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打印:思修与法律基础第一节课简介

发布时间:2020-03-02 06:55: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基础”课的教学目标不仅要解决学生对社会道德基本要求和法律规范知不知、懂不懂的问题,还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长期以来,“基础”课教学多把着眼点放在帮助学生解决理论层面的问题,即道德和法律认知这一环节上,虽然学生通过背诵记忆了大量的理论知识、行为法则、法律条文,但在具体的操作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表现出缺乏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正确分析和判断,以及对自身行为的正确选择和有效控制。在大学生群体中,这种知行脱节的现象比较突出。而解决学生知行脱节、知行悖离问题的关键则是要在“行”的环节上下工夫,即提高学生的道德和法律行为能力。实践教学正是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重要手段。唯有通过实践环节,才能从大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出发,联系与大学生自身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紧紧围绕大学生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帮助他们分析、解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否则就犹如隔靴搔痒,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探索

“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通过开展学生亲身参与、体验的实践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教学模式。“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与德育的实践活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之处是两者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及相关素质;不同之处是德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更广,而且主要在课外进行,“基础”课由于教学课时的局限,实践教学应该立足课堂。长期以来,一直有这样一个误区:实践教学就是要走出课堂,只有投身社会实践才算真正的实践教学。实际上在课堂教学中如能打破一言堂的格局,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也可以体现实践教学的宗旨。笔者认为“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分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种,以课堂实践教学为主、课外实践教学为辅。 (一)课堂实践教学

所谓“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就是指在课堂教学时,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探究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理论说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应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首先,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就要把实践教学目标纳入教学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来设计教学实践的具体环节。例如第一章“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在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时可以让学生写论文,也可以让学生在课上进行演讲、辩论,然后教师进行点评,给学生正确的人生指导。这样既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可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可以请英雄模范、成功校友给学生作报告,这可能比上一堂理论课的效果更好。其次,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改变单一理论灌输的方法,把实践活动引入课堂。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互动活动即围绕某一观点以活动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进行形式多样的互动。在活动中让学生净化心灵、陶冶情操。

具体来说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研讨型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是针对“基础”课教学中涉及的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学生自主参与探究式教学活动,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这种模式通过双向互动展开平等的讨论交流,教师和学生共同结合自己的体会谈收获,共同研究探讨存在困惑的问题,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就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达到入耳入脑的目的。(2)讲演辩论型实践教学模式。即在教学过程中运用讲演或辩论等方法完成教学目标的一种教学模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围绕某一专题安排学生开展讲演或辩论活动。通过讲演或辩论活动促进学生加深对有关理论和知识点的理解,培养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分析、观察和表达能力,培养他们的竞争意识、平等意识和民主意识。(3)案例分析型实践教学模式。案例分析式以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紧密相联的教学案例体,通过对富有时代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启发性的典型事例的讨论与剖析,激活学生的道德法律思考,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去指导实践。最后,“基础”课的课堂实践教学必须与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要把检查和督促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纳入课堂教学内容,把诸如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诚信考试、诚信还贷等纳入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由于目前一些“基础”课教学与学生平时的道德规范要求和表现脱节,出现了课堂上讲得热闹,但学生的课内外表现又是一回事的现象。所以,“基础”课实践教学必须与学生教育管理相结合,才能有效解决“两张皮”问题。 (二)课外实践教学 课外实践教学是课堂实践教学的延伸,可充分利用校内和社会两种资源,采取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两种形式。校园实践就是指在学校内部开展的“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校园实践教学要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组织学生开辟网上论坛,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法律知识竞赛、诗歌朗诵会、革命歌曲演唱会,撰写“道德观察”、“评法说理”论文或者时评文章,请典型人物或优秀校友作报告等,让学生在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净化心灵、升华人格。社会实践就是指安排学生走向企业、农村、部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体验生活,加深对有关基本理论和知识点的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可以组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在学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后,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结合所学专业调查企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并写出调查报告;在进行“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教育时,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开庭、听专家讲座,到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参观访问,写出心得体会和感想。还可以利用节假日、寒暑假鼓励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三下乡”等活动,使学生从多方面接触社会,培养学生的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深刻理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真谛,在实践中学习调查的方法,学习与人交流、与人沟通、与人相处,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效果。“基础”课课外实践教学必须与学校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紧密配合。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高校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中开展的相关德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之间,相互脱节、各自为阵,二者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基本上处于各不相干的状态,导致教育内容重复,人力、物力、财力等教育资源浪费,不能发挥整体最佳效率和效能。“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必须要协调好与学校德育管理部门的关系,使之与其配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以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整体效能。

三、提高“基础”课实践教学实效性的对策

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目前大部分“基础”课教师已充分意识到单纯的理论灌输是行不通的,通过实践环节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已成为共识。但并不是运用了这些实践课型就一定能收到预期效果,在实施这些实践环节时必须注意: (一)实践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影响教学实践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学生的参与程度,而影响学生参与教学实践活动的就是兴趣。要让学生感兴趣,实践活动的内容就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不同阶段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设计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切忌主观随意选题。学期初,新生刚到校,面临如何适应新环境、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的困惑。这时,“基础”课老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这样,“基础”课实践教学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如何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相关内容应该成为这一阶段教学实践活动的主题。一般来说,到了学期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学生对大学环境已基本了解和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力,紧接着他们就要面对人际交往,甚至是恋爱的问题了。对于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恋爱的问题,可以请专门的心理学老师做相关讲座和辅导;也可以针对这些问题开展演讲和讨论,及时给予大学生在人际交往和爱情方面正确的引导,化解他们在这些方面存在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还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道德与法律知识对社会上的相关现象进行正确地分析和判断,并提高自觉践行的能力。学期末,可以安排学生展示“基础”课学习成效,交流学习心得、撰写论文调查报告、参加志愿活动、自评与互评日常行为等都可以成为总结性的实践内容。 (二)考核方式要突出实践性

学生往往有这样一种倾向,考什么就重视什么。为了取得“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效,必须把实践教学的内容纳入对学生的考核体系,每一次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表现都应该有所评价并记入成绩。对“基础”课考核的重点应放在“行”而不是“知”上,所以“基础”课的理论考试可采取开卷形式,理论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重不宜过大。考核重点应放在对学生的实践考查,实践考查又可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参与讨论、演讲、小论文写作、社会调查等内容的评价;一部分为平时的纪律、品行的具体表现评价。要使这些考核具有说服力,能真正对学生起导向作用,这就要求“基础”课老师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真实状况,对学生每堂课的表现以及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作恰如其分的评估,否则会失去实效性。对学生实践活动的考查可能比组织实践教学的难度更大,但这恰恰是决定实践教学活动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基础”课老师应象重视组织实践教学一样重视对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考核。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对大学生高尚道德品质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它不单单是学校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必须全校上下齐抓共管才能奏效。“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由任课老师承担,但又不是仅靠任课老师一己之力就能解决,授课教师是课程教学的承担者和课堂实践的操作者,但是难以与校内各部门以及与社会相关单位协调关系,因而诸如一些校内实践及社会实践的运作不易进行,故需建立统一的领导管理体制,促进实践教学的良性运行。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应象重视专业课实践教学一样重视“基础”课的实践。要建立健全“基础”课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体系,形成校党委主管领导统一负责,宣传部、教务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生处、团委等分工负责的领导与管理体制。学校有关部门在教学经费的预算中,应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开支和正常进行。“基础”课的突出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它要求在搞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引导学生在学好马克思主义伦理和法律知识的同时,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身体力行,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和法律实践,达到知与行的统一,这既是“基础”课的出发点,也是它的归宿。

思修与法律基础

思修与法律

《思修与法律基础》教学思考

军理+思修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论文

教师教育学院思修与法律基础复习提纲

思修论文_思想道德修养论文__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思修与法律复习题

思修论文_思想道德修养论文__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doc

思修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一节讲课稿

打印:思修与法律基础第一节课简介
《打印:思修与法律基础第一节课简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