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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8: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文件

农银发[2003] 1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2.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修订说明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贷款业务 信用等级 办法 通知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客户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提供会计报表的企事业法人、合伙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客户分支机构(依法独立经营,单独或独立核算,并经总公司授权)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及标准,以偿债能力和意愿为核心,从信用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及发展能力等方面,对农业银行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

第四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遵循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五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评定结果是我行客户准入退出、信贷风险审查、信贷定价、授权授信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评定对象

第六条 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综合等11类客户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类客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划分。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外资客户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包括港、澳、台出资企业)。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法人是指由国家许可设立,从批准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或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类客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类金融法人(证券公司除外),主要包括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交易所、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客户。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类客户指跨行业综合经营或其他难以归并类别的客户。对实施多元化经营的客户评定信用等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超过60%,采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标准值进行评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60%,则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值进行评级。

第三章 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设置

第十四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及发展能力评价和综合评价等5个方面。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者素质、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与我行业务合作情况等4个方面。

第十五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特殊加分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各类评级对象均应按附件中相应类别的指标及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和单项指标,分为 AAA+、AAA、AA+、AA、A+、A、B、C八个等级。

第十六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 AAA+级(实力雄厚,风险很小):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优异,各类信用记录为满分;负债远低于行业标准水平,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充足;违约风险较小,发展前景很好;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大型企业标准。 AAA级(实力很强,风险偏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优良,各类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充足;违约风险偏低,发展前景良好。

AA+级(实力较强,风险较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较好,各类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现金流量较充足,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违约风险较低,发展前景良好。 AA级(实力中等,风险中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良好,各类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现金流量基本充足;经营和财务风险影响增多;违约风险中低,发展前景稳定。 A+级(实力中下,风险趋升):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一般,信用记录较好;经营实力中下,应付较大风险能力明显不足,现金流量基本能够保证;经营和财务风险的影响增强;违约风险趋升,发展前景一般。 A级(实力不足,风险关注):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一般,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缺陷;信用记录一般,有违约情况出现;经营和财务实力弱化,负债率居高不下,现金流量偏紧;经营和财务风险的影响显著增强,偿债能力明显削弱,发展前景较差;违约风险加大,有潜在损失的可能。 B级(实力衰弱,风险可疑):管理层难以改变经营困境,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有重大违约行为;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严重削弱,现金流量衰减;经营或财务风险非常严重,偿债能力严重损害,不具备发展前景,有违约损失风险。 C级(实力衰竭,风险损失):管理层已失去经营管理能力,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有严重违约行为;客户所在行业、产品或技术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或银行信贷政策准入标准;经营和财务风险极其严重,几乎无清偿债务的能力,违约损失很难挽回。 第十七条 信用等级与客户分类。

信用等级为AAA+级、AAA级、AA+级、AA级的客户为优良客户,A+、A级、未评级客户为一般客户,B级为限制客户,C级为淘汰客户。 第十八条 农、工、商、综合类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性条件(下同):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50%,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达到工业和综合类≥5亿元,农业和商贸≥4亿元。 上述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必须下调信用等级,直至分值和限制性条件全部满足为止(下同)。

(二)AAA级。90≤得分<95分,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四)AA级。80≤得分<8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五)A+级。75≤得分<80分,资产负债率≤7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六)A级。70≤得分<75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条件之一的。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总资产利润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60%,客户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3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客户资质等级在三级以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出现负值,最高只能评为AA级,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四)AA级。80≤得分<85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五)A+级。75≤得分<80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六)A级企业。70≤得分<75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企业。60≤得分<70分。

(八)C级企业。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条件之一的。

第二十条 建筑安装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资产负债率≤60%,客户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2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均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75%,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四)AA级。80≤得分<85分,资产负债率≤75%,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五)A+级。75≤得分<80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六)A级。70≤得分<75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条件之一的。

第二十一条 外资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60%,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5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四)AA级。80≤得分<85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五)A+级。75≤得分<80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上述条件但连续2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为A级。

(六)A级。70≤得分<75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资产负债率≤90%。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情况之一的。 第二十二条 事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50%,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年综合收入≥3亿元,且近三年收支结余>0。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四)AA级。80≤得分<8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五)A+级。75≤得分<80分,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六)A级。70≤得分<75分,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的。 第二十三条 银行类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资本充足率为满分,所有者权益≥20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四)AA级。80≤得分<8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五)A+级。75≤得分<80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六)A级。70≤得分<7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或得分≥70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利息偿付记录低于9分。

(2)到期信用偿付记录低于9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利息偿还记录低于4分。 (2)到期信用偿还率低于4分。 (3)资不抵债。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付记录为满分,所有者权益≥20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四)AA级。80≤得分<8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五)A+级。75≤得分<80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六)A级。70≤得分<75分。

(七)B级。60≤得分<70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低于2亿元,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超过其净资产的8倍。

(2)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额超过其净资产额的20%。 (3)利息偿还率低于3分。 (4)到期信用偿还率低于3分。 (5)资不抵债。 (6)有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所有者权益≥10亿元。

(二)AAA级。90≤得分<95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分,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四)AA级。80≤得分<85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五)A+级。75≤得分<80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

(六)A级。70≤得分<75分,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级。60≤得分<70分。

(八)C级。得分<60分或得分≥60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C级客户条件之一的。

第二十六条 信用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的除外)。每一个信用级别必须同时满足分值和资产负债率、利息偿付记录、到期信用偿付记录、现金流量等限制性条件的规定,有一项达不到标准,需下调信用级别,直至分值和限制性条件全部满足为止。

第四章 特别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中可对下列情况加分:

(一)单一农、工、商、综合类法人客户中所有者权益指标达到:农业≥6亿元,工业≥8亿元,商贸≥7亿元,综合类≥9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利润总额指标达到:农业≥3亿元,工业≥5亿元,商贸≥4亿元,综合类≥6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以合并报表整体评级的企业集团所有者权益超过30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二)房地产开发客户所有者权益≥5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利润总额≥2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近3年累计开发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三)建筑安装客户所有者权益≥4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利润总额≥l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四)外资客户所有者权益≥8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五)事业法人客户年综合收入≥4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收支节余≥5000万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六)银行类客户所有者权益≥80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七)证券公司所有者权益≥50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利润总额≥1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八)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所有者权益≥60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利润总额≥8亿元的,可在原得分基础上再加5分。 进行特殊加分后,客户的信用等级仍要受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现金流量等条件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客户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在评分基础上扣分:

(一)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业法人客户除外),扣3分。

(二)销售收入或利润率连续2年下跌(年平均下跌率≥10%)的,扣3分。

(三)无完善财务制度的,扣3分。

(四)拟评为AAA级(含)以上的客户所有者权益或销售收入不足500万元的,扣3分。

(五)拟评为AA+级、AA级客户的所有者权益或销售收入不足300万元的,扣3分。

第二十九条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A级(含)以上客户(不受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现金流量等条件限制,下同)。贷审会审议内容主要包括:客户资信状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等。

(一)对由标准普尔、穆迪、惠誉国际评级机构认定为A级(含)以上的世界500强(由《财富》杂志最新评出)在华控股子、分公司。

(二)全国行业排名前十位的行业性大客户(每年由总行统一颁布)。

(三)综合效益好,属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或进入国家 211工程的重点高等院校。

(四)有稳定收入来源,初中升省、市级重点高中(或示范类中学)升学率在60%以上的中学;或大学升学率在90%以上的省、市级重点中学(或示范类中学)。

(五)垄断优势明显,全市GDP(含下辖区县,下同)≥1000亿元的本级土地储备机构。

第三十条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具有行业垄断且资质优良的事业法人客户,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级或AA级客户。

(一)世界1000家大银行(由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评出)及其在华分支机构。

(二)有稳定收入来源,初中升重点高中(或示范类中学)升学率在50%以上的中学;或大学升学率在80%以上的省、市级重点中学(或示范类中学)。

(三)垄断优势明显,400亿元≤全市GDF<1000亿元的本级土地储备机构。

(四)垄断优势明显,辖内GDP≥200亿元的县级市(县、市辖区)的本级土地储备机构。

(五)垄断优势明显,全市GDP≥400亿元的城市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客户。

第三十一条 下列客户可不评分,由经营行按照客户现状直接归类为C级:

(一)客户或主要管理人员出现逃废银行债务、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的客户。

(二)生产设备、技术或产品属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客户。

(三)关、停、资不抵债客户。

(四)生产经营不正常、管理混乱,连续三年亏损已无法编制财务报表的淘汰客户。

第三十二条 农业银行客户可不评级的有:

(一)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

(二)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

(三)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上述可不评级客户如需评定信用等级的,可不评分,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根据客户生产经营现状进行事实认定,撰写客户信用等级初评报告,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批后逐级报有权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确定。拟评为A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的,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主要股东(绝对控股超过51%或相对其他股东控股占比最大)的信用等级需在AA级(含)以上。

2、注册资本必须达到:

拟评为AAA+级客户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需在4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资本金在500万美元(含)以上。 拟评为AAA级客户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需在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资本金在400万美元(含)以上。 拟评为AA+级客户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需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资本金在300万美元(含)以上。

拟评为AA级客户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需在500万元(含)以上,其中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资本金在200万美元(含)以上。

3、资本金按照法律规定到位。

4、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第五章 倩用等级评定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原则上于年度财务报表形成后评级。对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新拓展客户可随时评级,原则上使用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客户信用等级有效期一年。

第三十四条 对AAA+级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业法人除外,下同);对AAA级、AA+级、AA级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财务报表原则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非财务数据的提取,以评定时为准。对有保留意见或不确定的审计报告,由客户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行信用评级的需在评级结果中注明。

第三十五条 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为: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核实财务报表,搜集客户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测算、填写信用等级测评表,撰写初评报告,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权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一)B、C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二)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撰写初评报告,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三)AAA+、AAA、AA+、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撰写初评报告,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提出评审意见,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信用等级评定为AAA+、AAA级的需将评级结果报总行备案。

(四)管理行开发的客户,也可由本级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撰写初评报告,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逐级报有权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客户部门信用评级的调查内容包括:走访客户,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和设施状况,了解客户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收集、整理、分析财务报表和信用记录等相关资料,根据调查情况和财务分析撰写信用等级评级报告。评级报告主要包括:客户资信调查、财务分析、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新拓展客户的信用评级评定,原则上要测算客户在其它金融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无信用记录的,利息偿还记录、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和利息保障倍数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有信用记录的,存贷比、自主收入归行份额与贷款份额等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

第三十八条 对已评定信用等级客户年中发生改制、注册资本变化等情况的,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可沿用原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由原审批行审批确认;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则上要重新评级。 第三十九条 集团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可采取整体评级和独立评级两种方式。

(一)整体评级。整体评级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行以集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整体评级时,集团客户在某一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60%的,采用该行业标准值进行评级。该比例低于60%,则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值进行评级。

(二)独立评级。独立评级由集团客户中与我行有信贷关系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独立评级时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集团客户中各独立法人的评级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客户的整体评级,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其信用等级可不受集团客户整体评级影响。 第四十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跟踪监测客户信用等级变化。A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其他客户可不复测。年度中间复测信用等级原则上不作升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复测信用等级时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做降级处理。降低客户信用等级的,经营行客户部门应提出下调客户信用等级的建议报告,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定后,报原审定行信贷管理部门备案。

(一)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明显失实。

(二)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指标明显恶化。

(三)客户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抽逃资本金等违法经营案件的;客户对我行或其他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四)客户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对我行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客户资本金不能按期足额到位,行业发展前景不乐观。

(六)对我行的信贷管理要求拒不配合,逃避银行信贷监管。

(七)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客户。

(八)被证监会给予警告的上市公司。

(九)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发生重大经营或财务困难,或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有政局不稳、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等潜在风险因素,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其他情况。

第四十二条 客户信用评级也可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评定,评定结果须经有权审批行认定。

第四十三条 信用评级结果经客户书面申请后,可对外公布,收取一定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农银发〔2000〕8号)、《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农银发〔20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适用于农 业、工业、商贸、综合类客户)

2.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3.中国农业银行建筑安装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4.中国农业银行外资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5.中国农业银行事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6.中国农业银行银行类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7.中国农业银行证券公司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8.中国农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9.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意见表

附件2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修订说明

为科学、准确、全面反映客户资信状况,统一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规范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总行在充分借鉴、总结国际国内成熟评级经验基础上,统一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本《办法》增加了银行和证券公司类客户评价标准,补充增加了农业银行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至此,农业银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包括工业、农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不包括证券公司)、综合等11大类。

二、关于信用等级级别的调整。本《办法》对原客户集中度较高的AAA级、AA级、A级等正常类客户信用等级分别用“+”号(参照穆迪评级符号)进行了微调和适当细分,使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设置从原来的5个级别增加到8个级别,分别是AAA+、AAA、AA+、AA、A+、A、B、C级。 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本《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与原信用等级相对应(见下表),适用目前授权授信管理等各项信贷政策。

本评级办法 原评级办法 客户分类 AAA+ AAA 优良客户 AAA AA+ AA AA A+ A 一般客户 A 未不评级 B B 限制客户 C C 淘汰客户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农银发【2002】12号)中有关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建客户等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的规定继续沿用。

三、关于评级对象适用范围。

(一)扩大了评级对象范围。即能提供会计报表的企事业法人客户、法人客户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合伙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适用本《办法》。

(二)增加了可不评级客户的内容。《办法》规定农业银行客户可不评级的有: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虽然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上述可不评级客户若需评定信用等级的,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提交客户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可不评分),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认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批后逐级报有权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确定。拟评为A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的,必须满足《办法》规定的主要股东信用等级、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规模、资本金到位情况、法人代表信用记录、行业发展前景等5个条件。

四、关于信用评级的数据质量和责任人责任。

本《办法》规定AAA+级客户评级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AAA级、AA+级、AA级客户评级原则上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行信用评级的,需在评级结果中注明。对有保留意见或不确定的审计报告,由客户部门调查核实。客户部门负责人是信用等级评定的调查主责任人,信贷管理部门是信用等级评定的审查主责任人,行长或(主管行长)是信用等级审批主责任人。

五、直接认定程序及规定。对满足直接认定信用等级条件的客户可不评分,仅撰写直接认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报告确定。C级客户由经营行按客户现状直接认定,AA级(含)以上客户,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撰写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报告,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逐级报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后确定。直接认定信用等级时应充分考虑客户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审慎、准确评价客户信用等级。

直接认定信用等级客户不受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以及利润等指标限制。

六、关于限制性条件。信用等级确定除考虑评分外,必须满足所设定的限制性条件,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现金流量、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等。有一项达不到标准,需下调信用级别,直至分值、限制性条件全部满足为止。

七、关于特殊加分。《办法》对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等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进行了特殊加分,以提升大型优良客户的信用级别。加分后客户信用等级仍要满足资产负债率、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利息偿还记录、现金流量等限制性条件的规定。

八、关于借新还旧业务。《办法》规定对为维护和稳定优良客户而办理的非保全资产类借新还旧贷款的,由经营行如实申报,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后客户信用履约评价记录可不扣分。对为保全信贷资产而办理的借新还旧贷款,执行原3分的扣分标准。

九、对复测进行了重新界定。《办法》规定:A级(含)以上客户的信用等级每半年复测一次,B、C级客户不再复测信用等级。年度中间复测信用等级原则上不作升级处理。

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农商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二手车交易市场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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