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奖惩制度
一、劳动纪律
(一)迟到:8:00准时上班,每迟到10分钟,扣奖金10元,累积满4小时按旷工1天计。
(二)早退:在接班者到达岗位的前提下,提前10分钟下班的,早退者扣除本人当天奖金。另外每超过10分钟,扣奖金10元,满4小时以1天旷工计。
(三)查岗:医院查岗,脱岗者除医院扣奖金外,科内另扣50元。科内查岗,凡班组长不知其去向者,或脱岗超过20分钟无人顶班,扣50元。
(四)旷工:凡未按医院及科内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均以旷工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也以旷工论。
旷工者扣除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本年度年终奖。并影响本人晋升、晋级、评优。
(五)休假:请休所有公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一律按假期天数扣发奖金(按请假当月奖金标准计算)。
1、所请公休假,原则上当月请当月休,不及时休的跨年度作废。
2、值班补休不得存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补休的,过后应择时尽快补休。
3、补休应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未经批准,擅自补休的,按旷工论处。
4、各药房人员休假期间,部门自行解决人员问题,奖金归各部门;由科内解决,则奖金扣回科内,按平均天数扣奖金。
(六)业务学习、政治学习以及科内临时会议无故缺席,扣奖金100元。
(七)在上班时间干私活(包括玩电脑、玩游戏、打毛线,吃东西、带小孩上班等)扣本人50元。
(八)上班期间不准在药房办公地点会客、聊天,违者扣奖金50元。
二、工作质量
(一)调剂工作;
1、有药不发,有药不领,扣当事人奖金50元,由于当事人不了解药品情况而随意说无药者,扣发本人奖金50元。
2、部门无药,但其他部门有药(包括药库)而不联系的扣当事人奖金50元,接到联系而不配合的,扣当事人奖金100元。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罚。
3、患者或护士取药,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凡拖延取药者扣奖金20元,拖延时间以10分钟计算。
4、由于脱岗而造成工作延误,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扣除负责人奖金50元。
5、处方取药后必须签字盖章,处方签字缺项的扣发当事人奖金50元。
6、由于部门内部原因而造成临床或患者延误取药,扣除当事人奖金50元。
7、门诊处方收费附单缺一张,扣发当事人奖金50元。
8、凡明知药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发药,扣一个月奖金。
9、配方和核发差错一次,扣当事人双方各50元奖金,情节严重,另行处罚,处方主要内容不全而配方者类同。
10、各部门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不合格处方登记本”,并如实认真填写,部门交班必须认真,交班本应及时记录,否则每项扣当事人和负责人个50元。
11、科内交待的工作不得拖延,拖延者扣100元。
(二)药品采购管理
1、药库临时断药,来药后24小时内送达药房。每拖延一天扣保管员50元。
2、库管员必须做好药品验收工作,及时登记记录,违反者扣当事人50元奖金,情节严重,另行处罚。
3、库管员因工作失误粗心造成损失,根据情节,严肃处理,并根据药品金额扣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另行处罚。
4、采购应严格按计划申购药品,应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在接到计划后应在1-2天内联系完毕,对于随意延误时间,每超过一天扣发50元奖金,延误急需药品采购造成不良后果,视情况扣50~100元奖金。并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主任。
5、购进药品如有外观质量不符合等问题,没及时退货的,库管员、采购员各扣奖金50元。
6、科主任下达工作检查内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记录,否则扣当事人奖金50~100元。
7、采购、库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采购计划,临时变更必须有相应手续,否则扣奖金50元。
(三)服务态度:
1、不论任何原因与病人、其他医务人员吵架一次,扣除本人当月奖金50元。
2、无论任何理由与本科人员吵架一次,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奖金50元。
3、以任何理由推委病人,视情节轻重扣本人100~300个月奖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待岗三个月。
4、不服从科领导及负责人安排,造成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每耽误一天扣发当事人一个月奖金,或以旷工计,严重者上交医院人事科。
5、表情冷漠,语言粗俗,态度生硬,造成取药者不满扣奖金50元。
6、上班应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不允许谈笑、聊天、扎堆,否则扣当事人50元。
(四)环境卫生:
1、执行调剂工作时不穿工作服及佩带胸牌者,扣本人奖金50元。
2、药品存放杂乱无章,扣相应岗位人员20元奖金。
3、药品(包装及投药瓶)不应有尘土,否则扣相应岗位50元奖金。
4、部门门窗应干净,否则扣相应岗位20元奖金。
5、工作台面应干净、整齐,否则扣相应岗位20元奖金。
6、地面应保持干净,否则扣相应岗位20元奖金。
7、值班室铺位整齐,否则扣相应岗位20元奖金。
8、值班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存放两天以上扣20元奖金。
9、调剂台上不应存放私人杂物,否则扣20元。
10、值班人员交班前不做卫生、不整理药品扣20元。
(五)其它:
1、安排各项检查项目,一项不执行扣检查人员30元,被检查人拒绝或不配合检查,扣奖金50元,情节严重者暂停工作,直至上交人事科下岗培训。
2、检查人员检查工作,药房不配合者扣奖金100~300元。
3、值班钥匙传递有误,影响正常上班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加重处罚。
4、违反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每次扣50元。
5、未经批准私自换药者扣50元。
(六)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科室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各部门定岗人员固定,缺人后未补充仍完成工作任务。
2、受到医院、病人表扬者。
3、医院卫生检查受到表扬的部门。
4、科主任及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任务好,团结协作好的。
5、有突出贡献者,获得科技成果奖者。
6、因工作需要,放弃休息,加班加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