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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01 08:35:5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派驻财贸战线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四措并举确保重点时段社会稳定

县纪委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为确保辖管部门“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按照县纪委下发的《党的十八大期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稳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纪检信访矛盾排查活动,要求驻在各部门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面排查基层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隐患,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细、实、灵、快”。

一是排查“细”。各部门党委和基层单位全面清查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潜在信访问题,做到 “横向到面、纵向到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于各种矛盾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措施“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重大信访不稳定因素,落实到人,及时化解,力求做到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部门,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是信息 “灵”。建立重点时段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信访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报送工作,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实行每日信访零报告制度,杜绝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四是反应“快”。对于重点时段排查和发现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各部门快速反应,及时解决,按照“简单问题当场解决、一般问题当天解决、复杂问题当即研究”的原则,以解决信访问题为契机,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维护“十八大”期间的社会稳定。

推荐第2篇: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

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清单);

2.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驻在部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4.检查驻在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5.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6.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对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三、受理信访举报控告申诉

1.收到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市纪委被告;

2.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及时处置;

3.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2.根据市纪委安排,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

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3.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五、提出问责建议

1.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者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2.对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3.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3.协助市委巡察组做好对驻在部门的巡察工作,督促落

实整改意见和建议,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

七、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3篇:派驻纪检组工作建议书

派驻纪检组:用“工作建议书”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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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于月底前将学习情况上报纪检组”、“请你单位将信访提到的相关问题做一情况说明,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纪检组”、“以上是效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并于本周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纪检组”。这是派驻第四纪检组发给各监督单位的“工作建议书”。

纪检组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探索建立了“工作建议书”制度,针对监督单位廉政风险内部防范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下达“工作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跟踪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一是精心设计类型内容。为全面掌握监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建议书”包括作风效能、谈话提醒、信访处理、案件处置、工作通报、学习教育和信息报道等建议类型,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纪检组。同时,严格规范行文,将“工作建议书”进行统一印刷、统一编号、统一盖章,确保监督履责有迹可循。

二是严肃开展监督执纪。始终坚持常态化监督执纪,周固定时间到各单位进行实地办公,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问卷、集体座谈、个别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开出“工作建议书”。该建议书一式三份,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一份,由纪检组直接交到个人手中,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督促问题整改。始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工作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当“甩手掌柜”的思想。针对发现的问题,会同监督单位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提升一次能力。

推荐第4篇:林甸县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工作总结

林甸县纪委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

“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工作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战线派驻,统一管理以来,县纪委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尽快开展工作,推进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在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学习所辖各驻在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夯实理论基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二是加强调研,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本着“既迅速见面,又方便部门当前工作开展”的原则,及时与所辖8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工作对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等方式,及时熟悉掌握驻在部门的工作职责、班子组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关系,组建了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创新,探索实行分类监督的新方法。经过充分的调研,针对各驻在单位的实际,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中心,按照科学评估、分类管理、超前预防、务求实效的原则,创新实行了“分类监督”措施,将所属8个县直部门按照监管轻重分为三类,对人员多、自由裁量权大、监管难度大的部门列为一类重点监管,业务相对集中的单位列为二类监管,业务单纯、人员少的单位列为三类监管,实行抓一类,带二类,促三类,整体推进,高效率的对各部门实施主动监督,有效降低、减少不廉洁行为和监管责任事故的发生,构筑廉政“防火墙”。

四是加强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严格履行督查职责,坚持把强化对所辖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列席重大财务开支、中层人事任免等会议,坚持在参与中监督,提高驻在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和自我监控能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派驻工交战线纪检组成立以来,已先后列席县交通局、县工信局等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5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

推荐第5篇: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小编推荐)

2012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1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12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为切实巩固效能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创新创特等方法和途径,全面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的动员大会,并在3月9日召开的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制定了工作进度表,下发了《“提效能,从我做起,我为服务创业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卫生工作者以服务创业为主题,在认真学习省、市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创业服务年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之后,积极开展问计献策活动。据统计,全市卫生系统共提出服务创业的建议共700余条,产生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金点子”31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印发了《开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集中式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即集体组织一次实地参观学习;每个干部职工撰写一篇参观学习心得;科室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机关开展一次集中发言讨论;组织开展一次创业服务年活动知识考试;每个干部职工提交至少一条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方向。为更进一步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整治“涉企六乱”、“非法垄断”、“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等四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集中查摆问题、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组织走访企业、召开群众座谈会、处理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了“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效果和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工作。3月中旬,抽调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等99个单位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五是主动靠前服务,确保活动实效。第一,开展了“走访企业,服务创业”活动。4月中旬,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等市级企业,召开主题座谈会,围绕服务收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涉企检查等内容,广泛听取并征求与会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深入一线车间,向企业职工发放调查问卷表,诚恳征求服务创业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开展了医疗专家结对服务企业家活动。按照活动的部署,组织全市卫生系统高级医疗专家实行“一对一”式结对服务,为企业家提供咨询就诊等优质服务。第三,开展了“牵手百家企业”行动。局法监科组织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机构,选择辖区内1家或多家较大的骨干企业作为联系、服务、牵手对象,结合卫生行政职能或卫生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帮扶活动、帮企业解难题、送政策法规进企业、保权益促和谐等四大主题服务行动。第四,开展了“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认真地查摆和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五查五看五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三)以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市政府《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2年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17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落实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发挥双公示制度的净化、规范、预防、警示和奖惩功能。二是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等23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多层面、宽视野、内外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卫生行风建设成果。6月10日—12日,驻局监察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第一次检查评议。三是召开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在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四)以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信访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工作,并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据统计,截止目前,2012年对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20件(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电子邮件)和各级各部门转办件22件(次),其中已办结22件(次),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单位的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的领导思想重视不够;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仍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影响了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有所反弹。

推荐第6篇: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19日

[此件增发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 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盟市、旗县(市、区)(以下简称“盟市、旗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使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区盟市、旗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一是改革领导体制。派驻(出)机构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执行“三重一大”况的监督。三是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使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提高工作成效。明确并履行派驻(出)机构的职责与任务,确保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二、工作关系和机构设置

(一)工作关系。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派驻(出)机构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出)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以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予以协助和配合。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在盟市、旗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设派驻(出)机构,或分区域、分行业设立若干联合纪检组(监察室)。联合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关系和职责、任务参照派驻(出)机构执行。

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组长(书记)的职务排序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前。派驻(出)机构的组长(书记)人选由盟市、旗县纪委商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报同级党委任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可设科级检查员、监察员,比例配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盟市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掌握。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一般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的酝酿协商。纪检组副组长(副书记)参加同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职责。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驻在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请示和报告工作,承办同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主要任务。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制度,切实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开展有效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权力公开运行。大力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重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驻在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探索整合力量、联合办案等形式,认真查处盟市、旗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发现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员干部有违纪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报告。如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发生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长期失察,要追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一)干部管理。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考核监督和交流使用,不断提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1、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编制单列。

盟市、旗县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派驻(出)机构应设纪检组长,相关事项参照盟市、旗县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新任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每两年内普及培训一遍。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的培训和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培训,由盟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

有计划地选派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3、加强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的考察考核,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考核,以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派驻(出)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派驻(出)机构每年要向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4、突出抓好派驻(出)机构干部的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5、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不得从驻在部门产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切实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在派驻(出)机构、同级纪委监察局、驻在部门或纪检监察系统外的转岗和交流力度。纪检组长(书记)、监察室主任任职满三年的应适当交流,任职满五年的必须交流。逐步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6、关心爱护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支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打击报复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行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注重培育树立和宣传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后勤保障。驻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各驻在部门要为派驻(出)机构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办公办案设备、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以改善。办公办案所需工作经费要列入盟市和旗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单独列支。

盟市、旗县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工资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负责,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办案补贴。

五、积极稳妥和大胆创新

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创新,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客观需要。要认真总结和借鉴经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在遵循相关原则、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倡和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创新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程序、业务联系、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六、组织领导

盟市、旗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盟市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盟市和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指导,并督促旗县党委和政府加强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组织建设。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应设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办公室。 各盟市纪委监察局要把加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推荐第7篇:150713《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为使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经商中央组织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组在驻在部门按规定征求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意见时,应当按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四、派驻纪检组应当了解汇总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用车、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纪委。

五、派驻纪检组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1 派驻纪检组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

派驻纪检组要将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情况向中央纪委作综合报告。

七、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民主生活会前征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的工作、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明事实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八、派驻纪检组应当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规定,办理涉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十、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

派驻纪检组需要采取上述方式开展工作,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中央纪委批准。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派驻纪检组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并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向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一)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违反党纪问题及其他非正常情况;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纠正意见,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中央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二、派驻纪检组按规定向中央纪委报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中央纪委发函请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或者由中央纪委委托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问题,除必须向中央纪委报告的外,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推荐第8篇:派驻农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首先,能够成为派驻农牧口纪检组组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我也深感责任重大。按照派驻机构设置方案,派驻旗农牧口纪检组负责监督农牧业局、农机局、扶贫办、产业办4个归口单位。为了增进各位领导、同事们对我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及派驻纪检组与旗纪委、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2016年的工作思路。

一、为什么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

一方面,《党章》规定,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者是纪律检查员。因此,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是纪委贯彻党章的应有之意。

另一方面,派驻机构有着监督、查办案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职责,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就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言,目前派驻机构在覆盖范围、职责定位、日常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拿我旗来说,以前全旗60多个一级部门,只有19个部门设立了派驻机构,其余全是空白,同时,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全是派驻部门的,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 1 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抓党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把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部署,明确地提出了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自治区党委、市委相继出台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设置《方案》,层层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我旗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相应出台《意见》、《方案》,并报请市纪委、旗委常委会通过。方案通过“点对点”单独派驻和“点对片”归口派驻两种方式,实现旗纪委派驻机构对旗一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全覆盖。共设立19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7个,归口派驻12个,负责监督58个部门和单位。

综上,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贯彻党章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

二、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与纪委及其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是由旗纪委派出、驻在农牧业局, 2 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派驻机构由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他干部。也就是说,纪委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具体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创新工作方法,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加强监督;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旗纪委王齐兵书记在新任纪检组长任职谈话会上也特别强调了三个问题:“一,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属于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应交由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来承担,派驻机构腾出手来,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绝不能以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代替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二,纪检组长虽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或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但这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更有效地监督驻在部门的工作,不得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包括机关党委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三,少数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比如公、检、法机关,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监督责任厘清,理顺关系,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归其位”。

三、2016年工作思路

3 2016年,派驻农牧业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教育预防为基础,在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监督水平、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有力推进派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领会会议精神,确保学习传达到位。

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向驻在部门报告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驻在部门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驻在部门党组书记原原本本传达云卫东同志在旗纪委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精神内涵、实质和重要内容,并按照讲话精神要求,及早谋划、研究部署2016年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内监督,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纪检组。

(二)开展交流谈话,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与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单独谈话,交换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驻在部门领导和班子成员在普遍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入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依规依纪办事,时时小心谨慎、处处廉洁自律,切实做到认清形势不侥幸,纪

4 律红线不触碰,主体责任敢担当。

(三)坚持挺纪在前,确保纪律执行到位。

带头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始终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摆在首位,检查驻在部门特别是党组(党委)是不是执行了党章要求,是不是贯彻了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旗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围绕驻在部门行业行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警示,触碰底线及时纠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组要按照王齐兵书记在《工作报告》中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旗纪委派驻农口纪检组2016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纪检组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分析研究住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性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检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执纪行为有纪可依、有规可遵、有矩可循。梳理驻在部门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述职述廉中总结出来的问题、目标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和监督工作台账,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5 (五)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监督到位。

要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归口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厘清权力运行重要环节和风险点,努力将监督的“触角”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做到权力运行到那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着力在重点项目建设、农牧民满意度等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减少或遏制可能引发的腐败漏洞。要善于收集信息,和行政相对人,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交朋友,及时得知单位有关部门用权情况,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有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对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避免带病提拔。

(六)强化自我完善,确保能力提升到位。

作为新任派驻纪检组长,我感到在能力和素质方面与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工作中我会加强学习,与大家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同时,我诚恳接受各位领导和大家的监督,如果我个人方面以及组内干部有什么问题,大家随时可以向我反映。同时,旗纪委设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大家也可以向旗纪委反映情况,我诚恳接受监督。

以上发言,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推荐第9篇:派驻县旅游局纪检组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派驻县旅游局纪检组

2012年6月20日

今年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旅游行业工作中心,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筑牢防线,有力地落实县委和县纪委的有关部署,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机构,突出责任分解。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与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职责具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协作,具体事务有专人负责的齐抓共管责任网络,从而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突出责任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把廉洁从政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实绩评定、奖优惩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案件的处理机制,有效规范了责任追究工作,做到责任不到位就追究相关

1责任人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3、领导带头,突出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工作中,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言必行,行必正。在作风上,坚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力争工作零差错。在生活中,坚持做到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以陪谋私,做到了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要问题是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这是明辨是非,经受考验的根本保证。今年我局根据不同时期的学习重点和要求,组织学习了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同时,在学习形式上求“活”。开展座谈会、党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群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启动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提出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贯

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此项工作中。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纪律约束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堵塞和防范漏洞。结合旅游工作性质,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日常管理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五、抓好机关效能工作

紧紧围绕治理“庸懒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变机关作风;大力实施“旅游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开展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等质量建设活动,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现旅游服务行为规范化;认真处理旅游质量投诉,严厉查处惩治各类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整顿净化旅游市场。

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挥职能,强化监督,对发现影响任务落实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2.开展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国法教育、防范教育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结合实施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长期运作。

4.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约束,改进工作方法,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治理、选拔和奖惩的各个环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抓好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改进机关工作政风,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

6.加强机关效能工作。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

度,巩固深化公开办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7.加强纪检组织建设。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加强现代管理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所学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水平、业务办案能力的提高,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推荐第10篇:派驻第四纪检组“集中学习周”活动工作总结

派驻第四纪检组“集中学习周”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派驻第四纪检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扎实地开展“集中学习周”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通过创新学习形式,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查摆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集中学习周”活动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精心准备,打牢基础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从活动一开始纪检组就立足抓早、抓实,积极争取主动。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委2010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召开以后,纪检组迅速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书记办公会对开展“集中学习周”活动进行了专门研究。明确班子分工,落实领导责任。纪检组对“集中学习周”活动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靠上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了全体人员都能积极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来,确保了全员参加、全程参与。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结合纪检组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派驻第四纪检组《关于开展“集中学习周”活动实施方案》及学习配档表,并严格按照配档表组织学习培训。

二、抓好学习培训,强化理论武装

纪检组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做到理论武装贯穿始终,通过创新学习形式,促进全体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是以制度建设保障系统学习。制定学习配档表,建立学习制度,原原本本的学习县委、县纪委规定的篇目。每天上午组织集体学习。纪检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7次,领导干部记笔记5000字以上,每人撰写心得体会2篇。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集体讨论交流相结合、学习笔记与撰写心得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划分专题深入学,做到了真学、真懂。通过把学习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干部队伍理论素质整体提高。

三、统筹兼顾,边学边查边改边建

根据把边学边查边改边建贯穿活动始终的要求,纪检组坚持“两手抓”,立足自身实际查摆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纪检组查摆问题4条,制定整改措施4条。个人查摆问题10条,制定整改措施10条。修订完善纪检组内部管理制度 11个,新制定针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6个。

四、注重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积极主动地与县活动办公室、县内各新闻媒体保持联系,畅通信息渠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信息及时上报。纪检组及时总结学习活动中的

好经验好做法,以信息快报的形式上报县学习活动办公室及县内各新闻媒体,其中县学习活动办公室《简报》采用1条,桓台大众采用1条。

“集中学习周”活动时间安排虽然短,但是我们把加强学习同查摆问题、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搞好“四个结合”,防止了理论学习“空对空”。我们的体会是:一是注意搞好集中学习与统一思想的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使全体人员迅速收心归位,淡化节日气氛,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来。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县委、县政府今年的工作重点,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围绕中心开展监督监察。二是注意搞好集中学习与提高业务素质的结合。针对派驻纪检组成立时间短、业务生疏的实际,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以侧重业务为主。通过对党规党法的系统学习,使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提升。三是注意搞好集中学习与融入驻在部门工作相结合。纪检组在自身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驻在部门的学习活动中去,了解驻在部门的工作职责,熟悉驻在部门的工作业务,围绕驻在部门的工作重点和科学发展在融入上下功夫,在深入上求推进,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脱节和“两张皮”现象。四是注意搞好集中学习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工作中突出抓细节、抓执行力,努力做到“全局性工作争一流,常规性工作抓落实,关键性工作抓创新”。

2011年2月16日

第11篇: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14年度工作总结

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201

4年度工作总结

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切实纠正“四风”,聚焦主业,深化职能,为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聚焦中心任务,明确两个责任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年初认真研究并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与机关后勤工作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是坚决落实中纪委“三转”精神。今年6月区纪委“三转”培训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并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局主要领导明确表态,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落实主要领导“五不分管”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驻局纪检组主要承担监督责任。要求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是派驻纪检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聚焦主业。落实“三转”对于派驻机构来说监督任务更重了。纪检组长不分管具

体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主要是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任务的监督;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以及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监督;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作风及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加强驻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律、作风、廉政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确保驻在部门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二、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履行派驻职责 一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点。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纠风与立制并举的工作思路,协助党组深入落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常态化巡查和管理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有了新

的提升。

二是盯紧时间节点,坚持惩防结合。根据中央和区纪委的要求,纪检组协助党组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提前下发“守纪警示”提醒机关干部自觉遵章守纪,组织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上级文件、典型案例等精神,狠刹不正之风。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碰高压线”。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局党组的支持,在下半年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组,并设立局监察室,配备了1名监察室副主任,大大增强了派驻纪检组的力量。下半年,派驻纪检组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管理局的10项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完善,按上级要求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大小会

议多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转作风,推动机关事务改革发展

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举措。,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办法》以及区行政中心水电、会议、机关食堂、保洁等方面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的制度和考核办法。完成了区行政中心区级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按标准配置。重点加强了对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机关食堂、安保、物业管理、绿化租摆、公交专线的廉政建设和财务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公车私用等情况加大监督的力度。修改完善了《机关车队综合管理制度》。对区行政中心四套班子领导和四办公实行“定点购油、定点维修、定期公示”制度,即汽

油卡由管理局统一购买,车辆维修必须在政府招标的修理厂定点维修,每辆车的行车里程数和用油数数据每月公示一次。严格管理后,据统计公车每月平均耗油辆从1976升/辆下降到1587升/辆,大大节约了费用。

三是对车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管理局管车,四办管人”,具体来讲,管理局负责驾驶员的招聘、车辆加油、维修、保险、和年审等工作;四办负责对驾驶员的人事管理、考核奖励、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通过改革,主要解决机关车队规模偏大、人数偏多和“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为明年车改做好准备工作。 2014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廉政教育形式、工作扎实程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与完善。

四、2015年的工作思路

2015年,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

组工作思路就是:“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主业的意识,不断巩固深化‘三转’的成果,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的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聚焦再聚焦,切实把智慧、力量和重心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论述。把教育引导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作为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

2、要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论述。派驻管理局纪检组要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严的

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3、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的重要论述。紧扎制度的笼子,做到廉政风险点在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完善民主决策、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聚焦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要研究并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与机关后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2、要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派驻局纪检组要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日

常监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信、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3、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建立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常态化巡查和管理机制。盯紧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发送“守纪警示短信”提醒机关干部自觉遵章守纪。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典型案例等,时刻提醒全局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碰高压线”。今年1月份以来,派驻局纪检组配合业务分管领导已重新制定了《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配合完成了机关食堂ic卡系统的更新升级。并根据省市的最新标准,在区行政中心开展了全面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下一步还要配合开展我区车改工作,将监督执纪问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三是要强化权力监督,探索建立廉政责任清单

1、建立以一把手为重点的规范用权制度。真正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

管”制度和讨论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

2、落实“阳光”用权新常态。管理局负责区行政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涉及的服务外包项目、基建维修、车辆维修、加油等资金较多,因此我们要引入科学管理方法,督促业务分管领导在实施重大事项、项目工程决策前做到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在先;决策中做到决策主体、决策过程“两个开放”;决策后做到决策结果、实施过程、评估结果“三个公布”。

3、探索建立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政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行政职权目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录、廉政风险防控点三份清单,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和风险预警的机制。

四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

去年我们派驻管理局纪检组争取局党组支持配备了2名成员,并建立了监察

室,配备了一名监察室副主任。2015年我们要围绕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开展业务专研学习活动和“如何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大讨论”活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使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12篇: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县纪委作为**市纪检部门机构改革试点之一,于20**年7月份开始对内部机构机和原有派出机构进行融合式改革。改革后,县纪委的原派出纪工委分别改为相应的派驻纪检组及内设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新机构的成立必然面临新的工作职能,为了适应新的工作职能的需要,就应该有新的工作思路、新的思考。本组作为派驻基层的其中一个纪检工作组,就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一、熟悉、掌握派驻纪检组的职能是前提

派驻纪检组的职能应该是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行使监督权、初核权、调查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制度防范等职能。要想充分熟悉和掌握上述职能,派驻组成员就应学深、学透、消化、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为日后工作奠定充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只有充分掌握了业务理论,才能在工作中真正懂得哪些做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哪些做法、行为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悖。

二、摆正位置、明确定位是根本保证

派驻纪检组位置、角色的定位,直接影响职能发挥。如何才能准确定位,就应注意两点:

一是充分认识成立派驻纪检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原本薄弱的纪检力量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纪检的监督机制也难以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为有力促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成立派驻机构是势在必行。只有充分认识这一点,才能时刻认清派驻组所处的位置、所挑的担子,才能在工作中增强自信,敢于监督。

二是要明确定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性质及派驻纪检组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就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在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他性。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监察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协作区纪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理顺处理好了这三个关系,就应把握好“度”的问题,要做到敢于监督而不姑息,善于监督而不包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三、突出监督重点是关键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重点是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明确了这点,就如何去监督,监督重点环节、部位抓哪些,通过哪些主要渠道去实施监督,成为派驻纪检组直接面对的问题。

1、应对派驻单位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命、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点应放在决策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对决策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跟踪。对重要人事任免监督重点应放在任前的审查、讨论、公示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规范上;对重大项目的监督重点应放在项目建设的立项报批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是否公开招标,项目施工相关资料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项目建设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重点应放在对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经班子讨论决定。

2、是应充分利用好党风廉政信息平台,教育、效能监察、制度防范、违纪案件查处等职能作渠道,强化监督作用。通过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扩大监督的覆盖面,规范权力运行,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水平和自我约束力、监督力;通过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通过制度防范,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建立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完善公开平等竟争的择优用人机制和廉政激励等机制,发挥制度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通过违纪案件查处,标本兼治腐败现象,强化监督效能。

四、清晰地工作思路、有效地整合资源是有效途径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组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人员,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整合三种资源,第一,要整合派驻单位内部资源。要把派驻单位的行财部门、人事部门、机关党委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二,要整合上下资源。要加强向县纪委、县监察局的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加强与协作区各纪委的沟通协调,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况相互通报,经验相互借鉴。第三,要整合其他资源。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用起来。通过全面、规范、有效的资源整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五、树立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监督是必要因素。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大公无私,洁身自好,公道正派办事,经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是要做行动清廉的表率。派驻纪检组作为实施监督作用的主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必须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很大程度上讲,只有接受了别人的监督,在工作生活上率先垂范、做好了表率,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才有感召力、说服力,才谈得上够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确保履行好监督职能。

第13篇:派驻纪检组领导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组织部的要求,支部严格按照文件、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召开了支委会,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细化,支委之间进行了谈心。同时安排各位支委和所联系的室组的党员进行谈心。按照支委会的决定,我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征求意见、谈心交流和个人自查,深入查摆、剖析了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想信念方面。在理想追求上的定力还不够,对 理想信念的坚守还不够,总认为理想信念比较抽象,共产主义比较遥远,工作生活中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没有自觉做到像老一辈革命家、优秀共产党员那样为理想而奋不顾 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

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但是一是学习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有关党章党规党纪的文章,但学习还不够系统和全面,党章意识还有待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三是有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3、作风方面。一是工作中深入派驻单位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等问题,抵触不够,批评不够。

4、担当作为方面。一是责任担当不够。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回避矛盾的现象。二是工作标准还有待提高。很多情况下,自认为年龄大、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放松了对工作标准的要求,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有时感觉这些年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滋生了安于现状思想,积极向上、锐意拼搏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有所减退。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放松了理论武装。自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信念比较坚定,因而理论学习的主动性、持久性和系统性不足。对一些新政策、新理论、新观点、新论断领会不深、把握不透,不能很好地运用于实践。对深层次的问题研究考虑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2、缺乏担当意识。随着年龄的增大,对自己要求放松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强,缺乏应有的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和主动担当的工作作风。对一些工作安排了、推动了,缺乏步步抓落实的意识。

3、淡化了宗旨意识。没有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缺乏自觉当好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的责任感,认为管好自己,干好工作就够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纪律上,认为能够时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越红线,就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了,在纪律约束要求的长期性、持久性上有些弱化。

44、放松了党性锻炼。没有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党性修养是一项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终身任务的理念,没有真正把党的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缺乏忧患意识、危机意识。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政策的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党性修养的全过程,在学习中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敏锐性,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任何时候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3、从严要求自己,牢记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努力保持一颗进取心、平常心,安心本职,建功立业。

4、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支部书记的责任,认真贯彻“三会一课”制度,细化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加大督促检查、述评考核力度。坚决克服求稳怕乱、老好人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发现,敢于面对,立足问题定方法、用措施,认真做好支部各项工作。

以上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14篇:纪检组(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工作职责

1.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法规教育。2.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配合党组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报告有关问题。4.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5.负责一般违纪案件的掌握立案、调查工作。6.协助县纪委抓好要案查处工作。7.承办县委和县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5篇:对派驻部门纪检组加强管理的思考

关于对派驻部门纪检组加强管理的问题研究

通过派驻纪检组,促进了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思想上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不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通过强化“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不仅促使班子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且促进了部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合法化;

3、受理所驻部门信访举报,及时介入协调处理执法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化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积极参与抓好所驻部门中心工作,促进了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工作尚在摸索之中,难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经调研梳理,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单位领导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认识还不够,认为派驻纪检组不利于工作的开拓,有时有些重大事项的研究没有通知纪检组长参加,从而使监督失空。

2、纪检组干部工资、编制在县纪委,而工作在派驻单位,个别同志对这一工作关系尚未处理好,工作的主人翁精神还没有充分发挥。

3、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系统,业务技能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组职能作用的发挥。

4、

纪检组人手不足,仅组长一人,有的工作开展困难,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方面,一人办案取证不合法。

5、有的纪检组长分管工作较多,比如有的除了抓纪检外,还负责党建、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致使精力分散,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

下步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采取

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一是会议制度,

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与所派驻单位的一切班子会议,参与各重大事项的研究,确保监督到位;二是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各纪检组每季度将工作情况向县纪委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随时报告,以便县纪委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为决策提供好依据;三是考核制度,要根据纪检组一岗双责的实际,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并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四是述职制度,规定各纪检组长每年年终除在所驻单位就全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外,还要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五是联系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县纪委常委联系纪检组工作制度,纪委常委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了解其工作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搞好指导。

2、进一步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明确部

门“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等,强化部门主要领导

的责任意识,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从而推动纪检组工作的开展。

3、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作为派驻纪检组要抓好所驻

部门的纪检工作,没有比较系统全面的纪检业务知识是不行的。县纪委要在纪检组自学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集中组织开展一些业务培训(比如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一般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同时还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分期分批轮训,另外也可采取抽派纪检组同志配合参与委局机关办案的方式,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工作技能。

4、为便于纪检组开展工作,尚需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

纪检员,一来缓解纪检组工作的强度,二来使其工作合法化。

5、各部门在班子分工中,要尽量确保纪检组有足够的

精力抓好纪检工作,更好地推动部门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16篇: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综合监督情况

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综合监督情况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代表纪委、监委对所驻单位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如何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职责,需要我们的不断的思考与探索,下面结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日常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

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并不干涉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又必须对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有着持续的关注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的开展监督。实行“三转”以后,派驻纪检组应该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聚焦主业,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既不“指手画脚”又不“走马观花”,才能真正做好派驻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履行综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知上还存在差距。纪检组接受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有的部门和同志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单位的纪委,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纪检组难免会陷入到一些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去,虽然发挥了“驻”的优势,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却没有充分体现。这些认识上的差距,虽然只是极少数,但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派驻纪检组工作的开展。

(二)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派驻纪检组人员相对较少,派驻管理的单位又多,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派驻纪检组仅仅是参加或者列席各单位领导班子会、“三重一大”会议就要占据相当一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案件办理又有人数要求,要想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面面俱到,工作量较大。

(三)履职尽责阻力尚存。派驻纪检组管理的单位包括各驻在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工作中难免需要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助。一些干部职工存在“老好人”思想,协助纪检组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一些干部认为纪检组是“自己人”,走走形式就行,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有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不够,对纪检组提出的批评和意见不理解,这些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

三、履行好综合监督的对策和措施

派驻纪检组的当前工作主要包括: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二级机构的监督等,要想做好这些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要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纪委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组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压实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在执行纪律上要敢于较真,严查不正之风,严肃问责,坚决惩治腐败,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强化“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

(二)要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工作抓手。派驻纪检组要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督对象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工作开展有据可查、遇事留痕;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叫停,及时处理,避免养成大错,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目标;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对单位作风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处理。

(三)要紧抓“四风”不放松。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派驻纪检组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加强对党组主体责任的监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四风”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还要对驻在单位机关作风进行突击检查,落实好县委干部管理的“四个文件”。作风建设要有威慑力,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一切作风问题绝不姑息;要确保作风建设的力度,就要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四风”。

(四)要不断加强学习。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是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就目前情况看,纪检组人员相对不足,要想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方法,才能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五)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是干部队伍的排头兵、领头羊,是单位的主心骨、大标杆。如果部门的负责人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其所在的部门整体氛围就好,反之亦然。领导干部能够攻坚克难,敢于担责任、打硬仗的,才能带得起一支能干事、干实事的队伍;领导干部能够守住底线,保持心正言正、身正行正的,才能打造出一支守纪律、敢担当的队伍。

(六)要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派驻纪检组要经常到驻在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和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例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警示宣传教育不是一日之业,而是终生之功,建立起完善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一定的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才能将遵纪守廉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才能真正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

第17篇:纪检组工作总结

按照委局的要求,现将驻盟发改委纪检组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委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驻盟发改委纪检组以明责、传责、督责、问责为抓手,持续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协助,积极协调,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盟发改委党组学习传达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及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纪委和盟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协助制定盟发改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解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确保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是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锡林郭勒盟“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锡党发[2015])6号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并协助盟发改委党组制定了《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三是认真履行好参谋助手职责。就发现的盟发改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不足,及时与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沟通交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改进提高。

(二)传导压力,督促履责,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是认真行使党内监督职责。参加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对委党组和行政班子维护党的纪律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并就个别干部任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或纠正。对调整和选拔任用4名环节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程监督盟发改委科室、直属单位2015年度实绩考核和述职述廉工作,并就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综合点评。

三是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围绕党建重点工作,通过参加会议、个别交流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党组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监督党组落实在党员教育、正风肃纪方面的主体责任。自5月上旬至6月中旬,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开展落实“一岗双责”谈心督查专项活动。具体方式为:由纪检组长与每名分管领导一对

一、面对面沟通交流,交换意见,了解该领导同志分管领域及部门、单位纪律作风情况,督促该领导同志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督促班子成员分头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强化纪律作风教育,纪检组派员参加会议,并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到位。

四是积极开展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公用房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就相关情况及时向委党组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结合“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利用春季、五

一、端午等时间节点,开展2次机关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活动。

(三)普及党纪党规,营造氛围,加强日常廉政教育。与机关党委配合,将廉政教育纳入机关日常学习教育活动中。协调编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党纪政纪手册,发至每一名干部职工手里。组织开展《准则》、《条例》集体学习活动。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等途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利用盟发改委微信群,经常性转发中纪委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内容,将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工作动态及时传达给全体职工。举办1次工作纪律专题动员教育会。

(四)咬耳扯袖、执纪问责,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一是按照盟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的要求,组织力量对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告一段落,有关工作需要与委局相关检查室协调推进。二是完成1次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三是对3名干部(2名科级、1名工勤人员)进行了谈话或诫勉谈话。

(五)学习提高,强化自律,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发改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两网”、中纪委“一报三刊”,学思践悟,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及纪检监察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在按照驻在部门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从组长做起,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及机关各项制度,主动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主要表现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不足,存在借口业务工作忙,落实责任制上拖一拖、等一等的现象;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失,担当意识不强,对管党治党不主动、不尽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驻在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包括书记、委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运用“四种形态”能力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驻在部门对运用“四种形态”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全面,认为“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要求,与部门党组无关。派驻机构对主动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存在畏难心理,常态不敢常做;力量单薄、业务能力特别是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切实解决。

工作建议:一是完善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常性管理机制,注重日常建设和行为规范,杜绝在考核中突击准备、蒙混过关的现象。

二是实践“四种形态”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操作规范。实践“四种形态”对派驻机构执纪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定意义上,运用“四种形态”是否到位,是检验派驻机构“三转”是否到位的一个重要的标尺。其中,第一种形态是第一防线,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关键。从工作实践来看,需要委局牵头,充分依据党内法规,结合实际,科学规范地界定“咬耳扯袖”的范围标准,形成适应现阶段执纪特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咬耳扯袖”方法体系,用以指导派驻机构工作。

三、下半年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驻盟发改委纪检组将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协助并督促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积极开展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三重一大”事务监督,把好政策关、程序关、纪律关,履行好重大决策监督职能。围绕发改部门价格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依据《行政监察法》等行政法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要求,开展专项监察活动。

(三)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检查和日常廉政教育。继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相关检查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早提醒、督促早纠正。

(四)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要义,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与盟纪委监察局有关监察室配合,抓好在查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18篇:浅谈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

浅谈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察局的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如何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是派驻纪检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设立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设立派驻纪检组,是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的实际行动,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加强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设立派驻纪检组,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派驻纪检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70]号)指出,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现实工作中,派驻的纪检监察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所以“三转”以后,派驻机构更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不能陷入事务性工作,又不能高高在上或蜻蜓点水。派驻纪检组要在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真正做好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三、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单位的纪委,承担着“纪委”的工作,没有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开来,主体责任不明确,因而派驻纪检组也就陷入具体的日常性工作,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驻”的优势发挥了,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没有充分体现。纪检组接受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没有把纪检组与党组成员这个角色严格区分开来,把纪检组从代同级纪委对驻在部门监督的角色人为的变成了被驻在部门领导的被领导者角色,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名不符实,理由是纪检组长是部门党组成员,须接受党组的领导。这些认识上的差距,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纪检组工作的开展。

(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纪检组成了包干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人员,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因而纪检组的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因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而荒了监督的“责任田”。

(三)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有的纪检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

(四)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甚至认为纪检组碍手碍脚,影响发展;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形式一下,抓一抓就行了;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因此难度比较大。

四、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对策和措施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组,尤其是纪检组长要认清形势,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内设机构的份内任务”。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

(二)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也需要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办理的程序和方法,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就目前情况看,派驻纪检组人员相对不足(组长1人,副组长1人,专干1人),结构还不尽合理,在加强派驻队伍建设上,一要严把用人关,选拔政治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青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二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结合当前工作,基层派驻纪检组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监督: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一要切实理清关系。纪检组工作不再既当教练员也当运动员,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这是使纪检组切实能够硬起来,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一项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否则,纪检组的监督工作就没有权威,这也是“三转”的核心所在。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作为派驻纪检组,应该紧紧围绕驻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切忌板着面孔去监督、生搬硬套去检查,只有树立这种思想,才能得到党组的重视和关心,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监督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四)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威,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委局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定期与派驻纪检组约谈制度,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纪检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纪检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纪检组的有效领导,激发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三转”工作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大理州纪委派驻海开委纪检组

杨汇泉)

第19篇:派驻发改局纪检组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要点

派驻发改局纪检组201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

工作要点

http://fgj.getdd.gov.cn2012年4月25日【字体:大 中 小】

2012年第一季度,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和驻在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派驻发改局纪检组紧密结合发改局实际,牢牢把握建设“廉洁萝岗”工作目标,以“清风育廉、阳光防腐、治庸提效”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八项工作。

(一)指导制定发改局2012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协助驻在部门制定了2012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围绕建设“廉洁萝岗”的总目标,紧密结合区发改局实际,提出推进“清风育廉、阳光反腐、治庸提效”三项工程,并围绕教育、预防、监督、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细化为22项具体任务,营造具有鲜明发改风格的廉政文化氛围,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惩防体系,提升驻在部门行政效能水平,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工作会议精神。

区纪委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后,我派驻纪检组长李国荣同志高度重视,将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及时督促驻在部门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会议,并在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发改局局长赵国生同志亲自就局2012年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是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初,我派驻纪检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

责”的原则,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今年3月,局长与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9份,全局57名干部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从而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四)认真实施发改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2011年发改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布以来,发改局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业务工作及专项工作全部施行集体决策制度,积极主动接受我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检查,实施成效良好。今年一季度,发改局共召开3次局长办公会,3次局务会议,对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区财政投资基建计划、区三个重大突破方案、人事管理等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工作进行了集体研究和决策。其中,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人大审议通过,正有条不紊组织实施;区2012年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新建第二批)已上报管委会审批;区“三个重大突破”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在机构及人员管理方面,协助发改局获准设立产业处,增强了全区产业推动工作力度;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修订上报工作;监督发改局1名高级雇员、1名中级雇员及2名初级雇员的招聘工作,确保了驻在部门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注入了“新鲜力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协调驻在部门各部门开展全面梳理局系统各岗位职责工作,经过全局集中大讨论,初步划分了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减少了办事和审批过程中的交叉环节,以便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便利了我派驻纪检组加大对办事环节和办事流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极大地促进了驻在部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守土尽责,今年一季度,发改局各项重点工作均按节点计划顺利推进。

(六)深入推进发改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2012年,发改局被确定为区党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之一。为此,我派驻纪检组对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党

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力挖掘并发布廉政文化信息,及时报道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及活动安排信息。在此基础上,着手研究制订发改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拟在发改局“党风廉政”网页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清风网页”内容,并将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打造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廉政宣传教育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一季度,我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51号文)修订工作,加强了立项管理,启动建立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台账工作,并增强投资管理的前瞻性,提前谋划项目库,统筹项目管理;编制2012年土地储备投资计划,推进BT模式和代建制工作,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协调推进国资公司城投债报批工作,保证建设资金需要。

(八)切实推动纠正价格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一季度,协助驻在部门对区内停车场收费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其中违规严重的予以了立案,此为我区首例价格违法立案查处案件,对打击区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共受理价格鉴定667份,完成结论书208份,鉴定额总值337.7万元,10万以上大案7宗,为纠正全区价格行业不正之风、营造公平稳定的价格环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第二季度重点工作计划

综合派驻发改局纪检组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来看,可以说为全年工作开了好局、起了好头。但我们深知,201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离建设“廉洁萝岗”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新路子、新方法的探索有待进一步拓展等。因此,今年二季度,我派驻纪检组将继续推进发改局2012年党风廉政计划及中

心组学习计划的实施,并把握业务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步骤,不断探索加大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力度的新方法,力争做到“监督检查无遗漏、协助指导不越位”,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听一堂党课”活动,进一步加强反渎职失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发改局党务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按照党风廉政计划部署,完成“清风网页”专栏方案制定及落实工作。四是协助驻在部门继续梳理局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好风险防控筑牢反腐防线。五是指导和督促驻在部门完成处以上干部廉政信息年度申报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重点工作的督促抽查工作。七是启动驻在部门“清风长廊”建设工作,研究“清风长廊”设计方案并着手实施。

第20篇:某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工作设想

XXX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设想

2010年,XXX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构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为主线,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现将一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11年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10年的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全院干警廉洁自律。一是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加强学习贯彻活动组织领导。今年2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上级的要求,纪检组把学习贯彻《准则》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认真策划,制订了学习方案,采取了有力措施,把学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地学习了《准则》的具体内容。会上,检察长、纪检组长先后作了中心发言。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为使学习

贯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区检察院还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准则》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落实。二是对照《准则》规定,督促干警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全体干警学好《准则》,纪检组先抓宣传发动,再抓党员干部全员学,具体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科室学习会等形式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纪检组还要求每位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准则》查找本部门、本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对照整改,把廉洁从检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具体工作中去。

(二)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执行力。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职业道德素质。根据高检院部署,纪检组协同政工部门组织开展了旨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将此次活动落到实处,纪检组会同院政工科进行了深入动员,并围绕队伍实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组织干警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全员拓展训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撰写检察道德“红段子”、听取检察官职业道德辅导报告、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听取全国检察机关“双先”事迹报告等等。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院干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检察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显

著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行力。大力加强了队伍的教育管理,以严抓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规章为举措,认真贯彻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区检察院队伍作风建设和执行力的提高。纪检组紧密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重新调整了工作思路,既重视制度的“立”,更重视制度的“行”,不断强化制度意识,积极建立健全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科学有效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构建提高执行力的长效机制,用敢于碰硬的严格问责制度来保证执行力。

(三)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今年,区检察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是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此,纪检组相继制订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要事报告制度》、《新进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必修课制度》等制度,并通过每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上述规章制度。二是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工作措施。2009年底,市委印发了《关于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方案对2010年政法机关落实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对此,纪检组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研究制订了如何落实检务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有关工作措施。

(四)认真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纪检组在2009年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了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四查看四纠正”的工作方法对己办结的直接立案侦查涉及扣押冻结款物的自侦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及时处理解决了去年专项检查工作中一些遗留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深化专项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区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市院领导来区检察院检查“回头看”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认真开展有关公务管理专项清查工作。为了进一步维护检察机关形象,今年纪检组组织开展了警车和公务用车违规问题等公务管理专项清查工作,制订了《XXX区人民检察院警车和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主要针对警车和公务用车的来源、证照、使用、管理等是否合法规范进行了全面清查,并重新制定了《检察院警车管理制度》、《用车审批登记表》。通过清查,进一步纠正了警车和公务用车使用较随便、不按照规定着检察服装驾驶警车等不良现象,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组现场督查时的好评与肯定。

(六)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根据今年省市院检务督察工作要点,结合区检察院检察工作实际,纪检组制订了检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重点针

对会风会纪、办公秩序、执行“禁酒令”、警车使用与管理进行了督察检查。通过督查,区检察院的会风会纪、办公秩序有了极大的改变,全体干警均能严格执行“禁酒令”、规范使用警车。此外,还加大督察力度,要求举报控申部门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做好维稳工作,保障涉检信访秩序(举报控申部门全年稳妥处理了四宗信访事件,纪检组受理解决了一宗),以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今年上半年,省、市两级院联合检务督察组对区检察院办公秩序、办案安全、枪支弹药管理、车辆管理、执行“禁酒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和现场检查,纪检组及时地将督察组的反馈情况进行了整理,形成报告向党组专题汇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截至今年年底,所有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七)严格抓好办案纪律情况监督,努力防范办案事故。今年纪检组通过各种方式警示全体干警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执法理念,严守办案纪律和制度,并下大力气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健全了办案安全机制,落实保障措施,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坚决防范办案事故。二是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坚持做到程序合法,按高检院的规定认真做好同步录音录像。三是注重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解,保障其合法权利,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四是对每件案件,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严格执法,严防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扣押和滥用警械

等行为。由于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今年区检察院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

(八)认真抓好加强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区检察院内部监督工作,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检察纪检监察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调研,根据市院要求,纪检组于6月份完成了一篇题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检察机关的“领头羊”》的调研文章,并及时上报市院,为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内部建设总结经检和做法抛砖引玉。同时还将四篇调研文章(题为《XXX检察院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经验和做法》、《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构建公正廉洁执法保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路径之探讨》和《检察机关廉政监督问题初探》)以及二十篇纪检监察信息简上报区纪委。

(九)认真履行纪检组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今年下半年,区检察院办案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院纪检组积极对该办案区的设计、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以保证该工程建设为“阳光工程”;此外,11月29日至12月19日,纪检组长被区纪委抽调到市纪委办案点做驻点干部工作、12月份被区委组织部抽调到干部考察组工作,均能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够大胆主动。在开展工作中存在“无过是功”和“怕伤和气”的错误思维,在对班子成员监督中在一定

程度上存在图形式、走过场和搞一团和气的消极态度,未能大胆有效地对领导班子成员实施监督制约。今后,针对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以高于对普通干警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阻止和防范班子成员在执法办案和“八小时以外”发生的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事件。

(二)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系统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受到某些因素制约,纪检组对于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未能系统化、常态化,对于系统学习存在畏难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后,要系统学习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新形势下的检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对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一段时期以来,纪检组未能发挥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缺乏创新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可持续发展。今后,要抛弃旧的思维定式,营造创新氛围,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执法观念,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及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工作新途径,逐步构建科学系统的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2011年工作设想

(一)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力求监督实效。创新对“一把手”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一把手监督力度,保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总结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不断开拓新的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务求实效,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内部监督方面持续发挥作用;继续搞好今年度自侦案件回访工作,督促自侦部门严格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和落实“一案三卡”制度。

(二)认真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紧紧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力争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教育、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执法作风和办案安全教育和保密宣传教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及《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确保纪律教育活动抓出实效。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案、廉洁从检的观念,努力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严肃抓好公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按照市院的工作方案,继续抓好警车、涉案车辆和公务用车的专项检查工作,

确保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切实抓好干警“禁酒令”执行,以学习教育等形式促使干警做到事前受警示,事中需防范,事后要总结,组织干警交流心得体会,严格督促干警遵章守纪,努力维护检察人员的形象。

(四)继续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做好整改后的检查落实。继续开展好检务督察工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重点加强对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信访接待、办案安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等情况的督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检察权;增强检察干警廉政、勤政和公正执法意识,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严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的调查工作。认真对待和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认真履行惩治职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采取“下访”等形式,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检上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对新进和重要科室干警进行党风廉政专项教育。针对新进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警思想状况以及各个时期的干警的思想行为表现,本着抓“小”、抓“早”的原则,注意抓好动态性管理。

坚决按照区纪委要求和院党组的部署,对廉政建设容易出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及时靠前做工作,坚持分类教育,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执纪工作水平。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在树立良好风气和保持自身廉洁方面走在前面,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做斗争,切实维护党纪检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依纪依法办案能力,提高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

二○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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