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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本

发布时间:2020-03-01 20:2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xxx,男,xx年生,汉族, xx省xx市人,农民,住xx省xx市xx乡xx村,系被害人之父。电话号码:

上诉人为不服于2010年12月27日收到的、xx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10)中刑初字第8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条“xx犯故意伤害罪,判 处无期徒刑”的定罪及量刑,改判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改判一审判决第二条,xx赔偿上诉人死亡赔偿金 及各项经济损失744945元。

事实及理由:

一、依据本案事实及被告人xxx的人身危险性,应判处xxx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罪名不适当、量刑畸轻。

本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明:

1.被告人事前携带管制刀具到娱乐场所,已表明被告人xxx事前即存在有:如发生纠纷即任意对他人实施犯罪报复的故意。

2.在共同乘坐电梯时,被告人即明知被害人是处于醉酒状态,被害人在醉酒情况下,用手实施的行为,实际上对被告人不可能造成实质性伤害。客观存在被告人无须动刀的事实;

3.受害人xxx被被告人持刀刺中10余刀,且被刺部位均为人体要害的胸部,且均为用力刺杀(尸检笔录:锐器创口深达胸腔,伤及心房;背部锐器创口深达脊柱);

4.证人(保安、迎宾)还证实:在被害人转身跑开时刺了被害人一刀;被告人伤人后拦出租车离去。

以上事实明确:被告人对其行为处于完全放任状态,其主观为间接故意罪过;由于其刀刀致人于死命的刺杀行为,已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依刑法相关规定,依犯罪结果,应确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故一审仅注重双方事前无仇恨,实施行为有因;而忽视被告人事前携带管制刀具,刺杀时,刀刀用力,刀刀刺向人体要害、欲致人死命的行为;且在受害人跑开时,还再刺一刀,用刀刺杀被害人后,又打车离去,完全无视被害人生命的典型间接故意杀人事实。由此造成定罪及量刑不当。

二、一审仅判决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既存在适用法 律错误,又不符合客观事实。

首先,依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在造成死亡的赔偿案件,依法存在死亡赔偿金及其它各项经济损失的不同赔偿项目。

上诉人主张的赔偿项目中,已依法分列了死亡赔偿金及其它各项经济损失。而一审判决显然无视死亡赔偿金这一法定赔偿项目(请上级法院明查,死亡赔偿金是独立性质的赔偿项目,而不是经济损失),而仅判决经济损失,显然存在适用法律的错误,二审应依法纠正。

其次,一审以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为由判决3万元,显然是一种主观判断。

一审,无视了上诉人已举证证明,因此次失子之痛而支出的各项开支损失;

一审,也无视了被告人未对其无力赔偿或仅能有限赔偿进行举证的事实。

三、一审对被告人实施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也 属量刑畸轻。

一审法庭对;

1.被告人对五名越南妇女实施拐卖,造成国家影响,未充分 注意;

2.对被拐卖的五名越南妇女中,就有2名(农氏享、范氏享) 出生于1995年,被拐卖时仅为16岁,尚为未成年人,应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事实,未依法处罚。

综上,上诉人认为:被告人系有前科累犯,出狱后,即又实施拐卖妇女、杀人等系列犯罪,表明被告人并未接受劳动改造,其具有重大人身危险及反社会性,法庭对这类人犯应

从重处罚,以维护安定社会,防止犯罪的再发生,从而达到刑罚的功能目的。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春秋

刑事/民事/行政上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协议

刑事附带民事公函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刑事附带民事授权委托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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