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发挥先进学生的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校教导处、团总支部经研究决定,开展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开展的 “养成良好习惯,创造优美校园”主题教育,学校决定由本学期开始举办“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学习之星,纪律之星,阅读创作之星,艺术体育之星,环保之星等项。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待人有礼貌,见到长辈、同学能主动问好;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乐于助人;
3、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
5、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个人用课桌椅、床、储物柜无涂、刻、挖等情况。
6、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
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故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者。
2、顶撞教师、侮辱同学、打架斗殴者。
3、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者。
四、个星评选条件
(一)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阅读创作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阅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校文学社,广播站投稿,在报刊上曾发表习作。
(三)纪律之星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有正义感,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敢于进行劝阻。
(四)艺术体育之星
对音乐、舞蹈、书法、绘画、主持、体育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或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相关活动中有较好的名次。
(五)环保之星
爱护教室、寝室及校园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敢于制止不讲卫生的行为。
五、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先组织班级初评,每星评选一名,然后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于期中考试之后报团总支部。
3、团总支部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评选出全校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三名,每年级一名,总计十五名。向全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校园之星人选。
4、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将利用广播、校刊、橱窗向全校宣传,并于适当时间表彰。
六 几点要求 1.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3.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每学期一次,候选人推荐时间为每学期期中考试之后。
天柱山中心学校
二0 0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