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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10 08:35:44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八大禁令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9、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三、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后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四、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3、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订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10、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合、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 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 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违纪。

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

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纪论处。

四、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执行中应注意区分前款所列行为与赌博活动、娱乐活动的界限。具体认定时,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 (2)赌资来源;

(3)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 (4)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

六、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七、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特定关系人中的共产党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共同违纪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共同违纪论处。

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

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违纪,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待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 (2)是否实际使用; (3)借用时间的长短; (4)有无归还的条件; (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十、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

推荐第2篇:十条禁令

中央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三、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

四、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

五、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或故障处理;

八、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

九、严禁堆垛超高;

十、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

“三规两必”五条保命措施

“三规”

(一)危险作业分级审批规定;

(二)上锁挂牌作业规定;

(三)变更作业规定;

(一)临时性作业前必须辨识评估风险,制定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二)固定作业流程必须每月辨识评估一次风险,完善相应防范措施。“两必”

推荐第3篇: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

一、严禁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无防爆、煤安标志、隔爆外壳开焊、严重锈蚀。

二、严禁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运行:禁止18.5mm以上钢丝绳未经检验投入使用,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超过25%禁止使用,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禁止使用。

三、严禁检修未挂牌:控制开关未闭锁,停电牌未使用专用的。

四、严禁高压顶电:出现高压漏电跳闸的禁止送电,强行送电3次以上的。

五、严禁带电检修设备:检修和搬迁设备未停电的,操作高压设备未按规定配戴绝缘用具,非电工检修电气设备的。

六、严禁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无证操作者,电工无证上岗者。

七、严禁无保护运行: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未按规定做试验的。

八、严禁一坡三挡不完善运行:未按要求设置一坡三挡的,挡车栏、档车器损坏的。

九、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设备提升数量超过规定的,设备未经验收投入运行的。

十、严禁信号不清开启设备:开启设备前未喊话的,信号不清开车的,信号不完善投入运行的。

在大会战期间出现违反以上禁令的,一条联责队长50元以上。

机电科 2015.10.17

推荐第4篇:HSE禁令

一、管道局对施工现场HSE管理要求的“十个必须”

1、必须严格执行HSE“两书一表”;

2、必须设置项目安全总监,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HSE监督;

3、必须强化班组施工组织管理,按照国际标准化要求,设专职机组长,专职HSE监督员;

4、必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赶工期期间妥善安排好工间小休,倒休,防止疲劳作业;

5、必须实行动态风险管理,坚持班前喊话制度;每天开工前安全喊话,将施工可能存在的风险告知员工。

6、必须承诺不违章作业,机组每个员工与安全总监签署安全保证书,熟记“HSE作业指导卡”要求;

7、必须组织全员参与风险识别活动,做好防汛,防恐,防突发事件工作,演练相应应急预案;

8、必须合理安排员工饮食住行,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的饮品和物品;

9、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手续和作业程序,严防炸药,雷管等物资被盗;

10、必须加强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严防放射源丢失、泄露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污染。

二、管道局对施工现场HSE管理要求的“十个严禁”

1、严禁乱接电源。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严禁在狭小设备空间(小于1.2m)穿行通过。在小于1.2m设备之间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3、严禁操作与自己工种不相符的机械设备。机动设备停止时应挂空档,用手制动将车刹牢,设备移动时应先观察、鸣笛,后启动、运行。

4、严禁冒险作业。有风险作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不干。有限空间(沟下焊接)作业由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签署作业许可,并设专职监护和逃生防护方可作业。

5、严禁设备、管子堆放在人口稠密聚集地区、交通要道、河流低洼地带。堆放时一般不高于三层,应固定牢固,并设警示标志。

6、严禁设备和管子在小于1m的管沟边沿摆放。

7、严禁单台车在无人区和通讯盲区野外行驶,车辆出行前配齐应急物资。超过规定时间未返回的,要马上采取应急措施。

7、严禁下雨时在雷电多发区野外作业。

9、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电工作业,杜绝任何独立电工作业行为。

10、严禁违章驾驶。保证机组上下班车况完好,驾驶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驶该种车型的经验。

三、管道局对施工现场HSE管理要求的“十条禁令”

1、选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检修分包商从事工程施工的。

2、在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缺陷或现场存在重大风险情况下,强令员工作业的。

3、指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4、有限空间和爆破等特殊场所没有安全措施也没审批程序取得许可而擅自作业的。

5、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车辆的。

6、车辆严重超员、超载、混装行驶的。

7、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办理动火票动用明火的。

8、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没有办理操作票擅自作业的。

9、带电场所没有办理操作票擅自作业的。

10、严重违章排放有毒污染物。

集团公司六条禁令:

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推荐第5篇: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备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三、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四、严禁不合格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入标准票库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九、严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以包代管

十、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现场作业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违反“两票”管理有关规定;在没有工作票或操作票(事故处理或单一操作除外)及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作业。

二、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严禁酒后作业和在生产现场吸烟

任何人饮酒后不得进入生产现场;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企业指定吸烟点除外)。

四、严禁未安全交底进行现场作业

开始作业前必须按照“三讲一落实”要求进行安全交底、辩识和熟知危险点、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对于打焦、渣仓灰库疏通、带压堵漏、大型设备起吊、一级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性高的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专项措施和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作业风险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事项。

五、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两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超出工作票或操作票的工作范围进行作业。

六、严禁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

现场作业开工后,运行或检修人员不得单方面变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设施)。

七、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

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作业,在未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生产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现场工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检查,对定期检验不合格或检验过期或现场检查有疑问的,不得使用。

十、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进入生产现场作业须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备查

推荐第6篇:五条禁令

“五条禁令”自查自纠报告

自“五条禁令”颁布以来,通过学习和工作中的体会,本人深刻地认识到“五条禁令”是公安队伍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贯彻落“五条禁令”,自觉遵守“五条禁令”,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树立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特别是从今年2月,按照地区局统一安排,我到???派出所锻炼以来,接触了解了基层派出所工作,更是深感“五条禁令”的重要性。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现就本人在遵守“五条禁令”、平时思想纪律以及八小时以外生活等方面情况,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时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牢,对待群众不够热情。二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知识面不宽。

二、改进措施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处理好工学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同事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对照自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牢记“五条禁令”,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让人民信任的人民警察。

推荐第7篇:九条禁令

1、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

2、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

3、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

5、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6、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

9、坚决禁止公款购买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等。

推荐第8篇:九条禁令

大同县一中关于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

九条禁令及处罚办法

根据大同县纠风办科教局2012年92号《大同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十五条禁令”及大同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学校的精细化管理和有效性教学,树立大同县一中优良的教职工群体形象,特制定《大同县一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九条禁令及处理办法》,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大同县一中教职工九条禁令

1、严禁个人随意缺课、缺自习辅导,调课、调自习辅导。

2、严禁教师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严禁教师不按时批改作业。

3、严禁教师饮酒后上课、上课时间接打手机。

4、严禁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打麻将或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节目视频。

6、严禁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7、严禁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9、严禁个人在工作时间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个人在任何时间内利用校内资源有偿补课,严禁个人在任何时间内成建制办班有偿补课。

二、考核办法

1、依据学生反映及教室日志记录,并经教务处政教处核查属实的。

2、上级主管机关和学校组织的集中检查和随时抽查发现的。

3、依据各部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

4、根据社会、家长反映,经学校核查属实的。

三、处罚办法

1、凡发生上述第

1、第

2、第3条、第4条者,扣除半月结构奖。

2、凡发生第5条、第6条、第7条者,扣除当月全部结构奖金。情节严重者,将加倍予以经济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

3、凡发生第8条、第9条者,扣除学期内全部结构奖,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且不得在岗位竞聘中聘任上一级岗位。

4、凡发生上述行为之一者,教职工个人不能参加学期内、学年度学校及以上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

5、对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禁令,参照以上处罚办法执行。

6、对于分管的校长、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各课组长和各部门班组长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以上现象发生的,扣除相关责任人的结构奖或津贴。

2012年12月3日

推荐第9篇:六条禁令

学习

《六条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与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会”

安全职责要会、操作规程要会、岗位风险要会、防范措施要会、应急处置要会。

学习油新治保字【2008】54号《治安保卫中心“五会”工作标准》。

“四五”

无事故、无隐患、无违章、无污染。

“三违” 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五型班组”

学习型、安全型、清洁型、节约型、和谐型。

“五交底”

工程方案交底、关联工艺交底、环境风险交底、安全制度交底、应急措施交底。

HSE管理原则:

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考、分析和处理

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推荐第10篇:八条禁令

学习中央八项原则的体会

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原则。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深体会到党中央对于群众路线的日渐重视,对于工作作风改革的决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将建设成为政令畅通,经济平稳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国家。

国家的兴衰,取决于教育;教育的兴衰,取决于教师。 教师是立校之本,而师德师风则是教育之魂。从古至今,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很难找出比教师更受敬重的职业。只要用真诚的心去感化学生,用真诚的爱去引导学生,只有真的爱学生才能当之无愧地说爱教育事业。著名教育家斯霞曾经说过:“要使学生的品德高尚,教师自己首先应该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言谈举止,为人处世,衣着穿戴……都是学生私下议论的话题。为人师表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应严以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成为学生的表率。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努力教书育人是教师学习八条禁令的最好诠释。教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有用的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这就要求教师要具渊博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只有其中的一朵浪花,一粒泥沙,而教师如同一叶扁舟,常年累月航行于其中,将一批又一批渴望成才的求知者送达理想的彼岸,风雨无阻,无怨无悔。浪头上行舟,难免惊心动魄,但也有欣慰与欢畅,谁说不是呢?选择了教师

职业就选择了艰辛和挑战。胸无点墨,混迹社会,腰缠万贯者大有人在,但我们无法想象,更不能容忍一个滥竽充数的教师堂而皇之立于那些求知若渴者目光聚焦的神圣讲坛。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通过教学活动在学生心灵上精心施工的工程师。这些年来,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教育行业也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大到学校乱收费、“吃”学生、拿学生,小到教师个人贪占学生,一度成了一种极坏的社会风气。可见师德师风问题是与行风紧密相关的,而行风又与世风相伴相随。一般说,世风日下,必然行风日下,行风不正,必然师风不正。所以整顿师风必先整顿行风,整顿行风必先整顿世风。而特殊说,由于教育行业对后代的影响超过其他行业,因此,有时师风正,也可带动行风,行风正,又可影响世风。

我们爱岗敬业 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受到老师的影响而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我们尊重学生 每一位大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我们要把学生平等看待,不能把学生当下级随便呵斥。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

努力进取 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如果自身

散漫,怎能要求学生认真。要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这要求我们年轻教师多听取学生和老教师的各种意见。并且自身不断的学习,积极学习,不断开辟新教法。

以身作则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

以上是我对八条禁令的一些学习。我将坚持不断的学习,使自己能在不断更新的知识中汲取营养,能够把自己所学奉献给学生,更会在道德和作风方面给学生以积极的影响。

于海波2014年5月

第11篇:13条禁令

一、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十三条高压线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六)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就拟轮岗轮调和休假主管的顶替人员预先做好相应安排。稽核部门应对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

(七)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稽核部门应就这些岗位、环节工作人员的买卖股票行为建立内部报告制度,要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定。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要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九)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改善管理理念,改进技术手段。

(十)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必要时可由上一级行对指定岗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岗位适时做出说明。

(十一)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十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当日出单要核对,机器打印的出单要全部核对。要探索手工情况下的有效监控措施,以及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况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段。

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洞察和了解该客户的一切主要情况,了解其业务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必须按照不同额度设限,分别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进行复审、批准。要建立与该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对老客户也要做到经常抽检稽审,超过一定金额的,应由上一级行和基层行的非直接业务经办专岗进行,并注意与企业的相关热线联系人验证,获得确认。商业银行要对所有客户出账业务的用途进行认真验核,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的原则,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栏目,严格把关。对于不配合的企业,要严格审核以前发生的业务,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十三)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及建议 去年,银监会相继发布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理论界将之称为贷款新规。贷款新规的出台将对中国银行业的管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也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提出严峻挑战,认真解读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于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信贷管理的影响

新出台的贷款新规遵循了7大原则,即: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实贷实付、贷放分控、贷后管理、罚则约束原则,将全方位改变现行的贷款管理模式,必将对信贷管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一是推行受益人支付原则,要求银行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严格治理信贷资金违规挪用,如:《流贷办法》中对于贷款资金用途的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二是强调真实交易基础,以贷款资金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益人原则”为抓手,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从具体程序来讲,重点强调了对贷款流程化管理体系的完善,要求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三是防止流动资金超授信。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是《流贷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流贷办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

(二)农村信用社应对贷款新规的措施和建议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被喻为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次重大革命。农村信用社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出台的重大意义,加强管理和宣传、加强辅导和培训、加强沟通和解释、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尽快用新的办法切实管理贷款发放和优化风险管理工作。

1.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加大宣传发动

学习掌握贷款新规,对做好信贷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确保贷款新规全面贯彻落实,一是要迅速组织各理事、监事和社员代表认真学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白出台贷款新规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提高了“三会”科学议事水平,二是经营层要对贷款新规进行系统的学习,并组织信贷、会计等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了讨论,对“实贷实付”及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参考等重点方面进行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讨论了执行贷款新规需要调整的业务环节。三是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骨干对全部客户经理进行培训,深刻理解贷款新规的要义和内涵,增进了对贷款支付管理及全流程管理的理解,将贷款新规装订成册,相关业务人员人手一册,同时在内刊开办“贷款新规”专栏,交流“贷款新规”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四是对照贷款新规,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合同文本及业务流程等,为全面执行贷款新规夯实基础。同时,加强与客户沟通,分批组织不同规模的社企座谈会,让客户全面了解“贷款新规”的要求,既防止客户流失,又为新增贷款按“贷款新规”发放管理提供保障。

2.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为实现“贷前防范虚假,贷时避免欺诈,贷后管控风险”的信贷管理目标。一是严把新增贷款投放关,引导和督促信用社平滑贷款投放,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坚持先授信后用信、不授信不贷款的原则,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对贷前调查更为关注,坚持个人贷款面谈制和实贷实付制度,尤其关注借款人真实用途,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分析,不但考核其还款实力,而且对其法人信用行为进行全面考证,同时系统地落实审贷分离操作流程,提高新增贷款到期收回率,确保新增贷款不再沉淀死滞。二是按“贷款新规”要求管好存量贷款。对存量贷款按“贷款新规”的要求,进行逐笔对照检查,分析存量贷款和“贷款新规”要求的差距,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强化贷款管理,坚持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对审批范围内的贷款实行分级监控。实施“备案—发放—评估—预警—回复—检查—处理”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落实贷款第一责任人和贷款损失责任追究制,真正建立“包放包收、奖罚挂钩”的管理制度。加强贷款监督监控力度,要严格控制发放大额信用贷款、关联企业贷款和联保贷款。四是加大对贷款五级分类的监控力度。严格按照五级分类认定程序和标准,做好分类认定工作,风险资产管理要密切监测、关注贷款质量下迁的信用社,分析形态变化的趋势,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3.款新规执行力建设,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要以强化“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一是稽核、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个贷管理办法》《流贷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执行情况作为2010年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借款人违反规定,化整为零规避贷款支付等行为,以推动新规的落实和执行;二是对不严格执行贷款新规的信贷从业人员,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期纠正外,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给予下岗学习以及行政处分,全方位防范信贷风险隐患,防止违规违法放贷行为发生,

第12篇:六项禁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条禁令

[日期:2006-03-28] 来源: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为他人代办营业执照或为虚假注册登记提供方便。

二、严禁在办案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或为违法者说情。

三、严禁年检工作人员营私舞弊、吃请受礼为不合格企业通过年检。

四、严禁粗暴对待管理相对人,或对其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在执法活动中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

违反以上禁令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本禁令适用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有工作人员。

二○○三年一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07〕22号

新华社北京2007年6月8日电《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日前印发。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督察暂行办法

[日期:2004-09-27] 来源: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文明管理,促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辖区经济秩序(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条禁令》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纪律作风督察范围包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活动及非公务活动中影响工商形象的一切事务或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遵守规章制度和违反着装规定;

(二)违反三级服务平台规范

(三)接待服务中未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冷淡生硬,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

(四)执法办案中缺乏职业道德,言行粗暴,违反工作程序,不文明执法

(五)工商机关人员着便装驾驶标有“工商执法”标记车辆

(六)使用标有“工商执法”标记的车辆或着工商制服到餐厅、购物、娱乐场所进行消费

(七)其他影响工商形象的问题。

第四条 督察队由监察部门牵头组建,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人事、基层教育、法制、计财部门的人员参加。市局督察队可统一调动分局督察人员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第五条 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监督。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纪

(二)具有2年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检查,任何人不准对督察人员设障刁难和打击报复,不准为违纪人员开脱说情,干扰执纪。

第七条 督察队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有监督权、检查权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有当场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纪违规行为权有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检查和限期整改权对责任人员有实施责任追究建议权。

第八条 督察队采取摄像、照相、录音等方式取证,现场检查纠正问题。对存在本办法第三条所列问题的当场签发《督察整改建议书》问题情节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发《督察警告通知书》。《督察整改建议书》和《督察警告通知书》同时抄送所属单位。收到《督

察整改建议书》或《督察警告通知书》的个人和单位要在 7 日内作出说明和检查,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限期整改。

第九条 在纪律作风督察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出《督察整改建议书》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扣发绩效奖金100元发出《督察警告通知书》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扣发绩效奖金300元。

扣发绩效奖金由监察部门下发《纪律作风督察扣发绩效奖金通知单》,通知被扣发人和所在部门,同时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依据《纪律作风督察扣发绩效奖金通知单》填制工资报表,从次月绩效奖金中扣发。

第十条 同一干部当年被作出两次督察建议的,第三次直接给予督察警告市局机关各处室和执法检查大队以及区县分局和专业分局的科、室、所、队干部当年中受过两次以上督察警告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 督察队应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况详细记录,每季度通报一次督察结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党组汇报。需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督察队提出建议,由其职务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3篇:禁令自查报告

保福小学开展“五项承诺、六条禁令”自查报告及承诺 根据于省教育厅《五项承诺》和《六条禁令》的通知精神,结合丹江夏区

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我校积极开展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我校在开展《五项承诺》、《六条禁令》和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做以自查汇报和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了以校长徐正忠同志为组长、以政教主任干宏涛为副组长、以其他

校委会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加强学习

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了省教育厅印发的《五项承诺》和《六条禁令》

的文件。

三、自查自纠

学校在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了《五项承诺》和《六条禁令》的文件后,要求每位教师结合自身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写一份承诺书交学校。

四、加大宣传

学校在每个办公室和校公式栏、张贴栏内分别张贴了《五项承诺》、《六条禁令》,以便教师深入学习,让所有学生、家长知情。 (转载于:禁令自查报告)

五、责任追究

学校对所有教职工严格要求,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

违纪的个人,坚决按通知精神进行追责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向社会公开承诺

1、进一步加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效能,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优质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坚决依法治校、规范收费、阳光招生。

2、保证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和未经公示的费用。

3、保证学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

4、保证不违反政策招生,不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5、保证不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6、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

7、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8、加强对教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肃处理。

七、情况反馈

前期,我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师在布置学生的课外作业上,还没有一个度,随意性比较强,有时不自觉的增加了学生的负担。经过学习,和对个别教师进行谈心后,老师们的观点得到了改变,情况得到了好转。

保福小学

2013年7月4日

保福小学开展“五项承诺、六条禁令”

自 查 报 告 及 承 诺 2013.7.4篇二:五条禁令自查自纠报告

“五条禁令”“七个严禁”

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和“七个严禁”的相关精神,全力提升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性,民警结合自己的情况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真正从思想深处找原因、谈危害、挖根源。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有时只注重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跟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考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

(二)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够。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开展此次活动对我们全体民警来说很及时,真正起到了“收心、提神、鼓劲”的作用。同时对个人来讲,也是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是让自己进一步坚定从警信念,牢固树立忠诚意识、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强化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的一次重要机遇。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和领会,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其精神实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以上是我本人在对“五条禁令”和“七个严禁”学习过程中对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剖析,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及时批评指正!总之,我将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篇三:关于《禁令》的自查总结

管理禁令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集团公司十六条《管理禁令》,结合本部门工作和管理职能,促使公司进一步规范机电物资设备的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使市政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上来,为公司实现既定发展目标而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对《管理禁令》的学习

市政公司经过多次对《管理禁令》的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禁令实际内涵,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管理禁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管理禁令》,是本部门做好管控物质材料的进购、使用、核销手续工作,规范行为,最大限度防止违反管理禁令现象发生的重要保障。

二、配合《管理禁令》推进市政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范化

我公司以贯彻执行《管理禁令》和《五个必查》管理规定为契机,加强各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宣传管理禁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心,严格按照集采平台程序进行机电物资设备的采购、使用、核销的管控,有效地杜绝物资设备采购使用环节的中间漏洞,提高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

三、对照《管理禁令》进行项目管理自查

市政公司机物部严格对照《管理禁令》中第

二、九条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办法,对我公司在建项目部日常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以严格执行加强管理为原则,按照公司会议精神和自身工

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主要施工物资材料、机电设备的采购、使用、核销流程,有无违反《管理禁令》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有洪湖和大岗山二个项目部,物资材料来源均是以从大项目部调拨形式进行,各项生产活动无违反《管理禁令》中规定行为,洪湖项目部存在领用、核销表报上报不够及时,影响了每月经济活动分析数据的采集,因此,机物部已通知项目部物资管理负责人,以《管理禁令》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为指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通过此次对《管理禁令》的学习及自查工作,使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认真落实《管理禁令》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使《管理禁令》变为长效机制,杜绝生产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市政公司机电物资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篇四: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自查自纠报告和体会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自查自纠报告

山西寿阳国新热电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部检修维护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学习体会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具体内容我们单位通过宣传栏以板报的形式面向全体员工和领导阅读,另外也通过电子信息发到各个部门的群里供大家阅读。通过这些媒介的学习我们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对中央的“规定”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首先,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于2013年1月出台,其根本目的皆在整顿党风,严明党内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对于新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是一个有力的举措。所以我们部门结合学习的内容做以下几点解剖性的分析:

关于“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该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该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通过这次政治理论的学习,专业负责人以及员工们大加赞赏。大家谈到:工厂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实践基地,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坚持节约办公,果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果断抵制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要在公司上下形成以宣传内容为工作的准绳,党支部在全公司员工的思想定位中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比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节约勤俭的优秀传统,宣传“勤俭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厉行勤俭、反对浪费等的工作作风。告诫领导做人民满意的工作,多种方法促进和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我发现员工的精神面貌改变了,工作态度也较以前端正了,对工作的热爱度也增强了。首先重要之一的体会是必须整体提高对《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重要性的认识。各个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性意义。深刻认识脱离群众的危害性、严重性。要明确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集中员工和专业负责人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的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的各项要求,对照检查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努力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决防止脱离群众的问题发生。

再次要着眼目前的岗位性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细化部门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协同,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工作环境、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为建设生活安康、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幸福新家园提供有效的制度和人力资源的保证。

最终一条是要针对规定做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好的坚持发扬并采取奖励的措施鼓励员工这样做的好效果;不良的做法和行为要坚持严管重罚,一定要确保这些重要的规定在基层单位落实好并且不走样。

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坚持落实规定和推动工作的良好结合。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好自己,在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寿阳热电联产项目的早日投产发电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希望部门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为群众服务、接近群众、为早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任务和目标奋斗。

山西寿阳国新热电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安全运行部检修部篇五:五条禁令自查自纠报告

“五条禁令”自查自纠报告

支队政治处: 根据支队的文件要求,从1月20日至3月15日,在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官兵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贯彻执行好集中整治工作,结合部队实际,中队制定了《xx中队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自开展官兵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五条禁令”内容,经过支部共同查、自己剖析等方法,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我自身存在的问题有: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中队关于“五条禁令”学习不够深刻,教育宣传不到位,对公安部关于“五条禁令”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欠缺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没有很好的培养自己从中队的实际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真实践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二、在纪律上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自己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是在中队任职,只要搞好部队管理和灭火救援就行了,对中队的日常管理有所松懈,不能始终保持积极的管理态度,有时甚至产生急燥情绪,态度不够好,事业心责任感较以往有较大减退, 影响了公安部关于“五条禁令”的执行。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

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

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我作了认真的思考和总结,并总结了以下几点改进方法:

一、认真组织中队官兵学习《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发放相关学习资料,与中队官兵一起深入了解公安部“五条禁令”内容,组织相关讨论,领会“五条禁令”精神。

二、依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狠抓自身以及中队纪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深层次的分析,深刻思考,创新部队纪律管理思维,把“五条禁令”集中整治工作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融入到部队管理中,完善部队管理的方法,给自己的管理工作带来新动力,扎实推进部队的纪律建设。

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总队以及支队关于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相关文件内容,改进自身所存在的不 足,明确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工作责任,以人、车、酒和赌等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堵塞漏洞,促使广大官兵每时每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中,确使“五条禁令”牢牢地烙印在每个官兵心中,确保“五条禁令”落到实处,确保部队高度稳定。

第14篇:八条禁令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组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

三、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换届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

四、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密组织,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既要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要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

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在换届选举期间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要分别请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12月2日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冀组通字〔2010〕55号)

各市、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2011年我省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党委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进行的,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河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明的纪律是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为搞好这次党委换届,中纪委、中组部和省委提出了一系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纪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一是禁止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宴请、拜访、授意中间人说情等各种形式拉票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二是禁止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并从中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三是禁止跑官要官。不准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四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是禁止泄露涉密信息。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七是禁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前,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八是禁止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级机关开展调查时,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干扰、阻挠。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经受住换届考验 重视教育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方法。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各项纪律,增强党性观念,筑牢纪律防线。

要加强思想教育。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拟提任的干部,要教育他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模范遵守换届纪律;对留任和转任的,要教育他们保持良好心态,继续争创一流业绩;对退下来的和换届考察中没有获得提名的,要教育他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避免产生不良情绪。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干部进行一次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特别是对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重点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提醒谈,对有思想苗头的干部反复谈,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他们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要加强纪律教育。各级党委要组织干部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重点是“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以及我省“八条禁令”。要将换届纪律印送每一名领导干部,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广为告之,让干部群众知晓,请干部群众监督。

要加强警示教育。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剖析,作为反面教材,组织干部学习。近期,要深入开展一次以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三、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把强有力的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 加强监督是执行换届纪律的重要保证。要全程监督换届工作,把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做到换届工作进行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要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在换届考察阶段开展民主推荐时,考察组要对参加推荐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在换届选举阶段,对选举中可能遇到和发生的情况要有足够的估计,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出现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了解各地换届选举风气,对换届风气党代表满意度不高的地方,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介入调查。

要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规定,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列入考察对象的,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要加强督导检查。换届期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市专项督查换届纪律,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及时作出处理。各市县也要选派得力人员对县乡党委换届进行全程监督。省委巡视组要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

四、严厉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与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确保“12380”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举报网站24小时正常运行、手机短信举报24小时专人受理,对反映换届纪律的问题和考察人选的举报当日汇总、当日报告。要充分运用“12371”党员服务咨询手机信息系统,有效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要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换届考察组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要限时办结,一般不得超过7天。其中,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一般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查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得利,让老实正派的人吃亏。要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央和省委严明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换届纪律问题,将其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负起领导责任。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重要举措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严明换届纪律工作的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切实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干部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换届工作全过程。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组织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要重视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党委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3日

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会场上,省委组织部强调,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在换届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规定,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一要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二要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三要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四要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12月17日《河北日报》讯,12月16日上午,河北省委在河北会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换届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省委书记张云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付志方主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宣读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会议提出,按照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纪律要求,结合河北实际,换届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条禁令”。

一是禁止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宴请、拜访、授意中间人说情等各种形式拉票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二是禁止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并从中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三是禁止跑官要官。不准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禁止泄露涉密信息。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

七是禁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前,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八是禁止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级机关开展调查时,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干扰、阻挠。

昨日,河北省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明年的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纪律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换届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条禁令”,确保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明年的换届工作,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是推进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而此次会议的召开和“八条禁令”的公布,则为明年换届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纪律保证,可见省委对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信心和决心。

首先,它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换届工作的重点就是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好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此,省委出重拳严肃换届纪律,目的就是让这支“预防针”时刻在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上产生“抗体”,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它给各级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为一方百姓谋福利、能否成为百姓们的“父母官”是各级群众所最为关注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能够通过换届工作给予答复。严肃换届纪律,就是要把选好配强市县乡党委书记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把握选拔人选标准和条件,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市县乡党委书记,真正造福一方,这无疑是给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第三,它为换届工作的开展配备了一台“净化器”。换届,既是腐败犯案的高发期,也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更是一扫用人制度积弊沉疴的难得机会。换届期间,难免会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发生,污染着换届环境,影响着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在换届前夕及时召开这次会议,就是想通过这台“净化器”过滤污浊空气,还换届工作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第15篇:五条禁令

教师“五条禁令”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上级布署,落实教师“五条禁令”内容为:第一: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第二: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三: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第四: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第五: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我校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 “五条禁令”,克服校内存在的某些工作纪律等问题,使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以“五条禁令”规范教师行为,进一步树立博学善思、敬业务实、和谐弘德、守纪高效的教师队伍形象。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党政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校园文化阵地,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五条禁令”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机制、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2、具体做法

(1)从现在起,全校教职工开展自查,曾有违规现象者写出整改方案交到党支部。党员干部要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头执行。做到认真负责,确保“五条禁令”活动,不走过场,有实效。

(2)学校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随时进行,督查范围为全校。

(3)要求教职工要自觉遵守“五条禁令”。通过检查、暗防、举报等形式,发现违纪者对其予以严肃批评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

“学”.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春市

中小学生学生教师行为十不准》、《长春市中小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响应市教育局《六条禁令》,同时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自学本校制订的《班主任岗位职责》、《学科教师岗位职责》等。此阶段主要是提高全体教师对本次活动的认识,更进一步明确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性,更进一步明确师德师风的具体内涵和要求。

在此阶段中,学校将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动员大会,宣讲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方案,由校长做动员报告,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开展校园读书活动,引导教师阅读教育专著,撰写读书笔记,交流读书心得,创建读书博客,开阔教师视野。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各办公室办一期师德师风专栏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加深广大教职工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并将师德教育活动与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

第二阶段:榜样示范阶段。

“讲”。一是举办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学校要推选一批优秀教师,请优秀教师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批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弘扬师德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到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联合表彰。二是组织开展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为主题的师德论坛、师德演讲活动,讲身边的人,讲自己的事。

第三阶段:反思交流阶段。

“查”。一是学校要组织教师对照《教师师德评分细则》,紧紧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五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反思,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敬业精神不强,管教不管导,育人质量

不高等有损教师形象和教育形象的问题。二是要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学校将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士发放师德师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的意见,客观、全面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坚持教育与治理并重的原则。重点查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打牌赌博,乱发资料,体罚学生,歧视差生,玩忽职守,严肃认真开展查处。对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深刻剖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有悖师德规范的教师,净化教师队伍。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有上述行为的教师,经调查核实,

第16篇:八条禁令

今天,市政府召开《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实施动员大会,这不仅仅是对全市人民做出的公开承诺,也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实施新课改的今天,要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蚌埠二中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师德八条禁令的实施,致力于打造“精心施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此,我校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我校将按照市政府和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就 “八条禁令” 的实施,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务求实效。

2、深入学习,提升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首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时时坚持以身作则,处处率先垂范,廉洁奉公,依德治教,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在工作中勤政务实、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发挥榜样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其次,我校将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后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带领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师德八条禁令的内容,要求教师对照“八条禁令”的内容,规范从教行为,严格要求自己,营造“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树立典型,塑造师表形象。

我们坚持把“八条禁令”的实施与日常的的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师德系列教育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师德征文、手拉手关爱孤残儿童和评选师德标兵、评选优秀班主任等一系列活动,树立忠诚教育的坚定信念、严于律己的良好意识、爱岗奉献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和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在全校教师中形成人人遵守师德规范、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的精神风貌。

4、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增强教师约束能力。

首先,我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办法》、《师德考核方案》等,制定详细的量化考核标准,通过教师述职、学生评教、民主测评、班子考核、家长反馈等方式考核教师,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其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师德考核在教师全面考核中的权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评优选先中一票否决。其次,我校将继续实行师德承诺制,明确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要求。成立师德建设监督领导小组,设立师德承诺公开栏、师德举报箱,聘请校外师德师风巡查员,对外公布师德监督举报电话,实施有效监督。定期开展师德评议活动,对于先进事迹要大力宣传,对违规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 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献身;教育是科学,科学的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新学期,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把此次活动任务真正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努力塑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严谨治学的教师队伍。让我们以高尚的师德,共同擎起蚌埠教育的蓝天,推动我市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第17篇:十条禁令

第一条 生产厂区十条禁令

(一)着装不合格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二)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三)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厂区。

(四)生产现场不准吸烟。

(五)不准在班前、班中喝酒。

(六)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七)不准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八)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十)外来人员无本单位人员陪同,不准进入生产现场。第二条 电气专业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操作、无票工作(事故处理或事故抢修除外)。

(二)严禁未核对安全措施许可工作。

(三)严禁未进行安全交底开始工作。

(四)严禁操作(工作)失去监护。

(五)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六)严禁无电气操作权的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

(七)严禁约时停、送电。

(八)严禁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九)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跳项、倒项、添项、漏项操作。

(十)严禁有疑问盲目操作。第四条 锅炉运行十条禁令

(一)当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严禁打开检查门。

(二)当锅炉濒临灭火时,禁止投油、气助燃。当锅炉发现灭火时,禁止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油、给气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

(三)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四)在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没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五)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禁止进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统内,如有其他锅炉正在检修时,排污前应查明检修的锅炉确已和排污系统隔断。

(六)除焦工作,应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不准单独进行除焦工作。

(七)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八)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或除灰。

(九)禁止在运行中的捞渣机周围长时间停留,防止人员烫伤。

(十)禁止把制粉系统的排气排到不运行(包括热备用)的或正在点火的锅炉内,也不准把清仓的煤粉排入不运行(包括热备用)的锅炉内。第七条 工作票执行十条禁令

(一)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二)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班成员代签安全交底。

(三)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四)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五)不允许跨专业、超出工作范围执行工作票。

(六)接工作票的值班负责人必须认真审票,核对安全措施正确、到位。

(七)工作票必须由做措施的工作许可人本人过票。

(八)发工作票前工作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才能发票。

(九)发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必须向工作负责人交代补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或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十)工作票结束后,如无特殊原因运行人员必须及时恢复检修措施。

第18篇:“十条禁令”

中共河北省纪委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监察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很刹不良风气的规定

一、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

二、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四、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五、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

六、严禁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

七、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

八、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2009年4月20日

要求:宽50厘米 高70厘米

四周镶一厘米银色边

第19篇:八项禁令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理性看待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是一个古老恒久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人们便开始思考如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社会公正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公正总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作为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个重要尺度,社会公正始终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伴相随。

近年来,社会公正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主要问题;在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炫富”与“仇富”、“炫权”与“仇官”事件中,背后的症结往往也被归结到社会公正问题上。可以说,当前社会上的许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社会公正问题联系在一起。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已成为我国在发展中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题,需要理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

理性认识社会公正是历史的。社会公正不是人们头脑中凭空产生的抽象概念,而是随着社会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认识是不同的。恩格斯曾精辟地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这说明,社会公正是一种历史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社会是否公正有着不同的衡量标准,社会公正也呈现出不同的内涵。所以,看待社会公正问题,须将其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具体的历史背景来分析。

理性看待社会公正是相对的。千百年来的历史证明,社会公正总是相对的,绝对的社会公正虽然美好,但难以企及。虽然平均主义在某些领域是适用的,但若将其推广到所有领域尤其是分配领域,否认人的差别而要求平均分享一切,最终只会扼制人的积极性,扼杀社会发展的活力,不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正,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不是要否认差别、消灭差距,而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而充分挖掘每个社会成员的潜力,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理性面对社会公正是具体的。社会公正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权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各种义务合理承担,但具体如何分配与承担才是合理的,在具体的领域又有具体的内涵和具体的标准。比如,在经济领域讲社会公正,主要是讲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在社会领域讲社会公正,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保障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我们不能将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甚至优胜劣汰原则简单套用到社会领域,无视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所以,不注意具体领域、具体人群、具体问题的区别,简单套用抽象的社会公正概念,往往容易导致认识上的偏差。

总而言之,社会公正的实现是一个持续努力、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不能脱离现实发展水平去盲目追求社会公正。我们不能对社会公正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而应当理性看待、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第20篇: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和五不准

(尺寸长1米965宽1米16)

一是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二是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是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四是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五是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六是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是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是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是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是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治超工作“五不准”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4、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连汪坝超限运输检测站简介 长1.86 宽1.13 连汪坝超限运输检测站位于楚雄市以东20公里,320国道2945+700m处,是通往滇西及昆明的重要要道。共有检测人员27人,其中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站务员一名,党员6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3名,中专4名。

检测站于2006年5月总段投资对原收费站废址进行改造组建,正式对过往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2007年交通部、公路局共投资260万元,对该站再次进行扩建改造。先后共投入317万元,现建有一个专用检测棚、执法大厅,五个卸货仓库和一个卸货场。总占地面积15.87亩。是全州唯一一个配套设施全、执法队伍强,工作环境好,作风纪律严的一个准军事化管理的检测站。下设车辆检测四个班(组);24小时检测。检测站全面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着装统

一、列队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标准做好治超工作,有效的遏止了超限运输车辆,为治超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炊事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按时上下班,遵守本食堂及中心规章制度,服从站上的领导,积极工作。

2、认真做好当天当餐的生产准备工作,按食堂规定领料加工,搞好成本核算。

3、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就餐者服务。

4、讲究职业道德,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的食物,确保食品证清洁卫生,把好出制作加工关。

5、爱护公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灶具要勤保养,勤修理,注意勤俭节约。

6、做好厨房卫生,防止蚊虫和苍蝇。不和就餐者争吵,创优质服务。

7、完成后管理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禁令申请书
《禁令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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