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办法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岗职位
本院院部全体行政中层干部职位。
工会、共青团及各系部党务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后,由党委任命。
二、竞岗原则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1、素质要求: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为学生服务和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专业水平,有相应的管理科学知识和经验,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组织观念强,有全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集思广益,勇于实践,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一道工作。
(5)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原则性强,求真务实,工作认真踏实。
2、年龄要求:
续聘中层干部不超过52周岁,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不超过45周岁。
3、学历要求:
教务处、各系(部)、科教研究室、学生工作处正职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其他中层干部原则上须大专以上学历。
4、职称要求:
教务处、科教研究室正职均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各系(部)行政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方法及步骤
1、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2、由本人填写《申报中层干部任职表》。
3、院党委指定有关人员按照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中层干部竞岗人员。若某一职位无人申报,则该职位由院党委按有关程序直接聘用该职位的中层干部。
4、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全院班组长以上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
(1)对原中层干部并继续申报任职的,根据其原任期内表现和申报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新申报竞聘中层干部人员,在测评大会上进行竞聘发言,发言内容主要包括自己的任职意向、任职优势、任职目标、任职举措等,每人不超过十分钟,根据竞聘者的发言及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3)新竞聘系(部)中层干部人员,还须在申报系(部)及有关部门人员会上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院组织部对拟提拔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6、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及组织考察意见,由院党委讨论决定各岗位人选,对拟提拔聘用的中层干部进行公示。
7、党委决定,院长聘用,中层干部到岗到位,办理交接手续。
五、聘用期限、考核及调整
新入选的中层干部均须试用半年,半年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所有的中层干部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
中层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为中层干部奖惩和调整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注意工作方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纪委、工会及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协助。
2、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期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做好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落聘人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改革,踏实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