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科长工作标准
一、严格贯彻执行生产技术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和煤矿“三大规程”,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矿井采、掘、修以及矿压观测等技术管理和本科业务保安工作。
二、主动接受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模范执行政策,全面抓好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业务。
三、参加研究、编制矿井的远景规划和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巷道维修计划。
四、认真组织编审工程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行使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的职责。杜绝无规程、无措施施工现象。
五、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现场生产实际情况,定期主持召开科务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科内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人员,分工合作有计划、有步骤。
六、做好重点工程施工的生产技术指导,保证矿井采、掘平衡、技术进步的实施,随时掌握重点工程及重点工作的进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相应的优化措施,做好领导的参谋。组织全科人员总结推广先进技术经验,配合有关单位不断提高采、掘、修生产工艺,提高单产、单进,降低材料消耗。
七、深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预测预控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八、认真组织和指导科技术员搞好现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配合总工程师组织分析生产中发生的技术责任事故。
九、不断深化科室管理工作,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关心理解科员,调动每个科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生产效益。
十、积极参加矿有关会议和活动。
生产技术科巷修技术员工作标准
一、做好矿井巷修技术管理工作和对巷修队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经常深入到巷修队做好业务技术交流工作。
二、编制、审批巷修施工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在2天内作出会审意见。
三、工作中要收集巷修有关资料,建立健全矿井支护状况及巷修工程技术档案。
四、参加编制巷道维修作业计划及时提供有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和方案。
五、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每月下井次数不少
于矿规定的次数。
六、协助巷修队搞好安全生产,对现场可能或已出现得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生产超前控制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在上井后6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特殊问题汇报领导现场办公督促解决。
七、熟悉和掌握矿井井巷支护状况,保证矿井井巷失修率不超过5%。
八、每月及时填制各种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清晰。
九、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努力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经验,并有所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