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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自强之星评选

发布时间:2020-03-01 17:26: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黄丝带“自立自强之星”推报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起主办的一次全国性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分罪错青少年的先进事迹,展示在特殊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的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作为黄丝带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次评选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宽容、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协办单位:各地团省委,团市委。

省级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及常务理事。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等相关媒体

评选组织委员会:由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牵头,结合省级研究会常务理事10人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

三|、评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推报与初评

候选人的推报有三种方式。

一是团组织推荐,各地团市委团委、各省级研究会常务理事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2―3名侯选人作为“自立自强之星”预备人选。

二是单位推荐,有表现非常突出的青少年可通过校级团委进行推荐;

三是青少年自荐,如有相关事迹,可直接与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

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人选及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综合考察评审,从中选出20名作为“自立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及投票评选

组委会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网、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上刊登和公告本届“自立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并在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并发起投票,(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0票,每次需选择10名候选人。网络得票数按10%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进一步增强评选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如遇异议,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实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公示期为30天。 第四阶段:评审确定

组委会依据选票、网上投票多少以及评委会评选和投票情况,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确定评选出十名的“自立自强之星”获得者。 第五阶段 命名表彰

年内,组委会将对评选出的“自立自强之星”进行命名表彰并举办颁奖仪式,并由黄丝带爱心大使颁发奖牌。

四、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上旬,由中青网、《中国青年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等媒体发布评选通知。

2010年11月30日,候选人各级推报时间截止。 2010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确定最终人选。 2010年年底,举行黄丝带“自立自强之星”颁奖仪式。

五、媒体报道与活动宣传

拟邀请中国青年报、新浪网、中青网等媒体进行报道。

拟以公交、路牌广告、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网络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六、经费预算

自立自强之星申请材料.doc

“自立自强”校园之星申请材料

“自立自强之星”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

自立自强科技创新之星申请材料

校园之星评选

“电气之星”评选

校园之星评选

阅读之星评选

服务之星评选

阅读之星评选

自立自强之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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