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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村干部清理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0:00:35 来源:村干部个人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某发挥离任村干部

XXX发挥离任村干部“三员”作用

助推村级发展

今年以来,XXX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懂政策、威信高、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势,通过聘请离任村干部担任“三员”,激发出离任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是担任政策宣传员。各村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熟悉政策等优势,利用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广播、版报、活动室等文化阵地,并以书写宣传标语、入户、个别走访等形式,及时深入细致地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解决了仅靠“两委”干部难把党在农村的政策宣传到每人每户的问题。张汪村离任的支部书记“村事顾问”吴守华,在发展西瓜种植中,主动与在任村“两委”一道深入农户家中,做群众工作,召开群众会,现身说法,并带头种瓜4亩,在他的带动下,该村种植面积增加了60亩。据统计,这些政策宣传员们共出宣传专栏350多期,书写宣传标语168幅,入户进行个别走访1200余次。

二是担任党建联络员。主要搜集总结农村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难点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镇党委,使党委

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时有的放矢,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北渠庄村党建联络员在工作中发现村两委在“点题公开”中存在“公开不及时”、“群众认为公开不全面”等问题,经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后得以正常运转,目前群众“点题”26次,村两委书面答题3次、在村务公开栏目“答题”23次;夏楼村在党建联络员建议下,两委建立了“民情恳谈日”制度,将每一个月的11日为民情恳谈日,每次恳谈会前,村“两委”提前2天将恳谈的主要内容通过村务、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恳谈会上,群众当场提出问题和建议,村干部当场答疑解难,并及时通过一定形式反馈问题解决情况。现该村已开展民情恳谈活动 6次,化解矛盾9起,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个。

三是担任民事调解员。发挥离任村干部人缘广、关系熟的优势,及时调解在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出现的宅基地划分、土地承包、邻里不和等工作中的民事纠纷,或者把引发纠纷的原因及时反馈给村党组织,为解决问题提供真实情况,从而把一些纠纷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截至目前,各村民事调解员共解决各类遗留问题146件、民事纠纷115件,向村两委及时反馈信息620余

次,各村干群矛盾、村民矛盾明显减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推荐第2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组织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

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审计程序

(1)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 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 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 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 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

(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

(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集体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

(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 (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

(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推荐第3篇:开展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

开展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

一、谈话背景

随着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我市“强村固基”工程的推进,在我县的广大农村,村干部的待遇问题,特别是离任村干部的待遇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县的离任干部群体大部分面临着“退后无保障”、“退后无所养”等问题,许多离任村干部退休后家庭困难的现状也让许多在职村干部心思浮动,害怕自己退休后也会遇到同样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在职村干部待遇较低,离职后生活没有保障,许多优秀党员和优秀青年不愿意在村里担任职务,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带来了很大难度,不利于村两委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因此,如何解决好离任干部退后生活问题,不仅仅是对老干部们的负责和对他们以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免除在职村干部后顾之忧、解开他们心结、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开展好“一迎双争”活动,东平县借助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契机,按照市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四访四问大调研”活动要求,在全县组织系统中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交心问路、牵手服务”活动,笔者针对上述问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与离任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听到了离任村干部的心声,解开了他们心中的疙瘩,并且为做好下步离任村干部工作掌握了第一手素材。 XXX,男,19XX年出生,XXX镇XXX村人,1978年至2004年任该村党支部书记。自退休以来,XX仅靠几亩薄地和每年1120元的养老保险为生,收入来源少,生活困难。干了26年村党支部书记的他,总是感觉自己为党的事业白忙活了,心里觉得很委屈。镇党委书记XXX同志来到他家后,老书记终于有了主心骨,把埋在心里多年的想法说了出来。以下为谈话实录:

XX镇书记XXX(以下简称X):老书记,我这次来主要是了解一下你的情况。XX书记身体怎么样啊?

XXX(以下简称XX):身体不错,没有什么大病,还行,不过,现在我还有高血压,每天都要吃药,时不时还输上几回水,这花钱也不少啊。

X:不是有合作医疗吗

XX:报的不多,具体也不是很清楚 X:现在家里都是有什么收入啊?

XX:也就是一年1080块钱的养老保险,平时种点地,孩子们再给点,他们也不好过啊,都在外面打工。咱这保险什么的如果再给长上点就好了,物价太贵了。

X:老书记,你干了一辈子的农村工作,德高望重,在村里也有很高的威望。现在你向镇上反映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好,我先对你表示一下歉意。今天我来就是看看咱这些退休村干部过得怎么样,有什么问题,有什么要求你尽管给我说。

XX:自从我退休之后吧,镇里、村里也都对我非常照顾,过年过节的也都来家看看我,我心里也是非常感动。但是,有时候我总觉得很委屈,干了这么多年,待遇还这么低,心里总是不大好受。

X:现在,咱这些离任村干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不光全镇,全县也这样,许多老干部家里都比较困难,这个情况我们也都知道。老书记你放心,镇上会尽快解决你反映的问题,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不会让咱这些老同志们白干。老书记,你对现在咱村的两委班子和村里发展满意吗?

XX:非常满意啊。现在的书记年轻、有干劲,班子也年轻、很团结,这不,现在又在建基地,发展蔬菜种植,我觉得这样就有很好,俺村里发展是一年一个台阶啊。

X:老书记,你对咱村里的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XX:还有一件事,你看俺村里这些老人们退下来后也没大事干,有时候很想参与下村里的事吧,又怕别人说三道四,其实,我们平时闲着也是闲着,也想着为村里干点事。

X:好,老书记提的这个建议很有建设性,让咱这些退下来的村干部参与村里的事务也有利于发展,我们回去会好好研究一下你这个建议,一定尽快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二、主要做法

XX老书记遇到的难题不是个例,在全镇乃至全县都是普遍存在的。经过这次谈心谈话,大羊镇党委更加重视离任村干部的问题,决定以帮扶XX老书记为试点,研究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并在全镇推广。主要做法为:

1、“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关干部“牵手”离任村干部。针对XX明伍老书记的情况,大羊镇党委经研究决定,安排镇党委书记X同志为XX老书记的一对一帮扶联系人,采取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定期与XX老书记保持联系,了解他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同时与村里做好协调,为他积极联系致富项目,切实改善他的生活条件。

2、设岗定责,引导离任村干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XX老书记从事村党支部书记多年,工作经验丰富,经过大羊镇党委与村里共同研究,聘请他为前郑村村两委“顾问”,列席村两委会议,在重大问题上“参政议政”,为村里发展出谋划策。日常主要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调解村内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对村财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和办事效能等进行监督,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由村里出钱,每年为其发放1000元的补贴。这样既发挥了离任村干部的余热,从经济上也为其带来了一定的帮助。

3、建立“科技示范园”,加快致富步伐。由于XX老书记收入来源单一,同时村里小组长等在职干部工资待遇低,前郑村将村里复垦的20亩土地建设成为“科技示范园”,由XX老书记负责,带领7名小组长共同管理经营,培育核桃品种,发展核桃种植。除将每年所得收入上交村里40%外,其余收入由8人平分,每人每年可增收2000元。同时,科技示范园还承担了科技推广的功能,引进的核桃新品种经过示范种植后确实高产的,立即向群众推荐,引导群众种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收获和启示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要想真正解决当前离任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应该坚持“123”的工作方法,即严格按照“突出一个核心、坚持两个原则、完善三项机制”的要求,从政治上、待遇上不断探索离任村干部工作机制,做到政治上激励、生活上保障、物质上帮助、感情上关怀,不断提高从事离任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从而确保他们“退有所慰”“退有所养”、“退有所为”。

(一)突出“一个核心”。

一个核心即是以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核心。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农村各项事业的基础。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仅靠上级拨款是不够的,只有集体富起来,依靠村级自我消化,才能从根本上让离任村干部“退有所养”,才能让在职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才能有利于后备干部的培养,吸收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才投入到农村建设中。

(二)坚持两个原则。

1、坚持灵活原则。

对于离任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要结合每名离任村干部的实际,灵活多变的处理。对家庭生产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离任村干部,通过乡镇机关干部结对、民政救济等多种途径进行重点帮扶;对于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的离任村干部要从坚持走访慰问,遇到大病时要及时给予适当救助;对离任干部家庭中子女下岗就业困难的,相关部门在政策和措施上可给予帮扶和倾斜,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实现再就业;对于身体健康、有参与村级事务强烈愿望的离任村干部应该设岗定责,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余热。

2、坚持实效原则。

许多离任村干部待遇低、家庭生活困难,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仅靠走访慰问是不够的,关键是要注重实效,建立离任村干部增收长效机制。村里创造条件帮扶引导离任村干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不断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引导、帮助普通群众增收致富。在大羊镇,部分村拿出几十亩复垦或者流转的土地建成“科技示范园”,交由几名离任村干部共同管理经营,种植经济作物、培育新品种,每年所得收入上交给村里40%,剩下的由几人平分,这样每人每年可增收2000元。同时,科技示范园还承担了科技推广的功能,引进的核桃新品种经过示范种植后确实高产的,立即向群众推荐,引导群众种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完善三项机制。

1、确保离任村干部“老有所养”,完善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

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机制等方式,逐步提高离任村干部的补贴,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及时掌握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建立完善困难离任干部帮扶机制。

笔者在与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中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到离任村干部的耳中,离任村干部的诉求也不能及时反映到党委政府中,从而导致许多矛盾、问题的产生。因此,建立完善机关干部联系离任村干部机制势在必行。每名包村机关干部“牵手”所包村的离任村干部,这样既便于随时掌握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向他们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精神,又能通过结对帮扶,倾听他们的诉求,解决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应当在激励关怀、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党员关爱帮扶工程”,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关心爱护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村干部在职有“干头”、前途有“奔头”、退休有“靠头”,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

3、实行“奉献津贴”制度,完善优秀离任村干部返聘机制。部分优秀离任村干部工作经验丰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仍然很高,如何发挥这些人的作用就成了摆在基层党委政府的一个难题。实行“奉献津贴”制度,将离任村干部返聘回村,引导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在村级重大问题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并发放一定的补助。这样既能发挥离任村干部的余热,同时也能从经济上对他们进行帮扶。

推荐第4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

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

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 第六条

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

第七条

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1 (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待遇的;

(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

(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

第三章

补贴原则及标准

第八条

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

第九条

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条

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

2 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

第十二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四条

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

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

第五章

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

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

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

第十八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九条

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

(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

3 (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 第二十条

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

(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 (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推荐第5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XX乡xx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报 告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审计组于xx年xx月xx日至xx日对该村xx年至xx年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和债务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检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该村有xx人,耕地面积xx亩,以种植经济作物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该村基本实现了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两室建设基本完善,较好完成了农

推荐第6篇:离任村干部生活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村级离任干部生存生活现状的

调 研 报 告

中共富县纪委富县监察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离职村干部生存生活情况,近日,我们组成调研组,深入北道德、羊泉、交道、牛武四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离职村干部生存生活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队伍及待遇保障现状

富县辖10个乡镇240个行政村。目前,全县离任村干部共有1483人,其中曾连续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以上317人。近年来,我县紧密结合实际,克服诸多困难,在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改善了离任村干部的生存生活条件。一是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全面落实了待遇。县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财政预算17.2万元,对任职10年到20年286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任职20年以上的31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800元生活补助。二是注重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和救助。县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每年“七一”或年终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时,对离任村干部都给予一定的考虑,累计慰问离任村干部143人,发放慰问金4.3万元。三重视和支持离任村干部发展壮 - 1 -

大产业。县乡党委政府在发展农村主导产业过程中,注重在政策和技术方面对离任村干部提供支持和帮助,如北道德乡在建设苹果示范园过程中,实行果树站技术员包抓离任村干部建示范园措施,给离任干部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指导。四是重视离任村干部作用发挥。调查走访的村组,普遍在进行村级重大决策前,注重走访离任干部群众,征求他们对有关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离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离任村干部的议事作用。

二、离任村干部生存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生活补助落实不到位。目前,国家对全面落实离任村干部的待遇保障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加之我县县乡财力困难,县上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317名离任村干部全面落实了待遇,仅占离任村干部总人数的21%。其余的离任村干部没有任何生活补助。这也是调查过程中反映最明显、最突出的问题。

(二)家庭状况普遍较差。一些村干部在任时,绝大部分精力献给了村级事业,照顾家庭的时间很少。离职后,年纪大了,体力下降,技能及知识缺乏,无法再就业。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财富积累有限,加上年老体弱,生活消费支出增大,生活压力增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三)思想情绪日益低落。离职后 “无官一身轻”的悠闲生活和上级组织的无暇顾及,使他们感到无比失落,加之生活

上、医疗上无保障,政治上无待遇,家庭里不理解,社会上有偏见,导致离任村干部心理不平衡、情绪日益低落。心理上的失衡,难免抱怨组织不公,甚至有少数离职村干部产生逆反心理,处处与在职村干部为难、设“绊”,成为农村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多方关心离职干部。一是政治上给他们荣誉,对离职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和职务进行评审和认定,确认其离职村干部身份。二是经常性组织离职村干部学习,开展各种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离职村干部,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三是结合“新农合”相关政策,建立离任村干部大病统筹专项基金,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村主职干部,离职后患重大疾病的,加大报销比例,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鼓励和引导村级组织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臵资产、领办种养殖基地、开发可利用资源等途径,兴办一二三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和出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为村级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解决离职村干部待遇问题提供物质支持 。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制定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在职村干部根据其任职年限和职务不同采取分年入保办

法, 保险金由上级财政、村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村干部离职时再根据任职年限和职务实行一次性补贴。

推荐第7篇:关于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实施方案

***关于村干部离任审计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换届后各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村级财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及换届后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结束后,为保证换届后各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村级财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镇党委和镇纪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长宁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 ****(****专职纪委副书记)

****(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镇财务办公室主任)

****(镇经济服务中心村级财务会计)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监督村级财务审计及工作及交接工作。

二、审计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30日) 根据村财镇管要求,镇审计领导小组,从2015年1月4日

起,对各村离任干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为顺利完成新旧班子财务交接打好基础。

三、审计内容

1、是做好交接前准备。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制完毕;对尚未入账的经济业务,必须完成记账工作,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列明应当移交的凭证、账簿、固定资产明细、会计报表等。并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2、镇审计领导小组督促村“两委”班子交接工作,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了新老班子移交程序、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等,并将所移交的资料统一由村委会整理归档。

3、严格交接程序。全面核对账目,重点对会计账面的现金、存款、固定资产等逐项核实,做到账款、账物、账据、账表、账账“五相符”。对移交账簿、会计凭证本数、公章、收据等,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各执一份,镇经济服务中心一份。

4、是确保会计账目连续衔接。离任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的账簿、凭证等审计完毕后,由村委会存档。新一届村委会账务必须在前任账目余额的基础上建立新账。

5、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要依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把村委会的所有财产全部交接清楚。离任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村级财产

据为己有。对拒不交还村级资产的当事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6、各村委会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配合镇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到及时顺利交接。

推荐第8篇:扎实抓好离任村干部调查工作

扎实抓好离任村干部调查工作

丰瑞高

多年来,由于村干部换届频繁,无固定办公场所,村级档案资料不全,村支两委一班人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特别是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档案工作,一直未引起各级有关部门的重视,给基层党委开展村级干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扎实摸清我镇离任、在任村干部的情况,努力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档案。上关镇党委以扎实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为契机,将该镇15个村(居)离任、在任村干部调查摸底工作作为深入实施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抓紧抓好。工作中抓住一个责字,强调一个严字,要求一个实字,突出一个细字,体现一个明字。扎实推进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抓住责字。为使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准确掌握全镇离任、在任村干部各个方面的情况,镇党委以责字当头,严格落实调查摸底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村(居)支部书记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调查摸底工作不全面、不真实造成群众上访的,要追究村支部书记的责任。

二是强调严字。要求各村(居)支部开展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能够查阅资料的尽量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对调查摸底的事项要逐一进行核实。对调查事项不够清楚的要多调查走访老党员、老同志、尽量使调查事项准确或接近准确。三是要求实字。调查摸底工作要实事求是,在实字上下功夫。重点抓好被调查对象的工作简历情况,各个阶段的任职情况,要有证明人,证明人要对所证明的情况负责,要签字捺印,实是求是的反映被调查人的情况。

四是突出细字。除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在任、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表外,该镇应结合实际,别行制作了《在任、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个人登记表》扩大调查范围。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经济条件,违纪情况及家庭住址等有关方面进行

全面的调查,在工作简历上专门设置了证明人的情况,多方式、多渠道的对所有调查事项进行调查。调查单位要在登记表上盖章,村支部书记要签名,对所有调查事项负责,最后,被调查人要签名对自己各方面的情况认同。尽量把工作做细,做扎实。

五是体现明字。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摸底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天7天,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全面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7天后,村民党员无异议的才能将所有资料上报到镇党政办,否则将对反映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作者单位:中共关岭自治县上关镇委员会

推荐第9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景尚乡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4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县农经【2014】09发)及有关政策。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推荐第10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1、村主要领导回顾2008年以来村委会主要工作。

2、学习县农委、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3、学习小政字(2011)104号文件《关于印发《小路口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4、宣读《关于村“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结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5、通报村委会2008——2011年6月以来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增值、资源盘活情况、债权债务增长情况及村两委执行村务民主议事制度情况。

6、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发表意见,主要是对这几个方面:

1)、对本届村两委任期内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存在那些问题,有无违纪情况。

2)、对村内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含社会捐赠、争取上级资金、村内其他收入),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

3)对村内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出租承包,资源转让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违纪情况。

4)、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产问题。

5)民主议事程序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才2

7、总结上述意见并与村委会交换意见,并对审计意见书加盖公章。

8、请村委会、村委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对审计意见签字认可,审计组人员签字。

9、一事一议有关事项。已经开工的项目8月2号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未开工的相关材料请于8月10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

10、包村领导总结讲话。

第11篇: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工作方案

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10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这次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明确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业绩,促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对象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的范围是2007年至2009年村委会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债务是否下降等。

(二)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情况。主要审计:各项资金资产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决算机制是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使用是否违规;是否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否全面、真实、规范、及时。

(三)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是

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等问题;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资金和补贴;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四)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五)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有无借款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

(六)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滥用等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有无截留、平分现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七)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其它热点问题。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州的相关要求,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

五、方式步骤

本次审计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以2009年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时对村委会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况为基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会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若干个审计小组,对本乡镇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审计。本次审计可采取报送审计或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小组可以统一由村财务人员报所需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工作步骤一般按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

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决定或意见等。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榜惠同志为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王友良同志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蔡清友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田孟梅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李俊梅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胡光仙同志、县农经站站长陈正清同志为成员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经站,陈正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把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专项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专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权威性的基础,也是审计监督的前提。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三)坚持原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四)严肃纪律。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认真总结。本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10年2月5日前将审计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第12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的,逐步使农村经济活动实现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理事、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二、审计对象

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审计的内容

主要是指村干部任职期间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经济核算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有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符合村财镇管的要求。

(二)村级财务、资产和民主理财等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支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

领取个人报酬或在集体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三)村集体资产的出租转让程序是否合法,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款额是否按规定入帐,有无无偿或低价使用集体资产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有关资金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等行为。

(四)集体土地的发包、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规范,兑现是否及时。

(五)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村级重大投资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投资效益如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投资损失等情况。

(七)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审计的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检书记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纪委负责牵头,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在每年的12月底以前完成各村的审计。当年离任的村支两委委领导必须进行审计,要及时出具审计结论书,

审计结果必须张榜公布,审计的问题有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村委会或被审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审计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书,需要进行党纪处分的,由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镇纪委负责落实需要移送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由镇纪委负责移送;审计结果要存入村干部廉政档案。

第13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2012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第14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

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八堡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19日

第15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

经办〔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镇党委提交审计报告。镇党委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由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镇属企事业单位参照此办法。

2007年4月日

第16篇:苍南县以“三心”温暖离任村干部

苍南县以“三心”温暖离任村干部

2011年05月04日 16:44:10来源: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字体:大中小

苍南县针对一些离任和落选村干部存在的“失落感”、闹情绪”等种种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人走茶不凉”。目前,全县1200多名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心态正常,发展经济、支持农村工作的热情高涨。

用“真心”化解离任村干部的“灰心”。各乡镇分别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自愿离任的干部,肯定其成绩和贡献,颁发荣誉证书,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化解可能产生的“人走茶凉”心态。对落选而离任的干部,认真分析他们落选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以“平常心”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在此基础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至3名离任村干部,定期登门看望慰问,帮助排忧解难,化解他们的种种不良心态。认真落实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各村在组织各种学习活动时,请离任村干部参加,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使其“离岗不离党”。

用“关心”消除离任村干部的“忧心”。下发《关于提高社区、居民区主要干部待遇和村主要干部离任定期补贴标准的通知》,对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定年限且正常离任的,在2010年定补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月。累计任职时间为5-9年的,每月补贴90元;累计任职时间为10-14年的,每月补贴110元;累计任职时间15-20年的,每月补贴130元;累计任职时间20年以上的,每月补贴180元。对符合政策的落实相应养老保险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真心关怀。同时,积极帮助离任村干部找路子、上项目,发展经济,引导他们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用“诚心”激发离任村干部的“热心”。针对大多数离任村干部阅历丰富、有一定特长的实际,积极拓展离任村干部参政议政空间,引导离任村干部为村级组织科学决策、改进工作建议献策。各乡镇经常组织召开新老村“两委”班子成员座谈会,充分听取离任村干部对本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思想作风硬、有一定工作能力,由于受年龄等条件限制而离任的村干部,根据各自的德才状况,安排他们在村老人协会、计生协会等岗位上担任负责人,分配适当的工作,支持新班子做好工作。目前,全县有170多名离任村干部进入了各类村级协会和组织,营造了“台上当先锋,台下作表率”的良好氛围。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珊溪镇37个行政村,有152名村两委干部离任,为确保新老班子顺利交接,平稳过渡,该镇坚持“三个到位”,把离任村干部作为一笔宝贵的财富,切实加强对离任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思想引导到位,促离任村干部离岗不离心。根据领导干部驻村包片情况,由镇党委成员、驻村干部分别联系1—2名离任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的离任村干部,班子成员年内至少联系2次,驻村干部每月至少走访1次,同时,各村在组织各种学习活动时,必须请离任村干部参加,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积极鼓励离任村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等举措,让离任村干部能时刻感到组织温暖,从而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同

时,镇党委通过召开离任村干部、新老班子座谈会等形式,回顾经历的岁月,肯定成绩,讲清政策、讲透选情、讲明现状,区分离任对象,采取“集中谈”、“重点谈”、“上门谈”等方式,帮助离任村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鼓励和引导离任村干部离岗不离心,继续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持新任村干部工作。

二是作用发挥到位,促离任村干部离岗有作为。针对多数离任村干部拥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影响力的实际情况,该镇因势利导,用其所长,当好“三员”。当好村务“监督员”,将熟透党的方针政策、肯为群众说话、有参政议政能力的离任村干部为“镇村务监督员”,定期引导他们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工作监督。当好决策“顾问员”。对班子调整面大的村,挑选办事能力强,作风比较实的离任村干部成立决策顾问组,参与村里重大事务的决策顾问,帮助出谋划策。当好矛盾“调解员”。挑选群众威信高、懂法的离任村干部,成立调解组,帮助村里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全镇共有106名离任村干部加入到“三员”队伍中,为村“两委”新班子平稳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待遇落实到位,促离任村干部离岗有所依。实行定额补贴制度,按照《文成县离任村级正职干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任职时间9周年以上的离任村级正职干部实行按月补贴。坚持定期慰问制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离任村干部家中,进一步增强离任村干部对党组织的信赖,促进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实行帮扶制度,对32名家庭生产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离任村干部,通过“结对帮扶”、民政救济等办法进行重点帮助,共落实各种帮扶经费6多万元;对想自主创业的10名离任村干部,镇里优先安排帮扶项目,并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援助;对重新就业的28名离任村干部,积极与企业联系就业岗位,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第17篇:某镇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XXX镇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探索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分级负担原则。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共同负担。

2、量力而行原则。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单位财力相适应,同时保持标准的延续性。

二、补贴对象

3、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因年龄、身体、换届或组织调整等原因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

4、曾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但因招工招干,转为国家干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工人的,不予补贴。

5、“一肩挑”的村只认定党组织书记1人为主职。

三、任职年限计算

6、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

7、离任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经组织安排到村以外单位工作,后又回村任职的,前后任村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村以外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村干部任职年限内。

8、退伍军人、民办教师回村担任村干部,其军龄、教龄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9、多次间断任职的离任村干部,只取最后任职时间段作为连续任职年限。

10、离任的村主职干部在任村主职前连续任村会计的,村会计任职时间每两年可折算成村主职一年计算任职年限;离任的村会计每两年可折算成一年村主职任职年限。

四、补贴标准

11、村主职任职年限3年以上(含3年)但不满1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100元;村主职任职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但不满2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150元;村主职任职年限20年以上(含2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200元。

12、任职时间在3年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任职时间在6年以下的村会计,不予发放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对被党组织劝退或除名,受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和被判处刑罚或被给予劳动教养的村干部,不予发放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对因工作不力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被撤职、免职的村干部,减半发放离任生活补贴。

13、对任职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离任时发放一次性定额生活补助600元;对任职时间在5年以上的村会计,离任时发放一次性定额生活补助400元。

五、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4、村干部的离任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定额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按各50%的比例分别筹资发放。

15、村干部的离任生活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在村干部离任两个月内及时发放。

16、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本级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以后若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17、本暂行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18篇:“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调研报告

江茸乡“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

政治生活待遇情况报告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在新牧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新牧区建设的日益推进,村干部的待遇问题,特别是‚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待遇问题成为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江茸乡党委按县委工作安排,对全乡2个行政村的‚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了解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基本现状

(一)落实了生活补助待遇的人员

江茸乡目前按照省、州关于‚三老‛人员的界定原则,共有‚三老‛人员5人,其中老村干2人,老积极分子3人;根据省、州关于离任村干部的认定标准,符合政策的离任村干部5人,其中村支部书记1名,村委会主任2名,会计1名,妇联主任1名。50—60岁的3人,60岁以上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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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落实生活补助待遇的人员

由于之前统计遗漏,我乡还有部分离任村干未能享受到国家生活补助,据统计共15人离职后未享受国家生活补助,其中累计任职年限达到12年以上的2人、6—12年的4人,6年以下的9人。这部分村干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离职后只能依靠子女或自已参加劳动来维持生活,乡党委政府只能对少数较贫困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政策上和经济上给予少量的倾斜,逢年过节时为他们送去一点慰问品和慰问金。目前我乡大部分离职村干部生活都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他们大多数离任后虽然年事已高,但依要参加劳动来获取收入,维持最根本的生活。

二、待遇及生活水平状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省、州、县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全县农村‚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和改善。一是在生活补助方面。‚三老‛人员从2008年起,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按1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目前全乡共有5人享受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从2003年开始,由州财政按50元/月/人的标准解决生活补助;2009年,我县在全州率先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50元/月/人,其中50元由州财政解决,100元由县财政解决;到2011年,全州统一

执行150元/月/人标准,州、县两级财政按4:6比例负担,目前全乡共有5名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助。二是在生活水平方面。目前,有1名离任村干部纳入大骨节病生活补助范围,享受每月67元的生活补助金。 ‚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以居家养老为主,其中完全靠子女供养、照顾的有10人,占100%。同时,国家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后,10名‚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中,符合条件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有7人,占70%。四是医疗保障状况。在‚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人群中,健康和医疗保障重点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健康方面。全县农村‚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普遍出生于上世纪

三、四十以及五十年代,步入老龄阶段后,大多身患各类老年疾病,其中大骨节病患者1人,健康状况良好的有8人,占80%。二是医疗保障方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10人,占100%。三是医疗费用支付方面。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子女支付的占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收入普遍偏低。10名‚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中丧失劳动力或基本丧失劳动力的0人。除了享受生活补助、大骨节病生活补助以外,基本无收入来源,其人均纯收入与全乡年人均纯收入比相差近3倍,与在职

3

村‚两委‛负责人年人均纯收入比相差近6倍,生活大都比较困难。

(二)就医问题较为突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已全面启动,但保障水平较低,仍不能完全解决贫困‚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日常医疗费用问题。大病医疗救助额度(最高10万)有限且对他们尚无特殊照顾政策,‚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红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医疗网点少,覆盖面低,从医人员医疗水平不够高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政策、机制正在陆续实施中逐步完善和改进。困难‚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高龄、病残、贫困、孤寡等老年特殊群体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四)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从藏区的民主改革,到改革开放以来,‚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在不同时段为党和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时至今日,他们却在群众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冷落,大多数群众不愿与他们谈心交流做朋友,使他们倍感孤独;同时,因缺乏村级老年活动室,组织他们开展文娱活动不多,现有的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平时大多靠看电视、转经

等打发时间,精神生活比较贫乏、单调。

(五)在任村干部由于考虑后顾之忧,积极性难调动。在任村干部工资水平普遍较低,除大三职干部外,支部副书记、副村长只有每月200元基本生活补助,小三职干部也只有每月150元生活补助。根本无法解决生活问题,特别是他们离职后,养老没有保障,如今不得不考虑他们以后的养老问题,大多数干部只有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点钱,自己退下来后生活才有保证。加之,平时在开展工作时,由于村公务经费的短缺,部分开支还需要从家庭收入中拿出作为工作补贴。因此,他们为了生计,大多数在职干部只是勉强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维持着正常工作的开展,没有创意,开拓性不强,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六)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不足、培养难度大。由于在职村干部待遇较低,离职后生活没有保障,大多数能力较强的农村党员和年轻人均外出创业,不愿意留在家乡担任村组干部,给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政治生活状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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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注意向他们通报重要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检查和研究解决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构建‚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民政、老龄等部门的服务职能,把重心‚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老年群体倾斜、向 ‘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倾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带动、引导和鼓励他们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他们的政治地位。

(二)提高生活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关爱力度,争取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加快制定一系列解决他们生活待遇的指导性意见或政策措施。一是提高生活补助。建议将目前‚三老‛人员180元/月/人、离任村干部15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由中央、省、州、县各级财政按4:3:2:1的比例共同负担;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生活补助增长机制,着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二是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政府助老解困基金,通过基金将暂未纳入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贫困‚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纳入三类社会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同时,制定特殊的医疗保障政策,加大对大病的救济、

救助力度。三是制定困难人员帮扶机制。逐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为发挥他们的作用解除后顾之忧。

(三)强化关心帮扶

‚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去世后,建议为他们举行一定的丧葬仪式,给他们做出公正的评价,按民族风俗习惯帮助料理后事,并结合财政状况,一次性发给适当的丧葬费;建立健全‚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帮扶机制,对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帮助他们发展种养殖业和商贸、旅游等产业;对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纳入享受‚五保‛供养;逢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对‚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四)引导发挥作用

注重引导‚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发挥作用,基层党支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老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参观学习活动,让‚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拓宽眼界、增长见识;鼓励‚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积极为农村牧区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一技之长,身体状况允许的‚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还可聘请担任乡镇和村社顾问之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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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树先进典型

建立激励机制,大力总结典型,形成典型不断,激励不止,效应不减的服务管理格局。及时挖掘和提炼老有所为的典型事迹,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过组织事迹报告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展现老有所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提高社会对‚三老‛人员和离任村干部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对曾经作出积极贡献群体的关怀、帮助和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鼓励老有所为的良好风气。

(六)加强村干部后备队伍的培养

乡党委政府要积极引导加强村级后备队伍的培养,把那些致富带头人,有经营头脑,愿意为村级建设做贡献的年轻人,吸引到村级后备队伍中来。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大学生村官‛计划,提高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强化他们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19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镇党委提交审计报告。镇党委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由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镇属企事业单位参照此办法。 20xx年4月日

第20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我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或离任的村干部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条: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处置。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是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三是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同时,要根据群众来信或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第四条: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村委要于每年年底前共同拟定下一年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计划,报镇领导研究后,作为实施审计的依据。村委制定的审计计划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镇财政所备案。

(二)确定审计方案

村委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定具体负责人,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具体任务,并做好人员分工,依法实施审计。

(三)开展具体审计

1.送达审计通知书。

2.报送有关资料。

3.提交述职报告。被审村干部要按审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4.调查取证。

(四)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和被审村干部的意见。

(五)提出处理意见

对被审村干部或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审单位或被审村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镇党委作出处理意见;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理。

离任村干部清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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