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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10 08:36:48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非公企党建经验材料

把握方向 明确思路 加大力度 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近年来,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目前已达到91家,其中固定资产在100-1000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50家,10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9家,年利税在500-1000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5家,1000万元以上的6家,从业人员10429人,2003年我县完成生产总值16.2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47亿元,财政收入1.2068亿元,非公有制企业贡献率在90%以上,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市排名第一。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劲态势,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纳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之中,按照“有党员建组织,有组织抓规范,无党员抓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基础,落实责任,大胆实践,突出重点,使全县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43家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91家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了群团组织。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政策,明确责任,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面对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县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健全党组织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正确引导,既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必然需求。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因此,我们本着“不漏管、不重管”的指导思想,以有利于建立党组织,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为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政策,严格奖惩,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制定政策,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奠定基础。我县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党

1 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各种经济型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转制企业、新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宽城满族自治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细则》等政策文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和工作机构设置、隶属关系,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最近转发的《承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又对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都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健全机构,加强基层党建联系会议中的冶金、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较快的乡镇或行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内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力量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是严格奖惩,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我们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建立了县、乡(镇)、企业三级责任制,县委负主要责任,乡镇党委负直接责任,企业党组织书记负具体责任。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目标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年初,将年度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各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有关领导和部门常下基层抓责任落实,督促乡镇党委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目标责任的落实,使之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为了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制订了奖惩措施,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这些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极大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

二、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 我们把组建党组织,提高党组织负责人素质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做到了常抓不懈。

(一)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我们每年都要通过填写调查表,实

2 地调研等方式,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党员的数量、分布、党组织的组建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分布广,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我们实行了党组织组建情况季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党委按季将组建党组织的名称、党员数、活动地点等情况如实填写上报。通过调查摸底,编制了非公有制企业花名册,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组建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分类指导,抓好组建。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抓住重点,分步实施,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思路,凡是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建立党的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组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一是“重组”。对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的企业,及时抓好党组织的重组工作,实现“直通车”,做到性质变了、党组织机构不撤。二是“单设”。凡是企业内有3名党员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设立党支部,党组织与企业同步发展。京城矿业集团始建于1998年9月,同期成立了第一个党小组,2000年末成立了京城矿业党支部,现在集团建立了党总支,下设8个党支部。该集团每建一个分支都同步组建党组织。三是“联合”。对党员不足3名,按行业相近和区域相邻的原则,由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建立党支部。四是“挂靠”。对于党员人数少、不能单独设立党支部或成立联合支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所在村党支部。承德六禄工贸公司有1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中村党支部。五是“派驻”。对没有党员的企业由所在地党委或行业主管党委确定党建指导员,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属地管理为主,归口管理为辅。全县共选派了20名党建指导员。目前,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已组建党总支4个,党支部39个,共有党员885名。

(三)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形式以及党组织的职责定位,都不同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

3 企业党组织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赢得业主和员工的信任和支持,关键取决于党组织书记的素质。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重点来抓,以此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选配,进一步改善队伍结构。除通过内部选拔一些素质较高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外,我们还有意识地向大企业推荐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基层工作的老领导、老党员到企业任职。如盛丰公司的党总支部书记李永庆同志,是我县的原县委副书记,抓党务工作有着一套独特的工作经验,能够使企业的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二是抓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各乡镇党委每季都召开一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例会,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1号文件及省委六届五次全会文件精神,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增强搞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我们把省、市、县委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编印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资料汇编》,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抓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我们坚持每年对各乡镇主抓党务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党员领导进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参观考察,组织业务知识测验,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和具体操作能力。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 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活动,我们坚持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规范,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促进了企业党组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主要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党组织活动。我们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和提高。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目标考核

4 及党员责任区等工作制度,在工作中坚持“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工作原则,引导企业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做到服务中心,强化渗透;发挥民主,加强疏导;区分层次,注重实效;贴近职工,依靠职工;入情入理,亲切可信。隆鑫球团厂厂长叶振学原为党校副校长,组建企业后,立即申请建立了党支部并兼任党支部书记,健全了的支部规章制度,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企业即我家”活动,自己也经常吃住在厂里,与职工同生活共生产,收到了较好效果。建龙铁矿党总支每逢遇到员工生日时都及时送去带着温馨与祝福的生日蛋糕,以家庭的温暖稳定了企业职工队伍,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兆丰钢铁有限公司党支部把企业党建工作定位在“一个确保、两个引导、三个服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服务于员工利益,服务于党的群众基础),通过实践,党建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三年迈出三大步,实现三个大跨越:2001年上交税金245万元,2002年上交税金513.2万元,2003年上交税金飙升至1840.5万元,短短三年时间,已跻身于“承德工业20强”中的第十五强。

二是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素质。近几年,我们以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双强双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宣讲”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县乡两级党校举办培训班,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党性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此外,90%非公有制企业已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一般一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职工可以参加。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管理知识、生产技术等。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组织交流学习心得,教育引导党员处理好“经济角色”和“政治角色”的关系,

5 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与党的目标统一起来,与企业的发展前途结合起来,与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

三是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系点制度。2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重点联系1家企业,每月至少到企业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日志,督导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企业在生产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定期召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统战部、工商联、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党建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每个季度都把阶段性工作任务分析汇总,以便于抓落实。

四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员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党的活动。从2001年开始,我们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的组织委员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同时今年还建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了20党建指导员,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在我们的积极引导下,绝大多数党组织都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建龙铁矿党总支以职工活动中心、职工学校为阵地,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劳动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争做“四有”职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举办迎“七一”、“元旦”职工文艺联欢晚会、“党性在岗位上闪光”、“企业改革,我怎样带头”的演讲比赛。天宝矿业党支部在企业中创办了阅览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卡拉OK室等职工活动场所,丰富了职工精神生活。这些富有成效的活动,增强了党建工作的亲和力,使企业内部关系更加融洽、和谐,促进了企业发展。

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巩固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成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狠抓创新、宣传典型,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6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把是否有利于推进宽城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检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通过创新载体,培树典型,提升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舞台。我们在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上,坚持“组织搭台、党员唱戏”的工作方法,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党建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同群团工作相结合。在活动内容上突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协助经营管理者建立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转变企业的精神面貌,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几年来,我们引导企业组织党员开展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技术比武”的岗位练兵活动,“企业发展我受惠,我为企业做贡献”的岗位奉献活动、“企业兴衰我有责,我为企业献一策”的献计献策活动,实行了“党员亮牌上岗”、“党员责任区”制度,走出了一条核心围绕中心转的党建路子。建龙铁矿党总支开展的“乘龙船,做能手,抓难点,敢碰硬”、“查隐患,保安全,创高产”、“重协调,挖潜力,降成本,增效益”等各具特色的技术大比武,既活跃了企业气氛,又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京城集团在全体职工中开展的“企业兴衰我有责,我为企业献一策”征求“金点子”活动,收集到130多条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近百万元。

二是培育宣传典型,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面开展。我们总结了一批在不同领域、不同侧面、不同层次的典型经验,培养和树立了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典型群体,运用典型经验指导实践,通过典型事迹带动工作。先后推广了连续10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六禄工贸公司总经理李新民、“羊”劳模杨力东、使破产企业起死回生的张海鹏等党员个人先进典型。推广了在金客隆超市、龙湖啤酒厂、电瓷厂等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的党员责任区、党员挂

7 牌上岗经验。在钢铁行业宣传推广了建龙铁矿、兆丰公司、京城集团、盛丰公司、天宝铁矿等党组织,从企业文化建设和培育企业精神入手,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企业生产经营的典型经验。通过选树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典型事迹,使典型在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了党建工作、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有力推进了宽城建设经济大县、工业强县的步伐,2004年第一季度,全县完成生产总值6.2811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71亿元,同比增长9.6倍;完成财政收入1.1067亿元,同比增长181%。经济实力的增强,为全县经济实现跨越式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了我县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同时也为今年争创全省基层建设先进县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几年来,我们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等方面作了一些初步探索,但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着力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新途径,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县委提出的“人口小县、经济强县、工业大县”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荐第2篇:驻企工作总结

驻企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建设本着为开发区 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市公安局机关抽 调18名民警进驻重点企业提供服务。驻企工作六组于6月3日进驻 开发区六合工业园开展为期半年的驻企服务工作。驻企工作六组在 了解六合工业园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订了驻企工作计划按照 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服务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 研究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企业典型经验 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做好驻企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现将驻企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孝感高新区六合工业园概况

六合工业园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拟对外引资投建各类工业项

目。六合工业园位于孝感市区近郊属武汉市城市经济圈第一圈层 距武汉市中心50公里距武汉天河机场 32公里107、316国道穿 境而过距京珠高速公路入口处8公里距汉十高速公路入口8公里 距京广铁路货场2公里。园区内主供电源由两座110KV变电站提供 日供水能力20万吨。目前已落户的有孝感市大禹电器有限公司、湖 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蓝盾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舒氏实业有限公司孝感麻糖米酒有限公司等四十多家企业。

二、驻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推荐第3篇:矿企工作总结

2010年,在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贵州紫金在总经理曾繁欧和经营班子领导下,秉承企业、员工、社会协调发展的经营理念,公司全体员工发扬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开创贵州紫金工作新局面,现将2010年贵州紫金生产经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2010年贵州紫金生产黄金kg,完成计划的%;销售黄金kg,完成计划的%,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完成计划的%;净利润万元,完成计划的%。全年采矿掘进m,采出矿量t,平均品位g/t,金属量kg;累计贫化率%,损失率%。选矿全年累计处理矿石量t,同比上升%,原矿平均品位g/t,同比下降%;综合回收率%,同比增长%;冶炼全年累计处理载金炭t,同比上升%,平均品g/kg,同比下降%,炭金量kg,同比上升%;脱金炭品g/kg,平均品位同比下降%;综合回收率达%。

(二)地质勘探新增资源成果在雄黄岩矿段、簸箕田、纳秧矿段均取得重大突破,三个矿段均大于3g/t资源量可达近吨,其他矿业权也均在正常有序开展地质工作。1.雄黄岩矿段:雄黄岩矿段(详查范围)工业矿石按大于2.5初步估算金资源/储量(工业矿石) (332+333)矿石量t,金属量 kg,平均品位,平均厚度m,低品位按1-2.5估算金资源/储量(332+333) 矿石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平均厚度m。2.簸箕田矿段:初步估算簸箕田矿段工业矿石:矿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低品位矿石矿石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3.册亨项目:通过对纳板矿权大寨金矿点的工作,获得平均品位g/t、矿体厚度4m、估算金(334)资源量kg。4.新恒基:太平洞地质报告《贵州省兴仁县太平洞金矿区太平洞矿段详查地质报告》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评审,获得331+332+333金资源储量t;在香巴河段、落水洞矿段都有新的发现。5.花江背斜煤矿:编制完成《贵州省关岭县花江背斜煤矿东井田普查报告》及《贵州省关岭县花江背斜煤矿西井田详查报告》获得煤资源储量多吨。

(三)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1.尾矿回收系统技改扩建顺利完成并试机。新建日处理矿量700t的尾矿回收系统,于7月21日建设完成并试机成功。从运行情况看达到了设计要求。经浮选后的尾渣成为一般的固体废弃物,降低了我司的环保压力。这是我司实现循环经济,践行科学发展的一个亮点。2.小厂尾矿库建设完成情况。矿浆置换工程清淤量约13万m3,现已完成12万m3;一期坝体填筑28万m3,已完成20万m3完成工程量的71.4%;完成南、北岸沟的修建及维护工作;库底排洪涵管1200m,已完成1050m,完成工程量的87.5%;库内防渗工程约8万m2;完成6.5万m2,完成工程量的81.2%;排洪主隧洞1300m已贯通。3.其他主要建设项目:完成三期地表主体工程,选矿系统已投产;充填系统地表充填站非标制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井下管道已接500m,2010年一月一日可试运行;回龙金矿(太平洞)完成混合井、风井、临时炸药库的三通一平工程及供水供电设施建设。混合井已向下掘进40m,临时炸药库建设已基本完成。

(四)加强内部管理1.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物流管理制度与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内部控制或内审工作。在物资购进的环节上,严厉查处因紧急采购而未用、人情采购、高价低质采购、不专业采购等人为因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有效措施,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充分做到货比三家,按市场价运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与财务的监督作用。监督部门全程参与物流、基建管理全过程,加强金属平衡盘点、含金物料移交和含金物料销售监督工作。对基建工程从招投标环节、付款、验收、决算等全过程详细审计。特别是对举报或发现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并做到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加强合同洽谈、工程验收及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员工廉洁尽职教育,着力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尽职意识。2.严查各类违规违纪案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加强案事件查处工作,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案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抓好整改的落实,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教育了广大员工。今年,直接调查及批转调查处理事件共32件,直接发文处理15件,查处违纪、经济处罚26人次,对责任人员经济处罚5550元,通过严厉查处,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6.3652万元,扣减井下工程队违规矿量400余吨,并对举报查证属实、尽职尽责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现金奖励。

(五)人力资源管理2010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矿企的人才恶性竞争,采取扩大招聘渠道,加大主动出击招聘的力度,局部调整关键技术人才薪酬的“三合一”措施,全力确保公司人员的稳定;2010年下半年面对经济危机与矿业“寒冬期”,停止对外招聘,深化内部招聘,积极推行公开竞聘、民主选拔、调配轮岗,优化人才甄选与任用机制,营造人才激励氛围。以“精兵厚薪”、“学金山,降成本”政策作为指导方针,科学运用定岗定编定员分析方法,严格控制非紧缺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数量增长,缩减行政后勤冗余人员,通过人事管理改革与创新,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为新恒基矿业与新开发项目做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内部培训,组建内部培训师队伍,组织落实内外训工作,各培训项目开展有条不紊进行,着力培养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扎实推进工作日志考核,严格加强全员月绩效考核,优化干部考核机制,落实绩效跟踪考核与持续科学评估,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分层次的人才工作职责体系。薪酬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坚持自身的薪酬标准,规范引进人才的专业面试和能力评价程序,对真正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按市场规则定薪。薪酬调整计划集中向关键技术人才倾斜,重点提高了机电、安全、采矿、地质、选矿专业工程师、技师的薪酬,以切实稳定中坚技术力量。2010年矿企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2010年房地产市场总结暨2011年展望 部门工作总结

(六)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2010年上半年贵州紫金招待费增长惊人,引起集团公司高度关注。为此,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客餐安排、降低客餐标准,限制招待费用、车辆维修管理费用,同时举一反三,对办公用品等非生产性开支进行限量使用,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下半年的可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明显控制。

(七)开展“学金山降成本”活动12月12日,集团公司总裁助理、贵州紫金董事长邓一明亲临贵州紫金召开“学金山降成本”活动动员大会,各厂处室负责人带头表态发言, 会议取得一定效果。按集团公司要求执行,公司出台了“学金山,降成本”活动方案,成本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厂、车间、班组、个人,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以便于考核。面对2010年矿业“寒冬”,贵州紫金要求全公司员工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寻找差距、挖掘潜力,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真正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井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改善井下通风条件,安装井下定位系统、启动井下充填系统的建设、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等等。目前贵州紫金的主要安全工作仍然是确保井下安全。自建矿以来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尽快收回投资及回报股东,采取优先采高品位矿的思路,导致井下采场残采多、采场零乱、支护欠账过多,致使顶板管理难度加大。井下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二)出矿难度加大、矿石品位大幅下降今年,未能完成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其原因除了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即:生产组织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因安全方面造成两次停产外。客观上的原因主要是目前井下采矿大部分属于残采,采取用砼人工柱代替矿柱的置换采矿法,出矿难度大,采矿效率低下。受提升能力的制约,采掘严重失衡,探矿工作未能及时跟上,开拓新的采厂难度加大。同时,矿石品位大幅下降,也是金属量未能完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三)三期技改存在的问题一是三期生产所需备采矿量严重不足;二是1200中段运输系统不能满足现有生产系统和三期生产的需要;三是3#风井施工工艺为治水——探水——掘进,在普通掘进施工的基础上增加了治水和探水两个环节,每个循环的周期较长,施工进度极为缓慢;四是2#主井未施工到1000m标高,需采用斜井提升或对2#主井进行从下往上反掘;五是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给三期工程深部开拓带来极大困难。

(四)原材料价格猛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今年以来,物价持续走高,与去年相比,片碱、炸药、钢材、煤、柴油等价格上涨幅度大,直到今年年底才出现下跌趋势。以片碱为例,XX年片碱的单价为2300元/吨,到今年十一月份的平均价为3044元/吨,最高已上升到3600元/吨,直接导致吨矿成本的激增。此外,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市场影响,安龙金宏公司及云南盐化等片碱生产企业已停产,遵义碱厂也减负生产,导致片碱供货趋于紧张,全国市场出现地区价格差异化较大的局面,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三、二00九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主要生产目标及措施2010年集团公司给贵州紫金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是:产金吨,利润目标比2010年略有增长,实现净利润达到亿元,力争突破亿。因此,各生产部门务必开足马力,尽早达产或超产,同时减少财务费用和折旧费用,千方百计降低各类生产运营成本。具体要求:1.采矿厂:努力提高矿量,力争明年完成高品位矿石万吨,低品位矿石完成万吨以上;改善回采工艺,合理安排工作面,改善运输巷道;降低采矿单价,引进工作效力强的掘进队伍;加快井下探矿、基建速度;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降低支护成本,对浪费行为要进行严处;加快二号主井井下探矿、基建速度;尽快启用井下充填系统。

推荐第4篇:企退工作总结

20XX年XX社区

居委会企退人员工作总结

我社区的企退人员工作现以近尾声,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XX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党工委,以及街道保障所的直接领导下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社区做了如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企退人员工作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主管,设信息员一名。

二:做好了企退人员宣传与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单,夜间喊话,上门服务等有效形式进行大量宣传党的方针、以及合法权益。

三:社区负责对下放的表册内退休人员上门入户与本人、户口、退休证、居住的详细地址进行了核实登记,将其结果汇总上报了街道保障所。

四:全年内组织企退人员学习了6次会议,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退休人员基本权益,保障他们晚年生活幸福。

六:积极走访辖区退休人员,尤其在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期间上门了解其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为退休人员办好事、办事实12件。

七:准确掌握企退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保分局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收集接收企退人员信息,并对企退退休人员进行实时动态追踪,企业退休人员社区信息发生变更,企业退休人员发生转入、失踪等情况,要及时更新数据、填写报表送区社保分局备案。并对辖区内的XX名退休工人进行了试卷问答测试,上门落实了退休工人的生存情况。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为企业及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查询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推荐第5篇:驻企工作总结

驻企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建设,本着为开发区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市公安局机关抽调18名民警进驻重点企业提供服务。驻企工作六组于6月3日进驻开发区六合工业园,开展为期半年的驻企服务工作。驻企工作六组在了解六合工业园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订了驻企工作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服务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企业典型经验,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做好驻企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驻企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孝感高新区六合工业园概况

六合工业园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拟对外引资投建各类工业项目。六合工业园位于孝感市区近郊,属武汉市城市经济圈第一圈层,距武汉市中心50公里,距武汉天河机场 32公里,107、316国道穿境而过,距京珠高速公路入口处8公里,距汉十高速公路入口8公里,距京广铁路货场2公里。园区内主供电源由两座110KV变电站提供,日供水能力20万吨。目前已落户的有孝感市大禹电器有限公司、湖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蓝盾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舒氏实业有限公司,孝感麻糖米酒有限公司等四十多家企业。

二、驻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传达市委、市政府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驻企业的第二天,驻企工作六组立即组织重点企业、各村委负责人及丹阳办事处主任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了黄关春书记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使企业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实现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原则,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干部职工实现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信念和决心。在这次会议上,工作组还听取了企业情况介绍、安排布置了驻企服务工作,为做好驻企服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深入企业及周边村开展调查研究。为了有计划地开展驻企调研工作,驻企工作六组拟订了调研计划,明确了调研目的、任务和方式,安排了调研日程。调研期间,驻企工作六组走访了园区企业,了解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就业、创建和谐工业园园区、加强自身建设以及企业发展环境情况。与企业老总、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及福利待遇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查看了企业消防设施、监控设备、保安配备等安全保障情况,进一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与航空路派出所、共青村委会、罗坡村委会、三利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同负责人进行了交谈,并经常性实地深入村落及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座谈,进一步掌控六合工业园企业经营建设情况及整体治安状况。

(三)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驻

企工作六组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梳理,确定由驻企工作六组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六合工业园区“四霸六强”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共青村民潘玫瑰与湖北富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长达八年的纠纷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企业进驻工业园,从选址、基建、生产等环节,无不需要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与周边村庄的支持,企业进来的同时也遇到很多阻碍,部分人员甚至动起了歪心思,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坚决予以打击;企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涉企纠纷和涉村纠纷问题较多,由于六合工业园地处城郊结合部,情况比较复杂,这给我驻企工作也带来了较多困难。在驻企期间,驻企工作六组积极配合航空路派出所多次协调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园区治安状况得到很好改善。

(四)总结推广企业典型经验。驻企工作六组在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同时,非常重视总结和推广企业典型经验。整理优势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等环节的成功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形成直观可见的可贵经验,供企业借鉴,促进工业园园区企业更加高效的经营。借以宣传和推广优势企业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五)创造性开展驻企服务工作。在工作中,驻企工作六组不拘泥于上级安排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工作。设计了企业发展环境调查问卷、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结构调查表,为全面了解六合工业园企业的发展环境、生产经营情况及职工构成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奠定了基础。在调研基础上,工作

组就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和贯彻落实就业政策,以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注意总结推广企业典型经验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和企业参考。并主动与丹阳办事处取得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反映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自身服务企业的能力。

三、做好驻企服务工作的几点体会

我们认为,要做好驻企服务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驻企工作组成员要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开发区发展大局,紧扣服务主题,结合企业实际,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提高自身服务企业的能力。当好宣传员、调研员和协调员,圆满完成驻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不负市局党委和开发分局的重托,让进驻企业满意。

二、要有计划地开展服务工作。进驻企业后工作组要在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驻企工作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制订驻企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工作时间,提高服务工作效率。驻企工作结束后还要及时进行总结,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改进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调查研究开始前要拟订调研计划,明确调研

重点,合理安排调研日程。调研可采取听取情况介绍、走访有关部门和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设计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三、要因企制宜做好服务工作。对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针对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明确哪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工作组帮助协调解决,哪些企业可以自己解决。对需要工作组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明确哪些需要马上解决,哪些可以以后解决;哪些当地可以解决,哪些需要上级统筹解决。在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过程中,要注意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做到“扶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四、要创造性开展服务工作。根据调查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工作组应当有针对性提出一些有利于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和政府参考。利用工作组成员政策信息灵、社会交际广、专业知识丰富等优势,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一些特殊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组要及时向丹阳办事处、开发区工委反映情况,表达企业愿望,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此外,还要善于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典型经验。

五、要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依托信息网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一条绿色服务通道,以便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政府及时掌握企业有关情况,提高政府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实效性。虽然驻企服务工作暂告一个段落,但是为企业服务活动却没有结束。对于驻企服务期间尚未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工作组要继续跟踪,帮助协调解决。

推荐第6篇:矿企工作总结

2010年,在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贵州紫金在总经理曾繁欧和经营班子领导下,秉承企业、员工、社会协调发展的经营理念,公司全体员工发扬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开创贵州紫金工作新局面,现将2010年贵州紫金生产经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贵州紫金生产黄金kg,完成计划的%;销售黄金kg,完成计划的%,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完成计划的%;净利润万元,完成计划的%。

全年采矿掘进m,采出矿量t,平均品位g/t,金属量kg;累计贫化率%,损失率%。选矿全年累计处理矿石量t,同比上升%,原矿平均品位g/t,同比下降%;综合回收率%,同比增长%;冶炼全年累计处理载金炭t,同比上升%,平均品g/kg,同比下降%,炭金量kg,同比上升%;脱金炭品g/kg,平均品位同比下降%;综合回收率达%。

(二)地质勘探新增资源成果

在雄黄岩矿段、簸箕田、纳秧矿段均取得重大突破,三个矿段均大于3g/t资源量可达近吨,其他矿业权也均在正常有序开展地质工作。

1.雄黄岩矿段:雄黄岩矿段(详查范围)工业矿石按大于2.5初步估算金资源/储量(工业矿石) (332+333)矿石量t,金属量 kg,平均品位,平均厚度m,低品位按1-2.5估算金资源/储量(332+333) 矿石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平均厚度m。

2.簸箕田矿段:初步估算簸箕田矿段工业矿石:矿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低品位矿石矿石量:(t),金属量kg,平均品位。

3.册亨项目:通过对纳板矿权大寨金矿点的工作,获得平均品位g/t、矿体厚度4m、估算金(334)资源量kg。

4.新恒基:太平洞地质报告《贵州省兴仁县太平洞金矿区太平洞矿段详查地质报告》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评审,获得331+332+333金资源储量t;在香巴河段、落水洞矿段都有新的发现。

5.花江背斜煤矿:编制完成《贵州省关岭县花江背斜煤矿东井田普查报告》及《贵州省关岭县花江背斜煤矿西井田详查报告》获得煤资源储量多吨。

(三)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1.尾矿回收系统技改扩建顺利完成并试机。新建日处理矿量700t的尾矿回收系统,于7月21日建设完成并试机成功。从运行情况看达到了设计要求。经浮选后的尾渣成为一般的固体废弃物,降低了我司的环保压力。这是我司实现循环经济,践行科学发展的一个亮点。

2.小厂尾矿库建设完成情况。矿浆置换工程清淤量约13万m3,现已完成12万m3;一期坝体填筑28万m3,已完成20万m3完成工程量的71.4%;完成南、北岸沟的修建及维护工作;库底排洪涵管1200m,已完成1050m,完成工程量的87.5%;库内防渗工程约8万m2;完成6.5万m2,完成工程量的81.2%;排洪主隧洞1300m已贯通。

3.其他主要建设项目:完成三期地表主体工程,选矿系统已投产;充填系统地表充填站非标制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井下管道已接500m,2010年一月一日可试运行;回龙金矿(太平洞)完成混合井、风井、临时炸药库的三通一平工程及供水供电设施建设。混合井已向下掘进40m,临时炸药库建设已基本完成。

(四)加强内部管理

1.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物流管理制度与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内部控制或内审工作。在物资购进的环节上,严厉查处因紧急采购而未用、人情采购、高价低质采购、不专业采购等人为因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有效措施,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充分做到货比三家,按市场价运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与财务的监督作用。监督部门全程参与物流、基建管理全过程,加强金属平衡盘点、含金物料移交和含金物料销售监督工作。对基建工程从招投标环节、付款、验收、决算等全过程详细审计。特别是对举报或发现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并做到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加强合同洽谈、工程验收及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员工廉洁尽职教育,着力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尽职意识。

2.严查各类违规违纪案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加强案事件查处工作,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案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抓好整改的落实,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教育了广大员工。今年,直接调查及批转调查处理事件共32件,直接发文处理15件,查处违纪、经济处罚26人次,对责任人员经济处罚5550元,通过严厉查处,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6.3652万元,扣减井下工程队违规矿量400余吨,并对举报查证属实、尽职尽责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现金奖励。

(五)人力资源管理

2010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矿企的人才恶性竞争,采取扩大招聘渠道,加大主动出击招聘的力度,局部调整关键技术人才薪酬的“三合一”措施,全力确保公司人员的稳定;2010年下半年面对经济危机与矿业“寒冬期”,停止对外招聘,深化内部招聘,积极推行公开竞聘、民主选拔、调配轮岗,优化人才甄选与任用机制,营造人才激励氛围。以“精兵厚薪”、“学金山,降成本”政策作为指导方针,科学运用定岗定编定员分析方法,严格控制非紧缺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数量增长,缩减行政后勤冗余人员,通过人事管理改革与创新,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为新恒基矿业与新开发项目做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内部培训,组建内部培训师队伍,组织落实内外训工作,各培训项目开展有条不紊进行,着力培养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扎实推进工作日志考核,严格加强全员月绩效考核,优化干部考核机制,落实绩效跟踪考核与持续科学评估,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分层次的人才工作职责体系。薪酬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坚持自身的薪酬标准,规范引进人才的专业面试和能力评价程序,对真正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按市场规则定薪。薪酬调整计划集中向关键技术人才倾斜,重点提高了机电、安全、采矿、地质、选矿专业工程师、技师的薪酬,以切实稳定中坚技术力量。

(六)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2010年上半年贵州紫金招待费增长惊人,引起集团公司高度关注。为此,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客餐安排、降低客餐标准,限制招待费用、车辆维修管理费用,同时举一反三,对办公用品等非生产性开支进行限量使用,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下半年的可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明显控制。

(七)开展“学金山降成本”活动

12月12日,集团公司总裁助理、贵州紫金董事长邓一明亲临贵州紫金召开“学金山降成本”活动动员大会,各厂处室负责人带头表态发言, 会议取得一定效果。按集团公司要求执行,公司出台了“学金山,降成本”活动方案,成本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厂、车间、班组、个人,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以便于考核。

面对2010年矿业“寒冬”,贵州紫金要求全公司员工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寻找差距、挖掘潜力,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真正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井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改善井下通风条件,安装井下定位系统、启动井下充填系统的建设、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等等。目前贵州紫金的主要安全工作仍然是确保井下安全。自建矿以来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尽快收回投资及回报股东,采取优先采高品位矿的思路,导致井下采场残采多、采场零乱、支护欠账过多,致使顶板管理难度加大。井下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二)出矿难度加大、矿石品位大幅下降

今年,未能完成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其原因除了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即:生产组织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因安全方面造成两次停产外。客观上的原因主要是目前井下采矿大部分属于残采,采取用砼人工柱代替矿柱的置换采矿法,出矿难度大,采矿效率低下。受提升能力的制约,采掘严重失衡,探矿工作未能及时跟上,开拓新的采厂难度加大。同时,矿石品位大幅下降,也是金属量未能完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三)三期技改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期生产所需备采矿量严重不足;二是1200中段运输系统不能满足现有生产系统和三期生产的需要;三是3#风井施工工艺为治水——探水——掘进,在普通掘进施工的基础上增加了治水和探水两个环节,每个循环的周期较长,施工进度极为缓慢;四是2#主井未施工到1000m标高,需采用斜井提升或对2#主井进行从下往上反掘;五是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给三期工程深部开拓带来极大困难。

(四)原材料价格猛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今年以来,物价持续走高,与去年相比,片碱、炸药、钢材、煤、柴油等价格上涨幅度大,直到今年年底才出现下跌趋势。以片碱为例,XX年片碱的单价为2300元/吨,到今年十一月份的平均价为3044元/吨,最高已上升到3600元/吨,直接导致吨矿成本的激增。此外,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市场影响,安龙金宏公司及云南盐化等片碱生产企业已停产,遵义碱厂也减负生产,导致片碱供货趋于紧张,全国市场出现地区价格差异化较大的局面,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三、二00九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主要生产目标及措施

2010年集团公司给贵州紫金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是:产金吨,利润目标比2010年略有增长,实现净利润达到亿元,力争突破亿。因此,各生产部门务必开足马力,尽早达产或超产,同时减少财务费用和折旧费用,千方百计降低各类生产运营成本。具体要求:

1.采矿厂:努力提高矿量,力争明年完成高品位矿石万吨,低品位矿石完成万吨以上;改善回采工艺,合理安排工作面,改善运输巷道;降低采矿单价,引进工作效力强的掘进队伍;加快井下探矿、基建速度;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降低支护成本,对浪费行为要进行严处;加快二号主井井下探矿、基建速度;尽快启用井下充填系统。

2.选矿厂:

一、二期处理矿量达万吨以上、三期处理矿量

推荐第7篇:民办非企业法人章程

沈阳市民政局:

1、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我提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本单位由毕亚茹担任法人代表。

3、我单位工作场所350平方米,从业人员7名,特聘请具有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

4、成立民非单位的目的是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培养英语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由沈阳市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业务范围为非学历初、中等教育,自筹出资20万元整。

5、经我们认真筹备,已具备了办学条件,特提出登记申请。

申请人:毕亚茹 沈阳金博教育培训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法 人)

章 程 示 范 文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沈阳市金博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自筹资金、自愿举办的非盈利性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国家培养适合社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有用人才。

第四条 本单位登记的机关是沈阳市教育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沈阳市教育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41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毕亚茹。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 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 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二十万元;出资者:毕亚茹,

金额:200,000 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非学历初、中等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 修改章程;

(二) 业务活动计划;

(三)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 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 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 本单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办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 本单位校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 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 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 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本单位校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毕亚茹、本单位校长周晓艺所推荐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毕亚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牵制管制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罪犯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违法被撤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消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 开办资金;

(二)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 利息: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 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 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 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 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6年12月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8篇:民办非企业单位释疑

民办非企业单位释疑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另一种类型是民办学校,主要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2、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循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哪些领域?

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中介等。

⑴民办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⑵民办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⑶民办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等;

⑷民办科技事业:如民办科技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所(中心)等; ⑸民办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⑹民办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等;

⑺民办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等; ⑻民办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等。

4、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二种类型: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者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并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5、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有与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经政府授权的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筹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应当向该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单位根据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政策,结合本行业发展的需要,对筹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设立并签发文件的,才具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首要条件。

⑵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准确反映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设立组织机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它应当与成立的宗旨、所承担的业务及本单位的规模相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民办学校的可设为校委会。

⑶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同类型,对从业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或技能方面的要求。如民办医院,就要求有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数量要与该单位的规模及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一致。不同的行业如果对本行业范围内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专门要求的,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符合行业要求。

⑷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这是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促进其宗旨确定的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所规定或要求的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同时,财产的来源必须合法,必须是来自正当的渠道,并且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⑸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实体性组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所是开展业务活动的所在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场所至少要求有一个,如业务活动需要或受客观条件限制可以有两个或多个。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场所设置地,不能超出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所管辖的区域。

上述五项是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必备条件。必须强调,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五个条件,才能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登记;只具备其中一条或若干个条件,是不能提出申请登记的。

6、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履行哪些主要程序?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程序是:

⑴由举办者或举办单位在预先征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报告,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出具《通知书》后,再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⑵由举办者或举办单位负责起草登记申请书、章程草案等文件,办好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已具备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各项条件后,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业务主管单位对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认真的审查,认为情况属实,并符合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条件,签发同意设立的文件。

⑶举办者或举办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报告,并持业务主管单位签发的同意设立的文件,连同法规规定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一同报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设立的,签发同意设立的文件,并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7、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什么特征?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以下五个特征:

⑴举办主体的民间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为其举办主体。

⑵资产来源的非国有性:资产来源于举办者自己筹集的资金,其中涉及国有资产部分不得超过举办资金总数的1/3(国有资产包含着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

⑶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⑷业务范围的社会服务性:凭借专业知识的技能,为满足社会某种需求而开展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⑸组织性质的非营利性:这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本质特征。组织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活动。不得在成员中分配;组织解体后,剩余资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转让、分配。

其功能主要是面向全社会、为满足社会某种需求而开展服务;其社会定位是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社会,满足人民需求的社会组织;其组织形式是具有一定专长的单位成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和一定组合形式,组成稳定型的单位实体;其管理方式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其工资报酬形式是单位成员实行按劳取酬。

8、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根本区别有两点:一是从举办主体的范围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明显的民间性,而事业单位主要是由国家机关和相关组织举办的;二是从资金来源上看,前者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事业单位则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上。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的赢利可以在成员中分配,清算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不仅表现在它的章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上,更重要的还在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及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再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这就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本质所在。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根本区别有三点:一是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二是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三是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组织,其活动特点是连续性、经常性的,其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根本区别有两点:一是从举办主体的范围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明显的民间性,而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举办的;二是从资金来源上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事业单位则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也就是说,它们的性质一个是“民办”,一个是“官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上。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不仅表现在它的章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上,更重要的还在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企业的盈利可以在成员中分红,清算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及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再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这就是“营利”和“非营利”的本质所在。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根本区别有四点,一是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二是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三是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组织,其活动特点是连续的、经常的,其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四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推荐第9篇: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及批准檔;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章程; (3)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5)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全体出资者(或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檔、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开户文件、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移交与验收证明,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 (10)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关的批准文件; (11)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评估报告等作价依据及出资各方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1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檔,包括房地产证、车辆行驶证、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专有技术转让合同、商标注册证、著作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红线图等; (13)出资者对其出资责任,以及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及出资财产未设定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书面声; (14)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数据。

推荐第10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_________。(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_________。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

(二)_________。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

(十)_________。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l-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一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主任(校长、院长)执行单位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主任(校长、院长)的行为。损害单位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主任(校长、院长)予以纠正;

(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设主任(校长、院长)。主任(校长、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 主任(校长、院长)对董事会负责三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主任(校长、院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 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协助主任(校长、院长)工作,主任(校长、院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校长、院长)指定的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位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经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11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合肥星火培训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学校的日常活动,根据我

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学校全称为合肥星火培训学校

本学校住所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港汇广场B座十楼

第三条

本学校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

本学校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

第五条

本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校培训学校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本学校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

第七条

本学校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合肥市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合肥市民政局。

第八条

本学校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

本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本学校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李东兴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

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学校董事会由李东兴,樊蓓,廖德稳,培训学校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三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本学校的董事会任期三年。

(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

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职权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主任;

2.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 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敢于培训学校

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学校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过讨论通过后确定。

(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制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

(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

(四)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主任;

3.制定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

4.制定发展规划;

5.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培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董事会应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合肥市经开区民政局核准。

(二)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五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

(三)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言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学校主任负责制。并根据培训学校实际设置相应的内设管理机构。

第三章 培训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培新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 招收受教育者;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 管理、使用本学校的设施和经费;

(八)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五) 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培训学校主任

第十七条 培训学校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学校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

培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学校主任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聘任培训学校主任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培训学校主任任期为五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 用户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

(三) 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四) 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

(五) 身体健康,专职在校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学校主任负责培训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

(一) 执行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行使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 培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主任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学校副主任代理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学校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学校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学校主任应予免职:

(一) 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办学的;

(二) 不能全面履行培训学校主任职责的;

(三) 培训学校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四) 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学校正常工作的;

(五) 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

(六) 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

培训学校主任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备案。

第五章

培训学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校内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应当公示《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的主任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二十七条

培训学校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学校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按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范围,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和选用教材。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度结束,按市教委办法的档案规定,建立培训学校档案。

第六章 培训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

培训学校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的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本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三条 培新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学校制定,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物价局备案并公示。培训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用于分配、转让、担保和学校外的投资。

第三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经费来源:(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培训学校的发展,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学校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培训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五条 培训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章 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法定代表人,由培训学校董事会经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报登记机关核准。 变更培训学校主任由培训学校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区社会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 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同意,进行发展局财务清算后,报区社会发展局审查核准。 第三十八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作,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学校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同意、区民政局核准。

第三十九条 培训学校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学校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学校举办者代表、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课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从培训学校的结存财产中支付。 第四十一条

培训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培训学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结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核审通过后,报审核机关批准,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在30日内报合肥市经开区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本学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

培训学校董事会成员签章:

第12篇:民办非企业单位问题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问题解答

1、问题: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2、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市主要分布在哪些领域?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其他等行(事)业中。

3、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是1998年9月25日经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0月25日以国务院第251号令颁布实施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概念的界定、申请登记的条件以及程序、步骤和事项,以及违反规定如何给予处罚等共计三十二条。

4、问题:应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民为非企业单位登记?

回答:要具备:

(1)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准文件; 。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5、问题: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举办者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回答: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材料,即: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式一份);

(3)场所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4)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5)《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6)章程草案(一式三份)。

(7)《名称核准通知书》(一式一份); (8)其他有关材料。

6、问题:如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名手续?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变更名称登记前,应由申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名。

7、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事项有哪些?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事项有: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

8、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9、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名称核准通知书》(一式一份);

(4)章程(一式三份);

(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10、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1、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城提交的材料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注: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2、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3、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二份);

(4)审计报告(一式一份)。

注: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4、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5、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4)章程(一式三份)。

16、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7、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决定变更开办资金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注: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开办资金,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8、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回答: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相关;

(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19、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决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一式一份);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5)章程(一式三份)。

20、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回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时,须在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之日起90日内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之前,原业务主管单位应继续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21、问题:民办非单位变更登记 的办结时限

回答: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22、问题: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回答: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清算组织提供的清算报告;(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正、副本;(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23、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发手续?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申请补发登记证书,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登记证申请书和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

24、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否设立分支机构?

回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相关政策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相关服务机构: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处

第13篇: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单位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参加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理事会上报告情况,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外科技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单位所有,必须交回本单位。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单位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和七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活动,支持配合本单位工作。对热爱本单位、支持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单位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单位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对不关心本单位的发展,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撤换或解聘其在本单位的职务或工作。

对玩忽职守,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费用的工作。学费按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

(三)本单位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臵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四)本单位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校长(所长、主任…)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会计、出纳必须分设。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

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五)本单位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 3

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行业和本单位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全面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九)、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十一)、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1、本单位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单位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循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为发生的前后的2日内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本单位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年 月 日

第14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当地民政部门

中国社会组织网:www.daodoc.com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 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名称要求: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

3.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详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 包括的行(事)业:

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9.法律服务业;10.其他。

业务主管单位范围:

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组织(详见《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其职能应当涵盖所主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办理流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第六条),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各材料均为原件一式一份)

以下材料中,带有编号的表格均可从“中国社会组织网-办事服务平台-表格下载”中直接下载,无需登录。

(1)成立登记申请书及其电子版(自拟) ·申请书抬头写“民政部”

·内容写明: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发挥的作用,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及其来源、举办者情况介绍等

·申请书由举办者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 ·写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依照中国社会组织网上章程示范文本自拟) (4)住所使用权证明(自拟)

·须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使用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5)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自拟) ·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成立的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人签字或者捐赠单位盖章

·初审通过后,举办者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6)拟任负责人名单(自拟)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9)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每人一表

·每张备案表中须加盖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职务,背面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7)《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9)《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 验资资金划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账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后,可以办理验资资金划入该账户事宜,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

1.划资申请书(自拟)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验资资金退回

如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未获批准或办理验资手续不合规范等情况,可办理验资资金退回事宜,资金原路径退回,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

1.退资申请书(自拟)

2.个人账户申请退资的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第15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2005/5/

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

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

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楼D座

第三条 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 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

第五条 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

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中心是由上海英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出资举办的,培训中

心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本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

第七条本中心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

第八条本中心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本中心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

(一)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高翔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中心董事会由高翔、高永光、陈晓燕、金兴国、高家伟、培训中心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本中心的董事会任期三年。

(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主任;

2.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 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敢于培训中心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二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中心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过讨论通过后确定。

(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制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

(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

(四)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主任;

3.制定和修改培训中心章程;

4.制定发展规划;

5.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培训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董事会应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审核,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

(二)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五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

(三)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言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培训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并根据培训中心实际设置相应的内设管理机构。

第三章 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培新中心行使下列权利:

(一)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 招收受教育者;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 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

(八)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

方便;

(五) 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培训中心主任

第十七条 培训中心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

培训中心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中心主任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聘任培训中心主任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培训中心主任任期为五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 第十八条 培训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 用户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

(三) 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四) 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

(五) 身体健康,专职在校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

(一) 执行培训中心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行使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六) 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主任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中心副主任代理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培训中心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中心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中心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中心主任应予免职:

(一) 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办学的;

(二) 不能全面履行培训中心主任职责的;

(三) 培训中心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四) 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的;

(五) 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

(六) 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

培训中心主任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备案。

第五章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校内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培训中心应当公示《民办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收费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第二十五条培训中心的主任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第二十六条培训中心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二十七条培训中心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二十八条培训中心按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范围,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和选用教材。 第二十九条培训中心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三十条培训中心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度结束,按市教委办法的档案规定,建立培训中心档案。

第六章 培训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

培训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

第三十二条 培训中心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的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中心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本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三条 培新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中心制定,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物价局备案并公示。培训中心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用于分配、转让、担保和中心外的投资。

第三十四条 培训中心的经费来源:(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培训中心的发展,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中心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培训中心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五条 培训中心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章 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中心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法定代表人,由培训中心董事会经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报登记机关核准。

变更培训中心主任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区社会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 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中心董事会同意,进行发展局财务清算后,报区社会发展局审查核准。

第三十八条 培训中心的分立、合作,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同意、区民政局核准。

第三十九条 培训中心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当妥善安置在中心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中心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

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中心举办者代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课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从培训中心的结存财产中支付。

第四十一条培训中心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培训中心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结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核审通过后,报审核机关批准,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在30日内报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本中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

培训中心董事会成员签章: 高翔高家伟曾惠真陈晓燕高永光

第16篇:丽水南城电力党建助企工作报告

丽水南城电力党建助企项目实施报告

新形势新常态下,如何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的服务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成为各级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课题。丽水供电公司党委在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党建助企”为内容的供电企业党建服务新模式探索、实践,对各级基层组织如何服务大局、拓展领域、强化功能,不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效应。

一、理论意义

(一)顺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全国和系统内部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常态下,推出的“党建助企”活动,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实践和具体行动。

(二)顺应新时期“三型”党组织创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服务群众”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核心任务,“做群众工作”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方法,“服务型”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制度要求。在“党建助企”活动中,主要内容是“服务”+“创新”,顺应了新时期“三型”党组织建设的内涵和要求。

(三)顺应多种形势叠加践行央企责任需要。向上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农业主题;向外看,2011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丽水开发区大部分民营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随着“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不断推进,对供电优质服务等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向内看,电网企业有着国有企业的党建优势。综上所述,开展“党建助企”活动为电网企业在多种形势叠加效应下践行社会责任搭建了一个平台。

二、创新点

(一)融合度:实现党建搭台服务唱戏。“党建助企”活动是以党建为平台,最终通过服务来推进。首先是在民企内部,帮助其建立或完善党组织,并发挥其党组织在服务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中的作用。其次是发挥供电企业党建作用,依托共产党员服务队,通过党建指导员等载体,开展一系列的用电服务,为企业减少用电支出等,送去“真金白银”。通过共产党员服务队、共产党员服务点等党建平台,开展惠农便民用电服务,实现服务唱戏目的,推进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效融合,为有效解决了“两张皮”现象提供了思路。

(二)走出去:拓展企业党建工作路径。突破了以往企业党建工作在内部关起门来“自演自唱”、“自娱自乐”的传统定式,在拓展企业党建内涵和路径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以“党建助企”活动为例,将国有企业党建延伸到非公企业的党建中,发挥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优势,是党建主动“走出去”的一次有效实践。

(三)品牌化:打造党建工作核心竞争力。以品牌培育提升党建工作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多个有一定创新和影响力的党建品牌。以党员服务队为依托,在结对企业设立电力共产党员服务点,公布服务电话,组织党员开展各项助企便民服务。

三、实施内容

将主攻方向瞄准开发区的非公有制企业,从内容、责任、措施等方面入手,全面布局“党建助企”工作,主动发挥好供电企业的服务优势。

1.内容上。一是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根据尊重主体、自愿组建的原则,指导帮助他们按照程序建立党组织;二是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指导帮助其进一步健全党组织功能,完善组织设置;三是发挥服务优势,组织党员骨干为非公企业开展经常性的供电优质服务,主动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

2.责任上。一是明晰任务,将“党建助企”工作列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工作任务中,并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措施等;二是派员指导,设立党建助企指导员,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考核,对“党建助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作为年终大政工一体化考评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

3.措施上。一是签订双方共建协议,保证“党建助企”活动开展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共建共育交流,定期组织开展企业文化联谊、党建交流等互动交流活动,并运用网络、微博等平台开展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等。

四、操作过程

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组织推动、服务驱动、文化互动、情感触动”四项联动机制,有效推动“党建助企”活动的深入开展。

1.组织推动,示范引领促提升。电力积极发挥国企党建工作经验优势,指派优秀党务工作人员到各共建企业任党建工作编外指导员,帮助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工作台账,完善“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建设党员工作室等,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两年来,结对的7家企业党组织建设日益规范,党员队伍日益壮大。以众益药业为例,刚成立时只有党员3人,现有党员14人,预备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4人,递交入党申请书4人。众益药业、中广等多家被授予开发区企业先进党支部。

2.服务驱动,多元化帮扶促发展。加强安全用电指导,发挥自身技术专长,帮助结对企业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高设备安全健康水平,免费组织电工知识培训,通过一对一,专题讲座等形式,先后组织电工培训300多人次,逐步建立企业电工经常化培训机制,提升企业电工的业务素质,为企业用户的用电安全保驾护航。

量身定制最优用电方案,根据企业生产用电实际,帮助企业开展用电分析,制订最优的用电方案。例如,2013年9月,在与众益药业的互动交流中发现,众益药业生产、生活是混杂用电,立即建议其分清生产、生活用电界限,分开计量,以及生产淡季的用电容量方案调整等,仅电费成本企业每年可节约20多万元。

应急支援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每一家结对企业,都是实行一对一定点联系,设立联络员,建立党员服务点,开设服务“快车道”。2014年8月20日,洪水突袭,丽水多处村庄、企业被洪水浸淹,闽峰化学昌险岛水世界尤为历害,成了汪洋中的孤岛,厂区内多处电器设施进水故障。危急关头,党建结对的助企服务再次显现了成效,时任党支委委员刘缙军局长在做好全员抗洪抢险指挥协调的同时,亲自牵线搭桥,联系厂家、施工队及时帮助修复受损厂区电器设施,帮助闽峰公司将受损情况减至最低。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企业也越来越习惯有困难找电力。

3.文化互动,资源共享促交流。结对双方常态化开展知识共享、文化互动活动,开展党员互学,专题党课,分享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展示建设成果,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以文化助推经济发展。同时,结对双方还先后举办了篮球友谊赛、乒乓球促进赛,以赛会友,推动双方之间的交流互动,架起双方党员、团员青年之间沟通学习的桥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强健体质,助益身心健康。

4.情感触动,用心服务心连心。在开展党建助企的过程中,碰到结对企业的用电问题求助时,电力总是把困难和压力留给自己,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这种设身处地,一心为企业着想的做法感动了很多业主,双方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2012年正月,南平革基布因为生产招工需要,需赶在正月初八投运新设备,南城电力人二话没说,提前结束春节休假,投入工作,确保企业按期投运生产。至今,每次回访企业时,公司方总都会感动的提起这件事。

2013年9月,众益药业用电增容过程中,为加快工作进度,电力联络员全程跟踪服务,根据企业需求第一时间完成用电审批、建设、验收各个流程环节,针对药业生产中的细菌培养环节必须恒温,不能长时间停电的问题,又不厌其烦,变整体验收为分项预验收,建设一项,验收一项,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了最后验收的一次性通过,并在验收的同时立即装表送电,原本至少要7个工作日的工作流程缩减到5个小时不到全部完成,避免了药业的批量停产损失。

五、主要成效 1.攻关创新,民营企业党建优势、党员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共产党员逐步成为结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中坚力量。众益药业共产党员金鑫带领的研发团队,通过对红霉素肠溶微丸胶囊生产工艺的技术改进,质量更加稳定可控,工序产量提高20%以上,2013年实现利税总额9000万元。

2.降本增效,有效助推企业经济发展。做好电参谋,当好电管家,“党建助企·红色1+N”活动开展以来,南城电力累计走访企业用户90多户,指导企业科学用电,单电费成本节约就达到300多万元。同时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优服务,降本增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在大环境经济形势严峻,企业转型升级压力加大的情形下, 2014年,电力结对的7家企业还是保持了良好的向上发展态势,用电量同比上年新增20.40%,最高的闽峰化学集团公司用电量新增达到了67%。

2013年,众益药业等7家结对企业产值同比增长了5.7%,电力供用电量也保持了同向增长3%,真正达到了国企与非公企业双赢共进目标。

3.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更加活跃。通过党建助企双方互动交流平台,民营企业更加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多措并举,激发员工活力和工作热情。开展劳动竞赛,组织技术比武,举办新春联欢会,举行球类竞技等,各家企业文化建设是精彩纷呈、红红火火。其中闽锋、中广等企业的文化建设更是在全市受到了称赞,有效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的同时,助推了企业生产经营也逐步成为业界发展的领头羊。

六、推广价值

从电力公司“党建助企”活动的成功实践看,这样相互协作共嬴的党建模式,是个很好的尝试,既发挥了国企党建的优势,更助推了民营企业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也增加了党的信用。但同时也只显现出了供电服务一家的作用,如果进一步扩展到电信、移动、税收、工商等相关服务行业,并对各个企业和用户实施“私人定制”、“量身定做”的话,效果会更好。因此,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党建助企”活动更是具备更大的推广价值。

2015年5月

第17篇:地企党建促进国企改革座谈会讲话

地企党建促进国企改革座谈会讲话

X区作为国家“一五”时期兴建的工业城区,现有国有企业X家,其中包括央企X家,分别是X、X;省企X家,分别是X。X家国有企业共有党委(含基层党委)X个、党总支X个、基层党支部X个;共有党员X万余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X%,其中在职党员X万余人,离退休党员X万余人。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X区立足国有企业所在地的实际,结合党建要求和发展需要,就地企合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聚共识,确保上级精神在X落地有声。中央和省、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之后,X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学习贯彻。一是及时学习传达。先后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确保应学尽学、学深悟透。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成立专门课题组对辖区国企党建、基层党建、地企党建有关情况开展调研,深入X个基层社区、X个国有企业,走访群众和职工X余人,发放调查问卷X余份,召集办事处、社区和X余家国企有关负责同志交流座谈,切实掌握了情况、找准了问题、吸纳了建议、明确了方向。三是制定工作规范。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的帮助指导下,研究制定了X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X分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组织严密、规范有序。

二、主动作为求实效,扎实推动党建任务落到实处。在认真落实“X党建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活动。通过佩戴党徽亮身份、强党性、转作风、树形象,要求机关党员必须佩戴,鼓励国企党员自觉佩戴,切实使广大党员在工作生活中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化社区“大党委”建设。在全区X个社区成立“大党委”,推行“三联四共、共驻共建”,选取X个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社区作为示范点,吸引参与单位党组织X个,其中国有企业党组织X个,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宣传报道。三是建立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充分利用洛耐X事迹展览馆、X事迹纪念馆、X博物馆、X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优势党建资源,为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提供场所、丰富载体、确保实效。四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当前重点是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涉及我区的X家省企(区内X家、区外X家)已全部签订协议,预计移交国企退休人员X万余人,其中党员X余人;持续推进闲置厂房楼宇利用,帮助企业将X余亩闲置土地登记造册、对外招商;扎实开展城建项目百日攻坚、社区环境百日会战、小游园建设等工作,为企业职工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先行先试谋进取,持续提升地企党建层次水平。市委赋予X“创新发展高地”发展定位,国企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也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扬传统、发挥优势,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地企党建、实现互促共赢”的新模式。概括起来就是“十联十共”:一是组织联建,机构共组。探索建立“一组、一会、一委”,即地企党建领导小组、地企党建联席分会和社区“大党委”,负责做好顶层设计、沟通协调和具体落实,确保有组织领导、有机构管理、有专人推动。二是事务联商,决策共议。按照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国企党建联席会(X分会),科学民主决策,共商发展良策,并纳入督查台账,定期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党员联管,队伍共带。探索建立以企业党组织为主、社区党组织协助的管理机制,确保国企在职党员日常管理“无死角”;持续做好国企退休党员手续移交工作,确保离退休党员移交管理“不断档”;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数据库,确保国企流动党员动态管理“不失联”。四是设施联用,资源共享。坚持以实现党建资源一体化配置为重点,充分整合辖区开展党建工作的场地资源、文化资源和组织资源,带动各类党建资源互补共享、有机融合、统筹利用。五是活动联办,载体共推。充分利用X区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丰富基层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定期开展观摩交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切实使广大党员在活动中增强党性、提升觉悟。六是服务联动,发展共进。认真贯彻联系企业首席服务官、四大班子领导定期走访、企业安全生产日等制度,加快推进“两区叠加、四园共建”,切实与企业抱团取暖、共克时艰。七是平安联创,和谐共处。针对国企职工在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社会和谐等方面多元化利益诉求,持续开展平安星级创建,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切实为国有企业职工提供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八是人才联姻,发展共谋。深入实施“X英才”X等人才引进计划,加快打通人才融合通道、人才交流通道和人才引进通道,引导各类人才向党建领域集聚。九是信息联通,平台共筑。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持续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三社联动”信息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和水平。十是品牌联创,互促共赢。积极引导更多人、财、物向地企党建领域倾斜,探索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党建工作经验,打造更多有影响、有口碑、有带动力的党建品牌。

在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一部X的建区史,就是一部国有企业的创业史,也是一部地企同心、实干实效的奋斗史”。我们将以市委建立X国企党建联席会为有力契机,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广泛汇聚地企双方的智慧力量,切实以强有力的地企党建促进国企改革、推动区域发展,在全市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X奋斗目标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8篇:浅论如何抓好央企党建工作

抓好党建工作是推进基层组织发展的核心工作。但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问题却不断显现,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了意志上的偏差,导致很多腐败问题的滋生,这更是给党和国家在党的建设方面敲响了警钟。因此,抓好央企党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要抓好央企党建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从严管理干部,培养出“五个过硬”的领导干部。

1.央企党组织书记要重视党建工作,在工作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清白从政,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中、以高标准要求自己;

2.央企要用《制度》和《准则》来爱护和管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求党员干部学《准则》、遵《条例》、守纪律,培养广大党员干部的清风廉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机制,持之以恒地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里,营造良好的干部队伍管理环境,培养出“五个过硬的干部队伍。”

二、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党建工作。

1.完善央企党建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调动支部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发展党员方面,要把好党员“质量”关,遵守发展党员的原则,将真正适合入党的年轻人纳入党组织,组成优秀的、强大的党员队伍;

3.要严格央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在平时的工作中,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更好的落实党建相关的工作。总之,要抓好央企党建工作,离不开央企党组织书记的重视、离不开央企领导干部过硬的作风、离不开党员干部坚强的意志,要抓好央企党建工作,还需要央企领导干部的意志与企业的制度相结合。

第19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抓党建

齐心协力求发展

——额敏一中党建设工作汇报

额敏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62年,是一所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完全中学,学校现在教学班80个,学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党员83人。多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目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地区德育达标学校、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地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地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县“五好党支部”等50多项荣誉。

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一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坚持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职工每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政治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自学、记笔记、开讨论会、写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了学习。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内容。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活动,让其对党的有关知识早知晓、早行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今年,申请入党的人员达25人。

二、用创新举措推进实践,在循序渐进中提高教育教学等工作水平

只有创新才能加快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抓安全,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思路,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创新务实,学校常规工作稳步发展。

在抓安全方面,专门成立了综治办、学生综合管理办、护校队等机构,形成了从学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到综治办主任、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校园安全。近年来,学校边疆三次被评为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在抓教育教学方面,狠抓师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参加自治区和地区教研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2名教师到英国学习;今年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学习,组织教师外出考察100余人次,参加教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组织名师开展百家讲坛;坚持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行老教师带新教师的“蓝青工程”、“一帮一”结对帮扶工程,相互传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践。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充实德育工作力量,新成立了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挥联动效应,学生管理工作得到大大加强,校风学风明显好转,促进了教学向纵深推进。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与部门、教师、班级争先创优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学校先后受到县上和地区的表扬。

在抓学校基础建设方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为学校献计出力,勤俭节约办事,学校的运动架等都是教师动手制作,操场平整等都是组织师生利用节假日干出来的。特别是在东校区搬迁、校园整治工作中,组织师生义务劳动4000多人次,累计为学校节约资金40多万元。今年自筹资金90万元新建了东校区篮球场、乒乓球场、开水房,硬化了校园。

三、用团结和谐扭转抓好班子,在凝心聚力中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把班子团结和谐作为推进工作的龙头,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勤沟通、常商量,做到观点一致、意见统一,从而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开避孕药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权、监督权。在知司长权方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支部乃至学校的相应问题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公示,使党员知情,规范的党务工作,公开的党内事务,让广大党员有了被尊重、被依赖的感受,为支部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参与权方面,党支部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党员当先锋”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都无不践行、贯彻着党员的参与权;在监督权方面,按照教育局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把支部计划、总结、决议、打算、评优选先的条件、得标情况等都及时、主动的臵于相应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的特色,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方法载体上有新的变革,开创了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我校2010年中考有41名学生进入全县前50名,并包揽前5名,82名学生进入全县前一百名;全国普通高考中500分以上的学生有32人,比去年增加13人。超过重点大学本科线的学生有100人,占12.4%,比去年高出5.3年百分点,比全疆重本上线率(12%)高出0.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人数366人,占47.1%,与去年持平;专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占93%,比去年高出2.3%。

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之首,也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工作。我校党建工作也存在创新力度不够、名方面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今后,我校党支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民办非企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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