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
一、妊娠登记
时间:10周前
材料:
1、身份证、医保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妊娠诊断证明原件,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章
及诊断证明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对于带孕参保的职工必须经社险中心审批后才可进行登记
带孕参保是指已怀孕的职工由于新参保或变更单位等原因在怀孕初始未能正常参保,怀孕以后进行补缴或新缴费的情况。 审批所需材料:
1) 带孕参保情况说明。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2.职工参保时间3.带孕参保原因等(A4机打并加盖公章)
2) 劳动合同复印件
3) 就业登记表(6号表)复印件
分中心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情况核实。
分中心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参保职工进行登记。
二、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内容: 产前检查、生育费用、生育津贴(前二者可在联网的医院直接结算,如全额垫付需在产假结束后申报;后者在产假结束后由单位在本年度内申报)
申报时间:每月1-10日
统一材料:填写生育保险
5、
6、8号表
票据统一粘贴在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粘贴单上,票据粘贴同医疗保险票据粘贴方式。+ 医保证、身份证
(一)产前检查
1.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章)
2.费用清单(加盖生育章)
3.《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费用
1.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核报联”(加盖生育保险章)
2.机打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生育保险章)
3.《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断证明(限计划生育并发症)
5.生育保险其他住院登记表(登字5号)
(三)生育津贴
1.婴儿出生证明
2.独生子女证
3.出院记录(生育章及病案室专用章)
4.生育住院诊断证明(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
5.生育津贴=职工参保缴费基数/30.4*产假天数(根据6号表计算)
(四)计划生育手术(含终止妊娠)门诊医疗费申报
1.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核报联”(加盖生育保险章)
2.费用清单(加盖生育保险章)
3.处方底联(加盖生育保险章)
4.相关门诊病历复印件 (加盖生育保险章)
5.登字2号表“参保人留存联”(限流产)
6.定点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术前术后)(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
7.《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异地分娩
条件:1.单位外派
2.夫妻双方在津均无亲属
提供材料
1.单位外派工作人员异地分娩须提供:
(1) 单位外派证明(盖公章)
(2) 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工作人员索取)
2.夫妻双方在津均无亲属人员
(1) 夫妻双方单位开具在津无亲属证明(盖公章)
(2) 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工作人员索取)
登记时间
异地分娩申请登记实行在先审批登记程序,即在去异地之前登记,否则不予登记,费用不予报销。
异地分娩住院登记:
住院十日内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1) 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章
加盖医院的章>)
(2) 本人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4) 《妊娠登记表》原件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医疗保险报销须知
一、门急诊
1.药费收据、处方、清单填写9号表(按医院级别分别填写9号表和粘贴。如此人分别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票据应填写三张9号表相对应粘票据),8号表、17号表、承诺书。
2.粘贴:药费收据(蓝票)处方、清单粘贴在黏贴表上。
3.基本医疗(包括: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住院)药费应填写:
11号表10号表17号表。
4.急诊留观:收据(蓝票)诊断证明住院收据复印件 处方清单。
5.粘贴:药费收据(蓝票)处方清单化验应附相应的报告粘贴在粘贴表上。
6.门急诊门急诊特殊病住院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7.每次报销需身份证,医保证复印件
8.2010年报销时间:每月1-10日节假日不顺延。
总结:基本医疗填8.9.17 承诺书
门特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