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员职责
1.医院设立病案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在医务科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医院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病案的利用,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2.出院病案三个工作日、死亡病案七个工作日内,医师按规定的要求格式完成病案书写,当班护士按规定顺序装订完毕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到科室收取,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签字移交。
3.对收回的病案进行首页内容的完整性审查。
4.按大流水排架法完成病案的归档上架工作,并定时对在架病案进行序号清查。
5.负责提供医疗科研统计、事故纠纷处理、公检法案件调查、保险赔付查证、个人病史查询使用等病案资料。
6.承担保险、社保、司法、公安、鉴定、新农合、城镇居民保险等相关部门病案复印工作。
7.做好病案借阅、复印登记,借阅后归还的病案由病案管理人员审核其完整后按号归档上架。
8.协助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做好病案质量管理和监控工作。
9.负责病案档案的日常管理,所有归档病案原则上不得外借,所有再使用病案必须按相关规定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10.协助医务科对医疗纠纷病案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封存。
11.做好病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12.完成医务科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 病案管理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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