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管副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
二、工作职责
1、根据连云港市关于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本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和连政发【2011】2号文,依法依规经营,着力提升本单位及直属单位防灾抗灾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置能力。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完成标准化达标任务。
4、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公司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实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行“双控”管理及“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5、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成员会议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汇报,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7、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抽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在全公司内提高“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
8、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全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保障体系。
9、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启动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承担相应的组织指挥工作。
10、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11、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隐患整改、事故管理、特种设备等工作台账和制度。
12、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13、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集团总经理 集团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签名: 签名:
二○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