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第一, 下载结项报告系统并填写(win xp、office 2003),打印6份,项目负责人在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页项目负责人处及主管部门意见页项目(课题)负责人意见处签字。
第二, 结项报告书封面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部门意见页中的主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处加盖学院公章、主管科研副院长签章。 第三, 前往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6),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页财务负责人处加盖财务处处长印。 第四, 将材料送交科技处(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03),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页单位负责人处及主管部门意见页主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处加盖“许京军印”, 主管部门意见页主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处加盖南开大学公章。 第五, 科技处将材料报送至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 区。联系人:焦珑,022-58792806。
第六, 办理完成结题手续后,科技处将从成果转化中心取回结项确认书和结项报告书(各三份),项目负责人取走一份。如有老师自行从成果转化中心取回,请送交科技处两份。
《天津科委项目结题验收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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