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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30 08:35:44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律师所工作总结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

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2014律师工作总结范文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推荐第2篇:律师所概况

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

概况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女 士 们、先 生 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仁泽律师事务所举行揭牌仪式,你们不辞劳苦,冒着隆冬严寒,前来指导工作、捧场助兴,我的心情异常激动,此时此刻,请允许我代表我们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鼓掌)!

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是随着我国新时期以来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应运而生的。其前身是甘肃银城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是1993年12月23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在甘肃境内企业中设立的第一家试点型律师事务所,属省司法厅直属。后更名为“甘肃红鹭律师事务所”。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推进,为了适应形势,便于管理,1999年5月19日,甘肃省司法厅下文,将“甘肃红鹭律师事务所”移交由白银市司法局管理,并将所名变更为“白银红鹭律师事务所”。2000年,根据国 1

务院办公、厅司法、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所进行了脱钩改制。2001年6月5日,甘肃省司法厅下发甘司律[2001]15号文件《关于同意白银红鹭律师事务所改制的批复》,同意本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将所名又变更为“甘肃红鹭律师事务所”。

2002年5月23日,我所提出申请,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将原“甘肃红鹭律师事务所”更名为现在的“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

我所现有合伙人3人,执业律师总共8人,其中中共党员2人,民主党派人士4人,无党派人士2人,女律师1人;大学本科学历6人,大学专科学历2人。

我所自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三年的风雨历程。十三年来,我们在民主法制的建设与进程中,得到了锤炼,虽历经坎坷,备受挫折,但我们执法护法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为了捍卫法律的神圣和尊严,为了追求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在广大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我们矢志不移,努力拼搏。

面对老百姓的法律咨询,我们耐心细致;

针对受害人的痛苦与委屈,我们仗义执言;

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我们认真查阅案卷,仔细研究法律条文,依法进行辩护;

对于顾问单位的各类法律事务,我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对于各类经济纠纷案件,我们力求做到,将委托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对于各类侵权案件,我们力争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

对于所有需求法律帮助的人,我们不但做到认真负责,而且做到一视同仁。

正是由于我们的努力,我们的工作,逐渐得到了各级领导、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也在白银地区乃至全省,有了一定的良好的社会影响。

由于我们所是在白银公司组建的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脱钩改制而成,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房屋进行办公,这给我们所的发展,带来诸多不便。今天,我们所在各级领导和亲朋好友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我们三位合伙人家属的鼎力相助下,终于购臵了位于白银市黄金地段的鲲鹏台大厦90

1、903室,作为我们所永久性的办

公场所。这一硬件建设的完成,标志着我们所的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为我所今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所址的建设中,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亲朋、各位好友,都向我们伸出了热情的援助之手,帮助我们克服困难,解决办公用品奇缺的燃眉之急,使我们所目前设施齐全,初具规模。在这里,我代表我们所的三位合伙人以及全体同仁,再次向大家的鼎力玉成表示衷心地感谢!

最后,我在这里郑重地向各位承诺:

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您排忧解难的最佳场所!

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位律师,永远都是您最值得信赖的铁心朋友!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律师所管理制度

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结案和收费制度 第一节 收案 第二节 结案 第三节 收费

第三章 财务管理与分配制度 第四章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五章 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 第六章 文书、印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文书管理 第二节 印章管理 第三节 档案管理

第七章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第八章 民主管理制度 第九章 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章 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第十一章 投诉查处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司法部有关规章和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省内依法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订立、变更,应当符合本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

律师应当自觉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二章 收结案和收费制度

第一节 收 案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统一收案、主任审查制度。严禁私自接案行为。

第六条 律师收案应先填写《收案审查表》,交由主任审查后办理委托手续和收费。如遇特殊情况须电话请示后方可办理,并及时补办审查手续。

《收案审查表》内容包括:案件委托人名称、联系人、地址以及其他联系方式等资料,案由,审理法院,审级,承办律师,简要案情,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时间,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条 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应先完整填写《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连同经审查的《收案审查表》一并交由专职管理人员盖章。

专职管理人员应认真确认《收案审查表》是否经有效审查,核对《收案审查表》填写内容与《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手续的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再填写收案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内容不一致,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在没有得到明确指示之前,不得私自加盖公章办理委托手续。

第八条 律师承办下列业务,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案情:

(一)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案件;

(二)重大疑难案件和敏感性案件;

(三)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第二节 结 案

第九条 律师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或办结各类法律事务后,应及时作出书面办案小结或工作小结,并将案件结果及相关事宜报告主任,由主任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协助承办律师做好回访当事人工作。

办案过程中如果提前解除委托关系,承办律师应当制作办案小结,说明解除委托关系的原因,并附相关材料归档。

第十条 律师办结案件后三个月内应将办案过程所形成的材料,按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整理成卷。结案卷宗形成经主任核查后,交由档案管理员统一分类编号保存。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员对已接收的案卷要进行结案登记,注明结案日期,并按卷宗材料制作卷宗登记簿存档备查。

第三节 收 费

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收费依照《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委托人收取,统一出具合法票据,统一与委托人结算。

严禁不开发票、打白条或开收据进行收费。

律师不得私自或变相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并在收取费用后7日内如数上交律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收费严格执行主任审查制度。

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收费须核验经审查的《收案审查表》,并进行登记方可出具正式发票。如实际缴费与审查不一致应及时向主任报告。

第十六条 律师办案所需差旅费用,由委托方按合理标准负担。若需预收,由承办律师做出概算,报主任审查后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审核。律师事务所认定开支项目、标准不当的,不当费用由承办律师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当事人确因生活困难无力负担律师费用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经主任审查可酌情减免收费。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原则上应在签约后一次性收取,确需风险代理(包括部分风险代理)、分段收费、法律援助的案件,律师应在《收案审查表中》详细注明有关情况,并经主任同意。风险代理的须注明风险代理理由、是否有前期付费、案件标的、风险付费的比例和方式以及案件是否有执行能力或执行财产等。分段收费的须注明分段收费的具体方式、时间及数额。法律援助的案件,须注明提供援助的理由。

第十九条 承办律师和财务人员应按《收案审查表》中注明的收费方式、时间、收费额及时督促委托方交费。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每月应向主任提交收费情况统计,包括应缴费额度、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以及实际缴费数额、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

第三章 财务管理与分配制度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按照基本账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及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主任为财务负责人,管理财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主任应当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认真做好财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作)人会议或设立人审核。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会计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

律师事务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账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取外汇时,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汇金额和折合率。外汇应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银行。

第二十八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业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二十九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三十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三十一条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账。

第三十二条 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税务机关。

第三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三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银行账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交由本所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三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每日现金节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按章程规定实行收入的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用于律师提成、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集体福利、人员工资、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社会保险及律师事务所积累金等项目。

第三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使用。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或允许单位自行规定的,按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一次列入相应的管理费用,其他需要待摊的费用,按受益期限确定分摊额,分摊期限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第四十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费在律师事务所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月管理费用中。

第四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四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四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各项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四十四条 财会人员要对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着重于合法合规、控制费用、增收节支方面,并向合伙(作)人会议或者设立人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十五条 合伙(作)人会议或者设立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财务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税款、会费是否按期足额交纳;

(二)各项业务收入是否合理并全部入账;

(三)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四)会计记录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备,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五)财产是否完整;

(六)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符合规定;

(七)依财务规定、制度应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及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者应予以解聘或辞退。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终止或撤销时,应依国家法规及本所章程的有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并进行财产清算。

第四十八条 清算费用应优先在律师事务所存留的财产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清算后可分配的剩余财产,按章程规定予以分配或归设立人。清算后出现的亏损,依章程规定予以分担或由设立人承担。

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分配严格按照《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分配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人员是指:在本省律师事务所内执业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主任应当把本所律师队伍的建设和律师资源的开发纳入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

第五十三条 人员流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对待流动原则;

(二)维护流动人员及律师事务所正当权益原则;

(三)告知委托人原则;

(四)择优招聘原则。

第五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招聘执业律师和接收实习、试用律师,依照《海南省律师事务所招聘专职执业律师和接收实习试用律师办法》执行。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所,确需转所则实习时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五条 招聘执业律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递交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律师事务所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

(三)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四)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

(五)与决定招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为聘用律师办理执业或转所手续。

第五十六条律师转所程序:

(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二)律师申请转所须先由转出、转入律师事务所及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业务部门在《律师转所执业申请表》上作出意见;

(三)与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或合伙(作)合同;

(四)办理未结案件交接手续;

(五)结清债权债务;

(六)处理完投诉或涉诉问题;

(七)移交保管的业务档案;

(八)移交负责保管的律师事务所其他材料和物品;

(九)律师事务所自办理完上述手续之日起15日内为其出具转所所需的材料。

第五十七条 聘用人员有权书面申请解除聘用合同,但须经本所批准。

第五十八条 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违反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聘用合同约定,给本所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九条 律师因聘用合同解除而离开律师事务所的,应于15日内按本制度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与律师事务所办理清结事项。

第六十条 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将律师转所、解聘情况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将其执业证逐级上交至省司法厅。

第六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就清结事项发生争议的,应当及时提请省律师协会进行调解。

第六十二条 律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离所,不得损害原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应当信守对其作出的保守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为原所在律师事务所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十三条 接受转所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转所律师时注意排除不正当竞争因素,不得要求、纵容或协助转所律师从事有损于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解聘、辞退律师,应履行告知义务。应按照章程、聘用合同的期限,给予辞退者另谋岗位的合理时间。

第五章 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

第六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本所律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本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总体目标。

第六十六条 律师在加强政治学习和道德修养的同时,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政治业务学习采取系统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式方法进行。

第六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每年年初应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有: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政治时事;

(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三)新领域律师业务知识;

(四)有关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五)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下发的文件材料;

(六)律师行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典型案例;

(八)其他政治业务知识。

第六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政治学习会议。业务学习会议不定时召开,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专人记录。

第六十九条 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求紧急贯彻或传达的文件会议精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要求反馈或上报情况的,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七十条 律师事务所应采取多种渠道组织或鼓励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

第七十一条 律师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可与业务学习合并进行。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讲座每人每年不得少于40课时。

第七十二条 律师须按时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本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如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主任或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及时将相应证明材料提交主任确认备案。

第七十三条 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的,所在律师事务所、省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类先进评比。

第六章 文书、印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文书管理

第七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文书包括业务文书、内部文书和其他文书,律师事务所签发的文书底稿应归档管理。

文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出具,具体工作由专职工作人员办理。

第七十五条 业务文书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各类所函、调查专用证明、各类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和其他基于委托关系而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

第七十六条 省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统一印制委托代理或委托辩护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委托人不止一名的,委托人应根据其数量持有相应份数。

委托人对份数有特殊要求的,经主任同意,可按实际情况区别处理。

第七十七条 专职工作人员可以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手续,但下列情况须经主任审查同意:

(一)未使用省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统一印制的委托代理或委托辩护合同的;

(二)委托代理合同含有风险代理条款的;

(三)涉外委托代理或委托辩护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含有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或风险条款的,须经合伙(作)人会议或管委会会议审查同意方可签订。

第七十八条 专职工作人员可以出具《调查专用证明》,但应在存根联填明调查事项,并由调查律师签名。

各类所函由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业务案件登记统一出具。

推荐第4篇:律师所日常工作

前台/行政工作职责

1.每天查看OA,佛山律协网站,查看公告通知;

2.每月月初2号到财务处复印上月所开发票,完善发票登记表,并在立案登记本做好登记;

3.每月月初4号前完成区综合业务平台报表;4.每月30日收集各律师介绍信存根;

5.每年3/6/9/12月完成一篇法律学习会议记录、思想政治学习记录;6.每月15日前向个律师收集可归档案件,装订归档。 7.负责叫饮用水、随时留意是否要购买A4纸张。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制作日流水账,备查; 2.开具发票,并复印留底; 3.报销日常费用;

4.编制文具购买计划报主任审批后购买;5负责律所年检、律师年检事宜。

律师接案、结案操作流程

一、接案;1.填写收案审批表;

2.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前,需先让委托人签订风险告知书、办案质量监督卡;

3.携带收案审批表、风险告知书、办案质量监督卡、代理合同到主任处加盖公章;

4.律师费发票开具后需复印一份放入案件卷宗;5.介绍信存根交给行政前台保管。

二、结案

1.填写结案审批表,到主任处审批;2.整理卷宗,制作案卷目录; 3.交由前台行政装订。

推荐第5篇:律师所员工辞职报告

律师所员工辞职报告

尊敬的主任,

您好!我来事务所工作时间很短,也不成功。但是还是从您这里,学到了很多做人和做事的道理,在这里,我要谢谢您,虽然我要辞职了。

当初选择来我们事务所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希望自己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2、离家比较近。

3、在××律师事务所的荣誉感。

现在选择离开律师这个行业是因为:

1、我的经济出现严重的危机,短期内无法赚更多的钱。

2、我感到深深的愧对我对家庭的责任。

3、经过切身的调研,社会上对法律行业的整体认识水平让我过于失望。

4、低层次的营销模式,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5、缺乏对于这个职业本身的浓厚兴趣。总之我的辞职原因上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最后,还是愿××律师事务所发展越来越好,今后,如需要帮助也可以再找我。

辞职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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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律师所实习生总结

律师所实习生总结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律师所实习生总结,欢迎参考,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 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 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 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 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2 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 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小编精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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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律师所实习证明

在律师所实习完过后,大家都需要取得一份实习证明。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律师所实习证明模板,欢迎大家浏览。

律师所实习证明模板(一)

实习证明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所实习证明模板(二)

***,于20xx年2月起至今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在本事务所进行实习。

在此期间她在本所律师***的指导下,以助手身份参与了很多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包括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北方****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行贿罪案件的辩护、***诉北*****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等案件)诉讼的实际工作。通过在本所的实习,该学生能够胜任对诉讼案件材料的分析、法律文书的整理等工作,可以将自己所学法律知识与实际诉讼案件相结合。

通过以上的训练,该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她在学校所学到书本上的法律知识,并且使她在实际法律业务方面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提高。该学生已经准确和熟练的掌握法律理论知识,并且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已经比较全面的具备了一个专业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主、客观条件。

特此证明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所实习证明模板(三)

兹有_________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 xxx同学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受到大家好评,望今后发扬成绩。

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8篇:律师所章程(草稿)

合伙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场所

名 称:黑龙江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执业场所:哈尔傧市道里区建国街 号

第三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按姓氏笔划为序):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第五条 本所是由上条所列合伙发起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开办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所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所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 本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九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十条 本所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名,主任为本所代表人,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 本所设行政办公室。

第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所全体合 伙人组成。

第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 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 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 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强制退伙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 终了10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 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由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审议、通过决议按以 下规则进行:

(一) 第十三条

(五)、

(七)、

(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 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 第十三条

(一)、

(二)、

(三)、

(四)项由与会合伙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 第十三条

(六)、

(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 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本所主任负责业务管理,负责对本所业务拓展、案件审批、组织对重大案件的讨论与研究等。

第十七条 本所聘用行政主任一名,负责本所的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日常工作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八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十九条 本所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经批准机关登记后设立。 第四章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副主任;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动;

(五)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权利。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四)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 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五)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承担法律禁止行为:

(一)禁止合伙人在退出合伙之前又加入、挂靠其他律师机构;

(二)禁止合伙人私自收案、收费或以其他形式挪用、私分、侵占本所的业务收费款项;

(三) 禁止合伙人以律师名义或以本所名义办理其他业务;

(四) 禁止合伙人从事有损本所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五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律师的权利:

(一)律师有权获得本所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律师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及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三)律师有权参加本所的民主管理;

(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规则规定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律师的义务: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应当接受本所的管理,遵守本所的规章制度;

(四)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五)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规则规定的义务。

第六章 开办资金及其组成

第二十五条 本所开办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由第四条所列各合伙人平均出资:

XXX 出资4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X%; XXX 出资3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X%; XXX 出资3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X%;

第七章 律师和行辅等人员的聘用、接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本所的发展和需要,可聘用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由合伙人会议制订。

第二十七条 根据发展的需要,本所接收取得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习,按照规定指定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担任指导,完成教育大纲规定的内容,实习结束后,对其作出客观的鉴定。

第二十八条 聘用的律师和各类辅助人员(包括律师辅助人员、行政工作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均实行合同制,以本所名义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工资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及其权利、义务等,均在《聘用合同》中确定。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八章 财务管理及核算

第三十条 本所按国家规定建立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

(一) 建立并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落实制度和本所规章;

(三) 自觉接受主管机关及财税务部门监督、审计;

(四) 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上交律师协会会员费;

(五) 按照有关规定,提留各项基金;

(六) 聘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财务人员,分别担任总帐会计和现金会计。第三十一条 本所承办法律事务,必须由本务所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同,统一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并如实入帐。合伙人及聘用律师个人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所合伙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由本所统一管理,合伙人不得随意分割、挪用或处置。

第三十三条 本所总收入由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益组成。 第三十四条 本所建立成本统一支付制,该成本包括(1)业务提成;(2)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3)办公费用;(4)行政辅助人员工资;(5)广告宣传费用;(6)培训费;(7)营业税及附加费;(8)会员费;(9)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10)固定资产折旧费;(11)律师责任保险费用;(12)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支出;(13)法律政策允许的事务所其他开支。

本所主任应在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本所下年度预算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执行预算方案中,在不超过预算10%的幅度主任有权调整,超过10%则应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20日内,主任应向合伙人会议作决算报告。

第九章 收入分配与亏损承担

第三十五条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实行薪金制。(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按合伙人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本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本所分立、解散时,作为本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七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的,则由合伙人平均支付。

第三十八条 亏损承担。

如年度的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第十章 合伙人变更

第三十九条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具体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四十条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 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有权按规定退出合伙。

合伙人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一)退伙时按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二)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三)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四)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五)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十一章 对合伙人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2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67%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第四十五条 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十五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十五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六条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一) 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70%进行核算;

(二)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三)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财产重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四)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 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十二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七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四十八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四十九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并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结束后,应当制定清算报告提交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五十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五十一条 本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五十二条 本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依法协调解决。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推荐第9篇:律师所开业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在县委、县府的关怀下,在县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今天我们XX律师所在这里举行开业典礼。承蒙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的厚爱,在百忙的之中来参加我们的开业典礼,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莫大支持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华正义律师事 所向前来祝贺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XX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8名,拥有良好的办公设施,配备了五台电脑、一台复印机、打字机、传真等现代化设施。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全体执业律师均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很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在成立后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已受理各类法律事务达60余件,为全县的党政、事业单位及知名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0余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来宾,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与法同行、笃守诚信、勤勉高效。”全体执业律师将以精湛的专业水平服务于社会,我们全体执业律师决心在县委、县府的关怀下,在县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培养华正义律师文化,打出华正义律师品牌,辛勤耕耘、踌躇满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把华正义律师所办成一个“人员规模化,办公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分工协作化”的高层次文明律师所而努力奋斗!

我所全体律师郑重向社会承诺:惟法是尊,敬业守纪,诚信服务,专注做好每一件法律事务,是我们永远的追求。我们衷心的希望各位领导和来宾一如既往的给我们支持,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祝领导和来宾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律师所实习生总结

律师所实习生总结范文

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律师所实习生总结范文,欢迎参考,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X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单位

XX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XX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XX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XX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XX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XX与众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区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网,使XX的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至以华南为中心的国内广大地区。

XX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XX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XX,是因为XX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XX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弼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弼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四、结语

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弼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最好!无论现在的我活得怎么样,相信我可以活得更精彩。 小编精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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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律师所实习自我鉴定

律所实习总结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游走于不同律师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提高的能力,如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以不断完善自己。同时,也会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四)旁听案件,注重司法程序

经过此阶段对案件的旁听与学习,我才知道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例如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

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 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而是有着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间利益的纠葛。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认定自己的职业选择。 - 2 -篇2:律所实习报告总结

广东弼信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弼信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弼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弼信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单位

广东弼信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弼信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弼信的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弼信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弼信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弼信与众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区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网,使弼信的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至以华南为中心的国内广大地区。

弼信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弼信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弼信,是因为弼信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弼信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 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

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 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 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四) 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弼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五) 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弼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

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六) 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四、结语

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弼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最好!无论现在的我活得怎么样,相信我可以活得更精彩。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报告。

实习生:小吕篇3:实习律师实习小结(完整篇) 实习总 结

2013年1月,我进入了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经接近尾声。回顾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能够进入xxx所实习,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幸运。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整好从一个稚嫩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上成倍的压力接踵而来。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浅。

培根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只有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实习考核合格拿到执业证后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师。我知道,这一年的实习期就是国家对我们的培育。感谢xxx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虽然过程中充满的迷茫和艰辛,但在一次次的实践和总结中,在前辈门的心得体悟言传身教中,这一年我坚持了下来,并收获了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最大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

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第

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是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

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参与客户的谈判。

自进入xxx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我为很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获颇丰:(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习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实习期间,我撰写法律文书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学学习的法律文书课程,侧重的是对法院公文如判决书的学习和写作。律师的法律文书内容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学着把所里律师的各种文书统一整理了出来,按类型进行分类,现在各类文书的格式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技巧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完善,法言法语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这一方面我还需要继续锻炼,继续提升自己。

我在实习期遇到最多的是对各类合同的审查,所里律师前辈告诉

我,合同的审查是律师价值最大的体现,一名律师业务能力的最大体现,就是你审查的合同是不同于其他律师审查的。合同中核心内容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在修改各类民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条款与违约责任条款必须相对应,给对方约定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就要给其扣上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与终止条款、解除条款也要一一对应。一份审查后的合同,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尽可能维护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

三、对律师及律师职业的重新认识

一年的实习期,让我深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使我从当初书本上、电视里对律师及律师这个职业的肤浅认识变得逐渐深刻。以前总以为过了司考,掌握了专业法律知识就万事大吉,后来才发现律师其实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首先,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

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4)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来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必须结合才能干好律师这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触到的案子中,观摩律师的办案经过才发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实践的浅薄。学无止境,我很庆幸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

第12篇: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作 协 议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一、本协议的宗旨在于,加强律师跨区域合作交流,节省办案经费,提高办案效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律师所协作和互助关系,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双

二、律师所跨区域互助合作的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异地调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土地房产登记资料、建设项目规划资料、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等取证工作;

2、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

3、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控告、举报、投诉;

4、异地法院立案手续、参加开庭活动、代领法律文书;

5、重大、特大、复杂案件联合办案;

6、代理或者协办生效案件的异地执行;

7、跨区域律师业务的转介绍和代理;

8、其他需要异地互助合作的事项。

三、律师跨区域互助合作遵守原则:

(1)合法原则。即合作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等原则。地位平等,收费比例对等。

(3)协商原则。具体收费双方平等协商。

(4)互惠原则。合作互惠,追求双赢。

(5)效率原则。追求最高的办事效率。

四、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第13篇:律师所工作人员的简历

姓 名:应届毕业生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85年7月16日

民 族:汉

原 籍:湖南·衡东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所在院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专 业:法学·主修环境法

学 历:本科

【语言及计算机能力】

标准普通话;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均较强;

通过全国非计算机专业中级;

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熟练使用办公及应用软件;

熟悉photoshop制图软件。

【主要学习课程】

法学类: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清洁生产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法、证据学、审计法、司法文书

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基础、会计学、税收实务

外语类:英语

计算机软件类:vb语言;

【实践经验】

XX年,湖南省衡东县城关镇北街居委会实习;

XX—XX年,北京市首都大学生家教服务中心社会实践;

XX年,北京市恒城律师事务所社会实践;

XX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社会实践;

XX年,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社会实践。

第14篇:个人律师所调研情况汇报

个人律师所调研情况汇报

新《律师法》正式实施以来,**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得到了快速发展,迄今为止,全市共设立了16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约占我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20%。结合2012年上半年律师所的律师工作统计,对全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执业律师情况:16家个人所共有专职律师38人,兼职律师1人,实习律师7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执业律师1人的律师所有5家,2人的5家,超过3人的有6家,最多的一个所有7名执业律师。

2、业务开展情况:2012年上半年,个人所共承办了各类案件918件,其中民事案件626件,刑事案件185件,行政诉讼4件,委托仲裁15件,非诉讼46件,法律援助案件42件;共担任法律顾问74家,代写法律文书46件,解答法律咨询1939件,参加公益事业84次,业务创收241.42万元。

3、律师所内部管理情况:各律师所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收案管理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度健全完善,且绝大多数律师所能切实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4、律师执业纪律及办案质量方面:绝大多数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能恪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接受委托后认真履行职责,文明诚信为当事人服务,比较好地履行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法定职责。

二、存在困难:

1、律师所规模较小,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对大业务、大客户的服务能力相对比较弱。

2、专职律师数量相对较少,律师业务量及压力较大,并且由于工作任务繁杂,与政府部门、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交流联系不够,在服务及信息掌握上存在滞后性。

3、执业律师数量少的特别是只有一个人的律师所,在财务及内部管理方面较薄弱,收案收费审批把关不足,档案整理不够专业。

4、分配体制和管理体制束缚了个人所的手脚,没有公共发展基金的积累,没有实现真正的利益分享,资源共享,没有实现专业分工,更缺乏团队合作的基础,因此就没有办法集中力量去树立品牌和去推广品牌。宣传工作不到位,知名度较低,业务量少,间接导致收费偏低。

5、创始人对律师所的无限连带责任,这严重地影响到律师所的人才引进和业务开拓。

三、管理要点:

1、对设立人提交的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等一系列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并要求设立人承诺在开业前做好内勤、财务人员的聘请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准备工作。

2、建议个人所一要善待客户,客户是律师事务所的上帝,要对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对客户负责;二要善待律师和员工,律师和员工是律师事务所的财富创造者,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业务等方方面面,确保律师事务所能够引进优秀人才,留得住人;三要善待集体,个人律师事务所尽管是由个人设立,但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集体,不能把律师事务所当成自己个人的财产,要处理好律师事务所和设立人之间的关系,把精力多放在所的管理和发展上,少打自己的小算盘。

3、建议个人所健全和完善分配体制和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模式,并以基金或其他形式建立一种共担防范风险的体制,分担个人律的责任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4、可以由律协专门成立个人所业务指导委员会,统一对个人所进行业务指导、行业管理;个人所也可以考虑建立松散联盟,经常沟通、交流,促进业务上的提高。

5、个人所具有规模小、运行灵活,经营成本低,服务快捷等特点,特别适合于对中小型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个人所要有理性的发展思路,尽管《律师法》对个人所的发展规模、服务领域没有限制,但要适合自己的特点,要顺势而为,切忌盲目求强做大。

第15篇:国内私人律师所发展前景

常州市至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国内私人律师所发展前景

人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遇到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了,需要请律师帮忙的时候也相应增加了。比如,在你进行大笔消费(如买房)或项目投资时请个律师,他能帮你从法律角度分析许多可能发生、需要事前防范的细节,这样可以减少许多风险。

据报道,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大城市,不少普通市民已经拥有自己的私人律师了。这样的话在我们身边日渐熟悉,私人律师逐步撩开神秘面纱。究竟私人律师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请私人律师呢?

许多市民被问到请私人律师的原因时,最多的答案是:跟法律打交道的事情增多了、自己不熟悉法律、交给律师处理省事和防止以后发生纠纷。事实如此,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诸如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消费旅游、财产继承、名誉侵权、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赔偿等等涉及到公民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事项都和法律息息相关,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有一万多件,作为普通百姓,要求每个人都能掌握显然是不现实的。而私人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的掌握自然十分熟悉,专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不仅能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还能使纠纷防患于未然,因此私人律师的出现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其次,现在人们生活的节奏加快,不愿亲手处理繁琐的法律纠纷,碰上纠纷时交给私人律师办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当然还有些人是为了身份地位才聘请的私人律师。

有的律师将请私人律师比成是请消防员,事前做好防火工作,要比发生火灾后再找消防员强得多,很多人往往等到纠纷发生后,再去求助于律师,这是很不正确的。因为这时律师虽然能起着事后补救的作用,并不能达到事前防患的效果。

而且,如果等到发生纠纷后再请律师的话,由于合同(甚至没有合同)、交易手续、证据等种种的限制,往往律师也无能为力,这对当事人本身很不利。因此,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人们的法律意识较高,私人律师的拥有率也相对较高。一旦你聘请了私人律师,在私人与律师之间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既可避免了单一委托事务这种短期行为可能存在的弊端,得到更全面、更周密的服务,又可享受私人律师给予的服务优惠而节省以后单项委托的律师费。

目前,国内私人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多种多样,涵盖的领域十分之广,甚至人们还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跟律师协商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服务方案。

常州至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大华律盟商务咨询服务中心)作为一家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用户优质的法律服务。该公司以专业的团队、先进的科技、优质的服务立足行业前端,以优秀的律师团队为坚强后盾。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广大客户排忧解难,是国内成长最快的商务信息咨询公司之一。

第16篇:大学生律师所实习心得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闷着头在办公室里看书,总觉得实习除了每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什么东西都学不到,有时心里会很抱怨,不过想想自己要是在家里呆着连书都不想看,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时间没有浪费掉。今天是我来律所实习以来收获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诧异,因为副主任平时有事情不会来找我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到了办公室,他指了指墙角的一盆盆景说,这盆东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楼下去。原来是叫我做苦力来了,心里不禁有点愤怒,来实习,除了每天打扫律所的走廊外,还要做这些事情,真把我当成免费的清洁工了。不过心里气氛归气氛,事情还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来准备把办公室里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扫一下,没想到,副主任说你把办公室都扫扫吧,没办法我就耐着性子把办公室扫了一遍,看着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说我再把办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随口一说。我想您还真不客气。接着我就托起了办公室。天太热,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电扇也没开,我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拖着地,副主任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的什么专业,哪儿人,我都耐着性子回答着。当我说我是研究生时,副主任看着我一脸的惊讶,然后说了句深深触动我的话,你性格太内向了,平时也不大说话,干我们这一行的,专业水平固然重要,但与人的沟通能力更重要,不会沟通,肯定干不好,你来咱们律所,就要学着和所里的律师打成一片。寥寥数语,把我的弱点暴露无遗。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听对自己不好的话,不过能有人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是很难得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内向了,遇到人不爱说话,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一直都没重视,只觉得以后工作了会慢慢好转的。现在想想,问题要靠自己积极采取行动去解决的,不解决问题自己不会就这样消失,而且在这个社会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重视这个问题,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来一个案子,说让我看看我们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处理,拿着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里面关系错综复杂,脑袋都看晕了,上午没看完,下午回来接着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复看了两遍,又在纸上把关键部分理出来,这才有点头绪,理出了事实,关键还得看证据,看适用法律,以前学过的法律规定,一到实际案例中才觉得自己对法律了解得太少了,很多东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条文。看来法律功底还是太差。不过分析案子的过程中,也体会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光看法条,很多东西都不了解的。难怪美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中不开始法律专业,难怪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了。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二。

下午4点多,有几个人过来找主任咨询案子,主任叫我们过去听听。其实就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只是财产的构成比较复杂。不过主任在给当事人提供咨询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清晰的逻辑思路,精练的语言,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听了主任的分析,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书上学不到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差距太大了,不过乐观的说,提升的潜力也很大。此为今天律所实习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点多了,虽然今天没看书,虽然今天是七夕,不过感觉还是过得最充实的,我真喜欢这种状态,就是每天都能学到东西,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以后要更加努力,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

第17篇:大学生律师所实习心得体会

导语:每一次的社会实践,会深深触动我们幼小的心灵,突然感觉到书到用时方恨少,自己的能力是那么得欠缺,那么得力不从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大学生律师所实习心得体会,欢迎借鉴参考。大学生律师所实习心得体会1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大学生律师所实习心得体会2

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段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除了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辩护,我想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本来应该是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还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第18篇:授权委托书(律师所个人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为上诉、反诉,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19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抓党建

齐心协力求发展

——额敏一中党建设工作汇报

额敏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62年,是一所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完全中学,学校现在教学班80个,学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党员83人。多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目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地区德育达标学校、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地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地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县“五好党支部”等50多项荣誉。

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一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坚持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职工每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政治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自学、记笔记、开讨论会、写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了学习。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内容。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活动,让其对党的有关知识早知晓、早行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今年,申请入党的人员达25人。

二、用创新举措推进实践,在循序渐进中提高教育教学等工作水平

只有创新才能加快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抓安全,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思路,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创新务实,学校常规工作稳步发展。

在抓安全方面,专门成立了综治办、学生综合管理办、护校队等机构,形成了从学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到综治办主任、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校园安全。近年来,学校边疆三次被评为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在抓教育教学方面,狠抓师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参加自治区和地区教研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2名教师到英国学习;今年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学习,组织教师外出考察100余人次,参加教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组织名师开展百家讲坛;坚持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行老教师带新教师的“蓝青工程”、“一帮一”结对帮扶工程,相互传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践。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充实德育工作力量,新成立了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挥联动效应,学生管理工作得到大大加强,校风学风明显好转,促进了教学向纵深推进。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与部门、教师、班级争先创优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学校先后受到县上和地区的表扬。

在抓学校基础建设方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为学校献计出力,勤俭节约办事,学校的运动架等都是教师动手制作,操场平整等都是组织师生利用节假日干出来的。特别是在东校区搬迁、校园整治工作中,组织师生义务劳动4000多人次,累计为学校节约资金40多万元。今年自筹资金90万元新建了东校区篮球场、乒乓球场、开水房,硬化了校园。

三、用团结和谐扭转抓好班子,在凝心聚力中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把班子团结和谐作为推进工作的龙头,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勤沟通、常商量,做到观点一致、意见统一,从而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开避孕药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权、监督权。在知司长权方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支部乃至学校的相应问题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公示,使党员知情,规范的党务工作,公开的党内事务,让广大党员有了被尊重、被依赖的感受,为支部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参与权方面,党支部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党员当先锋”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都无不践行、贯彻着党员的参与权;在监督权方面,按照教育局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把支部计划、总结、决议、打算、评优选先的条件、得标情况等都及时、主动的臵于相应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的特色,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方法载体上有新的变革,开创了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我校2010年中考有41名学生进入全县前50名,并包揽前5名,82名学生进入全县前一百名;全国普通高考中500分以上的学生有32人,比去年增加13人。超过重点大学本科线的学生有100人,占12.4%,比去年高出5.3年百分点,比全疆重本上线率(12%)高出0.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人数366人,占47.1%,与去年持平;专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占93%,比去年高出2.3%。

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之首,也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工作。我校党建工作也存在创新力度不够、名方面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今后,我校党支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律师所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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