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直党字„2011‟57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机关党建
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
现将《2011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11月21日
2011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创先争优、“三创三提”活动为主线,全力推进市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把鹰潭建设成富裕、秀美、宜居、和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党总支部参照本考核办法,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6个方面38项,基本分值100分。具体以《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为主要内容。(见附件)
四、考核时间
2012年第一季度组织考评。
五、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党员群众评议和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相结合,按照集中考核得分、日常工作得分、工委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
考核主要依据《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内容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被考核单位依据《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自评分。
2、市直机关工委组成考核组,对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看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学习笔记、活动场所以及座谈等方式进行,并按《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评价标准,逐项打分。
3、市直机关工委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以及平时完成任务情况等,由工委各部室进行分类评估,尔后由工委班子研究,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业绩评定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否决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1)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2)按有关规定,被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3)党群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在年度述职考评中排名后三位的,政府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在年度述职考评中排名后六位的,条管单位在年度述职考评中排名后三位的;(4)违反党费收缴规定,不按标准收缴的,
未按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和无正当理由延期一年以上办理党员转正、未经批准延期半年以上换届选举的。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对于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研究制订本单位对基层党的工作进行考核的具体意见,使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全覆盖。
2、严密组织,抓好落实。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把机关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
3、注重实效,推动发展。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要注重实效性,注重干部群众对机关党的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工作水平。
附:《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主题词:机关党建 考核办法 通知 中共鹰潭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