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垃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2.总则
为了使文明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员工具有高尚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形成奋发向上的企业精神风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促进生产部精细化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3.制度细则
3.1 责任划分
3.1.1 加料车间、地下室设备:原料斗、回收料斗、除尘器、仓泵、气力输送管道,由加
料组进行清洁,负责人:郝周杰。
3.1.2 混炼车间设备:混炼机、除盐水箱,有混炼班进行清洁,负责人:何永祥。
3.1.3 预挤出、喂料车间设备:预挤出机、冷水机、自动喂料机,由过滤预挤出班进行清
洁,责任人:王忠武。
3.1.4 挤出车间设备:挤出机、冷水机、配电柜、高压冲洗水,1-30号干燥室顶部,由挤
出班进行清洁,责任人:冯林兵。
3.1.5 二段干燥箱、二段干燥蒸汽管、31-45号干燥室顶部,由干燥组进行清洁,责任人:
郭小海。
3.1.6 窑炉、风机平台、切割机,由烧成班进行清洁,责任人:韩承志。
3.1.7 称量车间设备:称重斗、螺旋给料机、排气风机,由包装班进行清洁,责任人:王
雨。
3.1.8 混炼区氨吸收塔、空压机和化学车间一层,由生产部办公室进行清洁,责任人:章
春生。
3.1.9 配电间、窑炉氨吸收塔、凝结水箱、切割间除尘器和化学车间二层屋外设备,由检
修班进行清洁,责任人:王超。
3.1.10 电子设备间和化学车间二层设备、硫酸铵结晶蒸发,由运行班进行清洁,责任人:
王建栋。
3.2 清洁要求
3.2.1 各班组日常使用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3.2.2 不在班组工作地点的设备,每日进行清洁。
3.2.3在其他工段工作后,以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惊醒清洁。
附则
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按公司和生产部理部管理制度执行。
本管理标准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