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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1: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汕职院团〔2011〕17号

关于开展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团学组织、各大专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奉行“知行合一,德技双馨”的校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和班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进一步增强校园凝聚力和感召力,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在媒体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第二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学院团委

承办:心聆广播站、汕职院青年、学生记者站

二、参评对象:大专部学生

三、活动时间:2011年4月—5月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阳光体育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艺表演之星、书画艺术之星、文学创作之星、专业技能之星、爱心使者之星、自强不息之星、学生干部之星等10项类别,评选出校园之星10名。

五、评选具体标准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和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其他大奖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专项评选具体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

要求思想道德素质高,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尊师好学,成绩突出,体艺表现良好,综合素质高,能够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事迹突出。

2、阳光体育之星

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3、环境保护之星

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各项环保活动,并有显著成绩。

4、文艺表演之星

具有文艺表演才能,积极参加各种文艺表演活动,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书画艺术之星

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在各类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6、文学创作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有较高的文学基本功,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

7、专业技能之星

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并且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8、爱心使者之星

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或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优秀表现,事迹突出。

9、自强不息之星

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为家里减轻负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自力更生,受到老师、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10、学生干部之星

应是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团队文化,在学院享有很高威信,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

六、名额分配及工作程序

(一)推荐阶段(2011年5月6日前)。候选人分院、系两级进行推荐。院级推荐工作由学院学生会负责,系级推荐由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负责。学院学生会评选工作需立足院级学生组织实际情况,根据评选标准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在本系范围内依据校园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评选要采取面向全体学生、自下而上的办法,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由系进行核查评选后统一推荐到学院进行评选。学院学生会,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每个类别校园之星最多1名候选人。

(二)确定候选人和评选阶段(2011年5月10日前)。学院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并从各星类别分别评选出正式候选人,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由学院广大领导老师、学生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由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校园之星”(10名)、“校园之星提名奖”等获得者名单。

(三)总结表彰、宣传阶段(2011年5月底)。

学院团委将对荣获“校园之星”、“校园之星提名奖”等获得者进行表彰,通过《汕职院青年》、学生记者站、心聆广播站对获得者事迹进行宣传。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统一装订,填妥上报汇总表后于5月7日前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申报

材料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每人一文件夹连同上报汇总表压缩打包发至学院团委邮箱SZYTW@163.COM。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候选人申报表一份;

(二)推荐人选事迹综合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三)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生活照一张(电子版)。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学院学生会、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办法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

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 申报表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 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总结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励志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小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小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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