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

③强农惠农资金坚持逐级申报原则。资金申报部门,为申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部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上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⑤强农惠农资金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等分配方法实行规范化分配。强化资金分配的内部制约机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增加资金分配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三、如何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1.遵循“四个原则”,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原则:①应统发尽统发原则。凡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均实行县级统发。②统一集中支付原则。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由县财政统一集中支付,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发放到户。③审核权不变原则。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等权限仍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④是高效简捷便民原则。对各项惠农资金不再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财政层层划转,减少发放环节,实行“财政——银行——个人”发放模式,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2、强化“三项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全面推行以“财政——银行——个人”为流程的社会化发放模式,实行“三个一”管理。

①资金“一户”管。县财政局在县信用社营业部开设惠农资金统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财政拨入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拨付到群众“一卡(折)通”账户上的各项资金的划入、转出和结存情况。县财政局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划入该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②服务“一站”办。县财政局是惠农资金发放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各部门做好“一卡(折)通”基础数据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惠农资金的公示、告知发放情况和“一卡(折)通”存折发放工作等,为受惠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③资金“一卡(折)”发。各项惠农资金一律由统一指定的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实行“一卡(折)通”发放。乡镇信用社为享受惠农补贴的家庭或个人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将群众享受的各项惠农资金直接存入存折。

3、严把“三个环节”,确保操作程序到位

实行由资金主管部门填报和审核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程序。 ①严把基础数据填报关。县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对账单后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对受惠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编造补贴发放花名册。

②严把财政部门审核关。县财政局对报送的基础数据做好合理性与逻辑性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传递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填好受惠人

4 收款账号,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反馈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③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对报送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开具支付凭证,县信用联社营业部直接将资金划入群众的“一卡(折)通”账户。对各项支农项目资金,分门别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承建商,并建立县报账制度,严防支农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挪用。

4、健全“四项制度”,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①建立公示、告知制度。乡镇财政所将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做到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公示结果。在惠农资金拨付后3天内,乡镇财政所将发放的资金名称、拨付时间及时向群众张榜告知。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在实施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

5 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13篇: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关于XX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思考

XX镇纪委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村是全面奔小康的主战场,农民是改革开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工作力度,加大支农投入,农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为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加大追踪问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势在必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镇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充分认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的重要性。

一是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现实利益的需要。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覆盖面不 1

断拓宽,强农惠农资金点多、面广、量大,农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但在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也还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这项专项清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建制,对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真正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效应,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广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的需要。我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大市,资金量大,涉及面宽,管理层级多,自然也是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有利于正本清源,弘扬社会正气;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政这根弦,坚持廉洁从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利于推进“三农”领域的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到那里,廉政建设的触角就有效延伸到那里。

三是构建强农惠农长效机制的需要。开展专项清查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以清查为契机,对现有的强农惠农政策进行“回头看”,积极探索构建强农惠农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清查,有助于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好的经验,查找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从而使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了以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涉农补贴资金的办公室、站所为成员的工作组,下设财政办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办公室。

二是制定方案,做好自查自纠。做到“四个不漏”,按照方案上明确的清理内容、范围、时限和要求。做好“不漏一个行政村、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笔资金、不漏一个死角”,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是强化落实,认真组织实施。为使专项清理不走过场,由镇长牵头,组织纪委和财政办,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逐项清理检查,并填报相关表册,所有表册需由被检查行政村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交到镇“三资”管理中心。

四是建立备案,强化纪委监督。镇纪委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做到每个季度清理一次,杜绝强农惠农资金被拖延、挪用等现象发生。镇纪委还积极参与,对存在信访苗头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发放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对村主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加强警示教育。

五是严明纪律,严格细化责任。为使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各清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行政村责任,要求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做到层层抓落实,使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务求创新,确保制度长效。通过深入自查自纠、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查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成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制度。

三、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来说,我镇2007年—2009年共收到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共计1763.37万元(不包括农民网相关资金),支出强农惠农资金达到1804.19万元(不包括农民网相关资金),基本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拨付到各相关项目或村。

2007年—2009年农民网资金由镇将涉农补贴表格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农户,均为全额拨付。油菜良种补贴由镇农办另外报送,2008年收到油菜补贴资金14797元,母猪繁殖补贴100元,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拨付到位,我镇将组织人员及时整改到位。

2007-2009年共收到农民素质培训资金49385元,未及时拨付相关到相关行政村。

2007—2009年收到危旧房补助资金380000元,先已拨付258163元,两者缺口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不合格或者有些工程未完工,因此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待整改验收后我镇将剩余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07—2009年共收到扶贫资金266504元,共拨付到户166015万元,其他资金均以补助款形式拨付到相关行政村。

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农民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XX地处诸暨最南端,石壁水库源头,大部分是山区,风雪、台风等自然灾害明显比其他乡镇多发。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加之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农业保险推广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使农业保险对提高农业抗风险作用不够明显,农民利益不能同时有效得到维护。

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还存在与市场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分散、小规模的粗放经营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效益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开发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主导产业不突出,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不够规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建设起步较晚,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生产、轻流通观念,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识肤浅,参与积极性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未能真正发挥出来。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结构较为分散,管理和运行还不规范,有效指导生产和销售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强。

五、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会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我们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

增加落实的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有效的方式方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式和效果并重,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市委、市政府应千方百计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各种实用方法,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要深入推广农业保险政策,保障农民利益。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其在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农民不愿增加成本投入。为此,就需要由政府给予积极引导,加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益处的认知力度,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民利益。

三是要继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极大地释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好评,应在继续保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巩固、完善和加强,使农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要积极引导群众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大对XX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

安全农业的要求,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竹子、药材、竹林鸡、玉米等优势产业,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一村一品”的优势生态产业带形成。认真做好农业三位一体建设,把强农惠农资金用在三位一体的刀刃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增加农业项目投资,完善农业生产基地的沟、渠道的基础设施建设,让强农惠农资金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组推器和孵化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14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池沟村强农惠农政策资金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池沟村现有432户1629人,总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90亩,人均耕地面积3.86亩;退耕还林面积725亩。农作物主要以蔬菜为主,玉米、马铃薯为副。另外种植小杂粮。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008元,经我村自查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并积极的进行了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精准扶贫方面:2013年扶贫建档立卡69户220人,2014年脱贫54户175人,2015年脱贫8户25人,未脱贫7户20人,2016年新纳入5户16人,返贫1户2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2.33%;2017年建档立卡户为13户38人;2017年4月对2014-2016年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查过程中,回退5户11人,其中因房退回1户3人,因患大病退回1户1人,因整户主要依靠

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退回3户7人;本次全面核查工作新识别贫困人口11户29人,其中因灾纳入1户1人,因缺劳力2户4人、因病3户11人,因残4户12人,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1户1人。2017年11月新纳入建档立卡户1户2人,2017年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只有1户1人,经本次自查发现精准扶贫新纳入和识别符合规定程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社会事业发展现状:经村两委自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1536人,实参合1504人,参合率97.9%;养老保险应参保842人,实参保657人,参保率83.23%(已领养老保险261人);低保户71户211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7人,三类18户50人,四类30户95人,由于本村经过每月低保动态管理,整户取消7户22人,新增3户9人,提标2户7人,现有低保户67户189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4人,三类14户42人,四类30户84人;五保户3户3人;临时救助共有4人;两项补贴共有共有16人;燃油补贴共有5人。经本村自查发现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领取人员赵登科存在问题,赵登举为池沟村村主任赵忠的父亲,经调查发现,赵忠由于垫付我村2016年11月修建后湾庄至陈家庄社道路时占用的邢克仪猪圈围墙的赔付费用400元,200元为赵登举作为老党员的慰问金。之后对于此次自查进行了整改,故此将赵忠本人户头600元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并上解至区民政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村主任赵忠本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来水应接水户数379户,实接水户数329户,整户外出、城区居住和亲戚共用自来水的38户,剩余12户未通水,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10个村民小组照明、动力电全覆盖;镇村主干道为沥青路,村社砂化道路13公里;危房改建累计实施73户,其中2016年实施4户,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35户。

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境内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马铃薯、玉米为副,年种植蔬菜2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700亩、玉米900亩。2016年秋覆膜投放8吨,其中片带建设投放250户,完成率100%;2017年春覆膜投放3吨,完成率100%;马铃薯良种调运完成2吨,完成率100%;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节柴炉投放26台。蔬菜种植和劳务输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较大,依托牛肉拉面、精准扶贫培训输转110人。

项目建设:香泉镇池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6亩,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5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8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3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新建住宅50套,人饮工程1处,排水管道2.1公里。

经过此次对池沟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自查,发现本村严格落实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的进行公开公示,除了对本次自查发现的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整改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问题。

第15篇:惠民县农业局资金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财务部门要加强预决算管理,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机关各站室财务收支活动实行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2、严格津贴补贴管理。机关各站室要严格遵守《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除上级政策或文件明确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及奖金、福利和实物。

3、规范会计核算。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本着勤俭节约、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办理会计事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4、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印章齐全,计算准确,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会计事项,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5、严格现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限额(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和项目资金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个人,不得直接支付现金。严禁坐支、外借、挪用、私存公款。

6、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定车定点管理,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完善会议、培训报销制度。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应附相关会议、培训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费用结算清单和正式发票。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8、严格公务接待支出。局机关公务接待由办公室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9、单位职工出差或购买物品需借款时,经局长批准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需在出差归来或物品采购结束10日内凭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结清欠款;借款事项未按时处理的,不予办理其他报销事项;未经批准的,财务人员一律不得出借资金。

10、为保障经费均衡支出,严禁长时间持单不报,原则上当

月发生的会计事项当月处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跨年度单据一律不予报销;计财科要调度好资金平衡,原则上每周一集中报销有关费用,资金紧张时优先保障急办事项的支出。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局财务收支实行集中审批管理制度。所有支出项目经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涉及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房屋修建支出、汽车大修费用等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或其他重大财务管理事项由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局机关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办人依据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并按以下先后顺序办理签批手续:

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多张原始凭证的,分类填制装订单); ②所在站(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④计财科长审核签字; ⑤局长签字批准; ⑥计财科报销结算。

其中,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办公用品、汽车修理等大额支出(1000元以上)除出具正式发票外,还应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支出项目除出具正式发票外,还应提供相应

合同协议。

3、机关日常工作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置、汽车燃修、会务接待等日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局长审批;业务站室日常开支由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审批。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配置到各站(室)的资产设备如车辆、计算机等固定资产,由计财科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站(室)负责管理使用;每年年底,办公室、计财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如有遗失、人为损毁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增加固定资产的,由购置站(室)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单,经局长签字批准后,交计财科登记;对报损、报废、调出、出售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站(室)负责人需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经局领导批准后,交计财科变更登记。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业系统所有上级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专项资金投入、农业部门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以下通称农业项目)。

第三条 专项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资金投入。

第四条 农业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站室实施的管理体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站室承担项目的管理协调,业务站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及档案管理工作,站室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强化责任分工与部门合作。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过程期间的人员协调、车辆调度、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计财科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账务处理及财务档案整理,并积极参与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 项目的储备与申报

第六条 充实项目储备库。各站室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络,及时掌握项目申报信息和行业发展动态,认真筛选整理,发掘适合我县产业规划的农业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建议书,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发展计划科统一整理建档,列入年度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完善项目申报程序。经批准立项的农业项目,由归口业务站(室)会同发展计划科,按照上级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上报。未经归口站(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第八条 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经批准建设的农业项目(除特殊情况需局统一实施外),原则上落实到归口站(室)组织实施。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需对外出具书面材料的,由归口站(室)负责草拟,经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 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不含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批复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站(室)要严格按照项

目建设要求和批复组织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并做好项目质量监督及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完善,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计财科负责对财务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跟踪做好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站(室)形成的所有项目资料除满足上报需要外,同时报计财科备案。

第四章 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所有农业项目资金由计财科统一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由项目站(室)严格按照项目概预算建设内容提出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报计财科审核。所有支出须由经办人、站(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科长分别审核签字,经局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支付。

第十二条 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预拨工程造价的30%作为施工单位启动资金,其余工程款项拨付凭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工程计量清单》、《工程支付款付款凭证》按形象进度拨款。

严禁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等行为,杜绝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五章 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农业项目建设竣工,县级初验合格后,项目实施站(室)负责拟定验收申请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后行文上报;省市验收通知下发后,实施站(室)提出验收接待方案,明确验收

地点、路线、参加人员,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站室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站(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全部档案资料统一分类归档。验收过程中,计财科要配合项目实施站(室)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整理准备所需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局纪检、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项目实施站(室)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优良项目,精品工程。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惠农局发[2010] 45号 《项目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16篇:某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自查报告1

党发[2012]号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上报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

自查报告

县惠农政策落实稽查办公室:

现将《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随文上报,请审阅。

2012年5月2日

主题词:财政工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XX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发共印5份

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两办《关于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明电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成员、各站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XXX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于4月28日召开全镇干部大会,按照副科级领导包村,一般干部、村干部包社责任制,对全镇X村60社的XXX多户农户进行逐户的登记惠农政策到户情况的入户核查。现将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镇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全镇X村X社X多户农户,农业计税面积X亩,有农村低保户X户2161人,有五保户X户76人,有优抚对象X人,镇上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有: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五保户补贴、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助及奖励扶助资金,所有款项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到户,具体有:

1.20

10、20

11、2012年分别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3.81万元、17.65万元和17.8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别为96.67万元、106.99和182.68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及时发放至各农户。

2.2010年共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X元,2011年发放补贴资金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3.能繁母猪饲养补贴X万元, 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4.2010年发放良种补贴资金X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5.2010年至2012年共补贴家电X台X元,汽车摩托车补贴X台97914.6元。

6.我镇共有农村低保户X户,2010年至2012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X元;五保户X户,发放五保供养金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低保户和五保户。

7.2009年以来共发放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农户。

8、2011年至2012年大病救助共计X人X元。

9、2011年至2012年临时救助共计X人X元。

近几年各项资金均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或按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等现象。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强农惠农资金能够真政落到实处,使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农村建设和谐发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强农惠农领导小组纪委委员及各站所长长期对惠农资金进行检查,负责全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组织领导,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了此次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

二是广泛宣传,认识到位。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镇、村两级惠农政策培训班,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检查,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重在落实,措施到位。为切实规范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使用行为,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对强农惠农资金一律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事求是,及时组织实施惠农项目和发放补贴资金。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到位。一是我镇人大、纪委、财务、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村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村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二是及时调处农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讲解党的方针政策,及时消除顾虑、化解矛盾。三是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等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镇强农惠顾农政策落实情况,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进一步推动强农惠顾农政策落实,规范、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1、政策宣传广度、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工作上办法不多,工作中特色、亮点不够突出;

3、个别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知晓度低;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在群众对惠农强农政策享受利益的知晓率上下功夫;二是在干部宣讲惠农强农政策的强度上下功夫;三是在处理发现问题的及时率上下功夫;四是在建设上下功夫,让群众及早得到更多实惠。

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同时借鉴兄弟乡镇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开展好强农惠农的各项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出成效。

第17篇:某镇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XX镇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自2010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XX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0年以来“三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办事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办事处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林工站、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10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10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1、从XX年开始实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共涉及十七个集体经济联合社,2006-2008年共实施补助XX亩,补助资金 XX元。(其中2006年度XX元,2007年度XX元,2008年XX元。)

2、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款:2006年-2008年共发放XX元,其中2006年退耕还林XX亩,粮食补助XX元,现金补助XX元,标准为每亩XX粮补XX元现金;2007年退耕还林XX亩,

粮食补助XX元,现金补助XX元,标准为每亩XX元粮补XX元现金;2008年补助尚未兑现。

3、城镇及农村低保款:2006-2008年共发放城镇及农村低保款合计XX元,其中2006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发放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2007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发放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2008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

4、征地款发放情况:2006-2008年度共涉及红光等七个联合社,发放征地款XX元。(其中2006年XX元;2007年XX元;2008年XX元)

5、新型合作医疗:2007年度城区内居民共有XX户,XX人参合,共XX人获得住院就医补偿,补偿金额为XX元;门诊就医补偿XX人补偿金额为XX元,2008年度城区内XX户,XX人参合,共XX人获得就医补偿,补偿金额为XX万元。 检查组在对各项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均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均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存在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

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完全符合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XXXXXX

XXX年XX月XX日

第18篇:纪委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石楼乡纪委开展强农惠资金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近几年来,中央、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安排了多项强农惠农资金。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7月17日以来乡纪委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驻乡各单位近几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农机具购置补贴;

3、农村 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6、摩托车、家电下乡补贴;

7、水稻、玉米、小麦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

8、能繁母猪补贴;

9、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

10、农村沼气项目资金;

11、农村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2、退耕还林资金;

13、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14、计生奖励扶助资金;

15、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2012年7月17日开始8月3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前)。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实施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 1

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这次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切实把监督检查的各项政策交给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按要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至7月24日)。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自查自纠。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依法、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处理。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24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由乡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全乡各村、驻乡各单位进行全面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每年到位的资金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各村、各单位都能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未发现截留、挪用、贪占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2012年8月3日

第19篇:仙女湖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仙女湖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区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并设二个自查指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处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搞好自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制定方案,统一思想

为使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实际制发了仙女湖区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7月27日下午,管委会组织召开了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会议,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各乡镇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对2008年到2009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各乡镇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区组织自查指导小组分别下到全区各乡镇处对全区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听取汇报,逐一核对,全区强农惠农重点检查的资金4942.182万元,涉及项目15个。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对4个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帐薄进行了检查,核对资金数量及下拨情况。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公路改造资金等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专户专帐或报帐制管理的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办理。通过查阅资料、核对帐薄,各项直补资金指定了专人负责审核和管理,建立了台帐、受益人花名册,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等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发放,足额拨给受益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台帐清楚。移民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等要求实行报帐制的项目实行了报帐制。要求下拨到项目单位的资金根据文件精神逐级下达。

(一)2008-2009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01.54万元,区级配套7.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1.35万元,区级配套8.11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2.0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49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4、农作物良种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48.20万元, (河下镇26.482万元、九龙山乡14.568万元、钤阳管理处4.5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004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07.10万元,(河下镇55.91万元、九龙山乡30.202万元、钤阳管理处11.6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9.42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5、财政扶贫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0.5万元(河下镇5.5万元、九龙山乡3.5万元、钤阳管理处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6.1万元(区本级10万元、河下镇4.1万元、九龙山乡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实行专户报账制。

6、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40.35万元,其中:2008年现金补助资金12.2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02万元(河下镇1.59万元、九龙山乡2.23万元、钤阳管理处3.8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32万元),结余资金0.18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8.1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6.3万元(河下镇16.7万元、九龙山乡23.4万元、钤阳管理处40.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5.4万元),结余资金1.85万元; 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37.48万元,其中:2009年现金补助资金7.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23万元(河下镇0.93万元、九龙山乡1.31万元、钤阳管理处2.7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3万元),结余资金0.67万元;粮食补助资金82.8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5.9万元(河下镇39.45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结余资金6.94万元。2009年上级拨付2008年—2009年政策性补助资金46.74万元,其中:2008年补助资金9.7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9.38万元(河下镇2.53万元、九龙山乡1.04万元、钤阳管理处5.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76万元),结余资金0.37万元;2009年补助资金36.9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36.5万元(河下镇6.54万元、九龙山乡6.2万元、钤阳管理处11.3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1.46万元),结余资金1.49万元。按验收合格实际面积实行一卡通发放,结余资金在财政专户。

7、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311.8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8.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61.54万元(河下镇31.84万元、九龙山乡17.88万元、钤阳管理处5.9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9万元),结余资金7.3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242.9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40.96万元(河下镇124.67万元、九龙山乡70万元、钤阳管理处23.1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3.1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1.3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0.22万元,(河下镇29.63万元、九龙山乡17.99万元、钤阳管理处6.8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7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191.16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35.76万元。(河下镇115.99万元、九龙山乡70.43万元、钤阳管理处26.6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65万元)。上级下拨的资金已扣除历年账上结余,按实际面积和补贴标准,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008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31.6万元,下拨乡镇31万元(河下镇8.7万元、钤阳管理处11.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0.6万元));2009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200.82万元(河下镇106.53万元、九龙山乡167.94万元、钤阳管理处31.9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万元))。根据由发改局和经发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实行专户报账制。

9、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2009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63.02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助资金38.02万元(下拨乡镇39.45万元,河下镇22.51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汽摩下乡补助资金25万元(下拨乡镇12.21万元,河下镇7.09万元、九龙山乡3.46万元、钤阳管理处0.6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兑付。

10、新农村建设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57.5万元,区配套资金82.5万元;(河下镇156万元、九龙山乡106万元、钤阳管理处50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77.2万元,配套资金106.8万元;(河下镇150.8万元、九龙山乡128万元、钤阳管理处57.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8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1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8.904万元,区配套资金7.226万元,(河下镇27.04万元、九龙山乡4.2万元、钤阳管理处2.6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8万元)。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能繁母猪饲养户。

12、农机购置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3万元(挂靠渝水区),2009年补助资金14.76万元,购机时一次性抵扣。

13、高产油茶补助资金:2009年上级补助2008年高产油茶补助资金3.1万元,已拨区经发局,实行专户报账制

1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2008年上级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17.872万元,2009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81.48万元。一部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一部分拨付到项目单位。

15、农村公路改造资金:2008年上级补贴资金56.09万元,2009年市交通局拨付区交通局200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县乡水泥路国改补贴经费56.09万元;区交通局下拨河下镇23.78万元、九龙乡26.35万元、钤阳5.96万元。2009年补贴资金24.8万元,2010年拨付200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补贴24.8万元;下拨河下镇16.48万元、九龙乡8.32万元。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及其自检情况看,我区的强农惠农资金基本上都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也比较及时,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检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

1、部分资金存在滞留的情况。退耕还林资金检查时,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但近日已整改下拨。

2、直补资金存在多头申报的问题。凤凰弯办事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不够严谨,退耕还林面积已申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积没有核减下来,存在多头申报,几年以来致使资金沉淀25.32万元在帐上。

3、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内容。农村饮水工程以村委名义申报项目,项目资金到位后,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用途,如凤凰弯办事处以东坑村委名义上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然后将项目资金转回凤凰弯办事处,区审计已罚款处理。

五、整改措施

1、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近日已下拨。

2、我区将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杜绝多头申报、套取资金现象。多头申报沉淀下来的直补资金,建议上级财政抵下年度的直补项目资金。

3、凤凰弯办事处以东坑村委名义上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15万元,然后将13万元项目资金转回凤凰弯办事处,区审计已罚款处理,并责成凤凰弯办事处将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用途的资金恢复原建设单位和用途。

第20篇:教育惠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教育惠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我校高度重视教育惠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实施使用中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资金使用管理阳光规范,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补助资金方面,我学校已经购买足够餐桌,同时维修食堂及公寓楼,总计使用资金5万余元,不存在挪用违规使用现象

3、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教学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工程建设有建设许可证等,证件齐全,规范施工。目前正在申请验收。

4、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方面。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采取电脑充卡方式每月及时发放资金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免费作业本专项进展管理方面。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领取作业本,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农业局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农业局惠农资金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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