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回访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符合起亚城市展厅标准要求,提高成交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销售部 第三条 管理内容:
1、客户分级:按照客户购车时间客户分为: H级(一周内购车) A级(15日内购车) B级(一个月内购车) C级(三个月以上)。
2、回访规定:电话客户与进店客户都在接触后24小时内打第一次回访电话(短信无效)。H级(一周内购车)3天回访一次,A级(15日内购车)一周回访一次,B级(一个月内购车)两周回访一次,C级(三个月以上)一个月回访一次。
3、电话接待:销售顾问初次与客户接触后当日内必须在CRM系统记录,在第二天要进行客户24小时回访,回访后根据客户的意向按照级别设定回访行程。
4、展厅接待:客户离店后根据客户的意向按照级别设定回访行程,并记录。
5、如销售顾问之间发生客户冲突,第一,以谁先录入时间优先,
第二,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回访,如销售顾问没有按照上 述回访规定执行,则视为销售顾问自动放弃该客户。
第四条处罚
1.以上管理内容,销售顾问违反上述规定罚款30元/项。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销售部所有
拟定: 审核:
签批:
《销售回访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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