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中心小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依法治校的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是
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是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秩序以致于社会秩序的头等大事,为人人明确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挂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责其责。
二、各岗位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必须履行义务。
三、学校实行条块管理,学校行政领导分管各部的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四、建立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四防”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各位责任人,一旦发现问题、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采取最迅速的措施办法,应急处理。
五、分管领导直接向主管领导(特殊情况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重大的事故,学校校长(法人代表)要及时向教育局、上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报告,由于延报、谎报、隐而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主要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行政、刑事责任。
《和平中心小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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