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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教发〔〕6号(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0:17: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印教发„2011‟6号

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

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直学校、各乡镇教办:

根据《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县组通„2011‟4号)的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教育系统干部职工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0年1月18至1月28日。

二、考核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干部职工(含特岗教师)。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年度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考核,采取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量化考核等方式进行。县教育局考核各乡镇教办主任、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局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教办考核辖区内管理区完小及以上校(园)长。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小结

局班子成员、县直学校校(园)长、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教办主任、乡镇管理区完小及以上校长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其他干部职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工作小结。

2、分层次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

(1)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与县考核组对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同时进行。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述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教办主任和县直学校校(园)长参与评议。

(2)县教育局对乡镇教办主任、县幼儿园园长、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考核。教办主任、校(园)长述职。局机关全体职工、教办主任和县直学校校(园)长参与评议。

(3)各乡镇教办可选择辖区内部分管理区完小以上校(园)长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学校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村小负责人参与评议。

3、其他干部职工的考核由各学校、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拟定的考核方案(细则)进行量化考核。也可以参照上述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认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1、教育局副科级领导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实验幼儿园长、县特殊学校校长、乡镇教办主任,由县教育局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并结合工作实绩,经集体研究评定考核等次。其中教办主任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按教育局测评结果和乡镇测评结果各占50%的比例计算测评结果。副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报县委审定。

2、其他干部职工由各校、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拟定的考核方案(细则)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一般应定为“不合格”。

3、各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优秀指标小数点后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教办主任、借出本单位人员不列入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计算优秀指标。2010年特岗教师、新分人员只量分,不定等次。在评定优秀人员时,要合理掌握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的优秀比例,优秀指标不足1人的可采取间隔一年评定优秀等次或提交考核小组在全乡(镇)研究确定。各教办人员、学校行政不得挤占或预留优秀指标。

4、参加挂职锻炼、党建扶贫、支教等工作的人员,由服

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确定等次。服务期间当年被县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指标。

5、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的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律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它有关需直接确定评定等次的按照《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县组通„2010‟5号)附件2执行。

6、考核对象民主测评结果合格以上票数达不到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或不合格票数达到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7、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印教发(2007)24号]文件要求,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直接定位“不合格”等次。

8、凡在本年度考核中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校、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一年来工作情况的评价,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工作的历史记录,是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各校各单位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领导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

2、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各单位要结合本校本

单位制定考核方案,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后实施。要严肃考核纪律,坚持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者一年的工作作出评价,如有考核不实、不公,走过场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需与被考核对象见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如被考核对象对年度考核结果存在异议,要求复核,必须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委员会)成员认真复核后,签出复核意见,不得简单处理和上交工作矛盾。

3、抓紧落实,及时上报考核结果。由于2010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校、各单位务必要抓紧落实,迅速组织考核工作。并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年度有关资料(包括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优秀人员公示情况、年度考核备案名册、年度考核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被评定优秀等次人员需上交个人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1份,当年度记实手册。年度考核有关表册资料可在政工股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yjjyjzgg@126.com。

联系电话:6222579

附:

1、事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贵州省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

3、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4、贵州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5、年度考核相关依据及评定说明。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

(共印30份)

印创建办发〔〕6号印教发〔〕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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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食药监发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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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教发6号蕲春县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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