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生派遣前工作计划
1、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将确定的考研(专升本)学生名单加盖学院章交至招生就业处126室。(若升学毕业生放弃升学,请于6月1日前将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确认后,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交的,派遣手续将在当年9月至10月办理,其它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考取专业硕士学位,学校不接收档案户口的,需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及本人申请,将相关手续派遣回原籍。
2、单位不接收户籍档案关系的学生,学生须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报到证也将随户口一同派回原籍。用人单位同意后,6月1日前将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交至所在学院(上海单位由本人直接写申请派回原籍,其他地方单位必须由单位出具不接收户籍档案关系,同意派回原籍的书面证明。),由学院将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申请大意为:我是XX专业2013届毕业生XXX,与XXX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于该单位不解决户籍档案问题,现申请派遣回原籍。)
3、用人单位对户籍迁移有具体地址或具体派出所要求的,毕业生在6月8日前将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如单位将户籍迁移地址书写在三方协议上,需提交该页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办的将在派遣后由毕业生自行到小寨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
申请
本人西安邮电大学学院 现与位)签订就业协议,因单位无法接收我的户籍档案关系,现申请将本人人事关系、户籍、档案派回原籍,望批准。
2013年月日签名:
联系电话:
说明:
1、上海市以外地区用人单位必须同时出具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证明,说明同意该生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自行处理;
2、如用人单位在三方协议上注明“不接收户籍档案”字样,可将三方协议该页复印件作为单位证明使用;
3、该申请与单位证明请于2013年6月1日前交至本人辅导员老师处,并由各学院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4、单位所在地在上海市,且学生非上海生源,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该申请表方可将关系转回原籍;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因编制需要,一般需要将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办理报到证、户口、档案派回原籍手续。
6、报到证、档案、户口对个人影响重大,请同学们本着对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相互提醒。过期未提交申请的同学学校将会依照三方协议将其关系全部转往用人单位,9月份以后可按照改拍手续申请派回原籍(改派手续毕业后两年内仅有一次机会,用过即失去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