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纪委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监察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很刹不良风气的规定
一、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
二、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四、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五、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
六、严禁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
七、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
八、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2009年4月20日
要求:宽50厘米 高70厘米
四周镶一厘米银色边
《“十条禁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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